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竣工验收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有序、科学高效、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竣工档案等内容。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公司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
第二章竣工验收资料管理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资料管理过程中,应当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篡改、造假。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更新和补充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竣工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资料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档案归档保存,并按要求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档案目录,明确档案资料包括内容和存放位置,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竣工档案的检查和整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新。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竣工档案进行备份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对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意见》收集整理竣工所需的原始资料,并按有关要求装订成册。
三、项目监理组应及时致函施工单位要求其按照地区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将此函抄送集团公司合同预算部。
四、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日期一个月之前将工程技术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工程部办公室应在收到工程技术资料的当天通知项目监理组办理领取手续,以便进行审核。
五、项目监理组应在收到资料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完整的审核意见至函施工单位。
六、施工单位收到项目监理组审核意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提供按审核意见修改好的竣工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
七、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资料之日起五天内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八、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将符合要求的竣工图及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地区质监站。
九、作为工程结算的竣工图纸在施工单位提交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及竣工图返还施工单位。
十、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图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审核签字及盖章。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背景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定义四、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形成2.编制3.提交编制完成后,将工程竣工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给相关部门,包括质量监督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等。
同时,还需要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和告知。
4.验收接收部门需要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验收。
验收的标准包括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需要及时反馈给编制部门,并要求进行整改。
5.存储和保管6.使用和查询存储的工程竣工资料可供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查询和使用。
使用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
1.工程竣工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必须严格保密。
2.限制工程竣工资料的访问权限,只授权给需要知道的人员。
3.对于重要工程竣工资料,可以进行加密处理和备份保存。
4.禁止将工程竣工资料外传或复制,以防止泄露风险。
六、工程竣工资料的维护和更新1.工程竣工资料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
2.更新工程竣工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批和确认。
3.对于变更或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及时更新相关的工程竣工资料。
七、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1.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是指将已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统一的保存和归档。
2.归档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规定,并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存放。
3.归档的工程竣工资料应有清晰的标识和编号,便于查询和使用。
八、工程竣工资料的销毁1.工程竣工资料的销毁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规定的程序。
2.销毁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经过审核和备案,确保其真实有效。
3.对于需要销毁的工程竣工资料,应按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1.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并指派专人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2.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提交由责任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3.工程竣工资料的存储和保管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这意味着从项目启动到结束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都应被纳入归档范围。
每份文件都应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并按照既定的分类体系进行组织,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找到。
归档工作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开始。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编制,确保资料的时效性。
在这个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其他相关方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资料的审核和交接。
对于电子文档的管理也不容忽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资料采用电子形式存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文档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这包括电子文件的命名规则、存储路径、备份策略以及访问权限设置等,以确保电子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为了提高工程资料的可用性和检索效率,应建立一套科学的索引系统。
这包括为每一份文件编制索引号,建立详细的目录清单,以及使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如数据库或档案管理软件,来实现快速检索和信息共享。
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监督和检查机制不可或缺。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归档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应参与到监督过程中,通过不定期的抽查或审计,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违反归档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惩罚措施。
这不仅包括经济上的罚款,还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通过这样的约束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各方对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的重视程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订单、合同、质量、安全等资料编制。
