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管理】化工(集团)总公司商标管理办法(暂行)(WORD7页)
商标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
商标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相关文件汇编trademark law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李本虎律师目录目录 (1)商标综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 (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2年1月9日) (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4月20日) (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09年1月5日)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4月23日) (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2月18日) (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02年7月21日) (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2年1月9日) (4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和执行等问题的复函(2002年1月9日) (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2001年1月2日) 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7月17日) (5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2)商标注册与评审 (57)商标评审规则(2005年9月26日修订) (57)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 (68)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年4月17日) (72)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2009年4月21日) (75)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4月28日) (80)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89年7月14日) (8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2003年4月17日) (94)商标管理 (98)商标代理管理办法(2010年7月12日) (98)商标印制管理办法(2004年8月19日) (10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1999年4月5日) (10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1997年8月1日) (105)商标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三章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五章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法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法规一览表(WORD7页)
TEDA GROUP 文件编号:泰达/作业01-02生效日期:2006/11/01 ISO 9001: 2000 法律法规一览表第1 页共8 页1目的为依法从事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与租售活动,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从国家与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中选出与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有关部分制定本法律法规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供集团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检索使用。
2适用范围本一览表为集团公司管理层、各职能部室、工程项目管理部、售楼中心查阅和使用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方便。
3编制依据3.1 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 1.1总则3.2本一览表收录的法律法规出自《天津市房地产法规汇编(一~三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规汇编(上下册)》以及迄今为止国家和天津市陆续发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
4内容本一览表共收集国家和天津市地方法律法规136部,明细构成如下。
TEDA GROUP 文件编号:泰达/作业01-02生效日期:2006/11/01 ISO 9001: 2000 法律法规一览表第2 页共8 页TEDA GROUP 文件编号:泰达/作业01-02生效日期:2006/11/01 ISO 9001: 2000 法律法规一览表第3 页共8 页TEDA GROUP 文件编号:泰达/作业01-02生效日期:2006/11/01 ISO 9001: 2000 法律法规一览表第4 页共8 页TEDA GROUP 文件编号:泰达/作业01-02生效日期:2006/11/01 ISO 9001: 2000 法律法规一览表第5 页共8 页TEDA GROUP 文件编号:泰达/作业01-02生效日期:2006/11/01 ISO 9001: 2000 法律法规一览表第6 页共8 页TEDA GROUP 文件编号:泰达/作业01-02生效日期:2006/11/01 ISO 9001: 2000 法律法规一览表第7 页共8 页5法律法规文件的增加、废止与删除5.1今后新发布、废止或修改的法律法规文件,在《目前适用法律法规一览表》中体现。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范文(4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标管理工作,保护企业商标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商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商标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第四条企业商标管理应科学、合理、公开、公正,遵循市场原则和商业道德。
第二章商标注册和申请第五条企业商标注册和申请应遵循国家商标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商标注册和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商标注册和申请,应由专门负责商标事务的员工进行。
员工应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企业商标注册和申请,应做到严格保密,防止商标信息外泄造成不良后果。
第八条企业商标注册和申请费用由企业负担,并及时结算。
第三章商标使用和维护第九条企业商标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企业商标使用应统一规范,确保商标在各类产品和服务中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第十一条企业商标使用应遵循商标使用指南,确保商标使用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企业商标维护应及时跟踪商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商标被他人滥用。
第十三条企业商标维护应建立商标使用档案,记录使用情况,保留相关证据。
第四章商标监督和维权第十四条企业商标监督应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发现他人有侵犯商标权益行为,企业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六条企业商标维权应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确保维权工作的效果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企业商标维权费用由企业负担,并及时结算。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奖惩第十八条企业商标管理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企业商标管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根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二十条优秀的商标管理工作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商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公司商标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商标和专利的管理,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商标和专利的相关工作,包括商标和专利的申请、注册、使用、维护、保护等。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商标和专利权益。
第二章商标管理第四条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使用、维护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商标申请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商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具有显著性、识别性和独创性;(三)与公司业务相关,有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商标注册后,应定期进行续展,确保商标专用权持续有效。
第七条商标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进行使用;(二)不得擅自变更商标标识;(三)不得使用与他人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以免造成混淆。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商标保护工作,对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法采取维权措施。
第三章专利管理第九条专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专利的申请、注册、使用、维护和保护工作。
