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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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地制度研究

我国征地制度研究
需求有效结合起来 。对 于大学贫困生这个 特殊的弱势群 体, 首 强 自身心理素质 培养 同时,要有意识 的锻炼 自己人际交 往能
先要 从其 自身 的实 际出发, 依托思想政治教育 的平 台帮助贫 困 力 , 克服 自卑、 焦虑心理 , 做一个有个性 、 人缘 好的人 : 践操作 实
群体学生更新就业观念 , 但是 由于大学贫 困生不 同专 业类别或 能力 ,高职贫 困毕业 生在校期 间不 能只 顾着 学习或忙于兼职 , 就业能力 的学 生群 体乃至不同学生个体, 所面 临的就 业 问题也 还 应该多参加 学校的各种 社团活动 , 在实 践中锻炼 自己 , 增强 大不相 同 , 需要有针 对性地 开展思想政 治教育 , 努力将 社会 的 实 践 能力 。 需要 与学生职业的发展 有效 结合起来 。 3 .建立健 全贫困大学生就业心理援助机制 。建立贫 困大 设置专 门的援助机构并 为就业 有 困 2 .完善职 业教育 与就业指导 工作机制 , 实帮助贫 困生 学 生的就业心理援助机制 , 切 对贫 困大 学生进行 提高就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职业教育和就业指 导二者 的有机 结 难 的贫 困大 学生配备专业 的就 业指 导老师, 合, 断提高贫困学生就业竞争 能力 。学校应该加 强贫困大学 面对面 的交 流及个别 心理辅 导, 不 善于分析贫 困大 学生 的就 业心 帮助他们消除消极的情绪 , 积极的进 行心理引导, 使他 们摆 生的职业指导 教育 。指 导贫困大学生及早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 理 , 从新生入学开始就 要帮助贫 困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 根据学 脱 消极心理的影响。同时 , 根据贫 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 开展就 生 自己的长期 目标 , 在不 同阶段采取不 同的指 导方略 。将就业 业指 导服 务, 为贫 困大学生提供个性化 、 专业化的指导 , 帮助贫

关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研究

关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研究

国大地上 比比 皆是 , 导致 “ 土地 征收 ” 这 样一个 普通 的经 济行 为 , 演 变成 了我 们这 个转 型时代 最 重要 的社会 问题之 一 。土 地征 收 关系 到 国家 、 集 体和个 人 的利益冲 突和 利益平 衡 , 对 社会 影响 深 远, 土地 征收制 度 改革 的必要性 日益 凸显 。
而 土地 征收是农 地非 农化 的主要方 式, 现行土地 征 收制度在 实施 征收农 民集 体所 有 的土地 应 当对被 征地 的农 民集 体和享 有集 体 中很多地 方不尽 人意 , 由土地 征收 引发 的冲突和 群体 性事件 在 中 土 地使用权 农 民进 行补 偿 , 应 当保障被 失地农 民基本 生活水平 不
刻 认识到 了土地 资源 的稀缺性 和价值 性 , 世 界上 各个 国家都 逐渐 用 的权 力” 0 , 从 行为 来看 , 是 国家 做 出的强行 剥夺土 地所有 权 的 认 识到 了土地管 理和 开发利用 的重要性 , 尤为针 对 国家为 了公共 单方 行 为。 国家作 为土地 征 收的主 体 , 通 过授权 委托 县级 以上人 利益 的需 要行使 国家行政 权力征 收土地 的行为 , 各 国都 设定 了严
偿 。这 从 国家最 高法 的高度 对土 地征 收制度 进 行 了确立 。 1 9 8 6 剥夺 了相 对方 的参 与权 。 再次, 相 应 的法 律法 规不完 善 导致土地 年, 我 国在 《 国家 建设 征收土 地条例 》 以及 《 村镇 建房 用地 管理 条 征 收补 偿标准 过低 , 补偿 范围狭 窄 , 补偿 方式单 一 , 造成 政府据此 例》 的基 础上 制定 了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土 地管 理法》 , 这部 法律 比 给 予农 民的 实际补 偿金 很 少, 甚至难 以维 持农 民现有 的生 活水

