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小作坊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小作坊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包括但不限于糕点、面包、糖果、果脯等食品生产。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保证生产操作规范。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和环境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食品小作坊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原料采购、存储管理制度,确保原料质量合格。
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应及时更新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定期接受监管部门检查。
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生产过期、变质食品。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保证生产过程整洁卫生,定期清洗生产设备、消毒生产环境。
第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应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规范生产操作步骤,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小作坊应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对生产出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合格。
第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应建立食品样品留样制度,方便日后产品质量追溯。
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建立食品生产记录档案,保留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记录资料。
第十七条食品小作坊应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标准,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第十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三章原料管理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应定期进货原料,严格把关原料质量,拒绝购买劣质原料。
第二十条食品小作坊应建立原料专用区域,避免混用原料,防止污染。
第二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储存原料时定期检查原料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应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原料。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作坊食品生产过程,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生产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六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理。
第七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确保食品生产过程达到卫生标准。
第八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控制食品原料的采购来源,确保原料安全性。
第二章食品原料管理第九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储存食品原料时,采取防潮、防尘、避光等措施,防止污染。
第十一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食品原料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种类、批次、数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遵守使用期限,及时处理过期食品原料。
第三章生产加工管理第十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食品生产车间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五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足够的洗手间和洗涤设备,保证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操作。
第十六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添加食品添加剂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超量使用。
第十七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控制食品加工过程的温度、湿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八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台账,记录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运输管理第二十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清理、消毒食品储存设施,确保储存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储存食品进行分类、分区,防止污染。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规模相对较小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常是由个体户或小型企业经营。
由于小作坊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小作坊的运营。
一、生产场所管理1.小作坊必须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生产加工,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污和垃圾处理设施。
2.生产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无异味、无害虫。
二、原辅料管理1.小作坊必须购买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料,禁止使用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
2.原辅料必须进行检验和贮存,确保其安全性和新鲜度。
三、设备设施管理1.小作坊必须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设备和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生产设备和加工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严禁混用。
四、人员管理1.小作坊必须配备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专职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
2.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禁止在生产过程中抽烟、饮食和吐痰。
五、生产加工过程管理1.小作坊必须依据规范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禁止使用未经验证的新工艺。
六、卫生监测管理1.小作坊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监测,包括对生产环境、原辅料和成品进行微生物和化学指标的检测。
2.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七、质量控制管理1.小作坊必须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每一批次的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抽样测试,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2.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追查,对不合格产品要进行及时处置和销毁。
八、包装储存和销售管理1.小作坊必须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可追溯管理。
2.成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进行储存,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销售前必须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和标识,禁止销售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以上是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食品小作坊生产规章制度
食品小作坊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小作坊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第四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设立专门的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食品的生产安排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清洁,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一条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质量档案,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和质量意识。
第十四条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第三章质量控制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严格把关原材料的选择和采购,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第十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系统,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能够快速定位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二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的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和销毁。
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二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和清洁。
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小作坊是指规模较小、生产工艺简单、产品种类有限的食品加工作坊。
为了确保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作坊场地、设备管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人员培训、卫生消毒、产品质量等方面介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制度。
作坊场地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场地选择应远离有害气味和有毒物质污染源,空气流通良好,建筑结构符合卫生要求。
作坊内应设置洗手盆、卫生间、垃圾桶等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整洁干净。
设备管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设备应符合卫生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设备台账记录。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注意操作规范,避免擦碰污染食品。
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无菌。
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小作坊应选择正规渠道采购原料,保证原料质量安全。
收货时应核对货品,对于过期、变质或有异物的原料应及时淘汰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质量。
生产加工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过程中,应遵循科学的生产工艺,保持生产现场整洁无尘。
生产人员应佩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人员培训食品加工小作坊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具备基本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意识和操作水平。
卫生消毒食品加工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作坊环境、设备、器具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生产环境无菌。
作坊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应经常擦拭消毒,减少细菌滋生。
产品质量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做好产品追溯记录。
每批产品应留样并做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召回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总结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卫生至关重要。
作坊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可控,消费者放心食用。
只有遵循科学的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小作坊才能发展壮大,赢得市场信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对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四)组织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五)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六)组织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和报告;(七)组织对消费者投诉和举报进行处理;(八)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九)组织对食品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进行开展。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储存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制度,采购的原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品种、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的环境中。
第四章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方可销售。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退市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进行召回。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选择有法定资质的供应商,对采购的每批次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做好入厂验收工作。
验收可以对主要指标进行检验,或采用对外观(或感官指标)进行检查,对包装的完好性、合格证、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等方式。
要保持检验、验证记录和进货台账。
2、质量控制公开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承诺。
明确生产工序中的品质关键控制点和危害关键控制点,明确控制的方法步骤。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并作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报告工作。
