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事故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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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沪东中华造船公司发生龙门吊倒塌伤亡事故(组图)

5月30日,这是当日拍摄的事故发生现场。裴鑫摄

5月30日,安保人员正在事故发生现场维持秩序。裴鑫摄

5月30日,工程人员正在塔吊倒塌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裴鑫摄

5月30日凌晨导致3死2伤的沪东中华造船(集团)公司龙门吊倒塌事故,初步原因查明:系龙门吊的一根柔性腿断裂所致。

记者从沪东中华造船公司相关部门获悉,事故发生时,3名工人正在离地面数十米高的龙门吊驾驶室进行作业。30日0时25分许,龙门吊的一根柔性腿突然断裂,造成了整个龙门吊垮塌,3名工人从驾驶室摔下当场死亡。两名伤者为夜间巡逻的保安,其中一名重伤,一名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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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沪东造船厂发生的事故

沪东船厂内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致1死3伤

2006年12月16日上午9点多,沪东船厂内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事故,4名工人不幸从10米高处坠落,导致1死3伤的惨剧。

上海沪东造船厂发生特大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2001年7月17日早晨8时,在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坞工地上,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承担安装的大型龙门吊在吊装过程中,突然发生整体倒塌事故,3000多吨的重量在十几秒中砸向地面,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死

者中,包括同济大学5位教师和2位博士后。

上海沪东造船厂发生钢瓶爆燃事故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2004年4月1日15时许,上海沪东造船厂仓库发生钢瓶爆燃。至15时50分,大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近年其他造船厂发生的事故

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一天发生两起死亡事故

2007年8月20日14时左右,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一名焊工,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在船舱内加班焊接作业时,因更换焊条操作不当,触及面部,触电身亡。同日晚,该公司一名员工,在船台拆除脚手架过程中,高空坠落而亡。

江南造船厂一个月内发生两起死亡事故

2007年5月,江南造船厂连发两起死亡事故。2007年5月4日,在江南造船厂3号船坞内,一名40岁男性辅助工从船只与分段设备的间隙中穿越,被悬空晃动的70吨重分段设备挤压腹部死亡。2007年5月21日,一名男性江苏工人在3号船坞东侧工具箱取电焊条时,被夹在吊车与工具箱中致死。

福建福鼎一家造船厂钢绳断裂致1死7伤

2007年4月24日1时许,福建省福鼎市立新造船厂在修理一艘5000吨级船舶时,拖引船只的钢绳突然断裂,致使在场施工的8名工人1人当场死亡,7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浙江一造船厂发生事故工人1死5伤

2006年7月16日上午9时许,浙江省安泰船业有限公司7名工人在对在建的7000吨油轮船舱内壁进行抛光时,距离船舱底部6米高的工作平台突然塌落。6名工人均坠落,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但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武昌造船厂一车间发事故易燃气体爆燃2死6伤

受伤工人在医院治疗

2006年1月3日晚8时10分许,武昌造船厂涂装二区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易燃气体爆燃造成2人死亡,6人不同程度烧伤。该事故现场因整体交叉作业,船舱内的空气中充溢了大量从油漆中挥发出来的易燃气体和乙炔,遇火被引燃爆炸。

大连造船新厂巨大船体砸中20名工人

2004年2月17日下午2时许,大连造船新厂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艘巨大的船体在吊装合拢时突然滑落。正在下面作业的20名工人躲闪不及,一人被当场砸死,其余19人被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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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业安全事故频发原因分析及对策

一、企业现状

一是科技含量低。

二是人员流动快。

三是电气设备多。

四是安全投入少。

五是现场管理乱。

二、原因分析

1、政策和法律上的原因。

2、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

3、责任落实和管理上的原因。

三、对策措施

一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二要加大行业领导力度。

三要加大资质审查力度。

四要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

五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详细〈〈

(中国安全生产网)

摘要:去年5月30日发生的沪东中华造船公司龙门吊倒塌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20日正式公布。经查,这一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3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沪东中华造船公司总经理被通报批评并被处罚款。沪东中华造船公司被处行政处罚。

沪东造船龙门吊倒塌事故:13人被追究责任

据了解,2008年5月30日零时23分,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一船坞区域内,两台龙门吊在吊运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766万元。

经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这是一起因现场操作协调配合不当、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现场指挥与司机操作协调、配合不当。事故间接原因是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指挥分工不明、职责不清,未按规定统一指挥;施工组织不合理,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的统一协调和严格的安全管理;龙门吊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专人监护;编制的吊装方案不规范、不齐全,对吊装物外延尺寸过大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安全监管部门对此起事故的13名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相关责任。其中,给予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万元,给予分管副总经理记过处分并处罚款4万元,给予负责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万元,第二造船事业部部长被处罚款5000元,给予第二造船事业部副部长兼制造部主任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00元,给予第二造船事业部施工技术科副科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000元。同时,由上海市安监局依法对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椒江二桥南岸工地发生一起龙门吊倒塌事故

台州消防官兵正在救人通讯员李苏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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