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测试验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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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调研与测试工作规范研究

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调研与测试工作规范研究
管理 。
境变化而潜在 的新 的风险。考 察时应注 重企 业内部制 度、 管理 手册等 的建立情况 , 日常税收风险控制权利与责任是否落 实到 具体 岗位 , 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否有税务风 险控制 的岗位
三 、 企 业 税 务 风 险 内控 调 研 与 测试 步 骤 大
( 税收 内控环境 了解 与测试 一)
收 风 险 自我 防 范 能 力 和 纳 税 遵 从 水 平 的 提 升 , 据 《 企 业 税 员是 否 具 备 必 要 的 专业 素质 和 职 业 操 守 。延 伸 考 ) 、 企 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 范》 相关指 立 规 范 的公 司治 理 结 构 和 议 事 规 则 , 否 明 确 决 策 、 行 、 督 》《 及 是 执 监
金融财会
大 企 业 税 收 风 险 内控 调 研 与 测试 工 作 规 范研 究
杨 敏
扬州 2 5 0 ) 2 09 ( 扬州大学商学院, 江苏 【 摘
要】 收风 险内控是企业 内部控 制的重要组 成部 分。 税 要具体分析 其与税 收相关的 内控环境、 信息 系统、 经营业务流程 、 税
管理 指 引》 为 大企 业 税 务 内控 合 规 性 指 明 了方 向。但 大 企 业 税 岗位 , , 设立 明确的职责 权限 ; 务管理 机构 是否参与 企业 重大 税
务风险管理指 引只 是对大企 业税 务风 险做 了宏观的规定 , 没有 经营决策并提供税务影 响分析和建议 , 是否对 日常经营涉税风 具体可操作 的措施 , 为便于税务机关 了解和测试大企 业税收风 险识别和组织应对 , 是否指导监控各业务部 门或控股公司开展 险 内控建 设和执行 情况 , 开展税 收差别化 管理 , 促进大 企业税 税务风 险管理 , 是否组织税务培训 、 提供政策 咨询 ; 税务管理人

国税发[2009]90号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90号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成文日期:2009-05-05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现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宣传,辅导企业参照实施,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税务总局。

附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五月五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1总则1.1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1.2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

1.3企业可以参照本指引,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机制。

1.4税务机关参照本指引对企业建立与实施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据以确定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

1.5企业应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6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

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02.08施行日期2013.02.08文号税总发[2013]15号主题类别税务综合规定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深刻理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政府职能转变,事关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具体体现。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利于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能力和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于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

纳税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贡献者。

各级税务机关务必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把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作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准则,始终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全面理解和掌握纳税人每一项法定权利的内涵和实质,在实际工作中依法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12.31•【文号】税总发[2013]145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3〕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提高大企业纳税服务水平,切实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总体要求,根据《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文件印发)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11〕71号文件印发),现就加强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

一、加强税企沟通,建立健全多层次沟通联系机制(一)建立大企业联络员制度。

针对定点联系企业设立联络员,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依托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建立联络员与各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大企业工作小组制度。

根据大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事项,按行业或集团成立工作小组,研究企业集团组织架构、行业特点、业务环节,交流税收服务和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分析税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建立常态化走访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规划走访的频率和层次,制定工作方案和调研提纲,提高走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大企业生产经营及重大涉税事项变化情况,及时回应大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密切跟踪涉税诉求的处理情况。

(四)建立税企高层对话机制。

结合税收工作重点议题,举办税企高层对话,交流税企双方的观点和情况,增进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认知与了解,提升大企业高层对税务工作及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促进税企互信和合作。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正文:----------------------------------------------------------------------------------------------------------------------------------------------------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4]6号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公平企业税负,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各地要继续坚持“明确核定重点,扩大核定范围,鉴定征收方式,科学合理核定”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国税机关协调配合,联合开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做到分属地税机关和国税机关管辖的生产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和应税所得率基本一致。

