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深圳供电局企业标准 Q/3SG—1.03.02—2001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2001—09—30 发布 2001—10—01 实施前言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引用标准及规范 (1)3. 总则 (2)4. 一般技术要求 (2)5. 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6. 用户供电 (7)7. 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8. 配网自动化原则- (11)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 (14)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1. 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
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380/220V)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2. 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文。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1总则2规划的编制和要求2.2规划的主要内容城网规划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2.1 分析城网布局与负荷分布的现状。
明确以下问题:(1)供电能力是否满足现有负荷的需要,及其可能适应负荷增长的程度;(2)供电可靠性;(3)正常运行时各枢纽点的电压水平及主要线路的电压损失;(4)各级电压电网的电能损失;(5)供电设备更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2.2 负荷预测2.2.3 确定规划各期的目标及电网结构原则和供电设施的标准化。
包括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原则。
2.2.4 进行有功、无功电力平衡,提出对城网供电电源点(发电厂、220kV 及以上的变电所)的建设要求。
2.2.5 分期对城网结构进行整体规划。
2.2.6 确定变电所的地理位置、线路路径。
确定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
2.2.7 确定调度、通信、自动化等的规模和要求。
2.2.8 估算各规划期需要的投资,主要设备的规范和数量。
2.2.9 估算各规划期末将取得的经济效益和扩大供电能力以后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2.2.10 绘制各规划期末的城网规划地理位置结线图(包括现状结线图)。
2.2.11 编制规划说明书。
2.3经济分析2.3.1经济分析包括经济计算和财务计算。
经济计算一般用于论证方案和选择参数。
财务计算一般用于阐明建设方案的财务现实可能性。
对参与比较的各个方案都必须进行经济分析,选择最佳方案。
2.3.2 在经济分析中.一切费用(包括投资和运行费用)和效益都应考虑时间因素,即都应按照贴现的方法,将不同时期发生的费用和效益折算为现值。
贴现率暂定为10%,城网供电设施的综合经济使用年限可定为20~25年。
2.3.3经济分析中各个比较方案一般设定相同的可比条件,即:(1)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建设工期方面能同等程度地满足同一地区城网的发展需要;(2)工程技本、设备供应、城市建设等方面都是现实可行的;(3)价格上采用同一时间的价格指标;(4)环境保护方面都能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
南方电网城市规划导则
、言 (III)八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名词术语 (2)4主要技术原则 (4)4.1城市配电网规划基本原则. .................... (4)4.2电压等级选择. .................................... (4)4.3供电可靠性. ........................................ . (4)4.4容载比. ............................................... (6)4.5中性点接地方式. .................................. . (6)4.6短路电流. ........................................... .. (6)4.7无功补偿. ........................................... .. (7)4.8电厂接入系统. .................................... (8)5高压配电网 (9)5.1供电电源. ........................................... .. (9)5.2电网结构. ........................................... .. (9)5.3高压架空线路. .................................... .. (10)5.4高压电缆线路. .................................... .. (12)5.5变电站. ............................................... (14)5.6安全与防护. ........................................ (21)6中低压配电网 (22)6.1中压配电网. ........................................ (22)6.2低压配电网. ........................................ (28)6.3中低压配电网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30)6.4配网自动化. ........................................ (30)7用户用电管理 (36)7.1用电负荷分类. .................................... .. (36)7.2用户供电电压. .................................... .. (36)7.3 用户供电方式. (37)7.4 对用户供电要求. (37)7.5 市区低压用户供电方式. (38)8 电能计量.................................398.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 (39)8.2 关口计量点的设置. (40)8.3 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 (41)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规范南方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配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满足南方五省城市用电需要,体现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体系,特制定本导则。
Q_GDW 156-200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DW 156-200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The code of planning and design of urban electric network
2006-12-28 发布
2006-12-28 实施
Hale Waihona Puk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 发布目
录
1 总 则............................................................................................................................................. 4 2 规划的编制和要求....................................................................................................................... 4 2.1 城网规划范围............................................................................................................................ 4 2.2 规划年限和各阶段的要求........................................................................................................ 5 2.3 规划的编制流程................................................................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73 冲击负 波动负荷 ・・・・ . 荷、 ・・・・ ・・・,・・・・・・・・・・…… (3 ・,・……‘・・・・・・・・・・・・・・ ・・・・・・・・・・・・・・ 2)
7 不对称负荷・・・・……:・・・ ・・・・・・・・・・……“・…… (d . I ・・・・ ・・・・ ・・・・ ・・・・・・・・・・ ・・・・ ・・・・・・・・・・ ・・ ・ 2) 75 高层建筑用户・・・・・・・・・ ・・・・ ・・・・・・。・・……” 2) . ・・・・・・・・・ ・・・・・・・・”・・・・ ・・・4・・・・・ ・・・・・・・・ ・・・・ .(4 附录 ・・・・・・・・・・・・・・・・・ ・・・・・・・・・・ ・・・・…… (5 ・・・・・・・・・・・・ ・・・ ・・・・・・・・・“・・・ ・・・ ・・・・・・・・・・・・・ ・・・・・・・・・・・ ・・・・・・ 2)
6 2 通 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6 自动化・・・・・・ ・・・・・・,・・・・・・・・・・・・・…… (2 . 3 ・・・・・・・・・・・・・ ・・‘・・・・・・・・・・ ・・・・・・・・・・ ・・ ・・・・・・・・・・・・・・ 2)
特种用 供电技术 户的 要求・・・・・・・・・・・・・ ・・・ ・・・・・・ ・・・ ・・ ・ ・・・ ・・・・・・ ・・・・・ ・ ・・・ ・ ’二( ) ・ ・ ・” ……“” ・ ( 二’ 2 2
A 城网 规划编制 流程示意图 ・・・・ ’・・・・・ ・・・……‘ (5 ・・・……! ・・・・・。・・ ・・・ ・・・・ ・ ・・・ ・ 2) ・・ ・ …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111111111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1 范围1.1 本导则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省(区)辖市(自治州)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要求。
1.2 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子公司管理的省(区)辖市(自治州)1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与生产工作。
