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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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司法改革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司法改革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成以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

司法改革作为我国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大部署,《决定》提出要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把巡回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无论从时代背景还是长远目标考察,这项制度都将是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的闪光点。

一、巡回法庭的设置背景(一)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党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目标,通过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手段破除司法地方化,明确司法权作为中央事权,以期达到独立司法、法制统一、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

随后的试点改革中将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人财物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但省级高院的人财物并不统归中央,省高院仍有可能因此而受制于同级党政机关,无法做到真正的独立司法,显然这次改革力度并未毕其功于一役。

根据我国诉讼法体系中的法律规定,省高院基本上是终审法院,而省高院在改革中仍存在司法地方化的可能性,这对于独立司法、法制统一无疑是一种缺陷,也有可能成为此次司法改革的败笔。

对于司法改革中的潜在风险,顶层设计者必然会通过制度设计来解决,巡回法庭作为最高法院的派出机关,审理跨地区的重大案件,可以对省高院进行有效的审判监督,打破其存在的司法地方化风险,抑制地方司法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压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近三年的工作报告数据:2013年,受理案件11 016件,审结9 716件;2014年,受理案件11 210件,审结9 882件;2015年,受理案件15 985件,审结14 135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个案审理的数量上日趋增长,法官的办案压力不断增大,加班成为常态。

纵观世界各国最高法院的模式,精英化法院已成为趋势,而截至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在编人员1 169人,[1]在现实职能需求下的人员增长和最高法院精英化发展的主流路线选择上,将是最高法院当前阶段面临的两难选择。

司法改革案例选

司法改革案例选

司法改革案例选
司法改革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不断推进司法改革也是保障社会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

下面是几个司法改革案例,让我们一起了解:
1. 网络审判平台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解决网上投诉和纠纷,一些地方司法机构建立了网络审判平台。

通过这个平台,人们可以在网上直接提交申诉材料,平台上的法官也可以更迅速地处理案件。

这一改革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也更好地解决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纠纷。

2. 司法公开化
司法公开化是司法改革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对审判过程的公开,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以及不公正的审判结果。

各地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例如在官方网站公布审判结果、在审判现场开放公众观摩等等。

3. 简易程序审判的推行
简易程序审判在司法改革中也占据重要一席之地。

在一些简单的法律纠纷中,法院开展简易程序审判,将审判速度和效率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项改革可以有效地缩短案件处理时间,也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旨在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度。

在这一改革中,一些地方对司法机构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划
分,并对法官的任免制度进行优化。

这一改革不仅规范了司法机构的职能,也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几个司法改革案例的介绍,这些案例的推行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更重要的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不断推进司法改革,是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重要路径。

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

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

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2022年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年份,法院作为国家实施司法体系和社会维稳的重要基础机构,在维护正义和调节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服务市场经济、促进公平正义的同时,全国各地的法院也积极推进改革,以实现法院系统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本文以2022年全国法院系统推出的优秀案例为研究对象,从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等多角度,以及社会司法体系分析,分析当前法院系统中发展的优秀案例及其带来的社会效益。

2022年全国法院系统推出的优秀案例主要可以细分成六大类:第一,司法改革与普及化。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政审判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加强各级法院司法宣传普及活动,加强和改进司法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司法素质,推动普法普及精准化、贴近实际化发展。

第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例如江苏省宁波市司法局发布的《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活动的通知》,从各部门职能职责、服务保障制度、廉政建设特别是综合治理实施情况等深入分析、查找问题,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的建设水平。

第三,加强诉讼监督机制建设。

例如上海市第二中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本院对行政诉讼工作的监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行政诉讼统一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行政诉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行政诉讼审判监督,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第四,完善服务社会的政策体系。

例如海南省法院发布的《海南省法院关于加强服务社会司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改革制度、深化服务社会、参与非结构性案件审判、完善服务社会司法机制等方面,完善服务社会司法工作的政策体系,促进司法审判责任体系日臻完善,提高服务社会司法工作水平。

第五,深入实施互联网司法服务创新。

例如四川省法院发布的《四川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健全互联网司法服务创新的意见》,通过互联网司法服务模式的创新,大力推进司法咨询服务、电子诉讼服务、法律法规查询服务等,为社会司法服务提供持续支持,推动法律政策高效实施,更好满足社会司法需求。

