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主管委派制企
试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工作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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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财务总监制度的运作方式 财务总监一般 由产权部 门选派 , 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公 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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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一
财务总监委 派制 实际上是财产所有者为 了维护 自身利益 ,
将长期本该拥有而放弃的监督权力重新 收回行使 的一个过程 。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 了对企业 的财务监督 , 委 派财务 总监 采用产权 部门委派制 ,有利于 提高财务监督 的效
束, 产生 了“ 内部人控制 ” 引发了一部分代理人利用 占有上的 , 优 势向委托人隐瞒事实 , 在企业经营中可能为了 自身 的利益而 损 害所 有者利益 , 在企业改制及产权流动重组过程 中使 国有资 产流失 。这就要求处 于企 业约束机制重要环节 的企 业会计管
成员 , 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 导人负责 , 总会计师的地位从属
者委派 , 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 , 具有法定的权威性 。 ②财务总 监按照一定的程序进入董事会 ,行政职权相 当于企业副总 , 参 与企业决策 具有 实质的权威性 。③财 务总监从财务专 家中选
拔, 除具有专业会计知识外 , 还具有很 强的财务管理 能力 和审 计能力 , 具有专业 的权威性 。④财务总监 的人 事关 系 、 资待 工
了顺向监督 的原则 , 使得会计监督 只能是企业内部对 自身经济
活动进行 自上而下 自我约束的一种 内部监督 , 不具备 监督经营 者 的职能 , 从而导致会计 信息失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企业 的
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领导 , 也无法发挥制衡作用。财 务总
监制度能有效地解决 这个 问题 , 这是 因为 : ①财务总监 由所有
试论国企会计人员委派制
促使会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 自身理论水平和业 务能力。此外, 还有利于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
三 、 行 会计 委派 制应 注 意 的 问 题 实
当前 , 会计委派制虽 已开始 实行 , 但其中还存 在着许多问题亟需解 决。
1 委派部 门的选择 。各地会计委派制 的委派 . 方大多不…样, 中以财政部 门居 多, 其 但无论是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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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试 论 国 企 会 计 人 员 委 派制
口 董 忠 贤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国有企业作为 国有资产 的持有者 同时又是 商品的生 务监督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产者和经营者, 激烈的竞争必然会造成 业为求得 自身 生存和发展而牺牲 国有
家资金 问题 的发生 . 提高 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 增强
了政府 宏观调控 能力 。 3 有助于会计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日前, . 全国会 计人员中拥有中专以一对 口学历的比例并不高。实行 E 委派制后, 由委派部门定期考核、 择优上岗、 统一管理,
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 , 授意、 指使、 强令篡 改会计 数据 , 假造账册 , 转移 国家资
会计人 员的专、 素质没有硬性 要求 ,这些都造成 了会计人员 自身素质难 以提 l k
高 , 发 不 出再 学 习 的 积 极 性 。 激
因此 , 改革国有 业现 有会计体制 , 实行会 计委派 制 , 是提 高会计信 息质
量、 维护财经纪律 , 从源 头上防止腐败的…项重大举措 。
实行监 督和管瑚 。 体地说 , 具 就是将会计人 员的组织关系 、 人事关系 、 职务任免、
计人员都是 由 业的所有者委派,用来监督经营 者, 及时掌握 业现状和未来发展方 向。 但就 目前 情 况看,国 的主管部 门多为国资部 门或财政部 门,他们都是政府部 门,例时也是 国有资产的代 表, 并不是所有者 。 国有仓业产权 不明晰 的情况 在 下, 容易 导致 政企不 分, 不利于企业 的正常发 展, 所以在选择 委派部 门的问题上 , 必须谨慎而行 。 2 管理上的局限性。虽然被委派的会计人 员 。
财务主管委派制与企业内部会计监督
再次 ,在企业 内部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 ,是实现对 整个会计过程 的 监督 ,一方面不但可 以提高企业会计人员 的监督作用 ,实现对企业经 营 活动 的全面监督 ,另一方面还能对企业 的经营者产生更 大的监督约束作
一 .
