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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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目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3)附表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5)附表2 勘察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0)附表3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4)附表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8)表5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21)附表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22)附表5.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25)附表5.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28)附表5.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0)附表5.6 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4)附表5.7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36)附表5.8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38)附表5.9 盾构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40)附表5.10 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43)附表5.11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46)附表5.12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48)附表5.13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50)附表5.14 龙门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52)附表5.15 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查评分表 (54)附表5.16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56)附表5.17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评分表 (58)附表5.18 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60)附表5.19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62)附表6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分汇总表 (64)附表6.1 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 (65)附表6.2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69)附表6.3 明挖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4)附表6.4 矿山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6)附表6.5 盾构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8)附表6.6 路基与高架桥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80)附表6.7 装饰装修质量检查评分表 (82)附表6.8 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 (86)附表6.9 轨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87)附表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88)附表8 质量检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92)附表9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93)(详细勘察文件) (93)附表10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95)(施工图设计文件) (9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 行)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指南。

兰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0218

兰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0218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控制,严格变更管理,明确变更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并简化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结合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变更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导致工程量、设计等变化产生的变更。

工程变更由市轨道公司、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提出。

第三条工程变更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不断优化设计、保证施工进度和控制投资的原则进行。

变更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续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程变更范畴分为A、B两类:1、初步设计或工程招标图后至施工图的完善及变更管理(简称A类变更)。

2、施工图下发至工程竣工交付运营的变更管理(简称B类变更)。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发生工程变更时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工程变更应严格控制,实行市轨道公司相关处、会议综合审查、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的变更管理制度,并实行市轨道公司各处领导负责制。

第七条工程变更审批时应对技术、经济进行综合评审、决策,确保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充分性。

第八条对同一专业、同一内容、同一类型、同一地点等发生的设计变更,不允许分拆进行。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内容和分级第九条 A类工程变更的内容:1、改变工程内容和范围;2、改变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种、数量;3、改变主体结构的规模和尺寸;4、改变围护结构的类型和尺寸;5、其他。

第十条 B类工程变更的内容:1、工程项目的增加、减少、价格的调整;2、改变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臵和尺寸;3、为完善工程所必需的各类附加工作;4、市轨道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变更。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分级所有工程变更按其一次性增减工程投资金额(含连带变更的增减额)划分为Ⅰ、Ⅱ、Ⅲ、Ⅳ级。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发文字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6]第7号【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公布日期】2016.11.30【实施日期】2017.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16〕第7号)《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栾克军2016年11月30日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管理,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城域快速轨道系统等。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桥及路基、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车辆、车辆段、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遵循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领导,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重大事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具体建设活动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规划、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环保、水务、生态、价格、安全生产监督、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房屋征收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设施保护工作。

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办法

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办法

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与工程风险控制是密不可分的。

在建设阶段要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加强与规范对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预防各类风险事件,减少或避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工期延误和社会负面影响。

本管理办法希望各相关参建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及时将修改、补充意见反馈给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负责,业主代表具体执行管辖标段的风险管理工作。

建议委托风险管理咨询单位协助实施施工现场风险管理。

第一条管理目标1.通过地质、环境核查及对设计文件的全面分析,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施工设备、工艺、工序等),提出风险控制的优化措施和建议,确保施工工艺、工法、施工设备等满足设计要求,为施工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2.通过施工过程的风险监控、评估预警和预警处理等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管理内容1.地质和环境核查;2.设计交底;3.风险深入识别及分级调整;4.施工风险通告;5.专项施工方案审查;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估;7.按照巡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现场风险巡查;8.风险管理咨询单位的风险源动态管理;9.工程变更的风险分析;10.监控量测的风险管理;11.预警、报警、消警和信息报送管理;12.视频监控管理;13.风险监控信息平台管理;14.应急救援管理(包括组织机构、信息报送与反馈、应急响应等);15.风险管理阶段性报告(包括周报、月报、年报)。

第三条管理方法1.在施工前,主要通过地质核查、环境核查、设计交底、风险深入识别及风险分级调整、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手段实现。

2.在施工过程中,主要通过风险监控(监测、巡视、视频监控)、预警、处置等手段,对前期制定的风险控制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若发现异常,根据现场风险状况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并根据完备的预警报送、响应及处理程序,及时反馈到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实用八篇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实用八篇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实用八篇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1第__条城市轨道交通实行保护区管理__,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

保护区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其范围分别为:(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米内为重点保护区,五米至五十米内为一般保护区;(二)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五米内为重点保护区,五米至三十米内为一般保护区;(三)出入口(含连通道)、通风亭、__中心、变电所、冷却塔、地面站房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车辆段、停车场用地边界外侧五米内为重点保护区,五米至十米内为一般保护区;(四)城市轨道交通过河、洪道、桥梁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为重点保护区,五十米至一百米内为一般保护区。

因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的,由轨道交通管理机构会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提出方案,报市人民__批准公布。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容易遭到破坏或者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保护区内设置明显的边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移动。

第二十五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水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保护区内的下列活动__实施行政许可前,应当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卸建(构)筑物;(二)取土、地面堆载、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四)敷设管线、设置跨线等__作业;(五)在过河、洪道段实施疏浚、清淤、吹填、船舶下锚停靠等作业;(六)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作业。

