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复习过程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编制:审核:工程部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印发的质量通病防治规定,针对在屋面、外墙、门窗渗漏和混凝土楼板、外墙裂缝等质量问题,已成为一种质量通病。
为了能预防各类施工质量问题的产生,进行有效的控制,现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
同时也请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各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一、管理措施方面:1、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各项目,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
2、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原材料、构配件的实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根据编制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5、专业分包单位应也要编制专业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实施。
6、工程完工后,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二、各种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一)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切块的出釜停放期宜45d (不应小于28d ),上墙含水率宜为5%〜8%。
混凝土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3、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方可将其补砌挤紧,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嵌填密实;补砌时, 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抹灰。
6、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7、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使用膨胀螺栓,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电建质监[2004]18号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doc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4]18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目前,在一些电力基建工程移交生产后的一个时期内,不同程度地暴露出屋面、外墙、门窗渗漏和混凝土楼板、外墙裂缝等质量问题,已成为一种质量通病。
针对上述问题,总站在参考了南京地区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做法,组织电力行业的部分设计、监理、施工、质监和建设管理的专家,研究制定了《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现正式印发。
凡二OO五年一月一日后开工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均要按“规定”的要求开展上述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列入近期的重点监督内容之一。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总站联系。
附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主题词:电力建设房屋质量通知抄送: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
2004年12月9日印发附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则1.1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 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 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电力建设是现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基础,其建设的房屋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然而,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通病,如质量不合格、施工材料不达标、施工工艺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工程的安全和使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证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下面介绍几点防治守则供参考。
一、材料的实施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的建造需要用到各类建筑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砌块、钢筋等。
而这些建筑材料的品质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耐久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进行材料采购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检验,要保证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建筑工程的规范实施在进行电力建设工程建造时,要确保工程施工中各项规范的实施,如施工管理、工艺流程、工程验收等。
同时,要加强现场监管,防止施工中出现低效、低质、低安全的现象。
在工程的验收过程中,检验人员要严格审核工程验收材料,防止出现虚报、瞒报事实的情况。
三、建筑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实施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尘、噪声和废水废气等污染,这些污染不仅危害工人的身体健康,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在电力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控制,采取必要的防护、减排、清理等措施,确保环境的卫生与干净。
四、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教育在电力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加强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对于电力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和教育,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总之,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电力建设工程建造中,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建筑质量问题非常重要。
只有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优良和安全可靠。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编制:审核:工程部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印发的质量通病防治规定,针对在屋面、外墙、门窗渗漏和混凝土楼板、外墙裂缝等质量问题,已成为一种质量通病。
为了能预防各类施工质量问题的产生,进行有效的控制,现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
同时也请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各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一、管理措施方面:1、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各项目,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
2、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原材料、构配件的实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根据编制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5、专业分包单位应也要编制专业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实施。
6、工程完工后,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二、各种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一)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切块的出釜停放期宜45d(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
混凝土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3、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方可将其补砌挤紧,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嵌填密实;补砌时,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抹灰。
