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建筑隧道设计规范
建筑隧道设计规范
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隧道的设计,以下是需要注意的几点:
隧道设计的基本原则
隧道设计必须具备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等基本原则。结构
设计应以安全为前提,保证在使用寿命内不出现结构破坏,不影响
行车安全。
设计要求
1. 隧道设计要满足所在地的地质条件,采用正确的预报方法,
预测隧道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地质现象,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 隧道宽度和净高度要满足路网规划标准,并结合所在地的气
候条件和车流量合理确定。
3. 根据隧道的用途和所在地的交通状况,确定相应的布置方式,确保通行的安全和畅通。
4. 考虑隧道内通风、照明、通讯、消防等配套措施的设置。隧
道内照明要求平均照度不低于20Lx。
5. 为了保证隧道的安全和顺利使用,需要对隧道进行定期检修
和养护,并建立隧道档案,便于管理和维护。
技术要求
1. 土建设计应符合所在地的防水、防火、防爆要求。
2. 结构设计应结合地质和水文等条件,增加钢筋混凝土抗裂性、抗渗性和耐久性。采用防腐蚀和防震措施。
3. 施工工艺应具备现代化水平,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施工
过程中,要加强监管,防止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结论
隧道建设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满足规范要求,为人们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工具。以上为建筑隧道设计规范的基本内容,设
计者应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归纳。
国内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梳理
国内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梳理作者:黄裕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下旬》2019年第03期
【摘要】目前我国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尚未完善,在设计过程中,常遇到设计依据不足,各地标准多样甚至互相矛盾等问题,导致隧道消防灭火的设计随意性较大。鉴于此,本文对国内几本涵盖隧道消防灭火系统的主要规范和标准进行了梳理,对比了隧道防火等级、灭火设施的确定,同时对各消防灭火系统的主要参数进行了比较,以期为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的制定及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的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路隧道;规范;隧道消防;消防灭火系统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地上地下空间和隧道市场国家。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我国公路铁路隧道、城市轨交、海底隧道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建设推进。故对公路隧道的设计技术、安全风险的保障均提出了更高层面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外有关隧道火灾的报道屡见不鲜,提高了大家对隧道消防安全的重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路隧道建设起步较晚,公路隧道消防相关规范、标准还不完善,公路隧道内灭火设施的设置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近年来某些省市、行业相继发布了一些标准来约束设计,但国家层面还尚未出台针对公路隧道消防的设计规范,使得设计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困惑和争议之处。因此,开展现有规范、标准的分析研究,可为我国公路隧道消防灭火规范、标准的制定、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1、规范简读
目前已实施的与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设计相关的规范、标准大致分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国家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1] 以下简称建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794-2014)[2],这两本规范适用于城市交通隧道;第二类是行业标准: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2014[3] 以下简称隧规),适用于各等级公路隧道;第三类是地方标准:1.上海市地方标准:道路隧道设计标准(DG/TJ08-2033-2017)[4],适用于采用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建造的城市和公路机动车专用道路隧道;2.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DB11/T1246—2015)[5],适用于通行非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地下联系隧道;云南省地方标准:公路隧道消防技术规程(DBJ53-14-2005)[61],适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隧道,以及长度超过1000m的二级公路隧道,不适用于城市隧道、水下隧道;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隧道消防技术规范(DB43/729-2012)[7],适用于高速公路隧道、一级隧道、城市交通隧道以及水下交通隧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讲解
6、其他措施。如建筑物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艺设备 本质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1. 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 基本内容以及现有的防火设计方法
1.3 防火的设计方法
最基本的,就是按照现行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目前个别项目是运用火灾工程学的知识,对照
现行的规范,进行性能化设计。
工业建筑和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以24米划分,是考 虑了登高消防器材、消防供水能力、消防队员登高能力和参照国 外标准确定的。
单层建筑
不同屋面形式
第一章 总则
1.0.3条
