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制度改革中的分类救助问题研究(一)
当代中国城市低保制度的演进及反思_钟玉英
2011年11月当代中国史研究Nov.,2011第18卷第6期Contemporary China History Studies Vol.18No.6当代中国城市低保制度的演进及反思*钟玉英[摘要]当代中国城市低保制度从1993年起,经历了初创及试点、正式确立及全面实施、应保尽保、规范管理和全面法制化五个阶段。
随着该制度的日益完善和操作程序的不断规范,城市低保制度开创了一种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社会救助新模式,对保障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城市社会稳定、推动经济体制改革都起到了重大促进作用。
城市低保工作呈现出保障人数大体稳定、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态势。
该制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结合国际扶贫的新模式和当前我国的低保工作的实践进行完善和创新。
[关键词]当代中国城市低保制度演进反思[中图分类号]C913.7;K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952(2011)06-0054-091993年6月1日,上海市政府宣布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标志着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
该制度发展至今已有18年历史,在救助城市贫困人口、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影响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民政工作之一。
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及管理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本文拟在回顾该项制度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反思当前城市低保制度取得的成就、面临的困境及改进方向。
一、中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阶段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在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
其建立背景主要源于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剥离的大量失业、下岗人员的出现。
据统计,我国登记失业人数1990年为383万人,1996年上升到553万人,2001年剧升到680万人。
下岗、待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形成的城市新贫困群体,其规模大约在1500万 3000万人之间。
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综述
四 、 语 结
现有 文献 的研 究准确描述 了城市低保 制度状况 , 对城市 低 保 面临 的问题进行 了细致 的分析并提 出了有针对性 的政策 建 议。但是 , 从上 文不够完整 的文献 回顾 中也可 以观察 到我国学 者对于城 市低保研究还存在着不 足 ,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 面 : 1 市低保制度研 究滞后 问题依 然存在 。学术研究 应该具 . 城 有一定的前瞻性 , 目前学界对低 保制度研究滞后 于低 保制度 但 实践。 这主要体现在 两个方 面。 其一是随着我 国城 乡户籍 改革 , 些地 区相继取消 了农业 户与非农户 的户籍 区分办法 , 这给 以 户籍作为管理基础 的城市 低保制度带来 巨大挑战 , 城市低保制 度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衔接与适应问题亟待解决 。 目前 的相关 但 研究还 尚未进行 。其 二随着我 国社会转 型的加剧 , 城市新增 流 动人 口的规模 日益庞 大 ,新增人 口的贫 困问题也 日渐 突出 , 目 前学界 虽然对农 民工等 流动人 口的社会 保障 问题进行 了大 量 的研究 , 对流动人 口的低保研 究还 极少见 到 , 但 现有 的研究 还 远不能满足研究需要 。
民人 , 硕士 , 辽宁社会科 学院社 会学研究所助理研 究员 , 研究方 向: 社会 管理。
是 实施分类救助模式 的过程 中最难解决 的问题之~ 。_ S 现 . l- U是 行 分类救助 制度没 有覆盖所 有低保 对象 ,容易造成政 策性漏 洞 , 而直 接或间接的抑制 了低保对 象的就业 。三是 分类救 助 从 使得有些“ 特殊 困难” 低保 家庭获得来 自多方 面的重复保障 , 造 成低保 身份含金量 的提升 以及 出现在 某些 “ 特殊 困难家庭 ” 的 福利叠加效应 , 引起新 的社会不公 。I t 2 ] 4 低保救助难 以惠及边缘 贫困群体 。 . 边缘贫困群体 的问题 给城市低保制度带 来的挑战主要表 现在 两个 方面 : 其一 是社会 公平问题 。 对于那些 由于微小的收入差距而无法进入低保制度 的边缘贫 困群体来说 , 低保 制度显然有失公允 。其二是 大量边 缘贫 困人 口的存在增加 了低保制度 的标准制定和瞄准难度 。 这 部分群体 中一般都有工作收入 , 而对这些 收入差距 非常小的群 体进 行分类 ,按照现行 的低保 制度设 计将是一件 很 困难 的事 情 。㈣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现存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现存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张马玲来源:《学理论·上》2014年第04期摘要:社会救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
自中国进入全面转型以来以来,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关系到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能否进一步发展、完善,也关系到广大人民能否分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
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指出存在的不足,并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社会救助制度;现状;问题;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072-02引言社会救助是指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依照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给予其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它对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社会救助体系。
我国现有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在各救助项目综合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并最终确立的,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群众分享改革成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起步较晚,一些配套的措施还不完善,中国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社会救助体系存在的缺陷1.救助体系不够完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是我国实行的历史比较悠久的社会救助制度。
