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

合集下载

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制在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中国行政问责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问责制的有效性,也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首先对中国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发展历程和现状进行了概述,明确了研究的范围和背景。

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分析和案例研究等方法,深入剖析了行政问责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问责主体不明确、问责程序不规范、问责标准不统问责结果不透明等。

同时,本文从制度设计、实践操作、社会环境等多个角度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和建议。

建议完善行政问责制的法律法规,明确问责主体、程序和标准,提高问责制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建议加强行政问责制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问责制得到有效实施。

还应加强行政问责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问责制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中国行政问责制的完善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也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引起更多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行政问责制的关注和思考,共同推动中国行政问责制的改进和完善。

二、行政问责制的基本理论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现代行政管理制度,主要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导致行政失误,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而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确保行政权力的有效运行,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问责制的基本理论主要建立在公共受托责任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以及法治政府理论之上。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认为,政府及其公务员作为受托人,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管理公共事务,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浅析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

浅析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

浅析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引言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构建行政管理体制方面一直受到高度关注。

行政问责制度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政府的廉洁行政和提高行政效能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进行浅析。

1. 行政问责制度的概念和作用行政问责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在制定决策、执行任务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一种制度安排。

其目的在于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能性,促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责任体系的健全化。

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有效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

2.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行政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2.1 行政问责制度法规的规范化为了确保行政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责任法》等,明确了政府在行政问责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提出了相应的惩戒措施,保证了行政问责制度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2.2 建立行政问责制度的机构和程序为了加强行政问责制度的实施,我国政府建立了专门负责行政问责的部门和机构,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流程。

例如,设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

2.3 强化行政问责的实效性为了增强行政问责的实效性,我国政府还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行政问责的信息公开和公示,提高问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加强对问责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问责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3.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虽然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建立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3.1 问责层级过多,流程繁琐现行的行政问责制度中,问责层级过多,流程繁琐,容易导致问责结果的延迟和效果的削弱。

需要对问责程序进行简化和优化,提高问责的效率和效果。

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研究共3篇

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研究共3篇

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研究共3篇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研究1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研究随着我国不断发展,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管治手段在政府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行政问责制是指对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和追究责任,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利益。

本文将围绕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发展和实践进行讨论和探究。

一、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和意义在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概念中,问责的主体是指政府或者政府的代表人物,被问责的对象是政府实施行政职能的机构或者个人,问责的方式是以行政手段追究相关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这种问责制的存在,不仅可以督促政府进行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满意度,也可以促进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协同,从而推进国家的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行政问责制的发展历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加强了对行政问责制的重视和建设。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履行职责不当或不作为的负责人员,应当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由他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给予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又表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职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的监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问责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奠定了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基础和规范。

从此以后,行政问责制的发展就开始进入高潮,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和实践问责制的规范与实效。

三、行政问责制的实践探索行政问责制的实践探索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在我国,问责机制已经逐步建立,但真正健全完善的问责制度还有待加强。

问责机制是否得到落实,是考验问责制度实际效果的重要标准。

在日常实践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两个问题:一是人员问题,二是制度问题。

1. 人员问题在问责机制的落实过程中,问责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

突发事件中的政府责任与行政问责

突发事件中的政府责任与行政问责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0年第5期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政府责任1.保护国家安全。

所有的突发事件尽管针对的具体目标不同,危害的方式和程度也不一样,但是都对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国家安全就是政府应急管理中的首要职责。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的发展,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多,国家安全所要考虑的范围也越来越广。

1980年,国际学术界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进行了新的定义,其中包括:预算及贸易赤字、环境恶化、生态安全等。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低,所以国家安全的威胁因素还包括经济发展失序、族群和宗教冲突、环境生态破坏、毒品泛滥、饥荒和天灾等。

2.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事件的最大危害不在于对生命和财产的具体损害,而在于它会导致人心不安、秩序混乱,从而引发更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和根本性的危机。

所以政府应急管理的首要目标就是及时反应并迅速控制局势,稳定社会,维持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系统的正常运转。

3.保障公民权利。

突发事件往往会对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所以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该把保障公民权利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目标,尤其应该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4.降低社会危害。

日本的管理专家龙泽正雄认为,应急管理就是管理损失,所以其最高目标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以最节约的费用,取得最大的效果。

5.开展危机教育。

突发事件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避免的,降低其社会危害的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及时对社会公众开展相关的危机教育。

每一次突发事件过后,都要及时利用活生生的教材,培养民众的危机意识,提高他们的危机应对能力,增强整个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

政府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应加强行政问责2009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指出,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并对问责受理机关、问责对象、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程序等予以规范,这对于政府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进一步加强行政问责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浅谈关于突发事件行政问责制度

