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富士康_公关危机的四大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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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实习报告富士康如何走出公关危机的困扰

富士康实习报告富士康如何走出公关危机的困扰

富士康实习报告富士康如何走出公关危机的困扰第一篇:富士康实习报告富士康如何走出公关危机的困扰富士康如何走出公关危机的困扰[摘要] 在信息化时代,优秀企业因为其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和产品高市场占有率而较一般企业更容易招致公关危机。

从2010年1月到5月,富士康相距发生员工跳楼事件,企业遭遇到了严重的企业危机。

各方面的压力使企业危机迅即转化为公关危机,致使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信誉考验。

[关键词] 富士康公关危机坦诚应对重塑品牌这是一个全球化、信息化时代,这是一个危机频发的时代,这也是优秀企业随时遭遇公关危机的时代。

从2010年1月以来,富士康因为员工跳楼事件遭遇公关危机,严重影响企业的顺利发展,企业虽然竭尽全力、力挽危局,最终从危机中走出,但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与分析,富士康的做法对今后其他企业的发展也会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发。

一、优秀企业公关危机的形成优秀企业指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极高、在业界处于领袖地位的大型企业,他们的产品长期以来成为社会公众口碑良好、市场份额较大的优秀品牌产品。

因此,一旦这些企业有产品质量或不良传言时,会迅即演变为全社会对其的信誉危机,小则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大则会引发连带反应,带来对企业所在行业的质疑及部分消费者群体心理上的恐慌,因而也对社会安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这样的危机被称为公关危机。

公关危机指社会组织因其内外的不利因素(消息)而导致的社会公众对该组织的信誉怀疑或坍塌,所以也称信誉危机、信任危机。

对企业来说,任何内部或外部的敏感问题,都可能引发企业的公关危机。

而对于优秀企业来说,由于其社会知名度高,公众的关注度、敏感度也很高,因此,一旦与某一问题有染,优秀企业则可能很快成为媒体关注热点,有极大可能形成公关危机。

2010年1月至5月,台资著名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财富》2009年全球企业500强第109位)连续发生员工跳楼自杀事件,“十二连跳”被媒体持续报道,惊动了公众、震动了政府,更引起了全社会对富士康企业形象的恐惧,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公众心理恐慌;2010年7月,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行业标志品牌的霸王集团因洗发水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的报道,给相当部分消费者带来担忧,企业股票急速大幅下跌,有关产品也在全国部分城市的市场招致下架境遇,并有一些人因成龙代言该产品而对成龙进行攻击,一时舆论沸沸扬扬;8月初,中国营养食品领域的领先制造商、国内营养食品企业第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圣元国际集团,其旗下企业青岛圣元乳业有限公司因婴幼儿“性早熟”事件引起全社会对奶粉及牛奶安全性的担心,同时连带对儿童成长中的食品问题产生了深刻的忧虑,等等。

富士康危机处理案列分析

富士康危机处理案列分析

组长:耿宾收集资料:张婷、冯姣、丁家辉整理:言欢、陈婷富士康危机处理案例分析案情:“富士康13连跳”事件发生后,一时间众说纷纭,从表面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人休息时间少,加班时间多;保安打人,没有法律保障;员工心理素质差,承受压力差;管理出现问题,毫无人性化可言。

这些分析固然都在理,但这些却只是表象,并未触及深层的原因。

所以总的来说,企业管理的文化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建设、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管理理论、群体意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是企业领导层提倡、上下共同遵守的文化传统和不断革新的一套行为方式,它体现为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和行为规范,渗透于企业的各个领域和全部时空文秘部落。

其核心内容是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经营理念的培育,是企业职工思想道德风貌的提高。

通过企业管理的文化的建设实施,使企业人文素质得以优化,归根结底是推进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短短四月内,十数起坠楼案件,十几位年轻人试图跳楼自杀以结束生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惋惜和哀悼,但把责任完全归咎于雇主富士康,在笔者看来未免有失偏颇。

富士康“自杀门”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这一事件给中国制造企业在品牌建设、企业文化、管理等方面带来了哪些启示? 如果从更深层的角度来分析,富土康事件更多的暴露出如今中国制造业的环境严重恶化,而富士康正是中国代工企业模式的典型代表。

富士康的四大公关挑战:增进与各大媒体的沟通,举行记者招待会,就相关事项和今后工作作详细说明,赢得媒体认同,并在各大媒体上对员工,不仅是这家公司的员工进行正面辅导。

第一、富士康的公关意识、能力与企业实力不匹配。

第二、富士康在公众中已经形成了负面的刻板印象。

第三、富士康企业中存在伤害企业形象的硬伤。

有特别传统的台湾企业的痕迹:即重视伙伴,不重视伙计。

、富士康中两岸员工的对立,台干地位高于陆干,甚至开辟所谓台干专用通道的事实无不冲撞着公众的对于平等尊重的价值观,而保安制度严密下造成的保安姿势高人一等而歧视他人则加剧着企业的对立。

富士康公司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富士康公司危机公关案例分析

富士康公司危机沟通案例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危机层出不穷,对企业处理危机沟通的能力提出很大的挑战。

自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员工第一跳起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已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更体现了企业危机沟通的重要性。

一、危机及危机沟通的内涵危机指一种十分紧要的危险关头,危机通常具有突发性、破坏性、不可预见性、紧迫性、信息不充分、资源严重缺乏、挑战性、情绪失控、舆论关注等特性。

危机沟通是指个体或组织为了防止危机的发生、减轻危机造成的破坏或尽快从危机中得到恢复而进行的沟通过程。

根据危机的形成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可以分为危机前的沟通、危机初期至危机中的沟通和危机后的沟通。

