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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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花开满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创建优抚对象联络员队伍纪实

优抚花开满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创建优抚对象联络员队伍纪实

1 41 6 人 ( 户 ) ,其 中伤 残人 员4 3 5 人 烈 ; 层 面优 抚 对 象联 络 员 联 系 优 抚 对 象 的 两 条 级优抚对象联络员队伍辅助政府优抚工作
纵 向并 行 工 作 体 系 ,辅 之 以区 相 关 职 能 部 部 门做 了优 抚 对 象 联 络 员 能够 做 和 应该 做
工作 在 继 承 优 良传 统 的 基 础 上 不 断创 新 发 j 反 映情 况 ;协 助 政 府 优 抚 部 门做 好 优抚 工 象 的 住 房 比较 困 难 、 生 活 不便 等 。每 每 收 展 ,谱 写 了优 抚 工 作 的 新 篇 章 。普 陀 区优 作 ,经 常 关 心 慰 籍 优 抚 对 象 。 工作 方 法 是 集 到 这 些 愿 望 与 诉 求 ,优 抚 对 象 联 络 员 都 抚 对 象 联 络 员 队伍 的 成 立 就 是 这 新 篇 章 里 ; 以 电话 联 系 为主 ,上 门访 问为 辅 。 具体 运 会 “ 想 优 抚 对 象 之 所 想 ,急优 抚 对 象 之所


下 ,优 抚 对 象 联 络 员 及 时 、 准 确地 把 党 的
浓 墨重 彩 的 一 笔 ,它 不 仅 温 暖 了 普 陀 区 广 ; 转 方式 :成 立 由 区相 关 职 能 部 门联 系 各街 急 ,帮 优 抚 对 象 之 所 需 ” ,使 优 抚 对 象 实
大的 优抚 对 象 ,同时 也滋 润 了普 陀 5 4 . 8 3 平 道 ( 镇 )相 关职 能 部 门 、各 街 道 ( 镇 )相 实 在在 地感 受到 党和政 府 的关 爱 。
优抚 花开满普陀
上海市普陀 区创建优抚对象联络员队伍纪实
◎ 张 梅
随 着 改 革开 放 的不 断 深 入 、 人 民群 众 ; 达 党 的优 抚 政 策 ; 了解 优 抚 对 象 的 生 活 、

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

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

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为破解基层优抚工作力量薄弱难题,加强与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提高优抚工作服务水平,现将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规范制定如下:一、基本原则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坚持与“亲情服务、满意民政”,创建优抚服务品牌相结合,坚持与建立优抚政务公开和精神抚慰制度等相结合,坚持民政部门主动服务、追踪服务与优抚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坚持优抚对象联络员志愿服务与民政部门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工作职责1、做好法律法规、优抚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做政策法规的宣传员;2、密切与优抚对象的联系,了解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做优抚对象的联络员;3、帮助患病、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办理相关业务,帮助民政部门发放慰问品等,做优抚工作的代办员;4、了解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将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做优抚工作的信息员;5、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医疗巡诊、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组织工作,做重点工作的组织员;6、帮助民政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矛盾问题的调解员;7、加强对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监督,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做优抚工作的监督员。

三、服务流程优抚对象联络员要按照事前主动服务、事中温馨服务、事后追踪服务的要求,做好划定范围内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

“事前主动服务”要做到“两必访”,即每年必须至少两次入户走访优抚对象;“三摸清”,即摸清优抚政策落实情况,摸清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情况,摸清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情况;“一上报”,即第一时间把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等上报民政部门。

“事中温馨服务”要按照用心服务的要求,做好政策宣传、沟通联系、代办业务等工作。

“事后追踪服务”要按照主动上门、主动讲清、主动答复、主动反馈“四主动”的要求,对联络过程中受理的事务做好回访、反馈等工作。

四、组织领导各地民政局将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并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民政工作量化考核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人员选聘;并根据优抚对象的分布情况,就近划分为不同片区,每个片区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服务热心、身体健康且有一定宣传组织能力的优抚对象作为联络员人选,经乡镇(街道)民政办考察公示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备案。

优抚安置股工作制度

优抚安置股工作制度

优抚安置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优抚安置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优抚安置股是政府负责优抚安置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抚安置的政策法规,管理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安置等工作。

