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选拔优秀本科生赴兰州大学插班学习的通知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网络教育健康有序开展,强化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兰州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网络教育学生。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期限第三条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实行基本学制和弹性学习期限制。
(一)高中起点专科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护理专业学制3年,学习期限3~5年);(二)高中起点本科学制5年,学习期限5~7年;(三)专科升本科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大气科学和护理学专业学制3年,学习期限3~5年)。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凡被学校录取的网络教育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学历证明书,在规定日期内到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向学习中心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并报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审批。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学籍电子注册。
获得学籍电子注册者,取得学历教育学籍;未获得学籍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前到学习中心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办理交费注册手续者,应事先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七条学生应当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和相关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
成绩单在学生毕业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同时存入兰州大学档案馆。
第八条课程考试实行预约制度,凡不预约者不安排考试。
预约了考试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记录。
第九条课程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外国语学院本科交流学生成绩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院本科交流学生成绩管理规定为了做好我院学生本科期间交流成绩认定、置换工作,根据《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本科生交流课程的成绩管理等方面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计划学生申请赴接收高校交流学习之前,需充分了解所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并认真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学习计划安排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教学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还需要同时报外事处备案。
学生交流返校后,须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2,国内交流同学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出国出境)课程转换情况一览表(附件4,出国出境同学填写),于3周内到所在系进行课程性质认定,课程性质分为必修、限选、选修。
学生所修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课程相同或相近的,按我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认定;我校无相应课程的,按公共选修课认定。
学生交流期间,如没有修读国内同时期全校公共课、院内二外课程,必须于返校后重修,其他专业课不作要求。
交流期间不及格必修课程须于回校后补考。
二、学分转换原则上,学生派出交流生在交流期间,所修必修课学分不应低于兰州大学必修课学分,选修课不作要求,学校鼓励选修尽可能多的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课程。
由于部分院校学分过高或过低,学生外出期间所修学分按兰州大学学分取得方式置换(18学时/每学分)。
三、成绩转换学生交流返校后,须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2,国内交流同学填写)、兰州大学派出交流生(出国出境)课程转换情况一览表(附件4,出国出境同学填写),教学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1.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登录,则按对方学校给出的百分制成绩如实登录。
2.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A、B、C…”等级的形式登录,则根据下表中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转换成相应的百分制成绩段,并以“取均值”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兰大萃英班选拔流程
兰大萃英班选拔流程1. 招生简介兰州大学萃英班是兰州大学本科生选拔的优秀学生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兰大萃英班的选拔流程包括初审、笔试、面试和综合评价。
2. 初审初审是兰大萃英班选拔流程的第一步,主要是对报名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初步筛选。
初审的具体步骤如下:2.1 报名审核学生按照指定时间和方式进行线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招生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成绩单、奖励证书等。
2.2 资格初审招生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的审核结果,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
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2.3 发布初审结果招生办公室根据初审结果,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发布在兰大萃英班官方网站上,并通知学生参加下一步的笔试。
3. 笔试笔试是兰大萃英班选拔流程的第二步,主要是对学生的学术能力进行考察。
笔试的具体步骤如下:3.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根据学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确定,一般包括数学、英语和专业知识等科目。
3.2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选择题和解答题两部分,选择题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分析能力,解答题主要考察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创新思维。
3.3 笔试评分笔试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学生的答卷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进行排名。
3.4 发布笔试成绩招生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将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名单发布在兰大萃英班官方网站上,并通知学生参加下一步的面试。