3、第三款指地下民用建筑:近十年来,城市地下民用建筑, 特别是地下商店发展较快,火灾形势严峻。单建的地下民用 建筑目前国家一直没有相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导致这些建筑 工程的防火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为加强这类场所的防火设 计,有效地控制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结合国内外对地下建 筑的研究成果,2001年《建规》局部修订时将该部分的防火 设计内容纳入本规范。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城市消防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危害以及便于救援,合理地设计城市地下联
系隧道,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地下联
系隧道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针对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及北京
市现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 city road underground linked tunnel
设置于城市地面以下,联系地面道路与地下停车设施的道路交通工程。
2.0.2隧道匝道 tunnel ramp
主隧道与地面道路以及相邻其他隧道的连接道,包括隧道出入口匝道和隧道连接匝道。
2.0.3车库连接道 linking tunnels for underground garage
主隧道与周边地下车库之间的连接道。
2.0.4疏散防火隔间 evacuation fire compartment
采取防烟措施且设置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及甲级防火门,用于隧道人员安全疏散至相邻地下车库及相邻隧道的通道。
2.0.5 临界风速 critical ventilation velocity
采用纵向通风系统的隧道,防止火灾时烟气回流的最小平均通风风速。
2.0.6纵向排烟 longitudinal smoke extraction
烟气沿隧道纵深方向流动的排烟形式。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探讨
规代建览电气
-消防安全-No.ll Vol.ll (Serial No.131) 2020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设计探讨
胡虎斌,赵欣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037%
扌商 要:结合某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项目,分析了隧道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
要性以及设计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针对隧道项目特点的解决方 案,为隧道的安全运营提供技术保障。
关键词:地下联系隧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手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 85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4-8417(2020)11-0057-04
DOI : 10.16618/j. cnki. 1674-8417.2020.11.011
胡虎斌(
1984—),男,
高级工程师,从事弱
电智能化工作。
0引言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简称隧道)是联系地面 道路与地下交通的地下交通设施,通过隧道将地
下商业空间、地块地下车库等进行联通,具有净 化地面车流、有效降低地面交通拥堵等优势,但
同时存在如下挑战:一方面由于车辆自身故障导
致在行进过程中起火自燃或发生车祸引起火灾,
另一方面隧道内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故障 引起火灾% 1-&。由于隧道建筑在空间特性、交通 工具及运输方式的特点,隧道火灾的危害性后果
除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外,其特有的次生灾 害和间接损失对社会、生活以及区域经济的影响 更为严重。因此,隧道项目中设计技术先进、运
行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至关重要。
1项目概况
某隧道主线为环形,单向3车道,沿逆时针
方向单向交通组织,主线全长为3 113 m ;主线外 围共设置A 、B 、C 、D 四处进出口匝道,均为双向2
2015-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underground road engineering
CJJ 221-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6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221-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5.3、4.3.2、4.3.4、5.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13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横断面;5.平面及纵断面;6.出入口;7.交通设施;8.安全与运营管理设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中消防灭火设施的讨论
第43卷第4期• 240 • 2 0 1 7 年 2 月
山西建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ol.43 No.4
Feb.2017
文章编号:1009-6825 (2017) 04-0240-02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中消防灭火设施的讨论
赵永晔
(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昆明650011)
摘要:结合实践经验,从消防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室外消火栓、稳高压供水系统、消防管道设计等方面,分析了公路隧道设计 规范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旨在提高公路隧道消防设计的水平。
关键词:公路,隧道,消防用水量,室外消火栓,灭火器
中图分类号:T U998.13 文献标识码:A
JTG D70/2—201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隧规》)于2014年5月29日发布,2014年8月1日实施。该规范的颁布对公路隧道消防灭火设施设计起到指导 性作用,但笔者在实际工程设计、审核中发现规范尚存在较多的 困惑和争议。现将部分问题整理,与各位设计同仁共同探讨。
1消防用水量
《隧规》第10.2.6条,在隧道消防用水量表格中仅罗列隧道 内消火栓用水量,规定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中隧道内用水量。
