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教学大纲》
《婚姻法》大纲
第一章婚姻法概述
第一节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家庭概念
婚姻家庭的两种属性
婚姻女家庭的社会职能
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第二节婚姻法概述
婚姻法概念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法的特点
第三节婚姻家庭法的编制体例
第二章婚姻法之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一夫一妻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第三章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亲属的概念及分类
第二节亲等及其计算方法
第三节亲属关系的发生、终止与效力第四章结婚制度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婚约
第三节结婚的条件
第四节结婚的形式要件
第五节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第六节事实婚姻
第七节同居关系
第五章家庭关系
第一节夫妻关系
第二节父母子女
第三节收养
第四节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第五节亲权
第六章离婚制度
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
第二节协议离婚
第三节诉讼离婚。
婚姻法专题讲座提纲
婚姻法专题讲座讲义武洪亮一、离婚概述(一)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离婚的原则1、保障离婚自由2、反对轻率离婚(三)离婚的两项特殊规定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l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四)离婚的方式1协议离婚A协议离婚的程序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
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B协议离婚的优点:时间短、费用低、压力小;协议离婚的缺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可能会隐藏有后患;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C协议离婚常见的问题:(1)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扶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这样的约定,在财产问题上漏洞较大。
可能存在两种理解,第一种是,既然财产分割已经完毕,说明财产已没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最后只能诉诸法院。
(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
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课程说明一、课程性质婚姻家庭法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阶段限选的一门专业课。
它是为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人才服务。
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依据法律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员进行有关婚姻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养,达到高等学校本科水平。
二、课程内容、学时、学分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婚姻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婚姻法学是法学的重要专业学科,婚姻法是涉及到每一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基本法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学好婚姻法将对今后的工作实践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课程3学分,54课时,春秋两季滚动开设。
三、教学方法作为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其基本教学模式是现代远程混合式自主学习。
学生首先要利用文字教材和多媒体教材进行自主学习,教学单位应组织和引导学生利用现代多媒体教材和网络学习,并进行适当的集中面授辅导,解答学生问题。
利用学习小组开展协作式学习,参加网上论坛讨论。
因为本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教师应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
同时组织学生进行社会法律实践或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本课程教学要求分为了解、明确, 掌握,运用四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具体的要求。
了解主要指知道婚姻法的基本知识等有关情况;明确,主要指熟悉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掌握主要指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婚姻法基本概念和含义、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以及法条的运用。
运用主要指深入理解婚姻法基本原理,基本概念,能够运用基础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同时对课程实践要求组织法院旁听、结合社会实践中的案例进行课堂或小组讨论、社会法律实践等。
鼓励在教学中进行案例教学。
四、媒体分工本课程主要教学媒体:采用文字教材、录像教材、IP课件。
在适当的时候制作CAI课件或网络课程。
网上辅导。
1、文字教材是巫昌祯教授主编的《婚姻法教程》,为合一型教材。
2008_年《婚姻法》课程教学大纲正式版
《婚姻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号:?学时数:3 6 理论环节学时数:3 6实践环节学时数:0适用对象:本课程教学大纲适用于法律事务、法律文秘专业全日制专科生开课单位:法律系开始使用时间:2008年春学期一、本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课程性质《婚姻法》是法律系开设的专业必修课。
主要授课对象是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文秘专业的学生。
在对法律专业的学生的授课过程中就该课程所需掌握的广度和难度的要求要比司法文秘专业的学生严格。
课程地位婚姻法是大专级别院校法律系一门主要的专业课,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课程的任务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法律,而家庭的和谐对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该课程,可以使学生对法律知识和社会实践二者密切联系的关系更进一步了解。
二、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一)理论教学要求通过学习,学生应该掌握有关婚姻家庭法重要的理论知识和主要的专业内容。
比如了解婚姻家庭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我国婚姻家庭法发展的历史;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婚姻家庭法在我国法律体系的地位以及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成立的条件、程序;识别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及其导致的后果;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认定以及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的分割问题的把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特殊的亲子关系的法律后果的认定;收养的程序及效力的产生;亲属之间相互继承的问题;婚姻终止的要件、程序等等。
(二)实践技能要求通过学习要求学生将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等工作岗位实习或工作时,对当事人要求解决婚姻家庭出现的问题能较好的运用所学知识进行专业的处理。
三、课时分配建议四、教学内容第一章婚姻法家庭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念、特征、历史类型以及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主要观点,对婚姻法的发展有着整体的、概括的认识。