4. 面试面试是兰大萃英班选拔流程的第三步,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面试的具体步骤如下:4.1 面试形式面试形式包括个人面试和小组面试。
个人面试是由招生办公室的面试官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面谈,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和思维逻辑能力。
小组面试是由一组面试官对一组学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4.2 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经历、学术兴趣、科研经历、综合素质等方面。
面试官会针对学生的个人情况提问,并对学生的回答进行评价。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分别在北京大学、兰州大学等19所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
兰州大学借鉴世界一流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结合我校的学科优势和办学实际,成立跨学科改革试点学院--萃英学院,具体负责我校“拔尖计划”的实施.一、人才培养目标萃英学院旨在培养对科学研究有强烈兴趣、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的拔尖学生.经过本科阶段的学习与实践,在强调宽广国际视野和浓郁本土情怀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锐意进取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以及创新研究能力,为最终成长为相关学科领域的领军人才、跻身国际一流的科学家队伍奠定基础.二、学科设置与招生规模设置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以及文学、历史学、哲学、政治学(国际政治)等基础学科。
其中,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每个学科每年招生15人,文史哲政学科(人文萃英班)每年合计招生20人.每学年招生规模80人。
随着计划实施的深入,逐渐扩展到其他优势学科,适当稳步扩大招生规模。
三、体制机制改革(一)创立培养平台2010年8月,学校已成立萃英学院,专门负责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由校长兼任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常务副院长,由国际交流经验丰富的知名教授担任执行院长。
同时成立了学院党总支.学院下设党政办公室、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国际教育合作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由萃英学院牵头、相关学院协同、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实行专家教授治理以两院院士、国家教学名师、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校内外知名专家为主,组建专家委员会,指导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工作;并分别成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人文科学学科培养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培养的各项工作。
兰州交通大学联合班学生主动申请插班及审批表
兰州交通大学联合班主动申请插班及审批表
20 —20 学年第学期
学院专业现班级
学号姓名性别是否有休学史
最近一次休学起止日期(无则填无)年月日至年月日累计插班次数(无则本行填无)最近一次插班日期
插班理由:
学生家长知情签名:年月日学生本人签名:年月日
1、★有无学生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长是否签署知情并签名按指印[]
2、★有无与家长沟通材料(如谈话记录、电话录音、微信、qq截图等)[]
3、★有无班主任及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帮扶材料[]
4、★附成绩单(在未通过的必修课下画横线,选修课下画波浪线)未通过必修课学分,选修学分。
(所有材料务必详尽,请附在本表后并每页手写签名,学院盖章)。
原班主任确认签名:年月日原辅导员确认签名:年月日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核意见:
根据学籍规定,拟将该生插入级专业班学习。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接收班主任知情确认签名及日期接收辅导员知情确认签名及日期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主管院长审核意见:
(公章)
教学主管院长签名:年月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主管院长知情确认:
学生主管院长签名:年月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知情确认及审核意见:
主管处长签名:年月日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教务处审批意见:
主管处长签名:年月日注:1、每生最多办理两次插班,第三次达到插班条件者按退学处理。
2、标星号★处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3、本表一式四份,教务处学籍科、国际交流处、学生所在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感谢下载。
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本科交流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引导学生形成兼容开放的文化精神,加强合作育人,加快本科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规范我校派出与接收交流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流生是指我校与国(境)外高校,或国内其他高校进行合作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合作培养期间,通称交流生。
我校派出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派出交流生”。
来我校交流学习的学生,简称“接收交流生”。
其中,派出交流生分为境外和国内两种。
第三条交流生在交流期满后应按时返校。
交流生在交流培养期间,学籍不变,其学习计划由双方学校共同指导完成。
交流生的学习形式主要包括:学期制课程学习、“2+2”联合培养、见习实习、科研活动、社会实践、暑期班类短期交流等。
第四条交流生原则上不转换专业,可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可跨年级跨专业插班学习。
学习期满,接收学校发给学生修读课程成绩单,我校对其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进行认定及转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管理部门及职责分工(一)外事处负责港澳台、国外高校交流项目开拓,合作单位的资质认定,与合作单位沟通联络,赴国(境)外交流学生的派出,并提供出国(境)手续办理咨询服务,指导学生办理护照和签证等。
相关申办费用以及购买相关保险等费用均由派出学生自理。
同时,外事处还须负责港澳台、国外交流生的录取,居留许可手续办理等。
(二)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本科交流生管理工作,拓展国内知名高校合作伙伴,派出(或接收)交流生,制定交流计划,议定交流项目,完善交流生培养机制等。
(三)党委组织部、团委主要负责党员、团员交流生的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及组织生活,以及交流生党员、团员教育活动的开展等。
(四)学生处主要负责有关交流生的学生事务管理,以及协助办理接收交流生的学生证,并发放兰州大学校徽。
(五)财务处主要负责项目协议相关的收费管理。
(六)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交流生宿舍安排和调整。
(七)通讯网络中心主要负责接收交流生校园卡办理。
上海高等院校的插班政策
