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四)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一、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证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二、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操作。
三、内容:1、处方的审核:(1)执业药师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查,包括处方的前记及医师签名是否完整,是否注明临床诊断,药名和规格是否书写正确,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
(2)处方中是否有缺药等,如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3)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用药量需要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5)处方审核合格的,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2、处方的调配(1)调剂员按处方上药品的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发生差错。
(2)检查药品的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3)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明姓名、用法、用量。
(4)处方调配完成后,先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处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的外观是否合格。
(5)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复核员核对3、处方的核对:(1)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处方核对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2)核对员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及发药员所写的药袋进行核对。
(3)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02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一)临床科室:1.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经医生录入后主班护士确认后方可执行。
(重点确认:床号、患者信*息、开始时间、医嘱内容、频次、用法、首日执行次数、首次执行时间、停止时间等)(2)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生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对有疑义的医嘱暂不处理,通知医生,并记录于《模糊、可疑、超常规医嘱登记本》,将新开医嘱做相应核查,确认无误后执行。
(4)医生补开抢救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护士通过护士长授权在电脑上补签执行时间、执行者姓名,应与《抢救患者口头医嘱记录本》记录内容保持一致。
每日下班前检查IIH系统中病人当日执行计划完成情况,并对未执行的医嘱进行交班。
(5)每日下班前检查本班医嘱执行情况,并对未执行的医嘱进行书面交班。
(6)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执行时应严格三查八对。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包括服药、各种注射、静脉维持)(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扫码执行,并严格进行三查八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5)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处方审核、调配、发药制度
处方审核、调剂、发药管理制度为给患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凡从事药品调配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1)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2)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留样备查。
4、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配备符合药品属性要求的设施设备。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7、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在院内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包括下列内容:(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4)剂型与给药途径;(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1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四)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四)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一、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证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二、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操作。
三、内容:1、处方的审核:(1)执业药师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查,包括处方的前记及医师签名是否完整,是否注明临床诊断,药名和规格是否书写正确,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
(2)处方中是否有缺药等,如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3)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用药量需要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
(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5)处方审核合格的,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2、处方的调配(1)调剂员按处方上药品的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发生差错。
(2)检查药品的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
(3)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明姓名、用法、用量。
(4)处方调配完成后,先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处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的外观是否合格。
(5)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复核员核对3、处方的核对:(1)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处方核对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2)核对员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及发药员所写的药袋进行核对。
(3)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4)核对无误的,核对人员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处方连同药品交发药人员。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旳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措施、配伍禁忌;抗菌素药物使用与否规范、电子处方开据与否对旳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3. 注意药物效期,严禁过期药物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半年内旳药物做好公示,三个月内旳药物除特殊因素外要下架,一种月内药物原则上不得销售。
4、药物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旳远近,按批号分别寄存,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旳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5、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改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回绝调配。
6. 调配具有毒药与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时应遵循毒性、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管理规定执行。
7. 需冷藏旳药物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合适旳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物标志不清楚旳药物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8. 发出旳药物,必须将服用措施具体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措施、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改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旳操作规程。
4、具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物旳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旳药物,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后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物旳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物旳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处方调配管理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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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四查十对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剂师调配处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药剂师调配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姓名,科别,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药剂师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合法性。
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及用法,用量,包装等;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说明书方法或处方用法,进行用药指导。
三对于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师应当按时间顺序编写顺序号。
四药剂师应当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必须皮试药品,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试验结果
2处方用药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五药剂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况,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开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对不规范处方及不能判断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六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剂师应当按照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04修订。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为加强窗口发药管理,杜绝差错事故,防范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四查:
