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引言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交往中最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形式,它为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
合同法律制度是指运用法律手段对合同进行规制和保护的一整套法律体系。
本文将概述合同法律制度的一般原则和基本内容。
一、合同法律制度的概念与作用1.1 合同法律制度的概念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法律对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约束的体系。
它是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
1.2 合同法律制度的作用合同法律制度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确保合同得到履行; - 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 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 - 防止和解决合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2.1 自由意思原则合同法律制度以自由意思原则为基础,即合同当事人自主决定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法律不干预合同的订立过程,但对合同内容和形式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规范。
2.2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法律制度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以自愿的方式达成合同。
任何形式的强迫、欺骗等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2.3 信赖原则合同法律制度以信赖原则为基础,即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遵守承诺和约定。
同时,法律也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理期待。
2.4 公平原则合同法律制度要求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等过程公平合理。
法律规定合同条款应当合理,不得违背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2.5 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合同法律制度在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同时,要特别关注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利益,如消费者、劳动者等。
法律规定一些特殊的合同制度,以增加弱势当事人的保护。
三、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3.1 合同的成立•法律要求合同应当符合一定的要件,如合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要求;•法律规定合同的成立方式和程序,如合同的订立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文件等方式。
3.2 合同的效力•法律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原则,包括合同的相对性、对抗性等原则;•法律规定了合同的无效和撤销情况。
第三章-物流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物流合同的效力
物流合同的生效: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
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合同具备规定的形式
物流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为其在
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 益,因此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物流合同的订立
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束力
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3、要约的撤回和撤消:
撤回指要约发出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的行 为。
撤消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要约人取消该要约的 行为。
不得撤消:规定承诺期限
物流合同的订立
物流合同的订立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
效。
承诺的撤回:
问题:承诺能否被撤消?
物流合同的订立
订立物流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 考虑不同物流功能之间的协调 ➢ 兼顾双方利益 ➢ 合同条款要完备 ➢ 物流服务内容要明确 ➢ 当事人应诚实守信 ➢ 合同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 合同要留有余地
承运人 仓储保管人
港口经营人
是订立合同的人或参与合同履行 的人;
负有履行或参与履行合同的责任; 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承担合同约定
或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
其他
合同效 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指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 要约与承诺的过程已经结束或者双方已经签 字盖章。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经济法关于合同法律制度的课程讲解(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律制度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合同关系,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
本课程将围绕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合同种类、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终止以及合同责任等方面进行讲解。
二、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特征:- 平等性:合同当事人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 自愿性:合同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达成协议。
- 合法性: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合同的作用:- 保障交易安全:通过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降低交易风险。
- 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工具,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合同种类1. 按照合同标的划分:- 有形财产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 无形财产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等。
- 服务合同:如运输合同、委托合同等。
2. 按照合同内容划分:- 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 单务合同: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另一方不负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 有名合同: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如《合同法》规定的十五种合同。
- 无名合同:法律未明确规定,但符合合同基本特征的合同。
四、合同成立与生效1. 合同成立: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成立。
2. 合同生效:- 一般合同生效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 特殊合同生效条件:如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合同,须在登记后生效。
五、合同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方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2. 合同履行的义务:- 支付价款或报酬。
- 交付标的物。
- 转移权利。
- 提供劳务。
合同法律制度规定
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的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甲方(发包人):[甲方名称]乙方(承包人):[乙方名称]第三条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合同标的描述]。
第二章合同义务第一条甲方的义务(一)向乙方提供合同标的的详细设计和技术资料;(二)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并提出验收意见;(四)其他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三)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四)其他约定的义务。
第三章合同价款及支付第一条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合同价款金额]。
第二条支付方式(一)付款时间:(二)付款方式:第四章工程验收第一条验收标准工程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为[验收标准描述]。
第二条验收程序(一)乙方应在工程完成后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二)甲方应在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验收;(三)验收结果应形成验收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五章合同变更第一条合同变更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不得已需要变更合同时,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条合同变更的程序(一)提出变更建议;(二)协商变更内容;(三)形成变更文件。
第六章合同解除第一条合同解除的情形(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第二条合同解除的后果(一)合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二)合同解除后,双方对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三)其他约定的后果。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条违约责任的承担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违约责任的种类(一)赔偿损失;(二)支付违约金;(三)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合同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首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订立、成立、履行的要素。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其次,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约、损害赔偿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合同法还对合同的解除、修改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和效果。
合同法对于合同的效力和效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合同的订立、履行方式、合同期限等。
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的无效和撤销等情况,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公平交易的原则。
