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2.13•【文号】全康办[2012]3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康办〔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社区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提出:“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提出:“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社区康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也是国际上开展残疾人康复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为我们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十一五”期间,通过积极融入社区卫生、社区建设工作,在社区康复示范区、县培育活动的带动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服务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充实。
至“十一五”期末,全国开展社区康复的市辖区为807个,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为1569个,分别占全国市辖区总数和县(市)总数的90.5%和68.9%,为“十二五”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社区康复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社区康复工作如何开展,如何丰富社区康复服务的内容,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康复服务水平与工作质量等。
山东省残疾人补贴标准
山东省残疾人补贴标准山东省残疾人补贴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和《山东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存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包容和共享。
根据不同的残疾程度和生活需求,山东省对残疾人实行了不同的补贴标准,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首先,对于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山东省实行了不同的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残疾人每月可获得300元的护理补贴,二级残疾人每月可获得250元的护理补贴,三级残疾人每月可获得200元的护理补贴,四级残疾人每月可获得150元的护理补贴。
这些补贴资金可以用于雇佣护理人员或购买相关的护理用品,帮助他们进行日常生活和护理。
其次,针对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山东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重度残疾人每月可获得200元的生活补贴,用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对于贫困残疾人,山东省还提供了一次性的康复补贴和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和改善生活状况。
除此之外,山东省还对孤儿、失独家庭的残疾人给予一定的关爱补贴。
对于孤儿、失独家庭的残疾人,山东省每月给予200元的关爱补贴,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获得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总的来说,山东省残疾人补贴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和生活困难,力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补贴资金的发放,不仅能够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包容和共享,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温暖的社会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山东省将继续关注残疾人群体的需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他们提供更加全面、精准的帮助和支持,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够享有应有的尊严和权益,实现更好的生活。
希望社会各界人士也能够关注残疾人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温暖、包容的社会环境。
社区卫生服务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为重 点人群 , 集预防 、 治疗 、 健 、 复、 保 康 健康教 育和计划 生育指 导六 位一体 的综
合 卫 生 服 务 模 式 。 ” 残 疾 人 作 为社 区 的重 点人 群 、 势 群 弱
往使他们在接受新事物 、 新知识面前会异
于常人 , 以在 社 区康 复 的过程 中 , 所 所面 对 的不仅仅是残疾人身体康 复问题 , 更关 键在 于解 决他 们所面 对 的心理 障碍 。在 与他们接触 的过程 中 , 为残疾人提供疾病 预防、 治疗 、 康复训练 、 保健知识等等 。同 时, 把他们 当作 自己的亲 人 , 诚 的关心 真 他们 , 尽心竭力 的帮助他 们 , 他们 接受 使
的 体 会 , 谈 谈 社 区卫 生 服 务 在 实现 残 疾 来
日” “ 残 日” “ 、助 、 精神 卫生 日” 宣传 活 等 动 为契机 , 向社区居民宣传创 建残疾 人社 区康复 的意义 、 残疾预防知识 和早期干预 的重要性 , 把康 复政 策和康复知识 宣传 送 到残疾人家 中, 让更多的残疾人享有康复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在 实 现 残 疾 人 “ 人 享 有 康 复 服 务 " 作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人 工
制 宜 开 展 社 区 康 复 , 用 适 宜 技 术 , 高 应 提
黄 烈 生
个管理过程 中, 发现 脑瘫 、 孤独 症 和发育 迟缓儿童 , 及时转介到有关部 门进行智力 和生长发育测评 , 做到早发现 、 早诊 断、 早
者 ( 偏瘫 、 如 严重 的 骨关 节病 …… ) 。这
一
社 区卫生服务 , 随着现代 医疗 保健 是 的需求 而产 生 的一 种全 新 的卫生服 务模 式, 它是“ 以社 区医院全 科医 生为主 体实 施的, 以保护 和促 进社 区健 康为 目的, 以 人 的健 康为 中心 、 家庭 为单 位 、 区为范 社
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篇一」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市残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xx府办发[xxxx]8号)中提出的到20xx年实现本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按照市残康办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
积极探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服务内容、工作模式和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
在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残联和卫生部门共同协作,制定和实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为服务主体,对社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以医疗康复、知识普及、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计划。
服务形式为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残疾人签定的“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实行每月一次上门服务,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功能康复训练,为残疾人康复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三、服务对象。
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
四、工作步骤。
㈠、准备阶段。
(1月――――――3月)1、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区残疾人康复基本信息,为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2、通过二个试点镇工作情况的分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制定工作目标、措施和方法。
㈡、实施阶段。
(4月――――――11月)1、组织培训,明确工作任务。
组建一支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好的社区医生和志愿者队伍,对他们进行上岗培训,使他们明确康复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及服务的要求。
2、签订协议,提供康复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残疾人签定康复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形式等,医生和志愿者要按照协议要求进行服务,做好服务记录。
3、制订标准,加强督促检查。
根据康复服务的内容,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区卫生和残联等部门按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生和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使“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能正常、有序、稳步地开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4•【字号】临政办字〔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临沂市高质量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商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4日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实施发展“翅膀工程”,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1.推动创新企业量质齐升。