浅谈关于突发事件行政问责制度
浅 谈 关 于 突发 事 件 行 政 问责 制度
万灵筠
摘 要 : 目前中国的大型城 市、特大型城 市逐渐增多,人 口聚集场所非常多。研究突是 } 生 事件应该采取怎样的预警措施,事情发生后应该向谁 问责,以及如何完善行政问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有利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发展 ,有利于依法治国,更有利于法治化社会的形成。 关键词 :突发事件 ;行政 问责 ;外滩踩踏事件
织 .还是会有群众性 的活动m现 ,这种没有组织者的群众活 动 ,政府仍 然要承担责任 ,这是一些政府 尚不 自觉 自 知的责任” 。 ( 二) 问责机制 的完善 1 .“ 同体问责”和 “ 异体问责”相结合 我国目 前现行的问责体制主要 以同体问责:即行政部门内部 的问责为 主。这种问责方式虽然可以更快 、 更直接的发现问题解决 问题,但是缺乏监 督机制。就 1 2・ 3 1 外滩踩踏事件来说 ,调查报告发布会上介绍,依据 《 中 华人民共和闰突发事件应对法》 和 《 上海市 实施 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 规, 上海市在踩踏发生后成立市政府联合调查组, 联合调查组邀请国家和上海本 市应急管理 、 公共安全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为事件调查进行分析论证。 除了 要健全立法 , 加强行政部 门自身的建设外 , 还应鼓励 “ 异体问责” 主 体的 参与。根据 《 宪法》 、《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监督法》 、《 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法》 、《 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 各级人大代表、民主党派 、 政协委员都有通过一定方
问责 制 度 具 有例 引发 的 思 考
2 0 1 4年 1 2月 3 1日2 3 时3 5分许 ,正值跨 年夜活动 ,因很多游客 市 民聚集 在上海 外滩迎 接新 年 , 黄浦 区外滩 陈毅广场进人 和退出的人流对 冲 ,致使有人摔倒 ,发生踩踏事件。截至 2 0 1 5 年1 月1 3日1 1 点 ,事件 造成 3 6 人死亡 4 9 人受伤 。2 0 1 5年 1 月2 1日,上海市公布 1 2・ 3 1 外 滩 拥挤 踩踏事件调查报告 ,认定这是一起 对群众性 活动 预防准备不 足 、现 场管理不力 、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 挤踩踏并 造成 重大伤亡和严 重后 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 事件负有不 可推 卸的责任。调查报告建议 ,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 伟 、黄浦 区区长彭 崧在 内的 1 1 名党政干部进行 处分。2 0 1 5 年1 月2 1日,上海市公 布上海 外滩踩踏事件遇难者家属将获 8 O万抚慰金 。 对于这样没有生产者组织者 、民众 自发的聚集活动个有关 部门是否 应该预料到什么 ,应该作 出怎样 的相关措施 ,是否应该对其负 责又该负 什么责任 。随着我 国法治化进程 的推进 ,正如十八届 四中全会指出 “ 法 治是是现代社会 的基本框架 ”,科学立法 、严于执法 、公正 司法 、全 民 守法 、法律人公共体 ,党法严于 国法组成 了依法治 国的基本 要素。严于 执法是对每一个执法人员 的基本要 求 ,不仅 是履行狭 义上 的行 政职责 , 更要 承担法律 赋予这个职位 、丰 1 : 会 大众对这个 岗位 的期许 。

我国行政问责制探讨

我国行政问责制探讨

我国行政问责制探讨导言行政问责是指对行政机关工作中的不正确、不合法、不适当、不称职等行为进行追究、责令改正、严肃处理的制度。

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理工具,行政问责在我国发展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我国行政问责制的背景、原则、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

背景行政问责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旨在加强政府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进步。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问责制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原则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行政问责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通过党对行政机关的领导,保证行政问责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法治原则:行政问责必须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标准进行,防止滥用权力和乱用权力。

3.公平、公正原则:行政问责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公开的评估和追责。

4.综合治理原则:行政问责必须与其他治理措施相结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通过综合治理,能够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提高治理效能。

方式行政问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召开问责会议: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和性质,可以召开问责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点名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等处理。

2.追责问责:对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乱作为等行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法律追究等。

3.组织调查和审核: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规模,可以组织专门的调查组对问题进行调查和审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舆论监督:通过舆论监督,对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存在的问题然而,我国的行政问责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行政问责的实施,导致行政问责工作的效果不理想。

2.问责标准模糊:对于行政问责的标准和程序,缺乏统一的规范,导致行政问责的执行存在主观判断和随意性。

3.权力过于集中: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导致行政问责往往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无法做到公正、公平。

“突发性公共事件”与“干部问责制”

“突发性公共事件”与“干部问责制”
维普资讯
经 济 管 理 论 坛
中国科技信息 2 0 年第 2 06 期
C NA CINC HI S E E AND T CH OL GY IF MATl a 0 6 E N O N OR oN J n 2 0
‘ ‘
突发性 公共 事 件” 与 “ 部 问责 制” 干
马子密 北京人 泰养老服 务职业技 能培 训 中心


要 :本文结 合 突发, ' , I -'  ̄L- 事件 的特 点厦 近年 来对 突发性 公共 事件 的应 对情 况 ,分析 和 阐述 了在应 对 突发性 公共 事件 中,对 “ 息” 的控 制 是 - X 信
应对 突 发性 公共 事件 的 关键 ,对 当前应 急体 系提 出 了中肯 建议 。 同 时也对针 对 突 发性公共 事件 防控 的 “ 部 问责 制 ” 的实施提 出了 自己的看 法。 干

