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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迁往城市进行务工。

这其中,不少进城务工人员会携带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是指为了保障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并接受良好教育所制定的政策和措施。

在我国,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首先,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制度建设。

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政策的落地和执行效果。

此外,也应当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策的公正和透明。

其次,随迁子女入学的准入政策和条件。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普遍要求随迁子女具有合法身份、符合城市户籍条件以及年龄要求等基本条件。

同时,也要求随迁子女家庭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并能提供合法租赁合同或暂住证明。

这些政策和条件的制定旨在保障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入学环境。

第三,随迁子女入学的优先权。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些优先权政策。

例如,将随迁子女纳入城镇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优先安排由学校统筹划拨教育资源,确保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

同时,加大对乡村学校补助力度,提高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第四,随迁子女入学的教育保障措施。

为了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地区还采取了一些教育保障措施。

例如,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杂费补贴力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同时,加强对随迁子女的心理辅导和关怀,帮助他们适应新环境。

此外,还可以加强与农村学校的合作,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互补和整合。

总之,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对于保障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各地区已经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解释和执行问题、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蕉源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区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就学。

1、上栗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2、县城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9、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区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符合本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上栗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

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根据我县教育资源状况,确定公立、私立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四、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XX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镇中心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为了落实国务院、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真正体现为最底层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巩固我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做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一、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

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地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被县教育局分配到我校入学,我校无条件接收。

具体程序如下:农民工子女持暂住证户口或暂时居住地证明及原籍户口(身份证)、打工单位证明及县教育局的派遣证到我校申请入学。

如我校的生源紧张,我校将上报到教育局主管部门,由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并与学区内学生同等对待。

二、保障农民工子女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同等待遇,同等权利的原则,农民工子女有平等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他1/ 2们有与本地学生同等的评优、评奖、入队的资格;同等地参加各项校内、外活动;对学习后进的学生,学校和教师要同样给与尊重,同样进行帮助。

学校将广泛开展“献爱心”、“结对子”等活动。

尊重、关爱进城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加强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学籍管理工作农民工子女建籍,统一管理,登记在册。

坚持定期上报,底数清晰。

做到人在籍在,人走籍转;籍随人走,跟踪到底。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按规定办法义务教育证书。

确保所有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因父母流动而流失。

四、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行救助制度积极响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号召。

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相关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务工作,他们中的很多人会带着自己的子女来到城市。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这些随迁子女在城市入学问题上面临很多困难,导致教育机会不公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24年起,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政策调整。

二、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随迁子女享有与城市户籍子女平等的入学权利,不因户籍制度而受到歧视或限制。

2.公平原则:通过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相同的入学条件,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3.适应原则:根据随迁子女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支持,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4.就近原则:尽量安排随迁子女就读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学校,方便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三、具体工作方案1.宣传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202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操作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政策,有权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

2.拓展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减少随迁子女参与城市入学的需求。

3.接收学校配套:对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城市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力量添补,确保能够满足随迁子女的学习需求。

4.教育机会均等化:确保随迁子女与城市户籍子女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和条件,不将户籍作为入学的唯一标准。

采取措施,如分配额度或增加班级数量等,确保入学机会的公平。

5.个体化教育支持:对于随迁子女,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

例如开设专门的辅导班,帮助他们迅速适应城市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对于新来城市的随迁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怀与帮助。

6.学校跨区划招生:允许随迁子女跨区划招生,即不限制随迁子女必须就读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允许他们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学校就读。

7.加强管理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地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地区,要进行有关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务工人员离乡背井来到城市打工,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

然而,随迁子女入学问题一直是困扰这些务工人员的一个重大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逐步建立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这一制度进行描述和分析。

首先,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障所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规定,任何户籍所在地的农民工子女都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机会。

这一制度的出台,使得大量农民工子女得以进入当地的公立学校就读,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教育资源。

其次,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此制度下,农民工子女不再受到户籍限制,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一样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一政策的出台打破了户籍制度对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并且有助于解决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教育差距问题。

然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务工人员大部分来自农村,他们在城市缺乏稳定的居住和工作条件。

这就导致了一些农民工子女难以稳定就读,频繁换校的情况,影响了他们的学业发展。

其次,由于城市教育资源有限,农民工子女入学可能会对当地教育资源分配造成一定的影响,增加了城市居民子女入学的竞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关怀和支持,提供更多的就学保障措施,确保他们能够稳定就读,顺利完成学业。