第十条专利申请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专利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与公司业务相关,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十一条专利注册后,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专利权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专利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专利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使用;(二)不得擅自修改专利技术方案;(三)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专利保护工作,对侵犯公司专利权的行为,依法采取维权措施。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标和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对在商标和专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知识产权权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法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WORD4页)
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制,有效预防、控制法律风险,及时处理各种法律事务,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促进依法经营,维护鲁能集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管理,主要涉及授权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投资和债权债务管理、法律纠纷案件管理、重大突发事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律顾问和案件代理人选聘管理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授权风险管理第四条各种授权应采用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
第五条集团公司政策研究与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政法部),负责出具以集团公司名义的签约、履约授权委托书以及参加诉讼、仲裁案件的授权委托书,其他以集团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根据业务类别,由相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各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需集团公司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如实提交授权申请书,由集团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
经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各申请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应派专人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七条在下列情况下,各申请单位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由集团公司改变或撤销法人授权委托:(一)受托人超越授权权限处理事务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公司或第三人的利益的;(三)授权书的内容被认为不适当或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四)违背法定或公司相关的授权管理规定的。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各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集体决策制度、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备案制度。
第九条凡以集团公司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在签署前应当经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及政法部审核会签。
凡未经集团公司审核、会签的合同或有关确认函、承诺书等法律文件,相关印章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加盖集团公司印章。
公司商标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商标授权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商标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和品牌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商标的授权管理,包括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商标授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商标授权,确保授权行为的合法性。
(二)公平公正原则:在授权过程中,公平对待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保密性原则:对授权过程中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防止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章授权范围第四条公司商标授权范围包括:(一)商标注册:包括国内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等。
(二)商标使用:包括生产、销售、宣传、推广等环节。
(三)商标许可:将商标使用权授权给他人使用。
(四)商标转让: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第三章授权程序第五条商标授权程序如下:(一)申请:授权方向公司提出授权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核:公司商标管理部门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等方面。
(三)批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授权合同。
(四)备案:公司将授权合同备案,并通知相关方。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六条授权方权利:(一)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获得授权收益。
(三)要求被授权方遵守授权合同约定。
第七条授权方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公司形象。
(三)按照授权合同约定支付授权费用。
第八条被授权方权利:(一)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商标。
(二)获得授权收益。
(三)要求授权方遵守授权合同约定。
第九条被授权方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商标,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三)按照授权合同约定支付授权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公司设立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商标授权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商标管理部门对授权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集团内所有公司的商标使用、保护和管理,确保商标的有效运用和法律权益的维护。
2. 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商标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集团的商标事务。
二、商标的申请与注册
1. 集团公司应建立商标申请和注册流程,确保新商标的及时申请和注册。
2. 子公司在使用新商标前,需提交商标使用申请,由集团商标管理部门审核并指导完成注册工作。
3. 集团公司应定期对旗下商标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和维护商标注册信息。
三、商标的使用
1. 商标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 子公司在使用集团商标时,必须遵守统一的视觉识别系统和使用规范,确保品牌形象的一致性。
3.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集团注册商标。
四、商标的保护
1. 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商标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行为。
2. 对于侵犯集团商标权的行为,集团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手段。
3. 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商标管理部门的维权行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五、商标的管理与监督
1.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集团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商标管理规定的行为,集团将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 集团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商标创新,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集团公司商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上市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商标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向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来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上市公司的标识对于企业的形象塑造和品牌价值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商标管理行为,保护商标权益,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制定一套有效的商标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商标管理的重要性1. 商标的作用与价值商标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竞争力之一,具有唯一性、识别性和权益性等特征。
通过商标的使用,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获得更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品牌的竞争力和商誉价值。