( 一 ) 财 务监 督 职 能的 不 健 全
从 当前企业的财务管 理工作现 状来 看 ,企业在管 理其下属公 司时 , 对于子公司从事财务 活动的管 理者和 人员并没有 实施有 效 的监督 和管 理 ,通 常情 况 下 ,都 是 由 子公 司来 掌 管 会 计 人 员 的 人 事 、T 资 以 及 福 利 等 ,这样 的一 种 管 理 模 式 ,往往 会 导 致 企 业 的 会 计 人员 不 能 很 好 的 履 行 会计 监督职能 ,在一定程度上 ,限制 了企业会计人员的职责权 限。 ( 二 ) 不 规 范的 会 计核 算 导致 会 计 信 息 的 严 重 失 真 南于公 司缺乏一套完善的会计职能监督体系 ,从而导致公 司的财 务 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上会 出现诸多的失误 。此外 ,当企业的会计人 员在 进行账务核算 时,并没有严格的按照相关 的制度来规范 的进行 ,甚 至还 会出现操作违规的现象 ,从而导致会计 人员整理 出来的会计报表严 重的 失真 ,这样的报表 ,也就不 能真实 的反 映企业 的财务 状况和经 营业绩 , 对 于 企 业 的 战 略调 整 和未 来 的发 展 规 划 都 有着 非 常不 利 的影 响 。 ( 三 ) 资金 沉淀 、分 散 、浪 费现 象 严 重 由于 总 公 司 在 子 公 司 的 管理 方 面 ,缺 乏 一 套 完善 的 管 理 体 系 ,从 而 也就导致其子公司在财务方 面不受控制 ,子公司在不经 过总公司允许 的 情况下 ,私 自在银行开设账 户,造成公 司大量的资金处 于分散或者是 闲 置 的局面 .这种散漫的经营模式 ,不仅有可能给公司造成严重 的经济损 失 ,也非常不利于企业进行统一的调整 和分配 ,严雨的阻碍 了公 司的发
谈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
谈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作者:李伟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1年第16期随着现代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多数企业集团所属的子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以合资、合营或参股的形式存在,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已经不再是单一的投资主体,资本纽带已经逐步取代行政纽带。
与此同时,伴随产权结构的变化,母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重心也在下移。
如何对子公司实现有效控制、怎样保证集团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有效实施等,已经成为集团管理层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集团总部管理者不约而同地把目光集中到了财务会计人员身上,期望通过对财会人员和财会工作的集中控制,找到一条强化管理和加大监督力度的途径。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集团化治理的重要组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公司制的基本特征。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两权”分离可看作是一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益目标的不一致,很容易产生经营者以牺牲股东权益来实现个人效益最大化的问题。
在集团化企业管理的构架下,集团公司管理层有必要对子公司经营者实施适当的监管,这种监管主要体现在两大环节上:一是对子公司经营者的选择;二是对子公司经营者重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的审定和制约。
如果不能有效地制约子公司经营者行为,必然导致其出现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独断专行等行为。
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就难免出现上报财务信息失真、财务滥收乱支、经营管理失控、企业资产流失等问题。
在企业的各项专业管理中,财务控制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始终,大量的内部控制活动都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落实,很多重要的管理数据需要通过财务会计系统来反映,企业几乎所有的经营决策都离不开财务会计系统的支撑。
财务总监不仅要对企业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而且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等进行监督。
另外,虽然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能是财务监督,但是监督总是寓于管理之中的,财务总监在行使对企业筹资、投资、用资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能时,必须结合财务计划、成本控制、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许多财务、会计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因而财务总监也必然行使一定的管理职能。
关于我国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讨论
息失真等方面。随着 国有企 业的不断发展和壮 大, 集 团式企业 屡 见不鲜 , 集 团化 管理 中的财务 管理 也给 企业 管理者 出 了难 题, 借鉴于西方 国家 , 我 国率先在 深圳 等经济 窗 口地 区引入财
务总监委派制, 这 为 我 国 国 有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注 入 了 新 鲜
( 二) 财务 总监业绩考核 困难 考 核财务总监 的业绩是 对其 进行 奖 惩 的重要 依据 , 而现 有 的制度中并 没有规定 对其 利益的保 障。再加上 职能定 位不 明晰 , 不能明确划分其责任行 为 , 所 以对 财务总监 的业绩 考核
是 委 派 制 度 中应 被重 视并 亟 待 解 决 的 问题 。 目前 , 对 财 务 总 监
产管理部 门委派财务总监 更大程 度地表 现为政 府行为 。当国
有企业建立现代企 业 的治理 结 构后 , 就可 以将这种 政府 行 为 过渡到 由企业董事会委派 。集 团企业董事会委派财务总监 , 由 其对下属公司 的财务活动进 行管 理和监督 , 并 定期做报 告 , 向
目前来讲 , 我 国大 部分 国有 企业 尚未 形成 现代 企业 的 治 理结构 , 即股东 、 董事 、 经理 的三方制衡 机制 。因此 , 由 国有 资
核 工作与公 司业绩分离 , 就会降低 财务总监 的工 作积极性 , 从
而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 ( 三) 财务 总监 的法律保障薄弱 财务总监委派制 在我 国已有 2 0年历 史 , 但 是 目前我 们并 没有形 成一 套系统 的关于 财务 总监 的法 律条 款。我 国《 公 司
造 成“ 委而不监” 的尴 尬 局 面 。
我 国国有企业存在产 权代表 缺位 、 财务监 督乏力等 问题 ,
国有企业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思考
定的 。在具体 工作 中 , 被委派人协调 、 沟通 能力不 强 , 造成集 团公 司和 子公 司沟通不 畅、 工作停滞等现象时有发生 。那么在选派财务负责人 这一关键环节上 , 除了考核人员 的专业能力外 , 综合协调能力也应该是 个重要考量 。同时还要定期进行法律 、 法规的培训 , 让被委派的财务 负责人坚守道德、 制度 、 法律的底线。 二是在确定 子公司章程时就与子公 司的人 员充分沟通 , 对财 务负 责人 委派制进行详细说 明, 明晰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 的工作权 限。规 定被 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必须具有 知情权 、 联签权 、 建议权等基本权 利 。 知情权就是在子公 司的经营过程中 , 财务 负责人要 了解经营信息 、 决策
财会研究
国有企业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的思考
西安 市地 下铁 道有 限责任 公 司 弋静
关 键词: 财 务 负责人委 派常 】 是在 企业所有权 与经营权相 分 离的情 况下 , 由集团公 司向企业委 派财务负责人参 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 , 并 组织和监控 企业 日常财务 活动的一种经济监督 制度 。在 制度 的实践过 程 中, 还存在一 些具体 问题 , 本 文通过分析所产 生的问题 。 并结合 自己 的工作实际, 就如何 完善财务 负责人 委派制进行 思考和探讨 。 关键词 : 财务 负责人委 派制 问题 思考