3. 规范性要求1.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结构设计图进行编制,包括静态、动态、水电安装等各方面资料,按《建筑工程竣工与验收标准》,对竣工资料进行评估。
2.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所有竣工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存档备份,并进行完备齐全的归档。
3.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图样制品、设计计算书、竣工报告、竣工图集、验收报告、安全生产资料、保修手册等资料,并在归档时进行分类、整理。
4. 管理程序1.组织编制:竣工资料编制要在总工程验收之前,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资料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签字确认。
2.归档管理:资料归档负责人负责将各类竣工资料分类整理清楚后,按照项目归档目录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盘库。
3.监理审核:竣工资料编制一次完成,应当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初审后,再进行复审确认,以确保所有竣工资料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质量管理:资料编制的质量重要保证,草图必须经过专业设计人员审核确认后,始能够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标准。
5.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归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管理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档案保护或出借。
5.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流程图流程图流程图6. 其他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及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本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本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加强资料归档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资料、证书、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竣工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完整性、方便查询、保密性和便于长期保存。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全面贯彻执行。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归档和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竣工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文件编号、归档号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应当采用数字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方便查询。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归档审核制度,确保归档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管理和利用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竣工资料,严格管控资料的借阅和使用。
第十五条资料借阅应当经过审核并签字确认,不得随意借阅和复印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的利用和应用,发挥资料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验共享。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共享平台,便于不同项目之间的资料共享和交流。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积极推动竣工资料的开放和公开,服务于社会和行业发展。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长期保存和保密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长期保存制度,对重要的竣工资料进行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保密制度,对涉密资料应当严格管理和保护。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竣工案件、工程竣工登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三、竣工资料的分类1、竣工项目2、竣工图纸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合同5、验收记录6、其他相关资料四、竣工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项目应对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
2、竣工资料的保存周期为不少于20年,超过保管期限的资料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3、竣工资料的保管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2)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竣工图纸的存档(1)竣工图纸应进行数字化存档,并妥善保存原始图纸。
(2)竣工图纸的存档应设有专门的存档室,并制定存档管理制度。
3、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1)竣工验收报告应在验收完成后及时归档,并对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和备份。
(2)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竣工资料的审查与审核(1)竣工资料应进行审查与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查与审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制定相应的审查与审核程序。
5、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与发布(1)竣工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验收结果的合法有效。
(2)竣工验收报告的发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六、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应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过程中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3、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执行与修改1、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单位协助执行。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提高档案资料的保存质量和利用效能,根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形成的所有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及竣工文件等。
第四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 保密性: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严禁泄露。
3. 完整性:保存档案资料应保持完整,不得遗漏或篡改。
4. 安全性:严格控制档案资料的存放和传递,确保安全。
5. 便捷性:确保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便捷。
6. 持续性: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持续进行,保证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
第二章档案资料分类和归档第五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应按照主体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质量验收报告等。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分类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规范和需要进行,确保各类档案资料被准确分类并归档。
第七条档案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档案资料的分类。
2. 制定档案目录和档案清单。
3.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和归档。