土地征收制度研究——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及相关问题

土地征收制度研究——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及相关问题

在我 国 现 行 土 地 征 收 制 度 的 规 制 下 , 践 中 出 现 的 问 实 题 和 违 法 现 象 屡 见 不 鲜 , 下 以 近 年 来 较 为 常 见 的 “ 整 为 以 化 零 ” “ 租 代 征 ” 两 种 常 见 的 规 避 法 律 的 手 段 为 例 略 作 和 以 这
要意 义。
关键词 : 地征收 ; 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制度 完 善 ; 民 权 益 保 障 农
中图 分 类 号 : 2 F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3 9 (0 1 1-0 00 17 -1 8 2 1 ) 10 6 —2 的, 以租 代 征 行 为 则 是 当 然 的违 法 行 为 。
N O. 11, 01 2 1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 o enB s es aeId s y d r ui s Tr ut n d n r
21 年第 1 01 1期
土 地征 收制 度 研 究
论 我 国农 村土 地征 收及 相 关 问题
詹 勤艳 杨 志敏
( 南政 法 大 学 , 庆 4 l 2 ) 西 重 O 1 o
为国有 , 这一过程 势必会使农 民的权 益受损 , 果滥用 , 会威 胁到 农 民最基本 的 生存权利 。合理 的征 收必 须依 靠一套 完 如 将
整 合 理 的 制 度 , 而 我 国现 行 制 度存 在 诸 多不 足 , 然 因此 , 各 方 面 分 析 、 善 征 收 制 度 ,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具 有 稳 定 大 局 的 重 从 完 对
l 土 地 征 收 制 度 的概 念 和 特 征
我 国实 行 土 地 所 有 权 归 国 家 和 集 体 所 有 的 基 本 制 度 ,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探析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探析
限 制 的 情 况 ,造 成 权 力 滥 用 。 据 调查 在 我 国现 有 的 征 地 中8 %以上 的征 地 都是 0 基于 商业 利 益 的 需 要 而 进行 的而 非 公 共
利益 。一 些 地 方 在 片面 追 求经 济 发 展 和
土 地 征 收 过程 中所 存 在 的 问 题应 该 得 到 高 度重视 ,并探 索相 关解 决 途径 。
土 地 征 用 关 系 到 农 民 最 基 本 的 生 活 权 益 ,立 法应 当通 过 进 一 步 健全 和完 善 , 保 障 农 民 的 土地 在 征 用 过 程 中 利益 免 遭
侵犯。
三 、土 地 征 用 程 序 不 规 范 、限 制 了 农 民 的参 与 权 。 政 府 在征 用农 村 土 地 的 方 案做 出后 , 由县级 以上 政 府 予 以公 告 并 组 织 实施 。 从 中 我 们可 以看 出在 土 地 被 征 用 的过 程 中农 民和 集体 被 剥 夺 了一 切 权 利 ,完全 处 于 任 人 宰 割 的地 位 ,从 土 地 征 用 的决 定 到 争 议 的 解 决 完全 听任 行 政 部 门 的 命令 ,土 地 征 用 方 案 和 安置 方案 均 在 批 准 之后 才公 告 ,这 时 农 民不 管有 何 理 由 ,都 不会 影 响征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此 外 。在 土地 征 用纠 纷 发 生 后 ,法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 ,
“ 绩 工程 ” 的促 使 下 ,滥 用土 地 ,把 政 大 量 的农 用地 转 化 为 城 市 用地 和 工 业 用 地 ,造成 了土地 资源 的严 重浪 费 。 二 、农 民利 益 未 受 重视 。根 据 我 国
近些年 ,随着农民失地情况增多 ,
土 地 征 用 的 速 度 加快 ,政 府 与 人 民 之 间 的利 益 关 系越 来 越 紧张 ,同 时 。 由于 社 会 保 障缺 失 ,给 予 失地 农 民 的利 益 补 偿 不足 ,农 民再 就 业 困 难 ,加 上农 村 经 济 社会 发展 阻 力加 大 ,导 致 农 民 上访 事 件 和 干 群 冲 突事 件 ( 般 是 农 民跟 建设 单 一 位 发 生 冲 突 )日益 增 多 ,也 越 来 越 严 重 。 如 此 紧 张 的社 会 关 系 ,大 大 的 阻碍

