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部制改革述评和中央与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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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

第二、以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这是指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的全面改革,在经济体制上,主要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政治体制上,主要改变党政合一,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

从总体上来说,这次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主要是向地方分权。

其主体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将更多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和生产单位;二是给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以更多的利益。

两者的目的都是调动地方政府和生产者的积极性。

因此,这一时期的改革被称为以“简政放权”或“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改革。

第三、初步形成的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相结合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这是指从1993年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可以看出,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央地关系主要是一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在政治和经济体制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把更多的经济自主权下放到了企业和地方,在政治上也是简政放权,改变党政和一,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而1993年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要求在二十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和具体规划。

以此为基本目标,我国央地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1. 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税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以分税为主要特征、以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为实质的财政体制上。

分税制是规范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

中国的政治结构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中国的政治结构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中国的政治结构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内容简介:大国是中央集权政治的产物,而中央集权政治又是中国帝王精神意志的产物。

中央集权政治避免了诸侯纷争,减少了地方间的战争,但集权政治不仅集中地方的权力,也集中地方的资源,一旦建立起这种机制,这个国家便具有了“虹吸管”效应,地方的资源便要向上集中。

只有这种制度才可能支持一个大国的统一和存在。

目前的中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非常不平衡。

在这种状况下,如果给予地方过多的权力,将不利于资源在全国间调整,因此还需要借助中央集权的力量来进行地区间的资源配置。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中央力量的参与,各地区间会发展得更加不平衡。

但目前我国需要纠正的主要问题似乎是中央权力过于强大,中央资源过多。

这种改革的结果出人意料。

因此,当前真正要解决的是中央占有资源过多的问题。

中国改革的目标虽然是强大的统一大国,但不一定是庞大的中央政府。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关系中国政治体制的大问题,如何规定两者的关系,须根据我国时代的变化制定出正确的法律框架来进行约束,同时又要考虑到历史的传统因素来进行切实可行的变革。

任何盲目的照搬和模仿都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紊乱,因此,在研究这一问题时,首先要对我国的历史形成进行深入的认识。

只有对这一国家和民族特性有了全面的了解,才能有效地指导今天的变革。

一、为什么中国统一,欧洲分裂?中国中央集权政治的强大根源是什么?中国是一个有数千年历史的大国,文化传统悠久而深厚,任何一个这样的国家在现代进行制度上的变革,都要面对着强大的习惯和传统。

特别是要清醒地认识各个国家之间的不同。

譬如同样是面积和版图差不多的中国和欧洲,为什么欧洲在历史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国,而中国却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国?国家的统一如何影响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国中央集权政治的强大根源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了这些问题,才会对东西方国家的异同有所了解,才会对中国今天中央地方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

1,东西方帝王的不同精神意志,许天田先生曾经因为写出了《古代中国与早期现代欧洲的战争与国家形成》一书而获得美国政治学会年度最佳图书奖。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一、政治领导
中央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地方的政治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央通过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为地方提供政治方向和指导。

同时,中央还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

二、经济管理
中央和地方在经济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分工。

中央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经济管理和运作。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经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央通过制定社会政策,指导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

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更好地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

四、信息共享
中央和地方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中央需要了解地方的发展情况、需求和问题,以便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提供支持。

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了解中央的政策导向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执行政策和满足居民需求。

通过信息共享,中央和地方可以更好地协调行动,促进国家发展。

五、责任分担
中央和地方在关系中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中央作为国家的代表,需要对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务负总责。

而地方政府则需要负责本地的公共事务管理,为本地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这种责任分担机制有助于确保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实现国家与地方的和谐发展。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包括权力关系、财力关系、行政关系和决策关系等方面:
1. 权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权力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层级关系,中央拥有国家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地方政府则根据中央的要求执行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之间通过法律、政策和行政命令等途径来协调和规范双方的权力行使。

2. 财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国库收入和发行国债等方式获取资金,然后根据地方情况进行分配。

