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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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规则与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评选条件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资料准备等要求
1.获奖学生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命名为“医学院+姓名+硕/博士生国奖审批表”。

2.各单位负责老师需上报《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只需要提交电子版。

3.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和提交至指定地点。

4.申请者还需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和提交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评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申请者应注意申请截止日期,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

3.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

4.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学校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研究生思想道德、科研能力、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特别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审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研究生。

第三条获得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但申请其他奖学金时所提供的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不能与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重复使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第五条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记录;(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突出;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突出。

2、学习成绩(1)研究生各科课程的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且无补考记录;(2)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取得重要进展;(3)硕士研究生CET-4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博士研究生CET-6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其他语种须有国家认可相当水平的合格证书。

3、科研能力(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XXXXXX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内容须和导师或本人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或撰写的论文入选国家一、二级学会主办的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含“中俄生物医药论坛”)的论文集;(2)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应为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XXXXXX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本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博士生为第三发明人以上名次,硕士生为第五发明人以上名次;(4)取得“暑期学校”、“创新学校”或其他国际、全国性研究生论坛的参会资格;(5)获得“XXX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资助;(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或技能考核等级考试中获得相应名次。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院〔2015〕2号关于做好201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相关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决定举行“2015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1.时间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2.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101报告厅3.参加人员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2014-2015学年度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所有博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代表以及毕业生家长代表。

4.参会要求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人数(附件1)选派代表参加,通知参加仪式的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在本学院领取学位服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位授予仪式礼仪规范(附件2)、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3)以及唱校歌等培训(时间:2015年4月16日下午两点;地点: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101报告厅)。

研究生辅导员做带队教师,负责维持会场秩序并安排引导学生授学位。

1)参加学位授予仪式人员须于仪式举行当天8:10前入场完毕,并按照座次表(附件4)安排的位臵就座。

被推荐参加仪式的同学必须本人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2)学位授予仪式过程中,学校会统一安排摄像师拍照,并在典礼结束后将照片以学院为单位上传至研究生工作部云盘,供同学们下载。

3)受礼的研究生请按指定路线受礼,完毕后及时回到原位(路线示意图见附件4)。

参加仪式人员应尊重现场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禁在场内随意走动和喧哗,关闭手机,保证会场秩序,仪式结束前不得擅离现场。

4)各培养单位可邀请部分毕业生家属前来观礼(名额分配见附件1)。

观礼人员请持学校统一发放的观礼券提前30分钟至指定的观礼区就座。

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是学校一项庄重、严肃的重要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提前准备,认真组织,协调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开展理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关于开展理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竞赛项目名称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 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ACM-ICPC 全国大学生程序设计邀请赛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吉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 吉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吉林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外研社杯”(原 CCTV 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吉林省高校视觉艺术大赛 吉林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1
1
1
3
4
8
13
25
5
11
16
32
10
20
30
60
硕士二年级(126 人)
专业
应用统计(7 人) 物理学(52 人) 电子科学与技术(54 人) 集成电路工程(13 人) 合计(126 人)
硕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1
1
2
4
5
11
16
32
(3)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范围参照附件 1,打分标准参照附件 2 执行。学科竞赛名次取前五 名(第一名权重 1,第二名权重 0.8,第三名权重 0.6,第四名权重 0.4,第五名 权重 0.2)。 (4)科研获奖 国家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主要获奖人加 20 分;省部级二等奖主要获奖人加 10 分;省部级三等奖主要获奖人加 6 分。 3.综合表现计分规则 综合表现满分为 10 分,由学院分管辅导员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给予综合表现分 数。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大学奖学金一般有5种,分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院校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有哪些,欢迎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流程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中央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评审情况和结果汇总后,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每年10月31日前,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要求有哪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长春理工大学化学及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长春理工大学化学及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长春理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评定基本条件第一条获学业奖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加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第二章学业奖学金设置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如下:(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级别比例金额(元)一等10% 15000二等20% 8000三等20% 300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级别比例金额(元)一等10% 10000二等20% 5000三等30% 2000第三章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及申请条件第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在校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四条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的第一年直接获得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之后正常参与评定。

第五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直接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本科直博生在第一学年直接获得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两次:第一次评定在报到入学并完费注册后进行,评定依据为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