1.3 南方五省(区)辖市(自治州)以外的城市配电网可参照本导则执行,对于接入南方电网的各类独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供、余热发电厂以及以各种电压等级接入南方电网的用户应参照本导则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但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能源电[1993] 22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GB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 156 标准电压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9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5543-1995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 15945-1995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 16434-196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B/T 17466-199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5056-1996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3-2002 变电所给水排水设计规程DL/T 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01-2002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DL/T 780-2001 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电阻器DL/T 804-2002 交流电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5103-1999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 698-1999 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DL/T 5216-2005 35~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T 5218-2005 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1-2005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2-2005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814-2002 配电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DL/T 645-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HJ/T 24-1998 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3 名词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xx供电局企业标准Q/3SG—1.03.02—2001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2001—09—30发布2001—10—01实施前言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xx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1.范围 (1)2.引用标准及规范 (1)3.总则 (2)4.一般技术要求 (2)5.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6.用户供电 (7)7.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8.配网自动化原则-……………………………………………………………… 11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14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1.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
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能源电[1993] 228号)。
1 总则1.1 本导则是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原水利电力部1985年5月颁布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本)进行修改和补充而成的。
本导则是编制和审查电力网(以下简称城网)规划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我国按行政建制的城市。
1.2 城网是城市范围内为城市供电的各级电压电网的总称,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负荷中心,又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
各城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城网规划,并纳入相应的城市规划。
1.3 城网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城市的各项发展规划相互配合,同步实施。
1.4 城网的规划应着重研究电网的整体。
城网规划的编制,应分析现有城网状况,根据需要与可能,从改造和加强现有城网入手,研究负荷增长规律,解决城网结构中的薄弱环节,扩大城网的供电能力,加强城网的结构布局和设施标准化,提高安全可靠性,做到远近结合、新建和改造相结合、技术经济合理。
1.5 各城市的城网规划应有明确的分期规划目标。
城市各级电网在远期规划实施后, 应达到以下的水平:1.5.1 具有充分的供电能力,能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
1.5.2 容量之间、有功和无功容量之间比例协调。
1.5.3 供电质量、可靠性达到规划目标的要求。
1.5.4 建设资金和建设时间达到规划目标的要求。
1.5.5 设备得到更新,网络完善合理,与社会环境协调一致,技术水平达到较先进的现代化程度。
1.6 本导则在执行中将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补充,以期不断完善。
2 规划的编制和要求2.1 城网规划范围2.1.1 城网的供电区包括城市的全部地区。
城网规划应以市区电网规划为主要组成部分。
市区是指城市的建成区及远期规划发展地区。
计算城网负荷所用的供电面积,原则上不包括大片农田、山区、水域、荒地等。
市中心区是指市区内人口密集、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市中心区用电负荷密度很大,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高,电网接线以及供电设施都应有较高的要求。
浙江省城市 城镇和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
浙江省城市、城镇和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浙江省电力公司2011年 3月目录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总则 (4)4、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5)5、一般技术原则 (8)6、高压配电网 (11)7、中压配电网 (14)8、低压配电网 (21)9、自动化、通信及智能化 ......................... 22 10、用户接入 .................................... 25 11、分布式电源接入 .............................. 27 12、电压质量和无功补偿 .. (29)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浙江省城市、城镇和农村电网规划中应遵循的主要规划技术原则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所辖 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的编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Q/GDW 156-2006《国家电网公司“十二五”配电网规划(技术原则指导意见》 (国家电网发展… 2010‟ 492号《农村“低电压”治理典型方法》 (农安… 2010‟ 64号《农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Q/GDW 462-2010《非晶合金铁心配电变压器选用导则》 (Q/GDW 463-2010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小城镇典型供电模式的通知》 (国家电网农… 2010‟ 1591号浙江省电力公司《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Q/GDW-11-159-2009《浙江省城市电网规划技术原则》 (Q/ZDJ 04-2007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Q/ZDL 04一 1999《浙江省中心镇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试行》3、总则3.1 配电网电网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当地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 避免重复建设。
3.2 积极采用国家电网公司“三通一标” (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和典型设计。