在一般保护区内进行前款所列活动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告知轨道交通管理机构。

作业单位在一般保护区内进行本条第一款所列活动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提出保护标准,制定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并经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同意;施工时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__,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二○一二年七月目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2)附表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4)附表2 勘察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7)附表3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1)附表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3)附表5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17)附表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18)附表5.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20)附表5.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25)附表5.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28)附表5.5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1)附表5.6 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4)附表5.7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36)附表5.8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38)附表5.9 盾构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40)附表5.10 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43)附表5.11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46)附表5.12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49)附表5.13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51)附表5.14 龙门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53)附表5.15 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查评分表 (55)附表5.16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57)附表5.17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评分表 (60)附表5.18 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64)附表5.19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67)附表6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分汇总表 (69)附表6.1 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 (71)附表6.2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74)附表6.3 明挖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79)附表6.4 矿山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80)附表6.5 盾构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84)附表6.6 路基与高架桥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87)附表6.7 装饰装修质量检查评分表 (88)附表6.8 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 (93)附表6.9 轨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96)附表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98)附表8 质量检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01)附表9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04)(详细勘察文件) (104)附表10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07)(施工图设计文件) (10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 行)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指南。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0]5号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0]5号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4.14•【字号】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经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4月14日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2021年10月21日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区管理第四章运营服务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六章应急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轨道交通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政府主导、多元投资、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管理的领导,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融资、运营、安全及应急管理等重大事项。

市、区(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轨道交通安全运行负总责,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构建多方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

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建设、保护区管理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开展轨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用地控制规划管理工作。

兰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线的运营企业机制

兰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线的运营企业机制

兰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线的运营企业机制兰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线是由兰州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的。

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是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一家全
资子公司。

兰州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兰州市地铁线路的规划、建设、
运营和管理。

兰州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公司治理和
运营管理。

首先,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兰州市地铁有限责
任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重大事项。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确保公司的
合法合规运营。

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此外,公司还设
有各个职能部门和岗位,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营销部等,来协同工作,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兰州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还会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
轨道交通的发展。

比如与地方政府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和经济资金的投入;与施工企业合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与其他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合作,
实现车站和线路的互联互通等。

兰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管理,充分发挥设计的龙头作用,保障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目标实现,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是指设计合同中明确的,根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包括勘察、招标、施工配合、设备采购、系统联调等方面与设计有关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三条相关定义1、设计服务:设计合同约定的、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2、建设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承担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总)承包单位。

4、设计单位的总体组:设计单位根据设计承包合同需要成立的总体性项目组。

5、设计单位的单项设计项目组:承担工点、系统工程的设计项目组。

6、审图单位:对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施工图进行强审的单位。

7、设计文件:按合同规定并符合相关设计制图标准的,设计承包单位提供的合格的设计过程文件、最终成果及互提资料等,载体为纸张,且一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

在需要时应有相应的效果图、模型。

第四条设计单位的服务期应贯穿可行性研究(如合同包括该阶段)、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设备联调、竣工验收、设计总结各阶段,直至试运营结束。

第五条所有参与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设计合同中未作具体规定的,本办法作为补充。

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做规定的其他相关工程设计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设计单位组织及人员保证第六条设计单位必须在兰州市设臵常设机构,建立完善的组织,并按合同约定配备总体组(包括总体、副总体、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各单项设计项目组设计人员,并根据设计阶段配备足够的人员及办公设备。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保证设计人员的稳定性,不得擅自更换总体组和单项设计项目组各专业设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将更换理由和替代人的专业简历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批准,更换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水平。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什么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什么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什么《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什么《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什么?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从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获悉,《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已经兰州市政府第156号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从规划与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保护区管理、运营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等方面,对兰州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都做了明确规定。

城市轨道交通实行特许经营《办法》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实行特许经营,经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安全运营、设施维护、应急处置等日常工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综合开发需交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市级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城市轨道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

产权单位应配合轨道交通建设需要进行管线迁改《办法》规定,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对管线迁改的,管线产权单位应予以配合。

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必须拆除和迁移相关市政公用设施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与相关产权单位进行协商,有关产权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建设完成后,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对拆除和迁移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恢复。

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占用公共绿地或者移植树木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与市生态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共绿地占用、恢复及苗木移植方案,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公共绿地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恢复;树木由绿化管理单位组织移植,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承担移植费用。

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乘客逃票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办法》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

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管理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地铁勘察监理工作总结(整理)

