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病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文书,记录患者的诊疗信息,是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依据,也是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的重要参考。
为了保证病历书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订了本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二、病历书写规范1. 病历的基本要素病历应包括患者个人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和医嘱等内容,并根据需要附加其他必要信息。
2. 病历书写的格式(1)使用规范的字体和字号,以保证病历的清晰可读性;(2)遵守书写顺序:第一部分为患者个人基本信息,第二部分为病历主要内容,最后为医生签名和日期;(3)用黑色或蓝色的水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彩色笔。
3. 病历书写的语言(1)书写简洁明了,控制篇幅,避免冗长和重复;(2)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俚语、行话或难懂的缩写;(3)语言准确,不得含糊其词或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达方式。
4. 病历书写的规范性(1)确保病历的准确性,书写时不能随意臆断或夸大病情;(2)确保病历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信息;(3)确保病历的可读性,书写要工整清晰,不得出现涂改或模糊不清的地方;(4)确保病历的保密性,不得将患者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5. 病历书写的签名与日期(1)每一份病历必须由医生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和时间;(2)医生签名必须真实可辨,不得代签;(3)签名必须与医生的执业证书上的签字一致。
三、病历管理制度1. 病历质控(1)由医疗机构设置病历质控科,负责监督和审核病历的书写质量;(2)定期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建立病历奖惩机制,对书写规范、准确无误的病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批评和考核。
2. 病历审查(1)每份病历必须在出院前经过医生审查,确保病历内容准确无误;(2)审查过程中要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3. 病历归档(1)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归档室,负责病历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每份病历必须按时间顺序归档,并在外部标明归档时间。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六脉神剑,病历书写的艺术与灵魂在医学领域,病历书写如同武侠世界中的“六脉神剑”,其精准、详实、规范的六大基本要求,恰似六路剑法,缺一不可,共同构建起临床诊疗过程中的信息桥梁。
这不仅关乎到医患沟通的有效性,更直接影响着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效果。
让我们一起挥洒笔墨,探寻这神秘而至关重要的六脉——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连贯性和法律性。
首先,“真实为基,无伪可言”。
病历书写如武学修炼,首要原则便是真实反映病情。
犹如武林高手对敌,招式必须源于实战,病历内容务必要基于患者实际的症状、体征和检查结果,任何的臆测或虚构都可能误导后续诊疗,可谓“真金不怕火炼,真情无需矫饰”。
其次,“兼收并蓄,方能完整”。
一份优质的病历,就如同一幅细致入微的工笔画,需将患者的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乃至个人生活史等方方面面详尽记录,点滴不漏,此乃“滴水穿石,细节决定成败”。
再者,“把握时机,分秒必争”。
病历的时效性就如同武林对决中的刹那间胜负,医生需要在第一时间记录下患者的就诊情况,尤其对于急性病症,早一分记录,就多一分救治的机会,正所谓“时不我待,机不再来”。
紧接着,“精确制导,毫厘不爽”。
病历的准确性是诊疗决策的重要依据,就像高手出剑,每一招每一式都需要精确无比,无论是主诉、体检还是辅助检查结果,均需严谨对待,力求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导致诊断偏差,陷入“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困境。
然后,“承前启后,脉络清晰”。
病历的连贯性如同武学传承的经脉图谱,每一次病情变化、每一个治疗方案的调整都应前后呼应,形成一条条逻辑清晰的诊疗线索,使得阅读者能够一览无遗地了解疾病发展全貌,达到“顺藤摸瓜,由表及里”的效果。
最后,“谨守法规,恪尽职守”。
病历的法律性则是医者行医生涯中的一把戒尺,它确保了医患双方权益的公正公平,遵循医疗法律法规进行书写,是对患者负责、对自己尊重的表现,可谓是“严于律己,依法行事”。
综上所述,病历书写这门“六脉神剑”,每一脉都蕴含着医者的智慧与责任,唯有将其融会贯通,才能在浩瀚的医学江湖中游刃有余,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践行“医者仁心,以人为本”的崇高使命。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
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
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病历书写规范及基本要求
引流液流出,右侧下腹部有一造瘘口,已纱布覆盖(手术医师交代暂不
能开放),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壁浅表静脉未见曲张。腹软,余腹 无压痛及反跳痛,未扪及包块。肝脾肋下未及,Morphy征阴性。肝区 无明显叩击痛。双肾区无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未闻及,调 不高。脊柱四肢无畸形,肌张力及肌力正常,双下肢无浮肿。”
输血记录
输血前严格核对输血记录单,于x时x分输注(血成分多少单位),血袋编号 xxx,于x时x分顺利输完,输血过程中患者有无发热、皮疹、血红蛋白尿等不良 输血反应。
医师签名:xxx
年月日时分
输血后评估
经输血治疗,患者眼睑结膜苍白等症状较前改善,复查血常规:xxx,输血有 效或其他。
医师签名:xxx
住院超过30天管理要求 注意:1、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上报表每月交医务科;
• 2019-02-02 23:00转入记录(ICU)