随后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有了很大发展,但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救助制度相比较,中国的社会救助还存在很大缺陷,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如美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其内容覆盖面广,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孤寡残疾救助和反贫困。
对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对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惠济民生的重要途径。
然而,如何去发展好、促进好和实现好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尚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
近年来,九龙坡区民政局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了《九龙坡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绩效评估办法(试点)》,创新了全国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荣获重庆市民政局2010年社会保障政策创新一等奖。
现以城乡低保为代表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和城乡低保政策绩效的评估办法、现实价值论述如下:一、城乡低保基本情况九龙坡区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主线,把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作为执政为民,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坚持民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民政事业各项工作综合评定,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
目前该区总人口80.62万人(农业20.64万人,城镇居民59.97万人),低保人员共25463人(农村低保8029人、城市低保17434人),占总人口比例3.2%,其中农村低保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9%,城镇低保占城镇居民比例2.91%。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生活受到大的影响,政府利用节日等方式,适时进行了物价上涨补差,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呈上升趋势。
至2011年春节,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达260余元,人均享受低保全额标准达89.7%;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达120余元,人均享受低保全额标准的80%,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有了一个基本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现时的社会救助政策存在城乡低保标准低于区域GDP经济增速、家庭收入测算不科学和低保对象“福利依赖性”较强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救助工作机制不配套目前,通行的社会救助标准较少考虑到家庭支出等其他因素,救助标准适时调整的动态机制滞后,保障标准与同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不同步的现象。
对特殊个体救助、专项救助的办法机制不健全。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现存的问题及对策
在社会保障体系 中, 社会救助是最基础的或最
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是公 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期 , 完善社会救助体
保 障制度不健全 ,很多困难群体难 以进入养老 、 医
疗、 失业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 看病难 、 上学难、 住房 难是他们面临的主要 困难。 据全国总工会 20 年对 03
受助者的现象 , 使得受助者 自尊心受挫 , 不利于社会
的稳 定 。 们应 当在 帮助 贫 困者 、 者 的同时注 意维 人 弱
2 社会救助资金供需矛盾突 出。 . 近年来 国家在 社会救助支出方面虽然逐年增加 , 占国家财政支 但 出的比例仍然偏低 , 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城市低保制 度在实施中面临较大的资金支付压力 , 部分城市低 保标准偏低 , 不能满足分类施保 的要求 。 医疗救助 、 助学 、 住房等困难群体急需的专项救助资金严重不 足。 19 ~ 0 3 据 99 20 年五年的民政事业 费支出统计数 据, 我国民政事业费支 出占国内生产总值 比例分别
、
1社会 救 助立 法层 次 低 。 . 目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我 国社 会 救 助 立
村全部困难群体 的有效制度安排 , 专项社会救助制 度的建立和完善依然任重而道远 。
4 公 民对 社 会救 助 态度 偏 失 。 会 救助 长 期不 . 社 够公 开 透 明 , 民对 其 了解甚 少 , 至没 有 “ 会救 公 甚 社
2% 。
首先 , 确立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 第一 , 保障生
存权原则 。 社会救助法救助生活困难者 , 帮助其维持
・
3 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相对缺失 。 . 由于我国社会
21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8-075-02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贫困人口不断增加,传统的救助制度已无力承担起救助贫困人口的功能。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的。
然而,由于制度的不成熟,使得制度的功能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本文对我国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地分析,针对现存的问题,提出了加速低保工作的法制化、建立有效的低保资金运行机制、积极开拓就业渠道促进再就业等解决对策,以利于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建议贫困问题在我国一直都存在,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镇实行普遍充分的就业制度、基本均等的工资收入制度、粮油供应的价格补贴制度和救济制度,城市贫困问题相对很少。
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贫富差距日益扩大,部分城市居民收入下降、下岗失业、生活困难,城市贫困人口不断增加。
为保障城市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建立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城市贫困人口进行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意义及取得成绩1.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唐钧认为,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在于:(1)符合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符合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3)符合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4)符合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