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N .SN H A HR I C I G N
◎穆榕
( 西北政 法 大 学 , 西 西安 7 0 2 ) 陕 1 12
摘要 : 土地征 收制度是物权 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 随着我 国城市化进程 的加快 , 农地 由农业用途 向非农用途 的大量转变。土 地 的征收导致土地使用权 的剥夺, 涉及到 集体和个人 的利益。我国盼土地征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缺陷 , 特别是程序方面 , 这就需要通过科 学的立法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征地制度 , 使其符合 我国的经济发展 。本文从我 国征地制度的现状 出发 , 论述我 国
征 地 制 度 的 缺 陷 以及 立 法 完善 。 关键 词 : 土地 征 收 ; 益 性 ; 证 ; 公 听 土地 补 偿 中图分类号 :9 2 3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3 09 (0 )9 - 0 7 0 17 - 9 2 2 1 0A 02 - 1 0
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 予补偿 。 ” 土地 征收补偿是征 地问题 的核 心 , 本条将征收和征 用概念严格 区分 ,有利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按市场价 土地征收 ,指国家为了建设事业的 需要 ,强制性 的把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 于明确和理顺 市场经济条件下 因征收征 格为基础来进行补偿 的,要求征地 者先 织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 ,并对被征收单 用而 发 生的不 同 的财 产 关系和 法律 关 通过与土地所 有者协商购买土地 ,只有 使我 国的立法更加规范和严谨 , 为我 在协商不成时才动用征地权。 国《 我 土地 位予以补偿 的制度。其实质是 国家为了 系, 规定 的土地补偿标准是 : 土地补 公共事业的需要 , 以补偿为条件 , 把农村 国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进一步具体规范 管理法》 — 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的变更为国家所有 土地征收征 用提供了宪法依据 。该条款 偿费 为被征耕地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6 增加了土地征收的补偿条款 ,将此规定 1 倍 , 0 安置补助费为 4 倍 , —6 二者的总 的土地 的行为。 20 04年的宪法修正案 第 2 , 国 纳入宪法规范 ,充分保护 了土地权利人 和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 0条 “ 0倍 , 这完全是一种与市场无关的 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 照法律 的合法权益 ,对保护农耕土地具有重大 值的 3 政策 陛价格 ,而且比土地 的市场价值和 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 的现 实意义 。 ( ) 一 征地 目的不明确 , 征地数量 过 农民的经 济预期要低很多。 偿 。《 ”物权法》 4 条第一款 规定 , 第 2 国家 ( ) 四 征地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完备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 法律规 多 《 宪法》 规定 “ 国家 为了公共利益 的 在征地纠纷解决机 制方面 ,世界大 定程序和权限对集体所有的土地 实行征 需要, 以依照法律规 定对土地实行征 多数国家采取的是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可 收。 收或征 用并给 予补 偿 ” 所 以政 府征收 纠纷 , , 有的国家专门设立土地法庭 , 有的 二 、 国土地征 收 的比较 各 美 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 :非经 集体所有的土地 必须是基于公共利 益的 国家是在普通法院进行诉讼 。这样 可以 “ 而现实 中由于法律对公共利益 的 有效 的保证裁判者的中立 ,可以使得程 正 当法律程序 , 不得剥夺f 可 人的生命 . 需要, 规定不 明确 , 以致实践过程 中经常做扩 序公 正, 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同 自由或财产 。 非有合理补偿 . 不得征用私 大解释 , 土地征收通常分为两种 : 一种是 时限带 府权力。 帅r 有财产供公共使用。 正当程 序原 则作为 ” 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 快 ,我国 对公权力的制约 ,程序正当是保证土地 为公共 目的而进行的征收 ,另一种是政 然而 , 现行 征收合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只有通过公 府 为了满足土地市场 的一般需求而进行 的征地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 , 正的法律程序后 , 土地才能被征用 。 其征 的土地征收 。由此导致征地范 围的扩大 的征地制度仍然难 以适应市场 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的征地项 目, 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我国土地征收制 地程序是 : 具有资格的正式审核员审查 : 和征地权的滥用, 不管是公益 } 生还是经营性用地都 由政府 度 的还存在很大的不足 ,根据 上文 的分 审核员在征得土地所有者 同意后 ,实地 调查 、 汇总 , 提交审核报告给负责征地的 说了算,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借公益 析 ,我国的征地 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 行 一 明确“ 公共利益” 的范围 。 加强 机构 ;高级监督员进一步研究能否同意 性之 名, 经营性 之实 , 些房地产 商 面来完善 , 圈地 、 占乱 用农 地等 时有发生 , 规范征地程序 . 滥 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审核员提交的报告中的补偿价格 ;征 地 炒地 、 机 构向土地所有者或与之有厉害关系的 而被征地人却没有任何可 以参与 、监督 建设完备的司法救济体制。 人报价 ,若产权方 与政府机关之间在价 和救济的权利 。有些地方擅 自将农用地 ( ) 一 明确 “ 共利益” 公 的范围 , 界定 生征地 格 上有分歧 , 则进行谈判 ; 在此之后 , 若 转为建设用地 ,不按程序修改土地利用 公 益 f 违规调整和占用基本农 田。 ( )I - D 强规 范征地程序 ,  ̄ 提高 土地 在补偿费用上仍 不能达成一致 , 政府及 总体规划, ( ) 二 征地程序不透明 征收的透 明度 有关机关则实施强制征用。在征地补偿 《 土地 管理法》第 4 8条规定 :征地 “ ( ) 三 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方面采用公平 的市场价格 。其 中包括土 补 偿安置方案确定后 , 有关地方 人民政 ( ) 四 建设完备的司法救济体制 地 的现 有价值 和土地 未 盈利 的折扣 价 并听取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 我国的土地征收 制度还处在起 步阶 格, 它充分考虑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 同 府 应当公告, 但事实上, 当 段 , 西方发达国家 的征地制度相 比我 时还考虑了因征用而导致邻近土地所有 经济组织和农民 的意见 。” 和 前我 国的土地征 用制度基本上还 是政府 们还有很大 的缺陷 。对于西方国家 的制 者经营上的损失补偿。① 集体土地变 度我们要取其精华 , 去其糟粕 , 我们要根 通过比较分析 美国的征地 制度 , 不 以行政 命令代替市场机 制, 为 国有土地 的过程是一个行政 强 制性 的 据我国的实际国情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我 难看出征地制度的核心 问题主要集中在 农民在这场不平等 的产权 “ 交易” 国的土地征收制度 ,发展我国市场经济 以下几个方面 :. 1 征地范围 ;. 2 征地程序 ; 过程 , 过程 中完全被排挤 在外, 他们 的知情权 的同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土地权利 。 3 . 征地补偿 ;. 纠纷 的解决机 制。 4 征地 和参与权被彻底地剥夺了。因此在不 同 注释 : 三、 国土地 征收 的现 状及 缺 陷 我 [ 刘浩 , 1 】 葛吉琦 . 国内* -地征用制度 “ - 1- + 《 宪法 》 第十条 第三款规定 :国家 为 利益集 团重新分 割土地 利益 的过程 中, “ 的实践及其时我国征地 制度 改革 的启示”侬 (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 律规定 农民的利益往往受到侵害。 业 经 -) 2 0 年 5月 济) 02 ( ) 三 补偿标准过低

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特点与完善

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特点与完善

其次, 只有依据这种 “ 公益优先说 ”才能合理解 释和 理 , 顺相应 的法律关 系。 一是土地征收是政 府代表 国家依 照法 律规定进行单方面意思表示 , 问原土地权利人的意思如 而不 何, 因而是一种强制性公权行为。如果不是出于 为了实现公
益的特别需要 , 那就有悖 “ 主权在 民” 的宪政原则 。二是 国家
个人利益, 二是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三是公共利益是实 现个人权益的保障或基础。这就是说 , 在一般情况或常态 意义时 , 各民事主体的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平等保护, 甚至
国家机 关的民事权利也 不能凌驾于公 民、 法人 之上 ; 只要涉
法律体系。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是由宪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
说认 为 , 管土地 征 收是 国家基 于公 共利 益 的需要 而依 法 尽
首先, 公共利益” 以“ 来限制公民合法权利乃各国宪法
之通 例 。 世界 各 国 或有 关地 区 当局 都依 法 拥 有土 地征 收 权 , 是名称 略有 区别。例 如 , 只 美国称 为“ 最高 土地权 ” 的行 使 , 国称 为关于土地 “ 英 强制 收买” “ 或 强制取 得 ”法国、 国 , 德 称 为关于土地 的 “ 收 ” 日 则称 为“ 征 ,本 土地 收用 ” 土地 收 或“ 买” 。各 国 或有关 地 区均规 定 , 这种 公权 行 为之实 施 , 收将主 要导致 三种法 律关 系的 土地 改 变 : 是农村土地 转变为城市 建设用地 : 一 二是农村集体 所 有 的土 地转变 为国有土地 ; 是城市建成 区的房屋 , 划 三 因规 或其 它公共利 益 的需要 而必须 进行拆 迁 , 国有土 地使 用 其 权 在 事实上被 征收 。相 比之下 , 土地私 有制 的国 家或 实行 地区, 其土地征收法律关 系相对单纯 。 2 我 国土地征 收 当事人 制度 的特 点。我 国土地 征 收 . 当事人 包括土地 征 收权 人 、 土地 需用人 和被征 收土地 原权

