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法信汇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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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3.10•【文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物权综合规定正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法信”平台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汇编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四章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证明材料的通知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证明材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0631b3a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23.png)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证明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南国土资规〔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证明材料的通知局属各科室、各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切实简政便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160号)有关精神,经研究,我局对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规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死亡证明材料(一)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可以提交以下材料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赠人)的死亡证明: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能证明自然人死亡事实及死亡时间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公证书;5.殡葬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
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参照以上条款提供死亡证明。
(二)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死亡证明材料未注明死亡时间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之一作为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材料,并由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供不动产登记机构核查。
1.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原单位人事档案(如提交复印件的,须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2.被继承人或已死亡继承人生前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正常死亡证明。
(三)申请人提供本条第(二)款材料证明被继承人(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死亡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发函给被继承人(遗赠人)、已死亡继承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及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核实相关情况。
1.经公安机关核实,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属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启动查验程序。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题带答案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题带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1c643b33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7b.png)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题姓名:_____________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1.不动产依申请登记的一般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四统一)体现在___________、————————、————————、——————————。
3不动产单元是指_________________且具有_____________的空间。
4不产以不动产单元为______________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______________。
5不动产登记的登记原则:————————、———————、————————、——————————。
二、单选题(每小题1分)1、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A )A、必须一并抵押B、可以单独抵押C、可以一并抵押D、必须单独抵押2、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 B )A、变更登记B、更正登记C、转移登记D、首次登记3、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 D )A、15 个工作日B、一个月C、两个月D、三个月4、不动产的变动,通常以( C )为公示方法。
A、交付B、占有C、登记D、合意4、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D )A、权利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B、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C、共有性质变更的D、继承或受遗赠的5、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陈某以自己正在建造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下列说法中,符合《物权法》的是:( C )。
A、贺某不享有抵押权。
因为商品楼为在建工程,尚未完工B、贺某不享有抵押权,只有以建成的房屋抵押,才符合《担保法》确定的抵押物范围C、贺某享有抵押权,虽然商品楼正在建造中,但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D、贺某不享有抵押权,因为在建工程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抵押物范同6、下列关于异议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考试试题库真题版
![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考试试题库真题版](https://img.taocdn.com/s3/m/55faec04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92.png)
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考试试题库真题版1. 下列不属于不动产的有()。
[单选题] *A:土地B:船舶(正确答案)C:房屋D:海洋2. 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在下列哪一环节之前可以撤销登记. [单选题] *A:记载于登记簿(正确答案)B:审核C:发证D:受理3. 不动产的变动,通常以()为公示方法。
[单选题] *A:交付B:占有C:登记(正确答案)D:合同4.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三分之二(正确答案)D:四分之三5.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的( ) [单选题] *A:自动终止B:重新办理C:自动续期(正确答案)D:上交国家6.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
[单选题] *A:预告登记B:变更登记C:更正登记D:异议登记(正确答案)7. 异议登记的有效期是( )。
[单选题] *A:15天(正确答案)B:30天C:两个月D:一年8. 实施不动产登记前,关于已颁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 * A:效力不变(正确答案)B:没有效力C:必须重新申请换不动产权证D:效力时间保持10年9. 不动产登记费按( )收取。
[单选题] *A:件(正确答案)B:面积C:体积D:价款的比例10. 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 )。
[单选题] *A:80元/件B:550元/件(正确答案)C:依据面积而定D:依据价款而定11.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 [单选题] *A:80元/件(正确答案)B:550元/件C:依据面积而定D:依据价款而定12. 申请下列哪项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单选题] *A:转移登记B:抵押登记C:注销登记(正确答案)D:首次登记13.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https://img.taocdn.com/s3/m/9514afcc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13.png)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登记资料查询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是指为方便单位和个人查询不动产权利状况,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的措施。
这里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过程中形成和收集的一系列文字和图件等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结果资料和原始登记资料。
本条分为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查询,二是公务查询。
一、《条例》的规定《条例》中虽然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利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不动产登记结果资料和原始登记资料并未作出区分,都采取了有限制的公开查询模式,是对《物权法》规定的沿袭。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和复制,赋予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权利,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登记资料的义务,是对《物权法》的贯彻。
这里的:“权利人”是指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不动产物权人,而不.包括债权人,如虏屋的租赁权人就不属于这里的权利人的范畴。
我国法律对“利害关系人”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和实践中对此概念的界定也不尽相同。
我们认为,对“利害关系人”实质内容的界定不属于登记机构的职责范围,不动产登记机构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对究竟是否属于利害关系人进行判断,登记机构只需在形式上审查查询申请人是否是利害关系人即可,即申请人只要能#提供与不动产登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构就可以认为申请人属于利害关系人。