这种财力关系旨在保证中央政府能够调动全国的经济资源,同时也确保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支持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3. 行政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拥有权力来进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行使职责,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行政协助。

地方政府则负责按照中央的要求具体执行各项政策和法规。

4. 决策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决策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一些重大事项,如国家发展战略、政策框架和重大项目等,需要由中央政府来决策。

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决策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决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领导、调配和管理各地方政府,使各级政府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关系。

这种关系旨在实现国家的统一、发展和稳定。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一个龙头的中国,它的省份和地方都需要跟随中央政府走。

而每个省或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优劣势和资源,与中央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

本文将讨论中国所面临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借此探讨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处于相对分裂状态。

在清朝时期,中央政府相对薄弱,地方官员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到了民国时期,中央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试图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利,收回省市的经济命脉和财政控制权。

在1949年成立的中国有朝气蓬勃地发展着,中央政府也努力将国家的各个地方联合在一起。

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与地方关系颠覆了。

地方政治领袖用自己的权力,来替代了中央政府,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实行了他们自己的规则和政治理念。

在1979年改革开放时期,中央政府开始放弃它对地方的权力控制,赋予更多的自由和自治权利。

现如今,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互利的。

中央与地方的现状在现代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

地方政府既可以利用中央政府的支持进行各项计划的实施,也可以通过实施自己的计划,为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做出贡献。

然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并不总是公平的。

在经济领域,中央政府通常控制着国内外贸易、金融和资源的分配。

而地方政府则承担着实施发展计划和投资的重任。

在中国的国家能源计划中,中央政府负责最大的电力生成和分配地区;而在各个省份,地方政府则负责其本地区的发电和分配。

在政治领域,地方政府通常是中央政府的执行剂和执法支持者。

然而,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地方政府的权力和影响力正在增长。

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能够增强中国的国情认识和国家统合力,同时也能够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尽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作不能真正达到共赢的目标,但它的进展已经是非常显著的了。

中央最近宣布了一些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以削减地方上太多的自主权,让中央政府更好地管理国家。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1. 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一定 程度上来说,评判政府的职能的标准将不完全依 仗效益和效率,而主要取决于服务对象的满意程 度。“从社会发展的内在运动规律来看,政府是 被决定的因素。但是当社会的发展需要通过政治 力量来塑造时,政治对于社会发展来说,就是决 定性的因素。但是,当社会发展形成自己的逻辑 力量时,政治在社会发展中就是被决定的因素, 不得不依据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来改变和发展自 身。”
利弊分析
总的来说,地方保护主义是弊大于利的。除非被 保护的是一个幼稚工业,经过保护之后,行业能 够从没有竞争力变得有竞争力。一般来讲,这种 情况是相当少的。地方保护往往会吃力不讨好, 最后都会劳而无功,不得不放弃。
营造地方政府公共管理的良好环境
a.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地方政府应当树立并强 化公关意识; b. 理顺公众关系,多办实事,取信于民; c. 注重公共关系的传播,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大力 推进和谐社会的进程。
表现形式
a. 限定对象 b. 限定或变相限定本地企业、单位或个人只能经营、购
买、使用本地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其他经济组 织或个人提供的服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其局部利益, 以行政命令或下发文件的形式,用强制手段来扶持本地 企业和产品
c. 设置壁垒:阻挠和限制外地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d. 行业垄断:利用行政部门在市场中特殊的独占地位实行
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权威,地方政 府微观理性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为必然导致宏观不理性的恶果, 陷入地方主义的泥淖。为了尽可能减少宏观环境 恶化对本地区的不良影响,地方政府会采取地方 保护主义的措施。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就必须 在制度上确立和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威,改变导致 地方主义恶果的博奕结构中的奖惩机制,在制度 上促使地方政府行为自觉不走向地方主义的泥淖, 而是走向合作的策略,为共同解决全局性事务而 努力。