教学重点: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念、特征、历史类型、认识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教学难点: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念、特征课时安排:3个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婚姻家庭与社会一、婚姻家庭概念、属性和功能(重点)(一)婚姻的概念及特点1.自然意义概念2.法律意义概念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课程教学大纲一、《婚姻与家庭法》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130030(二)课程英文名称:Marriage and Family Law(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四)课程性质:婚姻与家庭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专业任选课程。
它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
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知识更加系统化。
本课程的前导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后续课程有: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基础课。
(五)教学目的: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系统掌握婚姻与家庭法学基本理论体系并对婚姻与家庭法学的各项具体制度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具备较为熟练地运用婚姻与家庭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包括婚姻与家庭法概述、亲属关系原理、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婚姻的终止、收养、救助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
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达到各章中所提的基本要求。
讲授时应注意与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协调。
(七)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学时数:32学时学分数:2学分学时数具体分配:(八)教学方式以多媒体课堂教学为主,组织模拟法庭、课堂讨论为辅。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考核方式为考试。
学生期末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评成绩的40%和60%。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教学要点:使学生对婚姻家庭的概念、本质、社会职能以及婚姻家庭制度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人类两性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产生、演变和发展的规律及各阶段的特点等基础知识,有较为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教学内容: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法律概念;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职能、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教学要点: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从其全部历史发展来看可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即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的婚姻家庭法;二是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法,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法,并了解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婚姻家庭法的共性及各自特性。
【婚姻法教学大纲·加强版】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学大纲目录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第二章亲属制度第三章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第四章结婚制度第五章婚姻的效力第六章父母子女第七章收养第八章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第九章离婚制度第十章离婚的法律后果第十一章继承制度概述第十二章法定继承第十三章遗嘱继承第十四章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第十五章遗产的处理第十六章少数民族、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与家庭第十七章涉外婚姻、涉外收养与涉外继承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本章学习重点:1、婚姻家庭的概念和含义2、婚姻家庭法的对象、内容和特点3、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特征4、1980年婚姻法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改、补充5、2001年《婚姻法》修正的主要内容第一节婚姻家庭概述一、婚姻概述(一)婚姻的概念1、我国古代婚姻的概念2、现代婚姻的概念。
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缔结的,具有公示性的夫妻身份的结合。
(内含三个要件:男女、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为目的、公示性。
)(二)婚姻的种类1、初婚与再婚。
按当事人结婚的次数划分。
2、单婚与重婚。
按结婚主体的构成划分。
3、要式婚与事实婚。
按是否需要履行结婚的法定程序划分。
要式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的程序结成的婚姻。
事实婚,是指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的男女,为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而形成的婚姻。
我国目前仅对1994年2月1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采取承认主义。
4、合法婚姻与违法婚姻。
按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
二、家庭概述(一)家庭的概念1、我国古代家庭的概念2、现代家庭的概念。
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
家庭的特征:共同生活、共同消费;共同的财产关系;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
(我国法律上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夫妻、父母子女、祖孙及兄弟姐妹。
)(二)家庭的职能1、物质资料的生产职能2、人口再生产职能3、消费职能4、教育职能(三)婚姻与家庭1、联系在于,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家庭是婚姻成立的结果;家庭关系包括了婚姻关系。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课程编号SCLA1103英文名称Marriage and Family Law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选修课总学时32 理论学时32 实验学时实践学时学分 2 预修课程适用对象非法学专业本科课程简介本课程的学习,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关系一般法律原理、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相关法律制度,以及继承制度。
婚恋是大学生面临的重大人生问题,不仅对今后的工作、生活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也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本课程在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同时,帮助学生们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和人生观,从而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相关问题。