4. 建立档案资料的存档库。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存档库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对于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档案资料,应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包括永久保存、销毁或转移等。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利用和借阅第十一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依法依规进行档案资料的利用。
3. 公开透明,确保档案资料的公开和透明。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档案资料的借阅应符合以下程序:1. 提出借阅申请并说明借阅目的。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竣工资料,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竣工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科研项目等各类项目。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构成与提交要求第三条竣工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 完整的工程竣工报告 2. 工程设计图纸及文件 3. 工程质检报告及检验记录 4. 相关料子试验报告 5. 工程更改及修缮记录 6. 监理报告及合同更改记录 7.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记录 8. 接受验收记录 9. 项目质量验收记录 10. 项目交接确认书 11.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归档完毕,并提交给企业管理部门。
第五条竣工资料的提交应当包含完整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采用统一的格式,并经过备份和加密保管;纸质版应当依照肯定的编号和分类方式进行整理和存档。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第六条企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特地的档案室,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应当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验收和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将资料进行分类,依据不同的项目和文件类型进行编号和标识。
3. 将纸质版文件进行装订和封存,标明文件名称、编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4. 将电子版文件储存于特地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建立完整的目录结构和文件索引。
第八条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纸质版文件应当储存于封闭、防尘、防潮的柜子或存储间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电子版文件应当备份到至少两个地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安全保护,防止丢失和窜改。
3. 资料的归档应当依照文件的紧要性和保密级别进行分类和分级,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使用和借阅第九条竣工资料的使用和借阅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竣工资料应当遵从真实、准确、合法的原则,并严禁随便窜改和传播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顺利交付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设计、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成建档案等。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制度,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版本能够长期保存和检索。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章资料管理流程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流程包括资料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存档、资料管理和资料利用等环节。
第十条在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清晰有序。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程序,防止资料被滥用。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利用应当遵循利用合法、合理、合时、合节的原则,不得擅自篡改或删除资料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销毁程序,对于已经无用和过期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当明确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应当对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的规范、完整和及时。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考核机制,对于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竣工资料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和归档。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证书等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
第四条竣工资料管理是指对竣工阶段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和利用的过程。
竣工资料的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竣工资料管理部门或由相关部门负责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和检查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对竣工阶段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和分类,确定属于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形式,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第七条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部应当将竣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整理,并按照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
第八条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遗漏和损坏。
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号、盖章、归档,并制作档案封面。
档案封面应当包括资料名称、归档日期、盖章单位、归档编号等信息。
第十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项目名称和年度建立档案目录,建档目录应当包括资料名称、归档编号、归档日期、归档单位等信息。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一般情况下,竣工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竣工资料保存期限届满后,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对无用资料予以销毁,对有价值的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三条竣工资料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利用,可以作为工程质量评估、技术研究和知识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竣工资料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管理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竣工资料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组织编制和归档的建设工程资料,是建设工程保存证据、总结经验、交接移交和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在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整理、编制、审核、归类、归档和保存竣工资料。
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编制,承建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实质性编写工作。
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意见。