三、各市(地)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在规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幅度内(见下表)确定本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不得脱离本地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过高或过低的应税所得率,防止加重企业负担或少征税款。

四、纳税人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与实际经营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相比,其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长或减少超过20%(含)的,应及时向地税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增值税正文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管理的通知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精神,为规范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申请使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一)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0万元(百万元版)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1、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8亿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00万元以上的。

2、非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00万元以上的。

(二)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1、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800万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0万元以上的。

2、非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0万元以上的。

(三)申请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1、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万元以上的。

2、非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万元以上的。

(四)申请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万元版)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

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已上防伪税控系统。

二、申请企业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如下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经办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购销合同、上年及当年销售额等可证明申请条件的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体系,是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企业所得税事中事后管理的必然要求。

税务总局决定,从2016年起,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风险分析团队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4〕1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规定,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统一部署,发挥所得税专业优势,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团队主要工作:一是研究、设计、修改企业所得税风险指标,根据税收征管和风险应对情况设计、修改企业所得税风险指标预警值;二是研究、排查、识别企业所得税风险,通过税务总局、省局两级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推送风险点;三是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和重要事项提出应对建议,跟踪、指导部分所得税风险应对工作。

省局根据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分布、机构人员配置、所得税管理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等实际,研究部署本省市风险管理团队组建工作,优先选拔领军人才、人才库人才、业务能手等熟悉所得税、税收征管、数据管理、稽查等专家型人才。

风险管理中涉及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专业问题,可以外聘专家参加除税收风险指标、预警值之外的其他专项工作。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

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

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第六条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辅导,做到公开透明,保证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引导企业的税收遵从。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收集企业的意见,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八条税务总局统筹协调企业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集团总部和省级税务机关的意见。

省以下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本地区成员企业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税务总局。

第二节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税务总局可受理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涉税诉求,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直接办理或交由省以下税务机关办理。

王力在全国税务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剖析

王力在全国税务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剖析

王力在全国税务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召开。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及今年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研究大企业税收管理改革,部署明年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回顾今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去年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视频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探索体制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去年10月,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4月份,总局18个试点单位及贵州国税等非试点单位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在构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体制机制方面,部分地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提升复杂事项管理层级。

各单位根据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对复杂事项管理层级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提升,部分单位由省局直接承担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的处理,成为大企业服务和管理的主要工作层级。

地市级主要承接省局推送的工作事项。

属地主管税务机关承担法定的、通常依纳税人申请而发起的基础性日常管理事项。

如,海南国税大企业管理部门直接承担个性化服务、税务审计、企业汇算清缴、税务审批等。

江苏国税大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个性化服务、风险识别与分析、税务审计和反避税调查为主的风险应对等。

四川国税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由大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业务部门配合,三年来分批对2523户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同时对基层税务机关的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评估。

安徽国税在征管模式转变中,由省局作为管理实体,直接承担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将风险评估结果推送至市局开展应对工作。

税务专业知识竞赛题库150题

税务专业知识竞赛题库150题

税务专业知识竞赛题库150题1、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B)、以“信用+风险”监管为(B)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单选题] *补充补充补充基础(正确答案)基础基础基础补充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智能归集。

[单选题] *A、2022 一人式(正确答案)B、2022 一员式C、2023 一人式D、2023 一员式3、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D),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单选题] *全环节、全领域、全要素电子化全要素、全环节、全领域电子化全环节、全要素、全领域电子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正确答案)4、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单选题] *A、社会服务B、社会监管C、社会管理(正确答案)D、社会运行5、到()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单选题] *A.2025(正确答案)B.2022C.2023D.20246、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D)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单选题] *新经济新规模新形态新业态(正确答案)7、《黑龙江省税务局基层税务分局(所)建设规范》首批试点方案的总体目标不包括() [单选题] *A、职责更加清晰B、管理更加规范C、工作更加规范(正确答案)D、布局更加合理8、《黑龙江省税务局基层税务分局(所)建设规范》的实施步骤中,稳步推行及时跟进的时间段是() [单选题] *A、2022年4-6月B、2022年7-12月(正确答案)C、2023年1-3月D、2023年4-6月9、2022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154.17
同比增长:34.0%
平均节支率
9.3%
同比增长:5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生成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2/25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 计算机设备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4 个、13 个、11 个。其中纺织原料、毛皮、被 服装具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业管理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4215.28 万元、1953.80 万元、1435.28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报告时间:
2023-08-18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9.05.05•【文号】国税发[2009]90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现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宣传,辅导企业参照实施,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1 总则1.1 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1.2 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 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