2. 商标管理的意义商标管理是指对商标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以及商标的品牌管理等方面。
良好的商标管理可以使企业的商标有效地与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相匹配,确保商标的权益得到保护,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价值。
二、上市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的内容1. 商标注册和登记上市公司应当在商标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登记。
商标注册的流程包括商标初审、实质审查、公告期内的异议、等待注册证书颁发等环节,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注册时间,并积极配合商标注册机关的工作。
2. 商标使用管理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认识商标的重要性,合理安排商标的使用。
商标使用范围应当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相符,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商标的使用方式应当符合市场策略和企业形象定位,对于已注册的商标,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并且保持商标的完好状态。
3. 商标保护管理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标保护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商标权益的侵权行为。
对于商标的侵权行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保护商标权益。
此外,上市公司还应当加强对商标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4. 商标品牌管理上市公司应当注重商标品牌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品牌管理策略和计划。
公司商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商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商标管理,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保护公司商标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许可、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三条公司商标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专用、保护的原则,确保公司商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商标申请与注册第四条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的文件,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设计图样、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类别等。
第五条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商标申请注册工作,确保商标申请文件的正确、完整、及时提交。
第六条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第七条公司商标注册成功后,应及时制作和领取商标注册证书,并归档保存。
第三章商标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商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商标使用的范围、方式、期限等。
第九条公司使用商标时,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书上的核准商品或服务类别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十条公司应保证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维护商标声誉,不得将商标用于质量低劣、有损商标声誉的商品或服务。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商标使用的合规、合法。
第四章商标续展与转让第十二条公司应在商标注册期满前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确保商标权益的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公司转让商标时,应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明确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商标许可与保护第十四条公司可以将其注册的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许可使用合同应明确许可范围、期限、费用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对侵犯公司商标权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和维权。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商标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企业商标管理规定(3篇)
企业商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商标的管理行为,保护商标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对商标进行注册、申请、使用、维护、变更、许可、转让、终止等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商标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商标权益,促进企业的商标品牌建设和创新发展。
第四条商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商标的指导、监督和服务,提供注册咨询、审查、评估等支持服务,为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商标管理服务。
第五条企业应当合理运用商标作为重要的市场竞争手段,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商标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第二章商标的注册和申请第六条企业在使用商标前,应当依法申请商标的注册。
第七条商标注册申请应当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申请书和商标图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商标注册机关应当依法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第九条商标注册机关应当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注册条件的符合性。
第十条商标注册机关作出的商标注册决定,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公告公示。
第三章商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益。
第十二条商标注册人应当根据市场需要,合理使用商标,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第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维护应当积极采取必要措施,抵制商标侵权行为,并及时申请维权。
第十四条商标注册人应当定期检查商标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保证商标的质量和形象。
第四章商标的变更和许可第十五条商标注册人需要变更商标的名称、图样、类别等信息的,应当依法向商标注册机关申请变更。
第十六条变更商标名称、图样等信息的申请应当附加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商标注册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变更。
第十七条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但需经商标注册机关批准。
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维护商标信誉和公司经营利益,确保商标注册、使用的合规性,促进商标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
公司及其出资单位的商标事务由其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及其出资单位自有商标的商业使用由其自行决策。
专业化公司特指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公司以及公司对其享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标包括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包括企业名称简称和字号等)、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和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以及地理标志等一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
第二章商标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由公司法律部门牵头,公司品牌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其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为:(一)公司法律部门1.根据公司品牌发展战略的要求,夯实品牌法律基础,推动品牌法律化,以商标工作为抓手,执行品牌战略;2.与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建立联系与保持合作,适时反映公司商标工作的问题和需求;3.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异议、争议、许可、转让、出资、质押、诉讼等相关法律事项;4.参与涉及公司商标问题的有关合同的起草或审核,以及对外商标问题谈判;5.统筹管理涉及公司商标的维权打假工作;6.推动公司的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和著名商标的申报工作;7.负责公司商标档案管理;8.与商标相关的其它法律工作。
(二)公司品牌管理部门1.根据公司品牌发展战略的要求,从品牌运营角度推动公司商标管理工作的开展;2.制定公司商标的视觉识别系统;3.负责公司商标的许可使用工作;4.监控公司商标的市场表现,发现偏差及时纠正;5.评估公司商标作为品牌授权后,被授权单位的使用情况,提升商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消费者的忠诚度;6.与商标相关的其它品牌工作。
化工企业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化工企业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1.1.1、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和应用,适用于全公司的各个部门。