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3000家,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2.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通过“云端研发”“仿真设计”等方式,帮助1000家左右不具备研发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设立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采用省市联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推动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通过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引导100家左右的行业龙头、规上工业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重大科创平台,增强行业领军地位,择优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年修正)正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7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
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11.28•【文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2年-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中国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是国家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推动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举措。
各省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实施办法,落实地方配套投入。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要严格项目管理,提高实施质量,确保贫困残疾人能够实实在在受益。
2012年11月28日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加大救助力度,使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单项救助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人。
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
实用标准SL6编号: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2006—2010年)省省市地、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编制目录1、使用说明2、康复需求调查表3、康复服务记录4、康复服务评估使用说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既是我国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残疾人的迫切需求。
在基层使用统一规、适合各类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档案,是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服务,确保康复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科学推进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各地应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为此,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相关专家,并征求了地方意见,编制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2006年-2010年)。
该档案包括:康复需求调查表、康复服务记录、康复服务评估三个部分,现就使用及填写方法说明如下:一、康复需求调查表此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康复需求调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填写,保存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
其容包括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各类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
填写人员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相应的□中划√或填写文字。
“其它需求”栏中填写本表未包括的康复需求容。
二、康复服务记录康复服务记录由提供康复服务的人员于每次服务后如实填写。
“服务情况”主要填写提供服务的项目、方式、康复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康复服务计划等。
服务人员于每次服务后签名,并交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
三、康复服务评估康复服务评估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容包括“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程度”、“服务效果评估”和“下年度康复服务建议”三方面。
“残疾人康复服务满意程度”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在相应□划√并签名;“服务效果评估”和“下年度康复服务建议”由评估负责人分别在相应□划√和文字描述;评估后由评估负责人签名并交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委托的社区康复站。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2篇)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小结按照市残联的工作要求,与区卫生局共同实施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
经过医务人员、残联干部的辛勤努力,开展了康复需求筛查、签订康复服务约定书、提供上门康复服务等工作,为各类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功能康复训练。
现汇报一、试点工作概况。
____年,我区在两个镇进行了“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试点,今年____月份又在全区1____镇、街道(园区)全面推进。
两镇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余各镇、街道(园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医生正式开始上门进行康复服务。
据统计,全区1____镇、街道(园区)有持证残疾人1382____,进行康复需求筛查818____,签订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702____,占有康复需求残疾人的85.____。
(其中肢体残疾367____,智力残疾157____,视力残疾80____,听力语言残疾58____,精神残疾36____,多重残疾3____。
)二、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做好准备工作。
作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试点区,区政府非常重视,在____年初列为区政府____项重点工作之一,区残联以及残康办成立了由区残联、卫生局、财政局、两个试点镇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拟定了试点工作计划和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服务内容、工作步骤,保证了我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与区卫生局一起在洞泾镇召开两个试点镇工作研讨会,市残联、市卫生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的对象、要求、工作节点等作了说明,与卫生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各级领导也提出了试点工作要求。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08•【字号】鲁办发[2002]11号•【施行日期】200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2]11号)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军区:《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2年11月8日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2002年11月4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今后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他们迫切需要社会的关心帮助。
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就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其参与社会的能力。
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有利于提高人权保障水平,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省有350多万残疾人,1989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较快,90余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
但是,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工作体系不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少、经费短缺、服务水平低等问题。
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残疾人康复工作新局面。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建 立 是 比较 适 宜 的 关键词 康 复 服 务 : 标 体 系 : ep i 指 D lh 法
中 图分 类 号 : 9 文献 标 识 码 : R4 A 文 章 编 号 :0 1 2 2(0 7) 0 一 4 2 o 1 0 —14 2 0 一 5 o 2 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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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h d f r c e t g v l a i n n e s se t o s o r a i e a u to i d x y t m o r h b l a i n e v c sGUO Li u , DAI Ho g HOU n f e a i t t s r ie / i o yn n ,