1.查处方:检查处方的规范要求,不符的按医院处方管理制
度执
行。
2.查药品:药品剂型外观、包装、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性状
等,疑有质量问题不得发出并及时报告。
3.查配伍禁忌:运用专业知识审方,提高合理用药。
4.查用药合理性:检查诊断与选用的药品是否相符、用法
用量是
否合理。
二、十对:
1.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
2.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对临床诊断。
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调剂操作规程交代发药。
处方调剂中-四查十对-的体会
处方调剂中”四查十对”的体会联系实际工作经验介绍处方调剂中”四查十对”的具体方法,药师要把好处方调剂关,保证患者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用药。
标签:处方调剂;合理用药1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处方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审查时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医师签名、签章是否与留样一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以便对用药的适宜性作审核。
发药时应认真核实患者姓名,杜绝”张冠李戴”的事情发生。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随着电子处方的普及,处方的书写质量有很大的提高,药师要重点审核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数量是否符合治疗需要和《处方管理办法》中对处方用量的要求。
调剂处方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稍不注意,会造成差错事故的发生。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3.1查配伍禁忌审查处方时,如果发现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用,应当具备识别是否有药物的相互作用及相互作用的意义及如何处理的能力[1]。
对不良的相互作用即配伍禁忌要及时与医生沟通。
如青霉素不能用5%~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因葡萄糖注射液的PH值为3.3~3.5,青霉素在低PH的药液中迅速分解(约可损失15%~20%),应避免配伍。
四环素类抗生素与铁制剂或含钙、镁、铝离子的抗酸药同服,能形成难溶的络合物影响吸收,使药效降低,不宜同服。
强心苷不宜与排钾利尿药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因后两者均可促进钾排出,使血钾降低,造成心律失常。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与呋塞米合用,因两者在听神经损害上有加强作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也不宜与全身麻醉药、普鲁卡因、琥珀胆碱或硫酸镁合用,因这类抗生素具有神经肌肉接点传递阻滞作用,可协同引起呼吸麻痹等等。
另外,发药时药师还应向患者交待清楚有些食物、饮料会对处方药物带来影响,如葡萄柚汁可使许多药物的AUC成倍增加,从而产生不良反应;应用头孢哌酮、头孢曲松、甲硝唑、头孢孟多等药期间不能饮酒,否则会出现双硫醒样反应,严重的会带来生命危险。
药房工作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一、药品调剂工作须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技人员负责。
独立值班工作由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未取得药学专技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须在本单位留样备查。
三、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应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做到“四查十对”。
处方调剂完成后,须经其他药学人员核对,做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双签名,一人值班时应自行核对,双签名后方可发出,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代注意事项。
四、凡有疑问或超剂量、配伍禁忌等因素处方,药剂人员须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经医师更正后方可调剂。
五、药房工作人员除正常退药外,不得为他人兑换药品。
药品按剂型或用途分类定位存放,贴有明显标记,做到内服与外用,药品与非药品分开,药品摆放有序、整洁。
每月对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做到无假药、劣药、过期、变质药品。
六、每月对处方进行一次分析评估。
具体包括:处方各项内容的完整性及书写的正确性,不合理用药或禁忌处方等。
8、药房的设施、用具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讲解得体、主动热情。
一、建立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贵重、特殊药品须实行双人验收制度,并验收至最小包装。
二、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三、验收包括外观的性状检查和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应对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四、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分别从上中下三个部位抽取。
五、验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处方审核调配制度
处方审核调配制度为加强对处方药的规范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药房对处方药实行管理。
2、处方调配员负责处方药的调配。
调配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多年相关工作经历,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培训合格。
处方审核员应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上班时间内,处方审核员应在职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牌。
4、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据的处方销售。
处方经审核后方可调配。
审核员和调配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投发。
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调配员不得代用或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调配处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作到“四查十对”。
(1)处方审核员应将收到的处方(含纸质或电子处方)进行审核。
(2)处方审核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名、规格、剂量、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
(3)处方经审核合格后方可交由处方调配员调配。
(4)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审核无误后,调配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电子签名,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发药。
(5)审核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品数量,同时向顾客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发药完毕后在处方上签字或电子签名。
“四查十对”,即:(1)查处方:对科别,对姓名,对年龄;(2)查药品:对药品规格,对数量,对标签;(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质,对用法,用量;(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处方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药的,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正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8、处方按《处方管理办法》保存备查:普通处方1年,毒性、精神处方2年,麻醉处方3年。
9、特殊管理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10、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四查十对”与药师的判断性服务ppt课件
• A、咽-扁桃体炎按《内科学》第6 版治疗方法,首选青霉素类,若患 者青霉素有过敏史,次选大环内酯 类或一代头孢菌素类,林可霉素未 被选用。
18
• B、林可霉素的不良反应较多,如 胃肠道反应、过敏反应、肝毒性, 少数可见中性粒细胞下降及血小板 下降,本例患儿年仅9岁,尤应引 起注意。
• C、林可霉素静脉给药半衰期4.0h, 《临床用药须知》及本品使用说明 书均要求应q8 h或q12 h给药,本 处方qd给药不妥。
• 药师的判断性服务重点在“四查十 对”:
5
•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 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
签; •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
量; •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6
• 核对后检查用药适宜性、过敏试验 及结果、用药与临床诊断相符性、 给药途径是否正确、处方中是否有 重复用药、是否有临床意义的相互 作用和配伍禁忌;
理——药师的判断性服务,可以防
止医疗事故,现以处方实例分析如下。
8
一、诊断和用药不符为主的处方分析
9
• 急诊科患者张某,男,57岁 • 临床诊断:胃肠炎 • 处方:
对乙酰氨基酚片0.5×10片 Sig: 0.5 必要时 po • 分析:
10
• A、胃肠炎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为主要症状,选止吐剂、缓解平滑 肌痉挛剂、止泻剂等对症处理;
• 发药由药师资格人员进行用药指导, 包括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 反应。
7
• “四查十对”是控制医院药学服务及 全程化的药学服务环节质量,达到早 期干预药品不良反应、降低药品不良 反应发生率,减少药源性损害的目的, 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四查十对”是不合理处方分析模式, 药师对每张处方进行查对是事前管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中药房工作制度为了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提高中药房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正确思想,工作认真细致,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
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对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配方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医生处方。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四、配方时要仔细审核处方,认真按照中药饮片操作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配方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贵重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应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核对、发药应认真执行校对制度和差错登记制度及“三核对”发药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六、门诊应有药品请领制度,应遵守药品入中药房验收制度,发药应“先进先出”及仔细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贵重、毒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认真按时做好各种帐务及统计工作,执行药品调价、报损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处方保管工作。
九、中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有下列情况除外: 1 、医院方面的原因。
2 、该药确有质量问题。
3 、患者对该药确有不良反应。
4、对特殊原因退回的药品,要认真鉴别是否可收回继续使用,对有疑虑或已经启封的药品,应报损,以对安全用药负责。
十一、中药房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得迟到早退,应注意个人仪表、工作态度并做好中药房卫生清洁工作。
