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客户端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3、本表“报送资料项目”栏,每次只能填写一项涉税项目。
4、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的,在原件是否退还栏打√。
5、如果原件不能当场退还企业,企业领取资料原件时应出示此清单。
2、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应加盖公章,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3、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企业经办人:
联系电话:
纳税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接收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各执一份。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报送资料清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报送资料涉税项目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原件是否退还
1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
3
2
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
√
1
3
非居民委托代理人的,出具非居民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
1
附送资料说明及注意事项
1、复印件需明内容与格式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全面评估与深入探讨】1.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概念在我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是指国内企业或个人向境外提供劳务、工程、服务对外支付款项,或者支付广告费、技术转让费等相关款项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报告的一种税务管理措施。
这项措施旨在规范境内企业或个人的对外支付行为,加强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便于监管部门对涉外交易进行监控。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制度,无疑对国内企业与境外提供劳务、工程、服务等项目的交易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在进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时,企业或个人需要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填写相应的备案表并进行书面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在填写备案表时,还需要注意备案表的填报要求和格式,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只有做足备案的工作,企业或个人的对外支付行为才能合法有效。
3.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意义与影响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出台,对境内企业与境外提供劳务、工程、服务等项目的交易活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制度有利于加强对企业或个人对外支付的管理,提高对外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备案表的出台也为税收管理提供了更多的依据和手段,有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实施,为更好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防范税收风险提供了重要保障。
4.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实施,是一个积极的改革举措,有利于规范境内企业与境外交易活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也应注意合理简化备案手续,提高备案效率,让企业或个人能更便捷地进行对外支付,提高交易的灵活性和效益。
总结与回顾通过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全面评估与深入探讨,我们不仅对这一税务管理措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清晰地意识到其对境内企业与境外交易活动的重要意义。
信息采集表-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附件1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编号:
说明:1、“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多笔对外支付时,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备案人,二份留存国税机关。
3、对外支付项目仅有交易凭证或协议的,“合同名称”一栏应填写相关凭证或协议的名称,“合同号”一栏可不填。
对外支付备案信息补充采集表
备注:1、收入项目是指本次支付涉及的收入项目。
2、如果企业在对外支付备案前已经完税,请填写已缴税款信息。
缴纳税款信息对应每个收入项目分别填写。
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3-7-9为便利对外支付和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现就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二、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1)。
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三、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八)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我国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和转让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产)出租或转让收入以及贷款给我国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九)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外国政府(转)贷款(含外国政府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编号:说明:1、“已付金额”一栏填写在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多笔对外支付时,办理第一笔支付之日起至今已支付的外汇总金额。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备案人,二份留存国税机关。
3、对外支付项目仅有交易凭证或协议的,“合同名称”一栏应填写相关凭证或协议的名称,“合同号”一栏可不填。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须知1.境内机构和个人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备案表》),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2. 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3. 备案人完成税务备案手续后,持主管国税机关盖章的《备案表》,按照外汇管理的规定,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审核手续。
4. 主管税务机关自收到《备案表》后15个工作日内,会对备案人提交的《备案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可要求备案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如审查发现对外支付项目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将依法追缴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涉及的主要规定有:(1)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税发[2009]3号文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和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手续。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最新银行外汇从业人员考试题库1
最新银行外汇从业人员考试题库11、【单选题】银行对客户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坚持(A)原则。
A实需交易B审慎C真实性D合规性得分:正确答案:A2、【单选题】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按(B)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A15%B20%C25%D30%得分: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3、【单选题】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外汇局对支持资本项目工作情况评分标准?BA配合监管B异常交易报告C工作支持D研提意见得分:正确答案:B题目解析:《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汇综发(2023)64号)附件4、【单选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便利化措施包括(D)A优化单证审核。
B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
C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
D以上都是。
得分:正确答案:D题目解析: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汇发(2023)14号文印发)第一百四十二条,试点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合法,符合合理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可为本行试点企业实施下列便利化措施:(一)优化单证审核。
银行按照展业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业务,银行应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交易单证。
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银行还需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纸质或电子税务备案表,税务部门免予备案的除外。
退汇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根据现行法规要求审核;(二)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
试点企业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含)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以上(不含)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三)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
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四)经所在地外汇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7.0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为便利对外支付和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现就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二、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在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并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1)。
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备案人须在每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手续,但只需在首次付汇备案时提交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
技能认证纳税服务知识考试(习题卷30)
技能认证纳税服务知识考试(习题卷30)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3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336号),各省税务局积极与银保监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A)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扩大至B级企业B)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C)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C级企业D)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2.[单选题]下列单位和个人属于文化事业费缴纳义务人的是:A)提供广告发布服务的个人B)户外广告经营单位C)电影制作公司D)民办学校3.[单选题]下列税务机关中,负责实体纳税人学堂建设和网络纳税人学堂应用的是:A)国家税务总局B)省级税务机关C)市级税务机关D)县级税务机关4.[单选题]下面不可以在税前计算摊销费用的是( )A)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C)自创商誉D)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5.[单选题]对于预约服务的理解,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预约服务只能由纳税人发起B)预约服务可以由纳税人发起,也可以由税务机关发起C)对已受理的预约事项,如发生特殊情况的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单方面解除D)对超过预约时间而未到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纳税人实行延时服务6.[单选题]关于非正常户的认定与解除,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务人员人工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B)某企业每月均进行零申报,持续半年后系统不会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
