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守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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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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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1四川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的通知XX高速公路各项目经理部、各总监办、驻地办: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XX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四川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试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四川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四川省相关文件精神及《四川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四川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督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研究审定XX路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督促、检查XX路各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会,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各总监办、驻地办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督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研究审定所辖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督促、检查所辖项目部工资发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会,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各项目经理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制订本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办法;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定期向XX公司、总监办和驻地办农民工工资发放督导小组通报工资发放具体情况。

二、农民工的建档管理1、XX路农民工主要是指各项目经理部直接聘用农民工、劳务协作队伍聘用农民工和各种临时用工。

2、项目经理部应对所有农民工实行动态建档管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协议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协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项目(工程名称)民工工资支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将指导和监督乙方做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情况和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甲方确认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有权直接从乙方民工工资保证金或甲方应付乙方任何款项中直接划拨资金,用以支付民工工资。

4.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委托给监理单位具体实施的,乙方应服从监理单位管理。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保证合法用工乙方应规范用工行为,使用的劳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保证不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劳务队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2、依法签订合同乙方应与直接招用民工签订合法用工合同,用工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其中有关工资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

乙方必须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合同,并督促劳务、分包企业与直接招用民工签订用工合同。

3、实名制登记管理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必须将加盖乙方公章的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甲方备案(包括直接招用和劳务、分包企业招用人员,下同)。

乙方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用工手册,记录进场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劳动考勤等信息。

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所有人员每日进出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乙方应在每月20号前将上月经民工本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的用工手册交甲方备案。

4、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应根据用工手册编制工资表,做到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并必须通过银行每月按时足额向民工支付工资表所示工资款,不得以其他方式支付,不得将工资支付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转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监理细则

农民工工资监理细则

农民工工资监理细则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工资监理细则1.引言本监理细则旨在规范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2.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纳入工程成本,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确保工资支付及时、准确。

2.3 施工单位应向农民工及时公示工资支付情况,接受监理单位和劳动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农民工工资保障3.1 施工单位应为农民工购买工伤、意外伤害等保险,确保农民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3.2 施工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条件,保障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3.3 施工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4.监督检查4.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2 劳动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5.处罚措施5.1 对于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

5.2 对于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5.3 对于监理单位和劳动部门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导致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本监理细则由监理单位、劳动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遵守,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农民工工资监理细则编制依据本监理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农民工工资监理流程1、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相关资料。

2、监理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向监理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计划1.doc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计划1.doc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1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农民工资管理方案编制:郭杰审核:石正纲项目负责人:石正纲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组长:陈波副组长:郭杰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一、引言农民工工资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监理部门应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来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监理部门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措施。

二、登记和备案工资信息1:农民工工资登记监理部门应要求用人单位将农民工工资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工资数额、支付时间等,在工资登记表上详细记录。

2:工资备案监理部门应要求用人单位将农民工工资信息备案,以确保工资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工资支付保障1:工资支付账户监理部门应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开设银行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确保工资安全,防止拖欠或扣留行为。

2:工资支付周期监理部门应规定工资支付的具体周期,保证工资按时支付给农民工。

3:工资支付凭证监理部门应要求用人单位为每次工资支付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包括工资发放明细表、银行转账记录等,以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四、工资评审和纠纷处理1:工资评审监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工资评审,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2:纠纷处理监理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机制,接受农民工的投诉和举报,及时查处工资拖欠、不合理扣除等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农民工:指从农村地区来到城市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民。

2:工资拖欠:指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工人工资的行为。

3:扣工资:指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从工人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

结尾:1、本文档涉及附件:工资登记表、工资发放明细表、银行转账记录等。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正文中已标注。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总1页)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总1页)

✠⌧石化工程大型储罐施工质量计划 ☠❆✞❆✋☠✈✞✌☹✋❆✡☜✞☜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资。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

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经理部专人发放或监督发放,工资发放表须由项目经理签认。

、工资发放登记表是银行代发的凭据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用工单位与民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工会组织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并按协商一致的时间支付民工工资。

如不按照协商意见如实支付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非农民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用人单位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成立相应的农民工工会组织。