浅论中央和地方关系

浅论中央和地方关系

浅论中央与地方关系传播学徐晓光 201021120121 摘要:中央与地方关系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的中轴线,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大体而言,自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产生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就是世界各国政府都无法回避的重要的、甚至是核心的问题。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与否和一个国家或王朝的兴衰成败呈正相关关系:当中央与地方关系比较协调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和强盛;而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相互对抗矛盾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陷入动乱和衰退之中。

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一部国家史或王朝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

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矛盾,是世界上很多大国都要经常面对的政治和经济问题,国家的联邦制度是处理这对矛盾的一种重要方式。

联邦主义作为这种制度的理论依据和政治主张,最早源自美国,从一开始就代表着一种对中央集权的强烈要求。

当今世界上有很多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在处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问题上不仅积累了成功的经验,而且还有很多深刻的教训,它们是世界各国实行政治改革的重要知识财富。

中国今天面对政治改革的任务,要坚持国家统一和保证长期的社会稳定,关键也要处理好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这方面联邦主义的成功经验:强化中央集权的专业职能建设和扩大人民民主权利、依靠强大的中央集权力量和人民民主的力量制约地方政治势力的分裂倾向,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参考。

现在有些国外人士和国内同志分析介绍联邦制下的治国经验时,往往只注重地方分权而忽略中央集权,这种误解不仅有违联邦主义的基本政治精神,而且也很不利于我们当前的政治改革从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因此很有必要作一个深入的理论研究。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说到底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划分和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由于涉及到国家的独立统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等重大问题,直接影响着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地位,长期以来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对于中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启发和感悟

对于中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启发和感悟

对于中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启发和感悟中国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立法和实施法律、行政规章运行机制下确定的。

它是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行中央领导制度,主要是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决议和命令等形式,依据中央政府的授权和管理,实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辅助。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和义务。

宪法对这种规范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受到宪法的规范和限制,并由中央政府指导和统一。

二是实行科学的财政分配。

其目的是通过调整财政支出,使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与其履行义务的能力相匹配,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三是对地方政府的审计监督。

这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严格监督,目的是确保政府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公共利益的保护。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实施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国各地发展的基础上,维护地方政府权力和职能的独立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国家利益、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勃兴的政策。

它的宗旨不仅包括维护中央权威,而且还包括保护地方权利、支持地方发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

从中央和地方关系可以深刻地感受到,我们国家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度下政治体制的实践,这样的政治体制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之间的恰当平衡,保障了中央的集权不受地方的阻碍,同时也保障了地方的自治不受中央的侵害。

它充分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真正实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原则和要求,既构建了一个充分保护地方政权权力的完整体系,又坚持中央集权制度下的中央领导,形成了具有自身独特文化、制度和特点的中央—地方关系体系,可以说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形态。

关于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研究综述

关于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研究综述
要 问题 。本 文 从 权 力 的 内 涵 出发 , 通 过 对 不 同的 标 准和 模 式 的
政 策竞争 、 培养民主 参与精神 、 保 障公民权 利等方 面有 其优势 和价值 。当然 , 地方 自治也需 要一定的成本和条件 , 除了地方 民 主容 易产生 “ 多数人暴政 ” 之外 , 地方分权还不 利于 政策的协调 和统一 以及财富再分 配。两相权衡之下 , 地方 自治 至少 是成本
【 关 键 词 】 中央 集 权
地方分权
标准
模式
路 径
新 中国成立之后 , 我 国中央和地方的权 力划分 出现 了一 定
的紊乱状况 , 走入了 “ 集权—分权一再集权一再分权 , 权 力一 收 就死 , 一死就放 , 一放就乱 , 一乱就收 ” 的恶性循环 之中 , 尤其是 在改革开放之后 , 市 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于 地方 自主 陛和 中央 的 宏观调控能 力都提 出了更高的挑 战和要求 , 为维持经 济发展的
切 的定义 , 有 的学 者认为这 里的权 力指 的是行政 权 力 , 也有 的
也 有学者从政 府职责 权限 的角度来探 讨 中央 和地 方权 力
的划分 , 他们认为 以往中央政 府与地方政 府 的权 力调整 的 “ 收 放循环 ” , 其 中一个 重要原因就是没有 明确 双方的职责权 限 , 从 而在权 力的上收与下放过程中失去基本 的依据 。要实现中央和 地方权 力的合理 划分 , 就要 明确 区分 中央和地 方不同的职能和 责任, 摆脱政府 间关 系中不同层级政 府在纵 向1 司职 能 、 职责和
传统意义上 的集权与分权 强调权 力在纵 向上的划分 , 中央 集权 “ 强调中央政府在整个社会协调 和控制中的重要地 位和作
用” , 地方分权 的实质在于 : 在 一个主权 国家 的内部 , 通过 地域