研究生文献检索报告

研究生文献检索报告

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综合实习报告课题名称: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及其对策研究一、分析课题,制定检索策略本课题属于公共管理类课题,土地征收是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土地征收对策是研究的目的,随着土地资源管理行业的发展,土地征收面临着新的契机和挑战。

本课题研究重点在土地征收制度和对策,可以提取出两个关键词:土地征收制度;对策,检索式为:土地征收制度and 对策。

二、检索工具分别利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昌北高校数字图书馆》、百度、EBSCO数据库的高级检索功能进行中文期刊论文、中文图书、搜索引擎、外文期刊论文的检索。

三、检索步骤及检索结果1、《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第一步:打开图书馆主页(/)的中文数据库中的中国知识资源总库。

第二步:进入数据库的高级检索。

第三步:在高级检索的检索条件框中选择关键词途径,分别输入关键词“土地征收”和“制度”,进行检索。

第四步:检索结果为8条,选择其中3条,导出参考文献格式:[1]阎薇.浅析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华北国土资源,2013,05:61-62.[2]钟德诚.浅谈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经济(上半月),2008,02:70-71.[3]姚宝国.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与对策[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1,04:56-60.第五步:打开其中一篇《浅析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PDF下载。

将这篇文章的第一段内容复制如下:1. 1 我国征地制度的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征地工作逐步展开。

这个时期的征地审批由中央政府政务院、大行政区、省、市和县按用地数量分级审批,其征地程序比较简单。

2、《昌北高校数字图书馆》第一步:打开图书馆主页的昌北高校图书馆联盟的链接。

/第二步:打开昌北高校数字图书馆的高级检索。

第三步:进入高级检索界面后,分别在书名处输入“土地征收”,主题词的检索框中输入“研究”,进行高级搜索。

试论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试论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权 , 按 国 家规 定 的合 法程 序 进 行 。 须 根据 我 国 《 地 管 理法 》 其 《 施 条 例 》 土 及 实 的有 关 规定 . 用 土 地一 般 要 履 行 以下 程 序 : 征 () 1 申请 ;2 选 址 ;3 商 定 补 偿 安 置 方 () ()
案 ;4 划 拨 建 设 用 地 ; 5 核 发 国 有 土地 () ()
根 据 《 华人 民共 和 国土 地 管 理 法 》 中
第4 条 ( ) 《 7 略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理
法 实施 条 例 》 6 ( )在 农 村 土 地征 第2 条 略 , 收 中确 立 公 平 补 偿 对 于 保 护 农 民权 益 、 规 范政 府 行 为 、 化 资 源配 置 、 护 社会 优 维
征 收补 偿 的方 式 是 指 在 征 收 补 偿 的 过 程 中 国 家对 遭 受 损 失 的农 民进 行 补 救 所 采 取 的各 种 形 式 。正 确 适 用 补 偿 的 方
等 保 护 。 当 开放 土地 一 级 市 场 . 政 府 适 让 成 为 这 一 市 场 上 起 监 督 作 用 的 中介 者 , 这 是 一 个 建 立 在 尊 重 历 史 和 承认 现实 的
基 础 上 的 制度 创 新 。
( ) 索 新 的 补偿 方式 5探 政 府 在 工 商 、 务 等方 面 , 以 出 台 税 可 相 应 的优 惠 政 策 ,鼓 励 失 地 农 民兴 办 城 乡第 三 产 业 和 自主 创 业 ,多 形式 开展 就 业 和 教 育 培 训 ,提 高 失 地农 民 的 劳动 技 能 和 再 就 业 能 力 。 允 许 农 民 以 土地 使 用 权 入 股 、租 赁 等 方 式 参 与 经 营性 项 目的 合 作 开 发 或 自行 开 发 经 营 。让被 征地 农 民能 长 期 分 享 土 地 的 增 值 收 益 。在 征 地 时 按 照 一 定 面 积 比 例 留 土 地 给 集 体 使 用, 由村 集体 用 这 部 分 土 地 发 展 二 、 产 三 业 安 置 被 征 地 农 民 .可 以 更 好地 解 决 农

浅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

浅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

62006.12浅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石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0)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用地需要通过征收转变为建设用地。

由于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现行中的土地征收制度又显现出种种不足导致实践中问题较多。

本文通过与国外的相关制度比较,试图从公共利益、公平补偿、土地征收程序等三个方面来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关键词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公平补偿正当法律程序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6)12-226-02一、引言一般认为,土地征收权是依据国家主权而行使的最高统治权。

根据现代民主国家主权在民的主权思想,征收权本质上是人民的权力,土地征收是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公法行为。

然而在我国,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出于公共目的,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在事先补偿的前提下强制转移他人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的一种行政行为。

土地征收通常包罗两个部分:一是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二是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收归国有。

本文主要讨论前一种征收。

虽然04年修宪,土地管理法也进行了相应修改,但也只是对征收、征用进行了区别,对计划经济下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仍然没有大突破。

在现实中仍然表现出一些弊端:征收过多过滥,造成失地农民问题严重;耕地锐减,危及粮食生产和生态安全;征地范围过宽,难以体现公共利益;征地程序不规范等等。

美国联邦宪法第五修正案对征收权作了规定:“非依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没有合理补偿,不得征收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

”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禁止各州不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或在州管辖范围内拒绝给予任何人平等法律保护。

”从这两个条款可以看出征收权的行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基于公共利益目的;公平补偿;正当法律程序。

这也成了世界各国的通例。

二、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一个高度抽象性、多面性和不确定性的概念。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是指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实现公益目的并支付适当补偿的制度。

土地征收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财富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革,已经逐步健全完善,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

首先,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明确了征收的目的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的目的主要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利益、自然资源保护和农村集体经济等。

征收程序要求政府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征收方案,并向受征收单位和个人发出征收通知,最终征收决定由政府作出。

其次,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确保了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必须给予合理补偿,被征收者有权协商补偿标准,并可以要求政府进行评估。