上海高等院校的插班政策上海高等院校的插班政策是指学生在已经就读一所高等院校后,希望转到另一所高等院校继续学习的政策规定。
插班政策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个人发展空间。
下面将从插班条件、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和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插班条件。
一般来说,高等院校的插班政策要求学生已经完成了至少一年的本科学习,并且在原院校获得了一定的学分。
此外,一些院校还要求插班生的总成绩达到一定水平,并且专业要与目标院校的相关专业相符合。
需注意的是,不同的院校还可能有一些特殊的插班条件,比如某些特定专业对插班生的要求会更加严格。
其次,插班的申请流程。
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按照目标院校提供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学术研究成果和个人陈述等。
学生需要仔细了解目标院校的申请要求,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
在申请过程中,学生还需要参加入学考试或面试等环节,以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
最后,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目标院校,并等待结果。
第三,关于插班审核的标准。
目标院校在审核插班申请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成绩、个人素质、学习态度等因素。
学生的学术成绩是最为重要的评判标准之一,通常要求插班生的成绩排名在班级或院校范围内处于前列。
此外,学生的个人素质和学习态度也会成为考察的重点,包括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是否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是否具备学术研究的潜力等。
通过审核的插班生,将被录取到目标院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最后,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学生在考虑插班前,应该充分了解目标院校的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水平等情况,确保选择的插班院校能够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其次,学生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该认真、全面地准备,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插班生在插班后,可能面临一些学分和课程的衔接问题,需要与目标院校进行沟通,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doc
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教务处: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0]13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名额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400名(其中软件工程专业120名)。
二、推荐条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暂行办法》,参照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见附件一),请贵校尽快将本通知传达给各位考生,并认真做好学生推荐报名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统一的表格样式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推荐选拔的条件: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
3、已取得全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1、各推荐学校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
除软件工程专业外,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不接受跨专业报考)。
2、被推荐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办理以下报考手续:①请按我校规定的表格样式填写《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需贴好照片),填表时请严格按我校公布的专业名称填写;②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报名费统一交纳现金(或带建行银联卡)。
.③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请在照片反面填写“考生报名序号、姓名、性别及报考专业”) ;④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⑤交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⑥交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招生五联单)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复印的名册中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必须清晰明了。
对未交名册的学校我校恕不接受报名。
⑦附件二、附件三必须按我校通知中的表格样式下载填写,不得用其它表格代替。
3、上述材料连同《江西师范大学2010年“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附带电子稿)(见附件三)经推荐学校审核盖章后,于4月30日前由各推荐学校教务处统一到我校教务处报名(恕不接受邮寄),我校不接受个人报名。
兰州大学新生秋季开学时间
兰州大学新生秋季学年开学时间2024年兰州大学新生秋季学年开学时间(公布)1.2024—2025学年共计40 周,其中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各20周。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校学生注册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至9月1日,9月2日(第1周星期一)在校生开始上课,2025年1月18日(第20周星期六)结束。
其中,课程安排共18周,期末考试2周。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注册时间为2025年2月15 日至16日,2月17日(第 1 周星期一)在校生开始上课,2025年7月5日(第20周星期六)结束。
其中,课程安排共 18 周,期末考试 2 周。
4.2024级本科新生报到及迎新工作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本科新生第3周开课,第19周结课,课程安排共17周,期末考试1周。
5.2024级研究生新生榆中校区报到时间为2024年9月1日(第1周星期日)、城关校区报到时间为 9 月 2 日(第1周星期一)。
6.2025年暑期学校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日,暑期自8月3日开始。
新学期开学辅导资料需要使用辅导资料的同学,最好是开学一段时间后再买。
现在市面上的辅导资料良莠不齐,买的时候不要盲目,不是买得越多越好。
如果确实不知道买什么辅导资料比较好,就多听听任课老师的意见,也可以听听过来人的意见,他们对于各种复习资料的利弊好坏、适用与否,会有更切实有效的建议。
新学期开学物品准备风油精——防蚊子、提神醒脑,备一点在身边很有必要啊!眼药水——孩子如果眼睛容易疲惫,家长可以根据医嘱备一点眼药水,眼睛不舒服的时候使用。
小药盒——住校生比较适合,特别是那些经常容易头疼脑热的学生。
雨伞——可以准备一把放在教室里,关键时刻也可以帮助其他同学,一举两得。
手表——很多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课堂,另外用手机看时间确实也会分心,佩戴一只手表,学习时用来控制时间,很有必要。
运动鞋——体育课必备,不解释。
开学提前调整生物钟很多孩子在假期形成了晚睡、晚起等不良的生活习惯,如果不提前调节,开学之初通常会出现注意力不集中、精神不佳的状态,影响孩子的学习适应。
上海高等院校的插班政策