保持生产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和干净卫生。
保持厂区环境干净卫生,厂内外不得有污染源,不得饲养畜禽等动物。
保持生产车间卫生,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有效,每班打扫卫生,生产设备、地面、墙壁干净、卫生、整洁,车间不得出现与当班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有污迹、杂物。
开业歇业应当向质监部门进行报告,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3、人员管理制度每月对生产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等知识进行培训,经确认熟练掌握者方可上岗操作。
生产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没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
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予以调离。
4检验管理明确生产中的质量控制点,做好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
对出厂的产品做好检验、检查工作。
检查项目为:感官指标要求、包装完好性、标识,必要时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进行检验,产品不合格不得对外销售。
5销售管理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要求,严防产品贮存、运输中的污染、变质。
做好销售台账,记清楚购置产品客户的名称、地址、产品批次、购置数量,满足质量追溯需求。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小作坊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科学方法。
它的目的是确保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生产经营许可:小作坊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本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食品小作坊的食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重要职责1.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订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3.员工:严格依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乐观参加安全培训。
第四条监督机制1.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建立食品安全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资质1.食品生产者必需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
2.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办理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储存等手续。
第六条食品原材料采购1.食品小作坊应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需具备合格证书,并依照规定进行验货及记录。
第七条生产车间管理1.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消毒情况。
2.使用的设备、器具必需定期检测、保养,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生产工艺掌控1.生产工艺必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
2.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掌控点,依据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掌控点)原则进行监控和掌控。
第九条产品检验与留样1.食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常规的产品检验,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2.每批次食品生产完成后,应留样并做好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条储存设施与条件1.食品储存设施必需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必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库存管理1.食品小作坊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出货、销售等信息。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第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时间、数量、工艺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召回,并记录召回情况。
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章产品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记录产品生产、销售等信息,便于追溯问题产品。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六条小作坊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节能减排制度,采取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3、加工经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停止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4、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6、豆浆、四季豆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突发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1篇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第2篇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1.单位负责人;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餐厅卫生制度1.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2.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3.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5.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7.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三、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1.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食品安全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小作坊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小作坊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环境卫生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避免污染食品。
五、原料控制1.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料。
2. 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建立进货台账。
六、加工过程控制1.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2.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量使用。
七、产品标识与追溯1. 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2.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八、产品检验1.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自检,确保产品质量。
2. 接受并配合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文件和记录管理1. 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制度文件、培训记录、检验报告等。
2. 保持所有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十一、持续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 本作坊负责人是本作坊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1.2 本作坊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生产、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检验。
1.3 本作坊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都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安全。
1.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2.1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工艺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准确、详细。
2.3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过程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是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4 本作坊的食品生产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3.1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持食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3.2 本作坊要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记录检查结果和消毒记录。
3.3 本作坊的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
3.4 本作坊的食品卫生管理要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技能。
四、食品质量管理制度4.1 本作坊的食品质量管理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4.2 本作坊要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4.3 本作坊的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不得出现任何问题。
4.4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制度,能够对产品进行追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5.1 本作坊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5.2 本作坊要进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ZD-01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拂拭,不许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许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ZD-02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ZD-03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十项制度
食品加工小作坊是生产和加工食品的场所,而安全管理十项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十项制度,从简到繁,由浅入深地讨论这一重要主题。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十项制度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十项制度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十项安全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加工生产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
这些制度的执行对于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二、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第一步。
必须严格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料,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原料。
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原料的储存和保管,避免受到污染。
三、加工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加工生产环境卫生管理是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必须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避免细菌和其它污染物对食品的污染。
四、人员健康管理人员健康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
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要加强员工的卫生意识培养,避免因个人卫生问题导致食品安全隐患。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滥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食品加工工艺管理食品加工工艺管理是确保食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避免因工艺不当导致食品质量问题。
七、食品产品标识管理食品产品标识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关键。
产品标识必须真实、清晰、准确,禁止虚假宣传和夸大成分、功效的行为。
八、食品留样管理食品留样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
必须按照规定留样保存食品样品,以备查验。
九、食品销售管理食品销售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必须严格遵守销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十、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培训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
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第三章原料采购与管理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八条原料采购应当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原料。
第九条原料进货时,应当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不得使用。
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原料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原料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四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保证食品的卫生、无毒、无害。
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消毒,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发现食品有异味、变色、霉变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对食品进行检验,确认安全后方可销售。
第五章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产品检验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小作坊承担。