国家电网公司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目录前言 (III)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1)1 总则 (1)2 规划的编制和要求 (3)2.1 城网规划范围 (3)2.2 规划年限和各阶段的要求 (3)2.3 规划的编制流程 (4)2.4 规划的主要内容 (4)2.5 规划的修正 (7)2.6 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 (7)3 负荷预测与电力(电量)平衡 (8)3.1 一般规定 (8)3.2 预测思路和方法 (9)3.3 电力(电量)平衡 (10)4 规划设计的技术原则 (12)4.1 电压等级 (12)4.2 供电可靠性 (12)4.3 容载比 (15)4.4 城网接线 (17)4.5 中性点运行方式 (19)4.6 无功补偿和电压调整 (20)4.7 短路水平 (22)4.8 电压损失及其分配 (23)4.9 节能环保 (24)4.10 通信干扰 (24)5 供电设施 (27)5.1 变电站 (27)5.2 架空输电线路及高压配电线路 (29)5.3 开闭所、配电室及中低压配电线路 (30)5.4 电缆线路 (31)6 调度、通信、继电保护、自动化及信息管理 (33)6.1 调度 (33)6.2 通信 (33)6.3 继电保护 (34)6.4 自动化 (34)6.5 信息管理 (35)7 特种用户的供电技术要求 (37)7.1 重要用户 (37)7.2 畸变负荷用户 (38)7.3 冲击负荷、波动负荷用户 (38)7.4 不对称负荷用户 (38)7.5 电压敏感负荷用户 (39)7.6 高层建筑用户 (39)8 分布式电源接入原则 (40)8.1 分布式电源的定义 (40)8.2 分布式电源的并网运行 (40)8.3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在规划设计方面的要求 (41)9 环境影响 (42)9.1 噪声 (42)9.2 工频电场和磁场 (43)9.3 无线电干扰限值 (43)9.4 高频电磁波 (43)9.5 环境影响的评价 (44)10 经济评价 (45)10.1 原则与依据 (45)10.2 经济评价内容与范围 (45)10.3 财务评价 (46)10.4 社会效益评价 (46)10.5 评价标准 (46)10.6 敏感性分析 (47)11 术语定义 (48)附录A 城网规划编制流程示意图 (50)附录B 城市配电网常用接线形式 (51)B.1 高压配电网 (51)B.2 中压电缆网 (56)附录C 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对通讯干扰的规定 (58)C.1 危险影响标准 (58)C.2 干扰影响标准 (64)附录D 城市地下电缆敷设方式 (67)D.1 直埋敷设 (67)D.2 沟漕敷设 (67)D.3 排管敷设 (67)D.4 隧道敷设 (68)前言《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是编制和审查城市电力网(以下简称城网)规划的指导性文件,其适用范围为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网省公司、城市供电公司。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能源电1993228号修编说明1修编工作综述为编制好城市规划中的电力网规划原城乡建设部与原水利电力部于1985年5月联合颁发了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试行本颁发后已在全国各地编制城市电网规划中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七年来全国各大中城市普遍地制定了电网规划并已纳入各地的城市总体规划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电网的改造建设和发展80年代初期各地普遍存在的供电能力不足现象现已得到较大的缓解并结合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进一步制定新的发展规划两部共同颁发和执行导则的过程中还加强了各地供电部门与城市建设部门之间的联系供电部门积极扩展城市发展需要的供电能力城市建设部门主动提供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城网建设必备的占地条件90年代以来各地城市正在继续以较高的速度迅速发展对供电容量与质量的要求更为迫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城市设施现代化的要求原有导则试行本中的某些内容已显得不相适应因此能源部电力司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业委员会负责导则(试行本)的修订工作城市供电专委会于1990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修订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修编委员会并议定修订原则和初步纲要1990年5月由能源部电力司与建设部城市规划司联合发文要求各网(省)电力局及有关城市供电局电业局及大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在总结几年来城市电网规划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导则提出修订意见迄止1990年9月共有天津市电力局上海市电力局湖南省电力局广西区电力局以及北京哈尔滨沈阳武汉郑州太原银川重庆成都昆明南京常州杭州厦门广州合肥等26个供电局(电业局)报来修改意见共526条在此基础上编写组于1990年11月完成了修改稿(初稿本)于1990年12月在南京召开了审查会议对初稿本进行审查共有17个省电力局与供电局(电业局)的代表参加能源部电力司建设部城市规划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及南京市规划管理局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此后编写组于1991年10月编出修改稿的第二稿并分送有关电力局供电局在又一次征集意见基础上于1992年4月在广西桂林召开导则修改稿第二稿本的审查会议除有关电力局供电局参加外还邀请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15个大中城市的规划管理局或规划设计院代表参加经再一次修改完成了导则报批稿1992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报批稿的审查会议并于1992年年内定稿报请能源部与建设部两部于1993年3月批准此次修改是按照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修改原则进行的前后共提出三次稿本每次稿本的审查都召开了较大型的会议特别是第二稿审查时电力部门与城市规划部门共有40多个单位参加代表近100人会上两部的规划工作者相互交流沟通看法起到广思博议的效果使导则在城市电网规划工作中更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这次导则修改的顺利完成有其极有利因素(1)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并决定从1990年4月1日起执行这部城市规划法是我国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方面的第一部法律为我国城市的科学合理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由于城市规划法的贯彻执行城市电力网的规划有了可靠的基础与保证城市电力负荷的预测将会有更加丰富的信息和具体数据电力网的规划只要与城市规划所规定的编制层次和步骤紧密结合就能使电力网设施的占地选址和布局得到更合理的安排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关于城市规划法中有关这方面的要求和原则均已列入这次修改的导则中(2)在导则试行本颁发以后几年来我国大中城市电力网的技术改造蓬勃开展进展速度超过以往广大技术干部也较以往积累更多经验特别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国际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新设备的大量引进国内高精尖产业的迅速兴起沿海开放特区建设的成功经验所有这些都激励电力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要求将城市电力网规划提高到新的水平所以在这次修改过程中得到广大专业人员的热情支持(3)为了吸收国外经验1988年上海市电力局与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协议委托东京电力公司为上海市中心区咨询编制城市电力网发展和改造规划和提供上海市配电网规划导则使我们能了解到日本对城市配电网规划编制的内容步骤和利用计算机辅助编制规划的方法也使我们这次修改稿水平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4)这次导则修改工作是由城市供电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的在进行中充分利用了学会的优势跨地区跨行业不囿于某一地区特殊情况并对有争论的问题各抒己见发扬民主取得一致特别在编写中邀请了许多老专家在修改工作上做出了很大贡献这是极为可贵的这次修订稿与原试行本比较其修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执行了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扩大了导则的试用范围增加了城网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深度原试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大中城市修订本扩大到全国按行政建制的所有城市在设施标准上也可基本适应特区城市开放城市和一般城市的经济开发区修订本的规定中增加了城网规划还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相结合还规定城网建设用地应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协调以取得政府法令的保护(2)在城网规划的编制方法上有了较大的改进修订本提出了规划编制的流程其主要内容是将整个规划编制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要建立远期电网的初步布局作为分期规划的发展目标第二步根据预测负荷及现有的电网结构经过分析计算并参照远期电网初步布局中确定的项目编制近中期规划第三步以近中期规划最后阶段的规模和远期预测的负荷水平经过分析计算编制远期规划这个编制流程的基本思路是从远到近再从近到远远中近期规划内容逐步校核环环相扣使远期规划目标具有现实内容近期规划项目不失目标方向这种方法切实可行还可以编制相应的软件程序利用计算机辅助加快速度提高质量从而使我国的规划编制逐步接近国际水平(3)对安全可靠性一节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原试行本中提出的可靠性指标如何在规划电网结构中应用没有说明修改本中改用了下列二个指标以便于实际应用1)规定电网的供电安全可靠性采用N-1准则这个N-1准则可以通过选取电网和变电所的结线和相应设备的运行率来达到同时介绍了变电所主变压器及各级电网线路运行率的计算方法2)提出应分阶段规定故障时对用户停电的容许容量和持续时间又称满足用户用电的程度负荷愈大的用户和重要用户恢复用电的目标时间应愈短随着电网改造和完善目标时间应逐步缩短(4)城市配电网的接线是规划的重要内容此次修改时增加了城市电网接线单独一节提出的四项要点是衡量电网接线是否合理和完善的标志能源部电力司近年来也曾在昆明武汉等地多次开会研究城网的接线方案标准化和简化接线已成为普遍的要求附录B中推荐了几种常用接线供参考随着城市的发展大中城市中压配电网逐步使用地下电缆已成为必然趋势规划好电缆网络极为重要所以本次修改中增加了电缆网的常用接线和布置(5)关于中性点接地方式目前我国城市的35kV与10kV系统皆普遍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各国大城市也有采用中性点经电阻接地的方式我国少数城市由于电缆线路发展也已开始试点1990年广东省电力局曾邀请国内专家研计会进行讨论并做了大量测试工作城市供电专业委员会也专门为上海地区的电缆网做了计算和研究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可贵的经验本次修订时提出了采用中性点经电阻接地时需考虑的一些问题(6)对城网供电设备的选择应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除质量高性能好为必要条件外还宜选用检修周期长或长期不需检修的设备我国老的城网技术装备大多为50年代所选用的设备技术性能差制造工艺粗糙需要经常维修完全依靠加大维修工作量来保证安全不但耗用大量人力物力同时增加停电因此应当重视选用检修周期长的设备 