❖。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发放检查规定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发放检查规定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发放检查规定
为响应国家政策,保障本项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创造和谐稳定的施工环境,根据甲方相关管理程序文件,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乙方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取表及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分包单位应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一份用工协议,协议内容包含工种、义务和权利、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办法(指每次发放比例)等信息。

乙方应为签订协议的每一个农民工在当地指定的监管银行办理一张工资卡,所有农民工工资必须进卡。

2.甲方将不定期根据乙方每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联合总包、业主及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对实际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如发现工资发放表与实际发放不符或存在拖欠情况,甲方有权从工程量结算额中,按照拖欠差额的肆倍扣除并代为发放。

3.本管理规定包括如下记录及检查表格,详细内容附后:
表格1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取表
4.如出现属于乙方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事件,干扰了施工现场的正常工作或生产秩序,乙方应在事发当日进行解决。

如乙方未能在事发当日解决其承包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事件,则甲方可在第三方(总包、监理、业主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下,代乙方垫付,由此发生的垫付费用,由甲方从工程量结算额中收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扣回。

且每发生一次实施如下处罚:按垫付费用的肆倍扣除工程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还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事件导致恶劣社会影响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工程监理薪资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薪资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薪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监理人员的薪资管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结合监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

2. 工程监理人员的薪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资构成1. 工程监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年终奖等部分组成。

2. 基本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部分,按月发放。

3.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技能水平和工作难度确定,按月发放。

4. 绩效奖金与员工的工作业绩直接挂钩,按照项目完成情况和个人表现进行评定,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5.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等,根据公司规定和工作需要发放。

6. 年终奖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年度表现综合评定,于每年年底发放。

三、薪资调整1. 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个人表现,适时对薪资标准进行调整。

2. 员工晋升、岗位变动或者职责范围扩大时,相应调整其薪资水平。

3. 对于表现突出、贡献重大的员工,公司可给予薪资特别调整。

四、薪资发放1. 公司将于每月指定日直接将工资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 员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将代扣代缴。

3.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薪资发放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五、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是薪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奖金发放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一:引言1. 背景介绍:农民工在建筑行业是重要劳动力资源,如何确保他们的工资权益得到有效管理是重要课题。

2.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意义: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法律依据1. 《劳动法》:法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加班费等方面有明确规定,监理应遵守相关法律的要求。

2. 《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了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和监理在工资支付中应承担的责任。

三: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制度建设1. 监理工作流程:建立监理工作流程,明确工资支付环节和责任归属。

2. 监督工资支付:对施工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确保支付到位。

3. 工资支付凭证管理:建立工资支付凭证管理制度,记录工资支付的时间、地点、金额等详细信息。

4. 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监理要核实农民工工资计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工资支付按照法定标准进行。

5. 建立投诉举报渠道:监理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处理农民工的投诉事项。

四:监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措施1. 工资支付检查:监理应定期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支付是否到位。

2. 工资支付记录核对:监理对工资支付记录进行核对,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工资支付追踪:监理对拖欠工资的情况进行追踪,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农民工:指无土地经营权,依法从事非农业户口的农业转型人员。

2.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 加班费: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六:附件1.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2. 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样本。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提要: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账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农民工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和替代的力量,尊重他们的劳动,保障他们的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工程顺利实施的要求,也是我们监理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解决欠薪问题的各种举措,农民工工钱被拖欠问题有所好转,但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却拿不到工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有少数农民工为拿到工资,不惜采取极端手段,跳楼、爬高压线等极端事件的报道常见诸报端。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我公司多年的经验,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综合治理、跟踪监督、长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可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明确各方责任在进场后,我们将建议业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列为各参建单位的考核和信用评价项目,明确施工单位是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只有责任明确,惩戒严明,才能促使参建各方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进场后7天内,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劳动报酬的数额和支付办法、违约处罚等,并以工区或班组为单位将劳务合同报驻地办备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帐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所在工区或班组、从事工程、劳动报酬、进场日期等内容,并每月一次由项目部报驻地办备案。

农民工台帐可用于检查承包人对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人员投入情况等。

4、加强对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教育由于农民工总体上教育程度不高,加上法律意识欠缺,造成了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对等,岗位贡献与报酬的不对等的情况。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要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要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要求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国务院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一、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所直接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所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应当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二、劳资专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三、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台账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