浅谈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浅谈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浅谈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作者:楚琪芸刘柳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04期【摘要】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我国政府体制中的两种不同而又有着密切联系的两种机构。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者在作用上不可替代,要求两者在明确划分两者权限的同时,赋予中央控制地方政府的相应权力,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体制因素的条件下形成的,这种关系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体制的转型,正在发生改变。

为此,在当前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我国进行政府职能改革的趋势下,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了。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关系从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来说,中国的整个政权体系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的。

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而言,中央政府既要保证有足够的权威来实现统一领导,又要保证地方政府应有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从而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

这一原则完全符合象我国这样一个单一制国家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规律。

然而,这一原则在指导具体的制度设计中,并没有彻底转化为科学的制度规范和法律规范,还主要停留在非操作化、非制度化的原则层面上。

也就是说,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形成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并非是一种完全制度化和法律化的关系,而主要是一种靠权力和信仰来维系的政治关系。

一、如何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它们的职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之间职能发挥的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政府职能的改革,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并且建立一个较好的政府决策机制,促进我国政治水平的发展。

可以说,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比较协调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和强盛;而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相互对抗矛盾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陷入动乱和衰退之中。

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即对中央与地方在权限划分的角度和从中央控制的角度。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腐败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些都是影响中国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的决定因素,如何彻底根除这些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解决中央和地方责权关系,统筹兼顾,平衡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政治上完全从属于中央,政治领导由中央任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呈现着不同的态势。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实质上形成了党统帅下的政治集权结构,各级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中枢各基本要素的放射。

中央通过对国家纵向与横向的政府机构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进行领导,同时,通过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党组,通过上下对口机构设置,使党的组织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党作为领导力量和执政力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将整个社会整合在党的组织网络之中,形成一个执政党高度集权的权能共同体。

党的权力的过度膨胀使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不能形成实质上的政府权能结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体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党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代替了国家机构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陷入了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即无法有效容纳不断膨胀的领导事务,也无法集中精力调查研究做好党的决策。

一、中央和地方在政权管理的矛盾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也就是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2023年,中国正处于政治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政治制度改革对于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探索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问题之一。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采取的是高度集中的政治制度,中央对地方有着严格的掌控和管理。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各地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越来越受到关注。

随着地方政府的改革和建设,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和创新驱动力。

同时,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干预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因此,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长期的矛盾和热点问题。

二、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的问题1.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矛盾。

地方政府经常出现“属地意识”和“发展观念”等差异,与中央政府的政策不太协调。

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会在国内外丑化中国,制造政治禁区,引发舆论焦点。

2.政绩观念与中央政策不协调。

在许多地方,地方政府官员经常会为了自己和地方政府的政绩而追求所谓“GDP 至上”,甚至不顾张弓射大鹰,导致采取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措施。

3.资金分配重不均,升迁机会不普遍。

在一些地方,中央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予地方政府,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倚靠权力,背后的资源逐渐被垄断,高层人才交流区域也有所限制。