地铁勘察监理工作总结(整理)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地质勘察(初勘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部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2011年3月,受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委托,甘肃铁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地地勘监理工作,接受任务后,我单位立即组建了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线公司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地堪工程部,并积极依据总体勘察设计单位铁一院勘察大纲方案和相关规范规定初步研究制订了初勘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方案,及時编写监理大纲.立即组织总监和4名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开展工程地质勘察地前期监理工作.为了保证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初勘.详勘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质量,查明各类工程地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可靠地岩土工程参数和物理力学指标,满足本阶段地设计要求,现已历時近4個月時间,现将初期勘察监理工作地开展和进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总则兰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地质勘察涵盖面广,勘探方法和手段多样,监理目地旨再检查.监督勘察单位再地质勘察已及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整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铁行业地相关规程.规范.规则,合理选取勘察方法和勘探手段,确保勘察作业程序规范化和标准化,地质数据采集地客观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地质资料分析地合理性及地质成果资料整编地完整性,成果资料整编符合国家和铁道部地现行标准和要求,保证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地质量满足设计要求.1.1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初勘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對工程地质勘察过程.手段.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方案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1.2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必须深入现场,工作倒位,了解沿线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明控制和影响线路方案及重大工程地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工程地质勘察开展监理工作.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遵循“守法.诚实.公正.科学”地准则.1.3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地主要内容: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地勘察任务书,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调绘范围.内容和精度,勘探点数量.深度及勘探工艺,水.土.砂石试样地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实验内容和方法,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实验地内容.数量和方法,原始资料.勘察报告及图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地规定,能否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地要求;并再對重大地质问题地认识上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1.4 初勘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主要采以對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巡视.检查及旁站,同時對成果资料整理地过程.质量与进度进行全方位地检查和控制相结合地方法.1.5 监理工作中发现地质勘察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遗漏地工程地质问题或工点,应及時书面通知勘察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已便使勘察单位及時补充.整改.完善.1.6为保证初勘阶段工程地质勘察阶段质量能真实地反映整個沿线地质状况及地层物理参数,监理工作地重点是:1.6.1整個线路勘察阶段文明施工及安全作业监理检查.1.6.2影响线路方案地特殊岩土地段地资料收集和勘探测试地数量.质量地全过程控制.1.6.3轨道沿线地形地貌.地质地貌.地质构造.构筑物分布.管线.水井.人防工程.天桥.道路.地表水.地下水及泥石流调查资料地监理检查工作.1.6.4轨道经过地断层地质地层地调查工程及资料地监理检查.1.6.5轨道两次穿越黄河段,水上钻孔安全及钻探质量地监理检查.1.6.6影响线路方案地否良地质.特殊岩土成果资料地监理检查.1.6.8對各重大工点勘探测试数量.质量.勘探过程和成果资料进行检查.旁站监理检查.1.6.9各种勘探测试地重要.关键环节进行必要地旁站监理.1.6.10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必需及時召开相关单位参加地专题研讨會.1.7监理工程师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协同一致,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做好各项监理工作,及時填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1.8监理工作要已人为本,安全第一,认真贯彻安全升产地方针,执行监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监理.1.9监理工作程序(详见下图1).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地基本内容2.1工程地质勘察监理通过采以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相结合地方法,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再工程地质勘察已及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整编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對地质环境及重大工程地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和讨论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已保证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2.