二、富士康的危机沟通回顾及分析2010年1月23日4时许,19岁的员工马向前在富士康华南培训处的宿舍死亡;2010年3月11日晚富士康龙华基地内的生活区,一男子从五楼坠亡;2010年3月17日8时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田玉从3楼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楼受伤;2010年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23岁;2010年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女工饶淑琴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2010年4月7日,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2010年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身亡,22岁;2010年5月6日,龙华厂区男工卢新从阳台纵身跳下身亡,24岁;2010年5月11日龙华厂区女工祝晨明从9楼出租屋跳楼身亡,24岁;2010年5月14日龙华厂区北大门附近的福华宿舍,晚间一名梁姓员工坠楼身亡; 2010年5月21日凌晨5时许,龙华员工宿舍一名男子坠楼身亡,姓南,20岁。

面对汹涌而来的危机,富士康一开始采取的回避与沉默姿态。

但随着自杀人数的不断攀升,董事长郭台铭终于坐不住了。

5月26日富士康发生第11跳楼事件之后,郭台铭抵达深圳龙华开始进行危机公关,在记者会上向员工、家属和社会鞠躬致歉,并带领200多人的媒体团队参观龙华厂区,对记者的提问有问必答,这一系列的举动在富士康和郭台铭来说都是首次。

富士康跳楼事件案例分析

富士康跳楼事件案例分析

富士康公司没有运用好的公关职能:1.收集信息(作为组织的预警系统)富士康公司跳楼事件的信息量很大,对同样的信息有些人能立即意识到它巨大的价值,但富士康在跳楼事件的大量信息面前却束手无策。

信息是一种特殊的资源,这种特殊性集中表现为开放性、共享性、边际效用递增性。

但是富士康的公关人员对跳楼事件信息没有比较敏锐的触觉,没有能够及时而准确地捕捉有用的信息。

(1) 公众对组织机构的评价;(2) 公众对组织管理水平的评价(主要评价有经营方针是否正确;组织发展目标是否合理;市场预测是否准确;用人是否得当);(3) 公众对组织人员素质的评价;(4) 公众对组织服务素质的评价。

2.辅助决策,意义是让公共利益贯穿于组织决策过程的始终,以避免组织决策只顾自身利益的片面性。

而此次富士康公司的公关人员没有做到关于辅助决策的几点如下:<1>没有为确立决策目标提供咨询建议,从社会角度评价决算目标的社会制约因素和影响效果,努力使组织的目标决策与公众利益和环境因素相容。

<2>没有为决策提供强大的信息服务。

<3>没有协助拟定和选择决策方案,是实现目标的各种方法、措施的总和。

<4>没有从公共关系角度评价决策效果。

3.传播推广,是公共关系活动的主要方式和关键环节。

但是富士康的公关人员没有善于利用大众传媒进行信息传播,没有利用人际传播方式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富士康的真实情况,没有针对不同时期的需要和不同公众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外传播。

具体表现如下:<1>没有创造好舆论,透明地告知公众,是公关传播最基本的功能。

<2>没有强化正确舆论,扩大影响,是公共关系传播的重要任务。

<3>没有正确引导舆论,控制形象,其职责在于调节组织的信息流量和方向,引导公众舆论向积极有利的方向发展,并根据舆论反馈适当调整组织的行为,控制组织的形象。

4.协调沟通,是公共关系的根本职责,即运用各种协调沟通手段为组织的生存发展创造“人和”的环境。

“富士康”公关危机的四大迷思-最新资料

“富士康”公关危机的四大迷思-最新资料

“富士康”公关危机的四大迷思今年9月3日下午,富士康科技集团与《第一财经日报》发表联合声明,富士康宣布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双方互致歉意。

这表明自今年7月3日开始的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XX公司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案件终于了结。

该案引起了一场关于“舆论”与“资本”较量的大讨论,包括企业应该如何与媒体进行良性沟通、新闻记者如何保证报道的客观真实、记者报道权益如何保证等话题,都是这次富士康巨额索赔案引起社会广泛思考的焦点。

在这里,我们仅仅从危机公关的角度,来看看富士康事件留给中国企业的思考。

一般来说,由媒体负面报道引起的企业危机,是企业危机管理中比较常见的危机类型。

而且无论是英国《星期日邮报》的报道,还是《第一财经日报》后续的两篇报道,就当时的涉及面和社会影响来说都并不严重。

只要按照企业危机管理进行科学的处理,化解这一危机并非难事。

但是,从后来富士康危机公关的效果来看,其危机程度不但没有减小,反而愈演愈烈。

难怪乎有公关业界人士认为,这起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企业危机公关的反面案例。

因为在整个事件的发展中,富士康集团其实有多次转化危机的机会,可惜都采取了不当甚至错误的危机公关措施。

即使事件以和解的方式告终,但富士康的企业形象已经跌至冰点。

我们来看一看富士康危机公关的“四大迷思”如何把化解危机的机会步步逼走,个中经验教训值得所有知名和不知名的企业借鉴。

迷思一:坐失良机危机公关五大原则的首要原则就是“快速反应”原则,即企业一旦发生危机事件,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最好在24小时内)作出反应,可以是拟出危机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表态,也可以是深入调查事件真相、研究危机解决方案、采取措施。

而今年6月份英国《星期日邮报》发表相关报道和6月15日、22日《第一财经日报》相继刊发两篇报道后,都未见富士康在第一时间内对媒体和公众作任何的表态。

作为占深圳工业总产值10%,最快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富士康来说,不应该不懂得快速反应机制这个道理。