1.1.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贯彻。
1.1.4、其它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获取的法律法规的清单。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切实保证公司的每一名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1.1.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1.1.6、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下载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 2 页共 8 页1.1.7、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由各相关部门完成,并出具评价报告。
1.1.8、各部门对新购或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更新和废止删除。
1.1.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员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1.1.10、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进行存档。
化工行业归类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化工行业管理,规范化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化工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化工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化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化工企业)。
三、分类管理1. 根据化工产品的危险程度,将化工产品分为以下类别:(1)极度危险品:指对人体、动物或环境具有极高风险的化工产品。
(2)高度危险品:指对人体、动物或环境具有较高风险的化工产品。
(3)中度危险品:指对人体、动物或环境具有一定风险的化工产品。
(4)低度危险品:指对人体、动物或环境风险较小的化工产品。
2. 根据化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因素,将化工企业分为以下类别:(1)大型化工企业:指年产量在10万吨以上的化工企业。
(2)中型化工企业:指年产量在1万吨至10万吨的化工企业。
(3)小型化工企业:指年产量在1万吨以下的化工企业。
四、管理措施1. 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化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3. 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规定。
4. 化工企业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5. 化工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减少污染物排放。
6. 化工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健康管理,确保职工职业健康权益。
五、监督检查1.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3.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法规得到落实。
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管理暂行规定(WORD10页)【经典推荐】
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的商标管理,保护百联集团商标专用权,维护百联集团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集团商标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商标战略及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商标定义本规定所指的集团商标是指:由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核准注册或已使用尚未完成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等要素的组合。
具体表现为:“**”、“”和“+**集团+******** GROUP”的组合。
第三条管理部门集团商标的日常工作管理由百联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
第四条管理体系集团商标管理体系按“集团—事业部(公司)、中心―所属企业”三级组织予以实施。
第五条管理职责集团商标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集团商标的申请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使用、投资参股等相关手续;(三)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四)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五)负责实施商标保护和处理有关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六)负责百联集团商标的管理、监督、审核等事宜;(七)负责与政府商标管理部门的联络;(八)负责组织开展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
第六条集团商标与下属企业商标的关系集团商标与使用百联集团商标的事业部(公司)、中心及所属企业的商标的关系。
在同时使用时是一种主从关系,要突出表现百联集团商标代表的集约和统一领导的内涵。
第七条百联集团的权利与义务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是百联集团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
百联集团对百联集团注册商标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同时有义务对使用百联集团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百联集团注册商标时,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监督被许可人正确使用百联集团的注册商标,监督被许可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第八条事业部及所属企业以及集团全体员工的权利与义务集团事业部(公司)、中心及所属企业以及集团全体员工具有维护集团商标声誉和形象的权利与义务,有权对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企业商标形象和商标权益的工作进行监督。
企业商标管理规范
企业商标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提高品牌建设水平,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加强商标管理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对企业商标进行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和有效保护,不断丰富商标内涵,提升商标价值,创建知名品牌。
第三条企业应高度重视商标管理工作,明确统一管理商标的部门,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商标管理人员,落实专项的商标管理经费,建立企业负责人牵头、商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相互配合的商标管理工作机制。
第四条企业商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实际,组织制订企业商标战略,制定和完善各项商标管理制度;(二)制定年度商标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商标管理工作经费;(三)负责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组织的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四)组织开展企业内部有关商标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五)负责商标档案和信息管理,确保商标专用权合法有效;(六)负责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七)负责有关商标其他工作。
第五条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执行企业商标工作计划和商标管理制度;(二)负责企业商标的注册申请、续展、变更、异议、争议、注销等工作;(三)负责企业商标的宣传、印制、许可、转让、受让、评估等工作;(四)负责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申报等工作;(五)负责企业商标维权及其他商标纠纷的处理;(六)协助、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本企业商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八)负责有关商标其他具体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对商标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以权谋私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组织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提高商标管理人员商标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员工商标管理和保护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商标的管理,促使正确行使商标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
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公司效益.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目标:通过正确运作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企业效益.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价值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产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标服务信誉;确保合理宣传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与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二章商标注册第四条商标注册包括新商标注册、商标变更注册、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注销。
第五条本公司视情况注册储备商标和防御商标。