2.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取得成绩我国的城市低保工作,1993年始于上海。
1997年8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央政府正式有力推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的实施。
1997年8月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总数达到206个,占到当时全国城市总数的1/3。
1999年,国务院出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制度上夯实了城市低保工作的基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4.07.18•【字号】津民发〔2007〕78号津财社联〔2007〕102号•【施行日期】2014.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正文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政策的通知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就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分类救助的原则按照城乡特困人员致贫原因、身体状况、劳动能力、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给予特别照顾。
二、分类救助的标准和范围(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的有关鼓励就业政策,实施就业援助。
(二)下列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待遇时按以下方法核定家庭收入1、对有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一级精神残疾人、一或二级智力残疾人的家庭,在申请低保待遇时,先将家庭收入按城市低保标准或农村低保标准指导线扣除(按家庭中实际残疾人人数扣除),剩余家庭收入按照家庭人数计算家庭人均收入,仍达不到城市低保标准或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助。
2、对丧偶单亲且子女在学的家庭,在申请低保待遇时,先将家庭收入按城市低保标准或农村低保标准指导线的50%扣除(按家庭中实际在学子女人数扣除),剩余家庭收入按照家庭人数计算家庭人均收入,仍达不到城市低保标准或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助。
3、对有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和白血病人员的家庭,在申请低保待遇时,先将家庭收入按城市低保标准或农村低保标准指导线扣除(按家庭中实际患上述疾病人数扣除),剩余家庭收入按照家庭人数计算家庭人均收入,仍达不到城市低保标准或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给予差额救助。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 自19 年我 国城镇居 民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以来,在其平等性特征和在保障贫 困居 民基本生活 93
方 面 发挥 出的 巨大功 效 ,已使 其 成 为现 阶 段 我 国城 镇 社 会 救 助 工作 的主 体 ,在 救 助 城 镇 贫 困人 口, 实现 社会 公 平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等 方 面均 取 得 了 巨大 成 绩 。 同 时 , 更应 注意 到 当前 我 国城 镇 最低 生 活保 障制 度 在 救 助 理 念 、 保 障 标 准 、资金 来 源及 法制 建 设等 方 面 存在 的 问题 ,为解 决上 述 问题 我 们要 转 变救 助观 念 、合理 制 定 保 障 标 准 、 拓 宽 资金 来 源 渠道 及 完善 法制 建设 。使 其 更好 地 发挥 其 作 为 “ 最后 一道 安 全 网” 的 重要 作 用。 关键 词 :最低 生 活保 障 ;城 镇低 保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D 6 . 6 9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7-4 92 1 )61(0 6 250 (0 20镇居 民最低 生活保 障制度 的实施现状
1 保 障人 数基本稳 定 . 从 我 国民政 部发布 的历年 《 民政 事业 发展统 计 报 此) )来看 ,1 9 年 我 国城镇 最低生 活保 障对 象人 98 数仅 为 141 8 . 万人 ,保 障人 数较少 ,而到 了 2 0 0 2年 保 障人数 一跃 增至 20 4 6 . 7万人 ,较 19 9 8年 的保 障 人数 有 了跳跃 式 的增 长 ,到 2 1 年 1 月我 国最低 01 1 生 活保 障 人数 为 2 2 5 7 . 人 ,占全 国非农 人 口的 0万 51 .%。经过几 年 的发展 ,我 国城 镇居 民保 障人数增 速逐 步 减缓 ,保 障人数 基 本稳 定在 22 0万 - 5 0 23 0 万人 之 间。 2 低 保平 均标准 和平均支 出大 幅提 高 . 城市低 保平 均标 准和平 均支 出是衡 量我 国城镇 最低 生 活保 障制度水 平 的两个 核心指标 。前者 是各 地方 政府 制定 用 以维持 最低生 活水平 的人 均每月所 需 的金 额 ,而 后者是 低保 标准扣 除救 助对象个 人 收 入后 ,每人 每 月实 际领取 的现 金金额 。在 2 0 年 , 03 我 国平 均低保 标准 仅为 每人每月 190 4. 0元 ,低保平 均 支 出为 5 . 8 0元 ,到 了 2 0 0 0 6年 分别 为 1 9 0元 6. 6 和 8. 36 0元 ,2 0 年 增 长到 2 53 o8 0. 0元 和 1 3 0元 , 4. 7 21 0 0年 为 2 1 0元 和 1 9 0元 ,2 1 5. 2 7. O 0 1年 增 至 280 7. 0元和 20O 元 。我 国城镇最低 生活保 障制 度 1. 0 的保 障标 准及 补助 水平 的逐年 提高 ,极 大缓 解 了城 镇贫 困居 民的生活 困难 ,有助 于提高其 生 活水 平及 消费 水平 。 3 财政投 入逐年 增加 .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作者:郑含乐周倩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9年第20期摘要:社会救助是一种古老的社会保障形式,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建立了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但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为此,阐述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简要的概括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目前面临的问题,调整分析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确定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方向应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前进,进一步优化完善社会救助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关键词:社会救助;问题;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9.20.083社会救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古老的制度。
虽然我国在建国初期创建了农村“五保户”制度和城市社会救助制度,但是因为当时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城市企事业单位的福利保障制度体系从总体上来说比较健全,所以导致社会救助制度的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就建立了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现经多年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
