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
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副局以上单位:《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1日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6〕2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是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协同办公、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政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州所有接入内网的单位及计算机终端。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州委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横向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纵向骨干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
各单位对本单位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调整,应及时报经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同意。
第五条州电信分公司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
第六条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操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及时发现和清除计算机中存在的病毒和木马程序,独立完成操作系统备份和公文传输软件的安装。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内网网络和终端设备维护,负责分配和管理本单位内部用户权限和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实施及维护。
第三章网络平台管理第八条内网的平台管理由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的指示和精神,制定本区域电子政务内网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副局以上单位:《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11日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6〕2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是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协同办公、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政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州所有接入内网的单位及计算机终端。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州委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横向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纵向骨干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
各单位对本单位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调整,应及时报经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同意。
第五条州电信分公司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
第六条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操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及时发现和清除计算机中存在的病毒和木马程序,独立完成操作系统备份和公文传输软件的安装。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内网网络和终端设备维护,负责分配和管理本单位内部用户权限和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实施及维护。
第三章网络平台管理第八条内网的平台管理由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的指示和精神,制定本区域电子政务内网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内网门户网站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渝烟销〔2007〕2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网门户网站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司各部门:《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网门户网站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公司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二○○七年四月十七日—1—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网门户网站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网门户网站在公司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及市局(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所有内部网站。
第三条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部网站是在局域网(Intranet)上统一建立的网站。
第四条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部网站的宗旨是:“信息服务、资源共享、辅助管理、协同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办公室是网站的管理机构,负责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部网站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网站信息来源更新、审核等工作,负责督促各部门发布信息的数量及质量。
第六条综合部是网站的技术支持机构,负责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部网站的具体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
公司—2—其余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等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应指定内部网站的信息管理员一名,负责网站信息的统一收集、审核、传递。
第八条综合部应指定内部网站的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系统栏目设置和维护、权限分配、用户审核、版式设置、信息发布等。
第九条各部门应确定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
第十条网站维护管理人员及信息员必须具有烟草工作意识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并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工作培训。
第三章内容和形式第十一条重庆市烟草公司销售分公司内部网站设有公司简介、文件制度、通知公告、综合新闻、综合分析、营销动态、网建动态、简报快讯、企业文化、党群建设、工会动态、共青团工作等网页和栏目。
淮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办法
淮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淮委政务内网管理,保障淮委电子政务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内网即淮委内部办公网,主要满足委机关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及决策需要,提供电子公文、协同办公、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服务。
综合办公系统是政务内网最主要的应用系统,主要以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及接入淮委政务内网的委直属有关单位为用户。
电子政务其他应用系统按规定应接入政务内网。
第三条淮委政务内网与因特网实现完全的物理隔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委机关以及接入淮委政务内网的委直属有关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淮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政务内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与沟通。
第六条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内网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主要工作包括:(一)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二)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障数据安全;(三)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四)承担内外网数据转换(非发布的数据)和委机关各处室政务内网计算机的维护管理工作;(五)负责其他业务系统接入政务内网的技术审查。
第七条治淮档案馆(宣传中心)负责内网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承担网站需求分析、栏目和网页内容更新,及时将内外网信息转换发布。
第八条直属单位接入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九条委机关建设统一的政务内网公用平台(以下简称”公用平台”),为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数字签名、信息发布、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服务。
第十条各单项业务应用系统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发和管理,应遵循公用平台制定的开发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办公室会同财经处及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测算政务内网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接入管理第十二条建立接入政务内网审核登记制度。
办公室负责接入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入。
信息中心负责对接入政务内网单位的技术审核,签订有关入网协议。
电子政务网应用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网应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网的使用,保证资料和信息安全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的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各处室、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和各区(市、县)工作人员登录和使用电子政务网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局电子数据审计处作为电子政务网维护和技术支撑部门,负责保障电子政务网及各功能模块的正常运行,负责就电子政务网相关事宜和市政府信息中心对接,保证电子政务网安全、稳定的运行。
第四条局办公室按照公文流转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党委、政府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公文或事务进行分解。
收到的纸质文件需发起事务进行办理的,由局办公室负责扫描文件并发起事务。