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

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

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8.24•【分类】其他正文广东法院多元解纷改革案例目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法院+”机制促进纠纷分类化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好四个关键问题系统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双中心”建设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1+2+3”多元解纷新模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建设高质量特邀调解员队伍打造分类分级分层名册管理新模式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创新跨境商事争议多元解纷体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法院+”机制促进纠纷分类化解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致力于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以专业审判为核心,以科技融合为支撑,积极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强化“诉源治理”,创新“法院+”机制,服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创建“法院+仲裁院”办案平台衔接机制一是探索创新,建立裁审衔接工作“广州模式”。

近年来,市中院和市仲裁院展开联合调研,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通报制度、卷宗调阅制度、调解联动及重点案件会商等方式,推进裁审协同运行,率先实现了裁审衔接工作的常态化。

二是信息共享,实现裁审办案系统智能化。

智享:借助市电子政务外网建立数据接口,法院和仲裁院将案件信息实时传输到对方的前置机数据库,实现审判四大类45项信息、仲裁五大类41项信息的实时共享,大大节约立案录入、调阅卷宗的工作量,有效提高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

智审:对接广州法院智审辅助裁判系统,实现类案识别与说理推送,通过输入关键词等方式,选择匹配广州中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文书说理库中六大类111项具体段落,提高裁审效率,统一裁审尺度。

智策:通过大数据服务审判管理、服务绩效评价,依托办案系统对收案、结案、改裁、改判情况进行实时共享,为广州市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法治软实力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

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

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在推动司法改革、保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作为法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坚持以法治思维为指导,不断提升司法公正和效率。

在2021年度,全国法院系统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优秀案例,为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司法经验和参考。

本文将围绕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我国法院系统的司法实践和理念。

一、2021年度优秀案例概述在全国范围内,2021年度涌现出了大量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个领域的优秀案例。

这些案例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并成为法院工作的亮丽窗口。

其中,涉及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婚姻家庭、刑事犯罪等多个领域的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例,展现了全国法院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积极作为。

在这些案例中,不乏有一些富有代表性和标志性的案件。

某地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了调解和审判两种方式的优势,最终达成了当事人双赢的解决方案,成为了2021年度优秀案例之一。

在刑事案件中,某高等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涉及网络诈骗的案件,依法惩处了犯罪嫌疑人,并为受害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财产的坚定决心。

二、典型案例剖析在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案件备受关注。

其中,某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起重大侵权责任纠纷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件中,原告是一位因医疗事故遭受重大伤害的患者,通过法院起诉医院医生侵权行为,要求赔偿巨额损失。

经过法院多次审理和调解,最终医院医生达成了赔偿协议,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成为了2021年度优秀案例之一。

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了审判和调解的双重作用,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重了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2021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二批)

2021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二批)

2021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二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重庆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典型案例选编(第二批)01 建设智慧管理平台落实强基导向机制全面提升“六项工作”信息化水平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六项工作”的智慧管理为抓手,坚持系统观念,完善制度规范,自主研发、建设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智慧管理平台,以规范、高效、便捷的智慧管理举措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主要做法(一)坚持系统观念,厘清智慧管理的目标思路确立“六项工作”智慧管理“111”工作目标,即坚持一个观念,准确把握分析六项工作机制的共性规律、自有特点,并进行系统分析、统筹联动、整体推进;完善一套制度,严格对照市高法院方案要求,配套完善“一街镇一法官”等工作机制细化、规范的方案制度等;建成一个平台,以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指引,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系统整合“六项工作”团队建设、工作纪实、统计分析、管理考核、可视展现等功能,着力打造“全面覆盖、深度应用、安全可靠、高效规范”的智慧管理平台,以智慧管理的新生态提升强基工作的新高度。

(二)明晰工作标准,夯实智慧管理的数据基础严格对照市高法院“一街镇一法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等建设方案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规范,夯实智慧管理的数据基础。

一是坚持任务清单化。

逐项细化制定“六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方案,分别列出每项工作任务清单,具体任务项下坚持四定责任(定承办团队、规范要求、工作时限、评估标准),比如“一街镇一法官”24项任务等,确保任务明晰、推进有序。