1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历程我国新型社会救助制度设立之初目的是为解决当时的现状,是帮助当时因失业被迫下岗陷入贫困的人们,从而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开始是为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条件才建立了现款给付的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涉及领域慢慢扩大到了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自然灾害救助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地域从城市扩展到了农村,最终形成了现在的社会救助体系。
1.1 建国初期社会救助制度的状况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和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是救助农村和城镇的贫困人口。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社会救助代表会议,会议确定了“在政府领导下,以民众自救自助为基础开展人民大众的救助福利事业”的基本救助原则。
1950年7月,全国民政第一次会议把救助救灾工作确定为内务部的重点工作,并且设立了社会主要管理和负责全国社会的相关救济工作。
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
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的贫富程度差距日益拉大,低收入群体面临较大的生活困难,政府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了困难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
这项惠民措施实行以来,解决了各类困难群体的实际生活困难,缓解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
我市的低保救助工作在实践运行中也面临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接下来,我结合工作实践经历和本次培训的心得体会谈谈对低保救助工作的想法。
一、我社区低保救助基本情况社区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人口6894人,现有低保户96户。
我社区共有小区、双桥门片区、居易时代、南城美境和金陵王榭五个小区,其中小区和双桥门片区为老小区,人员主要是原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住房和下方回宁的房屋,困难居民较多,也是社区低保救助的难点和重点。
二、我社区低保救助工作的难点社区开展低保救助工作多年以来,帮助了很多困难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目前也面临不少问题,存在较多工作难点。
一是人户分离人员难管理。
我社区低保户较多,按人户情况可分为人在户在和人户分离两种情况。
其中人在户在是指户籍在我社区,实际居住地也在我社区的低保家庭。
这类人群便于掌握其家庭实际情况,也便于管理和服务。
人户分离是指户籍在我社区,居住在其他社区的低保家庭,这类人员又多是因拆迁在外过度或者已经拿到经济适用房为迁户口。
低保救助工作的政策对收入情况和住房面积有明确的要求,而社区对人户分离低保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的掌握主要是通过低保年审时的书面审查和其他途径了解。
这种方式为无奈之举,并不能准确、全面的掌握他们的情况,给我社区的低保救助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政策宣传和落实在内容和时间上存在差距。
政府和社会非常关心低保家庭的生活困难,也想尽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
报纸作为重要的宣传工具,能够及时的报道我市对低保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但由于报纸宣传时间和政策落实有一个过程,宣传的内容与实际落实在细微上也存在少数不一致的情况,导致了部分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的误解,甚至发生过居民拿着报纸要求社区落实惠民政策。
关于社会救助资源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关于社会救助资源的调研报告关于社会救助资源的调研报告一、低保福利捆绑问题目前,社会救助标准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低保救助根本不足以使受助者能够完全依赖救助金而生活。
对大多数低保户而言,低保救助金只是其家庭收入的一个方面。
低收入和贫困户争相进入低保,一旦进入,即使收入有改善也不愿意退出。
这一事实与福利依赖看起来相矛盾。
主要原因是低保资格附带着很多连带利益,例如,很多辅助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如医疗、教育和住房保障等都是优先甚至完全针对低保户的。
如果失去低保资格,就会自动失去这些利益,而这些帮助对很多低保户来说更为重要。
这也是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并不是不愿意工作,他们为保持其低保资格,要么隐瞒工作或收入,要么对找工作采取消极的态度,甚至在工作与低保资格发生冲突时,宁愿放弃工作也不愿放弃低保资格。
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强调生存,忽视发展,只能“保肚皮”,不能“保脸面”。
低保制度本质上是收入维持制度,意在保障受助者的基本生活,政策目标是提供最低层次的保障和最低限度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却导致一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长期依赖福利为生。
(一)福利依赖造成的影响社会福利原本是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的福利可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为贫困人员公平参与社会竞争提供保障,通过各种措施来满足他们在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
但是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不愿劳动的问题却日益加重,如果这样的情况不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1.会增加政府长期的负担,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
随着社会福利覆盖面和服务深度的发展,社会福利支出占gdp的比列也明显上升。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当具有刚性的社会福利依赖的增加会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
影响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人际效仿。
具体的低保制度中能给低保对象家庭带来的福利收入。
当工作收入增加多少时,低保金相应减少多少而总体收入基本不变。
城市低保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 n nUnvri fU b n C n tu t n Pn dn sa n n,6 0 4 C ia He a ies yo r a o sr ci , ig igh nHe a 4 7 4 , hn ) t o
【 bt c] eav cm a or l ebl c aoac yt , t lhmn u x r ul eetssm adt edi o A s at gtei o et t e a a nel w ness mE a i ii m ei g dayr r y e n edal ef r N i n x pc a l e sbs m t a l ta t h n r