• “目前情况:患者麻醉未醒。查体:T36.5℃ P98次/分 R 14次/分 BP 142/101mmHg,神志呈麻醉状态,查体欠合作。头颅五官无畸形,双 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2.0mm,对光反射灵敏,头部被纱布包裹,右 侧颞顶部见一引流管,引流通畅,引流出少量血性液体。口唇无发绀, 气管导管在位,深度为距门齿约24cm,固定可,气囊压力大小适中。 颈稍亢,气管居中。双侧胸廓对称无畸形,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 性啰音。心率98次/分,律齐,心音正常,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 腹平软,左上腹见陈旧性手术疤痕,肝脾肋下未扪及,肠鸣音正常。外 生殖器及肛门无异常,导尿管在位。脊柱四肢外观无畸形,双下肢不肿。 四肢肌力未正常引出,肌张力、键反射可。全身深浅感觉未正常测出。”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一、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应使用蓝黑墨水。
二、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度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mm (厘米)、um(毫米) 、l(升)、ml(毫升)、kg(千克)、g (克)、mg (毫克)、ug (微克)、kpa(千帕)等,病历书写过程中词句中的数字可使用汉字、双位数以上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准确,不得滥用简化字。
四、如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必须用红笔使用直尺划双线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工作满3年以上(不包括3年)的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工作不满3年(包括3年)的住院医师及进修、轮转的医师书写住院大病历;进修、轮转的医师书写的大病历必须由上级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
实习、进修或轮转的医师可书写日常病程记录、随同带教医师查访记录、检验、检测及其它助检查申请单。
(由实习、进修、轮转医师代替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视为的空白病历。
)进修、轮转医师可书写入院不足24小时的病人的入出院记录。
六、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师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用红笔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需保留原字迹清晰可辨。
七、进修或轮转的医师书写的病历内容,经上级医师修改每页修改5处以上(包括5处)要重抄该页,每页上级医师修改连续一行以上(包括1整行)要求重新抄写该页。
八、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
九、住院病历必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继首次病程记录之后自入院当日始连记3日病程;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程,时间精确到分钟;病重者每日至少记一次,病情稳定的一般患者至少3日一记;抢救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抢救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句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每周一次,病重、病危患者于入院当天应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手术结束后立即书写;术后须连记三天病程,此三天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还须有麻醉师查看病人记录;死亡记录应与患者死亡当日完成;阶段小结应每月小结一次;死亡病例讨论应在一周内讨论,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完毕后当日或次日整理归案。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范文(3篇)
病历书写管理规定范文(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的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
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____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
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1.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____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3.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
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填写病历。
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4.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员入院后,必须于____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6.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
试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试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病历是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准确、规范的病历书写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良好的病历书写可以有效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方便医生进行病情评估和医疗决策,同时也有助于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的防范。
下面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 病历的基本信息病历的首要内容是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是医生了解患者背景的重要依据,也有助于确认患者身份和避免混淆。
2. 主诉和现病史主诉是患者自己所述的症状和不适,一般由患者直接陈述,医生要准确记录,并辅以时间、频率、程度、引发因素等详细信息。
现病史是对患者当前病情的详细描述,包括病程、症状变化、就诊经过等,应尽量客观准确地记录。
3. 既往史和个人史既往史指患者过往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等,个人史则包括患者的生活习惯、家族史、药物过敏史等。
这些信息对医生了解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和病因分析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要详细、全面地记录。
4. 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体格检查是医生通过观察、问诊和实验室检查等手段对患者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检查,目的是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病情变化。