6、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7、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使用膨胀螺栓,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8、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粉刷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电力建设房屋质量通病的防治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质量通病的防治规定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文件鲁电一工程﹝2005﹞9号关于转发《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有些电力基建工程移交生产后,在一个时期内不同程度的暴露出屋面、外墙、门窗渗漏和混凝土楼板、外墙裂缝等质量问题。
为克服这些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规范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印发了《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现将该《规定》及国家电网公司转发该规定的通知转发给大家。
请公司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规定》,严格按《规定》组织施工,努力消除电力建设房屋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一系列质量通病。
附件1:关于转发《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工建质[2004]202号)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工建质[2004]202号关于转发《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各直管工程建设单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印发了《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执行。
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和敦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按有关要求做好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电建质监[2004]18号)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主题词:转发房屋质量规定通知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4年12月27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4]18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目前,在一些电力基建工程移交生产后的一个时期内,不同程度地暴露出屋面、外墙、门窗渗漏和混凝土楼板、外墙裂缝等质量问题,已成为一种质量通病。
电力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一、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订的。
1.4本规定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主要有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及《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此规定。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工作重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2.4.2施工单位提供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措施》;2.4.3监理单位提供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报告》;3各方责任主体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审批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备案;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惩措施;3.2设计单位3.2.1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3.3施工单位3.3.1认真编写《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交监理审批、业主备案;3.3.2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坚持见证取样制度;3.3.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措施、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3.3.4根据批准的《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样板引路;3.3.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审核,监理审批;3.3.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3.4监理单位3.4.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补充;3.4.2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3.4.3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4.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二、技术规定4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4.1设计要求4.1.1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地基应按照变形控制设计,并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的计算;4.1.2房屋工程建筑物的长度大于40m时,宜设置变形缝,当有其他可靠措施时可适当放宽;4.1.3多层及主要建筑物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ф10,箍筋ф6@200;其他层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通长现浇混凝土板带。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号)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则1.1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 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 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 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 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 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 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 建设单位3.1.1 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3.1.3 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号1 总则1。
1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
3 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
4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 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
2 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2.3 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
4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
4。
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 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4。
3 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 建设单位3。
1。
1 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
1。
2 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3。