从富士康跳楼事件谈危机公关原则

从富士康跳楼事件谈危机公关原则
• 事发后,公司高层领导亲自面对媒体,并进行了一系列的补救和安抚措施,表示了公司的歉意,表
明了公司的重视程度,表现出了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改善的态度。主要表现在:
• 1、积极补偿;2、为员工祈福; • 3、公开致歉:在事发后,富士康集团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数度用“检讨”一词表态;在十一跳后,
富士康负责人、台湾鸿海集团总裁郭台铭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全社会、富士康所有员工和死者及家属 表示道歉,并再三鞠躬。受郭台铭亲赴深圳化解员工坠楼事件影响,富士康国际(02038)的股价昨 日表现较好,大涨7.34%。
• 6、加固护栏; • 7、大幅加薪:6月2日富士康宣布,深圳厂区一线作业员6月1日起将获得加薪,幅度超过30%,从
900元提升至人民币1200元, 6日,富士康宣布再度加薪。若考评合格,深圳厂区一线作业员薪水 将由1200元提升到2000元,增幅超过66%。提高工人待遇、缩减劳动时间才被作为根本的应对之 策重返台面。敏锐如郭台铭,迅速抓住了这一扭转形象的良机。
• 2、公开致歉:2010年4月10日,富士康集团媒体办主任刘坤、富士康集团卫生
部部长芮新明以及富士康工会副主席陈宏方,一起接受《羊城晚报》的独家专访。 富士康集团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数度用“检讨”一词表态。“刘坤认为,在如何更 好地管理新生代员工方面,富士康是有缺陷的。2010年5月24日,郭台铭首度 回应,富士康绝对不是血汗工厂,有信心在短期内把状况稳住。2010年5月26日, 在新闻发布会上,郭台铭向全社会、富士康所有员工和死者及家属表示道歉,并再 三鞠躬。同时宣布,此前富士康要求员工签订的所谓“不自杀协议”立即废止。
• 3、开放工厂:2010年5月26日,郭台铭首度开放工厂,全球媒体同时进入富士
康大本营——深圳龙华厂采访及拍摄,共有200多名台湾、香港、大陆及外籍媒 体记者参观富士康部分厂房,期间郭台铭陪同参观。

从“富士康危机事件”看企业道德建设的缺失

从“富士康危机事件”看企业道德建设的缺失

从“富士康危机事件”看企业道德建设的缺失摘摘要:由富士康危机中企业危机行为态度失误入手,分析其背后所反映出的企业道德缺失,列举企业道德缺失的表现,深入分析企业道德缺失的成因,并提出避免道德缺失的对策。

关键词:富士康事件企业道德道德缺失在2006年的危机公关事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富士康事件,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台湾富士康科技集团在广东的工厂存在工作条件恶劣、工人工作超时、工资低廉等现象,富士康信誉危机开始爆发。

然而,富士康不是采取沟通协商的方式进行危机处理,没有对企业的自身行为进行检查和反省,也不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员工的福利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等,而是采取法律诉讼的对抗方式,以名誉侵权为由将《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告上法庭并提出总额3000万元的天价索赔,从而成为大众口诛笔伐的目标。

铺天盖地的新闻追踪使“富士康血汗工厂”的报道一下子名扬全国,富士康把自己摆在了媒体和公众的对立面,从而失去了把危机变成企业发展机遇的良好契机,给企业声誉形象带来巨大的伤害。

富士康失态的行为不仅反映企业危机公关意识和经验欠缺,更从深层面上反映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道德失衡和责任感的缺失。

责任感是企业道德最重要的体现,是一个企业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一个企业能否长久生存的试金石。

当面对潜在危机时,如果富士康当时勇于承担责任,对员工表示歉意、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员工福利条件,并对自身的行为进行检讨,以期赢得公众的谅解,那么,富士康危机就有可能变成机遇,之前留给公众的负面形象就可能改写。

遗憾的是,由于道德的缺失,企业价值观也发生了偏离,富士康走了一条与此相反的道路,最终使企业形象蒙受巨大的损失。

就中国当下的社会境况而言,企业的道德缺失问题已成为无法回避的事实,企业社会责任认证(SA8000)在资本利润面前,总是显得苍白无力。

企业道德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与员工的关系。

企业盲目追求利润,侵犯员工的健康权利;在招聘、提升和报酬上采取性别、种族歧视、侵犯隐私;技术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通过不断招聘解聘员工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对员工的工作评价不公正、不诚实、不及时,克扣薪水、专横或不公正地对待员工的投诉;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或者强迫员工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等。

富士康公关之失

富士康公关之失
厂。 因为富 士康包 员工吃住 ,还有
身 才 是 根 本 。 良 好 的 公 关 能 力 只
运 转 才 是公 关 的起 点 和 立 足 点 ,
然选择 。但 与 同类 的绝大 多数 厂家 系列企业不 能推卸责 任的非 正常死 能 是 为 企业 加 分 ,而 企 业 的 良性
对此 ,富士康 不能认 为是媒体 更 应 从 企业 管理 和 文 化 人 手 解 决
闻发布会 的单兵作 战方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更丰
富 、完善 的信息和 更技巧的 传播争
取媒体和公众 。
最后 ,也 是最重要 的一 点 ,就
立 。这些 无法掩饰 的硬伤 只会让富
士康的形 象始终 存在污 点。 富 士 康 没 有 注 意 利 用 正 面 事 件改善企业 形象 。虽然富士 康寻求
是 改善企业 内部公 关环境 。公 关不
仅 仅是面 向外部 ,还 应面向 内部 员 工 ,加强与 企业 员工的沟通 互动 。

的是 以降低 劳动 力成本寻求 利润的
发 展 方 式 ,但 对 于 代 工 行 业 和 制
切 的 公 关都 只 是 手 段 ,企 业 自
造 行业来说 ,这都 是无可奈 何的必 相 比 ,富士 康并不算 真正的血 汗工 亡事件 中饱受指责也是不可避免 。
富士康在公众 中已经形成 了负 责成富士康利益代言人。 富士康 企业 中存在伤害企业形
巨头 ,远离终端市场 ,与消费者也 面 的印象 。从 “ 汗工厂 ”论 ,到 血
没有直接的接触 ,因此 ,长期以来
“00 3 0 万天 价索赔 记者” ,到去年 象的硬 伤。富士康本身 存在的管理
市场 ・危机 公 关