事件 纳入吉林 省政府 总体预 案之 中 然 而 ,事 隔一 年之后的今年 (0 5 )1 月 l 20 年 1 3日发生的 吉林 石化爆炸事件 ,以及随之引起 的松花江水污 染之后又 引发的哈尔滨等城市的断水事件 ,以及 吉林 市主管安全与环保工 作的副市长 自杀事 件 , 让我 们不禁要对该省 自 上而 下业 已设立的整个体 系乃至 目 前全 国性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进 行 反思 。 从 理论上 分析 一 述应急 系统 结构构 思严 : 谨 ,功 能 设 置全 面 .可 以 堪称 基 本 完善 ,应 该说该应急体 系已经具备了有效防控突发性 公共 事件 的能力 。然而 ,就是在 这套应 急体 系保持 “ 备 ”状态 的前 提 下 ,吉林 石化 爆炸 事 件最 战 终还 足 一步步演 变为 一次突 发性 公共事件 ,给 局部社会经济政治及人 民群众健康财产带来了无 可挽 回的损害。并且 ,其主要被问责官 员之…以 自 的悲剧收场 ……所有 的一切 不禁让人扼腕 。 杀 痛定思痛 ,不禁引发公众对 目 的突发性 公 前 共事 件总体应 急预 案进行反思 。 在 当今时 代 ,信 息 的决定性 作用 已经贯 穿 干 人类 社会发 展的各 个方面 。信 息不仅对 于经 济发展 和社会进 步是重 要的 ,而 且对于 人类面 临 自然性 、社 会性灾害 时 同样 意义 重大 。 当我 们 回顾 近 年来 发生 的一 系列 突发 性 公共 事件 , 从 中进 行历史地 总结时 就会发 现 :虽然突 发性 公共 事 件的发生 是不可 预测的 ,然而 突发性 公 共事件的扩散和不良后果是可以进行干预 和控制 的,但这种可控制前提和控制结果则取决于对事 件相关信息处理的效率——具体表现在信息能 否 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 ,信息能否保证真实性 、实 时性和全面性 ,地方和中央 、政府和 民众之间能 否达 到信息同步 、信息共 享等方面。 笔者发 现 , 对突发性事件信息处理的不同态度会直接影响防 控结果 。例如 ,同样是 自然性灾害事件,非典前 期的 “ ( ) 遮 拖 ”法最终 导致 疫情扩散 ,高官下 台-禽流感的 “ ( ) 公 示 ”法则表现出群策群 力 , _下 同心 ,有效得控 。在 2 0 卜 0 5年底国务院新闻 办举办的新年招待会上 ,卫生部新 闻发言人毛群 安这样总结关于 禽流感新闻发布的体会 :今年人 感 染 禽 流感 疫 情 的 消息 发 布 得 好 在总 结 了 S RS A 疫情发布的经验 基础上 ,发布及时 信息 全面 。从公布后 的效果判断 ,没有 引起恐慌和误 解 。 当然 ,对 突发性 公其 事件的信 息 处理在 处 理 的方 法和手段 上可以 有多种 表现 形式 ,但在 形 式 之 上应 该 遵 循一 个 基 本 原 则 :即 实事 求 是 。坚持 实事求是 原则 的根本 依据在 于 ,无论 是 自然性 突 发 性 事件 ,还 是 社 会性 突 发 性 事 件 ,其一切 可能严 重后 果的最 终承受 者是社 会 和人 民群众 。如 果出于 个人 、部门 或者政府 政 治形 象或影 响而缓 报 、漏报甚 至瞒报 ,将 最终 带来 更大 、更严 重的不 良后果 ,社 会的损 失不 仅 不 会减 轻 ,而 且 会更 加 严 重 ;个 人 ,部 门 或政 府 的形 象不 仅不会 不受影 响 ,而且会 更加 严重 地受到 影响 。这一 点 已经多次被 实践 所证

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

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

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自“9.11”事件发生以后,在全球范围一系列重大公共危机事件接踵而至。

从SARS、禽流感等卫生疾病的爆发,到2015年法国巴黎、美国加州地区的恐怖袭击事件等等,皆令人触目惊心。

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加强和深化公共危机管理成为了维护世界格局稳定、促进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研究课题。

现如今,我国政府在解决危机管理相关问题时,能力逐步得到提升,可是当政府在专注于如何更科学高效的构建公共危机管理制度及应对机制的同时,往往会忽略自身所带来的问题——政府部门如何更全面科学的推行公共危机管理制度,而不只是一味的忽略现实的可操作问题?我认为,行政问责制的全面构建及完善是政府部门在不断强化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过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也是全面执行依法行政原则的必然途径。

整篇论文的结构分为四章,相关问题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为第一章,发展历程与发展现状作为问题的提出放至第二章,第三章则详细列出了行政问责制被引入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所遇到的问题,最后一章便是如何解决问题。

在文章开头部分,笔者对相关问题的基本概念及理论依据做了具体解释,并比较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制与常规问责制的不同之处,罗列出了为什么要把行政问责制引入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领域的几点原因。

随后,在第二章阐述了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当前发展现状。

在接下来的一章里,剖析了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制所面临的困境。

于最后一章,推导出了构建我国公共危机管理行政问责制发展的一系列对策研究。

当前,我国对公共危机管理领域中行政问责制研究和运用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来说还较晚,各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与不兼容,需要不断的整改和完善,这也是需要国家和政府部门加以重视的地方。

笔者在文章中提出了公共危机管理中的行政问责制的发展现状,证实了行政改革的过程中行政问责制与政府危机管理相结合是并非偶然,而且这种结合、引入还要根据公共危机的特点做出灵活的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没有政府责任,行政权的行使就没有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被追究。

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己进入关键时期,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已成为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趋势。

从2003年的“非典”事件到近些年对一些突发公共事件中官员的问责处理,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规范了政府管理的方式、努力实现着政府的良好治理,但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

本文以突发公共事件为出发点,运用行政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阐述了突发公共事件和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和理论依据;说明了研究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问责制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的措施,以期实现责任政府的理念。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