第三条优抚安置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优抚安置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国防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优抚安置股应当设立专门的优抚安置工作机构,配备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确保优抚安置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优抚安置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熟悉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六条优抚安置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抚恤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死亡抚恤、残疾抚恤、病故抚恤等工作,按时足额发放抚恤金。

(二)优待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医疗、教育、交通等方面的优待工作,落实优待政策。

(三)安置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就业、创业、培训、住房等方面的安置工作,促进优抚对象融入社会。

(四)褒扬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申报、褒扬和纪念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退伍军人接收安置:负责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

(六)其他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统计、档案管理、来访接待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七条优抚安置股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确保优抚安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申报程序:优抚对象应当向当地优抚安置股提出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抚安置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

(二)审批程序:优抚安置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三)发放程序:批准后的抚恤金、优待金等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给优抚对象,并建立发放档案。

探索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 推进优抚服务工作精细化

探索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 推进优抚服务工作精细化

大 、优 抚 对 象 人 数 的迅 速增 加和 需求 的 日
些 新 的 压 力 和挑 战 。

近 年 来 ,随 着 优 抚 保 障 范 围 的 不 断 扩 上 最 突 出 的 就 是 自我 价值 感 的 实现 和 被 尊 是 了 解优 抚 对 象 的 服 务 需 求 ,将 优 抚政 策 重 的 意 愿 。 特 别 是 一 些老 优 抚 对 象 ,比较 落 实等情况及时 向民政部门反映 ,做优抚
联系 ,及时 了解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 ,精 而 疏 远 了服 务 对 象 与 基 层 民政 工作 人 员 的 法规 、优抚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做政
细 化 做 好 服 务 保 障 ,有 效 提 高 了 优 抚 工 作 联 系 ,影 响 了基 层 民 政 工 作 人 员 对 优抚 对 策法 规 的宣传 员 ;二是密切 与 优抚对 象 的联
为 解 决 这 些 矛 盾 和 问 题 , 两 市 积 极 工作 的监督 ,及时向上级民政 部门反映工
涉 及 5 7 村庄 、3 余 人 :平 均 每个 工 作 适 应形 势任 务发 展变 化 ,探 索 建 立 优 抚 对 作 情况 ,做 优抚 工 作的 监督 员 。 9个 万 人 员 固 定 服 务 的 对 象 有 4 0 ,需 要 联 系 象 联 络 员 制 度 ,通 过 借 助 优 抚 对 象 自我 管 7名 1 个 村 。固 定 任 务 之外 ,他 们 还 要 承 担 在 理 、 自 我服 务 ,有 效 缓 解 基 层 工 作 压 力 , 1
保 障 任 务 重 与 工 作 力 量 薄 弱 的 矛 盾 日益 突
做 到 “ 必 访 ” ,即每 年 必 须 至 少 两 次 人 两 户走访优抚对象 : “ 三摸 清 ” ,即 摸 清 优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
一、联系人每月与联系对象沟通不少于1次,了解联系对象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反映、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联系人将有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政策信息、扶助关怀活动信息及时传达给联系对象。

三、联系人与联系对象交流思想,帮助疏导、化解不良
情绪。

四、在联系对象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生
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及时上报信息并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五、联系小组在重大传统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模板

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模板

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提高社会组织间的协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是指在社会组织之间建立一种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通过联络员的角色,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作发展。

第三条联络员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四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推动社会组织的协作与发展。

二、联络员的职责与要求第五条联络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社会组织的发展动态和需求;(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第六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向其他社会组织传递重要信息;(二)参与组织协调,推动社会组织的协作项目;(三)收集社会组织的需求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四)参与社会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五)履行社会组织间的合作协议,确保协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联络员应当定期向社会组织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组织成员传达相关信息。

三、联络员的管理与支持第八条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联络员的管理,建立联络员工作档案,定期评估联络员的工作表现。

第九条社会组织应当为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包括提供培训、交流和资源对接的机会。

第十条社会组织应当对表现优秀的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联络员进行调整或者解聘。

四、联络员的工作机制第十一条联络员应当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研究解决协作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联络员应当建立协作项目的工作机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联络员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络、邮件、会议等方式,及时分享社会组织间的信息资源。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11.02•【字号】沪奉府办〔2010〕117号•【施行日期】2010.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奉府办〔2010〕117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决定成立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俞凯丰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戚爱国区民政局局长成员:张夏清区府办副主任张琪区经委主任陆建国区教育局局长吴雅奎区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人选施新官区财政局局长宋志红区卫生局局长宋宝明区房管局局长吴四军区农委主任张正林区信息委主任金国强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邵丹华团区委书记滕卫华区妇联主席马小平区残联理事长沈春梅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钱秀娟区民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戚爱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钱秀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日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奉贤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社会救助保障工作。

