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存在是不是谓词”的争论
“存在”作为二阶谓词的现象学意义
“存在”作为二阶谓词的现象学意义作者:颜青山来源:《社会科学》2014年第11期摘要:在“存在”谓词的争论中,康德将其看作非实在谓词,而弗雷格将其看作二阶谓词。
海德格尔对“存在”之古怪逻辑性质的分析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该谓词的二阶性质。
胡塞尔式的现象学可以成功辩护,系词也是二阶谓词。
系词总是伴随命题态度的,在经典现象学中,它们可以一同被悬置,但在一个存在主义转换中却必须被保留。
“存在”作为二阶谓词蕴含了“存在”为意义奠基的结论,而这个结论可以通过对“空名”问题的考察找到其哲学机制。
关键词:存在;二阶谓词;现象学意义中图分类号:B0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4)11-0115-12“存在”问题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个恒久的话题。
在西方哲学的源头处,“存在”一词与本体论(ontology)密切相关,其词根onto即来自系词“是”(原形为to on,名词为ontos)。
在当代哲学的不同传统中,这个问题的遭际是十分不同的。
一方面是大陆哲学尤其是存在主义所再度引起的持久关注,而另一方面则是分析哲学非常技术化但却并不受到特别待见的处理(虽然蒯因在“论何物存在”中有限地恢复了这个主题)。
这种迥异的遭际似乎给人一个印象,分析哲学家和大陆哲学家所谈论的“存在”是十分不同的东西。
然而,本文的目标却是希望发现两者的共同之处。
笔者甚至认为,只要我们充分理解了分析哲学对“存在”的技术化处理,就可以很容易理解存在主义的那些基本概念,例如,如果我们将“存在”和“时间”都理解为非经典逻辑中的“算子”,那么海德格尔的名著《存在与时间》就可以看作是对两类算子的现象学分析,也就是说,在分析哲学的眼里,该著作可以看作是围绕着两类相互关联而有别于一般谓词的特殊谓词经验(或认知基础)而展开的哲学探索。
一、“存在”谓词性争论简史从分析哲学的角度,最初作为系词的“存在”与谓词是密切相关的。
事实上,对分析哲学来说,与“存在”相关的严肃而富于争议的问题是:“存在”是否是一个谓词?因此,我们首先应该简略介绍一下“存在”谓词性的争论史。
语言哲学的一些常见概念
语言哲学的一些常见概念陈嘉映词、句、命题句子有两个定义法。
按照比较宽泛的定义,一个句子必须在最广的意义上合乎语法,但不一定要有意义。
这样,绿色的思想愤怒沉睡是一个句子。
按照比较严格的定义,一个句子必须在最广的意义上合乎语法并具有意义,这样,绿色的思想愤怒沉睡不是一个句子。
一般语法书把句子分成四种: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
多数语言哲学家认为只有陈述句才能承担真值,即有真假之分。
有些特殊的疑问句和感叹句的实际功能和陈述句相同,如这不是很清楚吗?在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中,祈使句也能承担真值。
有人区分句子和说出句子〔utterance〕。
有人区分句子和陈述〔statement〕,陈述是一个句子在特定场合的使用。
这里的陈述相当于说出,不可与陈述句〔declarative sentence〕相混。
有人区分句子和命题。
命题〔proposition〕通常被定义为句子所表达的内容或意义,两者可视作表达和被表达的关系。
Snow is weit和雪是白的是两个句子,一个是英语句子一个是汉语句子,但两者表达同一个命题。
张三的妈妈说“我在家里”和张三说“我妈妈在家里”,表达的也是同一个命题。
张三在1999年和2000年分别说“今年是1999年”,他说了同一个句子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命题。
显然,没有意义的句子不能转换为命题。
命题可说是摆脱了索引性及特定语种、特定场合限制的抽象语句。
极端的唯名论者基于本体论的考虑否认命题的存在。
有人把命题说成句子的逻辑内容,有人说成逻辑形式。
逻辑学家喜欢谈论命题而不喜欢谈论句子。
他们把命题而不是把句子视作真值的承担者。
所以,一般说来,只有陈述句才表达命题,祈使句等等不表达命题。
但也有人认为不同种类句子中都包含有命题内容,例如张三来了和张三来了吗中包含同样的命题,只是说话人对这一命题的态度不同。
弗雷格开始区分命题内容和命题态度〔propositional attitude〕。
对一个命题持断定、疑问、否定、愿望等态度。
应用文-存在问题的逻辑探赜
存在问题的逻辑探赜'存在问题的逻辑探赜存在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本体论问题。
在哲学史上,令人瞩目的是自从哲学发生学转向以来,对存在问题的探讨进入了联盟现代逻辑的视野。
现代哲学家、逻辑学家运用现代逻辑工具,企图解决有关存在的诸多难题,使存在问题的研究踏上了更加深刻与细致之途。
本文试图对这一历史片段的重要思想作一简要回顾,并提出自己的初步见解。
一、何谓存在——“存在”是不是逻辑谓词的争论在哲学史上,亚里斯多德首先对存在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
在他看来,存在是存在物或范畴的一种不言自明的性质,“存在”在主谓式命题中充当谓词,用以述说主词所指对象的普遍性质。
亚氏的这一思想符合人们的直观思维,长时间内被奉为无可置疑的真理。
中世纪经院哲学家安琴伦和近代哲学家笛卡尔就援用了这一思想提出了“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上帝是完美的,即上帝具有一切性质,存在也是一种性质,所以,上帝具有存在性,即上帝存在。
然而这一证明引起了康德的反驳。
康德认为,该证明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把存在看作一种性质。
“存在”虽然从表面上看似性质,实际上却非真正的性质。
相应地,在语言形式上,“存在”虽然表面上是语法谓词,但它不是真正的谓词,即逻辑谓词。
因为它根本没有起到逻辑谓词的作用,即能给主词概念提供新的信息或知识。
例如“……是红色的”、“……是一只驯虎”是真正的谓词。
如果我告诉你:x是红色的,x是一只驯虎,那么我便向你提供了有关x的事实。
而我对你说“x存在”时,实际上是说“有x”,没有向你提供有关x的任何新的信息或知识。