C)某非正常户企业到税务机关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了纳税申报,就可以申请解除非正常状态。
7.[单选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按月计征的,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在次月的( )内缴入国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08〕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专人,负责《税务证明》的管理工作。
二、各地国税局和地税局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税务证明》的出具和管理工作。
三、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2.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情况年度统计表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在取得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税务证明》后,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
第五条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送下列资料:(一)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二)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三)完税证明或批准免税文件(复印件);第八条主管税务机关应该审核境内机构和个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申请表》项目填写完整、所附资料齐全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为其出具《税务证明》;主管地税机关在收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税务证明》时,应当场在《税务证明》上填注相关栏目并签章。
境内机构和个人提交的《申请表》项目填写不完整或所附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告知境内机构和个人予以补正。
第九条对于涉及境外劳务不予征税的支付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应予以审核,并于5个工作日内为境内机构和个人出具《税务证明》或填写相关加盖“个人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第十二条主管国税机关和主管地税机关应当在出具《税务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对境内机构和个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复核。
复核的内容包括:(一)境内机构和个人申请的内容与实际支付的项目是否一致;(二)支付项目的税收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安排)的规定。
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在复核时发现已支付的项目在税收判断上有差““第十六条主管国税机关应对《税务证明》统一编码。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单位:元
填表说明
1、“税务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和税务机关管理码(地税)。
2、境外机构或个人“收款方名称”和“地址”应注明外文全称(香港、澳门和台
湾地区除外)。
3、“境内外机构是否关联”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述条件填写。
4、“本次支付项目”按照合同列明的项目名称填写。
5、支付项目如涉及应税事项,“本次付汇金额”应为含税金额。
6、“汇率”填写申请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如已缴纳税款的,填写计算税款时的汇率。
7、“本次付汇金额涉税情况”只填写已缴纳税款情况。
8、本申请表在向国税局主管机关和地税局主管机关申请出具《税务证明》时分别
提交一份。
附报资料
1、支付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2、合同、协议或其它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
4、完税证明或批准免税文书(复印件);
5、凡执行税收协定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明;
6、境内承包工程的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分配股息、红利的需提供董事会关于分配股息的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境内机构和个人提交的资料应为中文,如为中文以外的文字,须同时提交境内机构和个人签章的中文文本。
境内机构和个人提交上述条款中规定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印章。
国家税务总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最新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服务贸易等项⽬对外⽀付税务备案最新指引8.1.2—164 服务贸易等项⽬对外⽀付税务备案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期:2019.11.9【事项名称】服务贸易等项⽬对外⽀付税务备案【申请条件】境内机构和个⼈向境外单笔⽀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 5 万美元,下同)符合条件的,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税务备案。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 5 万美元以上的,按照本事项进⾏税务备案。
【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对外⽀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 年第 40 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修改)第⼀条【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址可从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站“纳税服务”栏⽬查询。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间】即时办结【联系电话】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站“纳税服务”栏⽬查询。
【办理流程】【纳税⼈注意事项】1.纳税⼈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书表单可在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站“下载中⼼”栏⽬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次”服务。
纳税⼈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次。
4.纳税⼈使⽤符合电⼦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签名,与⼿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
5.纳税⼈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致”,并签章。
6.境内机构和个⼈向境外单笔⽀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下列外汇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税务备案:(1)境外机构或个⼈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和特许、体育⽂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2)境外个⼈在境内的⼯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3)境外机构或个⼈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不动产的转让收⼊、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对外支付备案
(十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外支付备案
应提交的资料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一式三份);
2、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 印件;
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为外文文本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对外支付备案
后续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备案信息与实际支付项目是否一致; (二)对外支付项目是否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税款 (三)申请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是否符合相关税收 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安排)的规定。
对外支付备案
后续审查 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发现对外支付项目未按规定缴
纳税款的,应书面告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履行申 报纳税或源泉扣缴义务,依法追缴税款,按照税收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 等项下的利息;
(十一)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 助资金;
对外支付备案
不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的情形
(十二)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 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 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 用汇;
对外支付备案
备案表出具 对提供资料符合规定的,主管国税机关应编制《
备案表》流水号,在《备案表》上盖章,1份当场 退还备案人,1份留存,1份于次月10日前以邮寄或 其他方式传递给备案人主管地为:年份(2位)+税 务机关代码(6位)+顺序号(6位)。
“年份”指公历年度后两位数字,“顺序号”为 本年度的自然顺序号。
对外支付备案
备案表出具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完整版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适用对象:发生服务贸易、收益、经常性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等对外支付业务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依申请即办。
三、办理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全文。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操作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452号)全文。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提供全市通办服务)。
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六、数量限制无。
七、申请条件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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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支付方名称:
校验 × √
联系电话:
× 区: TRUE FALSE 1 合同号码: 币种: 本次支付项目: 本次付汇金额: 汇率: 合同执行期止:
× × × × × × × × ×
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案人签名或盖章:
备案。以上付汇金额应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或做 有权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纳税人代码: 支付方地址: 境内支付人 联系人: 付汇银行: 付汇账号: 临时纳税人代码: 收款方地址: 境外收款人 收汇银行: 收汇账号: 境内外机构是否关联:
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编号 扣缴企业所得税备案编号
合同或协议名称: 总合同金额(支付标准): 合同信息 已支付金额: 预计付汇日期: 本次付汇折合人民币: 合同执行期起: 声 明
我谨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
备案人签名或盖章:
本表仅适用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以上付汇金额应向主管国家税务 出必要说明。上述呈报如有不实,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告知事项 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1.当表单数据全部为“√”的时才可导入(默认 2.时间格式为:2012-01-01 3.蓝色为必录项,浅绿色为非必录项 4.必录项填写时请勿输入空格,以免导致导入失 5.税率填写格式为小数,例0.17
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全部为“√”的时才可导入(默认为“×”) :2012-01-01 项,浅绿色为非必录项 时请勿输入空格,以免导致导入失败 式为小数,例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