二是坚持台账通识化。

建立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机制通用台账,将“六项工作”的活动形式梳理、细化为调解活动、庭审活动、走访活动、联调活动、联络活动等。

三是坚持评估标准化。

按照分类指导、量化计分、刚性运用的原则,制定《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机制考核办法》,对“六项工作机制”进行分类考核、积分考核,并强化在绩效发放、职级晋升、争先创优等方面的刚性运用。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第二批)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第二批)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第二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12.0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第二批)目录一、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二、中科公司与某某县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三、王某平等人与某某港公司合同纠纷案四、北京某源公司与某某汇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五、天新公司、魏某国申请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六、李某飞、腾飞龙公司执行申诉案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第二批)一、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典型意义】我国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够完善,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有一些不规范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产权意见》)亦明确要求“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本案张某强借用其他企业名义为其自己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不符合当时的税收法律规定,但张某强并不具有偷逃税收的目的,其行为未对国家造成税收损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一审法院在法定刑之下判决其承担刑事责任,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虽然对于本案判决结果,被告人并未上诉,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刑法的谦抑性要求认为,本案不应定罪处罚,故未核准一审判决,并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

最终,本案一审法院宣告张某强无罪,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产权意见》关于“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发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的要求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主要司法审判数据配发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主要司法审判数据配发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主要司法审判数据配发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7.19•【分类】其他正文2024年上半年主要司法审判数据配发典型案例投资者诉昌某股份公司、东某证券公司、大某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证券服务机构严重违反注意义务,发布不实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过失的,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基本案情】2014年11月28日,昌某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开转让说明书》。

该次公开转让主办券商为东某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大某会计师事务所。

2014年至2016年,该股份公司虚构放贷业务,将款项转入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合计18950万元,其中8750万元到期未被清偿。

2015年至2016年,该股份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审批,为实际控制人佘某、陈某控制的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合计16笔,累计担保金额7730万元。

大某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该公司2014年、2015年年报审计项目,存在风险评估程序、函证程序、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底稿编制内容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形,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大某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投资者主张因昌某股份公司信息披露不实导致其交易该公司股票受到损失,东某证券、大某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证券服务时未履职尽责为由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昌某股份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东某证券、大某会计师事务所对不实信息披露文件的发布存在过失,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大某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相关审计项目时,除风险评估程序、函证程序、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外,编制底稿直接使用底稿模板原内容,未根据某挂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出具审计报告时未充分勤勉尽责,存在过错。

东某证券在抽样调查中对于昌某股份公司可能涉嫌关联交易的业务,未予重点关注,就此未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亦未结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信息披露文件中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重要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和必要的调查、复核,亦存在过错。

改革创新求公正 司法为民见赤诚——辉县市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模范法院”纪实

改革创新求公正 司法为民见赤诚——辉县市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模范法院”纪实

层 法 院 的 同行 到 辉 县 市 法 院 交 流 学 习 , 当
看 到 数 十 部 警 车一 行 行 排 成 一 条 直 线 . 任 意 打 开 一 部 车 的 引擎 盖 . 动机 上 都 是 一 发 尘 不 染 时 。 们 由 衷地 感 叹 道 : 如 此 细 微 他 “ 的 车 辆停 放 都 这 样 井 然 有 序 , 县法 院 的 辉 管 理 可 见 一斑 . 愧 为 全 国模 范 法 院 。 ” 不 辉 县 市 人 民法 院 是 法 院 系 统 的 老 先 进 : 2次 被 河 南 省高 级 人 民法 院 评 为 先 曾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进 基层 法 院 , 荣 立 集 体 二 等 功 . 荣 4次 8次 立 集 体 三等 功 ,04年 荣 立 集 体 一 等 功 . 20
连 续 3年 被 河南 省 委 政 法 委 授 予 “ 民满 意 的 政 法单 位 ” 人 称 号 :0 5年 被 河 南 省 委 、 20
系 列 审 判改 革 和 管 理
l 5份 优 秀 裁 判 文 书 , 时 开 展 “ 差 裁 判 同 最 文 书 ” 查 警 示 , 年 两 次 对 每 一 个 办 案 评 每
人 员 制 作 的 裁 判 文 书进 行 抽 查 , 百 分 制 按
评 比。 于 7 低 0分 的 为最 差 裁 判 文 书 , 行 进
公 示 和 点评 。