组织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资助、临时救助、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综合帮扶和社会互助等工作。

负责对困难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的帮困送温暖以及优抚对象的优待关爱工作。

负责城乡社会救助帮困工作的信息统计和对外发布。

负责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财政资金安排。

加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专户管理和各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优抚工作管理制度

优抚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优抚工作管理,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等。

第三条优抚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优抚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优抚工作管理体系,确保优抚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优抚对象认定第五条优抚对象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认定,严格审核;(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程序规范,责任到人。

第六条优抚对象认定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

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定。

公示无异议的,由民政部门出具认定证明。

第三章优抚待遇发放第七条优抚待遇发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足额发放;(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程序规范,责任到人。

第八条优抚待遇发放种类:(一)定期抚恤金;(二)一次性抚恤金;(三)遗属优待金;(四)其他优抚待遇。

第九条优抚待遇发放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

民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发放。

审核通过的,由民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待遇。

第四章优抚服务保障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抚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优抚服务保障体系。

第十一条优抚服务保障内容:(一)医疗保健服务;(二)教育保障服务;(三)就业援助服务;(四)住房保障服务;(五)其他服务保障。

第十二条优抚服务保障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妇儿工委联络员工作制度

妇儿工委联络员工作制度

妇儿工委联络员工作制度1. 前言妇儿工委联络员是妇儿工委与各个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为了规范妇儿工委联络员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2. 联络员工作范围妇儿工委联络员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代表妇儿工委与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开展联络工作;2.协调双方利益,并及时反映有关问题和需求;3.组织召开各项协调会议,通报会议决议;4.负责编报各类报告,反映和汇报任务完成情况;5.撰写信函、文件,传达妇儿工委意见,答复来信;6.收集、整理、分析各类信息资料,并及时反馈给妇儿工委。

3. 联络员工作要求1.具有较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2.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描述有关事项;3.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4.思路清晰,善于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并及时汇报;5.热心服务,能与各部门、社会组织建立良好关系,维护妇儿工委的形象;6.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4. 工作绩效考核妇儿工委联络员的工作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满意度和工作成绩。

其中,工作满意度主要反映联络员在工作中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与各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情况;工作成绩主要反映联络员在协调、服务、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等方面的绩效表现。

5. 工作流程下面是妇儿工委联络员的工作流程:1.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2.收集、整理、分析有关信息和资料;3.联系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了解有关情况,协商解决问题;4.组织召开各类协调会议,通报会议决议;5.撰写报告、信函等文稿,汇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6.接受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完成。

6. 工作规范1.注意形象,着装整洁;2.遵守工作纪律,不泄露机密;3.解决问题时要公正客观,不偏袒私人或个别单位;4.工作中任何事项应从实际出发,不得空洞缺少实质性内容;5.表达逻辑要清晰、明确,文稿要简练有力。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1. 什么是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如何更好地关心关爱他们,是社会和政府一直以来都很关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退役军人,我国出台了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这个制度是指在全社会范围内常态化地开展对退役军人的服务和帮助工作,以建立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和支持。

2.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意义对于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我们不但应当要深刻地理解其原因和内涵,而且要认真地思考其意义和价值。

退役军人是保家卫国的英雄群体,他们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捍卫了祖国的和平与稳定,所以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是应有的。

在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也是社会的责任与义务。

通过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还能够有助于增强军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对维护国家稳定和团结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具体内容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不断的摸索和实践中逐渐完善的,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3.1 定期走访慰问工作在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中,定期走访慰问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定期走访退役军人,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及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慰问活动来表达对退役军人的感谢和敬意。

3.2 就业安置服务退役军人由于长期服役,在军队转业后需要重新适应社会,面临就业、安家等问题。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应当为他们提供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让他们在社会中能够尽快找到自己的定位。

3.3 医疗保障和心理关爱由于长期的军旅生活,退役军人的身心健康问题备受关注。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应当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和心理关爱,让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帮助。

4.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个人观点我认为,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镇关于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制度