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章的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以及创新和不足之处。

第二章是关于突发公共事件行政问责制的相关概念与理论阐述。

本章首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与特征进行简单地概述,接着说明了行政问责制的内涵与构成要素,然后阐述了突发公共事件行政问责制研究的理论依据,包括人民主权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善治理论以及责任政府理论,分析了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问责的现实意义:政府危机管理的需要;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责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公民权利意识的体现,最后对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问责的特殊性做了简要的说明。

第三章为我国突发公共事件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主要体现在,问责文化建设方面:缺乏问责理念的社会氛围,官员责任意识缺乏,公民问责意识淡薄。

政治体制方面:行政问责责任划分不清,官员职责和职权划分不清。

问责体系建设方面:问责程序不够规范,形式不够全面,问责范围狭窄以及问责监督不力。

制度建设方面: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制研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制研究

摘 要近些年来我国突发性的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一项重大的社会问题,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关系着社会的安定发展,关系着我们生活的环境的质量,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近来,人们的环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开始也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关注自己所生存环境的卫生状况,对其中所产生的问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中,由于它的这种社会属性使得政府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决定因素。

公共卫生事件的诱发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1)社会的突飞猛进发展产生了许多新情况,以前我们并没有见过,也没有应对经验;(2)我国人口众多,公民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人可能还没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高度的重视,认为那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一件事,他们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和性质还不了解,殊不知危险就在身边;(3)在突发公共卫生发生之前各项执行标准不到位,在事件发生之后,行政人员在挽救局面的过程中执法不严、办事不力,引发了事件的扩大化发展。

近期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非典事件、三鹿事件等。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给予了高度重视,采取种种措施积极应对,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问责,掀起了问责风暴。

“问责风暴引发了学界对行政问责制的研究,各界学者对问责制的相关要素及程序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对某个部门的问责制的研究却是很少见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自身突发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快速性的特点,使得它与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要求我们不能有半点马虎。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公共卫生负有哪些责任,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负了哪些责任,事故发生后即将采取什么措施都是公众关心的问题。

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03年5月7日颁布,其中一章是关于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没有关于行政人员的行政责任的规定,同时从法律等级上来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只是一部行政法规,法律层级较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研究》范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研究》范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频发,不仅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而且也对公共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到行政机构是否能够在危机时刻快速响应、有效协调、妥善处理等重要问题。

因此,行政问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内涵、重要性及其实施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内涵与重要性(一)内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是指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有效开展工作、是否及时采取措施等进行的审查和追责。

它既是一种监督机制,也是一种责任追究机制。

(二)重要性1. 保障公众权益:通过行政问责,可以确保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依法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促进政府高效运行:行政问责有助于促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更加高效、透明地运行。

3. 提升政府公信力:通过行政问责,可以提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当前行政问责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一)现状目前,我国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行政问责机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问题分析1. 问责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执行行政问责时,存在标准不统一、尺度不一的情况。

2. 问责过程不透明:在问责过程中,往往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和公众参与机制,导致问责过程不透明。

3. 追责力度不够:对于一些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追责力度不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

四、改进措施与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 制定统一的行政问责法规:明确问责的标准、程序和追责力度,确保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行政问责时能够有法可依。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
加强舆论引导
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引导公众理性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问责 过程,避免恶意炒作和不实信息传播。
06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案例 分析
案例一:某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问责案例
事件概述
某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疫情扩散,造成了严重后果。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
汇报人: 日期:
目 录
• 突发公共事件概述 • 问责制概述 •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问责制 •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的实践与问题 • 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的建议 •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案例分析
01
突发公共事件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 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立即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 和社会安全等事件。
03
设立独立的问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调查、评估和裁决突发公
共事件中的责任问题。
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加强公众教育
加强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问责制的认知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 意识和能力。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公众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和 问责进展,增强公众的信任度和参与度。
罚过轻。
制度上的不足与缺陷
法律规定不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突发公 共事件的问责规定往往过 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 细则和操作指南。
监督机制不健全
对于问责的监督,缺乏有 效的机制和机构,无法保 证问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
赔偿机制缺失
对于因问责而产生的赔偿 问题,缺乏明确的制度和 规定,导致受害者难以获 得合理的赔偿。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制
问责主体不明确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问责主体不够明确,存在多头管理、责任 不清的情况。
问责程序不规范
问责程序不够规范,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容易导致问责不公和 滥用权力的现象。
完善问责制的对策建议
建立健全问责制度
制定完善的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方式和程序,为突发公共事件 处置中的问责提供制度保障。
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研究展望
深入研究问责制的理论基 础
进一步深入研究问责制的理论 基础,包括其定义、内涵、原 则、方法等,为实践提供更加 科学的指导。
完善问责制的制度设计
针对当前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 包括明确责任主体、规范问责 程序、加强监督等。
加强问责制的实践探索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问责制的实 施方式和效果,总结经验,为 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推动政府改革创新
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需要不 断改革创新,提高治理能力和水 平。问责制可以激励政府不断探 索创新,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
05
问责制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 的挑战与对策
问责制实施中的问题
问责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问责制度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规定还不够完善, 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
03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问责制
问责制的实施主体
政府机构
专家学者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政府机构是 问责制的实施主体,负责监督和管理 相关责任人。
专家学者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提供 专业知识和建议,也应当对他们的职 责和决策进行问责。
社会力量
பைடு நூலகம்
社会力量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扮演 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也应该承担相 应的责任,受到问责制的约束。