退 出机制 . 顾名 思义就是建 立流动机制 . 避免终身制 。 因此城市低 保退 出机制就是通过 收入核定 、 就业帮助 、 社会监督等 措施 , 实现超 出 低保规定标准 的低保 人员和“ 骗保” 人员的及时退 出。推 出机制包括 : 正常性退 出机制 和强制性退出机制 正常性退 出指 的是受保 家庭 由于 人均家庭 财产收入超 过相应保障线后 。 经个人 申请 和保 障机构认定 批 准退 出保 障领域 。 具备保障资格的制度安排 , 种制度安排 主要 是 不再 这 建立在家庭诚信 自律和管理机构审核基础上 。 强制性退 出机制是指保 障机构 的监督 . 受助家庭 人均收入 超过低保线 . 让 则及 时取消其享 受 低保 的资格 。 最低 生活保障制度建立 的主要 目的是 消除贫 困 贫困产生的主要 原 因有 :1 贫困文化理论认为 : () 穷人 的独特 的居住方式促进 了穷人间 的集体 互动 . 产生贫 困亚文化 . 这种亚文化并被 制度化 . 而维持着贫 进 困的生活 在这种环境 中长成 的下一代会 自然地习得贫 困文化 . 于是 贫 困文化发生世代传递 。( ) 2 个体 主义认 为 : 如果一个人 陷入 贫困 , 肯 定 是由于个人 的原 因. 这些原 因包括个人 经济上的失败 、 遗传因素 、 个
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与法规解读
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与法规解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救助成为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手段。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以解决群众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本文将解读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与法规,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一制度。
一、社会救助政策的分类与目标在对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进行解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其分类与目标。
根据受助对象的不同,社会救助政策可以分为五类:低保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优抚救助和灾害救助。
这些救助政策的目标在于保障贫困人口、特殊困难人群和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低保救助政策的解读低保救助是民政部门最重要的社会救助政策之一。
其主要目标是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认定办法》,低保救助的对象包括城市居民中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以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低保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以确保受助者能够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
同时,低保救助也应该与就业、扶贫等政策相结合,形成全面的保障体系,帮助受助者尽早脱困。
三、临时救助政策的解读临时救助是针对突发灾害或意外事件所采取的一种救助形式。
根据《城市临时救助办法》和《农村临时救助办法》,临时救助涵盖了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救灾救助等方面。
临时救助的核心是提供紧急救助,满足突发困难时的基本需求。
这就要求民政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响应、组织有效的应急救助工作。
同时,临时救助还应该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形成合力,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四、特困人员救助政策的解读特困人员救助是对特殊困难人群所采取的一种保障措施。
特困人员包括孤寡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他们常常由于身体或精神状况无法独立生活,需要社会帮助。
根据《城市特困人员救助办法》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办法》,特困人员救助包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免费医疗救助等方面。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71科技资讯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学 术 论 坛DOI:10.16661/ki.1672-3791.2019.28.171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①何龙华(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贵州贵阳 550000)摘 要:社会救助制度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国已经逐渐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且我国当前所采取的救助制度是从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演变而来的,很难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因此,需要制定出合理的对策,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发展与完善,助力我国社会经济改革发展。
关键词:社会救助制度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9)10(a)-0171-021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现状想要对当前我国救助制度的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就需要了解救助制度的发展现状,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在进行社会救助制度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与城市贫困问题相结合,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就需要在新的改革形势下,制定出合理的措施解决当前城市出现的贫困群体,做好城市救助机制的建立。
从开始确立社会救助制度到逐渐的普及应用,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速度较快,由政府和社会基金机构共同承担相应费用,通过现金救助、现金与实物结合救助、实物发放救助3种形式,在全国各地区落实救助策略,救助方式的选择需要因地制宜。
例如:结合上海发展情况,需要采用实物救助与资金救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救助工作的开展,城市生活保障机制的建立是传统社会发展逐渐衍生出的。
从最初的政府思想到后来的社会实践,取得了优秀的发展成果,中国当前采用的低保制度,有效地减轻了城市贫困户的生活难度,减少了家庭之间的贫富收入差距。
(2)农村基本生活救助。