二、教学目标及任务婚姻家庭法学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相关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法律现象的科学。
婚姻家庭与继承是人类社会最为常见的社会现象,体现了广泛、普遍的人与人的关系,与此相适应,一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也集中体现了该社会上层建筑的本质及社会基本的价值形态。
婚姻家庭法是任何阶级社会法律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婚姻家庭法作为公共选修课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婚姻家庭法理论知识,掌握运用婚姻家庭法分析、研究、解决婚姻家庭方面的实际问题的方法;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婚姻家庭法律意识,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法各种规定,提高运用婚姻家庭法进行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
三、学时分配教学课时分配章节章节内容讲课实验实践合计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 4 4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 4 4 第三章结婚法律制度 4 4 第四章夫妻关系法律制度 4 4 第五章离婚法律制度 4 4 第六章亲子关系与收养法 4 4 第七章监护与扶养法律制度 2 2 第八章特殊婚姻家庭关系与婚姻家庭救助 2 2 第九章继承法 4 4合计32 32 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第一节婚姻家庭制度的发生与发展1.婚姻家庭制度概说2.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3.一夫一妻制的产生4.国家形态下的婚姻家庭制度习题要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的概念第二节亲属关系1.亲属概述2.亲系与亲等3.亲属关系的伦理、社会及法律价值习题要点:亲属的概念、亲属的分类、亲属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亲系的构成;罗马法、寺院法和我国现代婚姻法中亲等的计算方法。
婚姻法教学大纲(范例二)
教学大纲范例二《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英文译名:Marriage and Family Legislation学分数:2学分总学时数:34学时一、课程性质与适用对象婚姻家庭法学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是我校法学专业的限定选修课。
婚姻家庭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最广泛、最普遍的社会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日趋复杂,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也很突出。
因此,学习、掌握婚姻家庭法学,对实现“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任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基本概念,掌握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最终实现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初步具备解决婚姻家庭法领域一般法律问题能力的目的。
三、课程基本要求通过采用讲授与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正确理解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基本概念,掌握有关婚姻家庭法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和与此相关的法律现象,其中重点掌握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收养制度等具体制度,了解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具体规定和《婚姻法》修改的有关情况,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具备解决婚姻家庭法领域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内容绪论教学目的要求:认识婚姻家庭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了解学习本学科的意义及本学科的基本内容和学习方法。
教学时数:2学时教学内容:一、课程的名称和内容二、学习本学科的意义(一)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占重要位置(二)婚姻家庭法在司法实践中占重要地位(三)在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学习婚姻家庭法学便于研究和思考三、学习方法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法教学目的要求: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的主要观点;认识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了解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对象和特点及历史发展。
婚姻法大纲
《婚姻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责任教师:陈筱贞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法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沿革,婚姻法的地位、概念、特点及研究对象。
二、基本内容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婚姻法的地位、概念和特点;婚姻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婚姻法的研究对象;学习婚姻法的意义与方法。
第二章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的发展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和婚姻立法从古代到现今,经过了怎样的发展变化,我国现在的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怎样的进步性。
二、基本内容我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概况;我国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特征;了解建国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1950年婚姻法的概况;1980年婚姻法的概况。
第三章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一、学习目的了解我国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以及五项基本原则的贯彻。
二、基本内容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一夫一妻制及其贯彻;男女平等原则及其贯彻;怎样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原则及贯彻。
第四章亲属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亲属的概念及不同时期的分类,了解亲属的法律效力,亲系的划分和亲等的计算。
二、基本内容亲属的概念;旧中国亲属的分类;新中国亲属的分类;亲属的法律效力;亲系的划分;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我国古代的丧服制亲等计算法;现代婚姻法中“代”的亲等计算方法。
三、说明我国现行婚姻法中“代”的亲等计算方法和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基本相同(教材中的说法有误,请更正过来)。
第二编分论第五章结婚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结婚的概念、条件、程序,结婚制度的沿革,以及婚约、事实婚姻等问题。
二、基本内容结婚的概念;结婚制度的沿革;结婚的必备条件;结婚的禁止条件;结婚程序的沿革;现行婚姻法中结婚登记的机关和程序;结婚登记的效力;关于婚约问题;关于事实婚姻问题;关于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问题。