上海高等院校的插班政策
上海高等院校的插班政策可能会在不同院校之间有所不同,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插班政策概述:
1. 插班对象:插班政策一般适用于已经在其他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大部分情况下是针对本科生。
2. 申请条件:插班生一般需要具备与目标院校招生要求相符的学业成绩和学术能力;同时,可能还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申请条件,如答辩或面试等。
3. 适用专业:插班政策一般适用于多数不同专业,但有时也会限制一些特定专业。
4. 申请流程:插班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有些学校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
5. 录取标准:最终录取结果一般会根据插班生的综合素质和符合目标院校专业特点来决定。
录取标准可能会综合考虑学术成绩、专业适应能力、综合素质等因素。
6. 学分认定:插班生被录取后,学校一般会对其已修学分进行认定,可能会酌情承认部分已修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因学校而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插班政策仅为一般情况下的概述,具体插班政策可能会因学校、学院或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查阅目标院校网站或咨询招生办事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兰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
一、招生专业及学位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4年中将招收各专业在职研究生,包括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
学位分为硕士和博士两种。
二、招生计划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2024年拟招生计划如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50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计划招收100名左右。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1.报考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毕业及相应学科学士学位,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相应学科硕士学位;2.报考者必须为在岗在职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2.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冠方全球信息站,上线填写报名表格并缴纳报名费。
五、招生考试1.笔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根据所报专业确定;2.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专家组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
六、录取及注册1.录取结果将于笔试面试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将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冠方全球信息站公示;2.被录取的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完成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硕士3-4年、博士4-6年。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1.学费:具体标准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2.奖助政策: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包括助学金、奖学金等。
九、其他注意事项1.报考者如因特殊原因需退出考试,需提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2.凡报考者均视为认可本简章内容,不得以未了解招生简章为由要求特殊待遇。
十、通联方式兰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联通联方式:xxx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冠方全球信息站:xxx以上为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2024年招生简章内容,具体事宜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祝各位报考者顺利通过考试,加入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行列,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优质的生源是学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保证。
招生宣传工作作为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证。
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招生宣传工作机制,培养稳定高效的招生宣传队伍,加强与中学的联系,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招生宣传相关政策及方案的审定。
(二)教务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各学院具体承担本科招生分省宣传工作,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招生宣传工作负责人,学院应按照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宣传人员资格及数量要求设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并选定组长,在招生办公室指导下有效的开展所分配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
(四)校内其他单位积极配合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生宣传地区分配我校在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
为了与生源中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宣传效果,加强对优秀生源的跟踪,建立招生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根据近年来学院参与招生宣传工作情况,确定由26个学院分别负责26个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余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工作,分配方案按《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各学院负责省份一览表》(附件1)执行。
三、组织实施形式(一)举办重点中学校长论坛每年邀请全国主要生源中学的校长来校交流、考察,以增进中学对我校的全面了解,加强我校与重点中学的联系。
(二)开展名师巡讲活动每年派出我校知名教授进入优秀生源中学开展科普报告、励志巡讲等活动,展示名师风采,充分发挥名师在提升学校影响力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学校推介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院招生宣传组深入生源中学巡回宣讲,全面介绍学校历史、办学现状,解读招生政策;发掘校友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我与兰大继续教育的故事优秀学生