此外,合同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裁措施。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维权的权利和机制,确保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最后,合同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和程序。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并规定了仲裁和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合同法为当事人提供了保障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保证了合同的正常执行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合同法律制度是一套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合同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市场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合同法的完善也需要与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法治进程的需求。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引言合同法律制度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对于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主要内容进行总论。
一、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合同法律制度是指以合同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包括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一系列法律规定。
合同是自愿、平等、公平、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合同法律制度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活动的发展而设立的。
二、合同法律制度的原则1.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当事人的自愿意愿,不得强制或者欺诈他人。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下自由选择合同内容和签订合同。
2.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过程中应当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避免一方对另一方的不当干预和不正当行为。
3.公平原则:合同的内容和履行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充分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不得以损害对方利益的方式、方法订立和履行合同。
5.确定性原则:合同应当明确、具体地约定权利和义务,不能有不确定因素。
双方当事人应当清楚明白地了解合同的内容和要求。
三、合同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合同的要件,包括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合法对象、真实意愿和合法形式等。
当事人通过协商、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达成一致。
2.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部分。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达到契约精神的要求。
合同的履行一般包括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支付货款、提供保证等。
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依法解除合同。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本文将介绍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和效力等方面。
通过对合同法律制度的深入探讨,可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理解和应用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一套法律体系。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的缔约方,可以是个人或者法人;合同内容是指合同的具体约定事项,包括合同的目的、权利义务等;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书面或口头形式。
三、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一般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两种形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
而口头合同则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表示达成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举证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具有可执行性和强制力的特点。
合同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具有约束力,一旦合同成立,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如果合同的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履行,或者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要素达成一致共识,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形成对合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合意、标的、价款等。
同时,合同的成立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六、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可能会导致违约的后果。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基于各种原因对合同进行修改或终止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在变更和解除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要求和程序,避免引发纠纷和损失。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现代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最常见的法律形式。
合同法律制度是指通过法律对合同的成立、效力、解决争议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本文将通过分析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要件及成立、合同的效力和解决争议等方面,介绍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法律制度所依据和体现的一系列基本价值观念和规范原则,旨在保障合同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交往的诚信和公平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由、平等、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责任追溯等。
自由原则是指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各方自愿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强制性要求。
平等原则要求在合同的订立中各方在权利和义务上平等地参与。
有偿原则是指合同所约定的权益对应关系应当以金钱或其他等值物进行交换。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承诺和约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方利益。
公平竞争原则是指任何与合同有关的活动都应当在公正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责任追溯原则确定了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和追究责任的依据,确保合同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合同的要件及成立合同的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成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要件包括合法对象、合意、合法形式和真实意思表达。
合法对象要求合同的对象必须是具备法律认可的合法权益。
合意要求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威胁、胁迫等非法行为。
合法形式要求一些特定的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公证等特定的方式进行订立。
真实意思表达是指各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表达真实意图,不能通过故意模糊、虚假陈述等手段误导他方。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要件得到满足,形成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成立通常经历邀约、承诺、接受、签订等阶段。
在这些过程中,各方应当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原则和规则进行协商、讨论和确认等。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权益和义务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并且可以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
合同法律制度相关知识讲解
合同法律制度相关知识讲解引言合同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常见的一种合意行为,对于合同的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掌握对于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合同法律制度展开讲解,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成立和效力、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知识。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和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在于合同,因此对于合同的基本概念和定义的理解非常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里的协议是指当事人以互相表明真实意思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形成的合意。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是指合同成立的必备元素,合同要素的齐全与否直接影响合同的效力和合同权利义务的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中订立合同的主体,包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合同标的物:合同标的物是指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转让或者创作的物品、服务、技术等。
- 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费用、期限等具体事项。
-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和公证、备案等特殊形式的规定。
三、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是指合同从产生到实际履行的整个过程。
合同的成立分为三个阶段:要约、承诺和同意。
首先,当一方作出要约时,要约即向另一方表示其意愿,希望与对方建立合同关系。
其次,对方接受要约,并明确表示同意与对方建立合同关系,即构成合同的承诺阶段。
最后,当事人达成共识,双方意思达到一致,即合同达成,合同生效。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约定关系在法律上起到约束作用。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是合同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变化和终结。
第三-四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和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教案教师姓名授课班级电子商务091、092授课形式讲授授课日期2011-03-11、3-18授课时数4授课章节名称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第四章电子签名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掌握电子交易中的要约与承诺,电子合同的形式、履行与违约责任;掌握电子签名及其功能,电子商务认证的方法与分类,电子认证机构及其业务规范,电子认证机构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教学重点电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履行与违约责任。