1.3 企业可以参照本指引,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 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 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 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机制。

1.4 税务机关参照本指引对企业建立与实施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据以确定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百万元版开票限额防伪税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百万元版开票限额防伪税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百万元版开票限额防伪税控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12.10•【字号】黑国税函[2001]231号•【施行日期】2001.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百万元版开票限额防伪税控企业名单的通知(黑国税函[2001]231号2001年12月10日)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现将经审批的百万元版开票限额防伪税控企业名单(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业务分工在发行系统进行发票限额设定。

防伪税控企业十万元以上发票限额的设定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

届时,省局将对此进行检查。

附件:黑龙江省百万元版开票限额防伪税控企业名单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2哈尔滨电业局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哈尔滨销售分公司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哈尔滨分公司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6哈药集团制药总厂7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公司9黑龙江省烟草卷烟销售公司10 哈尔滨卷烟厂ll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2 哈尔滨哈飞机电产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3 哈尔滨哈飞汽车后桥制造有限公司14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15 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16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18 哈尔滨热电厂19 哈尔滨市北方热电厂20 国第一汽车集团哈尔滨轻型车厂21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22 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2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4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5 哈尔滨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6 哈尔滨阿斯宝化纤有限公司27 哈尔滨龙兴化纤有限公司28 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29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30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1 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公司32 双城雀巢有限公司33 哈尔滨松江铜业股份有限公司34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35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6 牡丹江桓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37 一汽牡丹江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38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 黑龙江省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40 牡丹江石油化工厂41 牡丹江酒厂42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东宁县公司43 绥芬河市金恒基工业原料有限公司44 牡丹江机车车辆厂45 牡丹江鑫业染织有限责任公司4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47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宁安烟叶经销公司48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9 牡丹江卷烟材料厂50 宁安市山市水泥厂51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海林卷烟厂52 穆棱卷烟厂53 黑龙江省宁安糖厂54 牡丹江康佳实业有限公司55 牡丹江电业局56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分公司57 黑龙江省三江食品公司58 黑龙江华夏造纸有限公司59 佳木斯市东方热电厂60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1 佳木斯煤矿机械厂62 佳木斯电业局63 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6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6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销售分公司66 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67 佳木斯电业局浩良河供电局68 黑龙江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69 黑龙江省南岔木材水解厂70 西林钢铁公司71 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2 七台河市电业局73 绥化电业局7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75 绥化卷烟广76 安达市庆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7 大庆榆树林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8 黑龙江华润金玉实业有限公司79 大兴安岭林区石油总公司80 大庆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1 大庆市汇源石油开发有限公司82 大庆肇源新肇油田有限责任公司83 肇源县电业局84 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助剂厂85 大庆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6 大庆油田甲醇厂87 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88 大庆杜尔伯特龙虎泡油田有限责任公司89 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大庆公司90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91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92 大庆石油管理局技术开发实业公司龙南油气处理厂93 大庆绿寰化工有限公司94 大庆宏启抽油杆有限公司95 大庆市庆升化工厂96 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污油净化厂97 黑龙江石油化工厂98 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9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润滑油一厂100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天实业有限公司1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润滑油二厂102 大庆石油管理局特种汽车制造总厂103 大庆石油管理局总机械厂104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销售分公司105 大庆石油管理局建材公司106 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107 大庆石油管理局三次采油装备成套公司108 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10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110 大庆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二公司111 大庆石油管理局运输公司112 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供电公司113 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龙凤热电厂114 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二公司115 大庆石油管理局油田建设公司116 大庆石油管理局油田道路管理公司11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销售中心11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11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12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121 大庆石油管理局物资装备总公司122 大庆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123 大庆石油管理局电力总公司124 大庆石油管理局12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126 大庆电业局127 大庆达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28 大庆南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129 大庆油田精细化工厂130 大庆华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一厂131 大庆油田长垣立众管业有限公司132 大庆石油管理局油田安装工程公司133 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34 大庆石油管理局测井公司135 鹤岗市禾友农药有限责任公司136 鹤岗矿务局热电厂137 鹤岗矿务局物资供应公司138 鹤岗矿务局机电总厂139 鹤岗矿务局十三厂140 鹤岗矿务局141 鹤岗矿务局水电热力公司142 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3 黑龙江齐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44 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145 齐齐哈尔二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6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147 齐齐哈尔造纸有限公司148 齐齐哈尔市车城标准件厂149 齐齐哈尔市车城铸造公司150 齐齐哈尔铁路车辆集团修车厂151 齐齐哈尔市金车工业公司1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153 哈尔滨铁路局工业总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机械厂154 齐齐哈尔铁路车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5 黑龙江亚电鑫宝热电有限公司156 北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7 第一重型机器厂重型锻造厂158 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59 黑龙江第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6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161 黑龙江省石油化工销售总公司五大连池支公司162 黑河西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63 北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64 黑河电业局165 鸡西矿务局166 鸡西电业局167 鸡西煤矿机械厂168 鸡西市华光热电厂169 鸡西北方热电有限公司170 双鸭山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71 双鸭山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72 双鸭山市电业局。