用工管理台账和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2、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3、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使用的有关资料,应当妥善保存备查。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六、农民工资支付标准、形式、周期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足额支付工资。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详解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详解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详解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低工资等问题,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解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的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背景介绍在中国,农民工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工资支付不规范、不及时等原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第二部分: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定义与概述监理是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控制度旨在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地领取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的主要内容1. 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要向监理部门缴纳一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作为工资支付的保证。

当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时,监理部门可以从工资支付保证金中拨付给农民工。

2. 工资支付记录要求:监理部门要求施工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报送监理部门。

这样可以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 工资支付监督机制:监理部门会对工资支付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监理部门还会接受农民工的举报,对工资拖欠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4. 惩罚措施:对于拖欠工资等严重违法行为,监理部门可以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

这起到了强力震慑的作用,提高了工资支付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第四部分: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的意义与影响1.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理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管控,能够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遏制工资拖欠等问题的发生。

2. 提高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工资支付的记录和报送,使工资支付的流程更加透明、规范,减少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3. 形成健康的劳动关系: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控,有助于促进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的合作关系,减少劳资纠纷,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1、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__x工程____标项目部劳务人员。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

由合同部与劳务人员商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项目部酌情给予奖励。

第五条支付细则一、每月20日前,合同部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姓名、工资支付标准。

二、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同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三、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财务部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待工程结束后,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七条为便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与管理,由合同部责人员招聘、选用的劳务人员要及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将劳务人员分班组建制,合同甲方为项目部;乙方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报项目部备案。

第八条保障措施一、每月签字后的工资单,在项目部及劳务人员驻地进行公示。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留存备案。

二、每月30日前,合同部把发放农民工工资报表及时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部,汇总各项目发放情况后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守则.doc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守则.doc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4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提要: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账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农民工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和替代的力量,尊重他们的劳动,保障他们的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工程顺利实施的要求,也是我们监理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解决欠薪问题的各种举措,农民工工钱被拖欠问题有所好转,但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却拿不到工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有少数农民工为拿到工资,不惜采取极端手段,跳楼、爬高压线等极端事件的报道常见诸报端。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我公司多年的经验,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综合治理、跟踪监督、长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可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明确各方责任在进场后,我们将建议业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列为各参建单位的考核和信用评价项目,明确施工单位是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只有责任明确,惩戒严明,才能促使参建各方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进场后7天内,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劳动报酬的数额和支付办法、违约处罚等,并以工区或班组为单位将劳务合同报驻地办备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帐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所在工区或班组、从事工程、劳动报酬、进场日期等内容,并每月一次由项目部报驻地办备案。

农民工台帐可用于检查承包人对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人员投入情况等。

4、加强对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教育由于农民工总体上教育程度不高,加上法律意识欠缺,造成了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对等,岗位贡献与报酬的不对等的情况。

工地工资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工资管理规章制度

工地工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工资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地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工地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合理确定工人的工资标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发放工资。

第四条工地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机制,健全工资发放台账,确保工资发放的透明、公正和及时。

第五条工地应当加强对工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资管理水平,确保工资管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第六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管理监督机制,严查工资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计算及支付第七条工地应当根据建筑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工资计算方法和标准。

第八条工地应当及时核算工人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等,并按照工资计算方法和标准计算工资。

第九条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工资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到工人手中。

第十条工地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发放机制,确保工资的安全性和准确性,防止工资被挪用或滞留。

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等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工人接受延后支付或克扣。

第十二条工地应当建立工资发放记录,确保每一位工人的工资发放情况真实可查。

第三章工资调整及福利待遇第十三条工地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调整工人的工资标准,提高工人的收入水平。

第十四条工地应当确保按照规定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保障工人的基本权益。

第十五条工地应当建立完善的工资福利待遇制度,为工人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工地应当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十七条工地应当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范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工资管理监督及违章处罚第十八条工地应当加强对工资管理的监督检查,保障工资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合规。

总监办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总监办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总监办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一、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目标
规范本项目农民工管理,预防和杜绝施工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与农民工劳务合同的签订与报备情况、工资支付表建档情况、工资发放及举报电话等公示情况。