的一 场 官 司 会是 这 样 的 经
采。 风。
历 。 ” 6岁 的陈 某 躺 在 自家 7 炕 头参 加 了赡 养纠 纷 案 庭 审
后 ,对 辉 县 市法 院 的 法 官 表
国模 范 法 院 ” 号 . 年被 省 称 同 高 级法 院 评 为 全 省优 秀 基层 省 高级 法 院院 长 张 立 勇 为辉 县 法 院颁 发 全 国模 范 法院 奖杯 去, 发还 改判 案 件 、 判监 督 纠 错 案 件 、 审 引 起 群 众 不 满 而 上 访 的 执 行 案 件 无 人 过 问 法 院 。 2o 0 8年 9月 9 日省 高 级 法 院 和 中 共 新 乡市 委 对 该 院联 合表 彰 , 全 省 法 院 在 和 新 乡市 政法 系统树 起 一 面 旗 帜 。

蹄疾步稳 踏实前行——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蹄疾步稳 踏实前行——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成 的上 海 市 法 官 遴 选 ( 惩 戒) 委 员 会 投 票表 决 七个 步 骤 , 开
展 了先 行 试 点法 院 首批 法 官入 额 考核 、 考试 工 作 。
目前 ,上 海 4家 先行 试 点法 院首 批 共产 生 5 3 1 名 入 额
改革, 需 要 突破 原 有 的工 作 模式 , 需要 以创新 思 维 直 面 并解 决 那 些影 响公 正 司法 的环 节 和 问题 , 更 需 要脚 踏 实 地 , 积跬 步 以成千 里 。上海 的司法 改 革 试 点工 作 正 紧紧 围绕 公
5 1 . 8 % 具 有硕 士研 究 生 以上 学历 。
据统 计 , 改革 以来 , 4 家 试 点法
院直 接 由主 审法 官 、 合 议 庭 评议 后 裁判 的案件 比例为 9 9 . 8 8 %至
此外, 前不久, 上海 法 院面 向律
9 9 . 9 8 % , 仅 有 极 少量 案 件 提 交 院 审
为保 障 , 健 全 完 善审 判 权 监 督 制 约
机制 , 明确 院 、 庭长 审 判 管理 职 责 。他 们还 建立 《 案件 廉 政 回 访》 制度 , 2 0 1 4年 发放 廉 政 监 督 卡 2 2 . 7 5万 件 , 案 件 廉 政 回 访6 9 6 6次 : 建 立“ 上 海 法 院廉 政 风 险 环 节 监 督 提 示 系 统 ” , 发现、 处 置和 反 馈 问题 1 2 5 8个 ; 严 格 落 实“ 一 方退 出 ” 机制 ,
判委 员会 讨论 。 与此同时, 院、 庭 长 参 与 审理 案 件 数 有 较大 提 升 , 其 中 二 中 院上 升 1 8 . 7 %, 宝 山 上 升 1 6 . 9 1 %, 徐 汇 和 闵 行 分 别 上 升

司法监督的案例

司法监督的案例

司法监督的案例司法监督是指对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下面是关于司法监督的十个案例,以供参考。

1.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某地法院一审判人员在审理一起案件时,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导致被告人无罪判决。

监察机关接到举报后,对该审判人员展开调查,确保司法公正。

2. 司法腐败的查处:某地法院一名法官收受贿赂,为当事人提供不公正的判决。

监察机关接到线索后,展开调查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3. 侦查机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某地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案件时,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监察机关接到申诉后,对侦查机关进行监督,确保侦查活动合法合规。

4. 司法机关执行判决的监督:某地法院判决一起民事案件,但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滥用职权。

监察机关接到投诉后,对执行法官进行监督,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5. 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某律师在代理一起案件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对方律师的贿赂,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信息。

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投诉后,对该律师展开调查,维护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

6. 法律援助的监督:某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分配法律援助资源时,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导致一些弱势群体无法获得合法权益保障。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对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监督,确保援助资源的合理分配。

7. 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某地法院一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频繁违反程序规定,导致案件审理进程拖延。

院内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对该法官进行监督,提醒其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案件及时审理。

8. 司法公正的宣传教育:某地司法机关在审理一起重大案件时,积极开展庭审公开,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司法公正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9. 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建设:某地法院推行司法公开试点工作,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司法机关的公正和透明。

