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管理细则(企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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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实施细则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的事件。

为了我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援与处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内部事故标准(一)人员伤亡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致残的事故;2.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下1人以上重伤损失工作日105日以上6000工作日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3.较大事故:造成1人以上致伤损失工作日22日以上105日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4.一般事故:造成1人以上致伤损失工作日5日以上22日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二)财产损失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给公司造成直接及间接财产损失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2、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给公司造成直接及间接财产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3、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给公司造成直接及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4、一般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三)环境污染事故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对周围村民、环境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2、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周围村民、环境影响较小,采取措施可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二、公司内部事故处罚标准1、一般事故: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主管领导因监管不力可根据情况酌情处以100-500元罚款;2、较大事故:对当事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主管领导因监管不力可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以总损失额度的1%-5%罚款;3、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对当事责任人报请人力资源部直接予以开除出厂,主管领导因监管不力可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以总损失额度的5%-10%罚款并调离领导岗位;三、企业内部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立即报告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半小时之内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部门和厂负责人进行汇报,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事故性质比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工具、资料、工艺等,或特殊环境因素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的范例,供参考:一、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 综合治理原则:从源头上控制风险,改进生产技术和方法。

4. 回归事故原因原则: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修正工作方法和流程,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有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政策得以贯彻执行。

2. 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和检查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指导书。

3. 员工: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措施和要求1.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3.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逃生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要求。

5. 做好设备、工具、资料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6. 设立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和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

7.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获取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信息,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处罚和奖励机制1. 处罚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或单位,根据违规事实和后果,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2. 奖励机制:对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嘉奖和奖励,鼓励积极参与安全生产。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4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4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管理与应急处置。

第三条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宗旨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依法治理。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本公司生产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公司负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生产安全责任第七条在本公司,生产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及经营单位的主管,同时生产安全委员会为指导和协调单位。

第八条生产及经营单位的主管应当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责任制度,并在职责范围内定期检查生产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生产安全委员会由本公司领导任命,包括办公室、生产、安全部、工会等相关部门与职能单位负责人组成,担任生产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职责。

第十条生产安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及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

第三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建立和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生产及经营单位应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来履行工作。

第十三条生产及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并落实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员工培训。

第十四条生产及经营单位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工作不得委托他单位或个人承担,但可以根据生产特点和需要,对某些工作进行委托,但委托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四章生产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生产及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七条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生产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第十八条生产及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并定期进行审核。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原则是人员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本制度包含预防事故的管理、事故报告和调查、事故纠正和责任追究的具体管理措施。

第二章事故预防管理第五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企业必须制定并向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政策和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急救知识。

第八条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整改并报告隐患。

第九条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企业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立应急救援专职小组和设备。

第十一条企业必须加强外部消防设施建设,定期进行演练,保证员工熟悉逃生通道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调查第十二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报告事故的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起因、发生时间和地点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第四章事故纠正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于由于管理不善或违反安全规定导致的事故,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因员工违反安全规定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企业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对于由于管理人员失职或故意破坏导致的事故,企业应当严肃追究其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企业必须即时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如有事宜,依法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范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修改。

企业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三、事故分类(一)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事故报告(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事故调查(一)企业应当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责任,提出处理建议。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因特殊原因,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六、事故处理(一)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对事故责任人,依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三)事故调查报告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七、事故统计分析(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统计制度,对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

(二)企业应当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事故统计报表。

八、附则(一)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事故处理实施细则

事故处理实施细则

事故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故的管理和处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确保高效、准确、及时。

第二章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是首要任务。

第五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惩罚无辜,维护正当权益。

第六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对事故负有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章事故处理的程序第七条一旦发生事故,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事故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事故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勘察,了解事故的起因和经过。

第九条事故相关部门应当成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事故处理小组应当对事故进行分类和定性,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小组应当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紧急救援和人员转移工作,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小组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工作,尽快消除隐患,恢复生产。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小组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所在,并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第四章事故责任的追究第十四条事故责任的划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客观公正。

第十五条事故责任的追究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确保追责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对于负有事故责任的员工,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从轻处罚入手,依据违规程度逐步加重。

第十七条被罚处的员工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应当在一周内进行处理,并告知结果。

第五章事故处理的防范措施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事故预防意识,制定科学的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处理能力。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模版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模版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筑及检修公司内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本事故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及检修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动者等。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施工区域的划分、危险区域的设立和人员进出的管控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和及时维修。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员工及时上报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