我与兰大继续教育的故事优秀学生为更好地树立先进典型、展现办学成就、丰富校园文化,激励广大校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形成勤于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学院决定以“我与兰大继续教育的故事”为主题面向所有教学点征集优秀校友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一、征集时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9月30日二、征集对象学院全体校友。
三、征集条件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作业绩显著,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2.扎根西部,服务基层、无私奉献、为助力乡村振兴做出贡献者;3.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做出贡献的医护人员、志愿者等;4.自主创业有杰出成就者;5.为学校或学院事业发展做出贡献者。
四、征集办法(一)学习中心、教学点推荐各学习中心、教学点根据征集要求,积极发掘并组织推荐本教学点涌现出来的优秀校友先进典型,进行初审、确定人选后将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以“我与兰大继续教育的故事”为主题,第一人称撰写,内容包括在兰州大学继续教育的学习经历、学习中的感受、体会、个人优秀事迹、奖励成果等,1000字以内)及工作照发送电子版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2022年度优秀校友材料+学习中心(教学点)名称”。
(二)自荐校友根据征集条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以“我与兰大继续教育的故事”为主题,第一人称撰写,内容包括在兰州大学继续教育的学习经历、学习中的感受、体会、个人优秀事迹、奖励成果等,1000字以内)及工作照发送电子版至学院邮箱,邮件主题:“2022年度优秀校友材料+姓名”。
五、宣传报道学院将对征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官微进行宣传展示,营造全体学生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氛围,同时将优秀作品推荐至学校进行宣传报道。
12所上海高校2021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12所上海高校2021年继续开展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作者:来源:《学生导报·高中版》2021年第19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进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插班生工作试点的批复》,经研究决定,上海市教委同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等12所普通高校2021年在部分专业中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
现将招收插班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收对象为2020—2021学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
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均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且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经学籍所在普通高校同意后可以报考。
每位学生只能報考1所试点高校,学生学籍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位学生出具1份相关证明。
二、各试点高校插班生报名时间定于2021年5月12日到18日,笔试定于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统一开考。
各试点高校招收插班生试点工作的报名条件、办法、专业、招生计划、考核办法、录取方法等详见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
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经市教委备案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试点高校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相关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制定考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防范疫情传播。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试点高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招生。
三、各试点高校在全面考查学生情况后,根据自主确定的条件择优录取插班新生,拟录取的插班新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
被录取的插班新生名单,由录取高校于2021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委。
插班新生按录取高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各试点高校应加强对插班生考试招生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各选拔环节全程接受监察部门监督,所有测试均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
兰州交通大学插班管理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插班管理办法(二〇〇五年八月制订)插班管理是加强学生班级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一项措施。
学生参加班级活动有利于学生之间的交流,有利于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一、自然班与教学班1.自然班:学生入校后,按录取专业组成的学生班级称为自然班。
2.教学班:一段时间共同学习同一课程的学生组成的班级称为教学班。
二、学校及学院组织学生活动均以自然班为单位,插班学生应参加新编入的自然班活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由教务处安排插班1.一学年不合格的必修课学分达到32且低于40;2.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40且低于50;3.毕业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累计不合格的必修课学分达到12;4.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5.主动要求插班的学生;6.休学后允许复学的学生;7.转学以及转专业的学生。
四、插班学生持教务处编班通知到相关学院报到,办理交费、注册手续。
五、插班学生执行新编入班级当学年教学计划。
插班学生编入年级没有相同专业,可以安排到相近专业学习,执行该专业的教学计划(插班学生插班后执行的教学计划,简称现行教学计划;插班前执行的教学计划,简称原教学计划)。
六、插班学生应当在导师的帮助下,按现行教学计划认真清理已修课程学分,防止课程遗漏、重复选课,以免因课程设置、学时、学分的差异影响学业。
七、插班学生执行新编入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插班学生修读插班学年现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插班前一学年发生的不合格课程),不另收学费。
- 1 -八、插班学生已修课程学分认定1.插班后,现行教学计划与原教学计划相同,该生所修课程已取得的学分有效;插班前一学年,未取得学分课程按新修课计,其余学年未取得学分的课程仍按重修计。