富士康“跳楼门”背后的内部公关尴尬

富士康“跳楼门”背后的内部公关尴尬
漠 、 阂和 不信 仟 .这 』l 1 “ 连跳 ” 悲剧 的发 生 J速 I 六 【 ,
, J — 百
冯謇海 士康 “ 跳楼 门” 余波 未 了,家 乐福 传 播政 策 、长 效的 员工交流 机制 、畅通 的渠道和 有 ●文 l
又 出 了 “ 水 门” ,再联 想 以往 的 跳 效 的员工沟通 策略 、技巧 。这一切 都 需要从 内部传 中国传媒大学
富士康“ 跳楼 门” 背后的内部公关尴尬
造成富 一康 1部公关不畅的原 I有三: { 人 : J 丈 l 权威企业文化影响 、 保密制度泛化 、 人事 待遇 公 。 述 ■种 l素 卡 交织 。造 成 r富 世康 }部 沟通 不畅 以 及 }此 形 成 的冷 六 甘 J 人 J } j
康 是权 威型 文化 ( uhrtr nclue )的典 型 这 些 人 员也 是 内部 交流 过程 中发 生 问题 最 多 的层 atoiai utrs a
Hale Waihona Puke 上 的反馈 通路 不畅 ,基 层 员工的声 音无 法上 传 ;富
士康 以商业机 密为 由将保 密制度 不 断泛化 ,对厂 区 每个 群体都 有不 同的诉 求 ,企 业需要 对其进 行系统
第三 ,加强人 力资 源部 门与公关部 门的合 作。
其次 ,制定 内部 员工沟通 战略 。从 战略 高度重 在企 业转型 过程 中进 行持 续 的、有效 的 、可信 的 员 l 圈 视企 业 内部 员工 沟通建 设和管理 ,包括 灵活 的 内部 工 沟通 已然成 为2 世纪公 共关 系 的重要 责任 。
信 息实 现最 大 化 控制 ,制 约 了员 工 沟通 的顺 利开 研 究并细 分 ,开展针 对 性 的沟通 。 展 ;富 士康 的 管理 干 部 有 “ 陆干 ”和 “ 台干” 之 富士康 “ 跳楼 门”发 生 的一个重要 原 因就 是缺 0 O 分 ,前者是 大 陆本 土培养 的管理 干部 ,后者 则是从 乏对 新生代 员工 的 了解和 研 究:8后 、9后 员工文 台湾派往 大陆 的管理 人 员。无论 是福利 待遇还 是晋 化程度 高 ,接 受新 事物 多,注重 个性发 展 ,对 尊重 升 空间 , “ 台干” 均优于 “ 陆干” ,这 造成 了双方 的不合 、滋 生 了 “ 陆干” 的不 满情 绪。

危机公关作业——富士康跳楼事件危机处理方案

危机公关作业——富士康跳楼事件危机处理方案

危机公关作业——富士康跳楼事件危机处理方案如何评价富士康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危机公关工作?在我看来,在此次危机事件中,富士康公司的危机公关工作是失败的,主要原因有三点:1、缺乏及时性一个危机公关处理强调其应对的及时性,而富士康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仅于2010年1月23日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公司就发生14起跳楼事故,而在材料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富士康在处理跳楼事件中采取的是消极应对的方式,公司迟迟没有对跳楼事件做出官方的回应,没有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里做出有效地危机处理工作,以至于危机被社会舆论及媒体推到了一个对立面,补救措施为时已晚,从而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缺乏责任感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一个企业的责任感决定了企业的社会认可度。

在此次的危机事件中,富士康所表现出的推卸责任的行为使得公司的危机公关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在多起的跳楼事件中,富士康在员工自杀原因上始终认为是员工自身的情感问题,心理承受能力弱的原因,和员工签订《不自杀协议》,甚至在新闻发布会上还坚持员工跳楼与企业无关,企业仅是监督失职,这种推卸责任的行为是富士康在此次危机处理中的最大失误。

虽然富士康总裁郭台铭在发布会上鞠躬道歉,但是企业没有在第一时间表示对事件负责的态度使得这种道歉缺少些诚意。

3、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富士康跳楼事件仍在发生,这说明富士康公司并未解决根本原因,没有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虽然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处理工作,包括对企业员工的心理辅导工作的展开及建设人文关怀等等,但是这仅仅是隔靴捎痒,跳楼事件的再次发生给富士康的危机公关工作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此次危机事件中,我认为政府的工作尚可,有褒有贬:褒:在事件发生后,政府在事件的介入上还算及时,包括对跳楼事件的官方回应(公布为自杀,避免群众恐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会对富士康公司的管理人员进行心理辅导的培训及增派保安等等。