第六章家庭关系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家庭关系的沿革、家庭的职能、父母子女关系,家庭其他成员的关系,重点是掌握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法教学(2024)
03
家庭关系
2024/1/30
11
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婚姻住所 决定权、计划生育义务等。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
在一方需要时,另一方有扶养的义务 。
夫妻财产关系
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规定夫妻间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2024/1/30
12
父母子女关系
2024/1/30
04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 不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8
涉外收养条件与程序
涉外收养条件
被收养人应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送养人应为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监护人或其他有 抚养义务的人;
2024/1/30
29
涉外收养条件与程序
• 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 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 病,且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 止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行为。
5
婚姻家庭制度概述
01
婚姻家庭制度定义
指被一定社会所公认并被人们普遍遵循的婚姻和家庭的 规范统称。
2024/1/30
02
婚姻家庭制度内容
包括婚姻的建立和解除、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 女间的关系、家庭财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 通过本案例,强调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救助措施的重要性,提 醒社会各界应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环
境。
36
2024/1/30
谢谢聆听
37
婚姻法作用
保护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 女平等,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 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婚姻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婚姻法学》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婚姻法学》属于民商法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在2001年4月28日,新的《婚姻法》颁布施行。
新法是在1980年《婚姻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正。
它在建立无效婚姻制度、惩治家庭暴力问题、完善夫妻财产制度、完善离婚制度和健全救助措施、法律责任等问题上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改。
在新法颁布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并于12月27日起开始施行。
司法解释对现行法律中一些规定的比较抽象的内容作了详细地阐述,为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和人们正确理解法律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本门课程为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所开设的一门选修课。
3学分,54课时。
本课程以文字教材为中心,同时要求学生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同时结合网上和省校下发的各种辅导材料来进行学习。
本课程使用的文字教材为《婚姻家庭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二版),另有相关配套音像教材。
第二部分大纲内容第一章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一、学习目的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了解婚姻、家庭的概念、本质、社会职能,婚姻家庭制度在社会中地位,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沿革等。
重点是掌握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沿革,婚姻家庭的概念等。
二、基本内容1.婚姻家庭的概念和本质(1)婚姻家庭的概念(2)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3)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2.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1)婚姻家庭制度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2)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古代型的、近代型的婚姻家庭法的相关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婚姻家庭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课程编码:EN043130B学分:2学分总学时:32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民法学、民事诉讼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课程性质:专业模块选修课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婚姻法是个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
修改后的婚姻法共有52条,涉及到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而且它与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国际法等法律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家庭纠纷多、复杂,处理难度大。
在调解工作中大多涉及婚恋家庭。
就审判工作而言,婚姻案件始终占民事案件首位,占60%左右。
在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婚姻家庭的民事纠纷引起的,如情杀、仇杀等等。
因此,婚姻法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
由于婚姻家庭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系统地学习、全面地掌握这一部门法所涉及的法理、原则,包括具体的法律法规、法条的理解和运用。
也应对它所涉及到的理论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二、教学基本要求了解:婚姻法、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中国婚姻、继承立法的发展;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继承制度的沿革与本质;亲属的概念和特征;结婚的概念、特征和要件;婚姻的效力;离婚的概念和原因;父母子女关系;收养的概念和特征;继承制度;民族婚姻;涉外婚姻、收养和继承。