2.插班后,现行教学计划与原教学计划不完全相同,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有变化,或插班后现修专业与原修专业不同,该生原修课程学分按以下原则认定:(1)插班后,现行教学计划设置课程在原教学计划中已有的,该生已取得的课程学分应予认定,尚未取得学分的课程按重修处理(不含插班前一学年发生的不及格课程)。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兰州大学等高校开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甘学位办[2013]20号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兰州大学等高校开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兰州大学等高校开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甘学位办〔2013〕20号)有关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委托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备案登记的通知》(学位办〔1997〕2号)和《甘肃省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暂行管理办法》(甘学位发〔200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经审核,同意兰州大学等有关高校2013年开办《宪法与行政法学》等17个专业(名单见附件)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请办班名称统一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证书”等名称。
请各高校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质量。
今年9月底前,各单位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注册名单、课程安排表、考试安排报送省学位办;2014年3月10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办班工作总结。
省学位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现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检查。
附件:2013年甘肃省高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汇总表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6月13日附件:2013年甘肃省高校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汇总表备案号办学单位办班专业办班地点办班起止时间招生人数合作单位名称201301兰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兰州2013.09-2015.06100 201302兰州大学课程与教学论兰州2013.09-2015.0930 201303兰州大学中国古代文学兰州2013.09-2015.0250兰州大学书法研究所201304兰州大学气象学兰州2013.09-2015.0780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201305兰州大学材料科学基础与前沿兰州2013.09-2015.0930 201306兰州大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兰州2013.09-2015.0930 201307兰州大学核技术及应用兰州2013.09-2015.0930 201308兰州大学基础医学兰州2013.09-2015.0740兰州大学第一、第二附属医院201309兰州大学临床医学兰州2013.09-2015.0750 201310兰州大学临床医学咸阳2013.09-2015.0950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201311兰州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兰州2013.09-2015.0930 201312兰州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新疆2013.01-2015.1250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313兰州大学药学兰州2013.09-2015.0740 201314西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教学论)新疆2013.09-2015.0930新疆财经大学201315西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兰州、天水、敦煌、金塔2013.09-2015.09200兰州、天水、敦煌、金塔市委组织部201316甘肃中医学院中医学兰州2013.09-2015.09100 201317甘肃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兰州2013.09-2015.0910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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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赴兰州大学插班学习的通知
根据兰州大学与塔里木大学本科生联合培养协议书,2012年经济与管理学院拟派出二年级本科生4名,赴兰州大学三年级相同专业学习一年时间。
现就有关选拔优秀本科生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专业及名额: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1、入校以来三学期平均成绩须在班级前五名。
2、通过英语四级或六级,HSK通过八级。
3、担任过学生干部(至少一年)。
4、参加过学校、学院活动。
5、获得过一个或一个以上荣誉。
6、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1、各相关系按照上面第一点要求从本系推荐品学兼优符合第二点
条件的学生作为候选人(于5月 23 日报学办407刘春风处)。
2、学院进行面试考核,最终选拔4名学生赴兰州大学学习。
3、对选拔上的学生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四、相关注意事项:
推荐的学生需准备的材料:申请书(电子及打印版)(写清自己参加活动情况),打印自己前三学期的成绩单(盖章有效),英语四六级,HSK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找负责老师开证明盖章有效。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赴华中农大插班学习考评办法
一、具体考评办法:总评成绩=(三学期学习成绩总评×50%)+(英语过级分)+ (担
任职务满分10)+(获奖情况满分10分)+(面试满分10分)。
二、评选程序
1、按照学院综合考评指标及要求,由学生自愿申请,各系初步审核。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上报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打分,依据综合成绩的
高低排列名次,将综合测评结果在学院公示三天。
附:
1、英语:
(1)通过国家六级考试,加20分;
(2)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加15分;
2、担任职务:满分10分。
(1) 校、院、系级常委及学生党建委员会副主任,加8分;
(2)校、院、系级部长及学生党建委员会部长和支部书记),加6分;
(3)校、院、系级副部长、社团第一负责人及学生党建委员会支委,加4分;
(4)校、院、系级干事、班级干部、社团第二负责人、宿舍舍长及学生党建委员会干事,加2分。
(5)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取最高职务分值加上浮,上浮分值为1分。
4、获奖情况(获奖按累计加分计算)
(1)国家级荣誉加4分;
(2)自治区、兵团级荣誉加3分;
(3)校级荣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优秀团干、团员;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校运动会优秀裁判、比赛前六名)加1分;
(4)获得会计证、教师资格证、秘书资格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助理物流师、导游证、国际货运代理从业资格证、司法考试资格证、驾照
等资格证书者,一项加0.8分;
(5)院(处)级荣誉(包括荣获优秀裁判、校级比赛获优秀奖者)加0.5分;
(6)校学联、校社联、院团委学生会荣誉,加0.5分;
5、面试10分。
(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届赴外校交流学习学生综合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