以上是几个主要方面的介绍详细情况在以下逐条说明中叙述这次修订本虽然已有很多新的内容质量也有所提高但限于编写人员的水平和国际国内的实际还有一些内容未能深入探索例如有关经济分析通信干扰特种用户的供电等章节相信今后将不断总结经验继续修订提高使之更加完善2 逐条修编说明**以下条文的编号是与导则内条文编号相对应的1.1 本导则是对1985年5月颁发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进行修编而成的原导则主要适用于国内大中城市此次修编后适用范围扩大为国内所有按行政建制的城市1.2 1989年12月2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并自1990年4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按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一般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但大中城市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还编制分区规划因此编制的城网规划要结合各层次城市规划中所考虑的城市发展目标1.3 为原第3条加以精简1.4 此条在原第4条文中加入解决城网结构中薄弱环节一句是由于当前国内多数城市配电网异常落后过负荷和缺电限电的情况严重亟需改造而增加的另节约土地等一段放在后面条文中提出故予删节1.5 此条是说明城市电力网当前编制规划所应达到的目标但由于全国各城市的情况不同在原文中统一达到的年限是不适宜的因此只提在达到规划年度后实现规划目标再在条文文字上加以简练另原文中有在重点旅游城市和经济特区城市中的主要地区广泛使用地下电缆句因几个供电局都提出意见故删去1.6 基本上采用原第6条文2.1.1 此条系在原第7条的基础上加以精简2.1.2 系在原文第8条基础上修改明确了国内低压配电网的具体电压2.2 按原第9条基本内容未变个别字句加以精简2.3.1 按原第10条原文略作文字修改2.3.2 按原第11条原文未作更改2.3.3 按原第12条原文未作更改2.3.4 对方案进行经济比较计算在修订过程中曾拟将试行本中第11条和第14条的内容综合用两个公式来表示即(a)设定相同的供电可靠性取 ∑=+∆+−=Tt t t t i P P 1)1(为最大的方案收益 (1)(b)对供电可靠性进行优化取 为最大的方案收益∑=+∆+∆+−=T t t t t t i D P P 1)1((2)式中P t每一年的投资(作为负收益)T供电设施使用年限加投资早于投产的年数P t与同一基本方案比较各方案与其运行费用的差别D t与同一基本方案比较各方案与其少送电损失费用的差别由于上述两个公式不直观且公式(2)的算法目前条件不够故修订本仍按试行本用最小费用来作方案比较实际上最大收益与最小费用二种算法用在方案比较上结论是相同的2.3.5参见2.3.4说明2.4.1此条是将第16171819条合并说明远中近期规划年限及各阶段的要求按照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限期一般为20年所以城网规划的远期中期近期规划的年限仍按原16条的规定这样才能和城市规划相互结合2.4.2关于规划的编制流程一条是新增加的着重说明了编制电网远中近期规划所应遵循的三个步骤先建立远期电网的初步布局然后再根据负荷预测及现有电网结构并照顾到远期布局编制近中期规划使编制规划能从远到近再从近到远相互呼应以保证规划的编制符合要求这个编制流程是比较科学的2.4.3此条是新增加的由于在规划执行当中情况会有变化因此拟定的规划需要及时的进行修正2.5.1城网规划在城市部门共同参与下应以供电部门为主编制因城网规划与电力系统规划是一整体且工程建设项目与投资均由网(省)局掌握故城网规划应报网(省)局批准2.5.2城网规划又是城市规划中应附有的专业规划之一应同时报送城市规划部门作为专业规划纳入城市规划报请城市人民政府审批这不仅不会出现矛盾反更能互相支持有利于规划的实现原第20条中曾列入审查规划的几个方面删节2.5.3此条是保留原第21条的条文无论新城市的建设或老城市的改造保证城市电力网建设用地至为重要只有安排好电力设施用地才能更好地保证电力供应满足城市用电和实现现代化水平的需要因此安排用地是供电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紧密配合的主要内容2.5.4此条是原22条条文由于要依据近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已在2.4.1条中说明因此删去了年度计划与近期规划的关系一段其余未作修改3.1.1此条是在原第25条上进行修改强调要收集城市建设和各行各业发展的信息和采用符合实际发展规律的数学方法来进行测算这样才能使预测有科学性和准确性3.1.2此条是在原第26条基础上进行修改的对中远期负荷预测数字可用高低两个幅值也就是由于负荷预测变动因素较多需有一变动范围这样在选择远期方案时能够更适应变化3.1.3此条是在原第27条条文基础上修改的说明负荷预测应按用电性质分类按地理区域或功能分区并按电压等级层次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预测将这三个方面所得结果用在进行网络规划时能使城网的结构更为合理3.1.4是对原第28条进行修改原条文中为做好负荷预测应收集的资料内容共列出10项这次修改时将原文第7810三项合并为一项因此共为8项每项内容叙述时都较原条文详细便于预测人员掌握再在本次修改中提出预测工作宜使用计算机和建立数据库则是由于预测时所需数据信息量大分析归类工作量大不使用先进设备是难于完成的应积极创造这方面的条件3.2.1此条是新增加的在对未来负荷进行预测之前首先的一项工作便是对现有资料数据(包括现在的和历史的)进行分析处理这样才能得到作为预测依据的原始数据这项工作的工作量很大但必须认真做好所以增列此条3.2.2此条是从原第29条文进行补充词意明显无须解释3.2.3此条是新增加的也是对上一条进一步补充说明在进行预测时因多年来的统计积累各单位对电量的历史数据比较齐全所以从电量预测入手然后转化为负荷时其正确性是较高的但从电量转化为负荷时应利用历史的典型负荷曲线所以整理分析历史负荷曲线是很重要的根据典型负荷曲线就可以得出各时间断面的负荷值3.2.4此条是对原第30条的修改原条文中推荐了四种方法即综合用电水平法单耗法外推法与弹性系数法此次增加了负荷密度法负荷密度法在原稿曾单列为第32条但负荷密度法实为预测方法的一种所以合并在本条内原第31条系叙述年最大负荷与年供电量等值的相互转化关系这些已在本条五种常用预测方法中叙述也不再单列一条3.3.1用原第33条原文未作更改3.3.2基本按原第34条原文第4章规划设计的技术原则城网结构是规划设计的主体其遵循的技术原则必须是国际先进的同时从实际出发又能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原第35条条文中曾对城市电力网提出四方面的要求但其提法都较为原则所以在这次修改时对第四章内各节如供电安全可靠性电网接线各级电网相互关系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因此本条原有的四方面要求删节不录4.1.1仍按原第37条但后两句删节4.1.2此条是在原第38条条文上修改原文末一句中根据设备使用寿命和发展需要等含义在4.1.3条中亦有表达故予删去再原第39条内容并入此条4.1.3是对原第40条的删改主要指老城市为利用原有非标准电压的供电设施满足负荷增长的要求而考虑采取升压措施4.2.1这条是对试行本第41条的修改说明城网规划考虑的供电可靠性是指电网设备故障停运时对用户连续供电的可靠程度这种可靠程度是用两项指标来考核的其一是N-1安全准则另一则是在故障时容许对用户停电的容量和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这又称为满足用户用电的程度)用这两个指标代替原试行本中第41条至43条的内容该内容是推荐采用年平均供电可用率作为城网供电可靠性的计算指标但这只是期末统计数字而影响这一指标的很多因素如统一检修管理设备的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等均不属于电网规划考虑的范围故予以修改4.2.2此条是新增加的具体规定了N-1安全准则的要求和内容4.2.3此条是新增加的说明N-1安全准则的规定可以选取电网和变电所的接线和设备的运行率来达到还列出了运行率的计算公式4.2.4此条是原第45条修改并改列的主要要求变电所进出线的容量需与转供容量和变压器的允许过负荷容量相配合以保证可靠性4.2.5此条是新增加的提出了在近期规划中为解决电力供需的突出矛盾可稍降低可靠性而采用较高的运行率这是从我国目前城网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并列出了计算运行率的另一公式4.2.6此条是新增加的满足用户用电程度是说明可靠性的第二个指标是指电网故障造成用户停电时容许停电的容量和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并列出了其要求其中关于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只列了一些原则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要和可能自行规定4.3.1此条是对原第44条的修改容载比是反映城网供电能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容载比过大就使电网建设早期投资过大容载比过小又会使电网的适应性差发生调度困难甚至引起限电现象它又是宏观控制电网综合供电能力的指标可作为规划设计时布置安排变电所个数及容量的依据除计算整个城网的容载比外还应计算各分区的容载比以避免局部地区发生供电能力不足的现象4.3.2本条系统将原44条中关于变电容载比的计算方法单列一条变电容载比与诸多因素有关如电网结构功率因数负荷的分散系数等等因此在计算时对相关因素的取数应按照实际情况原条中的K3修正为变压器运行率因其中已含有事故储备的因素因此K4的取数不宜过大原条文中推荐的变电容载比为一般220kV变电所可取1.8 2.035 110kV变电所可取2.2 2.5多数单位反映此值偏大所以此次修改时改为220kV可取1.6 1.93510kV可取1.8 2.1但在采用时仍应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同时本条增加了为降低容载比可采取的措施这样可减少投资增加效益4.4.1此条是新增加的主要是说明在规划设计城网各级电压网络接线时所应依照的技术原则同时将第4章中的456三节合并成城网接线一节4.4.2此条是按原第46条修改送电网是电力系统的一部分送电网的规划属于电力系统规划应根据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进行编制不属于城网规划的范围当前我国大城市220kV送电网一般都是在城市外围建成架空线的双环网但有些城市由于受地理环境的限制只能建成U形电气环网这个内容是由某些城市提出而增加的原第47条是对系统规划的要求故删去4.4.3在大城市中局部负荷密集用电量很大的地区可以采用220kV高电压深入市区的供电方式此类220kV变电所为终端负荷变电所规定属于城网的规范范围其规划原则应按本导则所定技术原则执行4.4.4变电所的接线应当力求简化这是规划高压配电网络的技术原则过去很多城市变电所采用较复杂接线非但投资和设备增加维护运行工作量和出故障的机会也相应增多反而不能达到安全可靠的效果当前国际上对高压配电系统较多采取简化措施近几年来我国对简化接线问题也专门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并对多种方案进行了论证在设计和供电运行部门已形成了共识各个城市正在根据本市原有电网结构情况及现有设备水平和运行水平规划简化的方案本导则将通常采用的几种方式列入第58条的附录B中供参考4.4.5此条是新增的当高压变电所其高压配电电源线路为同杆双回路时有可能发生全部停电故障由于修复时间较长因此需考虑线路能分段并双侧有电源以便快速恢复供电同时还可考虑由中压网反送电力4.4.6不论是架空或是电缆高压配电线当串接三个及以上变电所时如仅有一侧电源当任一条线路故障时必然会引起多个变电所和多台变压器停电此时虽然根据N-1准则尚能维持供电但已无储备供电能力因此宜建成两侧电源此条是新增加的4.4.7仍按原第50条的基本内容未作更改4.4.8此条是在原试行本第54条至57条条文基础上修订的本条除首段说明中压配电网所组成的部分外并将中压配电网规划时所应符合的原则列为五条由于中压配电网直接连系广大的用户它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着用户的安全可靠以及负荷增长的要求无论新区规划或老城市的改造皆应以此为目标此几项要求原散见在各条中此次加以集中更明显突出易于掌握4.4.9中压配电网的线路分为架空线路与地下电缆线路两类此条是说明架空线路的结构形式为了能达到第59条的要求中压架空线路都布置为格子形式并以架空开关分段正常不并列运行但又便于转移负荷和切断故障此条并提出在架空线路规划时应注意的各点使网络更加合理4.4.10此条是说明中压配电网电缆线路随着城市发展用电负荷密度也相应增高而架空线路因受道路走廊等限制其回路数与供电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因此电缆线路必然在大城市中应用尤其是电缆网络的埋设与城市建设道路上下水道等其他基础设施关系密切因此其主体结构的布置必须合理并对远期负荷发展相适应本条介绍了几种主要接线形式列入附录B可作为参考4.4.11最近开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由很多幢大楼组成居民密集一旦供电故障影响范。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doc