康德的这一见解是深刻的,引起了后来存在问题研究的争论高潮。
这一高潮在逻辑学界主要是围绕“存在是不是逻辑谓词”而展开的。
在一阶逻辑中,把“存在”作存在量词处理的人可追溯于奥地利哲学家布伦坦诺(F.Brenta-no),他注意到“存在”一词与“有些”之类的词之间有类似关系。
如“有一个人病了”等同于“—个病人是存在的”或者“存在一个病人”,它们之间是等值的。
存在的名词解释
存在的名词解释存在,是一个无比庞大而又深刻的概念。
它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却又常常被我们忽略或者轻视。
存在是一种既离奇又朴素的现象,它是我们真实感受世界的媒介,是我们认知世界的基础。
然而,究竟什么是存在?这个问题,不仅有哲学家辈出和世界各地思想家的争论,也在日常的生活中时常出现。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存在的含义和它对我们的重要性。
首先,存在可以被解释为一种实在的存在状态。
无论是人、动物还是物体,只要它们在世界中占据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就可以说它们存在。
例如,我们常常说:“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这句话表达了我们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
同样地,一只正在奔跑的狗也可以通过它的动作、声音和体温向我们证明它的存在。
其次,存在还可以被理解为一个事物具体的存在方式。
事物的存在方式可以是实体的或者非实体的。
实体的存在方式指的是有形的、物质的存在,如人的身体、动物的肢体,以及各种物体。
而非实体的存在方式则指的是无形的、抽象的存在,如思想、情感、信仰等等。
例如,艺术作品的存在可以通过它的音乐、画面和文字来展现;而法律的存在则可以通过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来体现。
这些事物的存在方式各不相同,但它们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除了具体的存在方式,存在还可以被解释为一种意义的存在。
每个事物在世界中都具有独特的存在意义和价值。
这种存在意义可以是主观的,即由个体的信仰、价值观和心理需求所决定;也可以是客观的,即由事物的目标、功能和影响力所决定。
例如,对于一名艺术家来说,创造艺术品是他存在的意义所在;对于一名医生来说,拯救生命则是他存在的意义所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存在目标和价值,而这些目标和价值塑造了我们的生活和行为方式。
此外,存在还与我们的感知和认知密切相关。
我们通过感知世界来认识和理解存在。
例如,我们通过眼睛、耳朵、嗅觉等感官来感知外界的事物,从而形成对它们存在的认识。
我们的感知和认知不仅限于物质的存在,也包括抽象的存在。
通过思考和逻辑推理,我们可以认识到真理、美和善等抽象的存在。
汉语存在句中存在谓词的语法研究
数 量 以及
参 考 文献 :
比例
【] 1 赵光武. 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M.
1 9 . 9 2
分 裂 式 原 因 事物 + 十 果 事物 + 因动 把 结 原 “ ”字 句 作 + 果 动 作 , 12 个 ,9% 把 结 6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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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现象详细的理论分析可以参看Na hm k的K o l g f om C osy nwe e d o Lnug tN te r i, dUe( 2 a aeI a r Oin n s 20 ,外语教学与研究 出版 g s u, g a 0 社) 的相 关部分。
其 他 句 式和 存 现 句 替 换 。
存 现 句 分 为 两 类 : 存 在 句 和 隐 现 句 。存 在 旬 表 示 某 人 或 某 物 的 存 在 , 因 此 又 被 称 为 静 态 存 现 句 ; 隐现 句 表 示 某
本 文 主 要 的分 析对 象 为 存 在 句 中 的 存 在 谓 词 , 因此 暂
含 ”和 “ 略 ” 性质 不 同 ,但 不 论 是 “ 略 ” ,还 是 “ 省 省 隐 注 释 : 含 ” ,在 语 义 ( 参 照C o s y 说 法 叫 做 “ 层 形 式 ” ) 或 hm k的 深 层 面 上 都 是 确 实 存 在 的 ,而 且 不 存 在 多 种 选 择 的 可 能 性 , 因此 为 了讨 论 方 便 , 我 们 对 这 种 “ 含 ”现 象 和 一 般 意 义 隐 上 的 “ 略 ”现 象 不 予 以严 格 区分 , 一 并 称 为 “ 略 ” 。 省 省
海德格尔的论证逻辑
海德格尔的论证逻辑马丁·海德格尔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的思想对于西方哲学有着深远的影响。
存在与存在者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存在是一个核心概念。
他认为,存在是一个超越存在者的概念,是存在者的基础和前提。
存在不是一种对象或实体,而是一种超越性、动态性和过程性的概念。
存在者则是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存在的具体化和实体化。
海德格尔认为,存在和存在者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存在是不可言说的,因为它是超越语言的,而存在者则是可以通过语言来描述和认识的。
存在是不可分的,它是所有存在者的基础和前提,而存在者则是可以分割成不同的部分或个体。
存在是超越时间的,它是永恒的、无限的,而存在者则是有限的、有始有终的。
存在论差异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论差异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存在论差异指的是存在和存在者之间的差异,它涉及到存在的本质和存在者的本质之间的不同。