医生应准确记录体温、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还应详细描述检查所见和相关指标的数值。
辅助检查结果包括各种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生物学检查等,这些检查结果对诊断和治疗方案的确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医生要准确记录检查项目、结果及其参考范围,并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分析。
5. 诊断和治疗方案医生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结合自己的临床经验和医学知识,对患者进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诊断应准确明确,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词语,治疗方案应详细具体,包括药物、剂量、疗程、注意事项等。
6. 治疗过程和效果评估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治疗过程,包括用药情况、疗效观察、不良反应及处理等。
治疗效果应及时进行评估,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体征指标的变化和患者的主观感受等。
病历记录书写要求
病历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要求术语准确,脉络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有鉴别诊断信息,查体项目完整,专科情况详细准确而重点突出。
2、首次病程记录:病例特点应要点清晰、文字简洁,拟诊讨论需全面分析入院的主要诊断、次要诊断及重要并发症和特殊情况,体现个人诊断思路,并依此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的诊疗计划。
3、病程记录:应详细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变化、重要辅助检查结果、诊疗思路、选择检查和治疗方案的依据等,必要时进行相关文献复习、完整而客观的病程记录既是医疗文件的重要组成也是临床诊疗过程的客观体现,是病历的精髓所在。
4、专业组查房记录:针对疑难重症患者的病例讨论记录,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同时也是临床教学极其宝贵的资源,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有理有据。
5、手术记录: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后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
要求内容详细、客观准确,能够反映手术全过程。
绘图和照片等形式能够使手术记录更加直观和生动。
6、出废记录:要求病史叙述简洁而重点突出,并系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检查和治疗情况,个体化地制定出院后随访计划以及注意事项。
7、护理记录:护士对病重(病危)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应具
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客观全面地反映患者的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治疗效果。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篇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病历管理制度住院病历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言通顺、标点正确。
2、书写病历时,除医嘱需要“取消”及上能医师(含签名)时使用红色墨水外,住院病历书写一律使用蓝黑墨水。
3、病历书写发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4、病历书写严禁涂改,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双线划在错字上,并加以纠正。
不得采用刮、粘、贴、擦、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而使原字迹不能辨认。
5、除日常病程记录可由实习、进修医务人员或者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并由上级医师修改签名外,书写病历者必须是拥有执业资格,并具有在本院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
(实习医务人员:系指医疗、护理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进入本院临床实习的人员。
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大学专科、中专等在读生。
无论是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均不具有在本院合法执业的权利。
试用期医务人员:指医学院校毕业后,依法到本院试用工作的人员,无论是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均尚未取得在本院人才流动执业务资格。
进修医务人员:指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在原工作的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权利的医务人员,在本院进修期间,除本院在接受其进修时专门机构(所进修科室、进修医务人员办公室等)考核合格者。
经本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认定后书写病历。
经治医师: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登记,在本院具有合法执业权利的,对特定患者诊断、治疗负有主管责任的医师。
6、上级工程师修改病历时,使用红墨水,如系错字、错句,双线划在错字、错句上,如系添加,在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辩认的前提下,在空白处书写,注明修改时间、修改处数并签名。
7、医师查房记录的要求: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书写病历的基本要求
书写病历的基本要求书写病历是医务工作者在接诊病人时所必须的一项基本技能,它在医学实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一份完整的病历可以为医生提供多方面的信息,包括病症描述、病史、体格检查结果和其他相关资料,有助于医生进行正确的诊断和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为了确保病历的准确性和可读性,以下是书写病历的基本要求:1. 注意病历的完整性:病历需要包含病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资料。
此外,还应包括病人的主诉、既往病史、过敏史、家族史等详细信息,以便医生能够全面了解病人的状况。