根据G B 50974 —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6.1条“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 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计算”,所以隧道消防用水量应包括隧 道内和隧道外消防用水量。有的设计人员按照《隧规》的规定,理 解为消防用水量只要等于隧道内用水量就满足要求,消防水池仅 考虑储存火灾延续时间隧道内用水储量,在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 火栓合用管道仅按隧道内用水量计算,从而造成消防水池容积不 足和消防管道管径过小,在消防灭火救援中埋下了重大隐患。
地下室防火设计要求
地下室防火设计要求
地下室是建筑物中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之一,因此在地下室的设计中,防火安全必不可少。本文将从地下室防火设计的要求入手,探讨
如何有效地提升地下室的防火安全性。
首先,地下室的防火设计要求包括合理的通风系统。通风系统对于
地下室的防火至关重要,可以有效将烟气排除,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因此,地下室的通风系统应当合理设计,保证能够迅速排出烟气,维持空气清新。
其次,地下室的防火设计要求还包括有效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
地下室防火的重要保障,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这些设
施应当按照规定数量和标准设置,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
火和疏散。
此外,地下室的防火设计还应考虑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选用具有
良好防火性能的建筑材料可以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燃烧速度,保障地下室的安全。
最后,地下室的防火设计还应当考虑人员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设置。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可以在火灾发生时及时疏散人员,减少伤亡。因此,在地下室的设计中,应当充分考虑疏散通道和避难
场所的设置。
综上所述,地下室的防火设计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通风系统、消防设施、建筑材料和疏散通道等。只有全面考虑这些方面,才能有效提升地下室的防火安全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规定
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规定
隧道工程是现代化交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建设方
便了人们的出行,同时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其中,隧道工程防火安全是其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要求,因为隧道工程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本文将详细介绍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规定,以求确保隧道工程的安全运行。
防火安全工作现状
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现代化建筑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隧道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也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了隧道工程防火安全的管理,提高了防火安全意识,实现了防火安全技术的改善和完善。目前,我国的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规定基本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隧道工程防火安全重点
隧道工程防火材料
在隧道工程建设中,材料的选用直接影响着防火安全的保
障效果。常规的隧道工程防火材料主要有:防火涂料、隔音材料、保温材料等。防火涂料可以限制火势的蔓延,隔音材料和保温材料的作用则更多是进行隔绝或降低火灾的对外影响。
结构防火设计
结构防火设计也是隧道工程防火安全的重点之一。在隧道
工程的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规定的要求,采用防火性能优良的建筑材料,确保防火保温、通风和漏雨等功能的有效实现。
电器设备防火设计
隧道工程中的电器设备,如果出现故障,也会引起火灾的
发生。因此,要在电器设备的选用、布线、接线、防护措施、排水和通风等方面加以注意,在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电器设备的防火性能。
隧道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在隧道工程的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
考虑消防和人员疏散的安全需求。在照明设计上,应该选择防爆等级高、灯具稳定、物理性能优良的照明设备。在疏散指示系统设计上,要保证指示器的亮度充足、可靠性高、距离适中、防水性强,并且配备备用电源,在电源故障时能够自动转换和供电。
城市隧道设计规范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隧道施工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 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隧道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景观的保 护和利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可持续性原则
隧道设计应考虑环境影响,尽量减 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
隧道设计应考虑长期运营成本,确 保隧道在使用寿命内具备良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添加标题
防排水系统管理
隧道防排水系统 的重要性在于保 障隧道结构安全 和行车安全。
防排水系统应遵 循“防、排、截、 堵结合,因地制 宜,综合治理” 的原则。
日常巡查和定期 维护是防排水系 统管理的关键环 节,需定期检查 排水沟、集水坑 和排水泵等设施 的运行状况。
对于隧道渗漏水 现象应及时处理, 采取措施进行封 堵和排水,防止 水患的发生。
适用范围:盾构法 适用于大型城市隧 道、地铁等地下工 程
施工流程:盾构机 安装就位、初始掘 进、拼装管片、注 浆填充等
顶管法
添加 标题
定义:顶管法是一种非开挖的管道施工方法, 通过顶进设备将管道顶入地层中。
添加 标题
优点:对地面交通影响小,施工速度快,成 本较低。
添加 标题
应用范围:适用于城市中不能断交或不能开 挖的管道施工。
Baidu Nhomakorabea
纵断面设计
纵坡设计:根据隧道长度、埋深、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
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83号文''关于发布《2008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讣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别,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2适用范围