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论差异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因为它涉及到哲学的根本任务——对存在本身的理解和探索。
只有通过对存在论差异的研究和探讨,才能真正理解存在的本质和意义,才能真正认识人类自身的存在方式和地位。
时间与历史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他认为,时间是存在的维度之一,是存在的表现形式之一。
时间不是一种客观的、外在的概念,而是内在的、主观的概念。
时间是人类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是人类存在的本质特征之一。
同时,海德格尔也强调历史的重要性。
他认为,历史是人类存在的另一个维度,是人类存在的具体化形式之一。
历史不是一种客观的、外在的概念,而是内在的、主观的概念。
历史是人类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是人类存在的本质特征之一。
自由与责任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中,自由与责任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他认为,自由是人类存在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人类存在的必然要求。
同时,责任也是人类存在的必然要求之一,是人类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
自由不是一种无约束的状态或行为,而是一种内在的、主观的概念。
“存在”概念的逻辑分析
“存在”概念的逻辑分析存在是哲学中一个非常基本的概念,它是指某个实体、个体、物体、事物等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状态。
作为哲学的基石之一,存在概念被广泛讨论,包括其定义、本质、特征、分类、辩证法、关系等诸多方面。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逻辑分析的角度出发,探究存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举出5个例子来证明其中的不同方面。
一、存在的定义众所周知,存在是哲学中一个相对比较单纯、基本的概念。
但恰恰因为它的基础性和广泛性,使得存在概念的定义并不那么容易。
一般而言,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存在的定义:以本体论的视角考察存在对象的存在状态,或以语义论的视角考察存在概念的定义特征。
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存在是指某个实体、个体、物体、事物等在现实世界中确确实实存在的状态。
在这一意义上,存在是现实性的体现,是客观世界的一个特定方面。
例如,我们可以说飞机、树木、电影、自行车等都在世界上存在着,它们不是空洞的概念或想象,而是具体的存在体。
从语义论的角度来看,存在可以理解为一种量词谓语,它用来表述某个个体个体是否能够被作为谓语的标项。
换句话说,存在谓语是一种属性谓语,其属性指向的是自己所谓及的对象是否有实在存在的可能。
表达式“存在一个人”可以被理解为:“有一种标项可以为人,他有可能含有实在的属性”。
二、存在的特征存在的特征可以从其本体论和语义论的角度理解。
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存在的特征体现在:1.实在性。
存在并非虚无或概念,而是一种在现实世界中实实在在存在的状态。
2.独立性。
存在的状态与其他的状态或因素是独立的,即存在或不存在,是互相独立的两个状态。
3.自主性。
存在自身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它所依存的诸多因素的支配。
从语义论的角度来看,存在的特征体现在:1.存在是一种谓语,需要构成主谓结构才能表达完整的意义。
2.存在谓语是一种量词谓语,它具有普遍性和存在性的要求。
3.存在谓语是一种真值谓语,即存在谓语的真假值与其所涉及的对象的实在性紧密相关。
关于存在的分析
东北虎 ,东北虎不存在为真 ,如果有东北虎 ,则 东北虎不存在 为假 。把东北虎存在和东北虎不存
在处理为 主谓形式 的,显然其真假依靠世界的现实状况 ,则分别 为必然为真 的和必然为假的 ,变
成 了指 称 性 的重 言 式 和矛 盾 式 ,因此 将 其处 理 为 主谓 形 式是 不 正 确 的 。
问题 ,或在这种命 题中 “ 存在”何 时能成为一个谓 词的问题。在 这些命题 中 ,从语法 的角度看存
在是谓词 ,“ 孙悟 空存 在”这种语法形式使 人们误 以为这 就是这些命题 的 “ 逻辑 的”或真实 的形 式 。也有人认为存在不是一个真正的谓词 ,也不是一个逻辑谓词 。 自2 0 世纪 6 0 年代 以来 ,许多逻
同 ,主要 有 三种 情 况 :
( 1 )命题 “ 玫瑰花是红色 的”所表达 的意思为 “ 所有 的玫瑰是红 色的”或 “ 有些玫瑰是红色 的” 。 同理 ,“ 玫瑰花不是红色的”可理解为 “ 没有玫瑰花是红色的”或 “ 有 些 玫 瑰 不 是 红 色 的” 。 反之 ,“ 玫瑰 花存在 ”不 能理解为 “ 所有 的玫瑰花存在 ”或 “ 有些玫瑰花存在” :说玫瑰花存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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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存在 "是否是谓 词
存在的命题核心问题涉及形如 “ X( x s )存在或者不存 在”的命题 中的 “ 存在 ”是否是谓词 的
摘 要: 存在肯定或否定某些对象存在的命题以及x与Y是否相 同的等值命题 , v X 5 g ,  ̄ 涉及到此时此刻 的对象的命题时, 可以通过检测的方法对主谓形式的命题和存在形式的命题进行区分 , 同时也会涉及到真 实的和存在 的关 系问题 。 关 键词: 存在 ; 命题 ; 主谓形式; 真实
汉语存在句中存在谓词的语法研究
汉语存在句中存在谓词的语法研究存在句表达的形式是“处所成分+存在谓词+存在主体”,语义上指某处所存在着某人或某事物,语用含义是告诉听话人在某个地方有某人或某物的存在。