如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对登记资料进行查询、复制。
不动产登记方案
![不动产登记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c644d58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ee.png)
不动产登记方案第1篇不动产登记方案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便民化。
2. 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登记行为的合法性。
(2)便民原则: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请人。
(3)公开透明原则:登记过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保护权益原则:尊重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登记的准确性。
三、不动产登记范围1. 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2. 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商品房、存量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
3.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所有权抵押等。
4. 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如地役权、预告登记等。
四、不动产登记流程1. 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 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登记内容的准确性。
4. 公告:对涉及重大权益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5. 登记簿记载: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6. 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
五、不动产登记材料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户口簿、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等。
2.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 不动产交易合同:购买合同、赠与合同、交换合同等。
4. 其他相关材料:如继承、遗赠、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
六、不动产登记费用不动产登记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由申请人承担。
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1.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 不动产登记信息纳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全国联网。
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
![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a6b06e084b35eefdc8d3338a.png)
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北京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申请办理的转移登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该类不动产登记时均应按照本规定开展工作。
一、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部门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登记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作为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之一,为其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二、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部门可安排专门的业务窗口负责此类登记业务的政策解释、办理流程介绍、申请材料接收等工作。
对此类登记业务可以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一)核实不动产登记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向拟通过继承(受遗赠)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介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继承材料查验流程、公示期限等不动产登记的办理要求后,应告知其至档案窗口查询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网签等情形。
同时提示其应在对查询结果中影响不动产权利转移的情形进行处理后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否则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登记决定。
申请人持身份证明文件、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遗赠人)死亡证明、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等文件向档案窗口申请查询拟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有关情况。
经审核,符合查询条件的,档案窗口应向申请人出具《查询结果》(附件1)。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1.申请材料1.1 申请材料形式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在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留存复印件。
【探讨】非公证继承登记怎么审查?
![【探讨】非公证继承登记怎么审查?](https://img.taocdn.com/s3/m/165dc827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ab.png)
【探讨】非公证继承登记怎么审查?继承登记是因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继承属于遗产的不动产所办理的不动产登记。
我国继承登记既不以公证为前提,也不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必要,基于既未公证也非生效法律文书的申请材料进行的继承登记,就是非公证继承登记。
在目前的实务操作中,顺利、妥当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并非易事,难点在于登记机构如何进行审查。
或者说,登记机构在审查时应尽到怎样的注意义务才算是无须担责的审慎审查,是不少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心中没底的问题。
本文从相关规范出发,结合登记实务和司法立场,谈谈对该问题的看法,希望对该问题的解决有所助益。
一基本的审查观念:严格按程序进行在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构造中,受理和审核是分离的两个环节,但非公证继承登记受理申请前和受理后都包括了必要的审查。
无论是哪个环节的审查,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第1.8.6.2条,登记机构接受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查:核对全部法定继承人是否到场;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登记具结书;对继承人是否到齐、材料是否属实等事项进行询问,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根据《规范》第1.8.6.4条、第1.8.6.5条,登记机构在受理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查:按照该规范第4章的规则进行审查;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拟登记的,将登记事项在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
前述的程序环环相扣,对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审查来说不可或缺,若有缺失且出现登记错误,登记机构会陷入未尽审慎审查职责的判定。
在公示审查环节,没有异议的,登记机构办理继承登记。
在公示期间有人提出异议,登记机构就需中止程序,审查异议事项,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分别处理,核心仍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https://img.taocdn.com/s3/m/6da27b6da1c7aa00b42acb7a.png)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号
码
申请人:身份证明号
码
被继承人(遗赠人):
身份证明号
码
申请人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年月日向莫旗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表,死亡注销证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于年月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
于。
不动产单元号: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继承(受遗赠)。
四、申请人承诺除第三项填写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名(盖章,捺印):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
声明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
声明事项:我们是的儿子,妻子,于年月日因死亡。
死亡后遗留有房屋,位于,房屋不动产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生前未立遗嘱处分上述遗产。
我作为的法定继承人,对他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
现经我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
本声明包含的意思表示为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他人欺诈、胁迫、亦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以上声明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
如有不实,我愿意对以上声明事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声明不得撤销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月日。
不动产模拟题8
![不动产模拟题8](https://img.taocdn.com/s3/m/58f1126e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76.png)
不动产模拟题8全国房屋登记官模拟试题八(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的有:(D)A.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B.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C.甲从乙处买得一台电脑D.甲误将乙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所有权2、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A )。