摘 要 目的 : 讨 建 立 残 疾 人 “ 人 享 有 康 复 服 务 ”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方 法 。方 法 : 探 人 评 编制 专家 咨询 表 , 用 改进 的德 尔菲 采
( eD i法 和 专 家访 谈 法 , 行 了 两 轮 专 家 咨询 。 果 : 轮 专 家 咨 询 有 效 应 答 率 分 别 为 6 . D lh ) 进 结 两 47 %和 9 . ; 家权 威 程 39 专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临政办字〔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8日《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严格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构建农村“大健康”工作格局,实现乡村健康共享、和谐共建的法律保障,是推动以健康乡村建设为基础建设健康临沂的重要举措,已于2021年7月1日颁布实施。
为加快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要求,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管理规范、法律约束等手段,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村居民健康保障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统筹协调、重点突破、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把健康乡村示范创建与文明乡镇创建、卫生乡镇创建紧密结合,聚焦建设健康环境、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质量,加强理念倡导、政策引导,推动大健康思想深入人心,形成农村居民共同关注健康、共同参与和促进健康的氛围,为建设新时代大美新临沂提供坚强保障。
三、重点任务(一)强化工作重点,提高健康乡村建设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打造健康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
坚持规划引领,将健康乡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行政区域内健康乡村建设。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3.11.24•【文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为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部署,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现将《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国残联办公厅2023年11月24日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实施方案一、背景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是帮助残疾人及其亲友通过分享康复经验,接受康复知识、技能培训,增强自我和家庭康复能力的一种康复服务形式。
“十三五”以来,中国残联从残疾人实际需求出发,组织开展了脊髓损伤者“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得到残疾人及其亲友广泛认可,编写了《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培训指南》、《中途失明者自助互助康复指导手册》、《中途失聪者自助互助康复指导手册》、《脊髓损伤者自助互助康复指导手册》、《成年智力障碍者及亲友自助互助康复指导手册》、《精神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指导手册》等培训大纲、教材,为在更大范围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奠定了基础。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加强社区康复,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将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列入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为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部署,加快推广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依托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基地(以下简称服务基地),面向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等残疾人,普遍开展中途失明者、中途失聪者、脊髓损伤者、成年智力障碍者、稳定期精神障碍者等自助互助康复培训、咨询、辅助器具适配及综合性支持等服务,帮助残疾人树立信心,重建独立生活能力,顺利融入社会。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19•【字号】临政办字〔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9日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进一步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和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
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统筹整合岗位、人员、资金、管理,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
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有序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2024年关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自查报告
2024年关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2023年关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一、背景介绍在保障残疾人权益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背景下,2023年关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自查报告旨在全面评估当前的康复服务情况,查缺补漏,持续改进,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更加全面、专业、优质的康复服务,助力残疾人实现更好的发展和融入社会。
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政府的政策指导和法规依据,我们将关注和依法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1.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与残疾人康复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全面贯彻执行;2. 相关法规中的康复服务相关条款是否得到有效解读和实施;3. 所有相关政策文件是否及时发布和更新,为残疾人提供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指导。
三、康复服务机构和人才建设情况康复服务机构和人才是支撑康复服务的两大基础。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检查机构和人才的建设情况。
1. 康复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是否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覆盖和均衡发展;2. 康复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情况,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素质;3. 康复服务机构和人才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情况;4. 康复服务机构和人才的信息化和技术应用情况,是否能够有效提升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康复服务项目和覆盖情况康复服务项目和覆盖范围是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关键。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评估康复服务项目和覆盖情况。
1. 康复服务项目的类型和数量是否能够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多样性和个性化;2. 康复服务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情况,是否能够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效果和个人安全;3. 康复服务项目的覆盖范围,是否能够覆盖到所有残疾人的康复需求;4. 康复服务项目的费用情况,是否能够提供适当的价格和财政补贴,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五、康复服务评估和监督机制评估和监督机制是保证康复服务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检查评估和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1. 康复服务的评估指标和方法,是否科学、有效;2. 康复服务的评估结果,是否能够及时反馈并影响决策和改进;3. 康复服务的监督机制,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渠道和机制;4. 康复服务的投诉和申诉机制,是否满足残疾人的合理权益保护。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14•【字号】临政办字〔2022〕14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4日临沂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增强托底保障功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