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

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

■34 /2020年第26期/ 6月22日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郑洁-------------------------------------------------------------深人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落实违法办案责任暂行规定》,请您介绍一下相关背景。

这是贵州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贵州法院起步早、步子快。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落实违法办案责任暂行规定》,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做好由裁判者负责“后半篇文章”,坚决打通落实司法责任制"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落实违法办案责任暂行规定》有哪些创新的内容和举措?贵州法院全面落实中国特色再审制度的规定,力呔审判监督改革力度。

《规定湖确,将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指令审理的案件,本院依职权再审后改判的案件、驳回再审申请后因检察机关抗诉而再审改判的案件,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有重大错误以及其他应当列入违法办案责任审查的案件等7类案件,作为违法办案责任案件的线索来源。

同时,〈规定〉对遵循司法规律不得认定为违法办案的如专业认知、证据规则、出现新证据、当事人诉求变更、法律修改、生效裁判改变等8种情形予以明确,对审查、调查过程中法官及有关人员享有知情权、辩解权和举证权等一切必要权利作出规定。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哪些工作?具体工作开展上,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等工作,全面推进改革。

紧紧牵 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力监督制约。

山东法院2021年度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出炉

山东法院2021年度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出炉

山东法院2021年度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出炉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山东法院2021年度司法改革典型案例出炉案例一、济南法院探索机制创新,扎实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案例简介在为期两年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期间内,济南法院坚持以机制创新为主线,按照“规则引领、诉源治理、简案速裁、优化资源配置、全流程网上办案”五位一体的思路,扎实推进落实五项改革任务。

济南中院研究制定1套实施方案、5项操作规程、2项配套制度,各基层法院制定试点工作配套制度40余项;规范小额诉讼程序,为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参考;完善简易程序适用规则,推广简式文书;制定电子送达18条操作规程,完善电子诉讼规则,为《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制定提供了有价值的探索。

推荐理由经过两年试点,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率上升6.53个百分点,平均办案周期缩短55天,二审发改率降低1.6个百分点,法官人均办案293件,居全省首位,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动态》推广济南法院做法,《人民法院报》头版两次专题报道。

代表点评陈学中山东省人大代表济南大学商学院教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在最高法院和山东高院的指导下,济南两级法院扎实做好试点工作,改出了公平正义加速度,改出了司法为民新举措,满足了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案例二、青岛法院“五位一体”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建设案例简介党中央作出在山东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后,青岛法院坚决扛起司法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的职责使命,从及时成立调研专班加强专门对接,设立专门巡回法庭、推动胶州法院获得涉外审判权,与华东政法大学等合作扩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构建“1+3”涉外商事纠纷“高速路”,致力建设司法智库新平台等5个方面综合发力,构建“五位一体”全方位服务保障示范区建设新格局。

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案例

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案例

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案例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其中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成为关注的热点话题。

下面将从案例出发,探讨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的必要性,重点分析其优点和挑战,并提出对策建议。

案例:松原市和平区法院松原市和平区法院是吉林省松原市下属法院之一,原本是一个基层法院。

但由于其辖区内的县级法院均被撤销,为了满足当地司法需求,该法院被升格为四级法院。

新的职能定位,不仅需要实现案件一审的审判审理,还要承担案件再审和执行的工作。

法院通过人才引进、培训和转岗等多种方式,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效率,同时也优化了行政管理结构,实现了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异地诉讼的就近便民服务作用也得到了不断强化。

法律事务专业人士普遍认为,松原市和平区法院的升级经验值得借鉴和借鉴。

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的实践对于我们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必要性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一方面,由于国家行政区划调整、县级法院撤销等原因,造成了法院体系规模和结构的变化,必须调整职能定位,适应新的司法环境。

另一方面,随着新的司法需求和挑战的出现,特别是涉及一审、再审和执行等多个司法阶段的案件增加,四级法院的力量作用也愈发凸显。

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的优点和挑战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二是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提升司法效率和质量;三是促进司法体制创新,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效益。