第五条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规范管理、标准化管理的原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竣工资料的保管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参与竣工资料管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第九条竣工资料的编制应根据《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管理规程》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概况:包括项目简介、工程概况、规划条件、设计依据等;(二)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验收报告等;(三)工程施工记录:包括工程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施工合同等;(四)工程验收报告:包括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结构强度试验报告等;(五)工程质量资料:包括施工质量检测记录、自检报告、质保书等;(六)工程保修资料:包括工程保修期资料、维修保养手册等;(七)其他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合同、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竣工资料的内容和数量,设立相应的档案编号和分类,确保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竣工资料规范
竣工资料规范竣工资料规范是指建设工程竣工时,为了记录和归档竣工资料,便于后期的工程检查、维护和管理,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整理和汇总各项资料。
下面是竣工资料规范的一个例子,大约1000字:一、整理资料1. 确保所有竣工资料的齐全性和准确性,包括相关设计、质量、施工和验收资料。
2. 将资料按照项目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确保每个项目的资料都能找到。
3. 对于涉及多个阶段的工程,需按照各个阶段的顺序整理资料。
4. 制作资料目录,确保每个项目的资料记录清晰可读。
二、资料内容1.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变更设计、施工图纸等。
2.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书、合同附件、变更合同、支付证明等。
3. 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照片等。
4. 质量文件: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试验数据、检测报告等。
5.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6. 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维保手册、使用说明等。
7. 工程质量保修文件:包括质保书、维修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三、资料存档1. 对于纸质资料,应采用干燥、静止、通风的地方存放,避免损坏和丢失。
2. 对于电子档案,应备份存储在不同的地方,以防止数据丢失。
3. 对于涉及信件和合同等文件,应当妥善保存原件,并制作复印件进行存档。
四、资料归档期限1. 对于一般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20年。
2. 对于特殊工程或特殊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的保存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20年。
五、资料查阅和借阅1. 资料的查阅和借阅需要有相应的手续和授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2. 被授权查阅和借阅的人员需要妥善保管资料,不得私自复制、篡改或泄露。
3. 被授权查阅和借阅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资料,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资料销毁1. 在资料保存期限届满后,需要对部分无需再保存的资料进行销毁。
2. 资料销毁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完全销毁和安全性。
竣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竣工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竣工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竣工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
2. 规范化: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3. 安全保密: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4. 效率优先: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确保档案的及时利用。
第二章竣工资料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竣工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变更通知、验收报告等。
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照片、录像、图纸、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
3.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等。
4. 工程验收、保修、维修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竣工资料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项目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2. 对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 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三章竣工资料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竣工资料档案的归档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第七条竣工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1. 建立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条件。
3. 档案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整洁、卫生。
第八条竣工资料档案的借阅、复制与利用:1. 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 档案复制需填写复制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复制。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复制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竣工资料档案的销毁第九条竣工资料档案的销毁应符合以下条件:1. 档案已达到规定的保存期限;2. 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3. 档案已履行销毁审批手续。
竣工资料归档的规定
竣工资料归档的规定在建设工程领域,竣工资料是记录和归档工程项目从开始到完成过程中的关键文件。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耗费大量资源,一个工程项目最终完成,竣工资料的归档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竣工资料归档的规定进行探讨,并介绍一些常见的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一、竣工资料的定义和重要性竣工资料是一个工程项目在质量验收合格之后,按照一定的文件体系整理和汇总的文件资料。
它记录了整个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验收和结束等各个阶段的重要信息。
竣工资料的归档可以提供项目背景、实施过程、技术要点、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供后续参考和使用。
二、竣工资料归档的目的1. 法律依据及合规性:竣工资料归档是依法义务,它是工程项目的正式结算、使用和评价的基础。
同时,它还是相关法律监督和检查的依据,确保工程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2. 工程质量保证:竣工资料记录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验收结果,对于工程质量的评估和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为工程项目的维修、保养和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3. 经验总结和知识积累:竣工资料归档可以为各个工程项目提供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有利于在今后的工程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三、竣工资料归档的要求1. 文件整理和分类:竣工资料的归档需要按照一定的文件分类和整理方式进行,以方便日后查阅和使用。
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每个分类都应该有明确的编号和目录,便于快速定位。
2. 资料保管和传递:竣工资料应该由责任单位进行统一保管,以防止遗失或损坏。
同时,在工程项目中的不同阶段和单位之间,应有明确的资料传递和交接程序。
3. 文件保存和备份:竣工资料的归档需要进行文件的保存和备份。
文件保存的时间一般应为工程项目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具体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同时,应定期进行备份,防止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数据丢失。