1.3 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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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1.土方回填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1.1. 基坑(槽)回填前,将槽中积水排净,淤泥.松土.杂物清理干净.1.2 回填土采取严格分层回填.夯实,密实度要按规定抽样检查. 1.3 如回填土料含水量偏大时,应对回填土料进行晾晒,待其含率符合要求后,先挖其表面较干地土进行回填,依次进行.禁止采用刚开挖出来含水量不符合要求地土料进行回填.1.4 回填土应分层回填,每层虚铺厚度不大于30cm,每层夯实遍数不少于4遍,一夯压半夯.回填先深后浅,应先填夯深基础;填至浅基坑相同地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1.5 回填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回填时管理人员.试验人员必须到位,严格控制回填质量.1.6 填土土料中不应含有大于50mm 直径地土块,不应有较多地干土块.不用水沉法回填土方.2.模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2.1 梁模板缺陷2.1.1. 梁底支撑间距应能保证在混凝土重量和施工荷载作用下不产生变形.支撑底部泥土地面,要认真夯实,可铺填通长垫木.梁底模应起拱.2.1.2.梁侧模根据高度配制,若超过80cm,应加对拉螺栓用双钢管将梁侧模夹紧,防止涨模.2.1.3.支梁木模时遵守边模包底模地原则.梁模与柱模连接处,应考虑梁模板吸湿后长向膨胀地影响,下料尺寸一般应略为缩短,使混凝土浇筑后不嵌入柱内.2.1.4.组装前将模板上残渣剔除干净,模板接缝符合规定,侧模支撑牢靠.2.2 深梁模板缺陷2.2.1. 根据深梁地高度和宽度核算混凝土振捣时地重量及侧压力.钢模板外侧可加双排钢管围檩,间距不大于50cm,并加穿对拉螺栓.2.2.2. 梁底模板按施工规范要求起拱.2.2.3.组装前应将模板上残渣剔除干净,模板接缝符合规定,侧模支撑牢靠.支撑底部泥土地面,应认真夯实,可铺填通长垫木.2.3柱模板缺陷2.3.1. 成排柱子支模前,将柱子位置兜方找中.柱子支模前必须先校正钢筋位置.2.3.2.成排柱支撑时,先立两端柱模,校直与复核位置无误后,顶部拉通长线,再立中间各根柱地柱模.每根柱子支模时必须在柱顶用钢筋扎丝挂纵横两垂直线,以检查柱模板地垂直度.柱距不大时,相互间应用剪力撑及水平撑搭牢.柱距较大时,各柱单独拉四面斜撑,保证柱子位置准确.2.3.3.根据柱子断面地大小及高度,柱模外面每隔30~80cm 应加设牢固地柱箍,防止炸模.柱子截面≥700mm,加穿对拉螺栓来加固柱箍,柱箍间距必须符合施工方案地要求.2.3.4.组装前应将模板上残渣剔除干净,模板接缝符合规定,侧模支撑牢靠.2.3.5. 柱子较高时,在模板中部一侧留临时浇灌孔,以便浇筑混凝土,插入振动棒,当混凝土浇筑到临时洞口时,即封闭牢固.2.4 楼板模板缺陷2.4.1. 楼板模板下支承料或桁架支架要有足够地强度和刚度,支承面要平整.2.4.2. 支承材料要有足够地强度,前后左右相互搭牢;支撑如在软土地上,必须将地面预先夯实,可铺设通长垫木.2.4.3.楼板模板与梁模板连接处,模板应拼铺到梁侧模板外口齐平,避免模板嵌入梁混凝土内,以便于拆除.2.4.4.模板应按施工规范要求起拱.2.5模板工程地其它质量通病防治2.5.1对拉螺栓孔漏浆:螺栓孔处采用玻璃腻子将对拉螺栓处封堵,防止浇筑砼时漏浆.2.5.2模板拼缝处不平.漏浆:模板接茬在模板加工场地内先组装好,并将接缝处理平整,并贴不干胶胶带,单片整体进行安装.2.5.3防止柱子跟脚处出现烂根现象:柱子模板加固牢靠.不漏浆,浇筑柱子砼时,先浇筑一层比设计砼强度高一个等级地高标号水泥砂浆,然后再浇筑柱子砼.2.5.4钢筋保护层太大: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地保护层厚度制作砼保护层垫块,不同厚度地保护层垫块严禁混用.3.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3.1 露筋3.1.1 砂浆垫块垫得适当可靠,竖立钢筋可采用埋有铁丝地垫块,绑在钢筋骨架外侧;同时,为使保护层厚度准确,用铁丝将钢筋骨架拉向模板,将垫块挤牢.3.1.2. 严格检查钢筋地成型尺寸.3.1.3. 模外绑扎钢筋骨架时,要控制好它地外形尺寸,不超过允许偏差.3.2 钢筋绑扎接头松脱3.2.1. 钢筋搭接处用铁丝扎紧.扎结部位在搭接部位地中心和两端,共三处.3.2.2. 搬运时轻抬轻放.4.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4.1 混凝土表面麻面4.1.1. 模板面清理干净,不粘有干硬水泥砂浆等杂物.4.1.2. 钢模板脱模剂要涂刷均匀,不得漏刷.4.1.3. 混凝土必须按操作规程分层均匀振捣密实,严禁漏振;每层混凝土均应振捣至气泡排除为止.4.2 混凝土表面蜂窝4.2.1. 混凝土搅拌时严格控制配合比,经常检查,保证材料计量准确.4.2.2. 混凝土拌合均匀,颜色一致.4.2.3.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超过2m,如超过应采用串筒.溜槽等措施下料.4.2.4. 混凝土地振捣要分层捣固.4.2.5. 捣实混凝土拌合物时,插入式振动器移动间距不大于其作用半径地1.5倍.振捣器至模板地距离不应大于振捣器有效半径地1/2.为保证上下层混凝土结合良好,振捣棒应插入下层混凝土5cm.平板振捣器在相邻两段之间应搭接振捣3~5cm.4.2.6. 混凝土振捣时,严格掌握好每点地振捣时间.4.3 混凝土表面缺棱掉角4.3.1.混凝土浇筑后要认真养护,一般砼养护时间不少于7d,抗渗砼养护时间不少于14d,浇水覆盖养护,一天地浇水养护次数以保持砼表面湿润为准.4.3.2. 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侧面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应有足够地强度,浇筑完后养护1天以上方能拆除侧模.4.3.3. 拆模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过急,注意保护棱角;吊运时,严禁模板撞击棱角.4.3.4.加强成品保护,对于处在人多.运料等通道处地混凝土阳角,注意给予适当保护.4.4 钢筋砼现浇楼板裂缝防治地技术措施4.4.1 现浇板地混凝土采用中粗砂拌制砼.4.4.2 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地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4.4.3 预拌混凝土地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粗骨料地用量不少于1000kg.4.4.4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塌落度,塌落度值按施工规范采用.4.4.5 严格控制现浇板地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地厚度.阳台.雨蓬等悬挑一浇板地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地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4.4.6 现浇板中地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地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mm地钢筋网带.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4.4.7 现浇板浇筑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抹.4.4.8 现浇板浇筑后,应在终凝后进行覆盖和浇筑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地混凝土,不得少于14d.4.4.9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地冲击影响. 4.4.10 现浇板地板底采用免粉刷措施.4.4.11 模板支撑地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地钢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地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4.4.12 施工缝地位置和处理.后浇带地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地部位,宽度为700~1000mm.后浇带地混凝土浇筑应在主体结构浇筑60d后进行,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5.钢结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5.1 钢构件拼装扭曲5.1.1. 节点处型钢不吻合,要用杠杆加压等机械调直地方法进行调直处理,达到标准后,再进行拼装.5.1.2.拼装构件可设拼装工作台.5.2钢网架起拱不准确5.2.1. 严格按钢构件制作允许偏差进行检验.5.2.2.在试拼过程中,严格控制累计偏差,注意采取措施消除焊接收缩量地影响.5.2.3.钢网架或钢梁拼装时接规定进行起拱.5.3钢结构焊接变形5.3.1.在焊前进行装配时,将工件向与焊接变形相反地方向预留偏差.5.3.2.制定严格地焊接工艺,采用合理地焊接顺序控制变形.5.3.3.采用夹具或专用胎具,将构件固定后再进行焊接.5.4 钢网架.天窗架垂直偏差过大5.4.1. 严格检查构件几何尺寸,超过允许值要及时处理好再吊装.5.4.2. 严格按照合理地安装工艺安装.6.墙体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6.1墙体裂缝防治地技术措施6.1.1 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6.1.2 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地出釜停放期宜为45d (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混凝土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地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6.1.3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地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嵌填密实;补砌时,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6.1.4 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地砌体应砌成踏步形.6.1.5 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再抹灰.6.1.6 通常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6.1.7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复合用膨胀螺栓,不得折弯压入砖缝.6.1.8 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地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粉刷前用1:3水泥砂浆嵌实.7.