同时,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在职能范围和人才引进等方面面临困难。

对策建议为了促进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的顺利实施,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合理的职能范围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流程;二是加大对法院人才引进和培训的投入力度,提高法院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率;三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司法共享、互联互通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四是积极引入法院信息化技术,改善司法信息的共享和安全。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系列案例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系列案例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系列案例
1.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案例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认为原有的审级职能定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改革后,该法院明确了审级职能的主要定位,即依据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对一审判决的合法性、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求。

2.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案例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认为原有的审级职能定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改革后,该法院明确了审级职能的主要定位,即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一审判决的合法性、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求。

3.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案例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认为原有的审级职能定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改革后,该法院明确了审级职能的主要定位,即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一审判决的合法性、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要求。

同时,该法院还强化了对审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审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推动我国法律改革的案件(3篇)

推动我国法律改革的案件(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张某某受贿案为切入点,分析了该案件对我国法律改革的推动作用。

通过深入剖析案件背景、审理过程以及法律改革成果,旨在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一、案件背景张某某,原某市副市长,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

经审理查明,张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数千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此案涉及面广,影响恶劣,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审理过程1. 公开审理,彰显司法公正张某某受贿案自立案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坚持公开审理,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公正。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

2. 强化证据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案件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案件质量。

对于被告人提出的辩解意见,法院逐一核实,确保判决公正。

3. 审慎适用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针对张某某受贿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法律改革成果1.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张某某受贿案的发生,暴露出我国刑法在受贿罪认定、刑罚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受贿罪的认定标准,加大了对受贿犯罪的打击力度。

2.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针对张某某受贿案中暴露出的刑事诉讼程序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订,强化了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监督,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 完善财产申报制度为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张某某受贿案促使我国进一步完善了财产申报制度。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职人员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接受监督。

4.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张某某受贿案的发生,使得我国在国际反腐败合作方面面临压力。

为此,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司法协助,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关于法律方面的创新案例(3篇)

关于法律方面的创新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为司法改革提供了新的动力。

我国法治建设也在不断推进,法院系统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本文将以某市法院“云审庭”创新案例为例,探讨法律领域的创新应用。

二、案例概述某市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打造“云审庭”系统,实现了远程庭审、在线证据交换、在线调解等功能,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创新举措1. 远程庭审“云审庭”系统实现了远程庭审,当事人可以在家中、办公室等地点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参与庭审。

法官、书记员、当事人、证人等均可以通过视频、语音、文字等方式进行交流,突破了地域限制,降低了诉讼成本。

2. 在线证据交换“云审庭”系统为当事人提供了在线证据交换平台,当事人可以将证据材料上传至平台,法官、书记员及其他当事人可以随时查看、下载、打印。

这一功能提高了证据交换的效率,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麻烦。

3. 在线调解“云审庭”系统具备在线调解功能,当事人可以在系统中进行调解,法官、调解员可以在远程进行调解指导。

在线调解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提高了调解效率。

4. 智能辅助“云审庭”系统集成了智能辅助功能,包括智能语音识别、智能文书生成等。

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实时获取相关信息,提高庭审效率;智能文书生成功能可以帮助法官快速生成法律文书,减轻法官工作负担。

5. 数据共享与分析“云审庭”系统实现了法院内部数据共享,法官可以跨庭、跨院查阅案件信息,提高审判效率。

同时,系统可以对案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法院决策提供依据。

四、创新成果1. 提高审判效率“云审庭”系统的应用,使庭审、证据交换、调解等环节更加便捷高效,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2. 降低诉讼成本远程庭审、在线证据交换等功能,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麻烦,降低了诉讼成本。

3.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云审庭”系统的应用,使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地参与诉讼,提高了诉讼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人民陪审员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典型案例

人民陪审员典型案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为司法公正和民主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

人民陪审员的参与,使得司法决策更加符合公众需要,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通过介绍几个人民陪审员典型案例,展示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的积极作用。

案例一:刘某盗窃案在一起盗窃案中,陪审团的成员中出现了一位退休教师王先生。

案件中,被告人刘某涉嫌盗窃他人财物,控辩双方就证据的有效性展开辩论。

在审理过程中,王先生认真审阅了案卷和证人证言,注意到其中一位证人的证言存在矛盾之处。

他坚持要求重审该证人,并要求对其他证人证言进行深入追问。

最终,经过陪审团成员的讨论和仔细审查,负责审理的法官认为证人证言不可靠,最终判决被告人无罪。

在这个案件中,王先生的细致观察和理性判断,保护了被告人的权益,恢复了正义。

案例二:李某交通肇事案李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控告。

在陪审团成员中,出现了一位退伍军人张先生。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先生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