A、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B、可以登记主要事项C、以不动产证书为主D、与不动产证书一致3、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C )。
A、发生效力B、登记机构认可就有效力C、不发生物权效力D、视情况而定4、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应允。
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B )。
A、简易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拟制交付5、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6、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7、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生效时间始于(A)时。
A合同成立B不动产交付C物权登记D占有不动产8、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B )。
物权法在线测试习题答案
![物权法在线测试习题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18aa442959eef8c75fbfb3fa.png)
2014物权法在线测试2、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C A、物权是一种财产权 B、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C、物权本质上人对物的支配关系 D、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
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
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C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即使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甲也不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4、下列各项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B A、煤气 B、行为 C、水杯 D、电视5、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中,正确是()(1.0分) (正确的答案:C A、物权是请求权 B、物权是抗辩权 C、物权是支配权 D、物权是对人权6、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1.0分) (正确的答案:C A、所有权与准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7、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D A、地役权 B、地上权 C、质权 D、所有权8、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C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典权 D、海域使用权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法定主义的含义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D A、物权种类法定 B、物权内容法定 C、物权效力法定 D、物权变动法定10、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C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11、下列请求权中不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A A、损害赔偿请求权 B、消除危险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 D、停止侵害请求权12、关于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0分) (正确的答案:C A、妨碍人一定是具有过错 B、对尚未发生但确有可能发生的妨害,权利人无权请求排除 C、排除妨碍的费用由侵害人负担 D、妨碍行为必须是非法的13、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不登记物权即生效的情形是()(1.0分) (正确的答案:A A、王某因接受遗赠而取得其叔叔的房产 B、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商品房 C、丙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D、甲从乙处购置一幢房屋14、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
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中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死亡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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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中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
死亡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要求,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其中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死亡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下几种形式:
(一)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1、由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表》;
2、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收养证明、公安机关(曾经同户人员的亲属关系)、村委会、居委会、继承人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所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要形成完整关系链,涵盖所有的合法继承人)
3、公证机构的亲属关系公证。
(二)死亡证明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死亡推断书等);
2、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3、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
4、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5、公证机构的死亡公证;
6、注明死者姓名及死亡日期的墓穴证。
遗嘱执行的公示与公告程序
![遗嘱执行的公示与公告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93e964e4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9d.png)
遗嘱执行的公示与公告程序一、遗嘱执行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为确保遗嘱的有效执行,必须进行公示程序。
公示的目的是向遗嘱的相关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告遗嘱的内容,并给予他们合理的申报期限,以便他们行使相关权利或主张相关权益。
1. 公示的主体遗嘱执行公示的主体是由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公示程序,确保公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公示的内容公示应包括以下内容:(1)遗嘱的基本信息,如遗嘱的日期、遗嘱的起草人等;(2)遗嘱的主要内容,如遗嘱的继承人、继承份额等;(3)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方便相关当事人进行咨询或申报;(4)公示期限,即相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主张权益的期限。
3. 公示的方式公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在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公示;(2)在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所在地的政府网站或媒体公示;(3)通过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
二、遗嘱执行的公告程序公示期满后,若未出现相关当事人申报遗嘱或主张权益的情况,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应当进行公告程序。
公告的目的是向不特定的利害关系人公告遗嘱的内容,并给予他们一定的申报期限,以便他们主张可能存在的权益。
1. 公告的主体遗嘱执行的公告由遗嘱执行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遗产管理人负责进行。
公告的主体应当具备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告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2. 公告的内容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遗嘱的基本信息,如遗嘱的日期、遗嘱的起草人等;(2)遗嘱的主要内容,如遗嘱的继承人、继承份额等;(3)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方便利害关系人进行咨询或申报;(4)公告期限,即利害关系人主张权益的期限。
3. 公告的方式公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在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2)在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所在地的政府网站或媒体公告;(3)通过书面通知不特定的利害关系人。
经济法第2章 -物权法分析
![经济法第2章 -物权法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6d83375561252d380eb6e54.png)
2.可支配性
3.非人格性
【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能成为物权法上的物的是
( )。
A.商标
B.空气
C.镶在人嘴里的假牙
D.放在地上的假牙
【答案】D
(二)物的分类
分类
1.动产与 不动产 2.主物与 从物
要点 物权变动要求不同: 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举例 不动产如:土地、房屋
3.原物与 孳息
(1)从物必须单独为一物,电视机与遥控器; 非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汽车与备用轮胎; (2)从物对主物发挥辅助 房间的钥匙等 效用 孳息是从原物中派生出来 如摘下的果实、生产的小动物。 的,必须与原物分离。 所有权:有约定按约定,无约 (1)天然孳息 定,归所有权人,有用益物权 人归用益物权人 (2)法定孳息 如利息、租金等
基于法律行为 根据原权利 的物权变动 人的意思表 (必须公示) 示
法律文书 / 征收:自法院或仲裁委的法 非基于法律行 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 为的物权变动 直 接 根 据 法 事实行为: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 (无需公示) 律规定 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
【例题·单选题】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
【例题•单选题——简易交付】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
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 庆典之日,