四、竣工资料归档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数据存储和管理的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的竣工资料归档成为一种趋势。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归档原则1.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
2.归档资料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文件为辅。
3.归档资料应按照文件的属性和内容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分类目录。
4.归档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的编号和名称进行编号、命名和存储,确保查找方便和准确。
5.归档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型、重要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归档流程1.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由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分为三个阶段:整理准备、移交归档、存储管理。
3.整理准备包括:收集、整理和核对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和编号等。
4.移交归档包括:制定移交计划、整理归档资料、设计移交手续等。
5.存储管理包括:建立归档库房、制定归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归档资料等。
四、归档资料1.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和索赔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结算文件、竣工图册等。
2.归档资料的著作权归建设单位所有,不得随意使用和外传。
五、归档库房1.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归档库房,用于存放纸质归档资料。
2.归档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等基本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归档库房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移交手续1.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编制归档资料移交清单,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2.移交手续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并建立移交档案。
3.归档资料的移交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相关电子文件的转交。
七、保密措施1.归档资料的保密程度根据工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并在归档目录中标明。
2.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使用。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依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二、竣工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初步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 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正式竣工验收。
3.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资料归档管理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2. 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3. 工程档案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保密。
四、质量保修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量保修期。
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3.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五、移交使用管理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2. 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相关设施设备以及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 移交使用后,接收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合理使用和维护工程设施。
六、监督管理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工程竣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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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2×600MW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1.总则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2006]2号)、《全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档办[2006]137号)以及《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DL/T 5229-2005等相关法规,加强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管理工作,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征求主要参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定。
2.适用范围《**热电厂2×600MW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适用于**热电厂2×600MW工程所有参建单位,适用于本工程的全过程。
3.规范性引用文件3.1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工程档案篇)3.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3.3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 GB/T 11822-20003.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3.5 《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3.6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DL/T 5229-20053.7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 11821-20023.8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8894-20024.竣工资料的编制及装订4.1 总体要求4.1.1 本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
4.1.2 竣工资料必须做到格式统一,纸张统一为A4幅面的70~80克白色书写纸,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日期齐全完整,书写工整并用碳素墨水手签,印章用红色印泥。
4.1.3 除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单独组卷外,其余所有工程施工中形成的竣工文件、资料全部由施工单位组卷,在资料运转过程中,各方应确保组卷的一方持有足够份数的原件。
4.1.4 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的移交,最迟于机组移交试生产后45天内完成;主厂房系统外的单位工程,在竣工验收的同时验收竣工资料。
4.1.5 竣工档案向建设单位的移交份数:纸质档案两套(原件(正本为原件)一套、复印件(副本为复印件)一套);电子版档案一套(word2003或excel2003以上版本),电子版档案要求对目录与正文做超级链接,以满足建设单位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要求。
4.1.6 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原则上应分专业按单位工程组成独立的案卷。
若同一个单位工程由多家(含两家)施工时,各施工单位负责整理、移交,由总承包单位汇总、组卷。
4.1.7 案卷的档号依据《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的规定执行。
待单位工程划分表确定后,由建设单位提供档号。
4.1.8 施工技术记录、质量验收评定表须采用原电力部的相关表式,不足部分采用相关的行业表式,还不能满足时,则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专门表式,与监理相关专业人员商定后使用。
各类报审表统一使用监理提供的表式,编号:××××(施工单位简称)-××(专业类别)-#1或#2(机组类别,公用系统放#1机组内)-×××(流水号),流水号从001起连续编排。
表格填写要规范,表内空格用“/”,后面空格不需填写时,应在内容栏下加盖“以下空白”红章表示。
4.1.9 竣工资料内所有签名和日期必须由当事人亲笔使用碳素墨水签全名,日期使用年月日格式,不能缩写。
4.1.10 竣工资料正本应用激光打印机打印。
4.1.11 关于原件和复印件(1)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安全交底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相关的会议纪要、验评表、技术记录、隐蔽记录、检验(测)报告、试运记录、签证等文件,均应为原件,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的必须加盖红色印章(采用不易褪色的印泥)。