第五条各处室负责人要督促处室人员每天登录电子政务网或电子政务APP,原则上登录率要达到100%。
处室负责人要督促处室人员及时处理待办待阅公文和事务。
待办待阅公文和事务原则上应在3天以内处理完毕。
第六条各处室负责人收到待处理事务时,需转给具体经办人员进一步办理的,可选择点给具体经办人员。
不需再由他人办理的,可点给自己并结束本次事务流程。
第七条不涉密的工作资料应使用电子政务网快传进行传递,不得使用微信、外网邮件的形式传递工作资料,严禁用电子政务网和快传传递和处理涉密资料。
第八条所有人员应记录和使用电子政务网的工作台账,工作台账记录每月不得少于5次。
严禁在台账中记录涉密信息。
第九条出差人员可使用局里统一配备VPDN设备用电脑登录电子政务网和处理公文事务,也可以用手机APP登录和处理公文事务(不支持苹果手机),不得以出差为由拒绝登录电子政务网。
第十条局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对各业务处室、评审中心和各区(市、县)登录和使用电子政务网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就登录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各处室和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局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对市局所有人员电子政务网登录和事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对个人的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的目标考核。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运维管理制度
电子政务内网机房运维管理制度总则为切实加强海淀区电子政务内网机房(以下简称内网机房)的运维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内网机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电子政务内网,是与政务外网物理隔离的按涉密网络管理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区内各政务单位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区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
一、严格机房工作人员的身份管理,参与内网机房运维的人员必须经过甄选。
二、机房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分为业务培训、技术培训和安全保密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三、机房工作人员离职应严格遵守人员变更管理流程,非紧急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人员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离岗,有事提前请假。
六、内网机房内严禁喧哗,严禁机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七、机房工作人员每天进行机房巡检工作,认真查看机房环境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系统运行状况,并准确、完整地填写机房巡检记录表。
八、机房设备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工作台上只允许摆放办公电脑及必要的办公设备,禁止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物品。
九、机房环境保持整洁,做到防尘、防水、防火、防静电。
十、进入机房必须换专用拖鞋或使用防静电鞋套。
十一、值班期间禁止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
十二、定期组织清扫机房内部环境卫生。
每年对机房设备使用环境进行评估检查,发现不达标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十三、机房工作人员进行设备配置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流程。
十四、机房工作人员负责内网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和存档工作。
十五、机房网络及主机系统的文档,由机房工作人员负责装订保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文档内容。
十六、随网络和主机设备附带的说明书、各种文字资料必须登记,由机房工作人员妥善保存,重要资料只限于在机房内查询。
电子政务内网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内网人员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子政务内网的所有人员,包括内网管理员、业务操作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第三条电子政务内网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第五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员负责:(一)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二)负责用户账户的创建、修改和删除;(三)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监控和事件处理;(四)负责定期对内网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第六条电子政务内网业务操作人员负责:(一)按照规定使用电子政务内网,不得违规操作;(二)保护个人账号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三)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
第七条电子政务内网技术支持人员负责:(一)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技术支持和故障排除;(二)协助管理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三)对内网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和漏洞修补。
第三章入网管理第八条电子政务内网人员应通过正式审批程序获得入网资格,并签订《电子政务内网用户协议》。
第九条新员工入网前,应接受电子政务内网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电子政务内网人员变更岗位或离职时,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账号的及时注销或转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子政务内网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内网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二条电子政务内网人员应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确保密码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电子政务内网人员不得在非工作时间内使用内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电子政务内网人员发现内网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制度
一、电子政务内网为涉密网,电子政务外网为非涉密网;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互联。
拉入电子政务内网的计算机为涉密计算机,应专机专用。
二、禁止电子政务内网上的计算机通过拔号方式上网;笔记本电脑不能接入电子政务内网。
三、机密级、秘密级以及不宜对外公开的重要内部工作信息可以在政务内网上采集、运行、处理、储存。
禁止在政务外网上处理涉密信息和不宜对外公开的重要内部工作信息,不得通过政务外网发送含涉密信息的电子邮件。
四、绝密级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电子政务内网上运行处理。
绝密级文件(包括密码发电)应在保密屏蔽室内或装有微波干扰器的单机上的软盘上制作,制作完毕后再将软盘格式化,以确保计算机软盘上的绝密件内容永久删除。
五、电子政务内网中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信息承办人员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
处理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采取保密措施。
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内网的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及其相关设备、系统、数据等。
第三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2. 规范有序: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确保网络运行有序。
3. 效率优先:提高电子政务工作效率,为部门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 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内部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部门为(部门名称),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部门职责:1. 制定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评估、监控和应急处理;3. 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 督促各部门遵守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5. 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网络设备与系统管理第七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2. 具有较强的安全防护能力;3. 系统运行稳定,性能良好;4. 系统备份和恢复机制完善。
第八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九条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与系统应进行安全加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设置合理的用户权限;2. 定期更新系统补丁;3. 关闭不必要的服务;4.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
第四章数据管理第十条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应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国家秘密;2. 部门内部信息;3. 公共信息。
第十一条电子政务内网数据应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规定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数据泄露。
政务内网管理办法
发改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改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保障委电子政务系统正常、高效、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内网即东营市内部办公网,主要满足市级机关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及决策需要,提供电子公文、协同办公、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服务。
综合办公系统是政务内网最主要的应用系统,主要以接入东营市政务内网的有关单位为用户。
电子政务其他应用系统按规定应接入政务内网。
第三条发改委电子政务内网与因特网实现完全的物理隔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委机关以及接入东营市电子政务内网的委属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发改委办公室是电子政务内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与沟通。