第六条本公司提前在产品出口目标市场所在的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
第三章商标印制第七条印制商标应遵守国家有关商标印制的规定。
第八条印制商标的具体设计和制作方案由知识产权部会同产品研制单位负责人共同确定。
第九条商标印制中出现的废次商标标识必须销毁,印制单位不得留用或销售印有我公司商标标识的印刷物。
第十条印制商标用于其它目的,应报公司办审批、备案。
第四章商标使用第十一条本公司商标的使用范围包括具备商标标识使用条件的产品包装、广告、展示等应用系统。
第十二条产品使用商标标识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一)使用商标的产品是经公司批准批量生产,并符合国家有关生产、销售规定的产品;(二)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三)产品生产形成批量;(四)产品生产过程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监控系统和规章制度;(五)产品执行并达到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建立的产品企业标准须通过相关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审定并报省技术监督局备案;(六)产品应具备行业归口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许可证,凡国家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的产品均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七)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正式包装及准确的包装标识;(八)对其使用商标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十三条使用商标的手续,主要包括:(一)需使用商标的部门均要填写使用《商标申请书》,并提交符合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二)报公司办公室核定;(三)经公司办公室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知识产权部发给商标图样.商标使用方案依核定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组合规范使用;(四)商标使用中的重大问题由公司领导讨论决定;(五)所有商标印刷物的储存须有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登记领用制度.商标印刷物保管人名单在公司办公室备案,公司办公室要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六)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若出现违反制作规范使用商标的现象,经指出又不改正者,将取消其使用商标的资格;未经核定批准擅自使用商标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V:1.0精选管理方案2022--66--88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商标管理总则第一条商标管理的目标商标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正确运用品牌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信誉价值,争创驰名商标,利用驰名商标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二条商标管理的策略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着性、独创性;确保商标国际国内注册的及时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确保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与创新;确保商品服务信誉;确保合理的广告投入;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及其价值的不断提升。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能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3、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核;4、指导或参与公司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的工作;5、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6、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及指导;7、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联络;8、负责有关商标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责1、负责保护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义务;2、履行商标使用许可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3、有权对商标专用权的特许使用、有偿许可使用提出建议;4、物流管理控制中心对公司委托印制的商标标识负责;5、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各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对本办法第四条的履行情况纳入工作考评。
第三章商标在行政运作中的管理第六条产品开发部门在新产品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办公室申报商标注册。
第七条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初审公告——核准1、提出名称各相关部门、所属企业向办公室书面提出拟用商标名称、图案的申请报告。
2、检索申请单位按照商标检索要求,填写商标名称检索表格,办公室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名称检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公司法务岗位职责(共7篇)
公司法务岗位职责(共7篇)公司法务人员的职责包括:1.参与公司决策,对决策进行法律调研和审核,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签署、审核、管理和履行,制定标准合同文本。
3.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最大化公司的权利,必要时采取法律规避措施。
4.建立客户评估系统,对客户进行调研和资信评估,建立客户管理档案,保障交易安全。
5.建立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对公司的研发、销售、客服、经销商和客户等环节进行保护。
6.进行法律培训,针对不同人群进行模块化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实践技巧。
7.负责公司的应诉和诉讼事务。
8.协助XXX处理公司内部的劳务纠纷。
法务专员具体职责和任务:1.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件、合同和规章制度。
2.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产品进行法律审核,审核合同并制定标准合同。
3.对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修订和备案,并提出法律意见。
4.保管、年审或续期公司部分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国税地税许可证等。
5.处理知识产权法务,包括专利申请等。
6.代表公司处理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对集团及下属各部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协助整改。
8.统一办理集团法律授权工作。
9.管理外聘律师和法律顾问。
法务专员还有法律服务职责,包括:1.协助组织集团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论证和保障。
2.为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3.组织实施对集团员工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
此外,法务专员还有员工通用职责,包括服从上级指挥、完成工作任务、参加培训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保守公司秘密等。
任职资格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及相关专业。
个人简介:我曾接受过经济法、合同法、文书写作等方面的培训,具备法务管理知识和经验。
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我的个人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集团优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提高集团公司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使集团公司全系统商标使用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商标管理机构为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
负责集团公司的商标申请注册、战略制定、权益保护;设计推广集团公司统一标识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管理集团公司品牌体系;审核集团公司商标的使用、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审核批准商标印刷制作单位、监督被许可使用单位的商标使用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
第三条由集团公司出资申请注册的商标所有权属于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及全系统员工均有义务维护集团公司的商标权益。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各专业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并被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原有的注册商标均属集团公司无形资产,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对此加以重视并对其加以保护。
第五条各专业公司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由注册单位负责管理。
商标管理人员要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负责,依据《商标法》和《实施细则》,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防止商标的退化和丑化。
第六条各专业公司要设专人负责商标工作,对本单位所使用的
商标进行规范化管理,对本单位商标的印制单位、印刷数量、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等相关情况进行管理。