(2)传真件不得作为原件归档,当无法取得原件时,应由接受部门复印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复印人签名后并写明原因。
(3)凡供货单位或试验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报告、证明材料等须取得打印原件,若无法取得原件时,须由供货单位和使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上一级供货单位公章。
4.2 编制要求:4.2.1 页码编写:文字资料均以正文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内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页号。
文字资料以一册为单位,从正文起用阿拉伯数字1开始,用铅笔在正面的右下角、反面的左下角编页号。
图样页号编写在标题栏外。
竣工图纸的编号保持原来的编号顺序。
4.2.2 单本竣工资料从封面到封底的顺序是:硬卷盒、软卷皮(无酸软牛皮纸)、签名页、卷内目录、资料正文、卷内备考表、软卷皮。
软卷皮可以由建设单位统一提供。
4.2.3 封面的编制(字体、字号、表式要求见附件1):(1)档号:由建设单位填写(2)案卷题名:简明、准确提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案卷题名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或代字、代号及其结构、阶段的等名称,书写时不空格。
归档外文资料的题名应译成中文,外文资料有中译文的应一并立卷,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本工程名称统一为“南京热电厂2×600MW上大压小工程”,建设单位名称为“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立卷单位:填写形成卷宗内科技文件材料的项目负责单位。
(4)编制日期:填写卷宗内科技材料的起止日期。
(5)保管期限:由建设单位填写。
(6)密级:由建设单位填写。
4.2.4 审核签证书的编制(字体、字号、表式要求见附件2):(1)签证书的内容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编制人、审核、审定、批准均由本人签字(盖章无效),日期填写编制日期。
(2)单位工程若分为几小卷,只需一份签名页,置于第一小卷的卷内目录之前。
4.2.5 卷内目录的编制(字体、字号、表式要求见附件3):(1)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连续编排。
(2)文件编号:填写文件材料的文号或图样图号、设备代号、项目代号等。
(3)责任者:填写形成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材料题名:填写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
(5)日期:编制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年月日),以点分隔,如:2008.02.10,日期不得缩写。
(6)页号: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
4.2.6 备考表的编制(字体、字号、表式要求见附件4):(1)说明包括: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2)立卷人:由立卷的责任者签名。
(3)立卷时间:填写立卷完成的日期。
(4)检查人:由检查人签名。
(5)检查时间:填写审核检查完成的时间。
(6)互见号: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
档号后应注明档案载体形式,并且括号括起。
4.2.7 工程概况(字体、字号、表式要求见附件5):(1)开工日期: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审核签字日期不符时,按实际开工日期填写。
(2)竣工日期:按竣工报告日期填写。
4.2.8 质量审核表的编制(字体、字号、表式要求见附件6)4.2.9 竣工档案交接签证书(字体、字号、表式要求见附件7)4.3 装订、存放要求4.3.1 竣工文字资料规格为统一标准A4幅面的70~80克白色书写纸,大于标准幅面的要折成A4规格且露出右下角正面,小于标准幅面的要粘贴在A4规格的白纸上,粘贴时原件下边和右边与白纸对齐。
4.3.2 竣工资料的字体建议采用4号宋体不加粗,副标题采用小2号宋体加粗;主标题采用2号宋体加粗;文件中的不合格项目必须闭环。
4.3.3 所有文字资料均要去除金属装订物。
4.3.4 所有竣工资料必须经过三方审核,填写“竣工资料案卷质量审核表”经验收通过方可进行装订。
4.3.5 竣工文字资料采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
案卷装订要求左、下两边齐。
4.3.6 竣工技术记录表面要求整洁,左边距(装订处)2.5cm,,右边距1.5cm,上边距2cm,下边距2cm。
表格内容为5号宋体不加粗,装订厚度小于等于25mm为宜,最厚不得超过30 mm4.3.7 不装订的案卷,应在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角加盖档号章。
4.4 组卷要求4.4.1 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原则上按单位工程组卷,但以下几项内容可单独组卷(单独组卷的内容应在相应竣工资料中提供索引):(1)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变更建议单、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联络单按专业、按提出单位分别单独组卷。
凡涉及图纸修改、材料、设备变更的工程联系单要转化成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变更建议单,并统一编号。
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变更建议单组卷时与执行反馈单一一对应,通知单、变更单在前,执行反馈单在后。
(2)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3)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厂家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焊条等有追溯性要求的原材料必须编制材料跟踪记录,试验报告必须编制单位工程使用情况一览表)。
(4)材料试验报告(按类别、编号组卷)。
(5)施工试验报告(按类别、编号组卷)。
(6)厂区平面、高程控制网测量记录。
(7)沉降观测记录。
(8)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清单。
(9)施工日记、大事记(10)消防、暖通、焊接、环保竣工资料单独组卷。
(11)桩基工程由施工单位单独组卷(本工程由河北建勘负责组卷)。
(12) 取排水工程由施工单位单独组卷。
(13)金属试验按专业及试验项目单独组卷。
(14)脱硫、脱硝工程单独组卷。
(15)码头工程单独组卷。
4.4.2 组卷内容及顺序:土建及安装专业按单位工程编制的内容分别与下列所述内容及顺序完全一致,不得颠倒或减少,但可根据本工程要求增加:4.4.2.1 土建、水工专业组卷内容及顺序:1.工程概况(其中开工日期的填写应注意,当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相符时填写实际开工日期)2.单位工程开工报告3.竣工图册汇总表4.设计变更单汇总表(按设计院设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建设单位设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施工单位设计变更建议单汇总表的顺序排列)5.图纸会审记录6.各类会议纪要7.原材料使用跟踪管理记录(将本单位工程牵涉的原材料质保书的编号与试验报告的编号、使用部位、使用数量列出,并要求一一对应,做到跟踪到使用部位。
)8.地基处理及桩基施工记录9.预应力钢筋的冷拉及张拉记录10.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按施工顺序排列)11.混凝土工程测温记录12.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热工计算及施工记录13.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计算及施工记录14.结构吊装记录15.预应力混凝土管道水压试验记录16.排水系统灌水、通水试验记录17.给水、采暖及生活热水系统通水冲洗及水压试验记录18.电气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19.空调调试记录及制冷系统试验记录20.水池满水试验记录21.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2.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3.地下混凝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4.地下防水、防腐工程检验记录2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表26.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表27.单位工程质量验评主要技术资料核查表28.单位工程观感记录表29.工序间交接签证书30.竣工报告31.竣工资料案卷质量审核表32.单位工程竣工交接签证书4.4.2.2 锅炉专业(除灰、燃料参照锅炉执行)组卷内容及顺序:1.工程概况(其中开工日期的填写应注意,当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相符时填写实际开工日期)2.单位工程开工报告3.竣工图册汇总表4.设计变更单汇总表(按设计院设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建设单位设计修改通知单汇总表、施工单位设计变更建议单汇总表的顺序排列)5.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名称汇总表(将本单位工程牵涉的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汇总在这张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