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及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申请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及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申请表第一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及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申请表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父入户申请表备注:1.此表一式一份,由男方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填写。
2.女方须在原籍所在单位(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二级婚育情况证明。
3.男方单位意见栏必须注明婚育情况,否则无效。
随父入户婚育情况证明兹有我单位(存档单位)村(居)委会同志(女)于年月日生,于年月日与北京籍居民(男)结婚,女方属初(再)婚未生育和收(抱)养子女,于年生育第一个子女(属计划内一孩),符合我省(市)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特此证明(所出证明均负法律责任)。
原籍一孩生育服务证号:计生专干和负责人(签字)单位、村(居)委会(公章)联系电话年月日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单位(盖计生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第二篇:北京子女随父入户北京子女随父入户子女随父入户(一)受理条件: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11.其他证件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1
婚育证明编号: 申 身 本 人 情 况 婚 姻 状 况 未婚□、初婚□、再婚□ 复婚□、离异□、丧偶□ 结婚时间 邮政编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办) 村(社区) 年 月 日 请 份 人 姓 证 名 号 性别 年龄
有 效 联 系 电 话 户 籍 所 在 地
流 入 地 详 细 地 址 办 配 偶 情 况 配 身 户 时 生 育 孩 状 况 性 是 否 政 策 证 偶 份 籍 所 原 姓 证 在 因 名 号 地 间 次 别 内
省(市) 市(经商□ 随同流动□ 迁移户口□ 买房□ 婚姻状况
初婚□ 再婚□ 复婚□
省(市)
市
县(市、区)
乡镇(街办)
村(社区) 备 注
落 实 节 育 措 施 记 录 征 收 社 会 抚 养 费 记 录 申请人婚育状况承诺 本人提供的婚育信息和资料真 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意承担 法律责任。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 意见 申请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意见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成都市外出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申请表
(盖公章)
(盖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1、办证者准备:男女合照一张
2、办证地点:王家塘巷一号一楼(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3、办证电话:86273716
《外出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பைடு நூலகம்年月
婚姻状况结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原工作单位
常住户口所在地
配偶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口所在地
原工作单位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准备到何地(详细地址)
有无计划外生育史(处理结果)
节育措施
备注:
单位(村、居委会)意见
街(乡)计划生育办公室意见:
经办人签名: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配偶是否同来(去)
详细户籍地址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流出(入)时间
联系电话
流入地址
已婚者加填以下内容
配偶姓名
出生年月
结婚时间
身份证号
子女姓名
性别
政策内外
生育证明号码
出生时间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缴交原因
应交金额(元)
已交金额(元)
落实节育措施情况
避孕措施
落实时间
施术单位
节(绝)育证号
本人以上所填写的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村委会填写
以下内容由发证机构填写
村委会审核意见:
3、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安环、男扎、女扎、皮埋和其他(口服避孕药、避孕套等)五种措施中的一种。前四种措施请注明落实时间及医疗场所。
经办人签名:
审核时间:年月日
发证机构审批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婚育证号:
婚育证有效期至年月日
注:1、申请人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需如实填写本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供核对)、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征收社会抚养费”栏流入地只填在现居住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金额。
湖南省《流动人品婚育证明》申请表
邮编
村(居)委会意见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负责人:(公章)
同意发证!
负责人:(公章)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号码
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证日期
年月日
流出时间:年月
湖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村级)
编号: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贴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籍地(住址)
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配偶姓名
出生年月
常住
户口地
生育情况
孩次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计生政策执行பைடு நூலகம்况
(奖励或处罚)
节育措施
落实时间
年月日
外出地址
省(市区)市(区)县(市区)(街)村(居)
居委会村级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村(居)委会、单位意见:
负责人:(公章)
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公章)
婚育证号:
有效期
至止
发证时间
年月日
居委会(村)级流出人口婚育证帖照片
(有配偶者帖双人照,无配偶者帖单人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常住户口(住址)
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民族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已婚填时间)
生
育
情
况
孩次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计生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奖励)
节育措施情况
年月日在采节育措施
外出详细地址(请具体到街(乡)和社区
广东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精品)
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用工单位
流入时间
年月日
已婚者加填以下内容
配偶姓名
年龄
是否同往
结婚时间
年月日
安排何年生育
子女姓名
性别
计划内外
生育时间
征收社会
抚养费情况
落实节育
措施情况
种类:
时间:年月日
备注
以下内容由村(居)委会填写
以下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3、“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栏,只填在本地征收的金额。
4、“B超检查结果”仅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月日
B超检查
结果
发证机构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名:
审批日期:
年月日
《证明》
号码:
《证明》
有效期: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注:1、本表适用于人口在户籍地申请领取或在流入地申请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填写。填写后由办理申请的计生办存档。
2、户籍地在使用时,“用工单位”栏可不填。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经办人:年月日
证明编号
注:办理时请携带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张;未婚妇女另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婚妇女需提供《结婚证》、已生育者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还需提供其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申请人一寸
正面免冠
照片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申请人姓名
出生年月
户籍地址及工作单位
居民性质
婚姻状况
结婚年月
身份证号码
生育情况
联系电话
孩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用避孕措施
社会抚养费
征收情况
拟外出时间
பைடு நூலகம்与详细地点
申请人单位意见(无工作单位者由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签署意见)
(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
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
成都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证明
编号
发证部门审批意见(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效期
交表时间
检查时间
结果
检查时间
结果
检查时间
结果
生育、节育情况变化
违规处理情况
成都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离婚 丧偶
户籍地
拟外出地
已婚者加填以下内容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配偶姓名
年龄
结婚时间
现有子女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男 个
女 个
落实节育措施:
男扎 女扎 上环 其他
计划外生育费
缴清 订分期缴款合同
夫妻同时外出:
是 否
外出联系中断时找本地何人联系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姓名性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结婚时间结婚证号常住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户籍所在地现有子女数个男女有无计划外生育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每年三查次数外出后住址(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第号年月日)第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结婚时间结婚证号常住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户籍所在地现有子女数个男女有无计划外生育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号每年三查次数外出后住址(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申办者交乡、镇、街道办)(单位盖章)发证时间有效期证号办理人(由乡、镇、街道办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次性告知1、办理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人员。
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或者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不属于流动人口。
2、办理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应提交结婚证4、办理时限:证件证材齐全的即时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年月日婚育状况证明——,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