电子签名及其功能,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商务认证的方法与分类。
教学难点电子交易中的要约与承诺;数据加密技术更新、补充、删节内容补充案例使用教具多媒体教室2304课外作业1、什么是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有什么功能?电子签名有哪些法律意义?2、电子签名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3、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关系如何?4、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生效?教后记1、本次授课内容较多,包括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两大方面,因此容量大,时间紧,注意突出重点;2、对于比较专业的概念,比如要约与承诺、数字签名的加密技术要注意结合生活实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说明,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
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电子合同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电子合同的定义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不同的是,电子合同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
换言之,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电子合同的法律特征电子合同是一种合意电子合同是一种合意电子合同是以电子手段形式订立的合同三、电子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合同的书面形式和签名问题电子合同的成立问题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履行问题四、电子合同的性质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表现为订立合同的手段或形式发生了变化。
在适用法律方面,由于EDI和E-mail等电子形式的广泛应用,因此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内容的确定以及签字等方面都和传统的合同规则有所不同,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殊的法律规则。
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a
15
2、确认收讫 确认收讫是指在接收人受到发送的信息时,由其
a
7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 (一)要约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合同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 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
a
8
(二)要约邀请
a
6
《电子签名法》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 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 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 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 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发送 人发出表明其已收到的通知。
联合国《示范法》:确认收讫有时用来包括各种 各样的程序,从简单的确认收到一项电文到具体 表明同意某一特定数据电文的内容。
《电子签名法》第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 收讫。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 文视为已经收到。
第三章 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电子合同概述 第二节 电子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电子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节 电子合同的生效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三章电子合同法律制度在当今数字化的商业世界中,电子商务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迅速发展,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中的关键环节,其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各方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电子合同,简单来说,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
它与传统纸质合同相比,在形式、订立过程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第三章中,对电子合同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阐述。
首先,电子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当事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一致。
在电子环境中,如何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成为了关键问题。
通常,通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来保障。
数字证书是由权威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而电子签名则类似于传统合同中的手写签名,具有确认签署人身份和表明签署人认可合同内容的作用。
其次,电子合同的形式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电子合同的形式只要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就视为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形式。
这一规定打破了传统观念中对书面形式的狭隘理解,为电子合同的合法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再者,关于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也有不同于传统合同的规定。
一般而言,电子合同在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时成立;若未指定特定系统,则在收件人的任何系统首次接收数据电文时成立。
而合同成立的地点,通常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若收件人没有主营业地,则以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在电子合同的履行方面,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问题。
例如,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以及数据电文的交付方式和时间等。
为了保障电子支付的安全,法律要求支付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支付信息被窃取、篡改或滥用。
同时,对于数据电文的交付,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照约定;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
西北大学,唐丽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3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西北大学,唐丽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3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在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规范而导致职工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劳动部制定了相关配套规章和文件来贯彻执行。
其中包括:《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4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1993年)以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2005年)等多个配套规章。
上述各种规章从宏观到微观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详细规定,并且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切实保障每一名劳动者都能够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是企业还是非公有制组织(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都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自觉主动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可见,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订立劳动合同不仅仅是一项法律活动,它还涉及到许多具体事务。
如何去做?怎样才算做得好呢?鉴于目前法院受理的案件情况比较复杂,也考虑到广大读者的水平层次不齐的实际状况,我们编写了这本小册子。
希望这本小册子能给你带来帮助。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编号,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以下简称为“甲方”和“乙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与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具体事项)达成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内容。
1. 甲方应当__________(具体责任和义务)。
2. 乙方应当__________(具体责任和义务)。
3. 其他约定__________(具体内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具体日期)止。
第四条合同解除。
1. 本合同如需提前解除,需提前__________(具体期限)书面
通知对方。
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合同违约。
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_(具体损失)。
第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__________(具体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合同附件,__________(如有)。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生产者或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 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形式所作的违反公平、诚信 等民法基本原则损害相对人利益的规定,被称为霸 王条款。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 者(如银行、保险、邮政、电信、水电气等),往 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行业规则,对相对人利益多 方限制,损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保险行业的 车险“无责不赔”条款,侵犯了被保险人的获赔权 益,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引起了社会极 大的不满。
二、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 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
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
(1)请求确认物权。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4)请求恢复原状。 (5)请求赔偿损失。
1. 一大酒店在酒店外挂大幅广告:“品阳 澄湖蟹,送经典湘菜。”请问,该广告是要约还 是要约邀请?为什么? 2. 张三丢失了自己非常喜欢的苹果手机, 即发出悬赏广告:谁要是拾得手机并给他送来, 奖励3 000元。李四刚好在王二麻子的出租车上 捡到了该苹果手机,按张三的联系方式给其送 去。请问:李四有没有权利向张三要求3 000元 的奖金?