坚持公平统一、规范高效,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发展,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医疗保险等有效衔接,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临沂市残疾证理的条件和流程
临沂市残疾证理的条件和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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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必要性
论开展残疾⼈“⼈⼈享有康复服务”⼯作的必要性2019-10-10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残疾⼈,有⼈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活的愿望和能⼒,是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量。
我国6000万残疾⼈是⼀个特殊的困难群体。
在我国贫困⼈⼝中,残疾⼈占的⽐重很⼤。
满腔热情地关⼼残疾⼈,切实尊重残疾⼈的公民权利和⼈格尊严,给他们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共享社会物质⽂化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摘⾃总书记为《⾃强之歌》20__年卷所作的序⾔)党的⼗六⼤提出了全⾯建设⼩康社会的战略⽬标,发出了“发展残疾⼈事业的号召”,提出了在2020年前全⾯建设⼩康社会,⽽没有残疾⼈的⼩康是不完全的⼩康,残疾⼈要和全国⼈民⼀道奔赴⼩康,他们的⽣活⽔平就必须提⾼,参与社会⽣活的能⼒必须提⾼,参政议政的能⼒必须提⾼。
但是现在很多残疾⼈还封闭在家⾥,不能⾛出家门,想让残疾⼈⾛出家门,就必须要开展康复服务训练。
⼀、残疾⼈康复⼯作的地位和总体⽬标。
康复是帮助残疾⼈恢复或补偿功能、提⾼⽣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的重要途径,是残疾⼈就学、就业、脱贫、平等参与社会⽣活,实现⼩康的前提,通过康复可以帮助残疾⼈站⽴起来、看见世界、开⼝说话,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做⼈的权利,开始全新的⽣活。
1、残疾⼈康复⼯作是残联⼯作的起家⼯程、民⼼⼯程,是残疾⼈事业的永恒主题。
⾃有⼈类,就有各种伤残,康复⾃古有之,古⼈⽤针灸、⽓功、按摩等⽅法来进⾏康复。
残疾⼈康复事业的萌发始于第⼆次世界⼤战后,当时有⼀批伤残军⼈在疗养院⾥疗养,他们要⾛向社会、回归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关⼼照顾,后来就提出了康复的概念。
我国残疾⼈事业从1949年新中国成⽴就开始了,残疾⼈⼯作、学习、⽣活就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改变了在旧社会残疾⼈那种⾃⽣⾃灭的状况。
当时国家就有残疾⼈康复⼯作和残疾⼈康复协会,但⼈们认为康复是医院的事。
1988年中国残联成⽴,开始实施《中国残疾⼈事业五年⼯作纲要》,开展了三项抢救性康复⼯程即⽼年⼈⽩内障⼿术复明(让盲⼈重见光明)、聋⼉语训(训练聋⼉开⼝说话)、⼩⼉⿇痹后遗症⼿术(减轻残疾程度,恢复肢体功能),逐步拓展⼯作领域,富有成效地探索中国残疾⼈康复⼯作之路。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民[2014]32号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民〔2014〕32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现将《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民政厅2014年4月8日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保障残疾军人合法权益,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3〕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具有本省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领取残疾抚恤金的残疾军人。
第三条残疾军人应当按其残疾部位、残疾情况,根据《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用范围,免费配置康复辅助器具。
第二章配置程序第四条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审批,报省民政厅备案。
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纳入山东省优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实行网上审批、备案。
第五条残疾军人初次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的,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填写《山东省残疾军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申请人最近一次《伤残等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印章)上报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
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收到县级民政部门上报的材料并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山东省残疾军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下达《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至县级民政部门,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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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09〕9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临沂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1 -临沂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发〔2009〕2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实现到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帮助残疾人康复或功能补偿、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
目前,全市共有64.76万残疾人,其中有康复需求的40余万人。
近年来,我市实施了一系列残疾人重点康复工程,残疾人康复事业得到较快发展,约1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但距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差距较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实施好示范市创建工作,确保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康复治疗和服务。
二、任务目标到2012年,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升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使之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相协调,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 2 -三、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登记建档(2009年11月—2010年3月)。
对全市持证残疾人和其他有康复需求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摸清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开展动态管理和服务。
(二)第二阶段:整合资源,提供服务(2010年4月—2012年8月)。
充实完善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立残疾人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指导和服务体系;建立县区、乡、村残疾人预防、发现、上报、登记、康复、救助随报工作机制和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2年9月—11月)。
市政府组织卫生、民政、教育、劳动、财政、残联等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省检查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有关部门职责如下:残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计划、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好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和评估;指导、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业务;组织实施康复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组织评审工作;负责康复专项经费的申请、管理、使用与核拨。
卫生部门: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建- 3 -立社区康复室,配备专(兼)职康复技术人员,建立残疾人健康档案;组织开展康复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新农合扶持政策,保证所有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将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纳入新农合单一病种报销范围,逐步增加报销项目,提高报销比例;做好残疾儿童检测、登记和报告工作及残疾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康复,预防残疾发生;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普及工作。
民政部门: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活动场所;利用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和老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为低保和处于低保边缘的贫困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利用慈善定向基金、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慈善义工开展残疾人康复助残活动。