在征收之前,政府还要组织专家进行土地调查和评估,确保补偿数额的合理性。

同时,我国土地征收还对被征收者的安置提供了明确的规定,确保被征收者的生活和就业得到妥善安排。

再次,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加强了监督和法律保障。

征收土地的程序必须经过层层审批,保证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土地征收的实施也进行了广泛监督,确保政府的权力不滥用。

此外,我国还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等,明确了土地征收的权力和义务,保障了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还充分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农民是我国土地征收的主要对象,因此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对农民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比如,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土地时,政府要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另外,政府还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和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农民实现转型和就业。

总之,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发展,不仅推动了国家现代化建设,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同时,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农民的保护和关注,实现土地征收与农村社会稳定的和谐发展。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研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研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研究引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的收回或利用调整。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确保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农民权益得到合理补偿的重要制度安排。

由于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一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本文将探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设想。

一、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1. 补偿标准不合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以土地级别为依据,而忽视了具体征收对象的人情需求。

过于注重土地的市场价值,导致征地农户在征收后面临生活困难的问题。

2. 补偿方式单一当前的补偿方式主要采用货币补偿,这种方式容易导致被征收农民补偿款的不合理分配。

货币补偿方式也使得征地后土地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

3. 监管不到位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有些地方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执行中存在着弄虚作假、非法征收以及农民维权难等问题。

政府监管的不到位,使得一些农民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进设想1. 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应当通过综合考虑土地市场价格、农民人情需求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可以采取差额补偿,通过考察农户的生活情况,将征地农户的情况与周边地区平均收入进行比对,使得补偿金额更加合理。

2. 多元化补偿方式应当探索多元化的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以及其他可行的非货币补偿方式,比如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培训以及转移支付等,以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

3. 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监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监管力度,打击非法征收行为,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研究
延展 了。
2 、适 当补偿 论 。适 当补偿 说认 为 ,对 财 产 权 限制 ,只需综 合 斟酌 制 约措施 的 目的及其 必 要 程度等 因素 ,并 参 照 当时社 会 的观 念 .给予 公 正
集 体 手 中取得 土 地所 有权 ,集 体 必须 服从 。没有 任 何选 择 的余 地 。
2 、土 地征 收属 于一 种 附 有 严 格 法定 条件 的 行 为 。在各 国立法 中 ,征 收必 须 严格 按照 法 定 的 程 序 ,其 目的 只能是 为 了发 展公 共 利益 ,绝对 禁 止 任何 商业 目的 的征收 ,且 必 须对 被 征收人 以公 平合 理 的补偿 。 3 、土 地 征 收 是 一 种具 有补 偿 性 的行 为 。 由 于被 征 收的是 集 体 的合 法财 产 ,而 这些 财产 是受 法 律保 护 的 ,对被 征 收人 进行 补 偿是 我 国物 权法
我 国农村土地征 收法律制度研究
周 银. 燕
( 江 市社 会 主 义 学 院 ,广 东 阳 江 5 9 0 ) 阳 2 5 0

要 :土 地 是 人 类 赖 以生 存 的最 重 要 的 资 源 。 随着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确 立 ,城 市化 、T 业 化 进 程 不
断 加 快 ,土 地 征 收 的适 用 也 越 来 越 频 繁 。 土 地 征 收 法 律 制 度 事 关 国家 发 展 与农 民 利 益 , 土地 征 收 也 关 系广 大 民众 的 民生 与 福 祉 。本 文 通 过 实 证 的方 法 对 我 国 现 行 土 地 征 收 法 律 制 度 加 以探 讨 ,在 考 察 发 达 国 家 土 地 征 收
法 律 制 度 的基 础 上 ,结 合 我 国 国情 和 现 有 的 法 制 资 源 ,对 土 地 征 收 法 律 制 度 的 完 善 提 出 了若 干 建 议 , 旨在 为 有 效 地 解决 我 国在 土 地 征 收 中出 现 的 问 题 提供 有益 的参 考 。 关 键 词 :农 村 ;土 地 征 收 ;法 律 制 度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探讨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探讨