四、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于承诺生效时。当事人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于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 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 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四、合同的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通常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 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 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章合同法律制度
不能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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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要约的失效: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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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Acceptance) ①承诺的概念 承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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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1.要式合同是指( )的合同。【2012】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 B、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一致即告成立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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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属于( )。 A. 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B. 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C. 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D. 有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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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时间或条 件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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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区别
?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 于要约生效前,宣告取消要约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 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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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约能否撤销?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购一批货物,要求 立即发货,乙方迅速准备货源并雇车,随后甲方 发出了撤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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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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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法律制度》课件
追认权的限制:当 事人在行使追认权 时,不得损害国家 、集体或第三人的 利益。
PART FIVE
合同履行的概念:是指合 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
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全面履 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及时 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协
作履行原则等。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 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 的约定,全面、适当、 及时地履行合同义务。
● 合同的生效要件: a. 主体资格:合同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 意思表示:合同双方必须对合同内 容达成一致 c. 形式要件: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 a. 主体资格:合同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b. 意思表示:合同双方必须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 c. 形式要件: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 致,达成解除合同 的协议;合同解除 的事由符合法律规 定;合同解除的程 序符合法律规定。
程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和解除的内容和条件 效力:变更和解除协议生效后,原合同相应条款自动失效 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变更和解除后,双方应履行新的合同义务,承担新的合同责任
定金:合同一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适用范围:违约金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同,定金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区别: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定金具有担保性,且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 额的20%
汇报人:PPT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 定,适当、及时地履行合
同义务。
及时履行原则:是指合同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 定,及时地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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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订立的主体 1. 合同的当事人作为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 2. 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作为合同订立主体的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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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订立的方式 1. 要约 2. 要约邀请 3.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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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 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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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及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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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这个合同有没有效? 2005年暑假,刚满12岁周岁的福州某中学初一学生黄某和他的同 学张某、李某商量一起去武夷山玩,想找一家旅行社跟团旅游。 他们背着父母从家里拿了钱来到T旅行社欲跟团旅游,T旅行社以 未成年人不能自己报名,须由其父母陪同方可办理为由予以拒绝。 黄某等人又来到H旅行社门市部, H社职员田某接待他们,得知来 意后,热情推荐了武夷山3日游。他们即按报价每人550元交清团 费,并和H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黄某的父亲得知此事后,坚决 不让黄某去旅游。随后黄某的父亲向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投诉,认为H旅行社在未征得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和黄某签 订旅游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孩子外出旅游,父母不在身边,孩 子安全无法得以切实保障,绝不同意旅行社私自和黄某签订的旅 游合同,为此要求退还团款,并希望旅行社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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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的内容 (1)合同内容的一般条款 (2)格式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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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生效 2. 合同无效 3. 合同效力待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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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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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旅游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旅游合 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 担的法律后果。 1. 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2. 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 3. 具有相对性 4. 具有强制性和任意性双重属性 5. 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双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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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1. 严格责任原则 2. 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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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1. 继续履行 2. 补偿损失 3. 违约金责任 4. 定金责任 5. 价格制裁 6. 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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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1. 法定免除事由 2. 约定免除事由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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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旅游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 违约责任的确定,都必须遵循《合同法》, 《合同法》是保障旅游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法, 也是处理旅游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旅 游从业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知识,才 能有效维护和尊重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 权益,保障正常的旅游活动秩序。