第六条发改委信息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主要工作包括:(一)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二)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障数据安全;(三)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四)承担内外网数据转换(非发布的数据)和委属各单位电子政务内网计算机的维护管理工作;(五)负责其他业务系统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技术审查。
第七条信息中心负责外网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承担网站需求分析、栏目和网页内容更新,及时将内外网信息转换发布。
第八条委属各单位接入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九条委机关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公用平台(以下简称“公用平台”),为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数字签名、信息发布、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服务。
第十条各单项业务应用系统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发和管理,应遵循公用平台制定的开发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接入管理第十一条建立接入电子政务内网审核登记制度。
办公室负责接入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入。
第十二条各科室、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计算机,必须与外网物理隔离,并安装防病毒软件和网页防篡改,应用防火墙。
第十三条各科室、单位可申请与委电子政务内网互联,接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建成与因特网完全物理隔离的单位内部局域网;(二)按照政务内网安全保密要求,采取必要技术防范措施;(三)符合关于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要求。
牡丹江市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办公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牡丹江市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办公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内网的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办公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是指以党政办公中心大楼为核心的区别于互联网络的网络设备和线路,是政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建设之一,主要用于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
第三条网络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由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牡丹江市市内所有接入内网的单位。
第二章人员管理和职责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其职责包括: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内网的稳定、安全运行;负责对全市内网接入单位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授权;负责解答各种咨询;负责对本市用户组维护;负责对本市所有业务处理权限角色进行维护。
第六条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信息化主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信息化主管领导其职责包括:负责指导、开展本单位各项业务应用;信息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内网用户名、上网口令(密码)以及各项网络参数,负责内网计算机的管理及内网数据保密、网络安全等。
第七条内网出现网络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各单位信息员应及时与市电子政务办联系,联系电话:6172758。
第八条信息化主管领导和信息员调整时,需及时报市电子政务办备案,以便及时更新用户名、密码。
第三章网络平台管理第九条内网的平台维护和日常管理由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的批示和精神,制定本市电子政务内网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二)负责内网的互联和接入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接入内网运行;(三)负责各单位的信息员培训工作;(四)对本市各单位内网的运行、应用情况开展督查和考核。
第十条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本单位内网管理和应用职能,充分发挥内网的作用,提高内网资源利用效率,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按全市的统一要求接入内网;(二)负责本单位网络运行的日常维护;(三)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各业务应用系统在本单位的顺利推广和应用;(四)负责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
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秘密、政府信息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电子政务内网的所有用户、管理人员和运维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物理安全(1)电子政务内网与外部网络物理隔离,确保内网安全。
(2)内网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
(3)内网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网络安全(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策略,包括访问控制、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
(2)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进行升级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3)对内网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
3. 信息安全(1)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严格保密制度,禁止未经授权的涉密信息传输和复制。
(3)定期对信息安全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用户安全(1)建立用户身份认证制度,确保用户身份的真实性。
(2)定期更换用户密码,加强密码强度要求。
(3)禁止使用弱密码或通用密码。
5. 运维安全(1)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确保运维人员操作规范。
(2)运维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运维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6. 应急处置(1)制定电子政务内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安全事件。
(2)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3)对安全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四、监督与考核1.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定期对电子政务内网安全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五、附则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子政务内网工作制度
标题:电子政务内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管理1. 电子政务内网的管理工作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内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内网在本部门的正常运行。
三、网络建设与运维1. 电子政务内网应采用安全、稳定、高效的网络设备和技术,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2. 网络运维人员应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网络运维人员应建立健全网络运行日志,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四、信息安全1. 电子政务内网应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可控。
2. 用户应按照权限使用电子政务内网,不得越权访问、使用、泄露敏感信息。
3. 用户应定期更改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4. 电子政务内网应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等安全措施,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风险。
五、信息发布与共享1. 电子政务内网上的信息发布应遵循准确性、及时性、权威性的原则。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批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合法、合规。
3. 电子政务内网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六、用户行为规范1.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
2. 用户不得在电子政务内网上发布、传播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 用户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内网进行非法活动,如窃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工作制度的用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网等处理。
2. 对违反本工作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用户,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化管理部门。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政府信息(内网)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ViaControl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XX市物价局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计算机信息技术风险,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网络病毒危害和敌对势力恶意攻击,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XX市物价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我局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计算机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辅助实施工具采用上海互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ViaControl威盾网络保安系统。
第四条XX市物价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总部统一领导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总部机关的信息安全管理。
分支机构负责本单位和辖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五条XX市物价局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单位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XX市物价局总部、各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