第三章事故应急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记录和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四章事故后果处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及时组织对事故的后果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其影响和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给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事故受伤人员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并办理相关保险和事故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和法律措施进行处罚。

第五章事故记录和经验总结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记录和经验总结制度,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总结。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及检修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制定本事故管理细则。

第二条:建筑及检修公司应当建立事故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人负责事故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建筑及检修公司应当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建筑及检修公司应当建立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依法处理。

第五条:建筑及检修公司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针对不同类型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明确救援队伍和设备的调配。

2. 进行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建筑及检修公司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响应相关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建筑及检修公司应当定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条:违反本管理细则的,建筑及检修公司应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相关许可证等。

第九条: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事故处理流程,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第三方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处理、整改和统计分析等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违章作业。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按照公司事故报告流程及时上报。

第十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经济损失等。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人应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收集事故现场相关证据;(二)询问事故相关人员;(三)查阅相关资料;(四)分析事故原因;(五)提出整改措施。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三)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包括:(一)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二)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三)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四)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章整改与统计分析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公司应将事故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相关部门。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事故管理”包含对生产安全伤亡事故、险性事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管理。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险性事件是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是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预防、消除和整改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划分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3.较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

第四条险性事件主要包括:隧道塌方;模板、支架垮塌;支立钢筋结构倒塌;梁体、提运架梁设备、铺轨机、起重设备(塔吊、吊车等)倾覆;地下工程施工引起地面沉陷及附着物受损;在施边坡滑塌;深基坑坍塌;生产、生活区火灾;铁路交通事故;在建铁路工程溜车;危爆物品丢失、爆炸等。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可能导致群伤群亡事故的潜在风险,其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进行整治方能排除。

比如季节性施工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带来的风险,如果安全教育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合理,管理不作为,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事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主管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故等级,由其上一级单位分别进行处理。

(一)对集团公司、公司主管领导的处理:1.发生____起特别重大事故,撤职;2.发生____起重大事故,免职降为副职,可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3.发生亡人事故,股份公司约谈。

4.一年内,发生____起一般事故视同____起较大事故,____起较大事故视同____起重大事故,____起重大事故、____起较大事故、____起一般事故的叠加视同____起特别重大事故。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与分类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影响环境破坏的事件。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 重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 较大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 一般事故:造成1人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还可以按照发生地点和原因进行分类,包括工厂内事故、工厂外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电气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等。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企业负有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等制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行。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抢险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九条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行为要求和禁止事项。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储存和使用符合安全规范。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安全隐患。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制定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要求。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范本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范本

建筑及检修公司事故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及检修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事故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及检修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内部以及外勤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的实施任务是由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负责人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他有权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等。

第六条各部门主管是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他们有责任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解决本部门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第七条公司员工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每个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严禁擅自改变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必须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并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员工进行各项工作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不得有任何违反该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员工注意施工安全,严禁私自进入禁止入场区域,严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适用于各种施工环境的个人防护装备,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检测和垃圾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杜绝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员工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同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企业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事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事故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意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制度,提高事故预防、应对和处理能力。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企业应当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价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和执行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八条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安全生产部门,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条企业应当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整改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企业负责人未履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7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

37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细则1 定义术语安全生产事故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包括火灾(火情)、触电、坍塌、爆炸、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

其中,火情指发生在集团自持物业、在建项目和其他经营场所,存在自动灭火设备设施启动)或消防车到达现场,或对集团品牌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等情况的冒烟、燃烧。

2 具体要求序号工作事项工作标准责任部门/责任人1 事故分级事故分级参见《万达集团安全管理制度》2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部门经理(同时报安保部),部门经理接报应立即上报总经理2)承包商、承租方等相关方发生事故的立即上报相应管辖部门,管辖部门经理立即上报安保部和总经理3)总经理按《万达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件上报流程规定时间内上报系统总部总经理和系统总部安全质量监督部总经理4)对于符合政府上报要求的事故,总经理在1小时内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5)事故报告后出现下列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事故后续情况:a)失踪、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b)事故分级发生变化的c)事故影响扩大的d)政府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的e)媒体介入并做出负面报道的各部门3 事故救援总经理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细则》要求组织事故救援各部门责任人4 事故调查1)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重点查明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中的有关缺陷;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提出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完成事故调查报告2)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推诿、拒绝或阻挠3)事故调查组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集团或系统总部的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小组5 事故处理1)总经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合政府相关部门、集团或系统总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2)相关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3)事故整改方案未确定之前,事故发生部门应采取临时性的警示、防护、隔离、监控等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防止事故再发生总经理6 保险理赔1)负责办理相关保险及事故损失理赔工作2)负责处理与事故相关的法律纠纷和诉讼人力资源行政部7 事故统计安保部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每季度、半年和全年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企业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企业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全事故事件的预防、应对及处理工作。