一 一
谋私 、 效力 低下等问题 。之所 以出现以上问题 , 和当前 子公司的财务监 控制度不健全有很 大关 系 , 影 响了企业的运作效率 。为 了解决 以上提 到的问题 , 在不 断的探 索中 , 有很 多企业 就开始采 用子公 司财 务负责人 委派制 。 子公 司财 务负责人委 派制是集 团公 司以产权所有 者身份向子公 司 委派财务负责人 , 目的是为了保障和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 加强对子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财务收支等的监督 与控制。笔者所在的西安地铁 公司 , 集 团公 司对子公 司的财务管理就运用 了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具 体表现为 由集团公司任命财务负责人 , 并进行管理和调度 , 但财务负责 人属 于子公 司高层管理人 员 , 接受双重管 理与考核奖惩 。并将 子公 司 财务负责人 的岗位职责定位为 : 主管公司 日 常财务活动 , 参与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 , 同时具有监督 权 , 监督子公 司经 营者遵守财经法 规 , 合理支 配公司资金情况等 。 二、 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在具体实践中存在 的问题 财务 负责人委派制解决 了集 团公 司对子公 司财务管理 和监督 的问 题, 加强 了集 团公司和子公 司的联 系 , 对企业集 团化 、 规模化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 , 但在具体实践 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 一) 被委派 的财务 负责人综合能力需要 加强 在具体实践 中被委派的财务负 责人是优 中选优 , 但 由于每个人所 受教育 、 工作 经历 、 成长环境 的不同 , 导致财务 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参 差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高级管理岗位——财务总监的选拔和任免的制度。
它是在对财务总监职责和权力进行明确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来选定适任者,并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组织进行任命。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核心目标是选聘具备相关经验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来担任财务总监职位,以确保企业财务工作的高效、稳定和合规。
委派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财务总监的选拔和任免是否公正、科学和合理;财务总监的能力和素质是否与企业发展需求相匹配;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力是否明确,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财务总监在行使职权时是否具有服务国有企业和广大股东的责任意识等。
在委派制度中,一般会设置选拔程序,包括初审、面试和综合评价等环节,以评估候选人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相关主管部门或组织会根据评估结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最终的任命。
此外,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还应该考虑到其他因素,如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等。
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可以吸引有能力和潜力的人才竞逐财务总监职位,促进企业财务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可以对财务总监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总的来说,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保障国有企业财务合规和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选拔和任免程序,可以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和流动,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论企业集团的财务主管委派制的利与弊
为加 强对国有资 产的监督 ,国家对 国有 ( 控股 )企业委派 了财 营者合法权益和两权分离的基本要 求也是一致的。因此 ,委派财
务 总监。依据 财务总监 的职责范畴 ,我 国企 业集团的财务 总监 务主管肩负着代表所 有者利益 ,积极关注经营班子 的重要经营活 委派制可分 为财务 监事 委派 制和财 务主管 委派制 ? 在这里我 们 动 ,实施事前、事 中监督 的重任 。 主要 阐述的是后者 。财务 主管委派制 ,即母公 司以总部管理者 委派财务主管制 度还具备一定的管理职能 ,然 而其管理行为 身份 ,通过行政 任命 的方 式对子公 司派 出财务主管 人员 ,在 纳 往往是与经营者密切配 合的 ,委派财务主管要在企业资 本的投 入母公 司财务部 门的人员编制并进 行统 一管理与考核奖 罚的同 入 、 资 金 的 筹 集 、 资产 调 配 、费 用 成 本 、利 益 分 配 及 财 务 计划 、 时 ,使之总理子 公司 的财 务事务 ,从而直接 介入子公司 的管理 财务考核 、会计组织运行等许多会计工作和财务活动 中与经营者 决 策层。 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这种监督并不干预经营者的经营权。
斟酌。我们考虑到的情况是,到 目前为止我国总共 才处理过四起 反 倾销 日落复审 ,因此具体操作经验的积 累可能会比较 有限 ,如 果等处理过更多数量的 日落复审案件 和掌握了更多的经验之后再 制 定规 则,在立法技术上可能会更加完善。
h o mai s o r c . ) t e i fr t n i c re t” n o
一
起共 同行使组织、 协调 、 控制等管理 职能 , 同实施加强管理 , 共 通过上述介绍 ,我们基本了解了什么是财务主 管委派制以及
委派财务主管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经营 优化管理者行为 ,确保企业保值增值的 目标。 所 以,经营者 与委派财务主管在组织财务收支上的基本原则应该 财务主管的职责 , 接着我们就来具体 了解一下财务主管委派制的
浅谈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
、
实行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必要性
随着 中国融人国际市场步伐 的加 快 , 以及企业 自身多元化 、 专业 化 发展后 的快速壮大 , 为整合资 源 , 提高 对产业链 相关环节 的控制 , 防范 或减少企 业经营和财务风险 , 使企业 向集 团化发 展成为必要。而企业 集 团向其控制的成员企业派驻财务总监 , 代表总部对成 员企业生产 、 营 经 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 以更 大程度保 障集 团整体 目标 的实 现 , 可 保障集团利益的最大化 。 1实行集 团公司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完善 法人 治理结构的需要 、 企业集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集 团公司与被控 制的子公司在法律 上 彼此人格独立 , 并以资本的结合为基础产生控制 与被控 制的机制。在企 业集团 巾集团公司作为核心企业 ,与其下属各级 子公 司分别处 于不同 的管理层 次 , 自的财 务决策 权利 、 各 内容大小也 各不相 同, 导致企业集 团内部决策的多层化。 从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看 , 司财 务管理可 以分为 出资者财务 、 营 公 经 者财务 、 财务经理财务。出资者财 务 : 以股东或股 东大会 名 义直接行使 的对公 司财务事项 的管理 ; 经营者财务 : 以董事长或总经 理为代表 的管 理层行使 对公 司 日常财务 事项 的决 策权 和重 大事项 的制 定权 和执行 权; 财务经理 财务 : 行使 日常财务管理 , 以现金流转为其管理对象 。 务 财 总监委派制更 多履行的是 出资者 财务的职能 ,对所有 者和经营者之 间 基于资产管理 责任的委托代 理关系 的控制 、 监督 , 以约束 、 激励代理人 、 减少代 理成本 、 获取代理人信息 。