存在谓词的语义特征中含有[+附着]义。
存在谓词不仅受存在构式的影响,还要受处所成分和存在主体的制约,三者相互联系。
存在句中,非宾格动词呈显性状态,但并非能够进入存在句的不及物动词就一定是非宾格动词。
标签:存在句存在谓词[+附着] 非宾格动词汉语中的存现句式一直是人们所讨论和关注的语言现象。
其表现形式为“处所成分+存现谓词+存现主体”,语义含义则是某处存在某人或某事物,表达意图是告诉别人某人或某物的存在。
因其表达功能的特殊性,一般不会有其他句式和存现句替换。
存现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处所成分、存现谓词和存现主体词。
它们在句式中各自相互联系却又相互制约。
任何动作都需要在一定的空间范畴内发生,存现句中的处所成分主要由方位短语、处所名词等充当,并在此基础之上引申扩展到时间范畴或感知范畴。
典型的存现主体词主要是某人或某事物,因为汉语焦点成分通常在句尾,所以存现主体才是说话人想通过存现句交代给听话人的新信息。
另外,存现主体词一般为不定名词,即前有数量词修饰,以体现其无定性。
存现句分为两类:存在句和隐现句。
存在句表示某人或某物的存在,因此又被称为静态存现句;隐现句表示某人、某物的出现或消失,又被称为动态存现句。
本文主要的分析对象为存在句中的存在谓词,因此暂不探讨存在句中的处所成分、存在主体词和隐现句。
一、存在谓词汉语里,存在句常表达的语义是某处所存在着某人或某事物,一般表达为下列句式“处所成分+存在谓词+存在主体”。
其语用表达功能主要是告诉听话者,某人或某物以何种状态或方式存在。
例如:(1)桌子上摆着三本书。
(2)台上坐着主席团。
(3)门上贴着一副春联。
(一)存在谓词“是”(4)桌子上是三本书。
例(4)中的“是”主要表示“存在”义,但其本义中并不含有“存在”之意,只是出现在存在句中,存在句便为其赋予了这样的含义。
命题逻辑与谓词逻辑的对比分析
命题逻辑与谓词逻辑的对比分析逻辑是一门研究思维规律和推理方法的学科,它在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逻辑学中,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是两个重要的分支,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命题和谓词的逻辑关系。
本文将对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它们的异同点。
一、命题逻辑命题逻辑是逻辑学的基础,它研究的是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命题是陈述性的句子,它要么是真,要么是假。
在命题逻辑中,命题通过逻辑连接词(如与、或、非)进行组合,形成复合命题。
通过对复合命题的分析,我们可以推导出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
命题逻辑的优点在于它的简洁性和形式化程度高。
它使用符号来表示命题和逻辑连接词,使得逻辑推理更加精确和严谨。
命题逻辑的推理规则也相对简单,只需根据逻辑连接词的真值表进行推导。
因此,命题逻辑在数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命题逻辑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命题逻辑只关注命题的真假,而忽略了命题中的主语和谓语。
这使得命题逻辑无法处理涉及个体和属性的逻辑关系,从而限制了它在描述现实世界的能力。
二、谓词逻辑谓词逻辑是命题逻辑的扩展,它引入了谓词和量词的概念,研究的是个体和属性之间的逻辑关系。
谓词是描述个体属性的句子部分,而量词则用来限定个体的范围。
通过对谓词和量词的运用,谓词逻辑能够更加准确地描述现实世界的逻辑关系。
谓词逻辑的优点在于它的表达能力强。
谓词逻辑能够处理涉及个体和属性的逻辑关系,能够更加准确地描述现实世界的复杂情况。
谓词逻辑还引入了一些重要的概念,如存在量词和全称量词,用来表示存在和全称的逻辑关系。
这使得谓词逻辑在哲学、语言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谓词逻辑也存在一些问题。
谓词逻辑的形式化程度相对较低,符号表示较为复杂,推理规则也较为繁琐。
这使得谓词逻辑的推理过程相对困难,需要更多的推理规则和技巧。
此外,谓词逻辑在处理量词的范围和限定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更加细致的分析和推导。
综上所述,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是逻辑学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命题和谓词的逻辑关系。
试谈存在与不存在的辩证
试谈存在与不存在的辩证引言:存在与不存在是哲学领域中一个古老而复杂的主题。
它不仅仅涉及到物质世界中的事物,还包括思想、意识与精神等抽象概念。
本文将以辩证的视角,探讨存在与不存在的关系及其意义。
主体:1.存在与不存在的辩证关系存在与不存在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二元对立关系。
不存在的概念是通过与存在相对而产生的,二者相辅相成。
无论是物质存在还是意识存在,都需要在不存在的对照下才能得以认知和理解。
2.实在存在与虚幻存在实在存在与虚幻存在是存在的两种不同形式。
虚幻存在即表象上的存在,是人们通过感觉、想象等方式产生的主观认识。
而实在存在则是独立于人类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物。
辨别实在存在与虚幻存在对于认知世界的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
3.存在的意义存在具有价值和意义的体现。
通过存在,万物与世界才得以展现其个体特征和价值。
在人类社会中,存在使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同时,存在也承载着人类对于生命的思考与追求。
结论:存在与不存在是哲学思考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议题。
它不仅仅关乎物质与意识的存在,更涉及到思想、价值等领域。