食品小作坊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作坊、乡村作坊等。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等级,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权益。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配备具有相关食品生产经验和相关证书的厨师和生产人员,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检测制度,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患有传染病等情况下的从业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评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生产加工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符合卫生标准的场所进行生产加工活动,保持环境清洁整洁。
第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避免使用过期变质食材。
第十三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保洁,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避免污染食品,确保食品品质和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不得使用无证添加剂和超标添加剂。
第四章质量检测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检测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十七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小作坊内生产的食品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1. 注册备案:小作坊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注册备案包括经营者的基本信息、食品生产设备和场所的卫生状况以及食品生产流程等内容。
2. 人员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员工的培训制度和健康管理制度。
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员工应接受食品卫生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进行体检,并熟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设备设施管理:小作坊应保证食品生产设备和场所的卫生状况。
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清洁,并进行消毒处理。
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 原料采购和储存:小作坊应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供应商,并对原料进行验收检查。
原料应储存在符合要求的环境中,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防止污染。
5. 生产过程控制:小作坊应制定标准的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原料配料、加工工艺、加工条件、质量控制等。
生产过程中应进行检验抽样,对关键节点进行监控,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6. 质量检验:小作坊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制度。
对生产出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微生物指标和化学指标等,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7. 包装和标签:小作坊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并在包装上标明产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包装和标签应清晰、正规、真实,以及易于追溯。
8. 销售和售后管理:小作坊应建立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销售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质量特性和相关注意事项,并保留销售记录,以便追溯。
以上是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遵守这些规定和流程,能够有效保障食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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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在县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
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本行业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患上述疾病的,不得带病参予生产经营活动。
病俞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
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发现有患传染病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
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从业人员均有义务报告自己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
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产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头发、经常
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染以后必须将手洗干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小作坊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孽生有害昆虫
的场所。
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
防止交叉污染。
三、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前要先洗手消毒。
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进行
操作。
四、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
长指甲、涂指甲油。
五、从业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
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
食。
严禁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时,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
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七、生产人员下班对车间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
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
消毒工作场地,地面、下水道沟槽、墙、窗等保持清洁,用不污染食品的洗涤剂刷洗。
八、生产设备及器具须用无毒无味、抗辐射、不吸潮、不变形的材料。
设备里面与四周要有
足够的空间来做清洁卫生工作。
器具须平滑、易清洗。
九、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密闭或规范放置,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
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原料、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作坊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索证及台账记录工作。
二、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化查验记录,向供货者
索取营业执照、产品执行标准、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检验报告证明文件。
三、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
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四、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
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建立食品来源的索证索票登记台账,载明进货食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事项,所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小于2年。
五、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
出库等记录。
六、小作坊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对照进货手续核实购进的食品,通过目测和外观标识查验方式,查验所进货物包装
上的标识是否真实,有没有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安全期、使用期是否失效等,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不合格原辅料不得使用,并记录准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不安全食品在销售后,得及时有效的控制。
一、本制度所指的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
的食品。
二、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小作坊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者类别的不安
全食品,通过退货或者修正标识等方式,及时消除或者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三、对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立即停止
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并在3日内向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并采取必要措施,将须召回食品信息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退货等有效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四、作坊主负责对召回产品的确认,负责组织和安排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负责
胚体召开事项并做好记录,同时对召回产品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根据验证记录信息进行跟踪追查,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负责自查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包括人为的因素,提供生产记录,配料使用记录。
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及时对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
以销毁。
不得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
六、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通过
加标签、另附补充说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等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实施召回过程中,应当记录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
者的情况,以及已召回食品的数量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县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杜绝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
生产,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添加剂所购的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食品添加剂”字样标识,其包
装或说明书上应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主要成分、使用方法等。
四、严格按规定落实难把关制度。
进货时查验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
照和相关标准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该批产品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并建立供方资质档案。
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限量,在GB2760规范的允许
范围和限量内使用,计量器具必需检定合格,准确计量,并填写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注明产品名称、使用日期,使用品种、使用量等内容)
六、在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上必须有明显标记。
七、食品添加剂要做到单独(专柜)存放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八、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等内容,所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坊食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一、保证本作坊生产的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范围内进行销售。
绝不向食堂、连锁经营的集中交易市场(包括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零售市场,以及商品批发市场、商品零售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市场中的食品集中交易区域)销售本坊生产加工的食品。
二、对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食品小作坊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后才能销售食品。
四、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批号(生产日期)、保持期限、销售对象、销售日期、联系方式等内容;台账记录情况与生产记录资料相一致。
五、食品储存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
食品。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六、销售过程中怀疑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
七、食品销售台账应当真实,不得伪造。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防尘、防鼠、防蝇控制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止鼠类、虫类对食品的污染,保障本坊生产和产品安全及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生产区域内不允许有老鼠、昆虫、家禽及其他害虫。
在每天开工前,从业人
员将检查车间及设备,以确保无害虫。
二、日常工作中如发现蜘蛛网吊要及时清除,车间内部不得存有废弃品。
三、车间所有门窗、墙壁如果有裂缝或空洞要及时修补。
保持车间内空气新鲜,通
风口需有防虫害设施。
四、在工作区域内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更衣室、卫生间等门,窗户要装有纱窗。
五、生产车间做好防鼠工作,排水系统畅通,排水口安装网罩,车间内所有下水口
均设有铁丝网,以防老鼠钻入。
六、废弃物远离车间,集中堆放,当天清理出厂,防止污染,废水、废气按环保标
准排放。
七、在蚊、虫、蝇大量孳生的季节,采用药物喷洒的形式以维护厂区环境无害虫,
特别是垃圾池。
八、车间内对蟑螂的消灭,采用集中定期的喷药杀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