十二、下班前关闭水、电、电脑等装置开关,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剂师调配处方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药剂师调配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姓名,科别,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药剂师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合法性。
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及用法,用量,包装等;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说明书方法或处方用法,进行用药指导。
三对于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师应当按时间顺序编写顺序号。
XXX应当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必须皮试药品,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试验结果
2处方用药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五药剂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况,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开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对不规范处方及不能判断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医院四查十对制度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对临床诊断。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的,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3、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生,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4、对于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5、配方时要细心、谨慎、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调配西药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必须用药匙配,以防污染。
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必须单包注明。
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
7、调配毒、麻、精神药品时,要反复核对。
8、处方调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复核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9、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10、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227。
“四查十对”对于药剂师的重要性
“四查十对”对于药剂师的重要性摘要】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药剂师发展过程中的“四查十对”,将直接影响到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会影响到医院的社会形象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医院的信任。
医院形象的窗口主要侧重在医院药房,药房的工作人员须确保药物使用合理、安全、经济、有效。
作为药剂师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体现“四查十对”的重要性。
【关键词】药房管理四查十对【中图分类号】R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2)10-0353-02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是药物治疗,因而药品质量及药品合理使用也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提高药房工作人员的发药效率和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长期以来是药房管理人员关心的问题。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配处方的全过程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四查,即:查处方、查药品、差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性。
十对,即:对科别、姓名、年龄,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对临床诊断。
这项规定对防止用药错误和提倡临床合理用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不但规范了处方审核规则和内涵:并且提出了对药剂师审核处方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要求;有利于防止医师开具处方用药失误和药师调剂失误,保障患者的安全用药;也有利于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和开展1 药房发药品发生错误的常见性药品应用到患者身上主要必须经医生开具处方,药剂师调剂配发药品等两个重要环节。
首先是医生这个环节,由于医生临床专科特长的不同和工作安排的流动,对用药的方法差别很大。
另外药师必须仔细认真调配处方,密切配合医生完成处方的调配,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药师发药时,应“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和理性,对临床诊断。
尤其是在长时间疲劳工作和上夜班的情况时,药房的药剂人员要具备沉着冷静不受取药者情绪影响的素质,在短时间内迅速做到对处方的“四查十对”,但这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
处方审核、调配、发药制度
处方审核、调剂、发药管理制度为给患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凡从事药品调配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1)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2)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留样备查。
4、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配备符合药品属性要求的设施设备。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7、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在院内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1)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4)剂型与给药途径;(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1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处方审核调配制度
处方审核调配制度处方是经医师开具供药师调剂发药的一项重要文书。
医师的处方开具、药师的调剂,直接关系到医疗的效果和安全,同时也是处理医疗相关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一旦出错将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为加强管理、规范我院处方的调配和发药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的审核为确保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医师处方需经药学专门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发药。
审核内容有: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2、是否有重复用药现象;3、剂量与用法是否妥当;4、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合理;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
6、需过敏性试验后使用的药物是否注明相应提示。
7、是否存在违反本规定的其他错误。
、处方开具者是否具有相应权限。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有用药安全问题,应主动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方。
药师发现药品有滥用和不合理用药现象,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药学专业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医务科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直接报告。
药师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均应亲自向有关医师或管理部门联系,不允许直接交由病人代转。
二、处方的调配和发药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的调配和发药工作。
具有药剂师以上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医院培训考核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2、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药品使用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药剂专业人员对于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调配完毕,再按处方内容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
2、一名药师调配完毕后,应由另一名药师对患者的姓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用法用量等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将处方中的药品逐个发给患者或其家属,并按处方医嘱,交代用法用量和用药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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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调配四查十对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剂师调配处方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药剂师调配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1查处方:对姓名,科别,年龄
2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3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4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二药剂师应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合法性。
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及用法,用量,包装等; 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说明书方法或处方用法,进行用药指导。
三对于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师应当按时间顺序编写顺序号。
四药剂师应当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必须皮试药品,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试验结果
2处方用药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或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五药剂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情况,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开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对不规范处方及不能判断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六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剂师应当按照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医师处方不得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