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一个由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联合会的组织结构与运作方式,促进志愿者事业的发展与推广。
第二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倡导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并推动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志愿者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联合会的主要任务包括:1. 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项目。
2. 提供志愿者培训与交流平台。
3. 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发展与推广。
4.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 与相关组织合作,推动志愿者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结合。
第四条联合会的工作原则:1. 自愿性原则:志愿者参与联合会活动均为自愿行为,不得强制。
2. 公正性原则:联合会不受政治、宗教、民族和地域的影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3. 互助性原则:志愿者之间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4. 透明性原则:联合会的工作与财务状况对志愿者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联合会设有主席团、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主席团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由联合会会员组成,是联合会的讨论和决策机构。
第八条秘书处是联合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联合会每届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两年,主席团成员同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会员资格:1. 年满18周岁的志愿者可以申请成为联合会会员。
2. 会员资格的申请需要经过联合会理事会审批通过。
第十一条会员权益:1. 享有参与联合会活动的权益。
2. 享受志愿服务培训与交流的机会。
3. 参与联合会的决策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1. 积极参与联合会的志愿服务活动。
2. 遵守联合会章程制度和相关规定。
3. 完成联合会安排的志愿活动任务。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联合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自愿捐款、社会捐赠和合作经费。
第十四条联合会应当对经费来源和使用进行记录与汇报,并向会员公开透明。
第第四章终止与解散第十五条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联合会可以解散:1. 会员大会上通过解散决议。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任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培养和促进青年志愿者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二条组织性质联合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合法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会徽及会旗联合会的会徽为一个绿色橄榄枝,象征着生命的希望与成长,并围绕着五颗小星星,代表着专业、创新、团结、协作和奉献的精神。
联合会的会旗为正方形,主色调为白色,中央有会徽图案,象征着联合会的使命和价值观。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组织机构1. 总会总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联合会的利益,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发挥着决策、监督和审查工作的职责。
2. 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总会选举产生,负责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和执行总会决议,具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3. 分支机构联合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志愿者活动,拓展公益事业的影响力。
第五条成员组织1. 成员组织是指注册加入联合会的青年志愿者团体或组织。
2. 成员组织享有联合会提供的资源和支持,并需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原则第六条自愿参与联合会的成员均为自愿参与的志愿者,无获利目的,不得强制或任何恶意利用志愿者。
第七条平等和互助联合会强调平等和互助的精神,尊重每位成员的权益,鼓励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合作。
第八条透明与公正联合会的运作和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成员享有知情权,并有权参与组织的重要决策。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九条会员权益联合会会员有权享受以下权益:1. 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和项目;2. 享受联合会提供的培训和发展机会;3.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联合会的决策;4. 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交流。
第十条会员义务联合会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并履行志愿者的责任;3. 维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利益;4. 完成联合会交办的任务和工作。
江门市义工志愿者管理准则
江门市义工(志愿者)管理制度(试行)[001]1xx市义工(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次修正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简称“市义工联")义工(志愿者)登记制度,义工会员管理,吸引更多的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根据《志愿者管理办法》和《xx市五邑义工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义工(Voteer,也称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义工会员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xx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的义工网或义工组织并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义工(志愿者)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第二章第四条一、个人会员1、自愿从事义工服务;2、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3、符合从事的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二、团体会员30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的团体,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管理制度,经主管单位同意,提出入会申请,并经市义工联或市义工联授权的义工组织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可划分为一级义工组织(义工分会、服务总队)、二级义工组织(镇街义工分会和其他二级义工分会、服务总队)、社区义工(志愿)服务站和基层义工组织(义工服务队)。
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党员义工组织可适当降低义工人数。
(一)一级义工组织可分为义工分会和服务总队。
一级义工分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本系统义工工作的团体,具备对义工骨干和项目义工的培训能力。
其基本职能是:负责组建本地区、本系统的义工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义工服务活动进行整体安排,对所属的义工组织进行指导、管理和服务,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招募、培训义工,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开展工作交流,筹集、管理、使用义工服务经费。
1、一级义工分会必须具备以下:(1)有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相应基础,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筹集运作,制定工作计划;(2)具备法人资格一级义工分会,会员人数须超过3000人以上,有完善的理事会制度,通过产生会议成员和秘书长,拥有3支以上的二级义工组织和不少于5支的基层义工组织;。
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
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县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简称**县义工联。
第二条本会是由志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并经共青团**县委、**县文明办批准,**县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
本会通过组织、协调全县义务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传播文明”,倡导“平等、互助、进步”的组织精神。
组织口号是:“传递爱心分享快乐”,本组织的一切活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县委员会、**县文明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组织的住所是:**县龙山公园内(原**县县委办公楼一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组织的业务范围包括:(一)敬老助残、助学帮困、环境保护及大型公益活动等等;(二)统一制定义工联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三)招募、培训和表彰志愿者(义工);(四)组织、推广志愿者(义工)工作;(五)拓展志愿者(义工)服务领域,加强志愿者(义工)工作研究;(六)开展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义工工作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组织的会员种类: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团体会员是指5人以上从事志愿者(义工)服务的单位。