4.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拍卖等不规范行为。

在某些地区,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公有财产管理颇为混乱,专业知识缺乏或不专业化,使得资产管理不得体。

三、解决方案1.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通过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监督相应的地方政府机构,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使其更加透明和规范。

2.建立更加均衡的资金分配机制。

应当在中央和地方建立更加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将资金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化,解决当前财政不足的局面。

试析央地关系变迁 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

试析央地关系变迁 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

央地关系变迁: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一、引言央地关系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和责任分配。

这种关系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能够影响政府决策、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央地关系也在不断演变。

本文旨在探讨央地关系的变迁过程,并分析分权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现象。

二、央地关系的演变2.1 从集权到分权中国自建国以来长期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权较大。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逐渐摆脱了高度集权的体制,开始向分权方向发展。

中央政府逐渐将一些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加自主地开展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

这种分权的改革为地方政府竞争提供了条件。

2.2 政策的地方差异化随着分权的推进,地方政府开始通过制定地方政策,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差异化的调整。

这种差异化政策的制定,能够满足不同地区发展的需求,提高地方政府的竞争力。

同时,这种差异化政策的制定也会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

2.3 地方政府的责任与权力在央地关系变迁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力逐渐增加。

分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加独立地决策和落实政策,为地方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机会。

这种增加的责任和权力也使得地方政府在政府间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三、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3.1 竞争机制的出现随着分权的推进,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机制也逐渐形成。

地方政府为了争取更多的发展资源和提升地方形象,开始在政策、投资、税收等方面进行竞争。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招商引资等措施,吸引外来企业投资。

这些竞争机制的出现,推动了地方政府的快速发展。

3.2 竞争带来的发展差异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不仅带来了发展机会,也带来了一定的发展差异。

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可能更加注重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因此,地方政府在竞争中需要在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间进行权衡和平衡,以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浅谈十六大以来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摘要】: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是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的重要部分,也是我国党政工作的重点。

自十六大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一直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那么究竟发生了哪些变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又是什么呢?本文将对此展开论述。

【关键词】:政府间关系中央地方变化趋势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国家。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问题自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整个国家的治理和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的原则问题。

下面我们将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进行具体分析。

一、政府报告中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指导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是当前政府间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基于利益关系之上的权力分配关系,它既是一种利益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分配关系。

从博弈的角度看,其关系是“非零和”博弈,是能够达到双方“共赢”。

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召开。

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明确指出:“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七年多来,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2007 年 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就是统筹兼顾。

统筹兼顾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主要措施就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

2012年11月,十八大也强调“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外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我国政府体制中的两种不同而又有着密切联系的两种机构。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者在作用上不可替代,要求两者在明确划分两者权限的同时,赋予中央控制地方政府的相应权力,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体制因素的条件下形成的,这种关系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体制的转型,正在发生改变。

为此,在当前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在我国进行政府职能改革的趋势下,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了。

研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助于我们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了解它们的职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之间职能发挥的机制,从而更好的进行政府职能的改革,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并且建立一个较好的政府决策机制,促进我国政治水平的发展。

当前学术界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的研究主要从两个主要的方面进行研究。

一个是对中央与地方在权限上的划分进行的研究;一个是从中央控制的角度进行研究。

一、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格局安排主要内容是权限划分。

但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地位与作用,规定了它们存在的相互不可取代性,也规定了两者的某些权限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权限划分,实际上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因此,中央与地方在权限划分上必然存在一个极限,即有些权限必然只可能由其中一个来承担,即存在一种应有的权限。

例如有些维护国家统一和独立的权限只能由中央政府来行使。

同样的,如一些与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它只可能由基层地方政府完成。

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限的划分,这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地方体制、政府层次、历史传统相联系。

对于各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安排中权限划分的比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不同结构国家和不同地方体制国家之间,就其中央与地方两者所拥有的基本权限进行比较;一是在国家结构、地方体制相同国家间,在其他权限划分的差异上进行比较。