财 务总监作为产权代表 派驻 业 , 赋 予 其代 表 所有 者 行使 监 督 使 命 ,解 决 外 部 监 管 缺 位 、内 部 财 产 运 行 失 控、 子公司经营行 为与集团公司利益偏离等问题 。 2、 有利于提 高会计 信息 质量 会计信息 是一种带 有社会影响 的共用 品 ,是 国家进 行宏 观经济管 理、 企业经 营决策 、 东判 断企业 经营情 况的重要依 据 , 股 而会计 信息是 由代理人提供 的。由于经营者和所有者 的利益 目标不一致 , 一般来说 , 所有者 的 目标是单一 的 , 即追求 企业价值最 大化 , 而经营者 的 目标是多 元 化 的 , 追 求 尽 可 能 多 的薪 水 、 金 、 暇 和 荣 誉 等 。 目前 企 业 所 有 是 奖 闲 在 者 主体 缺 位 的情 况 下 , 业 完 全 由代 理 人 控 制 , 理 人 经 常会 利 用 其 信 企 代 息 优 势 ,采 取 机 会 主 义 的行 为 谋求 个 人 效 用 最 大 化 而背 离 委 托 人 的 利 益, 如提供失 真的会计信 息 、 向选 择等 , 企业 的所 有者及有 关外部 逆 使 利益关系人将会 由于使用虚假 的会计 信息导致决策的失误 。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在制度设计上保 证财务总监能进 入企业 的 决策部 r , J参与 制定财务计 划 , 监控企业 的财务 活动 , 利于保证 会计 有 信息真实可靠 , 大大提高会计信息 的质量 。 3 实 行 财 务 总 监 制 是 一 种 低 成 本 的所 有 者监 督 方式 、
关于企业集团内部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若干问题探讨
投 融 资 管 理 混 乱 , 投 资 、 保 或 乱 担 只 投 不 管 , 成 国 有 资 产 大 量 流 造
失 ; 的 集 团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出 现 所 有 有 者 主 体 虚 置 与 经 营 失 控 、 公 司 子 经 营 者 滥 用 职 权 、 取 私 利 、 率 谋 效 低 下 、 源 损 失 浪 费 严 重 等 经 营 和 资 财 务 问 题 。 些 问 题 的 产 生 , 因 这 原 是 多 方 面 的 , 很 重 要 的 一 点 就 是 但 当前企 业 的财务 监 控制 度不健 全 , 出 资 者 职 责 不 到 位 或 者 虚 置 , 响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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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 深 入 , 暴 露 出 一 些 比较 突 出 和 也
严 重 的 问 题 : 业 经 营 者 粉 饰 经 营 企
口西安 交通大学会计 学院
邢 永 芳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活 动 实 施 财 务 监 督
价 , 很 难 激 励 财 务 总 监 对 子 公 司 也 实施积极 的 、 有成 效 的监督 。 卓
监 督 行 为 及 监 督 代 表 — — 财 务 总
监 产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排 斥 与 防 范 的 倾 向 , 而 给 彼 此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与 从
协 作 带 来 诸 多 障 碍 。 此 . 纯 的 因 单 财 务 监 事 委效 率 , 且 也 强 化 了母 公 而
司对 子 公 司 的财 务 控 制 与 决 策 机 制 , 使母公 司 的财务 战略 理念 及 促 管 理 目标 得 以 贯 彻 落 实 。 外 , 另 由 于 财 务 主 管 直 接 介 入 了 子 公 司 的 决 策 管 理 事 务 , 子 公 司 的决 策 管 对
探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委派制
探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委派制国有企业集团是指由一个或多个国有企业组成的经济组织,通常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授权或管理。
财务委派制是指将集团公司财务职能委派给各个子公司,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
目前,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委派制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
这种制度优点是:加强了各个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力,提高了信息透明度,便于集团公司进行财务决策。
但同时也存在缺点,如:对子公司的财政独立性影响较大,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在实施集团公司财务委派制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明确委派的职责与责任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应在财务委派协议中明确委派的职责与责任,避免双方之间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导致管理不力、矛盾激化。
委派职责应该包括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
二、统一财务制度集团公司应统一财务制度,明确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报告格式,以确保各个子公司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同时也可以减少重复的工作、消除对财务信息的不一致。
三、设立财务中心集团公司应设立财务中心来协调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整合和分析,提供合理的决策支持。
财务中心还可以统一制定投资策略、预算和审批程序等。
四、完善监管制度为确保子公司遵守集团公司财务委派制度,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包括监督和检查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评估风险和评估控制。
此外,还应制定适当的罚则来保证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合规性。
五、提高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意识集团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提高子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为此,应加强培训、知识普及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对风险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以上是对国有企业集团财务委派制度的探析,该制度实施需要注意多个方面,才能确保有效地管理和监督集团公司的财务和子公司的经营,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经济效益。
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委派制度利弊论文
关于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委派制度的利弊分析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0-000-02摘要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流动,如果对企业的监督不够力度,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为减少企业集团的资产流失,保障集团的整体利益,我国在借鉴外国财务人员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集团内部财务人员的委派制度。
本文主要针对现行的财务委派制度,据实指出其利弊。