(2)督促项目部加强对农民工总数及各个工种、各个技能等级的农民工人数的统计工作,并要求按月报送工资支付表等相关报表。

(3)要求项目部对劳务人员基本情况建立档案,核实项目部向项目业主备案的有关资料。

(4)若发生拖欠行为或者出现劳务纠纷,协调过程中需要监理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

(5)总监办有义务对指挥部《关于某工程<农民工工资
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宣传,以使农民工了解自身合法的权益。

同时积极配合项目业主的监督、检查工作。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xxxx公司签发日期:201x年x月x日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施工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1、组织机构:甲方项目经理部负责协助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对农民工工资监管,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工程师是第二责任人,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管理职责(1)负责监督乙方按甲方下发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发放农民工工资。

(2)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宣传、协调、监督和追究违约责任等工作.(3)各项目经理部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的影像资料并保存.(4)乙方须配备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管理工作。

(5)农民工工资管理纳入年度乙方考核及甲方对项目经理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用工要求1、乙方须对所有进场农民工和分包队伍进行登记备案,备案资料包括所有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与所有农民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和乙方与所有分包队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乙方须将所有资料报送甲方项目经理部及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备案。

2、所有农民工须认真登记《务工人员登记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签名按手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3、乙方须对农民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建立农民工管理档案,农民工管理档案包含现场工作照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包含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和一部固定电话号码)等。

4、乙方不得使用无身份证的劳务人员。

5、乙方在项目实施时必须建立录用农民工的用工花名册,花名册一式三份,甲方、监理、乙方各执一份,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人员变动的3个工作日内)并上报甲方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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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控制度1 农民工工资监理管控制度编制:审核:嘉州路(正兴北C路)等11个项目监理部2018年3月11日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一、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提要:1、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账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农民工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和替代的力量,尊重他们的劳动,保障他们的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工程顺利实施的要求,也是我们监理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2、近年来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解决欠薪问题的各种举措,农民工工钱被拖欠问题有所好转,但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却拿不到工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有少数农民工为拿到工资,不惜采取极端手段,跳楼、爬高压线等极端事件的报道常见诸报端。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我公司多年的经验,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综合治理、跟踪监督、长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可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1、明确各方责任在进场后,我们将建议业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列为各参建单位的考核和信用评价项目,明确施工单位是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只有责任明确,惩戒严明,才能促使参建各方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进场后7天内,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劳动报酬的数额和支付办法、违约处罚等,并以工区或班组为单位将劳务合同报驻地办备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帐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所在工区或班组、从事工程、劳动报酬、进场日期等内容,并每月一次由项目部报驻地办备案。

农民工台帐可用于检查承包人对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人员投入情况等。

4、加强对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教育由于农民工总体上教育程度不高,加上法律意识欠缺,造成了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对等,岗位贡献与报酬的不对等的情况。

我们将加强农民工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岗前、班前教育培训,从以往讲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提高农民工的质量意识和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加强农民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使农民工能够自觉维权、依法维权。

二是要求承包人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经常性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4、实行农民工月薪制度根据承包人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将月薪制落到实处,在每月5日前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发放上月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完毕后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驻地办备案;承包人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承包人资金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发放的,驻地办可要求项目经理在各工区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上书面承诺发放工资的时间,并签字盖章,报驻地办备案,作为驻地办到时督查的依据。

5、实行项目经理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每月底,由各工区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查,审查无误后由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提取现金到各工区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工资时项目经理或书记、驻地办高监或合同工程师到场监督,每位农民工凭个人身份证领取工资,严禁项目经理部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以确保工资足额到位,防止“包工头”截留或挪用。

6、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进场后,建议业主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即在每期计量支付时暂扣实际支付金额的2~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可实行年度结清制,即在年底检查农民工工资全部到位后,可将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给承包人,以免因承包人资金紧张而影响工程进度。

监理或业主在发现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接到农民工投诉、上访时,业主即可凭借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对照“农民工台帐”核实农民工身份后,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以保障农民工权益。

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业主可在下期计量中扣回。

7、发挥工会作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工会成为农民工的“娘家”,依靠组织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作为监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农民工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劳动条件,协调好承包单位与农民工的关系,为农民工提供发展机会,尽可能地减少劳资纠纷。