镇关于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制度

镇关于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制度**镇关于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制度为了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实效,提升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满意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我镇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制度。

一、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组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络员、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络员二、舆情信息工作重点1、加强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的收集报送。

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包括公众及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对政府工作的认知或看法,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图书等媒体反映出来的舆论动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等反映出来的思想动态等。

收集报送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舆情的主要内容是: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对我镇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政策执行、活动开展中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推进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工作中产生的模糊认识和疑虑、困惑。

2、加强我镇涉及各类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工作情况的收集报送。

主要包括:退役军人落户工作,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工作安置情况,定向招聘会活动开展情况,复学工作及学费补助发放工作等。

3、加强舆情信息的回复反馈。

内容主要包括:讨论回复退役军人暨优抚对象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舆情动向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针对舆情信息中的相关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系列活动,进行整改,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质量。

三、舆情信息工作机制1、建立退役军人暨优抚工具舆情信息工作义务机制。

镇层面成立由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为组长、联络员为舆情信息收集员的工作小组,制订舆情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管理信息报送、舆情反馈等相关工作。

村居层面成立由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为组长、联络员为舆情信息专管员的工作小组,卖力收集相关舆情信息与图片资料及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1.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保卫国家、维护和平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军队服役期间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后面临着就业、安置、医疗等诸多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服务退役军人,我国制定了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对于推动军地双方的良好互动、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2.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内容和实施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是指军队、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在军队和部队转业退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军队离休干部和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等方面建立健全的服务对象名册制度,并将名册中的对象列入关怀服务范围,通过与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加强情感交流,增进彼此的感情,提供法律援助和精准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

3.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军地双方的沟通联系,形成良好的退役军人工作格局,有利于发挥退役军人勇往直前、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作用,有利于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军地双方的和谐互动,推动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支持拥军优属工作。

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4. 我对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个人理解和观点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对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全力支持,我认为这一制度的出台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我认为,退役军人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他们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和支持,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服务对象制度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和关爱,有助于增进退役军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依靠,有助于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有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和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文(4篇)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文(4篇)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文根据____办通[____]____号《____扎实开展“干部联村‘一对一’帮扶”活动驻村帮扶工作____》、____办发[____]____号《____〈县直部门单位“干部联村‘一对一’帮扶”驻村人员管理办法(试行)〉____》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干部下基层扎实开展干部驻村工作,推动干部驻村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对我校驻村干部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驻村干部要认真学习,充分运用宣传栏、广播站和进村入户等方式宣传__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

特别是要大力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发____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积极帮助帮扶村查找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兴村,制定近期、长远经济发展规划,并积极协调力争付诸实施。

三、协助村级组织做好农村合医、社会养老保险筹资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协助村支两委搞好安全稳定工作,调解好民事纠纷,整改好安全隐患,预防好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处置好信访案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依法治村。

五、协助村支部开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

六、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富民强村活动,每月下村时间不得低于____个工作日。

七、驻村干部要深入群众当中,了解民情民意,每天认真撰写《民情日记》,每月向单位汇报一次驻村工作情况。

八、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驻村干部不准参与各种违纪违规活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排忧解难。

九、了解村支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积极协助村级党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积极完成好党委政府下达给村的各项富民强村工作目标任务。

十一、每位驻村干部驻村时间为一年,一年一轮换。

十二、年终对干部驻村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2篇)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2篇)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一、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组成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____天(含因工出差、开会、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每天个人签到规定。

二、请销假制度。

工作组成员请假____天以内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批准,请假____天以内由乡党委批准,请假____天由县驻村管理办公室批准。

驻村工作组组长请假____天以上由乡党委批准,县驻村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三、学习培训制度。

定期参加市县乡开展的集中培训,按时参加村“两委”____的学习活动,做到____集中学习与个人日常学习想结合。

四、民情调研制度。

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谈,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并记好《民情日志》、《工作日志》,对村“两委”干部、离任干部、党员、致富能手、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必访。

五、工作例会制度。

每周五召开“两委”班子参加的工作总结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并将本周工作、执行纪律情况上报乡组宣部。

六、联系群众制度。

建立“1+5”联系制度,每个驻村干部联系一名村干部、一个党员、一名群众代表、一名致富能人和一名生活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执行纪律制度。