本图集可供全国建设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讣、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规范使用;并可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教学的参考。
3编制原则
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部分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建筑设讣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原意,以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编制方式
4.1本图集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条文为依据,图示内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条文的顺序排列。
4.2图示表达:
4.2.1正文部分是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文(包括章节编号等)的直接引用。
字体按规范编制的要求,强制性条文为黑体,普通条文为宋体。
4.2.2白底部分为图示的内容,是对《建筑设汁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的理解和注释,字体釆用仿宋体。
4.3''【图示X】"为本图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相应处加注的图示对应编号。
北京市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Standard on Fire Protection for City Underground Tunnel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 实施 ICS XXX X XX 备案号:XXX-XXXX
DB
XXXX-XX-XX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Standard on Fire Protection for City Underground Tunnel
编号:
备案号:
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4年月日
2014 北京
前言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试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结构防火、人员疏散、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的防火设计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分为7章,即总则、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及附录。
本规范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规范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号,邮编100035)。
第三章 城市隧道防火要点
排烟模式通常可分为纵向、横向(半横向)
及重点模式,以及由基本模式派生的各种
组合模式等。
1.纵向排烟方式
火灾时,隧道内烟气沿隧道纵向流动的 排烟模式为纵向排烟模式,这是一种常用的烟 气控制方式,可通过悬挂在隧道内的射流风机 或其他射流装置、风井送排风设施等及其组合
方式实现。纵向排烟示意图如图4-4-6所示。
口的大小、间距对烟气的控制有较明显的
影响,如图4-4-8所示。
QQ:2858177828
该排烟方式较适用于单向行驶、交通量不
高的隧道。纵向通风排烟时,气流方向与车行
方向一致。以火源点为分界,火源点下游为烟
区,上游为清洁区,司乘人员向气流上游疏散。
由于高温烟气沿坡度向上扩散速度很
快,当坡道上发生火灾、采用纵向通风控
制烟流、通风气流逆坡向时,必须使纵向
气流的流速高于临界风速。
2.横向(半横向)排烟
5000m2。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
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二)地上车站
设备管理区应与公共区划分不同的防火分 区。公共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 大于5000m2。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 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 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位于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
单向交通隧道。
下穿隧道设计标准
下穿隧道设计标准
1. 隧道类型与长度
下穿隧道通常采用圆形或矩形断面形式,根据穿越的建筑物类型、地形条件和交通流量等因素进行选择。常见的下穿隧道类型包括道路下穿隧道、铁路下穿隧道、地铁下穿隧道等。
隧道长度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地质条件进行确定。一般而言,下穿隧道的长度不宜过长,以减少施工难度和工程量。
2. 隧道净空与限界
下穿隧道的净空应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过时不会碰头或碰撞。净空高度应考虑车辆的最大高度和行人通过所需的最低高度。
限界是指隧道内轮廓线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满足车辆和行人通过时的安全要求。限界宽度应考虑车辆的最大宽度和行人通过所需的最低宽度。
3. 隧道纵坡与排水
下穿隧道的纵坡应满足车辆行驶和排水的要求。纵坡过大会增加车辆行驶的难度,过小则会导致排水不畅。一般而言,下穿隧道的纵坡不宜超过3%。
排水系统是下穿隧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积水对隧道结构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排水系统应包括雨水口、排水管道和排水沟等设施。
4. 隧道结构形式
下穿隧道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地质条件、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进行选择。常用的结构形式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结构材料的选用应考虑到耐久性、安全性和维护成本等因素。对于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5. 隧道照明与通风
下穿隧道的照明和通风对于确保行车安全和舒适至关重要。照明系统应包括入口照明、出口照明和内部照明等,以确保隧道内外的视线清晰,防止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通风系统应包括进风道、排风道和通
风口等设施,以确保隧道内空气流通,防止烟雾和有害气体积聚。
2023-城市地下交通隧道工程设计规范