案例 北大能代替清华吗? 两位小学生参加某国际旅行社假日部举办的“畅游北京,携手高校”全国青少 年夏令营活动。旅游结束后其家长投诉旅行社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未 经家长(监护人)同意,擅自将清华大学的游览活动改为北大,并减少了与高 考状元交流的活动内容;其中三个孩子没有看升国旗仪式;有的孩子爬长城未 登到顶峰;抵达兰州站后导游没有组织、带领孩子们一起出站,让孩子们自行 解散出站。家长要求旅行社重新安排一次相同的旅游活动,或退还全部团款。 旅行社辩称:将清华大学的游览活动改为北大,是因为清华校方原因造成,当 时通知了所有营员并得到同意;取消与高考状元的交流活动,是因为发现初中、 小学生与高考状元缺乏交流话题故取消;看升旗仪式,早上导游督促多次后, 还是有个别营员不起床,但为了保证整个团队的行程和游览活动不得不将他们 留在宾馆;登长城活动中,因孩子们的身体素质有差异,有些登上了顶峰,有 些没能登上顶峰,旅行社不应承担责任;抵达兰州站后,导游提前嘱咐过要集 体出站台,但是孩子们归家心切,又有些家长接孩子打乱了秩序,加上站台人 多拥挤,导游无法控制,团队不得不自行解散了。 经旅游质监所调解,投诉双方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旅行社向游客诚 恳道歉,并赔偿每位 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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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约责任
案例 旅行社有哪些违约行为 某游客及家人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青岛、大连、旅顺、蓬莱、烟台、 威海、崂山双卧双船十日游。游客投诉旅行社没有事先告知他们需要出 行后在旅游目的地拼团,并且没有委派全陪导游,造成旅途中许多问题 无人沟通协调,不能及时解决;住宿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二星级旅游 饭店(或准二星)标准;从大连返烟台乘船承诺为三等舱( 8-12 人高低 铺),实际为 40 人左右高低铺,降低了标准;地接社导游安排不当,多 次延误、耽搁时间,致使他们在大连人民广场从零晨 3 : 00 点坐等到 7 : 00 点才吃早饭,期间 4 个小时无处休息;又因入住问题耽误客人 4 小时 时间;地接社将两天行程压缩为一天进行,另一天自由活动。 讨论:分 析旅行社的违约行为? 经过旅游质监所的调解,旅行社与投诉者经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 由旅行社向每位投诉者一次性赔偿 600 元,总计 1800 元,并向游客当 面致歉。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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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经济行业,旅游活动的主 体众多,内容广泛,旅游者、旅行社、饭店、 旅游购物商店、旅游景点、景区之间,吃、住、 行、游、购、娱诸方面都存在着纷繁复杂的权 利、义务关系,这些关系都需要合同来制约和 调节。本章结合旅游业的实际情况介绍了我国 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 合同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2. 合同法的概念和目的 3.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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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自愿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合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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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在旅游业中的应用 合同在旅游业中的应用,就是开展旅游活动和 旅游交易,必须签订旅游合同。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旅游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 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目的,明确相互权利 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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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履行的若干原则
1. 全面履行的原则 2. 诚实信用的履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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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行的若干规则
1. 合同缺失或不明的履行 2.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3. 合同保全制度 4. 债务的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 5. 当事人不得因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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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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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识
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市场交 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到生产、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 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大约有40亿 份。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合同纠纷案件,大约300万 件。制定一规范合同,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案例 变更合同能否取消违约责任讨论:旅行社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005年9月30日,某单位一行30人按照与某旅行社的合同约定,准 时到达某省会城市集合,准备乘坐当日晚8点的火车赴张家界旅游。 20:20分,旅行社工作人员匆匆赶来称,由于车票紧张,他们经过 多方努力也没能拿到当日车票,同时称,10月1日的车票能够保证。 该单位负责人考虑到既然专门抽出时间让大家出去旅游,于是就按 照旅行社提出的建议重新签订了合同,并顺利完成了旅游活动。返 程后,该单位负责人要求旅行社承担出发前的食宿等费用时,旅行 社以双方已重新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承担,于是游客向旅游质监部门 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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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及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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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案例 这个责任该由谁负 2006年3月,冯某某和朋友共十人到大连安波旅游区滑雪。出 发前由何某代表他们十人 到“快乐旅行社”报名,参加由其安排 的3月4日“滑雪一日”活动,每人费用158元,出发之日在大客车 上直接收取。快乐旅行社在接受报名后,未经何某或其他人同意, 将他们全部转包给“滑雪旅行社”,并于同年3月1日发传真给 “滑雪旅行社”确定转包及费用事宜。2006年3月4日,冯某某和 八位朋友登上由“快乐旅行社”即“滑雪旅行社”安排的 “汽车 服务公司”所有的大客车出发前往安波。“滑雪旅行社”的导游 在车上收取了每人人民币158元,并承诺待返回大连后给每人开正 式的发票。当日下午活动结束后,冯某某等人一同随车返回大连。 途中,驾驶司机潘某冒险超速行驶与司机王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 撞事故,冯某某在事故中不幸身故。事故发生后,“滑雪旅行社” 不承认冯某某报名旅游,也不承认自己转包的行为,他们认为自 己与冯某某没有签订合同,不存在法律关系,车祸是由驾驶人员 造成的应该由“汽车服务公司”承担责任,自己不应该承担因此 4 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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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旅游合同法律关系复杂化。 (2)旅游合同主体多元化。 (3)旅游合同内容广泛化。 (4)旅游合同形式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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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合同的作用 旅游合同对保障社会主义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 保护旅游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旅 游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旅游合同是旅游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 律保障。 (2)旅游合同是维护社会旅游秩序的法律手段。 (3)旅游合同是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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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变更
(一)定义有狭义和广义区别 (二)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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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