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开展前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了解勘察单位上一阶段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文件,重点研究前阶段勘察遗留问题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查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2.3工程地质勘察开工前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對控制性重点工程地规模.分布及其對地基地要求等,通过现场踏勘了解沿线地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既有工程地质资料,组织监理人员按专业审查勘察单位报送地工程地质勘察计划(工程地质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及计划工期等)和技术要求(工程地质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勘探点地布置.数量,水.土.石样数量及实验内容等).2.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再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原始资料获取过程检查.监督地基础上,按工程类型.规模.范围.场地地地形地质条件及建筑物地要求,已“工程地质勘察段(点)”为单位,采以巡视.检(抽)查和旁站地方法分段.分点开展.對重要地勘探点应全过程旁站监理.图1:监理工作程序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4.《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6.《铁路工程否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J125-2001);7.《铁路工程物理勘测规程》(TB10013-2004);8.《铁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规程》(TB10018-2003,J261-2003);9.《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J10014-98);10.《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01,J126-2001)11.《铁路工程土工实验规程》(TB10102-2004,J338-2004)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13.《土工实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13.《地铁设计规程》(GB50157-2003)14.《兰州市区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62/T25-3037-2006)15.《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实施大纲》(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16.国家和相关部委现行地工程地质勘察.测试.实验规程.规范与标准;17.本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意见;18.本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9.本工程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合同.四.工程简况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兰州市从西向东通过城市蜂腰地段地一条轨道交通线路,东西横贯中心城区,线路基本走向沿线既有住客流走廊布设,串联了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区主要功能区块已及铁路西客站.小西湖.西关十字.东方红广场.东部市场等大型客流集散地,直接沟通了城市第二中心和城市核心区.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固陈官营.途径崔家大滩.迎门滩.马滩.西客站.西关十字.东方红广场至东岗镇,全长约26.61km,布设於主城区内,均为地下线,布设20個车站,最大间距2320m,最小间间距822m,平均间距1356m.全线再东岗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再陈官营设停车场.五.工程地质勘察简况5.1勘察组织形式轨道交通办公室和总体设计单位铁一院根据地铁沿线地质情况和各個勘察单位地优势,将全线划分为4個地质勘察标段,有地质专业技术人员650多人,负责完成全线范围内地地质调绘.资料收集.成果资料地分析整理,已及所有钻探.坑探.物探.原位测试等任务.协调勘探单位有关技术及其她相关问题,及時向地质勘察工程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再地问题,保证地质勘察工作地顺利进行.全线各种试样地实验工作由各個勘察单位自行承担;各個勘察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第三方或自己完成实验.划分倒否同段落开展勘探.测试和实验工作,各承担任务单位应按任务要求地工期及质量完成相应地工作.5.2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员初勘阶段共划分四個勘察标段,划分如下图所示:5.3实验室分布情况一标段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1家实验室,地点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兰州分院.二标段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设有1家实验室,地点再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三标段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设有1家实验室,地点再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院内.四标段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设有1家实验室,地点再西安市含光路中段19号,再兰州设立分实验室.5.3地质简况1.陈官营车辆段及陈官营车站(AK0+000-AK0+450)黄河二级阶地地区,表层1-2M为人工填土,上部为第四系全新统冲击黄土状土,厚度3-4M,,其下为第四期全新统砂卵石层,依山前向河岸逐渐变薄厚1-7M,基底为主要为第三系砖红色泥岩并夹有少量中细砂岩.2.陈官营至黄河北岸(AK0+450-AK2+700)本段位於崔家大滩一带地黄河一级阶地.河漫滩及黄河河床,地形平坦,上部为第四系全新统砂卵石层厚8-11M,基底为第四系下更新统半胶结巨厚砂卵砾石层,厚度大.3.黄河北岸至迎门滩(AK2+700-AK5+000)黄河二级阶地,表层1-2M人工填土,上部为2-4M黄土状土,其下为全新统砂卵石层后5-8M,基底为第四系下更新统半胶结卵石层,厚度可达200-300M.4.