目次前言I V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名词术语 34 主要技术原则 44.1 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 (4)4.2 电压等级选择 (5)4.3 供电可靠性 (5)4.4 容载比 (6)4.5 中性点接地方式 (7)4.6 短路电流 (7)4.7 无功补偿 (7)4.8 电能质量要求 (8)4.9 电厂接入系统 (9)4.10 电磁辐射、噪声、通信干扰等环境要求 (10)4.11 配电网建设标准 (11)5 高压配电网 115.1 供电电源 (11)5.2 电网结构 (12)5.3 高压架空线路 (12)5.4 高压电缆线路 (15)5.5 变电站 (19)6 中压配电网 266.1 主要技术原则 (26)6.2 中压配电网接线 (27)6.3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 (28)6.4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 (29)6.5 开闭所 (29)6.6 配电站 (30)6.7 中压配电网设备的选择 (31)7 低压配电网 327.1 主要技术原则 (32)7.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 (32)7.3 低压架空配电线路 (33)7.4 低压电缆配电线路 (33)7.5 负荷估算 (33)8 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配电网自动化348.1 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34)8.2 配电网自动化 (34)9 用户用电管理369.1 用电负荷分类 (36)9.2 用户供电电压 (36)9.3 用户供电方式 (37)9.4 对特殊用户供电要求 (37)9.5 城区用户供电方式 (38)10 电能计量3910.1 计量装置的一般要求 (39)10.2 计量点的设置 (40)10.3 电能计量自动采集系统 (40)附录A 35~110kV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交叉跨越或接近的基本要求42附录B 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45附图A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10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46 附图B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35kV电网、变电站接线图49 附图C 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10kV线路接线图50前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国内领先、国际著名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规范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改造工作,提高配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配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满足南方五省(区)城市用电需要,特制定本导则。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2020
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20202020年《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由中国电力企业协会发布的重新规范、完善配电网规划设计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指导用户在配电网规划设计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做法。
《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配电规划设计,其中主要包括选址及建设要求、网架结构及容量设计要求、组织设计要求和环境控制要求。
《导则》中提出了电力配电网规划设计的选址要求,旨在确保电力配电网的安全和稳定的运行。
在确定适合的选址前,首先要调查和合理分析配电网所受到的影响,然后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确定适合电力配电网建设的位置。
建设要求方面,《导则》主要规定了具体的建设工程结构、装置及材料使用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建设电力配电网时应满足的安全条件。
为了确保配电系统的安全性,需重点保障电力设备和装置在建设时投入使用前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对线路及接线的技术安全准则进行全面检查。
《导则》中强调了配电网规划设计涉及到的网架结构及布线及负荷容量的设计。
在设计布线时,要考虑配电网和用电者的需求,确保局部空载率不超过指定值,确保变压器可以满足需求并进行及时有效的维修。
同时,应根据现场状况确定电缆横断面,以降低负荷率。
《导则》还指出了在设计组织时应当考虑的各种因素,包括为实现建设需要的材料配送、技术工艺难度及数量要求、安装和维修问题等。
组织设计时,还要根据设计图审查重要零件。
此外,《导则》还规定了环境防护及安全控制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电力配电网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安全技术标准及二次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建设安全有序,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规定的要求和指导意见,不仅要求满足电力配电网的建设要求,同时也把重点放在了配电网规划设计过程中安全性和省电性方面,旨在为新建配电网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使其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发挥先进的省电效果。
南方电网县级电网规划设计导则
南方电网县级电网规划设计导则一、背景与意义南方地区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迅速,对电力供应的需求日益增长。
县级电网是南方电网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地方经济、居民生活提供稳定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
因此,对县级电网的规划设计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保障电力供应质量,提高电网运行效率,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县级电网规划设计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套高效、稳定、安全的供电网络系统,满足地方电力需求,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容量和可靠性。
2.原则:a.稳定性原则:电网设计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能够应对突发情况和需求增长。
b.可靠性原则:电网设计应具备可靠性,能够保证电力的连续供应,减少停电时长。
c.经济性原则:电网设计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确保提供电力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并降低设备的投资、运行和维护成本。
d.灵活性原则:电网设计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未来电力需求的变化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县级电网规划设计的内容1.基础设施规划:对电力输送、配电和供电系统进行合理规划,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线路和变配电站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布局,以提高电力传输效率和供应可靠性。
2.容量规划: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预测和用电负荷分析,合理规划电网的容量,确保能够满足未来经济增长的需求,并预留一定的余量以应对意外情况和需求增长。
3.网络优化规划:通过对电网的结构和配置进行优化设计,提高电力输送效率和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并考虑电力设备的互联互通,实现智能化运维管理。
4.安全规划:制定安全规程和标准,确保电力设备、线路和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建立应急预案和系统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5.环保规划:考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县级电网向清洁能源电力系统转型,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电力供应的可持续性。
四、实施与管理1.实施过程:县级电网规划设计应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分为初期规划、中期实施和长期发展三个阶段,逐步完善电网系统和优化设施配置,确保规划设计的顺利实施。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
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深圳供电局企业标准 Q/3SG—1.03.02—2001深圳市城市中低压配电网规划设计及供电技术导则2001—09—30 发布 2001—10—01 实施前言为规范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规范用户电能计量方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划分、规划设计原则及深圳城市中压配电网、低压配电网的结线方式;规定了用户供电方式与技术要求;规定了电能计量方式;规定了实施配网自动化的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生技部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深圳供电局计量测试所、深圳供电局生技工作组。