三、安全事故事件管理流程1.事件报告:员工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给直接上级或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调查,并上报公司领导。

2.调查处理: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收集现场证据,了解事故详情,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3.整改措施实施:根据审批结果,责任部门应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过程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4.总结与反馈: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事故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和改进建议向全公司通报,以警示员工。

四、安全事故事件监测机制1.风险评估: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隐患排查:公司应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生产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五、保障措施1.职业病防治:公司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治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2.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应急处置:公司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响应并有效处置。

六、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因违反规定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整改等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报告范围:1. 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

2. 设备事故:包括设备损坏、故障、失控等。

3. 交通事故:包括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等。

4. 质量事故:包括产品质量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等。

5. 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超标。

6. 其他事故: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其他事故。

第五条事故报告时限: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3. 事故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六条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调查:1. 收集事故现场相关证据材料。

2.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3. 询问事故相关人员。

4. 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5. 制定事故调查报告。

第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完成。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九条事故处理原则:1.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2. 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3. 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条事故处理程序:1. 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事故处理意见。

3. 公司领导审批事故处理意见。

4. 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章事故整改第十一条事故整改原则:1. 事故整改应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事故整改应注重实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事故整改程序:1. 事故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

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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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事故管理工作,依据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和外雇员工工伤事故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科主要职责:
(一) 安全环保科负责事故管理,组织轻伤以下微小事故或未遂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并提出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协助石化公司事故调查组进行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二) 安全环保科负责事故统计和事故报告的上报工作。

第三章事故管理
第一节事故经济损失计算
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按总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节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车间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火警(电话:3983119)。

第五条车间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环保科或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对于外雇工及承包商发生的事故,也应参照上述规定程序逐级报告。

第三节事故抢险与救援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衍生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条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并视现场实际情况,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九条事故车间必须负责现场保护,为事故调查创造有利条件,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节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均应坚持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
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后,应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事故调查,配合公司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事故。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车间、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车间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的车间,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调查和处理相关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报送时间为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之内。

安全环保科要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由事故调查组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事故责任车间,要为事故调查组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五条事故报告和调查报告书写要认真、详细、准确,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

不得故意拖延报告时间,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第五节事故定义
第十六条轻伤事故:经医疗鉴定为轻伤性质的损伤。

第十七条重伤事故:经医疗鉴定为重伤性质的损伤。

第十八条安全事件:不在以上事故定义之内的人员损
伤。

第四章违规责任
第十九条一年内出现一起一人轻伤事故或出现三起安全事件(包括在职人员受轻伤以下伤害或外聘人员受损伤的事件),相关人员除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 事故单位车间主任、主管副主任、书记,给予戒勉谈话。

(二) 车间安全员及车间管片施工员,给予免职降至工人岗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的可以重新上岗,教育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三) 责任工段长、班组长,给予免职降为工人使用,并且一年内不准重新启用。

(四) 事故责任者本人,本体职工给予待岗一个月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理,教育结束后考核合格方能重新上岗。

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外用工给予清退,并列入黑名单不准录用。

(五) 事故车间扣发当月奖金30%,事故班组扣发当月奖金50%。

(六) 机关相关科室及人员,按照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一年内出现两次轻伤事故或一次轻伤事故受伤人数三人以上或出现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出现三起以上安全事件,相关责任人员除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 事故车间主任、主管副主任、书记给予免职,车间其他领导给予戒勉谈话,该车间不能参加任何先进评选。

(二)车间安全员及车间管片施工员给予免职降至工人岗位,进行为期半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两年内不得再任原职,教育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三) 责任工段长、班组长,给予免职降为工人使用,并两年内不准重新启用。

(四) 事故责任者本人,本体职工给予待岗半年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结束后考核合格方能重新上岗。

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外用工给予清退,并列入黑名单不准录用。

(五) 事故车间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和年终奖。

(六) 机关相关科室及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的(事故发生后六小时内未按规定上报),比照本细则第四章第二十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按照程序上报的(事故发生后三小时内未按规定上报)及由于事故善后处理不得当引起重大影响的,比照本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第五章事故考核
第二十三条事故考核在公司HSE委员会监督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事故考核由安全环保科牵头,各生产科室进行参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条文由公司HSE委员会授权,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进行解释。

第二十六条与上级《事故管理规定》和有关要求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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