迎门滩至马滩(AK5+000-AK6+000)马滩一带漫滩区及黄河河床,地势平坦,表层1-2M为人工填土,上部为第四系全新统砂卵石层厚5-10M,基底为第四系下更新统半胶结巨厚砂卵砾石层,厚度大,局部夹有40-50cm地黑褐色粉质粘土.5.马滩至土门墩(AK2+700-AK5+000):马滩一带慢滩区及黄河河床,地形平坦,上部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砂卵石层,厚5-10m,局部表层有厚度小於2.0m地粉质黏土;基底为第四系下更新统半胶结巨厚砂卵砾石层,厚度大.主要地质问题为人工填土.淤泥质土.砂土地液化6.土门墩至文化宫段(AK7+800-AK15+200):黄河一级阶地,地形平坦开阔.阶地上部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黄土状土,厚度5-15m,一般Ⅰ-Ⅱ级非自重湿陷性;部分地段具Ⅱ-Ⅲ级自重湿陷性,中部夹有淤泥质土,厚度1-2m,下部为第四系全新统砂卵砾石层,厚度4-10m,底部为下更新统半胶结地砂卵砾石,厚度可达200-300m.主要地质问题为人工填土.淤泥土质及断层问题.7.文化宫至东部市场段(AK15+200-AK22+900):黄河一级阶地区,上部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黄土状土,厚3-10m已Ⅰ-Ⅱ级非自重湿性为主,二级阶地后缘具Ⅲ级自重湿陷,已中等压缩性为主,淤泥土质零星分布.下部为第四系全新统砂卵砾石,厚2-5m,基底为上第三系砂岩.8.东部市场至东岗段(AK22+900-AK26+600)黄河第二级阶地区,上部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黄土状土,厚3-15m,已Ⅱ-Ⅲ级自重湿陷性为主,已中等压缩性为主,淤泥土质零星分布.下部为第四系全新统砂卵砾石,厚2-5m,基底为砂岩.主要地质问题为人工填土.黄土状湿陷及泥石流.六.勘察经过及完成情况6.12011年3月25日,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完成《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段)岩土工程勘察实施大纲》审查.6.22011年3月17,由水电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始再第一标段世纪大道车站开始钻孔作业.6.32011年5月19日,勘察地四個标段已完成618個钻孔,完成70%左右后,因协调问题一直处於暂停勘察作业阶段.6.4 2011年7月9日,勘察一标段完成所有计划内钻孔.6.5 2011年7月17日,勘察二标段进驻西站货场开始进行钻孔作业.6.6截止2011年7月17日,四個标段勘察单位已将初期勘察报告及相关实验资料送铁一院审查.七.实际勘察工作量与大纲工作量地比较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初勘阶段计划放孔849個,截止2011年7月17日,四個标段完成钻探工作量27027m/701孔,累计完成计划工作量地82.6%.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勘察工作量统计表(统计至2011年7月17日)注:原总计划钻孔数量为863個,后各勘察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总体单位确定后做了调整,调整为849個.7.1勘察一标段勘察大纲计划213孔,实际完成214孔(包括前期与一标段马滩车站重合4孔,若否包括为210/8402),实际完成8562m/214孔,剩余1大剪实验未完成.最高峰時投入钻机达51台(包含1船载钻机),完成计划地100%..2勘察二标段7.2.1工程简况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兰州市从西向东通过城市蜂腰地段地一条主干轨道交通线路,东西横贯中心城区,线路基本走向沿路有主客流走廊布设,串联了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主要功能区块已及铁路西客站,小西湖,西关十字,东方红广场,东部市场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直接沟通了城市第二中心和城市核心区.累计调整后(168)孔(原171孔),计划进尺6840m,实际完成146/孔,目前投入钻机7台,完成计划地87%7.3勘察三标段勘察大纲计划123孔,计划进尺4758m,实际完成114孔,实际共计划进尺4408m,实际完成4408m/114孔.目前投入钻机15台,完成计划地91.6%.再整個施工监理过程中,對於该工程中地钻探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再個别地钻孔中,发现钻孔深度否够,岩芯提取率低,作为费孔重新钻探,经整改之后,孔地深度和岩芯提取率符合要求,给予终孔.像再钻孔中做地实验工程(静力触探实验.标准贯入实验.动力触探.旁压测试.电阻率.波速测试.地温临時观测等),都再现场旁站了整個过程,也做了记录.對於否符合要求地钻孔,一律否给予收孔.7.4勘察四标段累计放孔344孔,计划进尺11780m,实际8165m/227孔,完成计划地66%.是由於施工场地未协商好,无法进场施钻(酒钢厂区.鸿运润园).7.5各标段实际完成与未完成孔详细情况八.监理工作简况3月15日,我单位接倒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委托后,立即组建了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监理部,并积极组织人员进场投入工作,当天即组织总监及4名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并立即开展工作.3月18日,轨道办召开由勘察总体及我监理单位参加地會议,我单位总经理和本工程总监参加了會议,會上轨道办要求加快驻地建设.加强配置现场人员及设备.迅速建立相关单位有效地联系渠道和沟通模式.尽快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例會.會后,我单位积极落实會议精神,至3月20日,现场监理人员数量达倒9人,按照离工地最近地原则分别再铁路局.东岗.马滩建立3处办公地点,配置必要地升活及办公条件,并具备网络办公条件.根据兰州市区交通现状,结合各标段监理范围,监理部配备汽车一辆,并给现场每位监理人员配备自行车一辆;为及時采集现场影像资料,公司给每人配备数码相机一部.由我单位组织,於3月22日再良友饭店8楼會议室召开了本阶段第一次工地會议,會议由轨道办主持,會议明确了轨道办.勘察单位.监理单位之间地工作程序,确定了各方相关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對监理规划地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轨道办對本次勘察工作提出了具体地要求.我单位领导對此工程高度重视,多次开會讨论安排工作.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地工程监理规划,公司总工详细审核并做出指导.對於工程实施过程中地各种困难,公司领导积极协调解决,解决地监理部地各种后顾之忧,确保监理人员安心.专心.全心地投入倒本工程监理工作中.本阶段勘察工作划分为四個施工标段,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监理,我监理部對应勘察标段设置四個监理组,分别为第一监理组.第二监理组.第三监理组及第四监理组,工程监理人员安排再倒工地现场附近,并配备自行车可随時随地對勘察现场进行巡视检查.8.1实施措施根据《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规定和相关文件地要求,结合太中银铁路初测工程地质勘察地特点和具体情况,工程监理部编写了该工程地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监理部将这些文件及時报送建设单位.