2023-城市地下交通隧道工程设计规范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2023年的城市地下交通隧道工程设计,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和高效。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地下交通隧道工程。
2. 设计原则
2.1 安全性:地下交通隧道设计应最大限度地确保行车和行人的安全。
2.2 可靠性:地下交通隧道设计应考虑异常情况和自然灾害,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3 高效性:地下交通隧道设计应提高交通流量效率,减少拥堵和延误。
3. 规范要求
3.1 设计参数:
3.1.1 车行道宽度应根据交通流量和车辆类型确定,以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3.1.2 相邻车道之间应设置适当的分隔带和道路标线,以减少事故风险。
3.1.3 通道高度和宽度应考虑不同车辆类型的要求,确保车辆的通过和转弯顺畅。
3.2 结构设计:
3.2.1 地下交通隧道的结构应考虑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位,采取适当的地下支护结构。
3.2.2 隧道内部应设置有效的照明和排水系统。
3.2.3 设计中应考虑火灾和烟气排放控制,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3.3 通风系统:
3.3.1 地下交通隧道应配备有效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质量和温度适宜。
3.3.2 通风系统应考虑事故情况下的烟气抽排和紧急疏散。
3.4 安全设施:
3.4.1 地下交通隧道应安装适当的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
3.4.2 出入口应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并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4. 监督与检查
4.1 地下交通隧道的设计和施工应受到监督机构的审查和检查。
4.2 建设过程中应进行中间检查和最终验收。
4.3 设计和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文档和数据,以供监督机构审查。
国内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梳理
国内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梳理
目前我国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尚未完善,在设计过程中,常遇到设计依据不足,各地标准多样甚至互相矛盾等问题,导致隧道消防灭火的设计随意性较大。鉴于此,本文对国内几本涵盖隧道消防灭火系统的主要规范和标准进行了梳理,对比了隧道防火等级、灭火设施的确定,同时对各消防灭火系统的主要参数进行了比较,以期为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的制定及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的设计提供参考。
标签:公路隧道;规范;隧道消防;消防灭火系统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地上地下空间和隧道市场国家。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我国公路铁路隧道、城市轨交、海底隧道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建设推进。故对公路隧道的设计技术、安全风险的保障均提出了更高层面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外有关隧道火灾的报道屡见不鲜,提高了大家对隧道消防安全的重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路隧道建设起步较晚,公路隧道消防相关规范、标准还不完善,公路隧道内灭火设施的设置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近年来某些省市、行业相继发布了一些标准来约束设计,但国家层面还尚未出台针对公路隧道消防的设计规范,使得设计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困惑和争议之处。因此,开展现有规范、标准的分析研究,可为我国公路隧道消防灭火规范、标准的制定、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
1、规范简读
目前已实施的与公路隧道消防灭火系统设计相关的规范、标准大致分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国家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1] 以下简称建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794-2014)[2],这两本规范适用于城市交通隧道;第二类是行业标准: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D70/2-2014[3] 以下简称隧规),适用于各等级公路隧道;第三类是地方标准:1.上海市地方标准:道路隧道设计标准(DG/TJ08-2033-2017)[4],适用于采用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建造的城市和公路机动车专用道路隧道;2.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DB11/T1246—2015)[5],适用于通行非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地下联系隧道;云南省地方标准:公路隧道消防技术规程(DBJ53-14-2005)[61],适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隧道,以及长度超过1000m的二级公路隧道,不适用于城市隧道、水下隧道;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隧道消防技术规范(DB43/729-2012)[7],适用于高速公路隧道、一级隧道、城市交通隧道以及水下交通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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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Standard on Fire Protection for City Underground Tunnel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 实施 ICS XXX X XX 备案号:XXX-XXXX
XXXX-XX-XX 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Standard on Fire Protection for City Underground Tunnel
编号:
备案号:
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4年月日
2014 北京