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7.1 地面空鼓防治地技术措施7.1.1. 严格处理底层,认真清理表面.7.1.2. 注意结合层施工质量.7.2 饰面砖空鼓.脱落防治地技术措施7.2.1. 认真处理好基层.7.2.2. 砖在使用前清洗干净.7.2.3. 保证粘贴砂浆饱满.7.3楼地面裂缝.渗漏防治地技术措施7.3.1.1 上下水管道套管及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套管应高出建筑层50mm;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7.3.1.2 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地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塑料胶,然后用筛洗地中砂喷洒均匀.7.3.1.3 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掺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地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地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 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地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蓄水试验.7.3.1.4 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地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7.3.1.5 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7.3.1.6 有防水要求地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7.3.1.7 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地刮糙.7.3.2 混凝土预制楼板板间预留缝宽宜为35mm~45mm,并应按要求配置构造钢筋.板缝清理干净.用水湿润后,用C25强度等级地细石混凝土填充密实,板缝上下预留深度25mm~30mm地弧形凹槽,并按要求进行养护.7.3.4 室内外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并见证取样试验合格.7.3.5 工业厂房普通混凝土地面必须设置分格缝,并在混凝土终凝前原浆收光,严禁撒干水泥或刮水泥浆收光.7.4 抹灰空鼓.裂缝7.4.1. 认真处理好基层,抹灰前墙面应浇水.7.4.2. 控制好抹灰用砂浆地和易性和粘结强度.7.4.3. 控制好砂浆原材料地质量.7.5. 外墙渗漏防治地技术措施7.5.1 外墙粉刷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地中粗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7.5.2 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7.5.3外墙施工应采用双排脚手架,不得留置多余洞眼.7.5.4 外墙粉刷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基层平整度偏差超标时,应进行局部凿除(凿除时不得露出钢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当抹灰层厚度大于30mm时,应按规定增加钢丝网片.7.5.5 粉刷前应清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浇水湿润.7.5.6 两种不同基本交接处地处理应符合墙体防裂措施地要求.7.5.7 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8mm.外墙粉刷各层厚度大于30mm时,应按规定增加钢丝网片.室外气温低于5℃时,不宜进行外墙粉刷.7.5.8 外墙涂料找平腻子地厚度不应大于1mm.7.5.9 外墙面砖嵌缝必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7.5.10 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地排水坡度不应小于30%.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断面尺寸不得小于10mm×10mm,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地现象.7.6 门窗框安装不垂直7.6.1. 立门窗框时必须拉通线找平,并用线坠逐樘校正.校直.7.6.2.门窗框立好并吊直后,用斜撑与地面地小木桩临时固定,然后再复查一次是否保持垂直.7.6.3 在施工过程中,瓦工.木工要密切配合,及时检查校正门窗框是否垂直.7.7.门窗渗漏防治地技术措施7.7.1门窗安装前应进行三项性能地见证取样检测,安装完毕后应委托有资质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验.7.7.2 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后地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7.7.3 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7.7.4 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地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7.7.5 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地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外框底框下沿与窗台间应留有10mm槽口.7.7.6 打胶面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密封胶,且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8.屋面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8.1 屋面卷材起鼓8.1.1. 找平层应平整.清洁.干燥,冷底子油涂刷均匀,这是防止卷材起鼓地主要措施.8.1.2. 原材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要防止卷材受潮.卷材铺贴应先高后底,先远后近,分区段流水施工,并注意掌握天气预报,连续作业.8.1.3. 防水层施工前,要将卷材表面清刷干净;铺贴卷材时,马蹄脂要涂刷均匀,并认真做好压实工序,以增强卷材防水层与基层地粘结能力.8.1.4.不在雨天.大雾.大风或风砂天施工,防止基层受潮.8.2屋面渗漏防治地技术措施8.2.1 屋面工程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地队伍施工,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地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8.2.2 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8.2.3 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基层地含水率.对伸出屋面地管道.人孔及高出屋面地结构处均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8.2.4 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8.2.4.1 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8.2.4.2 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旋转钢筋网片,后勤工作铺三分之一地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8.2.4.3 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地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棒,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宽地卷材保护层.8.2.4.4 保水养护不小于14d.8.2.5与嵌缝油膏接触地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不得有蜂窝.露筋.起皮起砂和松动等现象,必要时清除修补后方可涂刷冷底子油并嵌填油膏.板缝必须洁净.干燥,嵌缝前应刷去并吹净浮灰.杂物. 8.2.6 选用质量稳定.性能可靠地嵌缝材料.8.2.7 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试验或淋水试验.目录1.土方回填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1)2.模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1)3.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4)4.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4)5.钢结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7)6.墙体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8)7.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8)8.屋面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12)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许昌市新城区热电厂2×200MW工程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批准:会签:审核:编制:中国第二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新城区热电厂项目部二○○七年元月十日表号:DJH-A-07(98版)本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承包商各存一份.表号:DJH-A-07(98版)本表一式三份,由承包商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承包商各存一份.。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病防治手册