理解: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婚姻的效力;离婚制度;离婚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掌握:结婚制度;婚姻的效力;离婚制度;离婚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继承制度;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三、教学内容(一)婚姻法、继承法概述学时:11、婚姻法、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1)婚姻法的概念和特征(2)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2、中国婚姻、继承立法的发展(1)中国婚姻立法的发展(2)中国继承立法的发展(二)婚姻制度、继承制度概述学时:11、婚姻家庭制度概述(1)婚姻家庭概念(2)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3)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4)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1)继承制度的沿革与本质(三)婚姻法、继承法基本原则学时:1 1、婚姻法基本原则(1)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2)外国婚姻法基本原则2、继承法基本原则(1)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2)外国继承法基本原则(四)亲属制度学时:1 1、亲属的概念和特征(1)亲属的概念(2)亲属的性质和特征2、亲属的范围和种类(1)亲属的种类(2)亲属关系的范围3、亲系、亲等(1)亲系、(2)亲等4、亲属的发生、终止及其法律效力(1)亲属的发生(2)亲属的法律效力(3)亲属的终止(五)结婚制度学时:4 1、概述(1)结婚的概念、特征和要件(2)结婚行为的法律效力(3)结婚制度的历史沿革2、结婚条件(1)必备条件(2)禁止条件3、结婚程序(1)概念及其类型(2)我国结婚登记制度4、婚约(1)概念和类型(2)我国法律政策对婚约的态度5、夫妻可互为对方家庭成员(1)立法意义(2)法律的具体适用6、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1)概念(2)法律规定7、事实婚姻(1)概述(2)我国现状和相应民事政策1、概述(1)概述及其历史沿革2、夫妻人身关系(1)姓名权(2)社会活动及选择职业自由权(3)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3、夫妻财产关系(1)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2)相互抚养的义务(3)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七)离婚制度学时:2 1、概述(1)概念和原因(2)历史沿革2、登记结婚制度(1)概述(2)办理机关和条件(3)办理程序和效力(4)有关问题3、诉讼离婚制度(1)概述(2)程序(3)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八)离婚的效力学时:4 1、离婚时夫妻身份效力(1)再婚自由的恢复(2)抚养义务终止(3)法定继承人资格消失(4)代理权的消灭(5)同居义务的消灭(6)姻亲关系的消灭2、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1)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2)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变更(3)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负担和变更(4)探望权问题3、离婚时夫妻财产效力(1)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补偿请求权(3)债务的清偿(4)帮助请求权4、追究离婚有过错方的法律责任(1)追究离婚有过错配偶方的损害赔偿责任(2)离婚时或离婚后追究对财产弄虚作假方的法律责任(九)父母子女关系学时:2(1)概念和种类(2)父母子女法律地位(3)外国亲属法的规定2、婚生子女(1)概念及其法律地位(2)人工授精与婚生子女3、非婚生子女(1)概念及其法律地位(2)外国亲属法的规定4、继子女(1)概念及类型(2)法律地位(3)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终止及效力5、养子女(十)收养关系学时:2 1、概述(1)概念及特征(2)历史沿革2、基本原则及意义(1)基本原则(2)意义3、收养的成立(1)实质要件(2)形式要件(3)成立的效力(4)收养关系的无效(5)有关问题4、收养的终止(1)条件(2)程序(3)效力(十一)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学时:1 1、祖孙关系(1)祖孙间的抚养、赡养义务(2)外国亲属法的规定2、兄弟姐妹关系(1)兄弟姐妹的抚养义务(2)外国亲属法的规定(十二)继承概述学时:1 1、继承权(1)继承法律关系与继承权(2)继承权的取得与行使(3)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2、遗产的概念和范围(1)概念及其法律地位3、继承权的诉讼时效(1)继承权回复请求权(2)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十三)法定继承学时:2 1、概述(1)概念和特征(2)适用范围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1)范围(2)继承顺序3、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1)概念和特征(2)种类4、代位继承(1)概念(2)法律特征5、转继承(1)概念(2)与代位继承的区别6、遗产分配(1)分配原则(2)遗产份额的确定(十四)遗嘱继承学时:2 1、概述(1)遗嘱的概念和特征(2)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3)遗嘱自由原则2、遗嘱的形式、内容和有效条件(1)形式(2)内容(3)有效条件3、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1)变更(2)撤销(3)执行(十五)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学时:1 1、遗赠(1)概念和法律特征(2)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2、遗赠抚养协议(1)概念和特征(2)与遗赠的区别(3)内容(十六)遗产的处理学时:1 1、继承的开始(2)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管理2、遗产的分割与债务的清偿(1)遗产的分割(2)税款与债务的清偿3、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1)概念和形成(2)处理(十七)民族婚姻学时:11、变通规定和程序2、变通情况3、变通内容(十八)涉外婚姻、收养和继承学时:0.51、涉外婚姻2、涉外收养3、涉外继承(十九)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收养和继承学时:0.51、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2、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收养3、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继承(二十)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学时:21、救助措施(1)概述(2)适用2、法律责任(1)违反婚姻法的法律责任(2)违反收养法的法律责任(3)违反继承法的法律责任四、教学参考书1、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陶毅主编,《新编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五、说明1、课程的教学要求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不但要较好应用因材施教等教学基本原则,充分贯彻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而且特别要求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特别要求教师课后对学生的辅导、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2、课程考核方法考试成绩由笔试与日常自学、作业、讨论与表现综合评分组成。
(1)作业:15%(2)课堂参与:15%(3)考试:70%课程说明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Law of Marriage And Family课程代码:EN043130B学分:2学时:32选课对象:法学专业学生修读要求:学生需先修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内容提要:本课程为法学专业模块选修课。
婚姻家庭法是个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涉及到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系统地学习、全面地掌握这一部门法所涉及的法理、原则,包括具体的法律法规、法条的理解和运用,也应对它所涉及到的理论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为:婚姻家庭概念;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内容;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婚姻的效力;离婚制度;离婚的效力;父母子女关系;收养关系;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考核方式:考试成绩由笔试与日常自学、作业、讨论与表现综合评分组成。
其中,作业:15%;课堂参与:15%;考试:70%使用教材: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参考书:陶毅主编,《新编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