在进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还需要配备相应的社会救助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具有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贫困问题仍然是社会建设过程中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在农村设立最低生活保障试点。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情况及存折问题建议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情况及存折问题建议一、概述社会救助是国家为了帮助弱势裙体,改善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稳定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社会救助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不同裙体的需求。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我国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情况,并提出针对存折问题的建议。
二、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情况1.政策法规的完善与落实情况现阶段,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低保救助等多个层次的救助政策和制度。
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救助体系。
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的宣传普及程度不够,相关标准和办法未能贯彻执行等。
2.救助对象的辨识与评估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进行分层分类,因此对救助对象的辨识和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评估工具和标准,导致救助对象的辨识和评估过程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有的对象难以获得应有的救助。
3.救助资金的保障与管理救助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和公益性项目资助等,而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着资金分配不均、管理不透明等问题,导致了资金的浪费和滥用的情况。
4.社会救助体系的社会反馈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对弱势裙体的一种关怀和帮助,因此其社会反馈具有重要意义。
但目前,一些裙体对社会救助体系的了解不足,缺乏对体系的信任,导致了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如隐瞒财产、虚报信息等。
三、存折问题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和普及工作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媒体宣传、社区宣传、教育培训等,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裙体了解相关政策和制度,提高其知情权和参与度。
2.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工具政府可以通过专家学者的研究,制定科学严谨的救助对象评估标准和工具,以确保对救助对象的辨识和评估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保障救助对象的权益。
3.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救助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公开,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基于社会救助制度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为例
的社会临救到基本生活 的全面保障 , 由政府单一救 助到社会力量整体联动 的救助 , 由单项制度 向制度
体 系 方 向发展 的转 变 , 社会 救 助 制 度 建 设 仍 需 与 时
俱进。
一
二、 存在 问题及 原 因
由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尚处于探索 阶段 , 多项
社会 救助 制度 在服 务理 念上 、 救难 救急 上 、 制度衔 接 上、 救助 尺度 上 、 社 会 效 果 上 还有 待 于 拓 展 视 野 、 把 握力 度 、 完 善 程序 , 这样 才能 显现 出 中国特 色社会 主 义 国家在救 助 舞 台上 的地位 。现 时 的社 会救 助政 策
元 以下的 3 万 户低 收入农 户基本实现脱贫 , 1 0 6个 集体经济收入空 白村全部破零 , 村均超 1 5万元 , 荣
所谓 “ 表象 ” 救助 是对 困难 程度 的直观 推断。
民政工作人员缺少导致真实情况难以核准 , 因为服 务对象面宽 , 调查 内容庞杂 , 办理要求高。据悉 , 民
题, 主要表 现在 以下 几方 面 : ( 一) 救 助 工作机 制不 配套
与淮安市淮安 区、 涟水县相依 , 南濒洪泽湖 , 西与宿
迁市 泗 阳县 相邻 , 北 隔六塘 河 与宿迁 市 沭 阳县相 望 , 中 间半环 抱淮 安 市 的清 河 、 清 浦 两 区 。淮 阴区 南 北
长6 2 . 5公 里 , 东西宽 3 8 . 5公 里 , 面积 为 1 2 6 4 . 1 0
第 l 3卷
2 0 1 3年
第 1 期
2月
中 国
发
展
Vo l _l 3 No .1 Fe b . 2 01 3 8 3
城市低保制度改革中分类救助问题
城市低保制度改革中分类救助问题发达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演变,主要经历了由剩余型福利模式向制度型福利模式再向混合型福利模式的转变过程。
在剩余型福利模式下,贫困被认为是因为个人道德原因所致,接受救助或福利是耻辱的象征。
在这个理念下,国家所施行的社会救助标准较低,只保证穷人最基本的生存,并且对救助对象实行严格规管,所以被社会褔利学者广泛诟病。
进入制度型福利模式后,政府和社会对于贫困的观点起了很大变化,致贫被认为主要是国家或社会的责任,所以在这个时期,国家对于贫困人口救助标准是比较规范、合理乃至慷慨的,不但保障贫困人群的基本生存,还尽可能维护其个人尊严。
但与此同时,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如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福利依赖现象滋生。
所以,西方国家进入1970年代以来,很多学者在对“福利国家”模式的反思过程中,主张引进并实施被称为“混合型”的社会福利模式,试图既避免前两种福利模式的弊病,同时保留两种福利模式的长处。
混合型福利思想的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要提升福利的针对性和目标性。
一方面,对于有劳动水平的贫困者,要尽可能协助其就业,而非给予高额救助;另一方面,对于存有特殊困难的人群,要给予更充分的救助和照顾,更好地保障其生存权。
我国近年城市低保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分类救助模型”所倡导的核心理念和“混合型”福利模式的上述观点是相契合的,体现了我国社会救助理念的进步,它相对于过去低保工作中实施的“统合救助模型”(作者在下文中解释)是一个重大的超越。
本文我们将根据民政部立项的2006年度重点课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程序研究”课题组调查取得的数据和资料,对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的分类救助办法的运行状况做比较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在肯定这个办法出台的意义及取得的进展的前提下,分析总结该办法存有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分类救助办法的政策建议。
一、统合救助模型的缺陷与分类救助模型的形成(一)统合救助模型的缺陷自1993年在上海市试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城市低保制度”)以来,该制度在我国已经走过了十几个寒暑。
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问题研究
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问题研究