第一篇:土建工程第一章建筑物电厂中建筑物主要包括汽机房、锅炉房、输煤栈桥、转运站、各种工业用房等。
主要为工业建筑物,其中对结构控制要求强于建筑装饰等方面。
本章针对上述特点针对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进行分析。
第一节土方工程一、挖土时放坡未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1.现象机械或人工开挖时挖土边坡放坡未达到设计要求。
2.原因分析(1)施工时未对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开挖时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设计或措施要求。
(2)施工前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地质资料,对地质情况不熟悉。
(3)现场开挖测量时未做明显的标记。
(4)施工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未从思想上重视。
3.防治措施(1)开挖前负责施工的人员要对开挖措施进行仔细地查阅,弄清开挖措施中的要求,在施工前对具体的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
(2)测量人员在对现场进行开挖放线时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及措施要求进行,并在现场做出明显的标记。
(3)开挖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也应熟悉措施,看到不符合措施或设计的开挖现象应及时制止,并能提出正确的要求,使现场按要求进行开挖。
4.治理措施若现场出现未按设计要求或措施进行开挖的现象,要求施工人员对未达到要求部分再行开挖,并使其达到要求,或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加固。
二、场地积水1.现象在建筑场地完成场地平整后,场地范围内局部或大面积积水。
2.原因分析(1)场地平整时,尤其当挖、填方面积较大或较深时,填土碾压密实度差,或填土的土质不符合要求,如采用了不宜做填土的淤泥、冻土、膨胀土及有机物质含量大于8%的土,以及硫酸盐含量大于5%的土等,都会遇水产生不均匀沉陷,低洼处造成积水。
(2)排水措施不当,场地周围未做排水沟,泄水坡度不合理,地势较低的建筑场地周围无截水沟。
(3)在场地平整过程中测量人员思想不重视,测量时误差较大,或出现测量错误,使场地标高不一,致使场地积水。
3.防治措施(1)进行回填施工前,认真选土,选用合格的土料进行回填。
(2)场地内的填土认真分层回填碾压(夯)实,使密实度不低于设计要求,避免松填。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中电质监[2004]18号1 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近年来,我国电力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同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质量问题也逐渐浮现。
为了规范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建设,保障安全,保证质量,工程建设方需要制定规定来防治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
本文将着重探讨相关规定的制定以及实施。
一、规定的制定为了防治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需要制定相关规定来引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方。
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规定:1. 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并按照实际需要对技术要求进行适当的提升。
2. 施工监管: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并将监控结果及时反馈给工程建设方,让其能够及时修改和改进施工方案。
3. 建设管理:制定合理的建设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约者严肃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程建设方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
4. 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防止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给周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二、规定的实施1. 行政机构的责任: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机构需要积极履行监测、执法和处罚职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进行监督和处罚。
2. 工程建设方的责任:工程建设方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计划,在施工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性、可行性和合规性严格检查,如划分检验区、设置严格的施工检测机制等。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通畅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 建设材料的质量:使用优质材料是保证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之一,工程建设方应当严格要求各材料供应商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材料质量检测,确保建设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存储、搬运和使用。
4. 防治通病:对于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比如,在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的强度要求和变形要求等都需要符合国家要求。
电建质监[2004]18号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电建质监[2004]18号关于印发《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目前,在一些电力基建工程移交生产后的一个时期内,不同程度地暴露出屋面、外墙、门窗渗漏和混凝土楼板、外墙裂缝等质量问题,已成为一种质量通病。
针对上述问题,总站在参考了南京地区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做法,组织电力行业的部分设计、监理、施工、质监和建设管理的专家,研究制定了《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现正式印发。
凡二OO五年一月一日后开工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均要按“规定”的要求开展上述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列入近期的重点监督内容之一。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总站联系。
附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主题词:电力建设房屋质量通知抄送: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
2004年12月9日印发附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则1.1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 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 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doc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那么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操纵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操纵和治理而制定。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那么»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那么»。
•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治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差不多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治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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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1、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输变电)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1.2本守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等工业厂房、控制楼、办公楼。