第二次评定在第二学年完费注册后进行,评定依据为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即德育考核,学业成绩即智育考核,由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决定。

(一)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考核成绩=德育考核20%+智育考核80%(二)德育考核德育考核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内容为参评学生在研一期间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出勤情况,无故旷勤一次扣2分;(三)智育考核智育考核满分为80分,主要考核内容为参评学生在研一期间所有科目的平均成绩*80%,其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评。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一、填报方式威海、深圳校区:请参考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进行填写,务必保持与样表中字体、大小、排版、填写格式一致。

本部:通过学工系统申报。

二、申报表填写要求(一)基本情况本部学生基本情况由学工系统自动生成,本部相关人员可忽略基本情况的填写说明,威海、深圳校区相关人员请仔细阅读。

●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格式为年-月-日,必须按样表中时间格式填写,例如:1996-09-01,需填写至日,年份为4位,月和日为2位,不足位数的的用0补位。

●政治面貌:请从以下政治面貌中选择其一填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员/群众提示:如果申报人在申请理由部分表述自己的政治面貌,请一定和前面基本情况中填写的政治面貌保持一致。

●民族:填写完整的民族表述形式,需以族字结尾。

例如:汉族/满族/苗族/朝鲜族/蒙古族……。

●专业:填写专业全程,同一学年同一专业的申请人所写的专业名称必须相同。

●学制:填写学制数字,例如四年制填写:4。

●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

(二)学习情况●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均必须填写,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同一学年同一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的总人数应保持一致。

例如成绩排名4/76与综合考评排名2/76中的两个76要相同。

●必修课与及格门数:同一学年同一专业,必修课门数与及格门数必须保持一致。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的:请在“是”后用对号表示,例如:是√;(三)主要获奖情况●日期:格式为年-月,例如2017-05。

只填写到年和月,年为四位数字,月为两位数字。

●奖项时间顺序:从上到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例如第一行为2016年所获奖项,第二行为2017年所获奖项。

●奖项名称、颁奖单位:请参照获奖证书填写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的全程,不得使用简称或缩写,仅选择4个主要获奖奖项填写,不得增加表格行数。

生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规定

生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规定

生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向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计划研究生均可参评。

除少数民族计划研究生外的定向、委培研究生和留学生不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主要考查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习、科研、政治思想、日常表现、获奖、遵守学术道德和参与公共服务情况。

第三条我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各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优秀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第四条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的指标数为准。

二年级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分别参评,名额分别占当年学校下达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数的20%和80%。

博士研究生不分年级统一参评,名额为当年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数。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参评基本条件第六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4. 学习成绩优异,位于当年各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排名前30%;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七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四、评审组织第八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院学位委员会成员、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组成,负责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规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旨在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为了加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和基本申请条件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当年由我校硕士研究生转读为博士研究生的除外)、留学生和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三条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1.参评学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不及格者;3•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4.在规定的培养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

第三章资助标准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五条学校统筹国家奖学金与校内奖助金的发放,对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给予每人每月100O元助学金。

第四章评审组织第六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和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负责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研究生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长理工研字[2016]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一)申请对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在校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在职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三)参评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4.申请材料虚假或隐瞒事实的。

二、奖励标准(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及标准三、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拨指标,结合学院实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具体名额。

四、成绩计算方法(一)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成绩评定依据为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潜在的科研素质。

后期调剂、破格复试、定向就业的学生不参评一年级学业奖学金。

核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2)*0.4。

当分数相同时,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硕士研究二年级学业成绩评定依据为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期间内)的公共学位课(研究生学位外语不计入公共学位课)和学科学位课成绩,要求及格以上,且通过研究生学位外语考试。

