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烟台市关于慢性病门诊报销的医保政策
2012惠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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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一、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7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
二、目录内甲类药品及普通检查按80%予以报销。
乙类药品首先自负5%,大型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首先自负10%,然后再按80%予以报销。
三、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超过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救助解决。
四、报销范围执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及《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和《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实行市级统筹,在三年内逐渐过渡,全市统一报销标准。
六、惠民县医保处咨询电话:0543-5333370滨州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一、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7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
二、甲类药品及普通检查在职职工按80%、退休职工按85%予以报销。
乙类药品首先自负5%,大型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首先自负10%,然后再按以上比例予以报销。
三、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四、报销范围参照《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及《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和《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五、滨州市医保处咨询电话:0543-3162592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一、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7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第三次住院不再设置起付线。
二、甲类药品及普通检查按50%予以报销。
乙类药品首先自负5%,大型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首先自负10%,然后再按50%予以报销。
三、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未成年居民为5万元(现金),成年及老年居民为3万元(现金)。
四、报销范围参照《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及《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和《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起付线,统一报销标准和报销范围。
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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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己参保的老年、成年居民,居民只需携带《医疗保险证》或《身份证》前去缴费即可。但对于2008年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的居民以及新迁入人员或新生儿等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1周岁以下的可不提供) ,集体户口的可携带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一般由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填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填。填写完成后,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符合参保条件未缴费或中断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参保时,应一次性补缴以往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待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点解决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出,不建个人账户。我市在重点保障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的基础上,对未成年居民适当兼顾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对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适当兼顾普通门诊医疗。
一是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
二是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是成年居民,指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四是驻本市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四)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
需急诊抢救的参保居民可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科室、床位号、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15日内,需持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印章)、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参保居民外出、探亲、旅游等期间,非急症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医保慢性病疾病病种有哪些
![职工医保慢性病疾病病种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adc0c2ee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73.png)
职⼯医保慢性病疾病病种有哪些
医保慢性病疾病病种有哪些?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肺源性⼼脏病;⽀⽓管哮喘;⾼⾎压病;冠⼼病、⼼绞痛、⼼肌梗塞;慢性⼼⼒衰竭;⼼脏瓣膜病;⼼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限制型⼼肌病);肝硬化;病毒性肝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职⼯医保慢性病疾病病种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医保慢性病疾病病种有哪些?
(1)慢性阻塞性肺病
(2)慢性肺源性⼼脏病
(3)⽀⽓管哮喘
(4)⾼⾎压病
(5)冠⼼病、⼼绞痛、⼼肌梗塞
(6)慢性⼼⼒衰竭
(7)⼼脏瓣膜病
(8)⼼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限制型⼼肌病)
(9)肝硬化
(10)病毒性肝炎
(11)胃⾷管返流病(含返流性⾷道炎、内镜阴性⾷管返流病)
(12)消化性溃疡(包括⾷管溃疡、胃溃疡、⼗⼆指肠溃疡、残胃吻合⼝及鞍部溃疡)
(13)慢性肾功能不全
(14)肾病综合征
(15)肾脏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
(16)慢性肾脏病
(17)再⽣障碍性贫⾎
(18)特发性⾎⼩板减少性紫癜(免疫性⾎⼩板减少症)
(19)地中海贫⾎
(20)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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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保险新政策
![烟台市保险新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3681d4691eb91a37f1115ccc.png)
《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1999〕9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并坚持以下原则:(一)医疗保险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基金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筹集使用;(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均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六)全市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建国前老工人),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待遇支付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大病病种(以下简称大病)及统筹慢性病病种(以下简称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账户金和大额救助金。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组织实施。
实行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继续做好本辖区内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工作。
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
![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https://img.taocdn.com/s3/m/3f705e7b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92f0353.png)
工伤保险一、单项选择1.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 )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A)A、伤残津贴B、职工工资C、一次性伤残补助金D、单位平均工资2. 工亡职工子女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A、未满 16 周岁B、未满 18 周岁C、未满 14 周岁D、为完成学业的3、7.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A ) 。
:A、50% B 、25% C、75% D、40%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A)A、50% 、40%、30%B、60% 、50% 、40%C、50% 、45%、40%D、70% 、50% 、30%5.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每减少 1 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 B ) 。
A. 10%B. 20%C.30%D. 40%6.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 ( A) 核定A.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B.工伤认定时的条件C、职工家庭情况D、职工社会关系情况7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 ( )、境外每人每天( ) 。