我们将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构架内,根据云南省的有关政策,积极组织农民工入会,最大限度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组织其参加工会活动,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对农民工会员优先培训、优先介绍就业、优先享受帮扶求助等有效措施,使农民工会员确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努力为农民工服好务,确保农民工权益不受侵害。

8、杜绝层层转包,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理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层层转包或分包,这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需要,是保证农民工权益的需要,也是监理的一项重要的合同管理职能。

如果中标单位层层转包或分包,势必形成“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分包单位—包工头—农民工”的债务链,解决拖欠工程款在一定程度上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农民工成为了最后的受害者。

所以监理必须严格控制层层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的办法,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生。

9、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再好的制度必须落到实处,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更要坚持“动态控制、综合治理、跟踪监督、长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动态控制、综合治理”是根本,“跟踪监督、长抓不懈”是保证,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是监理日常巡视检查时,要清查现场施工人员,并探访其劳务合同签订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等,准确掌握农民工的信息。

2)、是总监办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针对农民工的检查也是一项重点,主要检查:现场农民工数量、农民工台帐记录、劳务合同、培训教育记录和影像资料、工资发放表等,确保农民工数量按批准的月计划投入到位,农民工台帐记录及时、齐全,劳务合同签订率、培训教育率和工资发放率达到100%。

此种检查在秋季开学和春节前,更应严格、仔细,如有问题,及时书面报告业主,情节严重时可请求业主,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代付农民工工资。

3)、是在季度和年度检查时,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考核评比时定为不合格;在信用评价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4 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监理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提要: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账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农民工是工程建设不可或缺和替代的力量,尊重他们的劳动,保障他们的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工程顺利实施的要求,也是我们监理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全国各地先后出台了解决欠薪问题的各种举措,农民工工钱被拖欠问题有所好转,但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却拿不到工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有少数农民工为拿到工资,不惜采取极端手段,跳楼、爬高压线等极端事件的报道常见诸报端。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我公司多年的经验,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综合治理、跟踪监督、长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可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明确各方责任在进场后,我们将建议业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列为各参建单位的考核和信用评价项目,明确施工单位是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只有责任明确,惩戒严明,才能促使参建各方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进场后7天内,驻地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劳动报酬的数额和支付办法、违约处罚等,并以工区或班组为单位将劳务合同报驻地办备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建立农民工台帐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建立农民工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台帐须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所在工区或班组、从事工程、劳动报酬、进场日期等内容,并每月一次由项目部报驻地办备案。

农民工台帐可用于检查承包人对农民工劳务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人员投入情况等。

4、加强对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教育由于农民工总体上教育程度不高,加上法律意识欠缺,造成了劳动关系双方地位不对等,岗位贡献与报酬的不对等的情况。

我们将加强农民工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岗前、班前教育培训,从以往讲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提高农民工的质量意识和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加强农民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使农民工能够自觉维权、依法维权。

二是要求承包人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经常性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5、实行农民工月薪制度根据承包人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将月薪制落到实处,在每月5日前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发放上月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完毕后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驻地办备案;承包人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承包人资金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发放的,驻地办可要求项目经理在各工区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上书面承诺发放工资的时间,并签字盖章,报驻地办备案,作为驻地办到时督查的依据。

6、实行项目经理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每月底,由各工区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查,审查无误后由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提取现金到各工区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工资时项目经理或书记、驻地办高监或合同工程师到场监督,每位农民工凭个人身份证领取工资,严禁项目经理部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以确保工资足额到位,防止“包工头”截留或挪用。

7、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进场后,建议业主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即在每期计量支付时暂扣实际支付金额的2~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可实行年度结清制,即在年底检查农民工工资全部到位后,可将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给承包人,以免因承包人资金紧张而影响工程进度。

监理或业主在发现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接到农民工投诉、上访时,业主即可凭借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对照“农民工台帐”核实农民工身份后,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代为发放农民工工资,以保障农民工权益。

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业主可在下期计量中扣回。

8、发挥工会作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工会成为农民工的“娘家”,依靠组织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作为监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农民工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劳动条件,协调好承包单位与农民工的关系,为农民工提供发展机会,尽可能地减少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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