所有使用本公司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该安全制度的管理,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全面安全。
第八条ViaControl控制台权限划分:第九条项目参与人员:(1)安全委员会(2)局领导(3)信息管理中心(4)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二章 ViaControl服务器管理制度第十条ViaControl的服务器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由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负责。
电子政务网使用规章制度
电子政务网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政务网的管理,保障电子政务网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电子政务网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利用,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政务信息化平台。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使用电子政务网的行为。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四条使用电子政务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高效利用。
第五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政务网的使用管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电子政务网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用户使用电子政务网应当进行实名注册,并按照电子政务网的相关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账户。
第七条用户在使用电子政务网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进行非法侵入、攻击、干扰、破坏电子政务网的行为。
第八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电子政务网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九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当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高效利用。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电子政务网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子政务网管理部门。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电子政务成为了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方式。
为了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共事务的高效运转和信息安全的保障。
本文将从电子政务管理的原则、内容和实施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电子政务管理的原则电子政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政府的决策和行政活动应当公开透明,便于民众监督和参与。
电子政务系统应提供方便的查询与反馈渠道,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和便利获取。
2. 便民利民原则: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为人们提供便捷的在线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行政复杂性,提高服务效率。
3. 安全保密原则: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私权,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可靠和防篡改。
同时,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风险。
4. 效能高效原则:推动政府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实现精简高效的政府管理。
二、电子政务管理的内容电子政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政府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电子数据交换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以支持电子政务的正常运行。
2. 信息化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府机构的数字化转型,优化公共服务的提供。
3. 电子政务服务的提供:通过建立在线办事平台、政务APP等方式,提供全面的电子政务服务,包括政府信息查询、在线申报、审批等,方便民众办理相关事务。
4. 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通过建立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集成,促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提供更多价值和创新。
5. 政府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等安全风险,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电子政务管理的实施为了有效地推进电子政务管理,需要采取以下实施策略:1. 制定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电子政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职责,规范电子政务的运作。
政府内网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内网安全管理,保障政府内网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政府内网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政府机关”)的内网安全管理。
第三条政府内网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四)技术创新、持续改进。
第四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网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网安全防护,确保政府内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当设立内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内网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内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网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内网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三)协调解决内网安全问题;(四)指导内网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五)监督内网安全责任落实。
第七条政府机关应当设立内网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内网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内网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内网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内网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三)指导、监督内网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四)组织开展内网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五)处理内网安全事件。
第三章内网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网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内网安全管理制度;(二)内网安全防护措施;(三)内网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四)内网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五)内网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第十条内网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内网安全组织架构;(二)内网安全职责分工;(三)内网安全防护措施;(四)内网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五)内网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六)内网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内网安全防护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物理安全防护;(二)网络安全防护;(三)主机安全防护;(四)应用安全防护;(五)数据安全防护。
电子内网管理制度
电子内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内网管理,提高信息化办公效率,确保信息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电子内网是指公司内部建立的信息管理平台,用于员工办公、交流和管理的网络系统。
第三条电子内网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员工在使用电子内网时应遵守的规范和要求。
第四条公司领导有权对电子内网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并有权对员工在电子内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员工在使用电子内网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电子内网的使用权限管理第六条公司在使用电子内网时,需按照职责和部门分配相应的使用权限。
第七条公司领导有权对员工的使用权限进行调整和限制,保障信息安全。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电子内网时,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越自己的使用权限范围。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或调岗时,须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停止或调整其使用权限。
第十条公司领导对电子内网使用权限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电子内网的信息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在使用电子内网时,需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告知他人。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电子内网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信息或有害信息。
第十三条员工在使用电子内网时,应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和规定,保密公司内部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在处理公司信息时,应注意保护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不得篡改或删除信息。
第十五条员工在传输重要信息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通讯方式,避免信息泄露。