(B)A.10 元、 15 元B.15 元、20 元C.10 元、 20 元D.15 元、 15 元二、多项选择1. 根据鲁政发【2011】 25 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ABCD)A、7 级 13 个月B、 8 级 10 个月C、9 级 7 个月D、 10 级 4 个月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ABCD)A、7 级 20 个月 B8 级 16 个月 C、9 级 12 月 D、 10 级 8 个月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 5 级、6 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BC)A、5 级伤残为 17 个月的本人工资B、6 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C 、5 级伤残为 18 个月的本人工资D 、6 级伤残为 15 个月的本人工资4.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BD)A.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烟台市工伤保险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
农合医保资料
![农合医保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8fb6a5d0195f312b3169a5b4.png)
五保户住院:入院时未交齐资料的,先要交一 定的预交金。(特别是分散供养的)在资料交 齐后,预交金可以退还。 出院的当天科室一定要点击结算,开具出院证 和出院小结交住院收费处,未及时结算每天扣 除科室20元/天。 • 单病种管理:符合单病种的病人一定要进单病 种。住院收费处在入院时凭住院证上的诊断, 进入单病种。如不能进单病种,管床医生要及 时通知住院收费处。出院时在出院证上注明 “单病种”。
查房
• 参保患者应24小时在院,有事须请假者, 须有当班护士或经治医师签字同意的请假 条,住院期间只能请假一次,确因特殊情 况需要再次请假者,须经所在科室科主任 签字同意。如查房发现不在床且未办理请 假手续的,视同挂床住院。扣款如下: • 医保:3000元/人次 • 农合:200元/人次 • 医院医保办不定时不定期的下科室查房, 发现不在床且办理请假手续的,扣除管床 医生50元/人次。(一级护理病人不能请假 一级护理病人不能请假) 一级护理病人不能请假
3.26%
979.86
1—3月城居费用分析
科室 内科 内二 外科 骨科 妇科 五官 综合科 合计 住院人次 总费用 22 4 5 3 4 3 1 42 70666 8712 49240 9211 14616 7212 744 160403 统筹支付 药品费用 药占比 45354 5591 31108 5895 8098 4090 480 100618 44595 4963 25394 5066 3312 820 264 84415 63.11% 57% 52% 55% 23% 11.37% 35.45% 52.63% 均次费用 3212 2178 9848 3070 3654 2404 744 3819
自费药品和自费检查项目
• 不论哪种医疗保险的病人,所有自 费药品和自费项目,病历中必须留 存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的保外 项目自费单。
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2】70号
![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2】7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984f9e9168884868662d62b.png)
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时间:2013-01-07 09:32:43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当前,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按照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关于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的要求,应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全面施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以下简称“总额控制”)。
为指导各地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任务目标以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并以此为基础,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的改革方向,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
结合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合理确定统筹地区总额控制目标,并根据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划分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要求,将总额控制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
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绩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二是科学合理。
总额控制目标要以定点医疗机构历史费用数据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为基础,考虑医疗成本上涨以及基金和医疗服务变动等情况,科学测算,合理确定。
三是公开透明。
总额控制管理程序要公开透明,总额控制管理情况要定期向社会通报。
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a70a3e29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4e.png)
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一篇: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专注社保代理12年30家分公司覆盖四川.重庆.贵阳…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患有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的病人,可以申请医保慢性病登记,登记后慢性病治疗可有医疗保险来报销。
那么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慢性病医保登记申请条件1、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消费者;2、所患疾病为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
慢性病医保登记所需材料1、收榷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2、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3、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书原件。
第二篇:医保慢性病石家庄市居民医保实施细则16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括那些人员?此次公布的《细则》将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保。
具体包括:1、在校的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2、驻石各高校(科研院、所)在校大学生;3、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4、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5、劳动就业年龄段(女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男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内,未参加职工医保,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6、女50周岁以上和男60周岁以上居民;7、在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经政府就业扶持不能就业的居民,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劳动合同,可自愿参加居民医保,就业后必须参加职工医保。
其中,新纳入医保范畴的在校大学生参保的筹资标准,执行在校中、小学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的标准。
即: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一、二级残疾人、父母领取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参保人员,全额由各级财政补助;其他人员个人缴纳50元,各级财政补助100元。
烟台xx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最新标准
![烟台xx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最新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0417a8e8bd63186bcebbcd5.png)
烟台xx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最新标准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目前,烟台居民医疗保险启动的大病保险结报制度,更多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将被纳入报销范围。
上半年,烟台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居民报销37130万元,大病保险为居民报销了10614万元。
据悉,从去年8月15日起,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居民无需再为报销多跑腿。
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如何支付?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xx年烟台市居民大病保险仍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山东省分公司承保。
保费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居民无需另行缴费。
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按比例补偿。
xx年度,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
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居民一年最高可报销的额度为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与大病保险年支付限额标准之和。
xx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一档缴费的为14万元,二档缴费的为17万元。
xx年度大病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30万元。
“这意味着,居民在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销47万元。
”市社保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居民可在医院享受即时结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xx年8月15日以后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的费用将在定点医疗机构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即时结报,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xx年1月1日至xx年8月14日(住院按出院时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医疗费用的参保居民,需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参保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补偿窗口办理补偿业务。