上_ 种特殊方式。而土 . 地征收补偿制度则是指在国家实
成 为一个社会 共 同关注的基本 问题 。对 土地 征收补偿 费征 收 和发放 等加 以分析 、研 究以发现和修 改一些有 利 于农 民的土 地制度 ,是我 国土地征 收问题更加合 理 、有 效的得 以解决 ,
使 农 民生 活 的 更 好 。
帮助 参加农村 养老保险 ;对 征地时 年龄 在6 周岁 以上 的失地 O
农 民可建立基本生活补助制度。
笔者 力图为我 国失地农 民的长期生 活安置 问题 ,农村剩
余劳 动力的转移 问题 、我 国征 用制度 的改革以及 “ 三农” 问 题的解 决提供可行性 建议 。提 出征地补 偿安置 多元化 安置方 式 ,希望 能够与学术界 同仁共 同探讨。
定的批准权 限 ( 土地 征收权 力范 围)和程序批 准 ( 土地 征 收 审批程序 ) ,并给农 民集体和 个人补偿 后 ,将 农民 集体 所有
法》 虽 然没 有 明确 规 定 征地 补偿 的具体 标 准 ,但 从该 法 第
4 条第6 7 款的规定可 以看 出 ,我国法律确 定的最低补偿标准是
施 土地征 收这种 土地 获得 方式后 ,对被 征收方 的一种物 质或
其 它形式 的 “ 予” ,以减 少或消 除其 因失去 土地 而遭 受损 给
害的一种制度 。世界上 任何 国家的发展都 离不 开以土地征 收
方式 获得 土地 来发展 国家建设 ,所 以世界 各 国普遍 建立起 一
套 自己的土地征 收补偿制 度 ,以此 来调整社 会成 员个体利益
权的改变 ,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
得 百姓 不理 解 ,甚 至 产 生 负面情 绪 ,与 政府 对 着干 、上访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
。 l O U ・
科 技 论 坛
完善我 国土地征 收补偿制 度研究
姚 加 善
( 宁夏平罗县国土资源局 , 宁夏 平 罗 7 5 3 4 0 0 ) 摘 要: 尽 管我 国已初略 形成 了一套较 为完整的 土地征收补偿法律体 系, 但在真正执行补偿 时仍然存在 着一定的问题。社会就业压 力的不断增 大使得 失去耕地或土地资 源的农 民生活 变得 拮据 , 由此一 来, 失地农 民的 生活状 况以及 土地征收补偿 问题便 成 了国家政府所 关注的重点。针 对如何 完善我 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这一 问题 , 本 文现在 结合 我 国国情及相关的 法律政策 , 站在客观角度提 出几点 可行 建
核确立出一套公平 、 统一的土地征收补偿原则 , 以保障被征收者的 政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 关于复议终局的有关规定等方面进行完善。 最后, 完善司
基本权益 。 所确立 出的公平统一原则必须要具备一 定的灵活性和适 法救济 。从法 律层面 明确人 民法 院对于土地征 收补偿 的司法管辖 应性 , 要 能有效的规范 国家土地征收 的运作 , 化解 土地征 收中的矛 权, 法 院应逐步扩大对征地农 民的司法救 济, 规定相对人对 于土地 征 盾, 保障农 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收过程 中征收土地的公共利 益 目的的认定 、 征地程序是否公 正等各 2完善土地征 收补偿 的范 围与标准 项具 体行 政行 为都 可以向法 院起诉 , 由法 院在 衡量 相关利益后 作 出 扩大土地征 收补偿范 围是首要任务 。现阶段 , 我 国土地征 收补 裁决 。 偿范 围相对 比较狭窄 ,对 于被正受者所提供 的补偿 费用只包括 土 结束语 地、 林木 、 土地青苗 、 地上 附着物等资源补偿 费 , 以及相关 的房 屋补 上述 内容 中, 笔者 针对 当前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所 存在 的问 偿、 安置补偿 和搬迁安置费用 。尽管法律制 度中所要 求的补偿费用 题 , 给 出了几点相应 的改进和完善建议 , 并指 出完善 的补偿 制度必 的类型众多 , 但在真正 实践 时, 并 没有做到真正 的完全补偿。因此想 须依靠公 平的补偿原则 、 规范的补偿标准 以及健全 的补偿机制来实 要完善现有 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 就必须先扩大征收补偿范 围。实 现 。因此在 实践 中, 相关人士不 如从 原则 、 标 准 以及机制 三方 面入 际补偿 时 , 所补偿的费用里边不仅要包括征收所造成 的直接利益损 手 , 采取有效措施 , 切实加强我 国土地 征收补偿力度 , 为推进新 农村 害, 还要 包括 因国家 土地 征收而 间接 引起的利益损 害补偿 , 比如被 建设做 出贡献。 征收土地给周 围未 征收土地所造成 的直接影响及损失等等。 只有扩 参考文献 大了土地征收补偿 范围 ,才能给被征收者提供更多 的补偿费用 , 为 【 1 ] 王 富博. 土地征收 的私权保 护——兼论我 国土地 立法的完善 f J ] . 政 其利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 障。 法论坛 , 2 0 0 5 ( 1 ) . 其次, 完善土地征收补偿 的标准 。明确 了补偿 范围之后 , 接下来 [ 2 ] 郑润梅, 路 小仓 . 现行 土地征 用制度 有关 问题讨 i - ' e [ J ] . 山西农业 大 的问题是 以什么样的标准对被征收 的财产予 以补偿 。回顾历史 , 不 学学报f 社会科 学版) , 2 0 0 3 ( 2 ) . 少国家在征 收补偿 的时候是按照财产所有人 的价值进行 补偿 , 但是, 【 3 】 吴群 , 徐 萍. 我 国大陆现行 土地征 用补偿 改革的 几点思考【 J ] . 南京 由于所有人的价值非常复杂, 很 多时候难以确定财产所 有人 的具体 经济学院学报 , 2 0 0 2 ( 5 ) . 价值。而市场价值具有形式上 的中立性 , 更具有可操作性, 不少 国家 逐步改为以市场价值为补偿 标准。在我 国, <土地管理法 >第 4 7条 对被征收的土地的补偿 标准作 了详尽的规定, 但是 , 该 标准并没有明 确这种 补偿 是属于市场价值还是所有人 的价值 , 而是不仅 考虑到被 征地农 民的生活成本, 同时还依赖 政府的财政能力 。这种标准是 由 行政机构决定, 毋需考虑财产的市场价值, 是高度行政化 的土补偿标 准, 实践征 收过程 中, 土地征 收补偿 的规 定存在层 层授权, 甚至是无 权授权现象, 且对农 民的补偿偏低。因此, 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的标 准,

谈谈关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发展与协调

谈谈关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发展与协调

谈谈关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发展与协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征收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城市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通过支付补偿费用等方式依法收回符合土地使用规划要求的土地。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始逐渐形成的。

在建国初期,土地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土地改革,土地征收的方式比较简单,往往直接强行征收。

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1984年中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同时出现了“补偿、安置、搬迁”等三项政策,这标志着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到了1990年代,随着城市化加速,土地征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1998年,中国政府出台了新的“征地、拆迁条例”,并且规定征收土地必须经过公示、听取村民和城市居民的意见等程序。

这表明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开始逐渐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当今,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已经进一步完善。

《土地管理法》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彻底规范了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

同时,政府也在加大征收土地的补偿力度,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在不断完善,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统一。

由于各地城市的经济和土地市场情况不一样,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差异很大,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高补偿、苛待居民”等问题。

2.村民或居民对土地征收程序的不理解。

由于征收程序十分复杂,很多村民或居民并不理解征收是出于公共利益,往往无法接受这种程度的干扰。

3.土地征收后开发利用缺乏规划。

一些地方在土地征收后,缺乏开发规划和合理布局,导致土地利用率低,浪费了征收出来的土地资源。

如何解决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以下是我个人的建议:1.制定统一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政府应该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以保证征地拆迁的公正性和统一性。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深入实施。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