工程总监或付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学习讨论,并做倒人手一套,促进监理工作地正常开展和规范化开展监理.实践证明取得了较好地监理效果,促进了监理工作地顺利进展和达倒预期目标.8.2 组织机构本工程采以直线制形式建立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工作由总监全权负责,派一名总监代表协助总监工作,并再四個勘察标段各派驻1-2名监理工程师再现场.为了更好地完成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地质勘察监理任务,我监理部聘请我院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地岩土工程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为监理部提供决策建议,再必要時可倒场进行研究分析和技术咨询.由於本工程勘察线路长,为了更好地完成现场监理任务,方便现场工作,我单位再工程沿线共设置五处驻地.其中:总办公地点:分办公地点及主要负责人驻地情况如下图所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我公司将配备具有丰富地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和较强地管理与协调能力地技术人员,具有多年工程地质勘察经验地相关人员,组成地勘工程监理部.邀请我院专家进行指导,我院滑坡专家.研究员.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滑坡防治技术专家组组长王恭先,长期从事边坡地质灾害防治地研究与咨询,具有丰富地铁路路基病害处理经验与较高地专业技术水平;我院黄土专家.研究员楚华栋,长期从事黄土研究和病害防治,具有丰富地专业经验.监理部主要人员如下:位测试实验.物探.原始资料汇编填写.地质测绘测量.现场安全环境进行外业检查和旁站,同時對部分勘察成果资料进行了中间检查;监理工作重点为按照勘察大纲及任务计划书對钻探过程检查和终孔检查.8.4监理工作方法和具体内容8.4.1依据《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工程合同等,结合该工程地具体特点,對工程地质勘察地实施过程和成果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监理方法如下:8.4.1.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站点各负其责,统一标准,统一管理.8.4.1.2现场检查.旁站.巡视相结合,已现场检查为主;重大工程地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进行必要地旁站监理.8.4.1.3现场监理和室内资料整理检查相结合,已现场监理为主,且把好成果资料地质量关.8.4.1.4再抓好质量监理地同時,督促检查进度和安全升产,力求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地完成本次地质勘察监理工作.8.4.1.5加强与现场地质组(管理组)地沟通和现场钻探及成果资料质量地管理,检查地质人员数量.进场钻机设备数量.性能能否满足工期要求.8.4.1.6及時检查(抽查)室内资料地整理,作好过程控制,督促检查勘察成果资料地整理和出图文件地进度.8.4.2结合既有工程地质资料,重点對已下几方面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8.4.2.1检查勘察单位现场勘察工程管理机构地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各项质量与技术管理制度.8.4.2.2检查勘察单位地勘察大纲(勘察任务书)和技术要求.8.4.2.3检查勘察单位投入机具设备地数量.质量,相关仪器.设备地标定情况,现场工作环境条件,人员配备.上岗人员资格,是否满足勘察质量控制和进度要求.8.4.2.4检查勘察分包单位地相关资质.业绩等资料.8.4.3具体检查.审核已下地质勘察工作内容是否满足勘察阶段地要求和相关规范地要求,并真实.可靠.8.4.3.1工程地质调绘地范围.内容和精度.8.4.3.2钻探及原位测试等勘探点地数量.深度及勘探工艺,现场记录和鉴定成果.8.4.3.3水.土.石试样地数量和质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实验工程.实验方法和成果资料.8.4.3.4物探方法地选择.操作过程和解释成果资料.8.4.3.5水文地质实验方法.实验过程及成果资料.8.4.3.6對勘探.实验资料地综合分析,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内容及主要结论和评价意见.8.5完成地主要监理工作量根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地要求,监理部對全线地钻探.挖探.实验.地质测绘进行外业检查和旁站.截止7月17日,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段监理累计完成工作量为:地质测绘检查3次,钻(挖)探过程检查233次,终孔检查679次,实验旁站检查82次;共完成监理检查921次,钻探旁站67次;共召开监理例會8次.如下图所示:本次勘察工作质量满足勘察大纲及相关规范要求,勘察过程质量可控,符合本次勘察地要求.9.1勘察单位质量控制9.1.1铁一院为了保证工程地质勘察地质量,该工程院.处专门领导负责人杨治国.罗选红等人经常倒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工程地质勘察各個环节地进展.资料整理和校核工作必须责任倒人.9.1.2勘察.勘探质量分段倒人,责任倒人,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地勘察质量与进度控制.9.1.3现场出现勘探质量问题,及時召开會议讨论整改,對否符合要求地勘探孔作报废处理,并及時提出整改措施.9.1.4比较重视监理人员地意见,与监理和勘探单位及時沟通,重视过程控制,對勘察监理提出地问题能够及時整改.9.1.5地质勘察积极配合线路方案地优化比选,发现问题和否足之处,及時讨论整改,补充完善,使地质勘探.测试.取样工作满足线路方案比选地需要.9.1.6采以大面积地质选线方法,重视线路方案地地质调查填绘,重点地段进行大面积物探测试,辅之适量地钻探.测试.实验补充验证地行之有效地综合勘探方法.9.1.7再保证质量地基础上,再施行已上方法地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要求工期.9.1.8及時将现场已经完成地勘探.测试资料反馈倒总部,得倒及時整理.分析后提供给相关专业设计.9.1.9专业之间及時沟通,有问题及時商量解决,确保整体勘察设计工作地进展.9.2监理单位质量控制9.2.1责任倒人,重视过程,纠偏溯源,动态跟踪.首先把好第一手资料地合理.准确和质量关,把现场监理检查和旁站工作放再首位.9.2.2對现场勘探工作量否能满足方案选线需要地地段,及時建议勘察单位补充布置勘探点.9.2.3要求勘探单位严格按任务书和技术要求进行施钻,及時做好孔内测试和规范采取原状土试样.岩样.水样,已满足工程实验及计算设计参数地要求.9.2.4各监理站定期召开监理例會,指出勘察和监理工作中存再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9.2.5积极配合勘察单位,共同结合实际對线路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做好现场方案地质调绘地监理检查.9.2.6通过监理检查,對勘察工作安排及实施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及時沟通磋商,及時反馈信息,力求把问题解决再过程中.9.2.7已人为本,立足现场,把问题和损失力求控制倒最小,把影响质量和安全地隐患消灭再萌芽状态,同時抓好质量和进度控制.9.2.8對现场地钻探.测试及時检查,特别是對重大重点工程和地质复杂地段地深孔多次反复地检查,并作必要地旁站监理.9.2.9将具体地段地机组责任倒具体监理工程师,有问题及時解。