财政部门:将康复工作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加大重点康复项目和康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劳动保障部门:将城镇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一病种报销范围,逐步增加报销项目,提高报销比例;加强职工职业康复和工伤康复。
教育部门:建立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在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卫生专科院校开设康复治疗专业,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
公安部门:配合村(社区)康复站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法定监护人或村委、社区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监护责任制,降低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逐步建立精神病患者监控长- 4 -效工作机制。
新闻单位:对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康复意识,呼吁全社会关注、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对残疾人康复事业尤其是2012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救助工程、重点工程、重要活动进行经常性宣传。
五、工作要求(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是全国性社会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
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既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又要立足当前,做好基础性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保障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安排残疾人康复专项经费预算,同时要按照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投入力度。
各级慈善机构募集的无指定用途的善款等,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工作。
积极建立残疾人康复工作社会捐助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筹集康复资金和物资。
政策保障机制。
按照临发〔2009〕21号文件要求,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白内障复明、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康复训练等残疾人急需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单一病种报销- 5 -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需要医疗救助的贫困残疾人全部进行救助。
制度保障机制。
一是成立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区评审工作组,负责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评审;二是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随报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生、康复员、残疾人专职干事、康复协调员对辖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要做好日常登记、康复治疗、训练、转介等服务,并随时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数量、类别和康复状态等情况;三是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规范康复治疗训练与服务工作标准和流程,做好康复评估记录,为各类残疾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康复服务。
(三)做好督导检查和审评工作各县区要按照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区标准每年进行年度自评,并以书面形式报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自评达到示范县区标准的,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市审评工作组,对申报县区重点康复项目开展情况和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审定。
有条件的县区可提前争创国家、省级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区。
(四)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各县区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创建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统筹安排康复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整体推进创建工作的合力,确保2012年全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 6 -附件1:临沂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左沛廷 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凡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广阔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国勤 市残联理事长成 员:孙承建 市卫生局副局长王 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主笑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孙建阔 市公安局副局长杜以坚 市教育局副局长于相永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姚卫东 市残联副理事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姚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7 -附件2:临沂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区审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顾 问: 鞠少华 省残联康复部部长禹文燕 省残联康复部调研员卢希清 省残联康复部副部长郑明锋 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组 长:张凡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孙承建 市卫生局副局长王 彦 市民政局副局长姚卫东 市残联副理事长成 员:刘瑞恩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王世开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科长郗碧霄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邱德标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张 锋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丁明法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彭 涛 市医疗保险处副主任宋 丽 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8 -附件3: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名称指 标 分项指标 计分 1、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32、成立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并开展工作 33、多渠道筹集残疾人康复资金 54.1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情况24.2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24、医疗及康复保障4.3残疾人获得城乡医疗救助情况 15、县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达标数 66、街道、乡镇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率 57、街道、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达标率58、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康复协调员配备率 49、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 610.1白内障致盲患者手术率 710.2低视力者助视器验配率 410.3聋儿康复训练率其中:聋儿机构康复训练率6(3)10.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其中:智力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率6(3)10.5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其中:肢体残疾人机构康复训练率6(3)10.6缺肢者假肢装配率 4 10、康复服务覆盖率10.7精神病患者监护率其中: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7(2)11、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配置率 512、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率 413、残疾人全面康复服务转介有效率 414、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 5合 计 100- 9 -附件4:临沂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区审评标准指 标 分值评 价 标 准1、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 3县区政府制定创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实施方案;政府工作中明确提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各项内容纳入相关部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