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突发事件问责研究

突发事件问责研究近年来,我国突发事件频发,政府在应对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

本文将围绕突发事件问责研究这一核心主题,探讨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及改进措施。

一、突发事件问责制度背景突发事件问责制度是指对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责任追究制度。

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突发事件问责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问责范围过于狭窄,往往只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忽视了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其次,问责标准不统一,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结果。

最后,问责程序不透明,容易引发社会质疑和不满。

二、突发事件问责案例分析以某地煤矿透水事故为例,事故导致数十名矿工死亡。

在问责过程中,虽然直接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政府领导干部在此次事故中受到了纪律处分。

这一结果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问责范围过于狭窄,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问责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三、改进突发事件问责制度的路径为了更好地发挥突发事件问责制度的作用,本文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扩大问责范围。

在问责过程中,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对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进行追究。

特别是对于重大决策失误和监管不力等问题,必须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统一问责标准。

通过制定更加细化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问责标准的一致性。

此外,还可以建立独立的问责机构或第三方评估机制,以确保问责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加强问责程序透明度。

政府应该及时公开问责程序和结果,让社会公众了解问责过程和结果。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问责过程中出现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四、结论本文通过对突发事件问责制度的研究和分析,认为当前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加以改进。

通过扩大问责范围、统一问责标准以及加强问责程序透明度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突发事件问责制度的效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对突发事件问责制度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制度设计,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研究》范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研究》范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此类事件不仅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

因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行政问责研究,提高政府部门的应对能力和责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行政问责的必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必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与公众信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严重性,容易造成社会恐慌和公众不信任。

行政问责作为一种监督机制,能够促进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和透明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信任。

2. 提高政府应对能力通过行政问责,政府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应对过程中的不足和失误,从而提高政府的应对能力和水平。

这有助于在未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问责的现状及问题1. 问责机制不完善当前,我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行政问责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明确的问责标准和程序。

这导致在事件发生后,问责工作往往难以迅速、有效地展开。

2. 责任追究不力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存在推诿扯皮、责任追究不力的问题。

这既影响了问责效果,也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3. 信息公开透明度不足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对于稳定公众情绪、增强社会信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公众对事件的了解不够充分和及时。

四、改进措施与建议1. 完善行政问责机制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机制,明确问责标准和程序,确保问责工作的迅速、有效展开。

同时,加强问责工作的监督和执行力度,确保责任得到切实追究。

2. 强化责任意识与追究力度加强政府和部门的责任意识教育,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对于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行政问责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行政问责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行政问责的困境与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我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和影响。

能否妥善的处理公共事件,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能力。

而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基本是上是因为突发公共事件而产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于其规模大、危害严重、影响广等特点,极大地考验着政府的行政能力。

对相关没有履行职责或违反职规、法律的官员进行问责追究,是我国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一大进步。

它一方面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震慑政府人员,加强他们的责任感。

本文以“瓮安事件”“温州动车事件”“上海踩踏事件”这三个近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突发公共事件为例,对我国的行政问责制以及它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困境展开分析研究,试图了解我国行政问责制在突发公共危机处理中所出现的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方法,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行政问责制突发公共事件问责困境问责完善Study on the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s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in public emergencyAbstract:In recent years, all kinds of public emergencies occur frequently in our country, which bring bad effect and influence to the society. Can properly handle public events, related to the government's credibility and ability to govern.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basically due to the sudden public events, public emergencies, due to its large scale, serious harm, wide influence and so on, has greatly tested the administrative capacity of the government. It is a great improvement in dealing with the sudden public events in our country that there is no duty or breach of duty or the officials of the vocational rules and laws. On the one hand, it enhances the credibility of the government, on the other hand, it can also deter the government personnel, strengthen their sense of responsibility.The paper takes “Weng’an incident”“Wenzhou motor car accident” “Shanghai stampede” the three in recent years more representative of public emergencies, for example. On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our country and it in public emergency dilemma expansion analysis, attempts to understand the problems in dealing with sudden public crisis in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our country, and try to propose solutions,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China's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Emergent public events; Accountability dilemma; Accountability improvement一、引言(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动频繁,社会矛盾日益加剧,与此同时,大量官员腐败事件的发生,政府公信力下降,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后果和影响。

行政问责论文:论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

行政问责论文:论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

行政问责论文:论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中文摘要】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政府的开放度和公开度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网络的发展、信息化的高速普及也使得在发生社会突发事件之后刮起猛烈的“问责风暴”,行政问责制度就在这时以“高姿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并且其重要性在政府和公众心目中逐步增加。

在参阅大量文献后,笔者尝试从法学视角出发,利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我国行政问责制度问题进行分析,试图在总结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社会实践,分析现状与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在引言部分,概括论述我国行政问责制度问题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进而引出写作缘由。

正文的第一章是行政问责制度概述。

该部分笔者将从行政问责制度的理论基础、性质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者的建议对行政问责制度给出合理的界定。

正文第二章是其他法域行政问责制度的研究。

这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香港地区的高官问责制度以及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不同形式的行政问责制度。