关键词企业集团财务委派利弊企业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或投资者,肩负着集团的使命,务必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那么如何管理好下属企业是集团公司思考的主要问题,高效的管理方式是防范集团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实施财务委派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集团的利益冲突,对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务委派制度简介所谓财务主管委派制是指母公司为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强化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财务控制与监督,通过行政任命的方式对子公司派出财务主管,进入子公司经营班子,主管子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并将其纳入母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实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惩的财务控制方式。
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建立高效市场机制的前提,而会计信息的质量主要依赖于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素质和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委派制度作为我国产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吸收国外经验的产物,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系改革的结果,这种委派制度是由集团公司总部的管理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直接派遣财务主管对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的一项制度。
其真实涵义应该是“所有者委派制”。
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直接代表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是所有者权利的延伸。
企业集团内部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财务总监或者财务主管委派制、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和经营监督,已经成为了集团公司控制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有效手段。
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委派制度所体现的是一种财务控制,是一种财务决策机制,在这种制度的引导下,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主管作为所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助手及集团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代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多重职责。
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
【财务、资产】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工作是近年来才开展起来的一种新颖的工作模式,并成为了政府对某些重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经过几年的发展,财务总监委派制已经逐渐得到了全国各级政府的认可并被广泛的应用。
一、财务总监与工作内容财务总监,是现代公司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顶尖管理职位之一。
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
一名现代意义上的财务总监,必须突破传统财务视野、从战略高度把握财务管理、公司治理、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及其运作手段;必须大量接触国内外前沿性的财务管理知识和信息;真正具备全球战略眼光、深入了解相关国际规则,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做出及时准确的财务决策。
根据目前国内经济的发展态势,很多企业面临改制、重组、并购,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角色由传统的着重于财务数据处理的“计数专家”成为企业战略管理者。
财务总监工作内容:1审核集团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与集团公司总经理共同对财务报表和报告的质量负责。
2参与审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集团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3与集团公司总经理联合审批规定限额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项。
4参与审定集团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包括审定集团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审定集团公司重大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参与拟订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董事会批准的集团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依法检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7组织集团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包括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和年度报表审计工作。
8依法审定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探析
1 范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2 0 年4 日, . 规 0 3 月6 国资委正式挂
牌 。继 而全 国各地 国资委相继出台了资产经营公司( 或省管企
业资产运行监控体系显 得尤为迫切与重要。 加之, 在我国国 有
企业财务管理 的现实 中 ,确实存在着失控状态 , 计信息失 会 真 、 滥收乱支 、 财务 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现象。因此 , 总监委 财务 派制成为 国有企业的一种 内在需求应运而生。
升等内容的《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条例》 以使财务总监在工作 ,
中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工作 的独立性 ;同时财务 总监 在履行
1 . 财务总监委派制体现 了财务监督职 能 , 属于财务监督 的
理机 制创新 研 究
蒋 玉 霞
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 步完善和高等教育体制 改 革 不断深入 , 加强对高校 国有 资产的管理 、 实现资产使用效 益
务总监委派制 , 国家凭借其所有者 身份 , 即 由有关产 权部 门和
政府 管理部 门向国有独资或控股 的大 中型企业直接派 出财务
政府管理部 门委派 ,对直接履行 出资人 职责的大型 国有独资
或控股企业 , 依法履行 财务管理 、 财务监督职责 。因而在 公司 治理 中与总经理处于平行地位 ;财务总监是企业财务资 源调
国有企业 中存 在着 国有 资产流失严重 、内部人控制愈演愈烈
以及 外部 监管市场不完善的情况 因此有 必要对经营者实施 适 当的监管 , 进而建立起有效的 内部监督体制 。财务总监 委派 制作 为一种法人治 理手 段和财务管理体制 这样 的制度安排 出
现在我 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 中。
化所 有权 对经营权 的约束 ,使经 营者在 重大决策和财务 收支 上最 大限度 的体现所有 者意志 ,这是 国际上处理两权关 系的 通行做法 , 也是任何社会经济制度下企业应遵循 的基本规则。 2财务总监 委派制体现 了国家所有者的意志。 . 国有企业财
实施财务总监委派 强化国企财务监管
五 是具 有 大学 本科 学历 和 会计 、审计 专业 中级 技术 职称
资格 ,并有 三年 以上 财会审计 专业主 管工作经历 。
2 明确财务总监职权。一是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 .