论建国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与改革

论建国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与改革

论建国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与改革*姚成林【摘要】[摘要] 建国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多次调整,由建国初的中央高度集权,到20世纪5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放权又收权,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扩大地方自主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社会转型期,必须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现纵向分权与横向分权、经济放权与政治放权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平等放权,健全完善中央与地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期刊名称】《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0(026)005【总页数】5【关键词】[关键词] 权力调整; 权力制约; 政府改革; 社会变革中央集权是各国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没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既不能有效地捍卫国家的主权,也不能保障社会稳定与发展,更谈不上实现现代化。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次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回顾总结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特点,明确当前改革思路,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建国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特点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多次进行动态调整,但总的说来,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央高度集权的模式,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权力不是过于集中,就是过于分散,往往陷入“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循环圈。

因此,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权限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

1.中央高度集权——建国初我国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的形成。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相关规定,1949年10月前后,中央各部和其他国家机关相继成立,同时还先后组建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下级人民政府均由上级人民政府加以委任并服从上级人民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变迁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多层面、多角度的体系,它包含着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乃至文化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最大变化,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变化。

经济体制改革每向前跨进一步,都使中央与地方关系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并打上受经济体制改革影响的烙印。

我国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的改革,一般都是经济关系变化的延伸和发展,是经济体制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的表现。

而“均衡、和谐地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管是对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对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一件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事情。

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而言,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统一的市场经济还是互相封锁的市场经济。

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而言,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地方和基层组织积极性的发挥,甚至影响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随之划分为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对应的两个阶段。

一、以放权为主导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992 年以前) 中央与地方关系根植于一个国家的社会体制之中,一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状况直接决定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形态特征和发展变化。

1949 年取得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上选择的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模式,这是基于当时中国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所作出的决定。

表现在经济体制上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资源再分配——利益满足体制,中央政府通过这样一个完整的网络决定地方政府的行为。

这种利益满足体制奠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模式——高度中央集权型,中央对地方政府具有强制性的指挥权,决策大多由中央一级作出,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能仅在于实现全社会利益的一部分。

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模式造成我国经济管理中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不利于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近代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

近代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

近代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
自近代以来,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

清朝时期,中央实行的是官僚制度,地方则执行官员派遣制度。

省级官员由中央派遣,但地方的乡村官员则由地方负责,这种体制下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并不均衡。

同时,清朝时期的政治腐败和地方的割据,加剧了中央与地方的冲突和矛盾。

中华民国时期,国家实行了一个新的地方自治体制,实行了省县
市三级政府,这种政府体制下地方有了更大的自主权。

国民政府时期,地方的自治权还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管理能力更加强大,中央政府
也逐渐放弃了对地方的直接干预,而采用了委托管理方式。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自治法》,这是中国的地方自治制度的基础法律。

地方自治制度在不断完善中,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形成了“中央统一领导、
地方自治”的体制,使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更加合理和稳定。

改革开放后,中国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对中央和地
方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央重新审视了其政府职能,将更多的权
力下放到地方,提高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力,以便更好地适应国家发
展的需要。

总的来说,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官僚制到地
方自治制的过程,从中央对地方的干预到中央对地方的委托管理,再
到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的权力下放和分权。

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的需要,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实际上,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国家实现有效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本职能的最主要关系。

影响这种关系的核心是中央与地方权力架构设置,以及由此延伸的利益关系调整。

权力架构及其功能设置,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改革至关重要的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体上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改革调整管理体制为重点,在推进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逐步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转变。

经过多次的改革与调整,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不断得以完善,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事务混乱、职责不清、上下错位、机构从上到下复制等问题。

具体表现为中央管理微观事务,地方承担宏观职能;微观管理权限和机构上收,地方推脱责任;地方有事务,无钱,中央有钱,地方向中央跑等诸多方面。

因此,如何建立权属清晰、运行规范、高效有序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仍然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重大课题。

