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促进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议促进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一直是一个社会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制定相应对策切实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对安定社会意义重大。本文分析了残疾人就业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相关的数据资料的分析,分析了残疾人就业现状并提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对策。

标签:残疾人;就业;政府;培训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残疾人及其家属所关心的一个社会问题,残疾人就业意味着它们的经济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因此,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是实现残疾人走向社会的根本途径。

一、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

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扶持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关注残疾人就业,帮助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展示残疾人的才华,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它事关社会能否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它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一)促进残疾人建立自尊心、自信心,融入社会

残疾人并不等于失去工作能力,并不等于不能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残疾人通过自己的努力,社会的关心、补偿和帮助,完全可以和健全人一样为社会作贡献。就业带来的经济收入,使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才有可能进行平等地社会交往和沟通,从而对社会产生较强的认同感,形成积极的社会态度,提高责任心和社会使命感。由于残疾人在对外交往上相对处于劣势,加之长时间没有工作,容易造成残疾人与正常社会生活环境之间的隔阂,还会使残疾人尊严和独立人格受到伤害。因此,关注残疾人就业问题,是提高残疾人群体在社会上的地位,促进其人格、心理等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残疾人就业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需要稳定作为前提,残疾人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只有社会的每个部分都健康、良性地发展,社会才有可能向健康、进步的方向发展,也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可以起到安置一人、稳定一家、和谐一片的目的。

残疾人就业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使残疾人从单纯的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供养,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仅关系到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而且对解除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残疾人充分就业是缩小与健全人的差距,使他们摆脱贫困,是实现小康生活的关键,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

择。

二、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严峻的就业形势,使残疾人就业难上加难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的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劳动力市场出现了高素质、高技能的劳动力供不应求,低素质、低技能劳动力供过于求的现象,而残疾人恰恰是“双低人员”居多,求职备受冷遇,因而就业相对困难。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还不完善

福利企业作为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主要形式,投资主体和经营范围受限。除民政、乡镇、街道兴办的福利企业外,其他主体投资兴办的福利企业一般不享受退税政策。有些机关、事业单位对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认识不足,不支持、不配合;有些单位和个人对残疾人就业拥有明显的偏见;认为残疾人是单位的包袱,影响单位的形象,不愿接纳他们就业。有些单位不安排适应残疾职工劳动的生产岗位,残疾人和健康人同工不同筹;有些福利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政策挂名安排残疾人,每月或每年只发少量的生活补助费。

(三)残疾人就业的隐性歧视现象仍大量存在

有关数据显示,超过70%的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有过被歧视经历,其中32%的人表示经常受到歧视待遇。如:08年连云港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为48.2%,从残疾人从事的职业分析,如连云港市残疾人在非农业就业的比例为27%,从事稳定收入职业的比例仅占3.4%。从残疾人的劳动收入来看,残疾人收入与当地人均收入有较大的差距,目前连云港市残疾人的人均收入在平均以上的仅有21.5%,在平均以下的有78.5%。

(四)残疾人维权意识弱,残联未充分发挥服务效能

残疾人维权意识较弱,不注重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和平等权利。调查显示:在受到歧视时,23.9%的残疾人选择自认倒霉的方式了结就业纠纷,想到向用工单位争辩的只有5.5%,提出要向法院起诉的仅占2.9%。残疾人就业主要面临的问题有:单位不愿与残疾人签订就业协议,残疾人自身技能不能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

一方面,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未能做到尽心尽职,主动服务,依法监督力度还不够。残疾人就业登记工作不完善,用工信息和渠道不畅通,市场服务范围狭窄。使得一部分残疾人找不到工作,而另一部分需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找不到残疾人。另一方面,缺少有针对性的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使得一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很难被单位录用。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对策

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最终实现“平等、参与、共享”三目的,关键是要推进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走上共同致富,共奔小康的道路。

(一)强化政府职能,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1.加强《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通过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认识到帮助残疾人就业,实际上是“救人一命,稳定一片,影响一家”。各相关政府和部门应把残疾人就业工作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发挥政府在安置残疾人就业上的主体地位及其主导作用。

2.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政府部门应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立足于现有基础,以经济、法律的手段,辅之以少量的行政措施,在就业政策制定,资金援助、岗位提供等就业环节给予扶持。一是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二是制定和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三是行文规定残联对福利企业的介入、管理和指导。使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走上工作岗位。四是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五是政府出资购买商铺提供给有能力的残疾人循环流动使用,摸索残疾人就业一条街经验。近年来,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国家财税等部门出台的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响应,对解决残疾人的就业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如连云港市各级政府对实施残疾人就业“三个一万”工程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促进残疾人就业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使残疾人就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据统计,08年连云港市共安置2 270名残疾人就业。其中,按比例安置150名,集中安置1 320名,转移安置340名,灵活安置360名,个体创业、扶持个体创业100名,此外,连云港市还完成了残疾人就业培训1 278名,共有1 100余户残疾人实现了脱贫。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对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足额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单位,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法力度不够,效果不会明显。

(二)加强残联的职责,提高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的效能

1.突出残疾人就业机构的管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就业服务机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保障法〉办法》、《江苏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使为残疾人服务的单位,属于国家执法单位。

2.加强残疾人就业机构人员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信息的微机化管理,着力解决就业信息不畅的问题。保障就业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