本标准由深圳供电局规划分部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引用标准及规范 (1)3. 总则 (2)4. 一般技术要求 (2)5. 中低压配电网结线 (5)6. 用户供电 (7)7. 用户电能计量方式 (11)8. 配网自动化原则- (11)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13)附图1:城市中压配电结线方式图 (14)附图2:各类用户高压供电方式示意图 (16)附图3:含居民用电的综合型低压配电系统分类计量设计示意图 (17)1. 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及用户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及运行工作。
1.2根据深圳城市发展规划,特区内的福田、罗湖为市级中心;南山区、盐田区,以及特区外宝安区的新安镇、西乡镇,龙岗区的龙岗镇(龙岗中心城)为次级中心。
本标准所指的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即为与上述区域相对应的由深圳供电局运行维护及与其联网的中压(10kV)、低压(380/220V)配电网;本标准所指的用户为在上述区域内由深圳供电局通过中压或低压配电网供电的用户。
2. 引用标准及规范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文。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实施补充意见及说明(送审稿)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实施补充意见及说明(送审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城市供电专业委员会(1999 年2 月10 日)1 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简称导则)的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导则已明确适用于我国按行政建制的城市鉴于近年来建市工作发展较快各地情况很不相同因此特别强调因地制宜补充各地必须结合地区的特点并根据各自的技术和经济条件制订实施细则(见导则第1.1 条)规划编制工作近年来已有较大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的应用已取得较好的效果为此特补充规定规划编制工作应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引入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不断(见导则第1.4 条)改进应用软件促进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的发展由于目前计算机手段的应用已有条件在规划中深入核算电网的降损节能效果为此在规划目标中增加降损节能的内容(见导则第1.5.3 条)在规划的分期目标和应达到的水平方面根据近年来的经验教训和运行要求特增补规定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协调一致(见导则第1.5.5 条)2 负荷预测负荷预测是城网规划设计的基础必须下大功夫坚持积累各种原始资料收集各方面信息根据目前的信息来源增补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种相关因素与电力需求的关系这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本导则中所指的负荷明确为年最大电力负荷具体可根据实测最大值加以分析确定(见导则第3.1.1 条)为了使城网结构的规划设计更为合理要从用电性质负荷特性地理区域功能分区电压等级分层等各方面分别进行负荷预测然后再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有一定准确性的预测2结果此负荷特性是增补内容关于分区的面积不必相同一般可在5km 左右并增加规定高负荷密度地区(如市中心区)宜小些低负荷密度区(如郊区)宜大些用于高压配电网规划时宜大些用于中低压配电网规划时宜小些(见导则第3.1.3 条) 负荷预测的工作量很大且需经常更新数据因此宜应用计算机进行并补充规定并结合自动制图/设备管理/地理信息系统(AM/FM/GIS)等建立数据库(见导则第3.1.4 条) 这项工作是负荷预测的重要方面不可忽视另外在负荷预测所需收集资料方面根据近年经验应增加两项内容开发区和居民住宅区等的用电分析和国内外有关城市的负荷数据(见导则第3.1.4(6)和(9)条)根据多年实践经验在预测方法中增加下列规定是必要的在中低压配电网规划中还要做好负荷分布预测即将分区的预测负荷分解落实到地块中以利电网布局(见导则第3.2.2 条)根据目前情况对负荷预测常用方法的叙述修改和补充如下负荷预测的常用方法有综合用电水平法负荷密度法外推法单耗法弹性系数法等可根据各城市的预测条件选用并相互校核补充目前国内外对模糊理论灰色理论神经网络等不确定数学模型已有新的发展宜尽量探索采用(见导则第3.2.4 条)3 供电可靠性导则中对城网的供电安全采用N-1 准则其中对变压器运行率的计算提出在缺乏数据的情况下一般可取过载率为1.3 过载时间为2h 这是应用当时的变压器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变压器的过载率已有国标可以参照为此导则中有关的叙述更改为变压器短时允许的过载率可参照 GB/T15169 94 IEC354 199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由各地的现场规程规定 (见 导则 第 4.2.3 条)供电可靠率为现代化城网规划的重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明确 特补充规定 供电可靠 率对用户而言 仅与用户的故障停电时间(指一年中的可用小时)有关 对电网而言 则与城 网中所有用户的年平均可用小时有关 除故障停电外 还与城网结构 设备可靠性 故障性 质有关 而且还涉及运行水平 检修水平和管理水平 故障修复能力以及自动化水平等 因此 供电可靠率是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 不可能由城网规划工作单独解决 但也应看到 规划工作能起重要作用 所以在城网规划工作中必须充分考虑供电可靠率的目标要求 为此 补充规定了 城市电网供电可靠率的要求是 99.9% 大 中城市的市中心区的供电可靠率要 求是 99.99% 为了便于实际规划中的操作 要在 导则 中规定电网故障时允许停电的容量和恢复 供电的目标时间 导则 已规定的原则外 为满足规定的可靠率 特再补充规定如下(4) 电缆环网或网络式架空电网中 故障段用户停电 其恢复供电目标时间为故障处理时 非故障段用户停电 其恢复供电的目标时间 电网配置自动化装置的为 1min 以内 (见 导则 第 4.2.6 条)除 间 人 工操作处理的 一般为 4h 以内 减少设备故障率和缩短故障处理时间是提高用户供电可靠 率的主要措施考虑具体目标时间的原则是 负荷愈大的用户 目标时间应愈短 可分阶段规定目标时 间 随着电网的改造和完善 目标时间应逐步缩短 若配备自动化装置时 故障后负荷应能 自动切换 (见 导则 第 4.2.6 条)4 容载比容载比是一个相当宏观的技术指标 涉及到网络结构可靠性准则 自动化程度和电能质 量等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 各地电网差别较大 不能用全国统一的容载比指标来规划 为此 除原有规定外 特补充如下 各城市可根据本地区的电网结构和结线的实际情况 分别确 定各规划期的变电容载比的上 下限值 并随着网络结构和联络的加强和改善 容载比应逐 步降低 以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 (见 导则 第 4.3.1 条)5 几项具体技术规定(1)城网接线要点 补充规定为 上级电网停运时 下一级电网应能转移其部分负荷 (见 导则 第 4.4.1(3)条) 在此 既不规定能转移其全部负荷 因为这做不到而且太浪费 资金 也不规定不转移负荷 因为这样必然使停电范围太大停电时间太长 至于部分负荷的 数量为多少 应由各地根据网络实际情况而定 不宜作统一规定(2)电压等级 参照国标规定 已将 330kV 列入 又根据近年有的城市已建电网的情况 将 20kV 列入 但均加括号 (见 导则 第 2.1.2 4.1.2 4.4.3 条)(3)同杆双回架空线 导则 原来规定应尽可能在双侧有电源 现补充为 目的是增加其可靠性 又原规定双回路同时故障时 由中压电网倒 尽可能由中压电网倒入电力 (见 应尽可能 做到两端有独立电源 入保安电力 现为了考虑到用户的要求 补充为 第 4.4.5 条)(4)电厂接入配电系统 将原来条文中的小型供热电厂改为 小型电厂 使适用范围更 广些 又将原文 一般采用单电源辐射方式向附近供电 随着城网负荷的增长 逐步缩小 这些电厂的供电范围 取消 以更加符合电力市场的要求 (见 导则 第 4.4.7 条)(5)低压线供电半径 导则 原规定为一般不超过 400m 现仍维持不变以适应全国情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考虑到低压线供电半径应由末端电压损失计算而得 而不是简单套用统一数据 特补充规定 低压线的供电半径不宜过大 以满足末端电压损 导 则 况 失不超过 4%的基本要求 至于故障转移负荷时线路末端电压降限额由各地自行规定(见 导则 第 4.4.13 条)(6)短路容量 短路容量的选定对投资效益和电网可靠性影响很大 必须慎重对待 则 原规定值仍维持不变 但补充规定为 必要时经技术论证可超过上述数值 各城市可自 行确定其限值 以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见 导则 第 4.7.1 条)(7)电压损失及其分配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允许电压偏差和现有中压电网的调压方式 除原有规定外 特补充规定 10kV 及以下城网电压总损失控制在 12%以内 各级城网电 压应按具体情况计算 并规定各级电压的允许电压损失值的范围 因为电压降需由计算而 导 得(包括第 4.4.13 条中的 4%) 表 1 规定范围较大 不易选取 故予取消 (见 导则 第 4.8 条)(8)导线截面 近年来 随着负荷密度的增加 大截面导线已有进一步的应用 应在导2 2 线截面选用表中列入 如 35kV 架空钢芯铝绞线的 240mm 截面 35kV 电缆的 400mm 截面2 10kV 电缆的 400mm 截面等均需补充在表格内 (见 导则 第 5.2.2 5.3.9 条 5.4.5 条)6 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点接地方式是关系到城网规划的全局性问题 因此特别补充强调了 确定 35 10(20)kV 城网中性点接地方式时 必须进行安全 技术和经济的充分论证 又因不同的中 性点接地方式 故障时产生的过电压情况不同 为此提出 必须配合现有电网绝缘情况 (见 导则 第 4.5.2 条)7 供电设施(1)对城网供电设施总的要求补充规定 事故的能力 注重环境保护 电磁环境符合要求 (2)电缆线路补充规定 要结合城市规划要求 积极推行电缆线路 并强调了 直辖市 省会及经济发达城市的中心区 重要地段 主要道路 高层建筑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地区 对于应积极推行电缆线路而地下不具备条件时 可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架空敷设 敷设 方式增加 槽盒直埋 (见 导则 第 5.4 条)提高城网安全运行水平 增强抗御自然灾害和 (见 导则 第 5 章第 1 段)(3)变电所内主变压器 