活动 过 程 中履行 财 务监 督 职责 及董 事会 决议 ,出席 国有 企业 经 营班 子会 议 ,提 出财 务管 理 和财务 运作 方 面 的意 见和建 议 ,保 守 国有企 业 的 商业秘 密 ;二 是审 核 国有企
全 面 的财 会专 业 知识 和现 代 企业 管理 知识 ,具 有较 强 的 综 合 分 析 、判 断和 组织 协 调 能力 ,语 言文 字表 达 能 力 ;
立 和完 善 国有 资产 保 值增值 指标 体系 ,维 护 国有资 产 出 资人 的权益 。 国资委作 为国有企业 的出资人 和所有者 , ”区
业 年度 预 算 、决算 方 案 、资金 使用 和 调度 计划 、成 本 费
财务总监的方式监管国有企业 的资产运作和财务 活动 ,
解决 国有 企业 内部监 督 约束 机制 乏力 问题 ,切 实 维护 国 有资产所有 者的合法 权益 。
权 的分 离 ;有利 于政 企 分 开 ,形 成科 学 的决 策 机制 、执
行 机制 和监 督机 制 。 当前一 些企 业 违规 行 为 ,最 主要 原
1严 格 聘任 财 务 总监 。我 区 国有企 业 ( 司 )财务 . 公
因是企 业法 人治 理结 构 存在 缺 陷。 因此 ,要进 一 步建 立
企会 计信 息 真实 完整 。而 实施 国企 财 务 总监委 派 正是 深
化 国资 国企改 革 发展 的需 要 ,也是 进一 步 完善 国有 企业 法人 治理结 构的需要 。
完善财务主管委派制,加强企业集团内部控制
科技信 息
0理论纵植O
S I N E  ̄F R CE C O MAT O IN
20 o 6年ຫໍສະໝຸດ 第9 期 完善财务主管委派制 , 加强企业集团内部控制
陈欣 波 ( 文新报 业集 团 中国 上海 2 06 ) 0 0 0
摘要 : 着企业集团的不断壮大 . 随 内部 控 制 的 重要 性 日趋 明 显 , 务 主 管 委 派 制 度 是 一 个 集 团加 强 内控 制 度 的 重 要 手 段 , 文 分析 了财 务 财 本 主 管 委 派 制 在 内部 控 制 中 的 作 用 , 并且 分 析 了财 务 主 管委 派存 在 的 问题 以厦 相 应 的 对 策 。
一
、
循环。加 之 卜 级公司对其工作业绩要进行考核. 这就促使会 计对违反 财经纪律 的财务收支不 予受理, 不会唯命 是从 . 使得财务部 门成为企业
内 部 有效 的控 制 环 节 。 2町 以在 一 程 度 上防 止 会 计 信 息失 真 。实行 财 务 主 管 委 派 制 可 . 定
以在一定 程度上防止虚假 的会计信息, 能够实 现单位 行政领 导权 与会 计监督权 的分离 和制约, “ 导定调子, 改变 领 会计填数字 ” 的现 象. 保障 会计人员依法行 使职权 . 据会计原则处 理会计业务 . 依 正确核算 当期 经 济 成果 .避 免 发 生 为 完 成 上级 下 达 的 考 核 指 标 而 随 意 调节 利 润 , 从 而 提 高会 计 信 息 质 量 ' 保 集 团 利 益 的 实 现 。 确 3有利 于对资金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如何保证对使用资金 . 数额较大 的单位和项 目, 能真实 、 准确地了解资金需求 , 以及对资金到 位 后 的 日常 管 理 和 监 控 。 通 过 对 这 些 单 位 实 行 财务 主 管 委 派 和 项 目 则 财 务 主管 委 派, 是 町 以使 会 计 监 督 深 人 到 预 算 编 制 的 各 环 节 , 体 参 一 具 与 和 了解 预 算 编 制 及 用 款 情 况 , 根 本 上提 高 企业 预算 的科 学 性 和 准 从 确性 。 二 是 实行 财 务 主 管 委 派 后 . 派 的会 计 人 员 可 以加 强 对 大 额 资 委 金 的使 用 实 施 有 效 『控 , 高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和 安全 。 监 提 4 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发生会计人员与企业领导的联合腐败现象 。 . 可 由 于财 务 丰管 是 被 委 派 的 ,其 行 政 管 理 及 业 绩 考 核 不 在 下 属 单 位 。 可 以 发挥 财 务 的独 立 性 。 财 务 主 管 的 利 益 和 所 在 单 位 利 益 有效 的 分 离 。 在财务主管委 派制中, 如果委 派财务主管 的个人利益 、 待遇与 所在企 业完全脱 钩。 委派财务主管的 、 工资 、 奖金 、 补贴 、 职务等 概由集团统 管 理, 所 在 单 位 没 有 任 何 关 系 。这 样 有 效 地 克服 了财 务 主 管 的 后 与 顾之忧, 使他们严格依法办事, 认真履行职责, 忠实完成任务 同时财务 主 管 进行 期 轮 岗制 度 和 回避 制 度 也 能 有 效 的 减 少 舞 弊 的发 生 二、 财务 主 管 委 派 存 在 的 问题 1 会 主 管 双 重 身 份 难 于 处 理 , 常 陷 于两 难 境 地 。 会 主 管 具 有 . 财 时 财 很 大 的局 限性 , 既 是 行 使 会 计 监 控 权 的 母公 司代 表 , 是 企 业 生 产 经 他 又 营 活 动 的 直 接 参 与 者 , 必 须 履 行 的 职 责还 包 括按 照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其 和运 用管 理会计 技术, 为子公 司提供经 营决策和管理控制所需 的财务 会计信息 和管理会计信息: 若处理不好 两者之 间的平衡关系, 则可能出 现两种情况:要么过分注重会计监督 而忽视其服务职能.要么刚好相 反 作 为 制 度 安 排 , 好 比 在 足 球 比赛 中 . 人 既 是 球 员 同 时 叉 充 当 裁 就 一 判 。 监 督 效 果 可想 而 知 。 其 2财 会主管作 为所有 者的代理人也会产 生“ . 道德风险 ” 问题. 即为 r自己的利益, 听任子公 司或分公 司的经营 者背离股 东 目标 的行为而 不履行监督职能, 甚至与经营者同流合污 。 3财 务主 管 在 企 业 中 的 地位 不 甚 明 确 , 作 难 以开 展 。在 两 权 分 . 工 离 的现代 企业制度 下, 为独立的法人 丰体 , 作 子公 司不仅有着 其独立 的法 人 产 权 。 且 同 样 还 有 着 独立 的 法人 经 营权 。 财 务 主 管 站 在 母 公 而 司的角度 对于公 司进行监督 , 必然不会受 到子公司的欢迎 , 尤其是当 子 公 司 与母 公 司 的利 益 出 现 分 歧 时 . 公 司 一 方 更 加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对 子 财务主管产生不 同程度的排斥倾向与防范心理 . l给彼此间信息的 从而 沟 通 与协 作带 来 诸 多 障 碍 。 而 久 之 . 务 主 管 的工 作 便 流 于 形 式 . 久 财 其 工 作 的积 极性 也 会 受 到 影 响 , 业 依 然 得 不 到 有效 的 监督 。 企 4财务主管的业绩难 以衡量与考核 在财 务主管委派制 下 . . 子公 司的 经 营业 绩 与 财 务 主 管 _ 接 的 关 系 。 仃直 倘若 直 接 联 系 子 公 司 的 业 绩
从财务总监委派制走向内部审计制_实践中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方式
从财务总监委派制走向内部审计制———实践中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方式○ 李懿东[ 摘要 ]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是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的监督制度 , 但由于其存在法规对抗 、引起管理冲突和成本较高等不可克服的缺陷 , 决定了只能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监督制度 。
在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下 , 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指导和规范 , 建立组织严明 、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完全可以接过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重担 , 从而更替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 进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
[ 关键词 ] 财务总监 委派 内部审计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中图分类号 ] F239 . 45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06 —012 X (2004) —02 —0103 (03) [ 作者 ] 李懿东 , 硕士 ( M BA)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总监室财务总监 , 广东广州 5103102002 年 11 月 , 中共 “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 理体制改革的新设想 , 即 “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 , 充分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 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内职责 , 享有所有者权益 , 权利 、义务 和责任相统一 , 管资产和管人 、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 体制 。
”①2003 年 3 月 ,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国务 院机构改革方案 , 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实践 “十六大”的设 想 , 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管理的 新体制 。
2003 年 6 月 , 刚挂牌不久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就发布了拟定的第一个行政法规 : 《企业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建立 。
国有企业财 务 总 监 委 派 制 度 ( 以 下 简 称 “财 务 总 监 制度”) 最早出现于 1994 年 , 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② 在旧的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对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方式的一种有益的探索 , 即由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部门向国有企业派驻 “财务总监”、从事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监督 。
财务主管委派管理制度