税务风险检测总结汇报材料

税务风险检测总结汇报材料

税务风险检测总结汇报材料税务风险检测总结汇报一、引言税务风险检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企业合规运营和避免税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税务风险检测总结汇报将从检测目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和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二、检测目的税务风险检测的主要目的是评估企业纳税合规情况和风险水平,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正和预防,确保企业稳健运营。

三、检测方法通过对企业税务档案、纳税申报资料、发票票面信息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分析,了解企业税务合规情况和存在的潜在风险。

同时,可以利用数据挖掘和风险评估模型等工具进行定量评估,帮助企业有效识别税务风险点。

四、检测结果1. 纳税合规情况:对企业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进行了评估,发现企业大致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但还存在一些细节不够完善的问题。

2. 潜在风险点: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数据和相关信息,发现了一些潜在的税务风险点,如虚开发票、偷漏税等。

3. 业务模式合规性:对企业的业务模式进行了审查,发现部分业务模式可能存在税务风险,需要进一步排查和调整。

五、应对措施1.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审核和核对工作,确保申报内容准确无误。

同时,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的审核和监督。

2. 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税法税务政策的敏感度,加强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纳税合规意识和能力。

3. 密切关注政策变化:信息更新是避免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及时关注税法税务政策的变化,做好调整和应对措施。

4. 风险防控措施:对于已经发现的潜在风险点,企业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比如加强发票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加强与业务合作方的沟通和配合等。

六、结论税务风险检测是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通过本次风险检测,我们发现了企业税务合规情况和存在的潜在风险。

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提高员工的纳税合规意识和能力,以确保企业持续发展。

2023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征管评估典型题汇编及答案

2023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征管评估典型题汇编及答案

2023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征管评估典型题汇编及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旨在(),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A.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B.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C.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D.企业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2.下列有关利润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属于中报与年报B.属于动态报表C.反映经营成果D.采用“本期营业观”编制3.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C.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D.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4.张某欠缴税款50万元,刘某欠张某到期借款100万元,张某从未向刘某主张过返还。