韩克庆;郑林如;秦嘉
【期刊名称】《学术研究》
【年(卷),期】2022()10
【摘要】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十四五”时期民生保障领域的重要议题。
本文围绕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的政策背景、制度现状、重点难点以及政策建议进行分析和研判,认为健全分类分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点难点,主要集中于流动人口救助、城乡统筹、救助方式、政策衔接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
为此,应该渐进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补齐流动人口的制度短板,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完善救助标准的制定调整办法以及注重社会救助的制度整合。
【总页数】12页(P90-100)
【作者】韩克庆;郑林如;秦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3.7
【相关文献】
1.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3.需求侧管理视角下社会救助体系分层分类改革研究
4.健
全新阶段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5.以改革创新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聚焦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低保制度改革中的分类救助问题研究(一)摘要:城市低保制度深化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分类救助模型相对于过去的统合救助模型而言是一个重大的进展与超越,是我国低保制度走向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
与统合救助模型对贫困群体采取整齐划一的救助办法不同,分类救助模型基于贫困人群内部的需求差异,通过制定合理、科学的救助标准体系,对不同需求人群实施有差别的救助,提高了救助的精确度、公平性与效率。
由于这一模型出台的时间还不长,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与问题,诸如分类标准的制定比较粗疏、对特殊困难低保对象救助的力度不足、与再就业机制缺乏有效衔接、贫困边缘人群难以被现行制度覆盖、资金筹集及管理工作难以适应实际需要等等,影响、制约了新模型功能的充分发挥。
为此,文章对进一步完善分类救助模型的政策选择进行了全面、深入、针对性的分析探讨。
关键词:城市低保制度,统合救助模型,分类救助模型发达国家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演变,主要经历了由剩余型福利模式向制度型福利模式再向混合型福利模式的转变过程。
在剩余型福利模式下,贫困被认为是由于个人道德原因所致,接受救助或福利是耻辱的象征。
在这一理念下,国家所施行的社会救助标准较低,只保证穷人最基本的生存,并且对救助对象实行严格规管,因此被社会褔利学者广泛诟病。
进入制度型福利模式后,政府和社会对于贫困的观点起了很大变化,致贫被认为主要是国家或社会的责任,因此在这一时期,国家对于贫困人口救助标准是比较规范、合理乃至慷慨的,不仅保障贫困人群的基本生存,还尽可能维护其个人尊严。
但与此同时,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如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福利依赖现象滋生。
因此,西方国家进入1970年代以来,不少学者在对“福利国家”模式的反思过程中,主张引进并实施被称为“混合型”的社会福利模式,试图既避免前两种福利模式的弊病,同时保留两种福利模式的长处。
混合型福利思想的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要提高福利的针对性和目标性。
一方面,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要尽可能帮助其就业,而非给予高额救助;另一方面,对于存在特殊困难的人群,要给予更充分的救助和照顾,更好地保障其生存权。
我国近年城市低保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分类救助模型”所倡导的核心理念和“混合型”福利模式的上述观点是相契合的,体现了我国社会救助理念的进步,它相对于过去低保工作中实施的“统合救助模型”(笔者在下文中解释)是一个重大的超越。
本文我们将根据民政部立项的2006年度重点课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程序研究”课题组调查取得的数据和资料,对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的分类救助办法的运行状况做比较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在肯定这一办法出台的意义及取得的进展的前提下,分析总结该办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分类救助办法的政策建议。
一、统合救助模型的缺陷与分类救助模型的形成(一)统合救助模型的缺陷自1993年在上海市试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城市低保制度”)以来,该制度在我国已经走过了十几个寒暑。
在这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该制度经历了最初的探索、而后的推广、直到目前的发展完善(以分类救助办法等的形成为标志)等几个阶段。
作为“最后的安全网”,城市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重要进展。
到上个世纪末,全国所有城市都实施了这一制度。
制度的覆盖人数在不断扩大,截至2006年底制度覆盖人数达2240.9万人。
由于各级政府重视,制度的资金来源较有保障,为推动“应保尽保”与适度提高保障水平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城市低保制度十几年的实践表明:无论在解决社会或整体意义上的贫困问题、还是在解决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问题上,它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城市低保制度最初采取的救助模式笔者称之为“统合救助模型”。
它通过确定低保线(贫困线)、并对处于该线以下的贫困人群实施资金或物质补助使其达到低保线的生活水平的办法开展救助工作。
可见当时的救助模型对贫困群体采取的是标准划一的救助办法,而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救助对象实行补差;至于救助对象内部由于存在种种差别而导致的需求的差异,统合救助模型未能顾及。
尽管统合救助模型在低保制度初创阶段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对救助贫困群体的贡献功不可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模型的不足和缺陷也逐渐明显地暴露出来:其一,以形式公平掩盖了实质的不公平。
采用统一的救助办法(标准)、救助措施,对所有的低保对象而言确实做到了形式上的公平和对等。
但事实上,这种公平抹煞了不同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忽视了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
因此,这种形式上的公平就等同于实质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
实质公平的缺位正是统合救助模型的主要特点。
显而易见,这种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对垒是造成低保制度难以满足受助人群需求的症结所在。
其二,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制约了保障标准的调整。