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
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
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 台支 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 )。 A.8月7日 C.8月9日 【答案】C B.8月8日 D.8月15日
2.观念交付 权利人事先占有标的物,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 简易交付 发生效力 事先占有标的物 + 合同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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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 的法定职责,要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的完整性,不得违法违规 随意割裂、拆分,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责游离于整个登记程序之 外,或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 记制度过程中,既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与相关行业监管、交易管理等工作 的有效衔接,确保平稳有序,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和履行 法定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合理审慎开展登记审核,保证登记簿 记载的不动产权利真实准确。
2
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 号)规定,要做 好不动产登记资料整合、移交等具体工作;《国土资源部 中央编办关 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 号)要 求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做好资料移交等工作;《国土资源部 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 见》(国土资发〔2015〕90 号)规定,房屋登记簿等房屋登记资料由不 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上述规定,积极争取党 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确保登记簿、权 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资料如 期移交到位。电子登记资料和纸质登记资料原件必须按计划完整安全同 步移交。暂时无法同步移交的,优先移交电子登记资料,再逐步移交纸 质登记资料原件。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d3470ad7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c8.png)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根据《继承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制定了《XX市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
适用于我市XX区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办理非公证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对此类登记业务可以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一、核实不动产登记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向拟通过继承(受遗赠)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介绍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继承材料查验流程、公示期限等不动产登记的办理要求后,应至档案窗口查询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网签等情形。
同时提示申请人应在对查询结果中影响不动产权利转移的情形进行处理后申请办理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否则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登记决定。
二、非公证继承见证申请及继承材料查验(一)非公证继承见证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形式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在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对于除申请人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可只提交复印件,应告知申请人在继承材料查验时其他继承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届时进行一致性的核对。
2.申请材料种类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4)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经济法》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知识点提要
![《经济法》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知识点提要](https://img.taocdn.com/s3/m/9a689925c5da50e2524d7f7f.png)
《经济法》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知识点提要考情分析近年本章分值有所降低,预计分值在8分左右。
各种题型均可出现,注意《物权法》与《合同法》结合考案例分析题。
学习注重理解掌握重点法条。
重点关注物权变动、善意取得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内容。
专题概要专题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专题二物权变动专题三所有权专题四用益物权专题五担保物权专题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知识点物的特征习题演练【例题·多选题】物权法中,能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A.土地B.存储程序的光盘C.云南白药D.人身体内的血液『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特征。
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知识点物的种类1.动产与不动产(1)不动产须登记,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2)动产以交付为原则。
2.主物与从物(1)主物和从物在物理实体上都独立存在,从物不是主物的组成部分。
例:旅馆设置的家具、房间的钥匙、汽车后箱中的备用胎等属于从物。
(2)在无法律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时,从物的权利归属与主物一致。
3.原物与孳息(1)原物VS孳息:孳息必须与原物分离,为独立物。
例:母牛肚子里的小牛不是孳息,只有母牛生出来的小牛才是孳息。
(2)天然孳息VS法定孳息习题演练【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动产的是()。
A.房屋B.林木C.海域D.船舶『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
选项ABC属于不动产。
【考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的种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海域属于不动产B.文物属于禁止流通物C.金钱属于非消耗物D.牛属于可分割物『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
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选项B错误;金钱属于消耗物,选项C 错误;牛属于不可分物,选项D错误。
【考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因接受遗赠取得的房产,登记过户时还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去吗?
![因接受遗赠取得的房产,登记过户时还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去吗?](https://img.taocdn.com/s3/m/47573053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f6.png)
因接受遗赠取得的房产,登记过户时还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去吗?以案释法李某年近古稀,身体每况愈下,但是子女都在外地定居,因忙于挣钱,对李某均不履行赡养义务。
邻居小王为人忠厚老实,积极承担起了照料李某的责任。
李某在临终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及存款遗赠给小王。
不久后,李某去世,小王处理完丧事后打算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于是,小王通知李某的子女陪同自己去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李某的子女告知小王可以自行办理。
那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学法用法小王因接受遗赠取得的房产,登记过户时无须其他继承人一起前往。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同时,该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也就是说,法律在无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不动产物权进行变动时,应该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物权变动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小王取得了李某的房产,该房产即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动产,因此小王需要到该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那么,小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是否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去呢?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见,因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办理登记手续时,由当事人单方提出申请即可。
所以,本案中的小王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时可自行办理,无须李某子女的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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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集美不动产公(2018)02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集美区灌口镇大路墘街351号
联系方式:6097297联系人:杜黎婵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范美花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集美区灌口镇灌口第一社区居委会七甲一里30号
350211102209JC03025F00010001
用地面积:113.90平方米;建筑面积93.63平方米
住宅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