正文的第三章是行政问责制度的现状分析。

就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建设而言,既存在可喜的发展,也存在制度的缺失。

从法的形式看,我国现有的规定有行政问责制度的多是地方性的政府规章而不是全国性的法律,我国尚未有统一的行政问责法律规定。

正文的第四章是行政问责制度的完善。

结合正文第三章的内容,笔者针对行政问责制度的缺陷,提出其构建完善行政问制度的若干建议。

在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

【英文摘要】Due to the accelerated development of legalization process, great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all aspects of social life. In the respect of governmental public issues,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 have been faced. When a variety of social crisis occurred, the highly-developed Internet and rapid dissemination of information will lead to the so called “Accountability Storm”, which will inevitably make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under great public concern. As a result,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has received great attention from both government and the masses.On the basis of extensive reading and researching of the relevant literatures, this text focuses on the existing problem of current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a series of proposals for improving those problems basing on the previous studies, recent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social practices. In this work, legal perspective is taken and various research approaches are effectively used in order to propose a reasonable conclusion.In the introduction section,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the researching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are briefly stated and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text is explained.In Section 1,definition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s presented. This section starts from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and the essential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takes China’s specific national conditions including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recommendations of scholars into account, proposes a reasonable definition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In Section 2, the research in the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of different countries and regions is presented. In this section, the Principal Official Accountability System of Hong Kong and the different forms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n west countries which are represented by the Unit States and Britain are mainly introduced. In section 3, the operation status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is analyze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 the achievement is quite gratifying while the obvious institutional imperfection is also noteworthy.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forms of law, the existi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regulation is more a kind of local governmental regulation rather than a national one. A unified national law of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has notbeen proposed so far.Some proposals for improving the existing regulations are presented in section 4. On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in section 3, this paper put forwards a series of reasonable advices for building a better 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system.The conclusion of this paper is presented at last.【关键词】行政问责制度缺失完善【英文关键词】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 institutional imperfection improve and perfect【目录】论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摘要3-4ABSTRACT4-5引言8-10一、行政问责制度概述10-15(一) 行政问责制度的概念10-12 1. 行政问责的性质10 2. 行政问责制度的概念10-12(二) 行政问责制度的理论基础12-15 1. 人民主权理论12 2. 社会契约理论12-13 3. 责任政府理论13 4. 控权理论13-15二、其他法域行政问责制度研究15-18(一) 我国香港的”高官问责”制度15-16(二) 西方国家的行政问责制度16-18 1. 美国的行政问责制度16 2. 英国的行政问责制度16-18三、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现状18-28(一)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现状分析18-22 1. 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相关现象18 2.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发展18-20 3.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现有的法律依据20-22(二)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缺失22-28 1. 行政问责法律体系不完整22-23 2. 行政问责主体主要是同体问责且问责不力23-24 3. 行政问责客体不明确24-25 4. 行政问责内容混乱25-26 5. 行政问责程序简单26 6. 行政问责配套机制缺乏26-28四、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完善28-35(一) 构建完善的行政问责制度28-32 1. 加快行政问责立法进程28 2. 确立行政问责主体架构28-29 3. 明确行政问责客体29-30 4. 明确行政问责范围30-31 5. 完善行政问责程序31 6. 明确规定承担责任的方式31-32(二) 优化行政问责制度有效运行的环境32-35 1. 健全行政问责的配套机制32-34 2. 构建行政问责文化34-35结语35-36致谢36-37参考文献37-38。

我国行政问责制研究综述

我国行政问责制研究综述

我国行政问责制研究综述【摘要】行政问责制是通过一定的机构对公共权利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公共权利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本文对我国研究行政问责制研究情况做一综述。

【关键词】行政问责制研究综述行政问责制是指对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而使国家,法人或公民的权利或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据笔者在仅万方和中国知网数据库中查询,自2005年以来,仅与行政问责相关的期刊就有247篇,其中核心期刊要文也多达15篇。

现将行政问责制研究做一个综述。

一、我国行政问责制研究概况:由于行政问责制的研究成果丰硕,出处甚多,笔者无能将所有出版刊物统计出。

在笔者所查获的247篇期刊中,出版时间统计如下表:综观行政问责制研究的文章,其内容涉及面较广,主要有以下方面: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对策,完善途径,存在的问题,制度缺陷,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国内外行政问责的对比等等多个方面。

二、关于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研究在众多的研究文献中,描述这个问题的就占了大多数。

大多指出了我国先行的行政问责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有:问责主体缺乏法定明确性,异体问责相对薄弱;问责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强制力作为保障;政府权利与责任不对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限性等等。

正是因为存在着这些问题,我国的行政问责制的研究才显得尤为必要。

(一)关于我国行政问责制完善方案及对策的研究丁先存,夏淑梅在《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几点思考》(2006《中国行政管理》)中谈到,问责依据不统一,难以操作;问责主体单一唯上是从;问责范围狭小,唯过是问;问责方式偏颇,以罢官为终就是现行问责制制度设计局限。

他指出,首先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的体系,逐步建立民主问责制度,最后要用程序来保证行政问责制度的健康发展等问题。

(二)关于我国行政问责制法律法规建设的研究在大多数期刊都提到的法律法规建设这一块,周亚越在《论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法律确实及其重构》(《行政法学研究》2005)中指出,我国的行政问责制是以同体问责为主,它与异体问责相对应,指的是执政党系统对其党员干部的问责。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构建了一套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但行政权力的滥用、职务违法、腐败等问题却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推行了问责制度。

问责制度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沉默、不作为、失职、渎职等不负责任行为进行惩办和追责的制度。

然而,问责制度的实施亦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行政问责的程序不规范、问责对象的选择不够明确、问责形式单一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