对于一个政府的角色,在稳定社会治安方面它的工作还是合格的,至少起着一个政府官方的引导作用。

试论现代企业危机公关的原则与对策_以_富士康事件_为例

试论现代企业危机公关的原则与对策_以_富士康事件_为例
2、主动性原则。当危机发生时,企业应主动与媒体和公众 沟通,说明真实情况,采取主动措施,争取媒体和消费者的谅 解,维护企业形象。如邀请媒体到企业参观,通过他们将企业 正面的信息告知公众,内容可包括富士康解决了多少就业岗位、
2006 年第十期 东 南 传 播 6
如何致力于改善员工生活和工作环境等等。相反,如果一味地在 时,企业不能让各种传闻、猜测、媒介的广泛报道占领优势,从
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企业在面临危机时的 传播,其他人负责电话询问,且与对外发言人要保持一致的口
具体对策,是企业的危机管理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下面笔者就 径。除此之外的人最好不要随意接受采访、发表言论,而应礼貌
根据以往的经验,提出以下具体对策:
地转告企业对外传播的人和对外的联系方式。只要企业内部团
D 推进创新理论 探索创新实践 O N G N A N C H U A N B O 学 观 术 察 研思 讨考
一个企业在面临危机时能否采取明智而有效的公关对策,成为关乎 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甚至可以说是企业的立足之本。
试论现代企业危机公关 的原则与对策
——以“富士康事件”为例
就不存在危机;有的认为危机管理只需发生在大企业进行,中、 原因,厘清自身的责任,并勇敢地承担起来。因为如果等到真相
小企业不需危机管理。其实这些认识都是片面乃至错误的。因 大白后再来解释,就很难在公众中产生说服力了,还会使企业失
为即使做得再好的企业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不出现危机的概率 去公信力,再想恢复以往的良好形象就难了。而且,任何事情都
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且对外解释必须保持高度一致,不能互相矛 的,越是知名的企业,其受关注的程度就越大,就越容易受危

盾。如果新闻发言人所用语言不得体,传达的信息不完整,所述 机的影响。企业的危机公关人员,在危机到来时要注意控制危 的事实自相矛盾,必然会失去企业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加大企业 机的传播,要保证危机信息传播的流畅与准确。同时,也是为

公共关系——富士康连跳

公共关系——富士康连跳

富士康“N连跳”的公关危机与危机公关摘要:当今社会,公关危机事件呈多发性、复杂性发展趋势,如何以巧妙且妥当的危机公关策略来应对这些危机事件是每个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富士康“N连跳”事件可以算是危机公关的反面例子,其原因主要在于企业员工自身存在心理问题,以及企业“人文化”环境的缺失,企业社会责任感较低,危机公关意识不强,内部沟通不畅以及在应对危机时表现得仓皇错乱等。

本文从富士康“N连跳”事件中总结出危机公关应对策略,以期减少企业、员工与普通消费群体的损失,换回社会的信任,树立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关键词:富士康“N连跳”事件;公关危机;危机公关一.富士康“N连跳”——企业形象受损,遭遇公关危机近日来,深圳富士康的“每一跳”都牵动着公众的心,刺痛着关注者的神经。

2010年5月25日,第11位富士康员工、年仅19岁的李海再次以自杀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5月26日晚,富士康又发生第12起员工跳楼事件。

从今年元月以来,富士康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非正常死亡12人,公众称之为“N连跳”。

尽管迄今未发现富士康存在应对法律责任的证据,但舆论已开始质疑这些悲剧是否与它的工作压力和管理方式有关,富士康业已存在严重的公关危机,企业形象受损严重。

所谓企业形象,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环境条件下,公众对企业的精神面貌、行为特征、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所产生的认知、感情、评价等的综合体现。

它通过企业内在精神、外在行为和外显事物等表现出来。

而公关危机是指社会组织由于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的出现,导致其面临强大的公众舆论压力和危机四伏的社会关系环境,使得组织的形象受损,组织的公共关系处于危机状态。

众所周知,在危机中,企业领导及公关人员最应懂得如何“化危为机”,但此次富士康的危机公关意识较差,企业高层在应对外界质疑和批评时显得如此无能与软弱,势必会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使企业形象受损、名誉扫地,造成严重的公关危机。

二.富士康“N连跳”的公关危机原因之刍议富士康“N连跳”事件初期之所以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主要在于其缺乏有效的危机公关,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

富士康事件分析

富士康事件分析

解析富士康跳楼事件----从公共关系角度2010年富士康跳楼事件引起了全体公众和各大媒体的强烈关注。

“十二连跳”震惊了整个中国。

为什么跳楼的员工大多是年轻人,为什么大家选择的时间如此相近。

对富士康跳楼自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代工企业”这个名词的关注。

这次我们从公共关系角度分析一下富士康对跳楼事件的对策。

首先,请来社会专家、心理专家,强调80、90后心理问题。

通过这一点富士康想极力证明:一切都是因为这些员工太年轻,是年轻人的错,不是富士康的错。

可正如我刚才所说的:你要对那些园区里年轻的生命负责。

其次,请关系媒体,进行正面报道,进场参观。

看来,富士康在媒体方面没少下功夫。

它还运用网络公关,持续发表于富士康有利的帖子,清除不利的帖子。

再次,利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媒体的良好关系试图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一个企业要想在地方立足,与政府搞好关系是必不可少的。

富士康这么大个企业,每年无论是税收还是红包都少不了。

最后,安装防护栏,取消“不自杀协议”,工资少量增长,公开道歉,赔偿死者的损失等,富士康做足了文章。

试问,这样一个世界第一代工企业,会因为这十几个人跳楼和若干不知名人士自杀而垮掉吗?显然不会。

所以,事情的某些真像被媒体和政府掩盖了。

这场公关危机,富士康应对还算及时,最终使形势得以控制,富士康正常运行,每日求职者都达上千人。

公共关系是一门大学问,个人、企业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都应学会建立良好的公关网络。

我认为,富士康安抚公众,联系政府和媒体来应对这场公关危机,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堂公关课。

在这次事件中,它将公共关系的内外部环境都进行了安排。

对于内部环境,它主要是给员工涨工资,废除“不自杀协议”,在厂区安护栏,和请心理专家对员工进行疏导。

对于外部环境,它主要是和政府、媒体和国内外进行广泛的联系,使情况得以控制。

公共关系成为一个企业成长的关键,根据公共关系理论,妥善处理企业内外事务才能使企业利于不败之地。

那么,富士康以及其他企业怎样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员工沟通,做到制度规范化,管理人性化,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呢?一,推进企业改革、改变企业文化。