第四章电子内网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公司领导有权对员工在电子内网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遵守本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有权对电子内网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必须配合公司对电子内网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得有任何拒绝或规避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领导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十条员工对于其他员工在电子内网上的违规行为,有责任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调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员工在遵守本制度的同时,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注重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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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副局以上单位:
《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
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1日
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6〕2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是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协同办公、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政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州所有接入内网的单位及计算机终端。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州委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横向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纵向骨干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
各单位对本单位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调整,应及时报经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同意。
第五条州电信分公司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
第六条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操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及时发现和清除计算机中存在的病毒和木马程序,独立完成操作系统备份和公文传输软件的安装。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内网网络和终端设备维护,负责分配和管理本单位内部用户权限和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实施及维护。
第三章网络平台管理
第八条内网的平台管理由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的指示和精神,制定本区域电子政务内网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内网互联和接入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内网局域网建设。
(三)培训各单位内网系统管理员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人员。
(四)对各单位内网运行、应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第九条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本单位内网管理及应用职能,充分发挥内网的作用,提高内网资源利用效率,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按全州的统一规划对本单位内网局域网进行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内网运行的日常维护;
(三)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内网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在本单位的顺利推广和应用;(四)负责本单位的内网信息安全。
第四章计算机终端管理
第十条内网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和系统安装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不得请电脑公司职员代为操作。
第十一条接入内网的计算机维修、报废、更换,必须交由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处理。
内网计算机被盗,应立即报告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严禁隐瞒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严禁在内网计算机终端上安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应用程序及游戏软件。
第十三条保持内网计算机终端及相关附属设备的清洁,确保计算机终端稳定运行。
第五章电子印章管理
第十四条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所配备的电子公章U盘及打印标识等是系统重要的保密部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第十五条电子公章的制发、使用与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公章仅限于电子公文传输使用,并参照实物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联合发文需外套印时,必须做好登记并派专人监印。
第十七条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公文,各单位应拒绝用印。
第十八条电子公章U盘严禁存储其它任何文件、资料和数据。
第十九条电子公章U盘和打印标识遗失、泄密或需更换时,应立即上报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六章电子文件管理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是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播和存储的文字信息记录。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文件管理执行办法〉的通知》(厅字〔2009〕39号)规定,对电子文件的形成、办理、保存、利用、销毁等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电子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电子文件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的文秘和业务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日常处理;档案部门负责归档电子文件管理;信息化部门负责为电子文件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保密部门负责涉密电子文件的保密监督管理。
第七章应用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每天必须安排2次以上(上午1次下午1次)或按手机短信提示要求,登录内网查收电子公文和信息材料。
紧急电子公文应随发随收,发现问题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解决。
第二十三条接收电子公文的单位应当对接收公文的发送单位、完整性和格式等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方可接收。
对紧急公文应及时签收办理,对不能正常接收的电子公文,接收单位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解决。
第二十四条内网系统发生故障,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在内网上开发部署各自的业务应用系统时,应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且必须事先报经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
第八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内网严禁传输密级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的内网局域网及入网单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不得采用电话拨号、交替拨插、双网卡、物理隔离卡等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网,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采取相应的网络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人员要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及权限,不得窃取他人用户名及密码越权访问。
不得通过任何手段窃取其他单位重要文件及资料。
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操作程序和提供电子公章。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人员调整后,须及时变更用户的登录密码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分配的IP地址和DNS地址,不得擅自改动网络设置。
第三十条内网信息实行审核登记制度。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接入单位要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规范移动存储介质管理。
在内网终端上使用的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报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入网审批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做到专盘专人专用,严禁在内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使用。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内网的病毒防范和安全管理机制。
入网单位须使用统一安装的防病毒软件,不得非法入侵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不得制作、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或其他有害数据。
加强对内网用户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普及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制定本单位机房、计算机设备、数据载体存放、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有关规定,责任到人。
第三十四条各接入单位要加强本系统、本单位的数据库建设,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进行定期备份,建立灾害备份措施。
第三十五条各接入单位内网局域网的网络结构、设备如出现重大变化,须报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内网的安全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应用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不执行本规定,贻误公务,影响网络安全保密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或实施规定。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