核算公式为:总成绩=∑(学分*成绩)/∑学分。

当分数相同时,以公共学位课成绩高者优先。

(三)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业成绩评定依据为研究生二年级期间的科研成绩及综合表现。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时间基层单位专业攻读学位学制学习阶段□硕士学号□博士身份证号申请理由研究生期间,我在导师的关心指导下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在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课业成绩方面:我顺利通过了研究生英语入学考试,并选修了美国历史与文化课程,取得了92分的优异成绩;在学院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中,我在自身的努力以及同学、老师的帮助下,每门课程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且连续三年获得了吉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在科学研究方面:在校期间,我在导师的指导帮助下阅读了很多专业书籍,并在研一期间顺利发表了3篇论文,研二期间顺利发表了5篇论文,提高了自身的科研能力;在德育素质方面: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我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且关心爱护同学,乐于助人,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维护班级荣誉;在社会实践方面:研究生入学之初,我成为了研究生创新中心秘书部的一员,在那里,我积极参与创新中心组织的活动,比如我积极参本校教学质量检查活动,认真地履行教学督察员的责任,得到了创新中心老师的一致好评;另外我还担任助管,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计算机方面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并且荣获了“研究生优秀助管”的荣誉称号。

综上所述,我认为自己在研究生期间的认真努力、勤奋上进换来了我在课业成绩、德育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社会实践能力等诸方面的进步,我一定会继续努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斗志投入到后面的学习和工作中去。

在这里,我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希望学院的领导和老师能够给我这个机会,我相信这个奖项会成为我的一个动力,我定会再接再厉,为国家、为母校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推荐意见推荐人签名:年月日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年月日基层单位意见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篇: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附件6:
填表说明
一、学生个人申请表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栏按照“0000年0月”格式填写;
2、“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若为民主党派则如实填写党派名称;
3、“基层单位”填写学院规范全称;
4“学制”栏,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填写“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填写“三年”,博士研究生填写“三年”;
5、“申请理由”内容只限定在本页,不得窜页,须有本人亲笔签名;
6、“推荐意见”内容要如实、全面填写,推荐人必须为本人导师;
7、所有栏中的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不得使用印章;
8、基层单位意见栏中,需各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9、培养单位意见由学校完成,基层单位无需填写;
10、申请表首页“序号:”后不填,由研究生院填写,申请表须正反两面打印。

二、推荐汇总表
1、培养单位统一为“武汉科技大学”;
2、基层单位按照学院规范全称填写;
3、入学年月格式为“0000年0月”。

长春理工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长春理工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条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和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和吉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申请对象和标准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在校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四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五条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在基础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六条学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由学校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审。

第七条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申请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

研究生奖项评选细则第一章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上有较重要的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二条申报范围:本所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时间及程序: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于每年1月份申报,申报人须填写《中科院冠名奖学金申请表》,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3月份提交长春光机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四条评选比例及奖励方式:按照中国科学院冠名奖学金有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本所树立研究生学习、科研的典范,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创新精神,激励他们努力学习,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使本所研究生成为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具有长光特色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申报条件: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科研成绩显著,发表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以上,在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在基础研究上有重要的创新或在应用研究上重要的突破,取得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本所科研项目做出重要贡献或解决关键问题。

第七条申报范围:在学统招研究生。

第八条评选比例:在学研究生的2%。

第九条评选时间及程序1、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每年8月份申报评选一次,在研究生开学典礼时表彰。

2、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的评选采取本人申报,同时填写《长春光机所所长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事迹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人事教育处。

3、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超额推荐、择优评定的方法提交本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评选结果公示7天收集反馈意见,经公示无疑义后生效。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条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和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和吉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申请对象和标准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在校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四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五条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在基础学制期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六条学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由学校对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审。

第七条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申请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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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 金评审委 员会初审 会议
评审委员会论最终确定 初审审会议会议纪要是否有专人记录 公示时间 评审结果 公示 学院初审经办人(必须手签): 年 月 日 公示地点 公示情况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共5个工作日) 要求:学院网址和公告栏 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必须手签): 年 月 日
附件6: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学院(加盖公章): 发布通知 学生申请 发布时间 发布形式 截止时间 初审会议前,是否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学院审核 通过初审的学生是否全部符合参评的基本条件 初审会议前,学生事迹是否提前面向全体同学公布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姓名) 成员: ×××(姓名) ×××(姓名) 是 □ 是 □ 否 □ 否 □ 会议纪要记 ×××(姓名) 录人及联系 ××××(联系电话) 电话 ××××(职务) ×××(姓名) ×××(姓名) ×年×月×日×时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公布形式 ×年×月×日×时 发布人 要求:学院网址和公告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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