补充规定 一个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台数(三相)不宜少于 2 台或多 于 4 台 单台变压器容量由各城市按各年的情况自行确定 这样 可有较高安全性 灵活 性和经济性 在必要时可采用更大单台容量的变压器 但不必作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见 导 则 第 5.1.3 条)(4)断路器及配电装置的选用 鉴于近年来这方面有较快发展 特补充规定选用 小型 无油化 性能质量好 可靠性高 免维修或少维护的设备 城区变电所优先选用高压 化 SF 全封闭组合电器 和 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型设备 淘汰高耗能设备(见 导则 第 5.1.5 6 条)(5) 在中性点小电流接地系统中 变电所出线必须装设有效的 能快速判明接地故障 的检测装置 这是缩短故障停电时间和减少故障停电范围的需要(6)各种网络接线方式及其配置原列附录 现暂不再补充和修改 这是因为附录本来只 作参考 且结线方式不断有新发展 不求统一模式而应由各城市的实施细则中规定若干种 以便更切实际8 配电系统自动化近年来 国际上对配电系统自动化发展很快 对其目的 内容 功能和配置都已有较为 明确全面的确定 我国对配电系统自动化工作也已提到重要位置加以考虑并要求城市网规划 设计工作中要认真考虑自动化 为此 对 导则 中原有的规定作了全面的补充修改如下(1)实现配电系统自动化的目的 对电网是提高供电可靠性水平 满足电能质量要求 还要改善用户服务质量 提高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使供电企业和用户双方均受 益配电系统自动化包括调度自动化 馈线自动化 变电所自动化 用电管理自动化等(2)编制配电系统自动化规划 应从整个配电系统要求出发 对功能和各个环节作出统 筹考虑 全面安排 分步实施(3)配电系统自动化工程 应具备先进性和实用性 采用开放式系统 能与多厂家系统 逐步集成 满足实时性要求 方便扩展和升级(4)配电系统自动化必须和城网的建设和改造相结合 自动化专业规划的编制应和城网 建设改造规划密切配合 城网的一 二次设备和网络应为配电系统自动化提供条件 并尽量 同步实施 自动化专业规划应满足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的要求(5)配电系统自动化 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负荷重要性 负荷密度等 在原有自 动化的基础上 因地制宜地开展 并选择最有效的功能着手 充分利用原有系统 经过试点 逐步推广 避免盲目性 讲求实效(6)配电系统自动化 应在在线控制和离线管理方面 实现纵向和横向集成 实现资源 共享 逐步发展成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7)配电系统自动化的信息通道要结合配电系统的各种自动化通道综合解决 与城网建 设改造同步建设 提供足够的自动化通道(8)关于实施配电系统自动化的详细要求 可参照 配电系统自动化规划设计导则(试 行)作出这样的补充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1)提高供电可靠率和电能质量是城网改造发展和自动化水平 管理水平提高的综合结 果 因此城网规划和自动化规划都必须认真考虑此要求并将两者密切结合起来 在城网规 划中应为自动化工程留有发展余地 以免造成今后发展自动化时不应有的浪费和返工(2)必须首先明确自动化的目标 先着手作出符合实际的 讲求实效的自动化规划 面考虑应有的功能配置 然后从现有基础出发有重点地逐步推行全 (3)自动化工程是一项庞大的 技术要求相当高 投资相当大的工程 因此要采取全面 规划 分步实施 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先作试点 慎重推广的原则 在进行全面规划时应 先确定技术原则并坚持贯彻 防止今后返工或限制功能的扩大 (见 导则 第 6.3 节)9 通信干扰和电能质量的标准问题近年来 我国已修改和新颁发了不少有关标准 因此必须相应补充修改如下(1)通信干扰方面强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及设备影响的允许值见国家标准 GB6830 86 4.9.3 条中危险影响的 c 项 (见 导则 第 4.9.3(1)条)取消 导则(4)国家标准 GBJ143 93 架空电力线路 变电所对电视差转台 转播台无线台干 扰防护间距标准 (见 导则 第 4.9.4(4)条)(5)国家标准 GB13613 92 1993 年 9 月 对海中远程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 (见 导则 第 4.9.4(5)条)求 则 (6)国家标准 GB13618 92 1993 年 9 月 对空情报雷达站电磁环境要求 第 4.9.4(6)条)(7)国家标准 GB13614 92 1993 年 9 月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见 导则 第 4.9.4(7)条)(8)国家标准 GB13617 92 1993 年 9 月 短波无线电收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见 导则 第 4.9.4(8)条)(9)军用标准 GJBZ20093 92 1993 年 4 月 VHF/UHF 航空无线电通信台站电磁 环境要求 (见 导则 第 4.9.4(9)条)增加下列有关的国家标准(10)国家标准 GBJ142 80 (见 导 中 短波广播发射台与电缆载波通信系统的防护间距标准(11)国家标准GB13615 92 地面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12)国家标准GB13616 92 微波站电磁环境防护要求(13)国家标准GB6830 86 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允许值(见导则第4.9.4 条)(2)电能质量方面各类用户的非线性负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4549 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见导则第7.2.1 条)电网中的不平衡度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542 95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见导则第7.4.1 条)重要用户补充规定增列两类重要用户(1)中断供电将造成社会秩序重大影响者(2)其他有特殊用电要求者(见导则第7.1.1 条)。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一、引言供电设计是海口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和生产。
为了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高效性,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指导着整个设计过程,使之符合实际需求。
二、供电负荷计算供电负荷是供电系统设计的基础,它反映了电力需求的规模和变化趋势。
在海口供电设计中,应该根据不同区域的用电特点和发展预测,合理估算负荷,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供电网规划供电网规划是为了满足不同用电需求和电力传输的要求而进行的。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考虑到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变电站和配电站,确保供电网覆盖范围广、供电可靠。
四、线路设计线路设计是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电力输送的效率和安全。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考虑线路的走向、电压等级、导线规格等因素,使之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输电过程中的线损降低到最低。
五、保护装置设计供电系统的安全性是设计的重要目标,保护装置设计是其中关键的环节。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指导着保护装置的选择和配置,确保在电力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切除故障,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电力质量设计电力质量是用户对电力供应的要求,它直接影响到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生活质量。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考虑电压稳定、谐波和电能质量等因素,确保电力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智能化设计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化设计已成为供电系统建设的重要趋势。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考虑智能电网的建设,推动供电系统的现代化,提高供电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水平。
八、环境保护设计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九、可持续发展设计可持续发展是供电系统设计的重要原则,它要求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基础上,兼顾未来的发展和资源利用。
海口供电设计导则应指导着设计者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供电系统向可持续性发展。
十、结论海口供电设计导则是保证供电系统设计质量的重要指导文件,它包括供电负荷计算、供电网规划、线路设计、保护装置设计、电力质量设计、智能化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和可持续发展设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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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进入论坛【导读】本导则是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原水利电力部1985年5月颁发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本)进行修改和补充而成的。
时间:2007-08-01 编辑:黑月来源:济南市规划局【投稿】【纠错】【字号:大中小】【关闭】1 总则1.1 本导则是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原水利电力部1985年5月颁发的《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本)进行修改和补充而成的。
本导则是编制和审查城市电力网(以下简称城网)规划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我国按行政建制的城市。
1.2 城网是城市范围内为城市供电的各级电压电网的总称,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负荷中心,又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各城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城网规划,并纳入相应的城市规划。