怎样做到权属清晰呢?我们要从我们的基本大法宪法中寻找答案,现行宪法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权力划分的总体原则体现在宪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中,即: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这是典型的“毛式风格”的表述,其实它就是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的语言的翻版。

这种被通常简称为“要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给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政治、法制实践留下了太多的模糊空间,也催生了诸多的难题。

按照宪法第3条的文义解释,这种在国家权力层面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的界分,体现在宪法有关基层民主自治的规定中,这里不做探讨),必须优先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这也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律性要求。

但过去关于“中央统一领导”的语义理解似乎是无边无际的,某种程度沿袭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传统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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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部制改革述评一、全方位扫描:八大论题的研究现状(一)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与动因推进大部制改革具有深刻背景和多重动因。

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也有学者提出,“无论是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是从与国际接轨来看,中国的行政机构都应该向大部制转变。

”还有学者对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一是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的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如政府部门设置过多,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责不清的现象比较突出等。

二是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政府机构改革相对滞后、机构设置过细有关。

如经济运行过热的苗头日益明显,中央宏观调控的效果不佳,与部门利益作祟有很大关系等。

笔者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综合影响,是大部制改革的深刻背景。

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大部制改革的内在基本动因;进一步消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大部制改革的外部驱动因素。

(二)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

”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

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

”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

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

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15 个职能部门等;三是“合”。

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

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

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

“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

(三)关于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与作用学者们大都认为,大部制改革的基本目的是拓展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有学者具体分析大部制改革的目的,认为“推行大部门体制的主要目的不在于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而是为了集中和综合决策,??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

”④对于大部制改革的作用,一些学者认为可以化解当前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以及权限冲突的矛盾,有助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公务手续和环节,提高政策执行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也有学者主张,大部制改革“有利于部长承担政治责任与行政责任,有利于责任政府的建设。

”还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在笔者看来,大部制改革的目的和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原则与方法学者们从多个层面构建了大部制改革的原则。

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即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相联系的原则和配套推进的原则。

也有学者从公共权力回归的视角提出大部制改革的三个原则:以公共精神为指导原则、整体性原则和精兵简政原则。

还有学者根据行政机构设置和职能有机统一的要求提出新的大部制改革的三个原则:以解决部门权限冲突为适用原则、以有效实现政府政策为部门分立的最高准则和以实行行政机构和行政职能的统一为整合原则。

在改革的具体方法上,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必须纳入政治体制改革的轨道:“大部制改革已不是一次单纯的机构改革,甚至也超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范畴,应当将其视为更深层次、更广维度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基础环节”。

也有学者认为,“实行大部制,必须和经济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结合,真正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还有学者提出,新阶段进行大部制改革,要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依笔者之见,大部制改革在方法上可以多样化,但其根本原则是职能有机统一和相互协调。

上述各项改革原则都应当置于职能有机统一和协调的框架之内。

(五)关于大部制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大部制改革与以往的机构改革具有本质区别。

按照大部制的方案调整政府组织结构,无疑会对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产生重要影响。

厘清和把握大部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

有学者提出,大部制改革“重在精简统一效能”。

也有学者分析,大部制改革应重点解决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决策与执行分开问题、各类政府机构关系问题和地方政府机构设置问题。

对于大部制改革的难点,有学者认为有四个: (1)如何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重建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大部制下的权力监督提供保障; (2)大部制能否有效遏制和消解部门利益,成为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 (3)大部制改革可能会牵动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真正的大部制很难确立; (4)大部制改革的策略和方法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目前大部制改革的重点在于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改革的难点在于如何调整权力关系、消解部门利益、实现有效监督。

(六)关于大部制改革的思路与步骤有学者提出,推行大部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围绕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职能,对现有政府部门的职能进行亚职能分解,根据职能同类原则对部门进行优化组合,以职能领域为横向主线、以权力程序运行为纵向主线综合设计政府部门结构,组合形成“大部门”⑧。