通过辩证的视角,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存在与不存在及其深层意义。
对于人类的认知和思考,存在意义重大,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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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辩证法的哲学基础探讨存在的辩证和辩证之存在[J]。
辩证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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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词与谓词逻辑分析
谓词与谓词逻辑分析谓词逻辑是数理逻辑的一种重要分支,研究命题的逻辑结构以及真假条件。
而谓词则是一个句子中所表达的主体和它所具有的性质或行为之间的关系,是逻辑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
一、谓词的定义与分类谓词是一个有关性质或行为的陈述,它可以是一个单词、短语或句子。
谓词的定义如下:在命题中起陈述性作用的词或词组,使命题有真值意义。
根据谓词与主体的关系,谓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单个词谓词:如"是"、"没有"、"喜欢"等。
2.谓词短语:由动词和它的宾语、补语及其他修饰成分构成的一组词,用来说明主语的属性或状态。
例如:"跑步快乐"、"变老了"。
3.复合谓词:由两个或多个词构成,用来表示复杂的谓词含义。
例如:"正在做作业"、"开始下雨了"。
二、谓词逻辑的基本概念1.命题:简单来说,命题就是一个可以判断为真或假的陈述句。
而谓词逻辑则研究的是命题的逻辑结构。
2.主体:在谓词逻辑中,主体是谓词所涉及的具体对象或个体。
3.谓词符号:用来表示谓词的符号。
一般用大写拉丁字母或大写希腊字母表示。
4.量词:在谓词逻辑中,量词是用来表达命题对于主体的数量关系的。
常见的量词有普遍量词"所有"和存在量词"存在至少一个"。
三、谓词逻辑的特点与应用1.谓词逻辑是一种扩展了传统逻辑的数学工具。
传统命题逻辑只关注命题的真假和逻辑运算,而谓词逻辑则引入了谓词和量词等概念,使得逻辑能够更加准确地描述命题的结构和关系。
2.谓词逻辑能够用来描述和分析复杂的逻辑问题。
它不仅可以描述简单的命题,还可以处理关系、函数、集合等更加复杂的问题。
因此,在数理逻辑、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3.谓词逻辑的推理规则严密且可靠。
借助于逻辑公式的形式化表示,谓词逻辑可以进行严密的推理和证明,可以准确地判断命题的真假和推导出新的命题。
存在不一定合理 一辩稿
存在不一定合理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辩题是存在不一定合理。
首先我们要分析一下辩题,何为存在。
存在就是事物持续地占据着时间和空间,确确实实的存在于我的世界上。
合理是指人的对事物的认知符合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
【有不少人误解了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这句话。
其实这是中文翻译的错误。
其正确的翻译应该是“凡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现实的都合乎理性。
”而这里的合乎理性却不能和今天我们讨论的合理混为一谈,里面的现实的与今天我们所讨论的存在,黑格尔也是有不同区分】今天的辩题意思是:存在不一定合理,就是说存在的事物,人对它的认知不一定符其自身的发展规律。
人类对它的认知是否符合其本身的发展规律,就是其存在是否合理的依据。
第一,我们讨论大自然的发展规律。
大自然的发展规律是不变的。
但由于人存在对大自然的认知不足这缺陷,所以有可能出现对大自然的发展规律的错误认知。
经典的例子如地心说。
它就是人错误的误解了以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而出现的学说。
放在现在,我们知道这学说是错的,因为它与大自然的发展规律相违背。
存在这种错误,就是由于那时的人对宇宙,对大自然的认知还不足,所以才会误以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以这种与事物发展规律相违背的学说的存在,也就不合理了。
第二,我们讨论的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基于人类对自我的认知的不断提升。
我们在不断的认知中,建立了一套对于是非的判断标准,社会的道德观念。
但有时候,由于人的一时想歪,对自我的认知出现错误,导致对社会的发展规律存在了错误的理解,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的存在,破坏了社会的发展的稳定。
“地沟油”事件就是一些人急功近利,走了错误的捷径,破坏了社会正常发展的秩序,搞得一段时间人心惶惶。
这就是体现了人对于自我认知的错误,没有对是非进行正确的判断,违背了社会道德观念,才会破坏了社会发展的规律,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存在。
存在不一定合理,告诉着我们,人的认知是有限。
所以我们更应该抱一颗敢于质疑,敢于探索,敢于追求的心。
“存在”作为二阶谓词的现象学意义
“存在”作为二阶谓词的现象学意义
颜青山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
【年(卷),期】2014(000)011
【摘要】在“存在”谓词的争论中,康德将其看作非实在谓词,而弗雷格将其看作二阶谓词.海德格尔对“存在”之古怪逻辑性质的分析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该谓词的二阶性质.胡塞尔式的现象学可以成功辩护,系词也是二阶谓词.系词总是伴随命题态度的,在经典现象学中,它们可以一同被悬置,但在一个存在主义转换中却必须被保留.“存在”作为二阶谓词蕴含了“存在”为意义奠基的结论,而这个结论可以通过对“空名”问题的考察找到其哲学机制.