因此,对我国现有的行政问责制度进行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制度,提高其效率,实现问责制度的有效运行,为行政管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通过对现有问责制度的研究,本文旨在探讨以下问题:1. 行政问责制度的作用与意义是什么?2. 我国现有行政问责制度的形成历程是怎样的?存在哪些问题?3. 现有的行政问责制度有哪些局限性?有哪些可以改进的空间?4. 如何改进现有的行政问责制度,以促进其有效实施?本研究对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对于政府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而言,更加严格的问责制度可以促进其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更好地服务公众。

其次,问责制度可以增强公民的监督权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最后,本研究的成果还可以为19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提供支持,有助于我国行政管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三、研究方法与内容1. 理论研究:对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学术论文进行综合梳理,深入解析行政问责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其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和问题。

2. 问题调查:借助网络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通过调研的方式了解行政问责制度挖潜的问题和原因,以及相关的调整意见和建议。

3. 案例分析:结合典型案例,探讨行政问责制度的具体实施,通过案例分析了解问责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为提出改进的措施提供依据。

4. 对比研究:借助国外类似问责制度的调研,分析对比中的不同实施方式和效果,从对比中探究修改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我国行政问责制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行政问责制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行政问责制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行政问责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安排,是实现行政责任制和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

我国政府改革提出以问责促进责任落实,从而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

但是,我国行政问责制在实践中存在问题,比如问责对象过度集中、问责机制不完备等。

因此,研究我国行政问责制,深入探讨其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对于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改善措施,以提高行政问责制的效能和合理性,进一步推动我国政府改革的进程。

具体的研究目标如下:1.了解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概念、本质和历史演变过程,为后续研究铺垫;2.分析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比较不同领域、部门的问责情况,归纳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探究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如制度缺陷等;4.提出改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措施和建议,包括改革制度、完善问责机制、加强监督等方面。

本研究对于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本研究可以深度剖析我国行政问责制的问题和原因,为政府改革提供有效的参考。

另一方面,研究成果可以为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提供借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帮助。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专家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具体思路如下:1.文献研究法:通过阅读大量文献,比如法律法规、学术论文、政府文件等,深入理解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内容和基本原则;2.案例分析法:选取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问责案例进行分析,了解当下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专家访谈法:通过对权威专家进行访谈,探索问责制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改进方向;4.逻辑分析法:通过对收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进行逻辑分析,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

四、预期成果本研究预期取得以下成果:1.了解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概念、本质和历史演变过程;2.分析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比较不同领域、部门的问责情况,归纳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探究我国行政问责制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4.提出改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措施和建议,包括改革制度、完善问责机制、加强监督等方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作者:梅颖来源:《卷宗》2015年第11期摘要: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官员问责的启动是对公众的交代,也是官员对失职所负担的必要责任。

我国在落实行政问责制的实践中,虽然取得了进步,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透过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的官员问责,总结和分析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问责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踩踏事件;公共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问责近年来,我国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发生,从2008年的瓮安事件,到2011年的温州动车事故,再到发生在2014年末震惊中外的惨剧——上海外滩踩踏事件。

虽然具体类型不同,但这些突发公共事件都在给人们带去痛苦的同时,也一次次掀起了对失职官员的“问责风暴”。

1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的行政问责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是一起大量人群聚集引发公众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通往黄浦江观景平台的人行通道阶梯处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6 人死亡,49人受伤。

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成立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历时21天,最终公布了“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将之定性为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依据调查报告,黄浦区政府对事件负有主要的管理责任,黄浦区公安局对事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黄浦区市政委、旅游局、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对此负有管理责任,上海市公安局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

相关领导人和直接负责人也被界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2 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行政问责的突出问题(一)行政问责的主体单一化,“异体问责”缺位单一的“同体问责”实难将行政问责制落到实处,学界也普遍认同,应将“同体问责”与“异体问责”相结合。

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问责多为行政系统内上级领导对下级官员的问责,“异体问责”在实践中远远落后于预期的程度。

在2007至2011年间我国主流媒体所报道的45个突发公共事件的行政问责中,“同体问责”就高达80%。

外滩踩踏事件发生之后,上海成立了由公安、安监、卫计委、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任组长,副市长周波任副组长。

虽然社会公众和媒体舆论也高声呼吁“问责”,但外滩踩踏事件的问责也是一种行政系统内部的“同体问责”。

公众对于问责结果持有疑虑,质疑“问责以上海黄浦区领导为主,更高级别的领导为何没有出现在问责名单上?问责是否到位?问责依据何在?”。

可见,缺乏人大、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和团体等主体的问责,对公众来说缺乏足够的公信力。

行政机关充当行政问责主体,权力机关话语缺失,社会公众和舆论没有发动问责的权力,是否对官员实施问责依旧掌握在少数机关或上级领导手中,这依旧是当下行政问责的主要现状。

(二)政府在自身责任认知上存在疏漏,缺失一部全国性的行政问责法目前,我国关于行政问责的法律法规还比较薄弱和零散,多为中央政策或行政法规。

2003年后,中央陆续出台各种行政问责的政策法规,但它们在内容上过于笼统,对问责对象、事由和形式等规定地不够全面具体,实用性不强,使政府对自身责任缺乏正确的认知,责任意识松懈,而埋下事故隐患。

而且,当下也缺少一部全国性的行政问责法,以对问责各要素做相对统一的规定。

各级地方政府在问责方面的规定有所差异,容易造成标准不一、执行混乱的局面,甚至引起社会的多方争议,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

与以往发生的踩踏事件相比,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外滩踩踏事件并非是由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活动导致的意外踩踏,而是群众自发聚集引起的群体踩踏事件。