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进行深入研究和综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背景和意义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从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角度看,都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深远的意义。

历史上,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从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了一系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使得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从封建农本性质逐步向社会主义性质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变革,需要进行改革。

现实上,我国面临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村集体经济组织层次低、农村土地资源过度撂荒、土地集约利用不足、土地征收拆迁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未来上,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将扩大到全国,得到巩固与完善,将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重要的经验积累,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开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是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需要和重要保障。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范围的扩大、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合理化和土地征收移民安置等。

土地征收范围的扩大是指将原来只限于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的政策扩大到农村土地,特别是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使得土地征收的范围更加广泛,覆盖更多的农民。

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是指将原来土地征收程序简化、便捷的情况下,更加关注程序的公开透明、信息的公开和农民的知情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日益受到关注。

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进行综述,旨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和建议。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直在不断深化。

200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与补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19年,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与补偿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和试点工作任务。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二、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1.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依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并且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加强征收管理。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土地征收程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征收,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合法。

3. 优化土地利用。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在征收过程中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高效利用,实现土地利用的最大化。

4. 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改革试点要求各地在征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愿,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目前,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分析。

学者们对国务院发布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了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和政策导向,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

2. 制度比较。

学者们通过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与国外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总结了各自的优缺点,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3. 试点案例。

学者们通过对各地具体的改革试点案例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总结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全国范围的改革试点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是我国近年来为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试点。

本文将对这一改革试点的研究进行综述,旨在探讨试点的背景、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我们来看一下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背景。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以集体土地征收为主,并在征收后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但目前存在着农民在土地征收中权益保护不足、征收补偿不合理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2013年提出了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

试点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增加农民对土地的产权保障,提高农民的土地补偿收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接着,我们来看一下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的成效。

试点工作中,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健全征收决策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民主参与等。

这些措施在试点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农民的土地产权得到了保障,他们可以更加自由地选择土地使用方式,从而提高了农民的土地交易能力。

农民的土地补偿收入得到了提高,这对于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试点地区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得到了加快,土地流转推动了规模化生产,提高了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我们来看一下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还存在的问题。

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或不公平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不同地区、不同农民之间的土地补偿标准存在差异,这给农民的权益保护带来了困难。

基层政府在征收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导致农民对征收决策的不满和抵制情绪。

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带来的农民就业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解决。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在保障农民土地产权、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试点也面临着征收补偿标准不合理、征收决策不公正和土地流转问题等一系列挑战。

未来的改革需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政策配套,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

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综述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

其中,农村土地征收透明度低、补偿不公、农民参与度低等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引起了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为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各地纷纷开展了试点工作,本文将对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试点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工业化发展的推进,近年来我国土地的使用已越来越多地向城市和工业转移。

农村土地征收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部门的执政合法性。

因此,在处理农村土地征收问题上,政府和学者们都认识到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

为此,自2017年,全国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试点工作。

二、试点情况1.试点区域:目前,新一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试点主要分布在河北、重庆、云南、贵州等省份。

2.试点内容:不同省份的试点内容因地制宜,主要涉及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土地收购和征收手续、土地处置方式等内容。

例如,重庆市的试点实施了“统一收购、公开竞价”的土地资产化流程,加大了农民土地的流转,提升了土地利用率;云南省的试点着力解决了农民参与度低的问题,推行了“农民自愿、公开透明、以产权为核心”的土地征收方式。

3.试点成效:从目前来看,试点工作成效的好坏因地制宜而异。

在一些试点地区,如重庆市、云南省等地,基本完成了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土地流转率不断提升,大幅提高了农民的土地经济效益。

同时,在正式实施之前,部分试点地区的政府也广泛征求了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农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试点体会1.接受新思想。

当前状况不允许我们停滞不前,需要不断接受新思想,探索更加适合当代农村现状的土地管理模式。

市场机制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需要将市场的力量引入土地管理中来,释放土地的价值。

2.注重平衡利益。

农村土地征收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确保政策的实效性。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及完善的开题报告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及完善的开题报告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及完善的开题报告
一、开题背景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国家对土地实行所有权和管理权。

土地征收是国家对土地实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在发展中,土地征收是必要的手段。

但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征收过程中的补偿不合理、土地流转市场缺乏等问题,这
些问题也极大地影响了土地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因此,对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进行
分析,并探讨如何完善国家土地征收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二、研究目标
本论文旨在研究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建设性建议,以提高土地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我国土地征收的法律基础及制度演变历程
2.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包括征地程序、征收方式、补偿标准等方面的现状分析
3.我国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补偿标准不合理、被征收人权益无保障、土地流转市场缺乏等方面的问题分析
4.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建设性建议,包括完善征收程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加强被征收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建议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调查、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等方法。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调查和案例分析,了解国内社会各界对土地征收制度的评价和反馈,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分析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相关理论研究,提出完善土地征收
制度的合理建议。

四、预期成果
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

同时,本论文也有助于推动我国土地
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促进土地资源的更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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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研究
论文导读:“土地征收”在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修改《土地管理法》以前称为“土地征用”,各地政府以发展经济和城市化的名义,大量占用土地,征地面积过大,动辄上千亩,甚至上万亩。

政府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政府采取强制手段征收集体土地,该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且政府还有监督土地征收的职责;另一方面,政府在征收土地的民事关系中,是土地所有权获得者,并且通过征地可获得经济利益。

3.2.2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体系。

关键词:土地征收,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
1我国当前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征收规范缺失,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土地征收”在2004 年8 月28 日全国人大修改《土地管理法》以前称为“土地征用”,各地政府以发展经济和城市化的名义,大量占用土地,征地面积过大,动辄上千亩,甚至上万亩。

各类开发区、园区过多过滥,城市规模盲目扩张,80 %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

对“公共目的”限定不够,导致了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在征收土地的实际使用中,不仅可以用于国家公共建设用地,也可以用于企事业单位商业目的建设用地。