【总页数】12页(P115-126)
【作者】颜青山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20006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089
【相关文献】
1.存在论为什么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海德格尔前期的存在论与现象学之关系再考察 [J], 吴增定
2.解构的存在意义——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解释》的构境论解读 [J], 张一兵
3.源初存在与绘画者己身的交织——当代中国画风格多元化的成因及意义的知觉现
象学解读 [J], 暴文慧
4.论叙实谓词和含蓄谓词的前提意义与句法特征 [J], 辛斌
5.基于存在主义现象学的景观体验和场所意义研究 [J], 茌文秀;林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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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中实在谓词难题的解决
康德哲学中实在谓词难题的解决胡 好【摘要】在康德哲学中,实在谓词难题由以下命题构成:1.存在等于实存;2.实存是综合命题的谓词;3.所有综合命题的谓词是实在谓词;4.存在不是实在谓词;5.所以,存在既是实在谓词,又不是实在谓词。
为了化解这种矛盾,目前学界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否定命题1,认为存在不同于实存;另一种是否定命题3,认为实在谓词是分析命题的谓词。
然而,它们都难以成立,因为存在和实存在充当谓词时是一回事,实在谓词是综合命题的谓词。
本文同样否定命题3,但通过区分实在谓词和现实谓词来解决。
实在谓词是客观综合命题的谓词,现实谓词是主观综合命题的谓词,因而并非所有综合命题的谓词都是实在谓词。
存在不是实在谓词,而是现实谓词。
【关键词】存在;实存;实在谓词;现实谓词;主观综合中图分类号:B516 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9)04-0068-08作者简介:胡 好,湖南株洲人,哲学博士,(兰州730070)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
“存在问题”很重要,它“涉及到我们人类的整个看待世界角度和做事情的方式”①。
2019年1月,在“康德哲学爱好者共同体”微信群,笔者和几位学界同仁就康德对“存在问题”的论述展开激烈争论。
这场争论涉及康德如何批判本体论证明、逻辑谓词和实在谓词有什么区别等论题。
从中,笔者发现了实在谓词难题。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侧面触及到这一难题,比如黑格尔、海德格尔、伍德(AllenWood)认为存在(Sein)等于实存(Existenz)②,杨云飞持相反立场,泰斯(RobertTheis)和隆古尼斯(BeatriceLonguenesse)提出实在性表示事物的可能性,舒远招主张实在谓词是分析命题的谓词。
但是,目前还没有人将实在谓词难题明确提出来。
本文第一部分就是阐明这一难题。
接着,将复述学界已有的两种解决方案,对其进行反驳,虽然他们未必意识到自己的贡献。
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最后回应两种合理的质疑。
分析哲学视域中的_存在_和_本质_
三 蒯因认为,一个对象的必然属性和偶然属性之间的区别 是令人困惑的。“依亚里士多德看来,‘是理性的’属于人 的本质,‘是两足的’则属于人的偶性。但亚里士多德的这 个看法与意义学说之间却有一个重要的区别。从后一种观点 看来,确实可以承认 (即使仅仅为了辩论) 理性包含在 ‘人’这个词的意义之内,而两足性则不包含在内;但同时 却可以把两足性看作包含在‘两足动物’的意义之内,而理 性则不包含在内。这样从意义学说的观点看来,对于同时是 一个人又是一个两足动物的实际的个人来说,说他的理性是 本质的,而他的两足性是偶有的,或者反过来,说他的两足 性是本质的,而他的理性是偶有的,都是毫无意义的。” 〔12〕 蒯因构造了“爱好数学家的骑车人的悖论”,进一步阐明了 拒斥“本质”的理由。“或许我可以如下方式让人们感到这 种困惑。数学家很可能被认为是必然有理性的,而不一定都 有两条腿;骑自行车的人必然有两条腿,而不一定是有理性 的。但是把数学和骑自行车都算做其特征的一个人的情况如 何呢?这个具体的个人是必然具有理性而偶然有两条腿,还 是相反?就我们只是有所指地谈论对象 (并非特别偏爱数学 家而鄙视骑车人,或者相反) 而言,将一些特性当作必然 的,而将另一些特性当作偶然的,是无意义的。诚然,他的 一些特性是重要的,另一些特性是不重要的,一些特性持久 些,另一些短暂些,但没有什么特性可算做必然的或偶然 的。” 〔13〕 在蒯因看来,对象的同一属性相对于不同的兴趣 既可以是本质的,又可以是偶然的,这就出现了悖论,因
哲学中“请回”了“存在”。但是蒯因构造“爱好数学家的骑车人的悖论”,拒斥“本质”。克里普克在阐述其严
格指示词理论时,提出了本质主义学说:一个或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历经一切可能世界的变化而保持不变。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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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存在是不是谓词”的争论作者:刘常伟来源:《新一代·上半月》2010年第09期摘要:“存在是不是谓词”的争论由来已久,主要集中于三种结论:一是以弗雷格、罗素等逻辑学家为代表,认为“存在”不是谓词,而是量词。