2. 使用规范术语和简洁语句:在书写病历时,医务工作者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不当或模糊的描述。
此外,应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句,避免冗长和复杂的表达方式,以提高可读性和理解性,降低歧义的可能性。
3. 注意病情描述的客观性和客观性:在书写病历时,应以客观的态度和语言描述病人的病情。
避免主观评价或臆断,而是根据病人的自述、体格检查结果以及化验和影像学检查等实验室数据来描述病情。
同时,还应准确记录病人的病史、用药史和治疗过程,以提供全面的信息供医生参考。
4. 使用规范的格式和结构:病历应按照规范的格式和结构进行书写,以便医生和其他医疗工作者可以迅速和准确地找到所需信息。
一般来说,病历的格式包括主诉、既往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部分。
在每个部分内部,还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系统顺序进行排列,以方便阅读和理解。
5. 病历应具备可读性和易懂性:为了确保病历的可读性,医务工作者应注意书写规范和清晰度。
使用清晰的字迹和字体,避免潦草和模糊的书写方式。
此外,还应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和断句,以及合理的段落结构,以提高整体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6. 保护病历的隐私和机密性:在书写病历时,医务工作者应注重保护病人的隐私和机密性。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查看病历,不得将病历用于非法用途或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
此外,在书写病历时,还应尽量避免使用病人的真实姓名和其他可以识别其身份的敏感信息,以保护其隐私。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第一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
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三、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
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四、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
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五、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六、病历的眉栏部分必须填写齐全(病区、、住院病历号等);每一相同容从起始页页脚开始,居中标注页码,如长期医嘱第1、2、……页,入院记录第1、2、……页等。
七、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应在收到报告单后24小时归入病历。
因患方因素导致患者离院时未收到的报告单,由患者所在科室送达病案管理部门,统一归入病案。
八、患者因病或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应在主管医生的参与下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其授权的人员代替签字;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人可以用右手示指或拇指指纹代替签名。
第二节日常病程记录一、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那么,下面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分享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优秀8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篇一(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语句通顺、简炼,用词恰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符号正确;文字不超过格线;若出现错别字时,应在错字(句)上用双横线划在错字(句)上,不得采用刀刮、胶粘、涂黑、剪贴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但疾病名称不能中外文混用,如肺ca。
简化字、外文缩写字母,一律按国家规定和国际惯例书写,不得自行滥造。
(五)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圆珠笔(如出院记录、麻醉记录单及某些其他需复写的医疗文书);过敏药物、异常的`化验报告单用红色墨水笔标记。
(六)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使用红墨水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并在修改段落的右下方签名,注明修改日期。
(七)疾病诊断、手术、各种治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规范要求。
(八)入院记录及再次入院记录均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书写完成,抢救急危重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病历书写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对住院不足24小时出院患者,可在出院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住院不足24小时死亡者,可在死亡后24小时内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简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真实性:病历应记录医护人员对病患实施的各种医疗行为和病患的反应。
所有的记录必须真实,不可编造,不得隐瞒,也不能故意夸大或缩小。
2.完整性:病历应包括病人的全部诊疗过程信息,从门急诊、住院、手术、病理、护理、药物治疗,到出院、追踪观察及其他诊疗活动,都应一一纪录。
3.准确性:病历记录应能准确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医疗服务的实施情况,避免模糊、错乱或重复。
4.及时性:应在诊疗过程中及时记录,不能事后补记。
5.连续性:病历记录应有连续性,反映病情的动态过程,如病情的起伏和转归。
6.规范性:病历下笔应工整,词语表达准确,尽量使用专业术语,量化指标尽量使用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
7.保密性:病历属于医疗秘密,除法定职能部门和经过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查阅。
这些基本要求是为了确保病历数据的质量和完整性,以便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结束后提供必要的信息。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 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 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 规范。
如:车祸,摩托 车撞伤?汽车撞
伤?