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2)是指对驻村联络员的职责、权益、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规定和安排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驻村联络员工作制度的内容:1. 职责和权益- 驻村联络员是负责承担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人员,其职责包括宣传政策、组织培训、调研问题、解决矛盾等。

- 驻村联络员享有基本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保险、年休假等。

2. 工作内容- 宣传政策:向村民宣传国家、地方政策,宣传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项目。

- 组织培训:组织乡村干部和群众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意识。

- 调研问题:深入了解乡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 解决矛盾:协调解决乡村内部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 工作时间- 驻村联络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制度简介联络员制度是一种基于社会化管理的制度,旨在促进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该制度在中国已经实施多年,得到了良好的反响和普遍认可。

联络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参考和支持,同时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好的反映和表达权利的机会。

联络员制度的实施联络员制度最早在城市和农村基层组织中实施。

该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机构的协调和推进,同时也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政府机构配合社会组织组织联络员培训,培养他们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许多基层街道、社区和村庄都通过选举、自愿报名、推荐等形式产生了联络员。

联络员的职责联络员是一种兼具义务和权利的角色,在联络员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并维护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民意和社情,协调涉及社会组织和政府的事务。

他们也可以向政府提出建议和建议,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决策。

此外,联络员还负责宣传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社会风尚和优秀文化等,为政府提供社情民意反映、协调矛盾纠纷等具体问题。

联络员的制度价值联络员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1. 为政府进行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联络员可以通过与政府机构沟通和协调方式,为政府决策和法律执行提供实时的信息和建议。

2. 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增强了社会自治和社会组织责任。

联络员制度对社会组织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参与机会,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好的社会责任感。

3. 有助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市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联络员可以帮助政府发现公共服务中的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为促进政府和社会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搭建了桥梁。

通过联络员制度,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建立充分的信任和合作关系,进而更好地完成他们的职责和义务。

结论联络员制度是一种基于社会化管理的制度,具有极大的实际和现实价值。

该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民主和自治的优势,提高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实现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充分合作和沟通。

优抚联络员合同范本

优抚联络员合同范本

优抚联络员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委托方):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优抚联络员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1.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开展优抚对象的联络、沟通、协调等工作。

2. 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优抚对象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改进优抚工作。

3.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开展优抚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4.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_______。

三、工作地点乙方工作地点为_______。

四、工作方式乙方可以采取电话、网络、面谈等方式开展优抚联络工作。

五、费用及支付1. 甲方支付乙方优抚联络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2.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在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优抚联络工作报告及合法发票,甲方收到相关材料后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

六、保密条款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及优抚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当予以严格保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_______。

优抚对象减员制度实施方案

优抚对象减员制度实施方案

优抚对象减员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优抚对象是指因执行公务、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等战斗任务或者执行公务、执行任务、执行职务、执行职责,因公殉职,或者因执行公务、执行任务、执行职务、执行职责,受到伤害致残,以及因执行公务、执行任务、执行职务、执行职责,因公受到侮辱、诽谤、损害、侵害,或者因执行公务、执行任务、执行职务、执行职责,遭受其他不公平待遇的军人、武警、民兵、军队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

优抚对象是国家和社会应予关心和帮助的特殊群体,他们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

二、制度目的为了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推动社会公平和谐,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三、实施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优抚对象,包括因公殉职、因公受伤致残、因公受辱、诽谤、损害、侵害以及其他不公平待遇等情况的军人、武警、民兵、军队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

四、实施原则1. 依法合理。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

在执行优抚对象减员制度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搞特殊化、个别化。

3. 综合施策。

要充分考虑优抚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全面保障他们的权益。

4. 精准施策。

要根据不同优抚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帮扶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实施措施1. 完善政策法规。

不断完善优抚对象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其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优抚对象减员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心这一群体。

3. 加大财政支持。

加大对优抚对象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 强化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服务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帮助。

5.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减员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优抚对象减员制度的组织领导,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建立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的情况报告

建立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的情况报告

建立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的情况报告
关于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的联络员制度情况报告,我可以提供一些相关信息。

离退休干部是社会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他们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享有应有的待遇和福利保障。

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推行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

这个制度的初衷是通过设立联络员,更好地了解并解决离退休干部的问题和需求。

联络员通常由政府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其责任是及时与离退休干部进行沟通联系,搜集意见建议,并反馈给相应部门。

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的具体运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通常,联络员会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等方式与离退休干部保持联系,并协助他们解决相关问题,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一些地方还组织定期的座谈会、联谊活动等,为离退休干部提供交流和互助的平台。