2015年12月1日,甲县税务局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则甲县税务局的下列诉讼请求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请求刘某缴纳税款50万元B.请求刘某缴纳税款100万元C.诉讼费由张某承担D.请求刘某向张某还款50万元5.关于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和撤消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须向人民检查院申请B.须向公安局申请C.须向人民法院申请D.直接行使6.()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评估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A.《税收风险应对模板》B.《税收风险应对法律指引》C.《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7.下列各项中,属于成本类重点审计事项的是().A.生产成本计算时间B.生产成本计算价格C.生产成本计算方法D.生产成本计算数量8.()年,CTAIS在浙江、山东、河南和深圳三省一市国税系统进行试点工作的开始标志着税收管理信息化进入整合发展阶段。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6.01.20
【实施日期】2006.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精神,省局就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从各地落实情况看,纳税评估工作开展得还不够理想。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通过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从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等方面,对比、分析、评价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对比、分析、评价结果进行管理服务的工作。

这项工作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
理,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强化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的核心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困难,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适合本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体系。

省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指标、计算方法和使用说明(参看所便函〔2005〕5号附件),各市、地国税。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4.05.19•【字号】黑财会〔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的通知黑财会〔2024〕12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财办会〔2024〕15号)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审计报告查验,提升培育管理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财会监督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打击不法机构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审计事项违规出具多份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优质中小企业申请材料审核,将审计报告查验工作贯穿到优质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全过程,夯实管理基础,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服务管理质量。

二、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赋码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参评优质中小企业者和已成为优质中小企业者(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在开展年报等审计工作时,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将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测试题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测试题

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测试题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服务岗位试题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各级税务机关可运用掌握的企业涉税信息,选取企业涉税事项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全面了解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税源变动情况,为___a___、评估和应对提供基础性信息。

A风险识别B税务审计C风险验证d风险自检2_____________________。

A桌面审计B税务审计C现场审计d风险评估3.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有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子系统、___b___、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等部分组成。

A行业风险特征数据库B企业税务风险评估与管理子系统C企业风险管理数据库D税务风险评估与管理子系统4.税企合作市指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和税务机关遵循平等、互信、_a__、共赢的原则,合作开展企业名册管理,共同预防和控制税务风险。

a自愿b公开c互助d公平5._______;是指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国家税务总局将定点联系企业集团总部,定期提交同级及其成员企业名册的业务处理流程,税务机关将根据上述信息对企业名册进行核查,并反馈名册核查结果,定点正确建立企业树形管理制度。

a企业名册管理b总局定点联系企业C全过程税务风险管理D税务服务管理和大型企业管理6.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旨在__a___,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名誉受损。

a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B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C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有效互动d企业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7.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___c___;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

A.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是否明确B.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c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d企业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8.遵从引导包括政策服务、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____b_____。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06.15
【实施日期】2018.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实名办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的办税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实名办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的含义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对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和验证的制度。

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再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二、实名信息采集
(一)实名信息采集的人员包括:办税人员,即代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人员;特
定法定代表人,指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被省级税务机关列为高税收遵从风险名单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验证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前,税务机关对其相关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本公告下发后,税务机关应当对尚未完成实名信息采集的相关人员进行补充采集。

(三)税务机关采集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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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测试验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黑龙江注册税务师协会网址现已经更改为:
文字大小:[大][中][小] 2012-08-16 15:56:01 作者:管理中心来源:
黑注税字[2012]07号
各事务所:
现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测试验证工作的通知》(黑国税函【2012】2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通知》中规定,鼓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本次大企业风险测试验证工作,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引入中介机构的一次探索和尝试,也是省国税局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支持。

因此,参加风险测试验证的事务所要切实重视,抽调业务骨干、工作认真负责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参与测试工作。

二、要确保工作质量。

参与测试工作是对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信誉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水平的一次测试。

因此,参与测试的事务所要做到程序规范、执业规范、质量第一、信誉为上。

测试工作决不能走过场,要按规定保质保量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测试工作,同时要按规定合理收费。