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愿从事志愿者(义工)服务;(二)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三)年满16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四)符合从事的志愿者(义工)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技能或者服务资格。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表;(二)本组织进行资料审核;(三)双方签订志愿者(义工)工作协议;(四)按要求缴纳会费并经本组织进行入会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志愿者(义工)服务证件及标志。
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倡导“正规、合法、透明、有序"的机构发展方针,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内外部资源,协同推进协会建设,以规范和促进XX蓝天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为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招募、培训、考核与管理由协会理事会委派协会秘书处负责.权利与义务第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协会章程赋予的权利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本办法赋予的权利1、优先参加本协会提供的培训;2、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以及协会组织的其它活动;3、优先获得协会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4、其子女享有志愿服务的优先参与权;第四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协会章程要求的义务1、遵守本团体的章程和各项规定;2、执行本团体的决议;3、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4、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5、按规定交纳会费(2018年起无限期暂停会费的交纳);6、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办法要求的义务1、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主动协助活动组织者开展相关工作;2、服从协会秘书处的领导,活动期间维护协会整体形象;3、传播正能量信息,维护协会声誉;4、开拓外部资源,助力协会发展。
注册与管理第五条入会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积极参与本团体的发展建设。
(五)年龄在18-60周岁;(六)遵纪守法,认同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有爱心,并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并有意长期为公益事业服务;(七)具备相应的志愿者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第六条入会程序(一)基本条件:注册蓝天志愿者协会一年以上,服务总时长不低于四十小时,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具体由秘书处报理事会审议;(二)准备入会:如果你准备入会,请认真仔细阅读《协会章程》、《成员管理办法》、《成员守则》、《活动免责声明》等规章制度,填写《入会报名表》;(三)正式入会:经秘书处审议通过后告知申请人,并颁发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第七条会费(除必要情况外无限期暂停会费的缴纳,且在收取会费前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一)会员加入协会,需缴纳200元/年的会费(理事会成员为500元/年),会费一年交纳一次,一次交清;(二)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内部联谊交流活动、日常管理工作、会员统一标识的制作等;(三)会费由协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管理;(四)会员退会,会费不退.第八条成员积分管理依照《松原市蓝天志愿者协会时间银行管理办法执行》第九条会员退会(一)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本人向协会递交书面退会申请,协会作登记备案,并致感谢信;(二)担任协会管理工作的成员退会,需提前1个月向协会理事会提交申请,并将担负的工作移交完毕后方可退会;(三)会员退会必须由秘书处或理事会成员必须与其进行交流、座谈,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协会安排欢送会;(四)会员因工作等原因一段时间不能参加服务,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保留会籍1年。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第三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第二章会籍取得与管理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五条职工加入工会,由其本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工会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也可以作为会员身份凭证。
第六条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加入工会。
用人单位建立工会后,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第七条非全日制等形式灵活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也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和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等。
会员会籍由上述工会管理。
第八条农民工输出地工会开展入会宣传,启发农民工入会意识;输入地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
农民工会员变更用人单位时,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不需重复入会。
第九条劳务派遣工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加入工会,也可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加入工会。
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含委托用工单位管理)的会员,其会籍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管理。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联合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志愿者联合会的宗旨、任务和活动范围,促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志愿服务的个人和团体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联合会的活动范围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十条联合会下设若干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联合会的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会长职责:(一)领导联合会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签订协议;(三)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提交理事会审议;(四)处理联合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副会长职责:(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二)分管联合会某一方面工作;(三)根据会长委托,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秘书长职责:(一)主持联合会日常工作;(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三)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四)处理联合会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副秘书长职责:(一)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二)分管联合会某一方面工作;(三)根据秘书长委托,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理事职责:(一)参加理事会会议,讨论联合会重大事项;(二)履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会员第十六条联合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2024年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1.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不得以协会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也不得以协会的名义及协会志愿者身份从事或发表任何涉及政治与____的活动与言论。
2.不得以协会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违背协会理念与宗旨的活动;不做有损于协会声誉的事情;不参加任何会对协会造成危害的____或活动。
3.认同协会的理念、宗旨及运作方式,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志愿工作的规定、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
4.协会会员分为。
预备会员,普通会员,核心会员,理事会成员,及校外志愿者。
5.凡新加入协会的同学即为预备会员,预备会员凡参加一次志愿者活动即转为普通会员。