财务主管委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9号]和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沪委组(1997)77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度,对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内部监控制约机制,保护所有者权益,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第三条实行财务主管委派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财务会计工作秩序,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改善企业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正当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主管委派范围和任职资格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和重点投资的单位,除已单独设置财务总监的单位,均实行(集团)公司直接委派财务主管的制度。
第五条财务主管受(集团)公司聘任和委派,代表(集团)公司履行对本单位的财务机构的领导,并接受国家财政审计机构的指导。
第六条财务主管及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职权,并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准打击报复。
第七条财务主管的任职资格:㈠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维护和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㈡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敢于工作。
㈢具有较高的财会专业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金融财经等方面法规。
㈣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和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具备独立组织与开展会计工作的素质能力。
㈤担任财务主管一般须具有中级以上的财会和审计职称专业人员,专业工作须在五年以上。
第八条财务主管守则:㈠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㈡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㈣监督管理,公正独立。
㈤勇于开拓,注重实效。
第三章财务主管的聘任、解聘和任期第九条按“谁出资谁委派的原则”,财务主管按(集团)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
有关单位的财务主管由(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资格认定,并提名推荐,报经(集团)公司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予以聘任和委派。
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
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委派制目前,我国许多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都实行了财务总监委派制。
这是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向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经济监督制度。
探讨这一制度在实施中的制度安排与存在问题,对于强化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是集团治理的重要部分企业集团委派到下属全资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是指由集团母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公司制的基本特征。
按照委托代理理论,“两权”分离可看作是一组委托代理契约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所有者为委托人,享有股东权益的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股东权益的最大化;经营者为管理层(或称内部人),享有经营权和劳动报酬索取权,其目标是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力求获得尽可能多的薪酬、奖励、休假和荣誉等。
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效益目标的不一致,很容易产生内部人以牺牲股东权益来实现个人效益的最大化问题。
“两权分离”的确切含义,应该是形成两权互相制约、促进、保证的关系。
在现代产权制度及公司制度条件下,国有公司所有者有必要对经营者实施适当的监管,这种监管主要体现在两大环节上:一是对经营者的选择;二是对经营者重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包括对国有资产调配与处置)的审定和制约。
对此,我国制定了《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财务通则》、《财务制度》和相应的财务监督制度。
但从现实情况看,在两权关系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有者主体缺位和经营者行为失控并存。
经营者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约,必然会产生经营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独断专行等问题,使“两权分离”下对企业管理层的约束机制流于形式。
这样,国有企业集团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就难免出现上报财务信息失真、财务滥收乱支、经营管理失控、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情况来看,虽然具体的监督管理形式不同,但其宗旨都是通过所有权监督来制约经理人员的行为,并取得了比较显着的成效。
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主管委派制企
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主管委派制摘要: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是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过程中的一股强大力量。
要想使这股力量健康发展,并成为一种趋势,那么与之相配套的相关建设也耍同时迅速发展。
财务主管委派制是一项很好的管理方法。
借鉴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对其分、子公司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更有利于母公司对其分、子公司经济活动全方位管理,防范分、子公司经营者为追求自身代理利益而不惜牺牲母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分、子公司的经营者与母公司的经营目标最大化趋同。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主管;委托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国有企业的建设与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跋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已占据了重要的板块。
我国早在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法》就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联系在一起的管理模式。
伴随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二十年来“放权让利”、“政企分开”等的历程,经营者逐步获得了充分的自主权,而政府在退出对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同时,也放弃了以所有者身份对代理人进行产权监督的职能,形成了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越位的独特现象,以至于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那么,政府该如何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实施对代理人的监督与约束呢?这时候财务总监委派制出现了。
它与外部审计一样,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而财务总监能更侧重于对经理人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的全过程监控。
笔者认为,这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样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母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理。
大型国有企业对其分、子公司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就是在社会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适应目前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委托代理理论为企业财务主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分、子公司的出现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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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主管委派制
摘要: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是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过程中的一股强大力量。
要想使这股力量健康发展,并成为一种趋势,那么与之相配套的相关建设也耍同时迅速发展。
财务主管委派制是一项很好的管理方法。
借鉴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对其分、子公司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更有利于母公司对其分、子公司经济活动全方位管理,防范分、子公司经营者为追求自身代理利益而不惜牺牲母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分、子公司的经营者与母公司的经营目标最大化趋同。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主管;委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国有企业的建设与发展,经过二十多年的跋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已占据了重要的板块。