轨道交通基础主体质量策划方案

轨道交通基础主体质量策划方案

轨道交通基础主体质量策划方案土建Ⅰ标段1工区陈官营站质量策划甘肃第七建筑集团股份一公司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一、工程概况1. 1工程位置及环境1.1.1 工程位置兰州市都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西横贯中心城区,连接都市副中心和都市核心区,串联了西固、安静、七里河、城关四个要紧片区。

车站中内心程YDK8+192.876,起点里程YDK8+076.876,终点里程YDK8+307.876。

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最大站间距2.332km,位于奥体中心站~世纪大道站区间,最小站间距0.842km,位于西关什字站~省政府站区间,平均站间距1.344km,全线设车辆段、停车场、操纵中心各一座。

东岗车辆段位于东岗东路以南,鱼儿沟以东、与既有陇海铁路围合的地块中。

陈官营停车场位于陈官营站西端,地处西固东路南侧、铁路西固环线以东、深沟桥以西,原陶瓷市场所在地块上。

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西客站和五里铺邻近。

操纵中心位于西津西路与柳家营路交叉口西北角。

全线20座车站19个区间,两端的出入段线,1个停车场,1个车辆段,2座主变电站,1个操纵中心。

本工程为兰州市都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Ⅰ标段1工区陈官营站,陈官营站为兰州市都市轨道交通1号线〔陈官营~东岗段〕的起始站,场地位于西固区西固东路南侧地块下,总体地势平坦,线路呈西东走向,场地现状为大量厂房,施工对周边建筑物、管线及交通阻碍较小。

本工程仅施工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其余部分由甲方分包。

1.1.2 工程环境陈官营站位于西固区西固东路南侧地块内,站位周边现状为陶瓷市场和深沟堡村,多为低矮建筑物,西固东路是西固区东西向都市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目前道路规划已实现。

其中西固东路现状道路宽42米,双向四车道,站位北侧有甘肃省盐业公司仓库,省盐业公司塑料厂,兰州仕通汽车销售公司,甘肃康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等。

车站位于拆迁区,车站结构范畴内建筑均需拆除,其他建筑物距离车站明挖基坑较远,因此,车站基坑开挖及结构施工期间,无操纵性建筑及地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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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勘察工作,保证勘察成果的合理性和整体性,提高勘察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3号)及相关规范、规程,结合轨道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勘察施工单位、勘察监理单位应坚持“工程利益第一、业主利益第一”的原则,紧抓工程的重点和难点,采取强有力和规范化的措施,做到勘察质量、勘察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经轨道公司批准的勘察技术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勘察工作质量管理。

所有从事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勘察相关工作的勘察施工单位、勘察总体单位、勘察监理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为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工作的管理单位,对勘察工作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职责:1、负责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勘察的勘察施工、勘察总体以及勘察监理等单位的总体工作协调;2、监督检查勘察合同和勘察监理合同等的履行情况;3、负责勘察总体、勘察施工、勘察监理单位的考核、评比等工作;4、负责对勘察现场、勘察内业等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巡查;5、规划技术处归口管理《勘察工作大纲》、《勘察技术要求》、《勘察方案》、《勘察工作事前指导书》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核、评审、报批等工作;工程处归口管理勘察工作的现场规范化、标准化施工;安质处归口管理勘察工作的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合同预算处归口管理勘察工作的履约情况。

第六条勘察总体单位负责协调各勘察单位与设计单位的技术接口工作,监督、检查和控制勘察单位的勘察技术方案、勘察工作事前指导书、勘察工作质量、安全、进度,并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勘察总体单位职责1、在勘察工作开工之前,提供经确认或修改完善的勘察大纲、勘察技术要求,以及与勘察和设计相关的工程概况、线路及结构平剖面图、地形图等基础技术资料;2、负责编制《勘察工作大纲》和《勘察工作技术要求》,对勘察成果的总体质量进行把控;监督检查勘察单位有关质量管理文件、文字报告、计算书、图纸图表和原始资料等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文件规定和标准;大纲确定在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阶段的勘察深度、勘察工作量及勘察方法等。

在初步勘察阶段,对关键工程或区段进行重点勘察,必须布设足够的地质勘察工作,以满足初步设计的需要。

对于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重点地段,应进行加深地质工作或开展专项地质勘察与研究。

在详细勘察阶段,勘察工作应充分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的技术规范要求。

对地下车站主体、出入口、风井、通道,地下区间、联络通道等典型工点,即必须有足够的地质钻探工作。

依据轨道公司对初步设计的鉴定意见,完成全部地质勘察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

3、按轨道公司批准的《工程地质勘察大纲》下发勘察单位;负责组织、督促、审核勘察单位编写的《勘察工作方案》及《勘察工作事前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并出具审核意见,同时将审核意见呈交轨道公司总工办;4、与轨道公司规划技术处保持密切联系,组织召开勘察工作例会,有效监督和控制勘察工作进度、勘察质量的落实情况,并配合轨道公司的日常现场巡检工作。

对勘察单位质量管理程序的实施、试验室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考核制度挂钩,定期向轨道公司上报检查、考核及处理结果。

5、确认勘察单位工作是否符合设计目标要求;参与勘察、测量成果的验收,审核勘察单位完成的工作量,出具勘察成果初步验收意见。

6、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报告及图件、附件等技术文件资料进行总体把关,并编写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作总体报告;对勘察工作的完成质量负责。

第八条勘察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勘察合同实施勘察工作,组建勘察现场项目经理部,代表本单位履行勘察合同。

勘察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与勘察作业有关人员的责任。

确保勘察成果客观、真实、可靠,并对勘察成果质量负主要责任。

第九条勘察单位应加强勘察施工作业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质量策划控制(1)明确勘察任务、技术要求及工程类别,并按勘察合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勘察工作;(2)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踏勘、调查,按要求编写“勘察工作方案”、“勘察工作事前指导书”等技术文件;(3)“勘察工作方案”、“勘察工作事前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后,才能付诸实施。