富士康跳楼事件公关策略的分析与反思

富士康跳楼事件公关策略的分析与反思

富士康跳楼事件公关策略的分析与反思背景介绍: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年,是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

凭借扎根科技、专业制造和前瞻决策,自1974年在台湾肇基,特别是1988年在深圳地区建厂以来,富士康迅速发展壮大,拥有60余万员工及全球顶尖IT客户群,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业专业制造商。

连跳事件和富士康的相关公关措施介绍:1.2010年1月23日凌晨4时许,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公司悬赏50万元征集线索。

2.2010年3月11日富士康龙华基地生活区一李姓员工从宿舍楼5楼坠地身亡。

3.2010年3月29日龙华厂区,23岁湖南籍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

4.2010年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饶姓女工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

5.2010年4月7日富士康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云南人。

6.2010年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孙丹勇身亡,死者22岁,湖北人。

2010年4月10日,富士康集团媒体办主任刘坤、富士康集团卫生部部长芮新明以及富士康工会副主席陈宏方,一起接受《羊城晚报》的独家专访。

富士康集团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数度用“检讨”一词表态。

7.2010年5月6日凌晨4时许,随着富士康员工卢新跳楼身亡,之前深陷“跳楼门”事件的富士康,再次被推到舆论的风暴中心。

据知情人透露,郭台铭因跳楼频发事件,委托富士康副总裁何友成,请来五台山高僧做法事,祈求公司能平静下来,为员工祈福。

8.2010年5月11日晚间,又传来一名女工跳楼的消息。

9.2010年5月14日一名年仅21岁的安徽籍男工,从宿舍楼7楼楼顶坠下,当场身亡。

2010年5月19日,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铭来到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就富士康近期连续发生员工跳楼事件进行调查,并与该集团高层商讨防范措施。

10.2010年5月21日一名年仅21岁的男性员工南钢从F4栋楼跳下身亡。

公关艺术危机面前富士康的选择

公关艺术危机面前富士康的选择

危机公关——危机面前富士康的选择最近总是在互联网上看到有关富士康的新闻,而且这些新闻多为负面消息,但是从富士康公关最近的处理方法来看,他们的策略无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变,当媒体把富士康的一部手机与一条人命联系起来的时候,富士康再一次被推到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但是与几年前因为一篇“血汗工厂”的报道,愤而与媒体打官司的富士康相比,此时的富士康显得成熟老练了许多。

作为当事一方的富士康,不仅在较短的时间内便发表了对于此次事件的声明,坦诚自身存在的问题,对逝者表示悲痛,并付诸实际行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与死者家属达成了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赔偿协议,同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停职停薪的处理措施,积极配合警方的介入,避免事态沿着失控的方向进一步恶化。

应该说,对于员工自杀事件较为妥善的处理,使富士康避免了再一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但是细究起来,富士康的公关依然面临着许多的挑战。

从一个专业的公关从业人员的视角,如果我是富士康的公关公司,我们可能要在几个方面进行亡羊补牢,不仅要着眼于短期危机的处理,还应当立足于更长远的效应,为富士康的发展夯实基础。

就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而言,从短期危机处理来看,富士康没有回避问题,没有刻意推卸责任,对警方的调查在态度上表示积极回应,在处理速度上也可圈可点,对于此次事件,富士康的有关负责人郭台铭也亲自出面进行澄清和做出处理指示。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富士康与媒体的关系,自从几年前的起诉媒体事件之后,一直都比较紧张。

这样的环境下媒体对于富士康的任何不利消息做出比富士康自己预期强烈的反应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作为中国制造的一个典型性样本和出口的大户,众多知名产品的代工企业,富士康已经没有办法像企业成立之初那样保持低调了,以往认为“不直接面对消费者,不需要做公关”的思想已然失效。

就此,如果我是富士康的话,必然会采取更多的公关手段来改善企业的处境。

首先要进行是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

如先与当事客户苹果公司如实将事件的原因及处理进展进行沟通,提交对事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赔偿方案以及改善工作的庄重承诺,以期获得客户的谅解,最大努力争取保着十几万人的饭碗(按照部分媒体的分析如是,可能造成的后果如此);还有与媒体的沟通也是急需的。

富士康事件引发的思考

富士康事件引发的思考

富士康事件引发的思考自从2010年1月23日凌晨开始到2010年5月27日,富士康公司先后十三名员工跳楼,造成十死三伤。

面对富士康公司四个月内频繁发生的跳楼事件,我觉得原因有以下几种:1、职工个人方面的原因仔细地分析一下富士康公司跳楼的十三名员工的年龄结构可以看出: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18岁,都是80后、90后的孩子。

这些孩子从小到大基本上都受着良好的教育,都有着一定的学历、都有着一定的素质修养、都有着一定的个性。

但进入富士康公司以后,受公司半军事化管理的影响,被工作的时间、环境所逼,他们社交的能力和时间被大大压缩,导致了像卢新这样拥有本科学历、乐观、多才多艺的员工的社交圈也仅仅限于他的同学和校友之间。

很多同住一个宿舍的员工居然不知道自己舍友的名字,死于2010年1月23日的马向前就是这样,舍友们发现他死亡时竟然不知道他的名字。

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个体的社会关系越是孤立、越是疏远,越容易滋生自杀的情绪,而和谐的集体关系、集体氛围是最能有效地阻止这一现象的发生的。