各种记录书写时间要求
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入院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门)急诊病历应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若
面)。
医保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审批表;特殊药物治疗记录 等。会诊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知情同意书,医 患沟通记录,麻醉科的记录。
运行病历排列顺序
7、检查报告单:顺序是:①放射科报告单②功能科 报告单③内窥镜报告单④病理报告单⑤其他报告单⑥ 检验科的报告单(整页的在前,粘贴的报告单在后)。
8、输血申请书及输血记录(两次以上的按日期顺序 逆排)。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监护人 签字(但必须有委托书);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 时签字时,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 人签字。
运行病历参考排列顺序
1、体温表(按日期顺序逆排)。 2、医嘱单(按日期顺序逆排)。临时医嘱执行单在
前,长期医嘱执行单在后。 3、住院通知单。 4、入院记录。 5、连续病程记录:按日期顺序排列。 6、特殊病程记录:糖尿病血糖观察表;化疗观察表,
病历书写资质要求
入院记录应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包括在本 院办理正规进修手续的进修医师)书写,也可 由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必须有 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签名;
首次病程记录必须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书写;
实习、进修人 员不得书写
病历书写资质要求
术前讨论记录由经治医师填写,必须主持人审 签;
医院医生 病历书写 基本要求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病历是医护人员在诊断工作中的一份全面记录和总结。
它既是确定诊断及制定治疗和预防措施的依据,也是总结医疗经验、充实教学内容和进行科研的重要资料;有时还为政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素材。
完整的病历还可深刻体现出医疗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高低。
因此,为了提高病历质量,医护人员必须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肃、认真地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
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
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 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7)度量单位必须用法定计量单位。
(8)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必须经其上级医师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
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墨水笔。
修改过多(每页5处以上)应及时重抄。
(9)实习医师、进修医师或低年资(1~2年)住院医师书写住院病历,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以上医师)书写入院记录,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危重抢救病人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录,待情况许可时即刻完成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
(10)书写住院病历的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对住院病历认真修改、签字以示负责后,可不必再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录。
病历写书基本要求
病历写书基本要求
病历是正确诊断疾病和决定治疗方案所不可缺乏的重要依据,也是临床医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功;是医院管理信息医护工作质量的客观凭证,是衡量医疗水平的重要资料;是进行临床科研和临床医学教育的重要资料;是病人的健康档案,也是预防保健事业的原始资料;是处理医疗纠纷,鉴定伤残等的重要法律依据。
故制定如下的书写基本要求:
一、病历书写要具备真实性,如实反应病情,询问病史时,不能有暗示性及想当然的看法。
二、病历书写要具备系统性,主要症状必须按正规要求收集
三、病历书写要具备完整性,各项资料需按序收集。
四、病历书写各项都必须按时完成,住院病历和完全病历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及抢救病人应即时记录首次病历,并随时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五、病历书包应符合统一规格。
六、文笔精炼,术语准确,字迹整洁,简化字及外文缩写字母一律按国家规定或世界惯例格式书写,不得擅自滥造。
七、炳历需经上级医师用红笔审阅修改并签名,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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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3篇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第三章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六条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第十七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第十八条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
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3.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
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第十九条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
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
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
第二十条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第二十一条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
(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
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五)交(接)班记录是指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交班医师和接班医师分别对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进行简要总结的记录。
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交(接)班记录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交班注意事项或接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六)转科记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
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转出、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
(七)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