二是皮尔士等人结合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充当逻辑谓词,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谓词。
三是自由逻辑学家认为“存在”是谓词。
关键字:存在;逻辑谓词;性质中图分类号:G6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9-0076-02存在是形而上学乃至整个西方哲学最为基本、最为核心的概念。
从古代巴门尼德的“存在”本原论、亚里士多德的概念论,中世纪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近代康德对“上帝存在”证明的反驳到现代的皮尔士、弗雷格、罗素、斯特劳森、蒯因等人的逻辑语言解说,显示出存在问题的复杂性。
特别是进入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的语言哲学转向为存在问题的讨论注入了新的活力。
存在问题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存在”是一种性质吗?进而“存在”是一个谓词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乏知道这样一些语句:“苏格拉底存在”,“飞龙不存在”,“孙悟空不存在”,“哈姆雷特不存在”,等等。
在这样一些语句中,“存在”似乎是事物的某种性质,相应地,“存在”似乎是描述事物性质的谓词,正如“…是红的”、“…是方的”、“…是一只驯服的虎”,等等。
正由于这样,十七世纪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在他的第五个沉思中,提出了对上帝的本体论证明的见解,他认为,上帝的存在可以从上帝的本质中分离出来,这就正如三个内角等于两直角可以从一个三角形的本质中分离出来一样。
笛卡尔的意思是,上帝不存在的说法是一个矛盾。
因为上帝是完美的,即上帝具有一切性质;存在是性质之一种;所以,上帝具有存在性,即上帝存在。
这个证明是十分荒谬的,人们就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前提“存在是一种性质”,认为存在并不是性质。
这就产生了“…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的争论。
康德反对本体论的证明,同时他也注意到笛卡尔的论述,他所提出的理由之一在于,存在不是一种性质,即“存在”并非一个真正的谓词。
康德认为,虽然“存在”确实是语法谓词,但是它在逻辑上根本不起谓词的作用。
且考虑真正的谓词如“…是红的”、“…是方的”、“…是一只驯服的虎”。
如果你被告知x是红的、是方的或是一只驯服的虎,那么你是知道了有关x的事实。
然而如果你被告知x存在,则你并未得到有关x的任何信息,或者说没有给出对于x的进一步的描述。
正如康德所说,“存在”显然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谓词,这就是说,它并不是那种能对一事物的概念有所添加的某物的概念。
康德拒斥笛卡尔本体论证明的方式是,既然存在不是一种性质,也就不可能是完美的,从而如果完美是上帝的一个必要条件即对于上帝是一个本质性的性质,那么不能得出上帝存在。
弗雷格将“存在”称作“语言的一种困境作品”,认为其作用只在于促使人们去寻找并使用陈述内容的真正的表达方式——存在判断。
弗雷格区分了不同等阶的概念,以单个客体作为主目的是一阶概念,以一阶概念为主目的是二阶概念。
一阶概念表示客体的性质,二阶概念表示一阶概念的性质或性质的性质。
对于弗雷格来说,存在是一个二阶概念,存在概念所表达的本质上是一个一阶概念确实有实例。
“存在”等于“不是空的”或“…被满足”。
“我称存在为一个概念的性质。
……在…至少有一个4的平方根‟这个句子中,既不是表达了一个确切的数2,也不是表达了-2,而是表达了一个概念,即4的平方根,它不是空的。
……我以下述方式表达相同的思想,…4的平方根‟这个概念被满足。
”罗素全盘同意了弗雷格的观点,并受到康德的影响,在其所发展的摹状词理论中,也否认本体论证明中的前提“存在是一种性质”,他认为“存在”不是个体的性质,“存在”不能作为谓词修饰个体,只能作为谓词修饰命题函项,“存在实际上是命题函项的一种性质”,“存在在本质上是命题函项的一个谓词。
”(4)P280这里所谓的“命题函项”是指一个带空位的表达式,其一般形式是F(…),相当于一个简单谓词或复合谓词,而空位处(…)则可以填上一个或多个个体词,如“苏格拉底”。
罗素认为,在“金山存在”这样的句子中,“存在”只是表明有个体满足“……是金山”这个复合谓词,即存在一个个体x,x是山并且x是由金子构成的。
而在“金山不存在”这样的句子中,“不存在”只是表明没有个体满足上述复合谓词,即并非存在一个个体x,x是山并且x是由金子构成的。
因此,与其说“存在”代表个体的性质,毋宁说它表示命题函项的可满足性,即是否有适当的个体使得该命题函项为真或者为假。
但是,弗雷格、罗素的分析方法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处理办法过于人为,在技术上过于复杂繁琐,并且也不符合人们的日常语言常识和直觉。
例如不把名称看作独立的意义单元,把空词项处理为伪装的摹状词,然后用改写摹状词的方法把空词项改写掉。
由于与空词项相应的摹状词无所指,经过改写之后得到的命题就不满足与摹状词相关的存在性条件,于是罗素就把该类命题一概视为假命题。