其次,应该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入,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减少城乡教育差距。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城市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满足农民工子女合理接受教育的需求。

总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这一制度,我们需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关怀和支持,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同时加强对城市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方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方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方法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问题,我提出了以下方法:第一,制定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

政府应该制定针对该群体的入学政策,明确学生的录取标准和程序,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

政策制定应该考虑到进城务工人员的特殊情况,例如他们的户籍不在城市、父母工作时间不规律等,尽量简化入学手续,降低门槛,提高他们的入学机会。

第二,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资源。

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规模和需求,政府应该相应增加随迁子女所需的学校资源,包括建设新的学校、增加教师和教室等。

此外,也可以考虑将现有的学校资源合理分配,确保每个学校都能容纳一定数量的随迁子女,避免资源过度集中。

第三,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培训。

许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环境中,可能存在教育水平较低的问题。

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学校的学习环境,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班,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加强他们的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

同时,也应该鼓励城市学校为这些学生提供专门的补习、辅导和支持。

第四,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得到正确有效的解决。

这包括建立统一的入学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录取流程和透明度,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机会。

同时,也要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监督,确保学校不歧视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增加学校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建立管理机制;学校应该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和良好的教育环境;社会应该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随迁子女的全面发展。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七项措施(五篇范例)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七项措施(五篇范例)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七项措施(五篇范例)第一篇: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七项措施开阳一小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七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开阳县第一小学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学期初召开一次由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实施方案》,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合法权益,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保障。

二是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同时,对随父母进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行合理安排,就近入学,并做到应入尽入。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是清理规范有关制度。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歧视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在入学过程中,对所有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得歧视,不单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班。

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四统一”即与城市学生一样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评优奖励、入队、课外活动等方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四是实行转入转出制度。

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转入转出制度管理,防止出现辍学现象。

五是建立管理档案库。

为外来务工人员建立资料详尽的校、班两级管理档案库,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家庭住址、家长(监护人)联系方式、家庭基本情况、学生学习生活状态及身心发展特点等。

对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采取校级领导分包班级、教师分包学生的形式,重点实施扶助。

同时,不得加收借读费及“一费制”政策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失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学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三)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

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区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学校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

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在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一部分经费,改善其办学条件。

同时,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西佛镇古洞小学2014年9月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加强教育统筹,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校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四)实施办法1、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纳为主。

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校教育局报名,再由校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校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其子女就学。

3、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对拒收符合规定随迁子女入学和违规收费的学校,校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台安县户籍的留守儿童。

(三)实施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卓顶精文最新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doc

卓顶精文最新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doc

陈义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应按流入地规定,依法送其随迁子女至流入地学校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流入地要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指导和督促学校就近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不得以如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城镇政府的社区、村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学习环境。

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优质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建立和完善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各接收学校要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

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的发生。

陈义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措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在流入地,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合法居住、务工、就业或经商,需接受教育且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居住地就近入学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无忧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无忧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无忧××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无忧××县教育局教育股为更好的落实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意见》(×教基字【2021】41号)的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在六月初修改完善《××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细则》,并按实施细则执行。

一、按文件精神执行就学安排。

按照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辖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对于在划定范围内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要求的,教育局根据学生的实际居住地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二、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地接纳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各公办中小学充分挖掘办学潜力,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接纳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确定了实验小学、实验中学为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其他镇(乡)所在地中小学为接收在当地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随迁子女。

三、加强宣传,让进城务工人员知情。

于6月18日起,通过张贴公告、学校向在校生宣传等方式加强宣传。

把《××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实施细则》张贴在县城各路段显眼地带;在校长会上宣传我们的政策,要求校长在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开通电话咨询业务,由教育股的干部对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四、做好安排就读工作。

从7月2日开始,我县就接待进城务工人员的家长并安排手续齐全的小孩在县城学校就读。

截止9月4日止,我县共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共48人在县城学校就读(其中小学24人,初中24人)。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十堰市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事宜,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立了一批定点就读学校,并不断扩大定点学校数量,初步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制度

小学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制度

关爱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成立了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学期初召开一次由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合法权益,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校教育发展规划。

同时,对随父母进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就近入学。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三是实行转入转出制度。

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转入转出制度管理,防止出现辍学现象。

四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通过定期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父母(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形成联手教育的合力。