集团公司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是集团公司、专业公司。
各专业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及集团公司其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商标注册与申请
第八条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要求,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在有关商品类别和服务类别的商标申请注册;及时提出国际注册,保证集团公司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第九条在集团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各专业公司所有申请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必须报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批准,经审核与经营战略无矛盾或抵触时,才能以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
第十条各专业公司在本单位经营许可范围内,对新近开发或准备开发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至少在商品上市前一年另六个月向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提出书面申请。
《商标法》未作强制注册规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从产品发展的长远性和安全性以及对商品的保护策略出发,应尽早考虑申请商标注册的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各专业公司在申请注册商品或服务商标时,由申请单位或部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从商标局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法人代表或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集团公司公司,由集团公司公司信息企划部审核后办理注册申请。
第十二条各专业公司自行设计的商标须向集团公司信息企划
部提供标样和有关文字说明。
没有设计能力的公司,可向集团公司公司信息企划部提出设计申请并将产品或服务的特点、经营范围、发展方向和生产经营规划等有关材料提供给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供商标设计和申请使用范围合理定位参考。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在接到各专业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后,及时配合各专业公司办理商标申请注册手续。
第三章商标变更
第十四条商标注册人需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它注册事项的,要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和变更证明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各专业公司的变更申请和变更证明须同时提交集团公司公司信息企划部备案登记。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人需要改变注册商标文字、图形的,视同为新设计的商标,须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各专业公司视同为新设计的商标,须同时提交集团公司公司信息企划部,经集团公司公司信息企划部核准后,方可办理注册申请。
第十六条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需要扩大商品种类或增加新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视为新提出的注册申请,须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各专业公司视同为新申请注册的商标,须提交给集团公司公司信息企划部,经集团公司公司信息企划部核准后,方可办理注册申请。
第四章商标使用许可
第十七条各专业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使用集团公司注册商标的,应与集团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作为其使用准使商标的合
法依据。
许可人集团公司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及所下属企业在获准使用集团公司注册商标后,应维护所使用商标的形象,在规定的范围内合法使用,保证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并加强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相关因素的管理。
第五章商标权转让
第十九条商标转让是商标权的全权转让,即该注册商标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的专用权的全部转让和商标注册证及商标注册人的所有权转移。
任何企业或个人都无权将集团公司注册商标私自转让给其它企业或个人使用。
第二十条各专业公司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转让都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一般商标转让须在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备案登记。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公司因业务需要或特殊要求需转让其注册商标的,须由转让方向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提交详细的商标转让计划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
第六章商标使用及商标保护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要规范使用集团公司注册商标,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它注册事项;不得自行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公司要规范使用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不得自
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各专业公司在与广告公司等宣传媒体签订合同时,凡涉及商标的,签署前应上报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对所宣传的商标安全性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签署。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对涉及商标秘密的档案材料应采取完善保密措施,限制阅读。
第二十六条企业注册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有关部门在签订技术、贸易合同时,要保护本企业的商标专用权和保证商标的资产价值。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各专业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任何个人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有关商标权利的合同。
第二十八条以下情况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2)经销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3)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商品装潢使用的,并足以造成误认的;(4)、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递、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第二十九条发现他人侵犯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报告,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法院提出行政或司法处理处罚要求,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第七章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管理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对各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进行登记备案,以协助各所属企业维护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专用权。
第三十一条各专业公司和企业要对取得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建立监控体系,维护企业品牌形象,防止他人恶意混淆。
第三十二条涉及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公司、各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驰名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质押等,必须报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经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和各专业公司相关人员对于在商标权利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有关规定,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集团公司、各专业公司应将知识产权获奖人员的奖励情况记入其业务考核档案,作为职务、职称晋升,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集团公司和各专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给所在企业、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追究其责任,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和各专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并将其列入相关部门及领导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九章其它规定
第三十六条有出口商品的专业公司,须在海关进行注册商标的登记备案。
第三十七条有出口商品的专业公司,须了解该产品在销售地和出口地的商标法律状态,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被他人恶意假冒。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事宜由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信息企划部。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