和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整体上,低保金的支出有限,保障标准只能采取低起点,而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但平均主义的低保待遇调整方式妨碍了部分特殊困难群体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使待遇提高没有在结构层次上体现出差异性,进而影响了低保制度的实际效率。
其三,福利依赖现象长期存在。
“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本是低保制度持续运行的前提条件;但是从制度的运行状况来看,“进来容易,出去难”成为困扰低保制度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我们在各地调查中都发现存在着一定的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宁吃低保不工作”的现象。
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低保制度对所有对象采取整齐划一、不加区别的救助办法,使制度本应具有的刺激再就业的功能大大减弱。
福利依赖现象的加剧违背了低保制度建设的初衷,使社会救助的目标与本质发生了偏移。
其四,一刀切的管理办法妨碍了制度的发展完善。
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既是导致统合救助模型形成的重要原因,统合救助模型的实施又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管理方式。
对低保对象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虽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制度的管理成本,但是却削弱了管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由于这种管理方式不能准确反映、应对不同保障人群的真实需求,实际妨碍了制度的发展完善。
(二)分类救助模型的形成与统合救助模型对贫困群体采取整齐划一的救助办法不同,分类救助模型基于贫困人群内部的需求差异,通过制定合理、科学的救助标准体系,对不同需求人群实施有差别的救助,是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模型的新发展。
分类救助的外延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
第一个层次上的分类救助实际上涵盖了目前我国对受助群体所提供的所有的具体救助项目,它是从具体的项目内容上进行的划分。
目前,城市社会救助体系除生活救助(低保)外,还有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类项目。
因此,这个意义上的分类救助在外延上是对社会救助内容的归类。
第二个层面上的分类救助特指现行城市低保制度在向纵深发展过程中所提出的“分类施保”。
这一层面上的分类救助是基于贫困人群所属的类别进行有针对性的救助。
根据所属类别,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到不同比例救助幅度的上调。
相对于以往的救助制度而言,分类施保的优越性在于其对救助对象需求的科学认识和分类,避免了以往救助过程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了救助效率。
事实上,分类救助这两个层面上的外延划分在现有的政策实施上具有一定的叠合性。
在现行的分类施保政策中,部分经济发达的省市已经整合了多维救助项目。
本研究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分类救助的第一个层面,但主要是对分类救助第二个层面的研究。
正是在统合救助模型遭遇前述各种发展困境下,民政部近年开始探索建立分类救助制度。
2003年3月,民政部颁发《关于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健全城市低保制度的通知》,明确将建立针对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和教育救助制度作为推进城镇低保制度建设的重点项目。
当年召开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则进一步提出城市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以下多用“分类救助”代替)”的要求。
会议结束后,各省市民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着手制定、实施分类施保政策。
从总体上看,各省分类救助工作的推进比较顺利,截至2006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分类救助制度——当然,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分类救助的发展并不平衡,城市之间这方面工作的进展差异较大。
分类救助的实施,将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从各地实施分类救助的实践来看,这一模型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1、救助对象的类别化分类救助对城市低保对象提供类别化的社会救助。
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或个人,都会以其所属的具体类型得到相应的救助。
总体而言,当前国内各地享受分类施保、特殊救助的人群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大类(具体到每一个城市则存在一定的出入):第一类是传统的民政救济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城市孤老和孤儿,习惯上称为“三无”人员。
第二类是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
包括享受低保待遇的70岁以上老人,16岁以下儿童、中小学生和16岁以上的在读学生,重残、重病人员等。
除此之外,一些省市还做出了涵盖更广的规定。
例如,北京市、吉林省等规定了对分娩孕、产妇的特殊救助;广西、贵州、吉林、青海、海南等省规定了对单亲家庭、多胞胎家庭的救助;还有一些省市规定了对夫妻双方均是下岗职工的低保家庭、以及发生突发性灾难的家庭实行特殊救助。
第三类是一些政策照顾对象。
对这类人群照顾与否、如何照顾,各省市的差别较大。
主要有以下几类人群:享受低保待遇的因公致伤的返城知青;老归侨;军烈属家庭、军人和军转干部;省、市级劳动模范;模范遵守国家政策的家庭,例如独生子女家庭。
第四类是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
大部分省市都制定一些推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再就业的激励政策;这类人如因各种原因而未能实现就业,规定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但其获得的保障金不能享受上调一定比例的优惠。
2、救助标准的层次化在将低保对象区分为不同类型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
目前国内分类救助的实施标准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每种形式都体现一定的层次:第一种形式是大多数省市所采用的,将特殊对象低保金按月上调一定比例,这一比例通常是10%-30%,有的幅度差更大一些。
第二种形式是按一定时限(月、季、年)对特殊对象给予定额的生活补助。
采取这一做法的主要有安徽、海南、青海、四川、陕西等几个省份。
例如,四川省宜宾市规定,低保对象中,重病、重残者每人每月可增发100元补助,一般病残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在校大中专生每人每月增发100元补助,在校中小学生增发50元。
青海省规定,“三无对象”每人每月在原全额享受低保的基础上增发20元保障金;60-69岁的老年人在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保障金,7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20元保障金;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病人也均在原享受保障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元保障金;单亲家庭在享受原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