中小学制定流动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制度

中小学制定流动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小学制定流动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制度篇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西荆中学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学校在满足适龄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三)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

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区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学校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

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的学校,在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一部分经费,改善其办学条件。

同时,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

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随迁子女就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小学、初中阶段的适龄儿童。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学校对随迁子女就学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随迁子女享有与当地学生同等的教育权利。

2.就近原则:在符合就学条件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排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3.规范原则:学校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规范随迁子女入学、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四、入学条件1. 父母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2. 父母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

3. 父母一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4. 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

五、入学程序1. 父母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

2. 学校审核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校根据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4. 学校为随迁子女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六、学籍管理1. 学校为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信息沟通。

2. 随迁子女学籍变动时,学校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3. 学校对随迁子女学籍信息进行保密,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七、教育教学管理1. 学校将随迁子女纳入正常教育教学管理,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

2. 学校关注随迁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随迁子女的心理健康。

八、经费保障1.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随迁子女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资源。

2. 学校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帮助。

九、监督与评估1. 学校定期对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的落实。

3. 学校对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带着他们的随迁子女来到城市定居。

为了保障这些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并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和措施:1. 公平就业机会首先,我们将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鼓励他们在城市就业,并享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就业权益。

这将有助于他们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为子女的教育提供基础保障。

2. 优先入学政策针对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我们将制定优先入学政策。

这意味着无论人数上是否达到学校招生上限,随迁子女都有权利优先入学。

这一政策将确保他们能够在同龄人中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

3. 增加教育资源投入为了满足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需求,我们将增加教育资源的投入。

包括建设新的学校、扩大现有学校的容量、提供更多的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等。

这将有助于解决入学需求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

4. 提供教育补贴和资助为了减轻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经济负担,我们将提供教育补贴和资助。

这些补贴和资助将帮助他们支付学费、购买研究用品等,并确保他们能够平等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

5. 优化行政管理体制为了更好地管理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我们将优化行政管理体制。

包括建立健全的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对学校招生政策的监管、及时处理随迁子女入学相关的诉求和问题等。

这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我们将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环境,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入学程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xx教基xxxx〕x号)、《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xx〕x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学原则1.坚持“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

2.坚持监督落实原则:县监察局、教育局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将其列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入学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1)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xx年8月31日前本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凭证)。

(2)用人单位原始工资发放台帐。

(3)居住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物业费管理发票、社区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4)水电费缴费凭证。

2. 个体工商户随迁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自颁发之日起至xx年8月31日满1年以上的)。

(2)纳税凭证。

(3)居住证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物业管理费发票、社区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4)水电费缴费凭证。

3. 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同时提供下列原始证明材料:(1)所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证明。

(2)户口簿(需与所购房屋产权证登记地址一致)或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物业费管理发票或水电费缴费凭证。

4. 七年级新生还需同时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和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学籍表。

三、入学程序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向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对审核合格的,经研究同意,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十堰市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事宜,近年来,我市采取了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立了一批定点就读学校,并不断扩大定点学校数量,初步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与发展纲要》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大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感情和满腔的热情,协调各方力量,尽心竭力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稳定的环境中就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城镇义务教育普及工作的重点来抓,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要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确保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

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读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就近、方便、免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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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义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应按流入地规定,依法送其随迁子女至流入地学校入学,
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与
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流入地要协调有关方面,切实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
统筹、指导和督促学校就近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不得以如
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城镇政府的社区、村负责动员、组
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教学管理办
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
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
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学习环境。

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
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
取任何费用。

优质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建立和完善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
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
环境。

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生管理、
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各接收学校要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

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的发生。

陈义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措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在流入地,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
合法居住、务工、就业或经商,需接受教育且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居住地就近入学就读。

凡父母或监护人在我村已暂住一年以上,都可以申请在我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应按流入地规定,依法送其随迁子女至流入地学校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一、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指导和督促学校就近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不得以如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二、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
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学习环境。

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三、优质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建立和完善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四、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各接收学校要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

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杜绝农民工子女单独编班现象的发生。

五、倾情关注,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校要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救助的力度,以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可以通过设立助学金、“学生手拉手”、“师生结对子”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完成学业。

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渠道。

陈义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措施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享受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学习环境。

.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优质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建立和完善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倾情关注,关心、关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校要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救助的力度,以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可以通过设立助学金、“学生手拉手”、“师生结对子”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完成学业。

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渠道。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各接收学校要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
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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