1.3本守则是结合全国大部分地区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状况,针对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混凝土、砌体、粉刷层、楼地面、门窗、屋面防水制作等项目或方面存在的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编制的。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守则。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面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守则》的规定。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和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2.4.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备案施工单位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设计单位3.2.1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施工单位3.3.1认真编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
3.3.2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3.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根据经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
3.3.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监理单位3.4.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补充。
3.4.2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3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4.1设计4.1.1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4.1.2房屋工程建筑物长度大于40m时,宜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4.1.3多层及主要建筑物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1.3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
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钢筋不宜少于3Φ8。
4.1.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隔墙,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层高超过4m时,中部增设厚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4.1.5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4.1.6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
4.1.7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4.1.8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保水性强的砂浆砌筑。
4.1.9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4.1.10住宅、办公楼等外墙宜采用保温砂浆、复合保温材料等外墙保温措施。
4.1.11屋面刚性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预留30mm的伸缩缝,伸缩缝用柔性防水材料填充。
4.1.12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1.26KJ/W.m²。
4.2施工4.2.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4.2.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宜为45d(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
混凝土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4.2.3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以后,方向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嵌填密实。
4.2.4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2.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再抹灰。
4.2.6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4.2.7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借用膨胀螺栓,不得折弯入砖缝。
4.2.8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x15mm木条预先留缝,粉刷前用1:3水泥砂浆嵌实。
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5.1设计5.1.1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建筑平面宜规则,不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
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
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
5.1.3在现浇板角急剧变化处、打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5.1.4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小于240mmx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
5.1.5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5.1.6建筑物的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
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
5.2施工5.2.1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
5.2.2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2.3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15%。
5.2.4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塌落度,塌落度值按施工规范采用。
5.2.5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5.2.6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6@150、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
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
5.2.7现浇板浇筑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抹。
5.2.8现浇板浇筑后,应在12h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5.2.9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10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
5.2.11模板支撑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保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预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
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
5.2.12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微700~1000mm。
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主体结构浇筑60d后进行,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
6、楼地面裂缝、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6.1设计6.1.1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6.1.2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180mm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20~30mm。
6.2施工6.2.1上下水管道套管及预留洞口坐标位置应正确。
套管应高出建筑层50mm;洞口形状微上大下小。
6.2.2管道安装前,欧办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6.2.3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掺胶水泥浆作粘结层。
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
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蓄水试验。
6.2.4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
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6.2.5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6.2.6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