6.普通会员中表现优异,且经过理事会核实的,即成为核心会员,核心会员拥有一定的协会管理权。
7.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及各分会会长,其选拔由核心会员中选取,由上届理事会及团委老师监督选取,选取过程为公开性选举。
8.校外志愿者为校外拥有同样志愿者精神,遵循我协会《会员管理制度》的朋友。
10.奖惩制度:(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协会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直接开除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协会宗旨者。
2.有损本协会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协会工作者。
4.考试有两科以上不合格者(干部)。
5.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6.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____各项纪律者。
7.与别人,打架斗殴者。
(二)每学期进行协会考核制度(活动出勤率),凡未经协会有关部门同意请假,不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三)干部评优制度(1)符合下列条件干部可考虑评优并加学分:(2)凡属于一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优:1、不认真写好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活动总结的2、工作不负责,阻碍协会正常动转或发展的3、违反协会章程(四)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根据情况考虑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评选有各部推荐____,经会长、副会长审核同意后产生。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三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本组织的名称是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组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的性质和任务组织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组织的任务是组织和发展青年志愿者,以提倡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第二条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组织的宗旨是弘扬志愿精神,倡导互助友爱,服务社会,培养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组织的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助,负责任,奉献社会。
第三条组织的注册和名称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全称为“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组织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在名称中加入地域或其他标识。
第二章组织的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的组织形式组织按照民主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建立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
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会员大会1. 会员大会是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组织的会员全体组成。
2.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可以随时召开。
3. 会员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和通过组织的重要决策和发展规划,修改组织章程等。
4. 会员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会员表决或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照决议内容进行执行。
第六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组织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组成,理事会的人数为不少于5人,不多于11人。
2.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监督和指导组织工作的开展,决策和处理组织的重要事务等。
3. 理事会由理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决议以多数票通过。
第七条秘书处1. 秘书处是组织的日常运行和事务处理机构,由秘书处长和秘书组成。
2.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理事会制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的日常运行和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等。
第八条部门和项目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部门和项目,通过部门和项目的工作开展,组织的工作可以更加细分和专业化。
第三章组织的义务和权益第九条组织的义务1. 组织的义务是服务社会,根据组织的宗旨和任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全文)
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全文)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义工)的组织和管理,发挥志愿者(义工)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促进志愿者(义工)活动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依法设立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
第二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自愿加入。
会员可以是个人、团体或组织。
第三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的宗旨是:积极组织和管理志愿者(义工)队伍,推动志愿者(义工)活动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和管理志愿者(义工)队伍;2. 开展志愿者(义工)活动;3. 宣传志愿者(义工)精神,提高社会的志愿者(义工)意识;4. 与相关机构和组织合作,共同推动志愿者(义工)活动的发展;5. 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的水平;6. 开展其他与志愿者(义工)活动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是本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本联合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监事会,对联合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联合会的决策和管理;2. 参与联合会的活动,享受相关服务;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志愿者(义工)活动的改进;4. 获得培训和成长机会,提高自身能力。
第十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章程和相关规定;2. 积极参与志愿者(义工)活动,履行志愿者(义工)职责;3. 维护联合会的形象和声誉;4. 支持和配合联合会的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实行自愿公开、厘清公私,做到公款公用。
第十二条:本联合会设立财务管理系统,明确收支管理、审计和报告的程序。
深圳市龙岗区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管理办法
龙岗区团体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龙岗区志愿者组织的建设,发展和壮大团体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团体志愿者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及《深圳市龙岗区义务工联合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龙岗正式注册的团体志愿者队伍、团体志愿者及志愿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团体志愿者队伍,是指拥有30名以上满14周岁的本单位成员自愿、无偿参与志愿服务,遵守《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和《深圳市龙岗区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章程》,经所属单位提出组建申请,履行注册登记手续、并经区义工联(或街道义工联)审批通过的志愿者团体。
第四条龙岗区团体志愿者队伍组织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二章队伍申请组建第五条凡申请组建成立龙岗区团体志愿者队伍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拥有30名以上满14周岁的本单位成员自愿、无偿参与志愿服务,并愿意加入本单位团体志愿者队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和《深圳市龙岗区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章程》。
(三)单位具备法人资格,志愿者具备从事志愿服务要求的身体条件、服务资格。
第六条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就近申请的原则,可选择向区义工联或单位所属街道义工联申请组建团体志愿者队伍。
第七条凡申请组建团体志愿者队伍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注册登记:(一)按照《龙岗区团体志愿者队伍组建申请材料清单》一式两份提交注册申请材料至区义工联。
(二)经审核通过,同意成立团体志愿者队伍的单位,由区义工联(或单位所属街道义工联)书面批复。
(三)申请单位登录龙岗义工网,点击进入“团体义工会员注册通道”,完成网上注册。
(四)经网上审核通过,即完成团体志愿者队伍注册登记流程。
第八条单位个人申请加入本单位团体志愿者队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注册:(一)在龙岗义工网点击进入“个人会员注册通道”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登记。