从中可以看出:其一,政府对自身的责任范围认知不够清楚。

政府不组织活动,所在地政府和上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责任意识会下意识地放松,但法律并没有免责。

对于这种没有组织者的群众活动,政府仍然要承担责任,从预测、监测到应对处置,是全方位的“负责”。

其二,我国在群众自发组织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问责方面尚存在法律制度的疏漏。

若政府部门不主动作为,就会出现公共安全薄弱点。

对于群众自发组织活动导致安全悲剧的处理,还没有什么先例。

有组织的活动的责任条款非常清晰,可在公共地点若发生安全事件将由谁来具体负责,相关法律条款是不明确的。

(三)重视事后问责,忽视过程问责我国行政问责目前主要集中于突发重大安全事故,且多为事后问责,过程问责缺失。

“问责”除了具有责任追究的惩罚性功能外,还应有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质询、过问的监督功能,针对突发事件的行政问责更应该是一种过程性问责。

过程导向的行政问责,可使行政问责客体克服行为的短期性,实施的关键在于公民、权力机关、社会团体等问责主体的多元参与。

在中国突发事件行政问责的实践中,由于行政问责主体的单维性,以党政上级为主导的问责模式无法对行为的过程做出有效评判,因此过程性行政问责难以得到实施。

外滩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中分析了意外发生的原因,暴露了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疏漏与失职:黄浦区政府对新年倒计时活动场所变更后的风险预判不足;对相关部门落实黄浦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的情况未进行检查督促;未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未“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事件发生后,未按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试想,如果在日常就加强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的质询、测评和考核,政府时刻保持责任意识不松懈,也许这类安全惨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3 完善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问责制的对策(一)“同体问责”与“异体问责”相结合:强化监督体系,坚持信息公开为强化“异体问责”,应努力提高人大、司法机关、社会大众和新闻媒体的问责能力。

第一,提高人大对政府的制约力,可从立法和资金上加以约束,制定符合本区域的法律法规,严格监督政府的执行过程,严格审批应急管理的预算经费,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二,应在纪检部和司法机关之间建立协调机制,扩大司法机关的受案范围,做到行政问责与法律追究相辅相成,以保障受害人的权利;第三,国家应从制度和程序上保证公民参与官员问责的权力,拓宽公民参与渠道,使问责更加民主和公正;第四,党和政府在新闻监管方面应注意张弛有度,保证新闻媒体的独立性,鼓励媒体与其它问责主体合作,并大力完善网络监督机制。

强化“异体问责”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行政信息公开,政务透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推动行政信息公开,改善信息不对称局面;二是建立完善行政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公信力;三是关注和引导新闻媒体的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向公众传递信息,压制谣言。

外滩踩踏事件发生后,政府组建联合调查组并尽快发布调查报告,多家新闻媒体追踪事态发展并报道,使公众可以及时了解事态,也避免了因谣言扩大而激化矛盾。

(二)问责制度与责任意识“两手抓”:完善行政问责法律体系,培育问责文化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国际商务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夏善晨曾在上海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在上海实施官员问责制,并将问责形态由行政性问责向程序性问责转变。

前者的依据是行政性的,而后者的依据具有法律性。

当前,我国应建立一个趋向统一的行政问责法律规范,推进行政问责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要切实推进已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行,让各类法律规范在执行中形成合力,既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又惩处责任官员。

还应尽快推进行政监督法的制定,为强化体制外的行政问责提供法律依据。

要想法律制度被有效地贯彻执行,还需要责任意识的落实与配合。

文化意识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要在人们的潜意识中逐渐植入问责文化,既要让问责主体明白自己拥有的问责权力,自觉参与问责,也要让问责客体认识到自身的责任,自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国的行政问责文化建设既要从大局出发,也要落眼于具体情况,既要重视提高全民的责任意识,又要在当前最薄弱的环节上下功夫,尤其是扭转传统的为官思想。

(三)结果问责与过程问责相结合:扩大行政问责范围,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结果导向的问责与过程导向的问责各有利弊,应使二者相辅相成。

应进一步扩大行政问责的范围,把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的日常行政行为也纳入到问责的范围里。

不但有错问责,无为也要问责;不但重大安全事故问责,日常行政失误也要问责;不但事后问责,事前、事中都要问责。

相对于传统的权力问责,绩效问责是以考察政府及其公务员绩效水平为基础,从而启动问责程序的一种新型问责形式,是行政问责活动与政府绩效评估活动的有机结合。

为构建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一要为绩效评估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科学整合和把握评估价值取向的变化方向;二要建构一个科学而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评估体系,既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各地区的不同特点,还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关于绩效评估和绩效管理的成熟经验;三要加快推进对政府绩效评估方面的立法,完善绩效评估法律法规,使政府绩效评估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参考文献[1]新华网.“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E]. http:///swf/ctsj_qmtt/.1月21日.[2] 刘美玲.当下我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政问责制研究[D].浙江:浙江师范大学,2012.[3] 周慧.突发事件问责研究——基于突发事件防范的视角[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1.[4]周凯.外滩踩踏事件发生后,上海人大强化安全监管[E]. http:///hqcj/zxqxb/2015-03-03/content_13311287.html.3月3日.[5] 吕壮.上海具备官员问责制立法基础 [N].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1月18日.[6]李泓冰,曹玲娟. 人民日报:五问上海外滩踩踏事件谁之过[N].人民日报.2015年1月2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