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的推行,有助于加强离退休干部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与沟通,更好地关心关爱他们的生活和权益。

它也提供了一个渠道,使离退休干部能够反映问题和需求,并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改进和服务提升的建议。

总的来说,离退休干部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是一个积极的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关注和关爱。

希望这个制度能够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深入的实施,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更服务和支持。

联络员制度建立工作意见

联络员制度建立工作意见

联络员制度建立工作意见—WORD版【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联络员制度建立工作意见
为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提升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提高优抚服务水平,根据优抚业务工作特点,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社区(村)普遍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

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联络员确定。

每个乡镇(街道)确定优抚对象联络员,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从每个自然村选一名热爱本项工作、服务热情高、身体条件好、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优抚对象联络员,成立社区优抚对象联络员小组,组长由社区分管负责人兼任。

所有联络员,要有本人家庭联系电话或移动电话,懂政策,责任意识强。

年底县局根据工作业绩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二、工作责任。

联络员要主动与本村所有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定期组织自愿参加集体活动的优抚对象到社区参加活动,了解他们的基本生活情况和需求,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具体负责协助核实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医疗、生活状况及其它事宜,并做好记录;搞好日常的优抚对象访问接待,记录和反映他们的诉求并妥善解答和上报;日常到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建立走访记录,并存入走访档案,有针对性的了解优抚对象生产生活中的各类问题。

优抚对象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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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
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破解基层优抚工作力量薄弱难题,加强与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提高优抚工作服务水平,现将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规范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坚持与“亲情服务、满意民政”,创建优抚服务品牌相结合,坚持与建立优抚政务公开和精神抚慰制度等相结合,坚持民政部门主动服务、追踪服务与优抚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坚持优抚对象联络员志愿服务与民政部门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工作职责
1、做好法律法规、优抚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做政策法规的宣传员
2、密切与优抚对象的联系,了解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做优抚对象的联络员;
3、帮助患病、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办理相关业务,帮助民政部门发放慰问品等,做优抚工作的代办员;
4、了解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将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做优抚工作的信息员;
5、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医疗巡诊、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组织工作,做重点工作的组织员;
6、帮助民政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矛盾问题的调
解员;
7、加强对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监督,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做优抚工作的监督员。

三、服务流程优抚对象联络员要按照事前主动服务、事中温馨服务、事后追踪服务的要求,做好划定范围内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

“事前主动服务”要做到“两必访”,即每年必须至少两次入户走访优抚对象; “三摸清”,即摸清优抚政策落实情况,摸清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情况,摸清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情况; “一上报”,即第一时间把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等上报民政部门。

“事中温馨服务”要按照用心服务的要求,做好政策宣传、沟通联系、代办业务等工作。

“事后追踪服务”要按照主动上门、主动讲清、主动答复、主动反馈“四主动”的要求,对联络过程中受理的事务做好回访、反馈等工作。

四、组织领导各地民政局将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并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民政工作量化考核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人员选聘;并根据优抚对象的分布情况,就近划分为不同片区,每个片区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服务热心、身体健康且有一定宣传组织能力的优抚对象作为联络员人选,经乡镇(街道)民政办考察公示后,报县(市、区)民政局备案。

各地要对选聘上的联络员实行一年一聘,统一颁发聘书,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构成互相衔接的保障服务网络。

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
座谈会、邀请上级优抚工作人员授课等形式,组织联络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优抚政策、办事程序等;并督促联络员工作之余加强自学,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措施,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工作保障
1、参与相关管理服务工作,保障联络员的话语权,提高其在联系对象中的公信力;
2、实行政务公开,保障联络员的政策知情权,更好地发挥政策宣传作用;
3、拓宽监督渠道,保障联络员的工作监督权,使其成为政策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员;
4、积极采纳联络员的合理化建议,保障联络员的建议权,对联络员提供的重要信息、工作建议等要及时反馈处理。

5、严格考评。

将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与优抚对象联系情况、信息收集上报情况和优抚对象信息反馈情况作为主要指标。

坚持优抚对象考评与民政部门考评相结合,以优抚对象考评为主;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以定量考评为主;坚持静态考评与动态考评相结合,以动态考评为主。

对工作不负责任、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联络员资格;对成效显著、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按一定比例增发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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