他主动参与讨论,提出了关于交通规则的问题,并就相关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通过陪审团成员的共同探讨,最后达成了一个公正的裁决,使得交通肇事案得以妥善解决。

张先生作为一位军人,注重纪律和法律的执行,对案件的判断起到了重要的指引作用。

案例三:王某家庭纠纷案在一起家庭纠纷案中,陪审团的成员中有一位年轻女性陈小姐。

案件中,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因房屋分割问题发生争执,诉诸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就房产证明、目击证人的证言等进行了申述,但双方证言存在一定矛盾。

陈小姐积极参与讨论,她提出了更为深入的问题,并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了仔细剖析。

通过她的努力,最终找到了证人证言中的关键矛盾点,揭示了真相,帮助法官作出了符合事实的判决。

案件审理结束后,陈小姐还积极参与了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

通过上述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审判公正与司法民主的贡献。

以案促改典型案例

以案促改典型案例

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近年来,我国的司法体制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也在不断推进。

然而,仍有一些司法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改进。

在这些案件中,一些典型案例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案例为例,探讨如何以案促改,不断完善我国的司法体系。

第一案例:李某被误判案李某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因涉嫌盗窃被警方逮捕。

在审讯过程中,警方对李某进行了长时间的拷打和威胁,使得李某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不得不承认自己犯罪。

后来,经过法院的审判,李某被判有罪,并被判处了长期的监禁。

然而,当案件得到重新审理时,真相被揭示出来。

原来,李某并没有犯罪,他只是因为被迫而承认了罪行。

在重新审理中,李某被宣布无罪释放,但他已经在监狱中度过了几年的时光。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司法审判中必须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侵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同时,司法机关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对所有证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避免出现误判的情况。

第二案例:王某打人案王某是一名在职教师,因为和同事之间的矛盾而发生了一场打人事件。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王某的职业身份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有些人认为,教师这个职业应该有更高的道德标准,王某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王某只是因为情绪失控而犯下了错误,应该得到宽大处理。

最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王某的职业特殊性以及他的悔过表现,对他进行了轻判。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司法审判中应该考虑到被告人的特殊情况,不能对所有人都套上同一个标准。

同时,司法机关应该注重对被告人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尽可能地给予被告人更多的机会和帮助。

第三案例:张某涉嫌贪污案张某是一名政府官员,因涉嫌贪污被警方逮捕。

在审讯过程中,张某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是警方却通过威胁和利诱,让张某签下了一份自认罪行的书面文件。

在这份文件的基础上,法院最终判定张某有罪,并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然而,当张某的律师查看案卷时,发现了这份文件的不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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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随着社会进步,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司法机构的需求也
越来越高。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我国司法机构开始了司法改革。

下面,就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为例,分步骤来阐述一下司法
改革的实践。

第一步,建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在传统的司法理念中,司法的
重心在于法律的适用,而并不是在于为人民服务。

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人民法院开始了改革,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作为第一位的重要任务,从而达到司法公正的目的。

比如,建立“微信庭审”,在司法程
序中通过移动互联网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第二步,加强司法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会受到肉
体利益和胁迫的影响,导致司法公正性受到挑战。

因此,人民法院开
始加强司法公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教育和
培训,增强他们的能力和责任心。

比如,人民法院采用了电子普法和
微信公众号普法的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律宣传和普及,从而保障司
法公正。

第三步,创新司法模式。

传统的司法模式往往是单向的,司法机
构在处理案件时只考虑自身的利益,而对于当事人的利益并没有考虑到。

人民法院改变了这种现象,创新司法模式,加强对当事人的沟通
和交流,让他们从整个司法程序中感受到司法机构的关怀和呵护。

同时,人民法院加强对部门之间的合作,实现了司法资源的共享,并优
化司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服务。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是一次探索司法机构改革的成
功案例。

通过建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加强司法公正和创新司法模式,人民法院有效地保障了司法公正,实现了司法公正的目的,也让人民
群众得到了更好的服务。

相信,在未来的司法改革中,人民法院会不
断地创新方式和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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