这直接导致土地征收权的滥用,更引发了深层次的矛盾。

一些企业利用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商业园区、科技园区、特色园区等巧立名目、变相圈地,对所征土地进行转手炒作,从中牟利。

政府千方百计从农民手里低价征来的建设用地,却有大量的土地因为“征而未用”而长年抛荒,造成耕地资源的浪费。

遗憾的是2 004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和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都未能解决这一问题。

1.2 土地征收执行程序不严格,违法现象严重一是在拟定征地、供地方案的程序环节中,土地行政主管机关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背经济效益的原则,出于某种原因而过多地考虑用地申请人的申请,置公共利益于不顾,造成了无统一计划、无统一目的的违法批地,促成了土地资源的违法使用和浪费。

二是土地审批程序不严格,违法征收现象泛滥。

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不按审批程序,擅自占用土地、买卖出租等非法转让土地和越权审批、先征后批、少征多占、以合法征地掩盖非法占地等违法现象。

三是批准征收土地的步骤是目前较为混乱的环节。

常见的现象是越权批准,即无批准权限或超越批准权限违法行政,有的甚至领导个人说了算,即所谓“领导行政”。

1.3 土地补偿费支付不到位,安置不落实,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没有保障地方政府多数是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

由于农民自身条件有限,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加上农村没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的困境。

一些地方政府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费,侵占农民利益。

有的地方村务公开制度执行得不好,征地费收支状况不透明,造成农民对村、组干部不信任。

一些地区劳动力市场发育迟缓,加上失地农民文化素质低,很难就业,导致生活出路无法解决。

2 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2.1 畸形的政绩观和利益驱动领导干部思想意识上对农民利益重视不够,相当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以牺牲农民权益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观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土地是稀缺性的资源,征收土地的成本在市场经济下会随着土地数量的减少而不断上升。

科技论文。

低征高卖的利益驱动使一些地方向农民征收土地时,按农业生产的边际收益支付补偿安置费,而向社会拍卖时按土地的市场价格(包括工商业的边际收益、稀缺成本及预期) 成交,形成了价格上的巨大差距。

2.2 政府征地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土地征收的范围过宽,征地范围既包括了国家公益性的建设项目,也包
括了经营性建设项目,从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到小型企业用地,凡涉及农用土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一律动用国家征地权。

一些非国家建设的工商经营性用地,尤其是房地产开发用地,也是通过征地取得的。

土地征收过程中老百姓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征与不征、补与不补、补多少,主要是政府说了算,必然会造成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政府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政府采取强制手段征收集体土地,该行为具有行政行为的特征,且政府还有监督土地征收的职责;另一方面,政府在征收土地的民事关系中,是土地所有权获得者,并且通过征地可获得经济利益。

政府在征收土地过程的角色冲突,必然影响其监督职责的履行,这也是土地征收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

2.3 相关制度不健全一是基层民主制度不完善,受上级干预过多,村干部不能在土地转让这样的重大利益问题上代表农民利益,村民对补偿金的分配和使用不能有效地进行监督。

二是干部考核机制不合理,由于各地政府的工作绩效仍然以经济总量和增长的速度作为主要指标,为了体现政绩,最容易见效的方式就是通过大量引资拉动GDP 等指标的增长。

科技论文。

这就难免造成地方干部重经济发展,轻耕地保护;重政府创收,轻农民权益;重自身升迁,轻农民生计的问题。

3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建议 3.1 转变政府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观念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要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充分认识对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农民利益问题,是尊重和保护农民基本的合法权益问题。

因此,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来搞所谓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

3.2 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3.2.1 严格区分公益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没有涉及征收土地的目的这一敏感问题,严格区分土地“公共目的”的使用和企业团体的非“公共目的”的使用,把国家土地征收权限定在一个较窄的范围内,这样可以有效地限制土地征收的范围。

应当划定我国土地使用权市场的交易范围,杜绝通过国家征收向企事业单位提供土地使用权,将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完全交由市场来完成。

3.2.2 建立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体系。

一是要完善宪法中的征收补偿条款。

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征收补偿,并且要着重突出“合理补偿”;第二是要制定系统的土地征收补偿法。

将零散的补偿规定进行集中规范,以利于条文之间的衔接和立法精神的协调,补偿标准更明确,补偿形式更合理,更能防止出现漏洞或冲突; 三是要建立我国土地征收的听证制度。

科技论文。

政府在确定征地标准时,要听取农民的意见,让农民对征收有发言权;四是要积极探索新的补偿方式。

土地的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实物补偿。

3.2.3适当提高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我国对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太低,在目前难以统一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区别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同情况,由地方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3.3 完善土地征收的程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土地征收程序中,各种实施方案应当公开,用地审查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审批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8 条规定了“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要求土地征收要听取当事人意见,但只针对补偿方案的公众参与作了要求,范围过窄。

征收程序公开的对象应当包括:一是对申请用地单位公开,使其了解和知悉行政程序的进行以相应地调整自身的行为;二是对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公开,使其了解征收行为对自身权益影响的程度并提出合理的补偿或救济请求;三是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遏止不良行政。

3.4 完善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制度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加强规划、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
设用地,要优先利用荒地、非农业用地,尽量不占用耕地;要优先利用劣质土地,尽量不占用优质土地。

加大土地监察和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行为。

对在土地征收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应该严肃处理,加大对土地征收中违法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

【参考文献】 [1] 张慧彦. 论我国征地程序的法律完善[J]消费导刊, 2009,(20) . [2] 罗建磊,包欢欢. 论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完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8,(05) . [3] 刘济勇. 日本土地征用模式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J]中国劳动保障, 2005,(08) . [4] 杨春禧. 土地征用中利益差序格局的制度重构[J]财经科学, 2005,(01) . [5] 谭荣,曲福田,郭忠兴. 中国耕地非农化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地区差异分析[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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