三、做好测试工作总结。

测试工作结束后,参与测试的事务所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

管理中心将召集事务所座谈总结,配合大企业
税收管理处制定风险测试工作程序和工作模板。

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附:《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测试验证工
作的通知》
黑国税函…2012‟214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大企业
税务风险测试验证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市国家税务局:
2011年下半年税务总局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等24户定点联系集团企业中,选定1922家成员企业开展了税务风险测试工作。

近期,税务总局要求各地对初步测试结果有重大税务风险的企业开展风险测试验证工作,以确保风险测试结论与实际情况相符。

按照税务总局所列测试企业名单,我省需开展风险测试验证工作的集团企业成员有25户(以下简称测试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为规范工作程序,减少验证工作协调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大企业税务风险后续管理工作基础,现对税务风险测试验证及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通过现场验证测试工作核实企业填报问卷的可信度
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风险测试验证工作应通过以下方法开展:约谈企业管理层或税务岗位人员,了解企业涉税内部控制制度,抽查风险调查问卷中企业填报的信息(尤其是企业回答为低风险的问题),对企业涉税内控机制进行穿行测试等。

为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地需通知测试企业做好以下准
备:
(一)提供现场测试约谈场地,并根据测试验证工作组安排,协调相关人员到约谈现场说明有关情况。

(二)提供企业全部的涉税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企业组织机构职能划分,关联企业名单以及其他书面资料或电子文档。

(三)在企业涉税业务电子信息系统中增设具有临时查询权限的用户,提供相关的设备接入企业ERP系统,以便验证电子账簿与企业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

(四)配合测试验证工作组对企业填报风险调查问卷中为低风险的信息进
行抽查核实,完成穿行测试各项工作。

二、鼓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本次大企业风险测试验证工作
省局鼓励我省有资质的可以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受托开展测试企业内控机制穿行测试工作,对企业税务风险调查问卷填写信息有关情况出具《涉税鉴证报告》,作为测试企业填报调查问卷信息可信度的一项依据。


体要求:
(一)中介机构提供企业委托其做风险测试验证涉税鉴证的合同或协议送省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做资质审核确认。

(二)中介机构将资质审核确认书面资料和企业相关资料保密承诺书送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备案。

(三)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企业基础信息资料,以便中介机构做涉税鉴证时参考。

(四)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涉税内控机制穿行测试及风险调查问卷信息可信度验证后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应报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备案。

有资质提供税务鉴证的中介机构名单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办税服务”栏目下“税务师事务所查询”。

除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涉税内控机制风险穿行测试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由国税机关组成工作组根据验证信息调阅相关账目、凭证,实施测试验证。

在测试验证过程中发现税务风险可能导致税收不合规行为的,特别是可能导致税收流失的问题,要及时要求企业自查自纠。

三、风险测试验证后测试企业后续管理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风险测试验证工作完成后,省局将把修正后的企业税务风险调查问卷上报,通过税务风险评估系统形成新的《税务风险评估结论书》,并将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结论书》采取一般性风险整改、重大风险纳税评估和特别重大风险移交稽查检查等方式强化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附件:风险验证测试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对下只发电子文件)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附件中所列企业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印发打字:曹宇校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处王宇航
风险验证测试企业名单
1、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2、哈尔滨东轻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哈尔滨东轻金属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4、哈尔滨东轻天鹅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
5、哈尔滨东轻铸轧有限责任公司
6、哈尔滨东振铝业有限公司
7、哈尔滨龙江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8、哈尔滨铁路局
9、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0、黑龙江省邮政公司
11、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2、中粮粮油黑龙江有限公司
13、华润雪花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
14、华润雪花啤酒(黑龙江)有限公司
15、华润雪花啤酒(依兰)有限公司
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17、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
1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1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2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21、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哈尔滨公司
22、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销售公司
2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24、国华(齐齐哈尔)风电有限公司
25、华润雪花啤酒(伊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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