前言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36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和试验,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结构防火、人员疏散、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的防火设计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分为7章,即总则、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通风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及附录。
本规范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规范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号,邮编100035)。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品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腾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马建民雷蕾杨欣李磊刘旭东李宏文冉鹏张昊
李桂芬罗凯金丽萍华高英路世昌郭再斌段旺
叶晓平朱晶晶尹康翟传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名)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一般规定 (1)
3.1 隧道分类 (2)
3.2 结构防火 (2)
3.3 安全疏散 (2)
4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3)
5 通风和排烟系统 (4)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
6.1 一般规定 (5)
6.2 系统设计 (5)
7电气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
定标准 (8)
A.1 RABT标准升温曲线 (8)
A.2 HC标准升温曲线 (8)
A.3 耐火极限判定标准 (9)
本标准用词说明 (11)
引用标准名录 (12)
条文说明 (13)
1 总则
1.0.1 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合理地设计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防火设计,并可指导工程验收。
1.0.3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的防火,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现行其他有关标准。
2 术语
2.0.1城市地下联系隧道 urban traffic linked tunnel
设置于城市地面以下,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车行隧道和人行隧道,主要承担地面交通与地下停车设施联系的地下交通设施。
2.0.2出入口 Entrance and exit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与地下停车设施连接的出入口及与地面道路连接的出入口。
2.0.3临界风速 critical ventilation velocity
采用纵向通风系统的隧道,防止火灾时烟气回流的隧道断面最小通风风速。
2.0.4防火隔间 Fire compartment
设置于地下车库出入口的旁侧,便于隧道内的人员安全疏散至地下车库的房间。
2.0.5排烟分区 smoke evacuation zone
隧道发生火灾时,由对外开口或排烟设备形成的气流使烟气积聚并被排除的隧道区段。
2.0.6隧道匝道linked tunnel connected with other tunnel
也可称作隧道连接道,连通不同车行交通隧道之间的短隧道。
2.0.7车库连接道linked tunnel connected with underground garage
城市地下交通联系隧道的主隧道与周边地下车库之间连接的通道。
3 一般规定
3.1隧道分类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隧道分类
隧道封闭段长度L(m)
用途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L>3000 1500<L≤3000 500<L≤1500 L≤500
仅限通行非危险化
学品等机动车
——L>1500 L≤1500
仅限人行或通行机
动车
3.2结构防火
3.2.1系隧道(以下简称隧道)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长度等因素。
3.2.2一类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二类不应低于1.50h;三类不应低于1.00h;四类隧道的耐火极限不限。水底隧道的顶部应设置抗热冲击、耐高温的防火衬砌,其耐火极限应按相应隧道类别确定。
注1:一、二类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采用RABT标准升温曲线测试,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的耐火极限应采用HC标准升温曲线测试,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注2:通行机动车的四类隧道和仅限人行或通行非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耐火极限试验采用标准升温曲线和判定标准。
3.2.3 隧道内装修材料除嵌缝材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
3.2.4隧道与管廊、专用疏散通道、地下停车库、其他相邻隧道间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墙、防火卷帘、甲级防火门分隔。隧道内的变电所、通风机房及其它辅助用房等,与车行隧道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墙、甲级防火门分隔。
3.3安全疏散
3.3.1一、二、三类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500~1500m;
1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200~500m;
2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设置,纵坡应不大于5%,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防线在双孔中间设置,并应直通隧道外;
3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5m;
4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3.2一、二、三类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1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人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250~300m;
2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设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人行疏散通道应在双孔中间沿隧道长度方向设置,并应直通隧道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