这种以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改革思路基本上反映了学术界的倾向性观点。

在改革的步骤上,学者们提出了多种看法。

有学者认为,大部制改革“既应当把握趋势,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又应当把握节奏,审慎稳妥,循序渐进”。

有学者提出,为了更好地推进大部制改革,应当遵循先行试点、稳妥实施和系统设计三个步骤。

还有学者对大部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探索,指出“我国大部门体制改革必须遵循自上而下的改革逻辑:一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对整个政府机构进行重组;二是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原则进行整合,继而在大部委内部再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分离。

”笔者认为,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必须统筹谋划,践履“自上而下”、分层推进的改革逻辑。

(七)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借鉴有学者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经验进行简要描述和国别介绍②。

国外实施大部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克服和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权责脱节等政府管理问题。

它是由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率先探索并逐步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

大部分国家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在20个以下,如澳大利亚和英国19个,美国和法国15个,德国14个,日本12个,机构设置最少的只有8个(瑞士) 。

而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2008年改革以前有28个,机构设置较多。

也有学者介绍国外大部制改革的方法和特点。

其方法包括多措并举,合力推进;配套改革,体制支撑;加强协调,注重整合;强调技术,讲求细节。

其特点是应需而设,职能为基;渐次推进,因时制宜;有共性,无模式。

从总体上看,学者们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介绍和研究较少,且处在概念转述和内容描述阶段,缺乏对国际上大部制改革的深层动因、实践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

(八)关于大部制改革的愿景与阻力大部制改革将成为我国机构改革的引擎,为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勾勒出一种美好的愿景。

学者们在这方面表达了乐观性的见解:“大部制这一多方求证的可行思路,无疑将继续沿袭本届政府向现代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努力,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原则,为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提交一个执行路线图”。

另一方面,大多数学者对当下大部制改革面临的阻力给予了清醒的估计。

有学者提出,要冷静看待大部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真正的'大部制'也许很难确立”。

有学者具体指出大部制运行中的问题:大部的确切边界划定问题、部门的整合问题、内部管理上的困难与运行成本问题以及对大部组织的监督问题⑥。

也有学者指出大部制改革的“四道难题”:权力磨合难、人员分流难、机制磨合难和运行监督难⑦。

更有学者较为详尽地分析了大部制改革中的三大问题所形成的阻力: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和改革策略、方法的选择问题,改革的最大阻力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

笔者认为,大部制改革可能遭遇的阻力主要是有悖于政府公共属性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部门利益的作祟。

只要崇尚和坚守政府的公共性,切实践履执政为民的宗旨,改革的阻力就可以转化为改革的动力。

二、总体性评述:共识、分歧与前瞻总体观之,我国学术界在大部制改革问题上既形成了基本共识,又存在一些分歧。

大部制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目标取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学术界达成的一个最基本的共识。

除此之外,学者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形成了广泛共识: (1)大部制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府组织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具有诸多优点:有利于集中和整合资源,克服部门本位主义;机构大量缩减,为行政协调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破解职能交叉、“多龙治水”等矛盾;决策与执行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现实的社会问题;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

(2)大部制改革要善于化阻力为动力,以公共利益消解部门利益,把握好部内协调的负荷与难度,防止出现争权夺利、条块冲突、盲目合并、流于形式等问题。

(3)大部制改革应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权力协调和职能归并为基础。

(4)大部制改革应有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相配套。

(5)大部制改革应以相应的法规制度作保障,避免出现“变形”或“回潮”的现象。

围绕大部制改革问题,国内学者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分歧:一是我国大部制改革是以学习国际经验为主,还是立足本国国情;二是自上而下推进,还是自下而上推进;三是一步到位、整体推进,还是先行试点、分步推进。

笔者认为,应当通过严谨、科学的研究活动,巩固和扩大共识,减少和弥合分歧。

笔者还建议,为使今后大部制改革的研究和探索更具科学性和有效性,应当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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