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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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造价咨询项目组,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审核工作,规范我公司签证工作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现场签证的内容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内容以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所办理的书面签字凭证。
二、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换,隐蔽工程签证等;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
3、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实量的工作项目;
4、在施工合同之外,以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零星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已在合同中);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7、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发包人所供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8、施工中材料的变更;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9、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
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索赔。
10、因其它原因引起必须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需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
2、项目部工程师核实其中核实签证的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现场工程造价人员对签证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
4、工程造价人员审核完成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核。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2、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甲方工程部、代建公司、监理单位、造价跟踪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的流程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后,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
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2、签证内容完成后,现场工程师不得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必须现场实测实量后,签字确认变更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
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单上签认有关单价和总价.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3、如果签证附有图纸,则项目工程师及监理应审核图纸是否与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但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造价人员按照图纸核算变更的工程量和费用。
4、隐蔽工程签证在施工覆盖前,项目部工程师,监理与造价人员现场共同确认签证单所列的工程量、费用、用工及机械台班等。
六、现场签证造价人员审核要点:
审核工程签证时,现场造价工程师要熟悉、研究有关依据资料,如施工总承包合同(含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以及相关定额和计费计价办法等。按照签证单的内容和现场发生的事实,实事求是、公正、科学的原则办理签证.
1、现场签证应做到一单一算,一项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并填《签证费用审核表》,计算费用,上报发包人。
2、签证单要明确签证的内容、项目、部位、原因、数量、日期、计价方式、计费单价、费用总价等。
3、签证单中凡定额、计价有关文件,已有规定和包含的项目和费用,不应再另行签证;
4、现场签证的优先顺序可按以下各条执行:
(1)签事实,不直接签处理结果。主要应写明签证现场发生的情况,写明变更的事实,明确签证发生的依据。
(2)签状况(现场实际情况),不签工程量;
(3)签工作量不签消耗(消耗量按定额或有关规定);
(4)签工程量不签单价;签单价不单签总价。
工程量的确定,有附图的,需现场核对图纸。如无附图,需要现场实际度量的,监理及项目部工程师,现场实测实量,负责工程量的初步审核确认。必要时造价工程师需共同实测工程量,以便适时、准确审核变更工程费用。
5、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监理工程师应跟踪落实,确认设计变更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造价审核人员对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计算和核实。
6、工程变更和签证价款的确定,应由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格和费用,经发包人和造价人员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工程量和价款的确定,应根据发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计量、计价;发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价款的确定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2)工程量清单(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约定的已有综合单价确定;
(3)工程量清单(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合同中类似的综合价格确定。
(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可按合同约定的费用调
整方法进行计算。当没有合适定额套用时,可双方协商按当时的市场合理低价确定。
7、设备材料的签证,应注意明确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生产厂家、单价,供料方式、供料地点、供料时间等。所签证的设备、材料单价是否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装卸费等,避免结算时重复结算,
设备、材料价格、质量的认定,难度较大.最好与甲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并考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取得双方的认可.
8、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应注意列明: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数、用工时间、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9、零星机械台班的签证应尽量少签,注意列明机械型号、施工内容、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进出场时间和次数、机械施工持续时间等。
10、工程索赔费用审核:
现场咨询项目组在审核索赔费用时,应按索赔的三要素:一是正当的索赔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赔证据;三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进行索赔费用的处理。首先验证当事人提供的索赔资料,验证内容包括:
(1)索赔的理由及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的程序及其合同约定的时效性.
(3)索赔的依据。索赔依据包括:
①招投标文件、发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等。
②承发包方相互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及备忘录等.
③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监理日记和工程签证单等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