从目前媒体所披露的信息看,富士康公司的员工之间平时并不能有效地互相交流、沟通,而是各自封闭,看似彼此熟悉,实质形同陌路。

由此看来,员工之间沟通交流能力的缺失是导致富士康公司员工跳楼悲剧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2、单位管理上的问题据深圳市总工会的调查:富士康管理机制的“半军事化”、管理层级的“壁垒化”、“把人当作机器”的刚性管理手段,对员工造成的心理压力乃至伤害是明显的,客观上也是导致员工由于个人问题选择自杀的一大诱因。

富士康在管理上还有一个非常独特的地方,就是他的保安制度。

在富士康,他的这个安全制度实际上已经使厂区变成了独立治安范围。

富士康自行招聘的保安拥有相当大的权利,对员工轻则呵斥、重则殴打。

保安的收入远高于普通员工,同时也缺乏有效监管,便成了滋生特权的温床。

而深圳富士康员工40余万,却拥有上万名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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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3日下午,富士康科技集团与《第一财经日报》发表联合声明,富士康宣布撤消对《第一财经日报》诉讼,双方互致歉意。

这表明自今年7月3日开始的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起诉《第一财经日报》案件终于了结。

该案引起了一场关于“舆论”与“资本”较量的大讨论,包括企业应该如何与媒体进行良性沟通、新闻记者如何保证报道的客观真实、记者报道权益如何保证等话题,都是这次富士康巨额索赔案引起社会广泛思考的焦点。

在这里,我们仅仅从危机公关的角度,来看看富士康事件留给中国企业的思考。

一般来说,由媒体负面报道引起的企业危机,是企业危机管理中比较常见的危机类型。

而且无论是英国《星期日邮报》的报道,还是《第一财经日报》后续的两篇报道,就当时的涉及面和社会影响来说都并不严重。

只要按照企业危机管理进行科学的处理,化解这一危机并非难事。

但是,从后来富士康危机公关的效果来看,其危机程度不但没有减小,反而愈演愈烈。

难怪乎有公关业界人士认为,这起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企业危机公关的反面案例。

因为在整个事件的发展中,富士康集团其实有多次转化危机的机会,可惜都采取了不当甚至错误的危机公关措施。

即使事件以和解的方式告终,但富士康的企业形象已经跌至冰点。

我们来看一看富士康危机公关的“四大迷思”如何把化解危机的机会步步逼走,个中经验教训值得所有知名和不知名的企业借鉴。

迷思一:坐失良机危机公关五大原则的首要原则就是“快速反应”原则,即企业一旦发生危机事件,要尽可能在第一时间(最好在24小时内)作出反应,可以是拟出危机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表态,也可以是深入调查事件真相、研究危机解决方案、采取措施。

而今年6月份英国《星期日邮报》发表相关报道和6月15日、22日《第一财经日报》相继刊发两篇报道后,都未见富士康在第一时间内对媒体和公众作任何的表态。

作为占深圳工业总产值10%,最快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富士康来说,不应该不懂得快速反应机制这个道理。

然而,富士康并没有及时采取积极的行动来向新闻界和公众作正面解释,而是消极拖延,以致错失了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危机的时机。

如果富士康在相关媒体的负面报道刊出后,立刻向媒体发表声明,感谢媒体的监督,表示将尽一切努力改善员工的福利和工作条件。

同时邀请媒体到企业参观,将企业的情况告知公众,表明企业对该事件的重视。

并尽快查明事件真相,在第一时间告知公众及媒体。

那么这次事件对富士康而言,前景或许是海阔天空。

迷思二:选择对立7月3日,富士康采取对抗的方式,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总额3000万元的编者按:前些日子,陡然而起的“富士康”案又倏尔平息。

“富士康”案的基本情况是:国内媒体《第一财经日报》于2006年6月15日和22日分别刊发了两篇报道,反映的是富士康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

7月3日,与此报道有关的台资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在深圳以名誉侵权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总额3000万元的索赔,并要求法院查封两记者的个人财产。

8月30日,富士康集团决定把对《第一财经日报》两位编采人员的索赔额降为1元人民币,并追加《第一财经日报》社为被告。

9月3日,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发表联合声明,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了这场诉讼纠纷。

此案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刊为此发表一组文章,从公关危机的处理、法律视角的点评和呼吁构建和谐传播环境三个方面来讨论此案,以见社会各界的反应和此案的意义所在。

“富士康”公关危机的四大迷思□孟建钱海红392006.10天价索赔。

诚然,用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本来是企业的一种权利。

然而,危机公关的核心是沟通。

其实,早在上世纪70年代,雀巢公司以这种方式,就有过“赢了官司输了世界”的前车之鉴。

1973年8月,英国《新国际主义者》发布了一份关于发展中国家由于相信一些食品公司片面宣传其产品的母乳替代作用,从而导致每年有1000万婴儿因非母乳喂养而带来营养不良、疾病或死亡的报告,由此引发了抵制雀巢产品的世界性运动。

当时雀巢公司的决策者采取了对抗的方式,将该文作者告上法庭。

结果被告因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雀巢公司是婴儿杀手”的观点而败诉。

但是令雀巢公司始料不及的是,虽然赢得了官司,却失去了媒体和公众的信任,并引起了抵制运动的全面爆发。

直到1980年末,雀巢公司才意识到具有对抗性的法律手段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于是重金聘请世界著名的公关专家帕根为公关顾问。

他们听取社会批评,成立了权威性的听证委员会,审查雀巢的经销行为,并调整产品推广方案。

在华盛顿还成立了雀巢营养学协调中心,要求各地经销商注意平衡市场推广和营养常识普及的宣传力度。

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才逐步挽回了雀巢的信誉。

然而这场运动让雀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仅婴儿乳制品一项,直接损失就达4000万美元之巨。

!"迷思三:天价索赔作出相关报道的记者王佑与王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翁宝,系《第一财经日报》的员工,而王佑刊发的相关报道系职务行为。

在国内,因为职务作品单独起诉记者的诉讼非常罕见,而3000万元高额赔偿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更是绝无仅有。