我国早在1988年4月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法》就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联系在一起的管理模式。
伴随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二十年来“放权让利”、“政企分开”等的历程,经营者逐步获得了充分的自主权,而政府在退出对国有企业直接管理的同时,也放弃了以所有者身份对代理人进行产权监督的职能,形成了我国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经营者越位的独特现象,以至于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那么,政府该如何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实施对代理人的监督与约束呢?这时候财务总监委派制出现了。
它与外部审计一样,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而财务总监能更侧重于对经理人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的全过程监控。
笔者认为,这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样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母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理。
大型国有企业对其分、子公司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就是在社会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适应目前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委托代理理论为企业财务主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分、子公司的出现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必然产生委托代理问题。
随着母公司的枝繁叶茂,下属企业的管理直接决定母公司的生存发展,这些分、子公司的兴衰又与其经营者有着密切关系。
那么母公司与其分、子公司的这些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类似地看成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在利益目标、风险态度上并不完全一致,加之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非对称性,分、子公司经营者很容易为追求自身代理收益而不惜牺牲母公司的利益。
因此,对经营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是降低代理成本、维护母公司利益的有效途径。
作为母公司,对其下属分、子公司不但需要内部审计人员对财务信息进行验证,进行事后控制,更需要财务主管利用其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对经营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与控制。
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具有核算与监督的职能。
而会计职能在企业中发挥的质量好坏与财务主管息息
相关。
其实母公司与财务主管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母公司与财务主管之间的这种关系,是以母公司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为前提的,财务主管委派制的存在,为维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提供了保障。
二、依法推行财务主管委派制
《会计法》十分强调会计监督。
除了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还强调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外部监督检查。
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内外部相互配合的会计监督系统。
依法执行《会计法》应该鼓励推行财务主管委派制。
首先,向分、子公司委派财务主管是针对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防止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确保母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强有力监督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从会计专业角度对分、子公司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财务主管对于改善会计信息失真、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起到了很大作用。
其次,财务主管委派制对分、子公司而言实质上是一种外部会计监督制度。
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具有核算和监督的职能。
而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监督职能发挥的质量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财务主管。
财务主管受分、子公司的经营者领导,这时的会计监督是内部监督。
而分、子公司财务主管由母公司委派则不同,财务主管经委派进入分、子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属r•分、子公司外部人员,避免了监督中的尴尬。
因此,财务主管委派制可以说加强了母公司对分、子公司的外部监督。
最后,财务主管委派制是对会计过程的监督,不仅可以提高会计监督的效果,进行实时控制,而且可以对经营者起到更大的监督约束作用。
《会计法》第4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法》第50条规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行使职权中规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法律负责,单位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及其他会计人员由单位负责人任用,属于企业内部人员;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以提供财务信息的形式服务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他们在组织上、经济上依赖于经营者。
可以认为,会计人员不具备监督经营者的职能
以会计人员为监督主体的内部会计监督,主要是对企业内部经办人员行为的监督。
尽管《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权拒绝、纠正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纠正违反法律、制度规定的事项;有权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独立处置会计事务。
这为会计人员履行会计责任提供了法律保护、对经营者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但是经济地位决定政治地位,要由企业内部会计人员来监督其领导——经营者,并不具备有效的操作可行性,使会计监督只能面临一种尴尬的局面。
财务主管由母公司委派,属于企业外部人员,受母公司的直接领导,工资福利待遇由母公司决定,业绩考核和评价由母公司负责,与企业经营者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企业屮具备完全的独立性。
因而不存在受经理人控制的、与经理人“合谋”的动机,也不会处丁•受其胁迫的弱势地位。
三、完善下属公司财务主管委派制
1. 明确财务主管的职权。
据上所述,财务主管既然是代表母公司派驻分、子公司,实施对分、子公司经济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和控制,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呢?笔者认为,财务主管的职能不应阻碍企业经营者自主权的正常实施。
因此,必须合理界定财务主管的职责权限,正确处理财务主管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财务主管的职权主要包括: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带领企业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制止、纠正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活动,必要时可向委派机构报告;承担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制度的责任;审核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参与审定企业重大经营计划、预算、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定期向委派机构报告企业的国有资产运作和财务状况等。
可见财务主管委派制的核心是加强对分、子公司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不是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新的矛盾体的产生。
2. 加强财务主管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财务主管委派制产生了新的委托——代理关系,也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我们不能想当然地假设财务主管是完全的利他主义者,可以及时地掌握信息并反馈给委托人。
关键在于与解决其他委托——代理问题一样,也要设计一套激励约束机制。
财务主管的报酬宜采用固定工资加奖金的结构,不宜采用与分、子公司的经营成果挂钩等形式。
其劳动报酬及一切相关的福利待遇应有母公司承担。
在规章制度中应明确规定,财务主管不得收受受派分、子公司任何经济利益,以及失职的相应责任。
此外,建立财务主管人才资源诚信信息库,也可提高财务主管声誉和竞争意识,并有助于降低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人们的生活,需要各种各样的物质;社会的发展,也同样需要各种各样的物质。
物质生产的过程,也是消费过程。
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生产与消费的方式也必定不断发生着变化。
那么,诸如财务主管委派制等随经济体制改革而诞生的产物也必须不断的发展,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