(二)网上注册成功后,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一寸证件照1张至本单位团体志愿者队伍负责人处,签署《义工服务协议》,由队伍负责人进行本单位志愿者资料审核存档,核发义工编号。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优秀14篇)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优秀14篇)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1第一章总则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
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在10周岁以上;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志愿者的规章制度内容篇2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1. 总则为了加强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志愿服务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会员资格与管理2.1 会员资格1.工作单位有义务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义务服务组织;3.认同本会章程和管理办法的自愿者。
2.2 会员级别本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四个级别。
2.3 加入方式1.申请加入本会的自愿者,应经本人同意、本单位同意,填写《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入会申请表》。
组织填写《自愿服务组织入会申请表》。
2.会长将入会申请提交理事会审批。
3.理事会在收到入会申请后,应在30日内进行审核,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2.4 会费缴纳1.本会确定的每年度会费标准是:普通会员100元,副会长200元,常务副会长300元,会长500元。
2.会员应在会费到期前一个月内将会费汇至本会指定账户。
2.5 会员管理1.会员应当自觉遵守本会章程和管理办法,履行义务工作或志愿服务承诺。
2.会员有权向本会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3.如会员有违章行为,应由会长给予警告、记过、撤销会员等处理。
4.如会员因故不能履行义工义务,应按规定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视情况决定是否计入义工服务时数。
3. 组织架构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组织架构如下:1.主席团: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职。
2.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任期三年。
理事会选举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批入会申请。
3.秘书处:主要负责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的管理工作。
4.司仪、礼仪队:负责社会公益和文化活动,提供专业服务。
4. 会员权益1.凭会员证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机会,如优先参与各种志愿者活动、技能培训、免费参观等。
2.参与本会的各项决策和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参与投票表决等。
3.参与各主管部门的交流,接受政府或组织发给的议事报告。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五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协会成立会员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
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全省计算机用户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
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在会员管理部成立之前,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____种:1.按照会内职务,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4.按照会员所在行业。
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第三条协会要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1.会员登记表(包括会员照片),2.会员单位的计算机应用情况简介,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
单位会员其会员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或用本人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
对于登记表上的各个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
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
第四条协会要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
第五条对于会员的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
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及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并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证据确凿且社会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协会规定理事及理事以上会员均视为单位会员,一个会员单位可以设立____名会员单位代表,会员单位代表又分为主代表和副代表。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3篇)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和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青年成长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
第二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引导和服务广大青年志愿者,促进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支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青年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奖励、宣传等各类活动,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常态化和专业化。
第三条联合会的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理念和精神,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建立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等。
第四条联合会的行为准则是:坚持志愿、奉献、友爱、互助的原则,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传递正能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
理事会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会发展方针、决策重大事务。
第六条联合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是联合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理事会的决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第七条联合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
秘书处是联合会的具体工作执行机构,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会员管理、志愿者招募和培养等工作。
第八条联合会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由专业志愿者组成。
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相关专业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联合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十条团体会员必须是有志愿服务需求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或单位,经联合会审批通过,缴纳会员费后方可加入。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自愿参与志愿服务的个人,申请入会经联合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入。
第十二条会员权益包括:参与联合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享受相关培训和交流机会、参与决策和选举、发表意见和建议等。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包括:遵守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保护联合会的声誉和利益、履行会员义务等。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5篇)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是指对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进行组织、服务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 会员资格:会员资格主要以年龄和志愿服务意愿为主要考核标准,适合年龄范围内具有志愿服务意愿的年轻人可以申请加入。
2. 入会程序:有意愿加入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年轻人需要填写会员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通过审核后,需要参加入会培训并交纳会员费。
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权益,包括参与协会举办的培训、工作坊等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保险;参与协会内部交流和分享等。