1.3 城网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城市的各项发展规划相互配合,同步实施。
1.4 城网的规划应着重研究电网的整体。
城网规划的编制,应分析现有城网状况,根据需要与可能,从改造和加强现有城网入手,研究负荷增长规律,解决城网结构中的薄弱环节,扩大城网的供电能力,加强城网的结构布局和设施标准化,提高安全可靠性,做到远近结合、新建和改造相结合、技术经济合理。
1.5 各城市的城网规划应有明确的分期规划目标。
城市各级电网在远期规划实施后,应达到以下的水平:1.5.1 具有充分的供电能力,能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
1.5.2 容量之间、有功和无功容量之间比例协调。
1.5.3 供电质量、可靠性达到规划目标的要求。
1.5.4 建设资金和建设时间取得恰当的经济效益。
1.5.5 设备得到更新,网络完善合理,与社会环境协调一致,技术水平达到较先进的现代化程序。
1.6 本导则在执行中将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修改补充,以期不断完善。
2 规划的编制和要求2.1 城网规划范围2.1.1 城网的供电区包括城市的全部地区。
城网规划应以市区电网规划为主要组成部分。
市区是指城市的建成区及远期规划发展地区。
计算城网负荷所用的供电面积,原则上不包括大片农田、山区、水域、荒地等。
市中心区是指市区人口密集、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市中心区用电负荷密度很大,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要求高,电网结线以及供电设施都应有较高的要求。
一个城市的城网可根据其中心区的布局、地理条件、负荷密度和送电网电压的选择,划分为几个区域电力网。
市区以外的负荷集中的工业区和城镇可分别建设区域性电力网。
2.1.2 城网由220kV的送电网,110、63、35kV的高压配电网,10kV的中压配电网和380/220V低压配电网组成。
2.2 规划的主要内容城市规划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2.1 分析城网布局与负荷分布的现状。
明确以下问题:(1)供电能力是否满足现有负荷的需要,及其可能适应负荷增长的程序;(2)供电可靠性;(3)正常运行时各枢纽点的电压水平及主要线路的电压损失;(4)各级电压电网的电能损失;(5)供电设备更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2.2 负荷预测2.2.3 确定规划各期的目标及电网结构原则和供电设施的标准化。
包括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原则。
2.2.4 进行有功、无功电力平衡,提出对城网供电电源点(发电厂、220kV及以上的变电所)的建设要求。
2.2.5 分期对城网结构进行整体规划。
2.2.6 确定变电所的地理位置、线路路径。
确定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
2.2.7 确定调度、通信、自动化等的规模和要求。
2.2.8 估算各规划期需要的投资,主要设备的规划和数量。
2.2.9 估算各规划期末将取得的经济效益和扩大供电能力以后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2.2.10 绘制各规划期末的城网规划地理位置结线图(包括现状结线图)。
2.2.11 编制规划说明书。
2.3 经济分析2.3.1 经济分析包括经济计算和财务计算。
经济计算一般用于论证方案和选择参数。
财务计算一般用于阐明建设方案的财务现实可能性。
对参与比较的各个方案都必须进行经济分析,选择最佳方案。
2.3.2 在经济分析中,一切费用(包括投资和运行费用)和效益都应考虑时间因素,即都应按照贴现的方法,将不同时期发生的费用和效益折算为现值。
贴现率暂定为10%,城网供电设施的综合经济使用年限可定为20~25年。
2.3.3 经济分析中各个比较方案一般设定相同的可比条件。
即:(1)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可靠性、建设工期方面能同等程度地满足同一地区城网的发展需要;(2)工程技术、设备供应、城市建设等方面都是现实可行的;(3)价格上采用同一时间的价格指标;(4)环境保护方面都能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
2.3.4 参与比较的各方案由于可比条件相同,经济计算一般可以选取年费用最小的方案。
在计算各方案的费用时,应计算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建设和改造的各项费用(土地征用、建筑物拆迁、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施工等)和运行费用(运行维护、电能损失等)。
2.3.5 方案比较还可以用优化供电可靠性的原则进行,即不先设定可靠性指标,将不同可靠性而引起的少供电损失费用引入计算,以取得供电部门和全社会最大经济效益。
各地区可逐步创造条件通过典型调查和分析确定。
2.4 规划的年限、各阶段的要求和编制流程2.4.1 城网规划年限应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一致,一般规定为近期(五年)、中期(十年)、远期(二十年)三个阶段。
近期规划应着重解决当前城网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步满足负荷需要,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
要依据近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逐年改造和新建的项目。
中期规划应与近期规划相衔接,着重将城网结构及设施有步骤地过渡到规划网络,并对大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前期工程。
远期规划主要考虑城网的长远发展目标,研究确定电源布局和规划网格,使之满足远期预测负荷水平的需要。
2.4.2 规划的编制流程。
首先做好全区和分区分块的负荷预测,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近、中、远期规划的目标和标准化的电网结构原则。
编制流程可分为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建立远期电网的初步布局,作为编制分期规划的发展目标;第二步根据预测负荷和现有的电网结构,经过分析计算,编制近期的分年规划和中期规划;第三步以近、中期规划最后阶段的规模和远期预测的负荷水平,经过分析计算,编制远期规划。
(参见附录A规划编制流程示意图)具体的编制方法分列如下:(1)确定远期电网的初步布局。
根据远期分区分块预测的负荷,按远期规划所应达到的目标(供电可靠性等)和本地区已确定的技术原则(包括电压等级,供电可靠性和结线方式等)和供电设施标准化,粗略的确定:a.待建的高压变电所的容量和位置;b.现有的待建变电所的供电区域;c.高压线路的路径;d.各变电所中压电网的布置,包括出线回路数;e.所需的电源容量和布局,结合电力系统的规划,提出对发电厂和电源变电所的要求。
(2)编制近期规划。
从现有的电网入手,将下一年的预测负荷分配到现有的变电所和线路,进行电力潮流、电压降、短路容量、环流、故障分析等各项验算。
检查电网的适应度。
针对电网出现的不适应问题,从远期电网的初步布局中,选取初步确定的项目,确定电网的改进方案。
新的电网布局确定后,重新进行各项计算,务使满足近期规划所规定应达到的目标以及电网结构和设施标准化的要求。
如达不到,应重新确定电网改进方案,重复计算,并据此提出年度的改造和新建项目。
然后重复按上述步骤编制下一年以至逐年的近期规划。
(3)编制中期规划。
做好近期规划后,再在近期末年规划电网的基础上,以中期的预测负荷,分配到变电所和线路上,进行各项计算分析,检查电网的适应度。
从远期电网的初步布局中,选取初定的项目,确定必要的电网改进方案,做出中期规划。
(4)编制远期规划。
以中期规划的电网布局为基础,依据远期预测负荷,经各项计算后,编制远期规划。
由于远期规划内容是近、中期规划的积累与发展,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必将对其原定的初步布局有所调整和修改。
(5)低压电网规划。
低压电网规划直接受到小块地区负荷变动的影响,而且可以在短期内建成,一般只需制定近期或中期规划。
其步骤如下:a.假定每一配电变压器的供电范围不变,然后按年负荷增长确定逐年所需变压器和线路的容量。
b.当所需变压器和线路容量或电压降超过规定的最大值时,则采取增加变压器和馈入点,电网进一步分段,必要时调大导线等措施来解决,并将达到规定负荷的用户改由中压供电。
2.4.3 规划的修正。
负荷预测是规划的主要依据,但其不确定因素很多,为此必须按负荷实际变动和规划的实施情况,对规划进行滚动修正。
为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远期规划一般每五年修编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对城网规划的目标及电网结构和设施的标准化进行修改,并对城网规划作相应的全面修正。
(1)城市整体规划或电力系统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后;(2)预测负荷有较大变动时;(3)电网技术有较大发展时。
2.5 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2.5.1 城网规划由供电部门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编制,以供电部门为主,报网(省)电管局(电力局)审批。
2.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网规划有关内容经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纳入城市规划,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5.3 城网规划应通过城市建设与改造的统一规划来实施,城建部门与应供电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安排供电设施用地,如:变(配)电所、线路走廊(包括电缆通道),以及在城市大型建筑物内或建筑物群中预留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建筑用地。
2.5.4 城网建设中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变配电所等用地,应充分考虑远期规划的合理需要,但实际建设可按需要分期进行。
3 负荷预测3.1 一般规定3.1.1 负荷预测是城网规划设计的基础。
预测工作应在经常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城市建设和各行各业发展的信息,充发研究本地应用电量和负荷的历史数据和发展趋势进行测算,为使预测结果有一定的准确性,可适当参考国内外同类型地区的资料进行校核。
(注:本导则所用负荷一词一般指最大电力负荷)。
3.1.2 负荷预测分近期、中期和远期。
近期还应按年分列,中期和远期可只列期末数据。
由于影响负荷变化的因素太多,预测数据可用高低两个幅值。
(幅值相差不宜过大)。
3.1.3 为使城网结构的规划设计更为合理,应从用电性质、地理区域或功能地区、电压等级分层等方面分别进行负荷预测。
用电性质分类可按能源部制定的电综4表的统计分类方法进行,也可按城市的实际情况,分成几个大类。
地理区域或功能分区可根据城市行政区、地理自然条件(如山、河流等)、一个或几个变电所的范围划分,也可按城市规划土地的用途功能或地区用电负荷性质等情况适当划分。
分区的原则,主要是便于制定城网在不同时期的改造和发展规划。
分区的面积不必相同,市中心区宜小些,一般可在5平方公里左右,市郊区可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