当富士康选择3000万元的高额索赔单独起诉记者,并申请深圳当地法院将两人的私人财产和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的时候,一起原本普通的媒企纠纷就上升为触及社会道德情感和制度设置的公共事件。

对于一个有清醒的危机意识的企业来说,只要公关方式中有一个环节存在潜在的企业品牌损害可能性,都不会贸然行动。

因此,富士康采用挑战传统媒企纠纷处理模式的行动,让公关界震惊于其如此“创新”的危机公关招数之余,遗憾其公关素质的缺位。

在舆论的一片声讨声中,富士康曾在声明中委屈地表示,现在媒体都把焦点放在300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金额上,焦点已被模糊。

其实模糊了焦点的恰恰就是富士康的这种公关策略,让富士康以强凌弱、以财压人的形象明显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迷思四:缺失人文关怀在为时两个多月的富士康事件中,无论是7月3日富士康将两名记者以名誉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还是8月30日决定把对《第一财经日报》两位编采人员的索赔额降为1元人民币、并追加《第一财经日报》社为被告,以及9月3日富士康与《第一财经日报》发表联合声明,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公众见到的富士康不是一张张冰冷的诉讼书,就是一份份义正词严的声明。

没有对危机真相的解释,没有针对公众的新闻发布,没有关于事态进展的主动通报,就是被动接受记者采访,也是三缄其口,惜字如金。

一句“我们要说的都在声明里了”,仿佛事件需不需要公众了解全然不重要。

也难怪乎有业界人士撰文称“靠代工和制造打天下的富士康,不必像其他品牌企业那样在乎自己品牌的美誉度,它只需在乎让它代工的跨国公司态度”#",亦难怪乎有学者称“富士康巨额索赔案的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出恶作剧,案中的来龙去脉没有对社会和公众做任何交待,就以这种私下了结的方式结束,这是对社会公平规则的巨大侮辱”$"。

这种漠视公众情感的做法显然违背了危机公关的人文关怀原则。

对于企业来说,公众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尊重公众至关重要,公众有权知道危机的真相。

如果你不解决好公众所关心的问题,那些跨国公司还敢让你代工吗?危机公关的核心是沟通,你一旦放弃了沟通的努力,那你就失去了公众的支持。

有效的沟通,应该是通过媒体,与公众进行诚实的、积极的、互动的交流,因为我们处在一个媒体充分开放而多元的世界。

随着第四媒体、第五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试图去封杀媒体的声音,试图隔绝与公众的沟通,无异于是对企业自身的戕害。

危机公关的责任性原则告诉我们,企业在危机公关过程中的“具体行动”,是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重要内容。

危机总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损害,作为企业要勇于承担责任,企业应站在公众的立场考虑问题,参考SA8000这一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对企业的自身行为进行检查和反省。

如何解决利润追求与雇员正当权益维护之间的矛盾,如何采取措施尽企业所能提高员工的福利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等等,都是富士康亟待正视的问题。

企业诚恳负责的态度,是重新赢得公众402006.10谅解的关键。

若只有一纸和解的声明,而没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或用沉默来回避一切,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恐怕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善。

■(作者分别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复旦大学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秘书长)注释:①游昌乔:《富士康危机公关:素质,注意你的素质》,中国营销传播网②郭光东:《冷看富士康布下的“惊人”迷局》,人民网③曲力秋:《富士康案像恶作剧严重侮辱社会公平规则》,人民网来得快,去得快,如同“蹦极”般地大起大落的“富士康”案戛然而止。

从天价索赔3000万跌到1元,从史无前例的(在新闻官司中)冻结记者财产到双方谦和地握手互致尊敬,不过几天工夫,可谓奇峰迭起,令人眼花缭乱。

虽然舆论还很激愤,但是作为案件,应该已经告一段落。

这样我们就可以来点评一番。

诉讼乎?“公关”乎?舆论对原告起诉多有指责。

有人说,它应该告报社而不可以告记者,其实司法解释早就规定,原告可以自主选择只告新闻出版单位还是只告作者,只有两者一起告才可以免除履行职务的作者即记者当被告。

新闻官司中不乏只告作者的先例。

有人说,它怎么可以开出索赔3000万元的天价?但是有哪一条法律规定索赔有封顶的上限呢?有人问,为什么它不到被告所在地上海来告?司法解释规定名誉侵权受害者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发生地,原告正是在他的住所地起诉的。

有人对它申请冻结记者的财产表示了强烈的义愤,认为这是恶意报复,然而财产保全不也是法律规定的吗?有人谴责它忽而把索赔金额降到1元,简直是拿法律开玩笑。

那么法律有没有规定民事原告不许在诉讼过程中更动诉讼标的,或者只许在某个幅度内更动呢?没有。

原告的行为可谓中规中矩,基本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

不止如此,从原告的角度看,它可谓干得漂亮。

一家公司,被媒体批评了,若有异议,理应采取应对手段。

通常的做法:一般的,开个记者招待会、登个广告,声明某某报道不实,特此澄清,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等等,这很常见;严重的,当然是告上公堂啦,这在今天也已司空见惯。

这两种做法,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前一种属于“危机公关”,是企业自己诉诸舆论来挽回媒体批评造成的不利影响;后者则是法律手段。

本案原告行为的震撼性在于创造了我国新闻官司索赔标的的新纪录,并且首次申请对记者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那么它难道真的相信自己可以获得如此高价的赔偿,并且中国大陆的小记者真的拥有如此巨额的个人财产可以拿来冻结吗?未必。

这就足以使人把它的这种举措理解为属于前述两种手段的巧妙结合,一箭双雕。

它果真激发了犹在我们眼前浮现的巨大轰动效应,远远超过一打“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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