4. 会员义务:会员需要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协会的纪律和规范;尊重他人,保护好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5. 会籍管理:协会会员有固定的会籍周期,如一年、两年等,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续费或者退出。
协会需要及时更新会员名单,保持会籍信息的准确性。
6. 奖惩制度:根据会员的积极参与和表现,协会可以设立奖励机制,例如优秀会员奖、先进会员奖等;同时,对违反协会规定的会员也要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7. 会员退出:会员有权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退出申请,协会需要进行退出程序,并注销会员身份。
8. 审议与监督机制:协会应当设置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机构,由会员行使权利和参与协会事务的监督和决策。
不同的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具体的管理制度上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的行为和权益,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 会员资格要求:- 年龄在18-30岁之间- 热心公益事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 具备一定的团体合作精神和组织能力2. 会员入会流程:- 提交入会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过审核通过后,支付会费(若有)- 完成新会员培训,了解协会的章程、规则和工作内容3. 会费收缴:- 会费用于支持协会的运作和项目开展- 会费标准由协会理事会根据需要进行制定和调整4. 会员权益:- 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优先权- 参与协会组织的培训、交流和学习活动- 参与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项目-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5. 会员义务:-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则-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和项目- 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 完成协会委派的任务和工作6. 会员考核与退出:- 协会定期对会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履行义务和参与度- 若会员连续一段时间内不参与协会活动或未履行义务,可以被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可以主动申请退出协会,在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生效7. 处罚与纪律:- 如果会员违反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经过评估后,可以采取警告、暂停会籍、取消会籍等纪律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协会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会员有权利申诉和申请复议以上是一份可能的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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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地区义务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义务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员的基本条件1、个人会员条件。
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
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单位10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1、个人会员登记手续由申请人亲自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义工登记表》,同时邀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2、团体会员登记手续由团体代表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团体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会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小一寸相片2张。
三、会员辅导会员辅导分为人会辅导、服务技能辅导二种。
(一)人会辅导1、个人会员入会辅导。
个人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进行入会辅导。
2、团体会员入会辅导。
团体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在收到登记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入会辅导。
(二)服务技能辅导1、会员在开始参加义务服务前,应根据需要接受相关的服务技能辅导。
2、服务技能辅导由秘书处、服务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办有关的培训班、讲座等,不断提高义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地区义工服务项目分为五个小组:1、帮老助残组:为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及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一帮一”结对志愿扶助服务,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家务、护理等服务。
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耐心,有爱心,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与照顾长者;不歧视残障人士,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投入助残工作。
2.青少年援助组:针对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开展帮教、课外辅导、法律援助服务,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耐心、爱心,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3、居委会援支组:帮助社区居委会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宣传墙报工作。
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一定的文字水平或书法、绘画特长,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与社区工作。
4、义务工作宣传组:负责义工联对外宣传工作,增加社会对义工的了解,吸引更多社会人士参加。
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义务工作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善于沟通,思维活跃,性格开朗。
5、社会调研组: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社会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查报告向有关部门和媒介呈报。
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正义感,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并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加调研活动。
义工的服务项目选择:1、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入会辅导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服务组参加服务,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秘书处安排小组参加服务。
2、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团体会员可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地区义工联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五、会员的管理1、参与义务服务的会员应当遵守本会的章程,完成义工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维护义工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2、会员在提供义务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义工标志。
3、会员因个人原因连续6个月没有参加义务服务的,将取消义工资格。
本人如需再参加服务的,需重新申请登记注册。
4、团体会员管理:①团体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开展义务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街义工联组织的大型活动。
②团体会员在开展活动前,应向街义工联秘书处汇报有关活动情况。
如果街义工联秘书处认为该活动有违本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可以责成该团体会员单位予以纠正或消除不良影响。
③团体会员不得以街义工联团体会员的名义开展促销等营利性的活动,义卖、募捐等捐款活动必须报请街义工联秘书处批准。
违反本条规定的,取消其团体会员资格;如有严重损害义工联名誉的,街义工联秘书处将依法起诉。
④团体会员可以自主吸收本单位志愿参与义务服务的人士加入本团体组织,也可以自主决定对违反本会章程或调离本单位(社区)的人除名,但要报街义工联批准备案。
⑤团体会员应做好本团体内义工的服务记录,并定期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
⑥团体会员负责人调离本单位或不再负责义务工作时,应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确定新的团体会员负责人,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
报街义工联秘书处。
⑦团体会员应及时向街义工联秘书处反馈本团的活动情况。
每年年底,各团体会员应向街义工联秘书处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