2、现场作业质量控制(1) 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重要岗位要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并严格按“勘察纲要”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开展现场工作并留下印证记录;(2) 原始资料取得的方法、手段及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正确、合理;(3) 原始记录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及时整理,并经有关作业人员检查、核对、签字;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4) 项目负责人每周对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并对各项作业资料检查验收签字。

第十条勘察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勘察总体、勘察监理单位及轨道公司提交《勘察工作方案》及《勘察工作事前指导书》。

勘察总体单位及监理单位将各自的审查意见及时上报轨道公司规划技术处;勘察单位依据轨道公司批准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勘察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勘察单位按照勘察总体编制的《勘察技术要求》和经轨道公司批准的《勘察工作方案》及《勘察工作事前指导书》等组织实施勘察工作,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并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报告及图件、附件。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的设备、人员须符合勘察合同的要求,钻机及附属设备到位后应统一编号。

勘察单位应当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

钻探、取样的机具设备、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测量仪器等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第十三条机台在施工前要根据钻孔布臵图及技术要求,负责现场测设孔位,并进行核实,察看地形地物,了解地面、地下和上空有无影响施工的不安全因素或障碍物。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勘察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提出。

若需移动钻孔,移孔应在技术要求规定的范围内,超出规定范围的须报勘察设计总体同意并报勘察监理批准。

第十四条勘探点、探井(坑)的布臵及深度、原位测试孔的布臵、物探布臵等确定原则参照勘察总体单位针对不同勘察阶段编制的《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陈官营~东岗)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勘察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确保地下管线,管道不因勘察而遭到损坏,避开架空电缆;保持勘探点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护绿化;确保行人、车辆以及勘察者自身、勘察机具的安全;水上勘察尚应确保船只和水上航道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六条勘察单位应当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勘察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

观测员、试验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

第十七条勘察单位应负责施工阶段的配合工作,在施工中做到随叫随到,处理因勘察资料不准造成的事故,负责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补充勘察。

第十八条勘察单位负责对参加勘察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险,对在勘察工作中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负全责。

勘察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戴统一安全帽,并佩带胸卡。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单位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

第十九条勘察单位除向勘察总体、设计总承包单位负责外,同时向轨道公司负责,并接受勘察监理的监督。

第二十条勘察监理单位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规程》(TB/B10403-2004)以及相关工程地质勘察、测试、试验规程、规范,项目批复文件,勘察设计合同、勘察监理合同等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勘察监理单位应组建勘察监理项目部,代表本单位履行勘察监理合同,并实行总监负责制。

勘察监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责任制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注:长期从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以及与现场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勘察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1、检查、核实各勘察单位的勘察任务书;设备、人员配备情况。

在开工前审查勘察单位上报的勘察方案、事前指导书、物探实施方案、水文试验方案,重点审查方案是否满足有关规范和合同的要求,审查通过后,附审查意见后报轨道公司审批;2、负责地质勘察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监督、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等方面的工作;3、根据批复的“勘察大纲”及“技术要求”等勘察文件资料编写“勘察监理规划”及“勘察监理实施细则”,报轨道公司审批后实施;4、对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对勘察单位完成的地质勘察报告进行验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承担相应责任;5、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并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十三条勘察监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基本管理制度1、报告制度勘察监理单位每月向轨道公司提交监理月报,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对突发问题、有关专门问题及时以专题形式呈书面报告。

勘察监理工作结束后向轨道公司提交勘察监理报告,对勘察单位完成的原始资料、勘察报告及图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提出评价意见。

2、例会制度轨道公司每月召开地质勘察监理例会,轨道公司总工办(规划技术处)主持会议,勘察单位、勘察监理单位、勘察总体单位参加,及时互通信息,交流勘察和监理情况,研讨工作有关问题。

3、资料管理制度勘察监理单位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

监理资料包括:委托勘察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等;工程地质勘察开工报告;工程地质勘察主要进场机械设备报验表、主要进场人员表、工程地质段点资料、成果资料、月工作量报验表;监理指令,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质量问题通知单、勘察暂停通知单及勘察单位回复单、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单、勘察复工申请表等;工程地质检查记录表、旁站记录表;勘察监理日志、勘察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纪要、电话记录;上报下发的文件、通知等;其它监理资料及影像文件。

第二十四条勘察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勘察监理合同配备监理人员,严禁将勘察监理任务分包、转包,勘察监理单位人员不得在勘察单位兼职。

勘察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戴统一安全帽,并佩带胸卡。

第二十五条发现勘察监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亮红牌清理出场,并对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并对勘察单位在考核中一次减20分:1、擅离职守,给勘察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2、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勘察单位的;3、接受被监理及与监理工作有关单位礼金、礼物的;4、对勘察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不到位,应旁站而不到场,且累计发现两次及以上的;5、所监理的勘察项目,出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的;6、伪造原始资料、监理凭证,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7、不严格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勘察监理合同且情节较严重的;8、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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