例如,“孙悟空会七十二变”,“孙悟空不会七十二变”,“孙悟空=孙悟空”,“孙悟空≠孙悟空”,按罗素的摹状词理论都是假的。
但按常识,“孙悟空会七十二变”和“孙悟空=孙悟空”都是真的,“孙悟空不会七十二变”和“孙悟空≠孙悟空”是假的。
正因为这样,弗雷格、罗素式的分析方法,即将日常用于中的主谓式语句划归为量化式语句,以表明“存在”不是谓词的做法,受到皮尔士等人的批判。
皮尔士从各种主张“存在不是谓词”的观点中抽象出一个“最低限度表达”。
他首先考察单称存在陈述,并定义了“指称重言式”和“指称矛盾式”两个概念。
当一个语句涉及一个它所述说的事物,并且它本身暗含该事物的存在,以致动词“存在”并未给该事物增添什么新内容时,该语句就是一指称重言式。
如果一个语句的动词“不存在”附加给该语句的主词暗含其存在的东西,则该语句就是指称矛盾式。
根据对“指称重言式”和“指称矛盾式”的定义,皮尔士定义了关于“存在不是谓词”的最低程度的表述:当以“存在”描述某对象时会产生指称重言式或指称矛盾式时,“存在”在其句子中不是谓词。
不过,皮尔士认为这个最低程度表达至少在下述三种情形下不成立:第一,当单称存在语句的主词指称某个虚构世界中的个体时不成立。
因为诸如“哈姆雷特”、“孙悟空”这样的虚构人物只在作者的虚构世界中存在,而并不蕴涵它们在现实世界中的存在。
假如断定该个体存在,意思就是说它在现实世界中存在,这无疑给它添加了新的内容,于是这个语句就不再是指称重言式。
同样的道理,当否定该个体在现实世界中存在时,也不会造成指称矛盾式。
第二,当单称存在语句的主词指称历史性存在的个体时不成立。
因为诸如“阿房宫”、“苏格拉底”这样的历史性存在个体,说它们存在或不存在,就是肯定或否定它们现在存在,既不会造成指称矛盾式,也不会造成指称重言式。
第三,当单称存在语句的主词指称某一经验层次上的个体时不成立。
假如某人看见一支钢笔,并没有充分理由相信这是一个幻觉,假如某人说“那支钢笔并不存在”,则他并没有说出一个指称矛盾式。
因为可以区分被认为存在的那支钢笔的两个不同方面,即它在视觉经验层次上的存在和它在空间上的存在。
陈述“那支钢笔不存在”只蕴含着钢笔在视觉经验上层次上的存在,所否定的是它在现实空间中的存在,这里并没有指称上的矛盾。
可见,皮尔士将存在问题引入跨界指称的领域。
他总结道:“存在”不是一个一般的谓词,而是一个特殊的谓词。
对于“存在是不是谓词”的这个问题,最近发展起来的自由逻辑的回答是肯定的。
一阶逻辑包含两个存在预设,一是个体域非空,量词毫无例外的具有存在涵义;而是每一词项都有所指,即每一个体变项和个体常项都指称个体域中的某一个体,不允许出现无所指的空词项。
于是,一阶逻辑要么将空词项以及空词项的命题排除在视野之外,要么像罗素那样处理空词项,即把空词项处理为伪装的摹状词,然后用改写摹状词的方法把空词项改写掉,由此造成技术上复杂繁琐或违反常识和直观的缺陷。
自由逻辑力图克服此类缺陷,其办法就是摆脱如上所述的那两个存在预设自由逻辑摆脱了上述两个存在预设,直接承认“存在”是谓词。
它允许所有专名或个体词作为主词出现,而不将空专名解释为摹状词。
为了避免存在怪论,对一阶逻辑的存在概括规则F(a)├ (Ex)F(x)进行了修改,在原规则基础上引入了存在谓词E!。
修改后的存在概括规则为E! a,F(a)├ (Ex)F(x)。
这样就克服了一阶逻辑不能断定个体存在的缺陷。
自由逻辑除了修改存在概括规则以外,还主张在形式语言中严格区分个体变项和个体常项的作用,规定变项必须在论域中取值,而常项则不受此限制。
关于“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的争论主要集中于三种结论:一是以弗雷格、罗素等逻辑学家为代表,认为“存在”不是谓词,而是量词。
因为“存在”不是存在主体自身的性质,而是关于存在主体的概念,即命题函项或谓词的可满足性。
二是皮尔士等人结合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充当逻辑谓词,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谓词。
三是自由逻辑学家认为“存在”是存在主体自身的性质,“存在”是谓词。
笔者对于“存在是不是一个谓词”的观点,比较接近于皮尔士的观点。
首先,“存在”是在话语跨越不同的可能世界时所使用的一个谓词。
但“存在”所表示的是个体存在于某个特定的可能世界之中,因此“存在”是在跨越世界的情形下所使用的一个限界谓词。
其次,自然语言中以“存在”作语法谓词的语句实际上是一个命题函项。
在正常情况下,当某个人自己使用某一词项时,他一定是用来命名、指称他以为存在的某个对象;当他认为根本没有这样的一个对象时,他一般不会创造、使用某一个词。
也就是说,每一个词项都自动地命名、指称它假定存在的对象。
但是由于引入了可能世界的概念,这个对象既可能存在于现实世界中,也可能存在于有一可能世界中。
于是,尽管词项都有所指,其所指却是相对于不同的可能世界而言的。
在日常话语中常常涉及不同的可能世界,并且在这些可能世界之间变换。
例如,历史的世界、现实的世界、科学理论世界、神话世界、小说世界,等等。
当然,也会在一次谈话中涉及多个世界。
那么就会问“某对象存在吗”“你说的是真的吗”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当说出“a存在”时,实际上给a添加了新内容,对它做出了它本身尚未做出的新说明。
因为我们要断定的是它存在于某个具体世界中。
同理,当说出“a不存在”时,我们并不是说词项a没有所指,而是说它的所指不存在与某个特定的世界中。
正由于此,笔者认为存在是一个谓词。
但是,由于自然语言中的存在语句常常只断定了“a存在”,并为明确断定a究竟是存在于哪个可能世界中,因而自然语言中的存在语句大都相当于一个命题函项:a存在于w。
当对这个函项中的不确定成分w代入不同的变元时,相应的存在语句就有不同的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