人社部发〔2012〕70号
![人社部发〔2012〕70号](https://img.taocdn.com/s3/m/e7e388751711cc7930b71604.png)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当前,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按照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关于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的要求,应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全面施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以下简称“总额控制”)。
为指导各地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任务目标以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并以此为基础,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的改革方向,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
结合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合理确定统筹地区总额控制目标,并根据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划分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要求,将总额控制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
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绩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二是科学合理。
总额控制目标要以定点医疗机构历史费用数据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为基础,考虑医疗成本上涨以及基金和医疗服务变动等情况,科学测算,合理确定。
三是公开透明。
总额控制管理程序要公开透明,总额控制管理情况要定期向社会通报。
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商机制,发挥医务人员以及行业学(协)会等参与管理的作用。
2024烟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指南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今年的一些新政策
![2024烟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指南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今年的一些新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7c084ffa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5c.png)
2024年,烟台市出台了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系列新政策,该政策指南的实施对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改善城镇居民的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对该政策指南的新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扩大覆盖范围新的政策指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行了扩大。
除原有的城镇非工作居民外,新增加了农村留守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
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性,提供更广泛的医疗保障。
二、增加医保待遇新政策明确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
针对常见疾病治疗费用高的问题,政策指南提出对一些疾病给予更高额的报销比例,例如大病补助、恶性肿瘤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同时,也增加了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减轻了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此外,政策还明确了一些临床病种的报销范围,并提高了一些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报销比例,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优化医保服务四、健全医保管理机制新政策指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机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政策规定了定期审核医院的资质和医保费用核查制度,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规范性和费用合理性的监管。
同时,政策还要求建立居民医保参保和资金管理的信息系统,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为了让广大居民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和社保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政策指南提出要开展医保宣传宣传月活动,组织医保知识讲座和义诊活动,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同时,政策还要求各级政府和社保部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保障居民的权益。
总的来说,2024年的烟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指南通过扩大覆盖范围、增加医保待遇、优化医保服务、健全医保管理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等举措,不仅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也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医保服务。
这些新政策的实施对于改善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条件,提高居民的就医满意度具有积极的影响。
《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
![《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6ae2e05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f9.png)
《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烟人社发〔2022〕42号)统筹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保障基金安全,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现将《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26日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根据《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和《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统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诊统筹病种包括门诊大病和慢性病。
病种种类及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成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统筹病种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患病经系统治疗后,按以下程序办理门诊统筹病种认定:(一)由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保医师或科室主任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证》、近半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CT、MRI报告、病理报告、检查检验报告等)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将当地初审合格名单汇总报市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的初审合格名单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直接报市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市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医疗专家对申报患者进行医学技术查体,并依据查体结果下达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结论。
(2024)最新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2024)最新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15410083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d6.png)
21、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如果患者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医疗保险统筹 基金可以按照意外伤害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22、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3、烟台市辖六区为同一参保区域,在六区范围内定点医院就医,无需办理非参保地 就医手续,按正常待遇支付,六区的参保人员到各县市区就诊的,应先到各区的医疗 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未办理非参保地就医手续的,按低于正常待遇
(2024)医保知识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以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部分后剩余的部分为主组成的资金。(√)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非统筹基 金支付的费用。(√) 3、社会医疗保险费是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 政策,使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和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
4、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5、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恶性肿瘤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因放疗或 化疗住院的,一个统筹年度内只支付一个起付线。(√)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 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大病重症,在一个统筹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 险最高限额18.5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规 定的,可以享受大病救助。(√)
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d7858ed7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c3.png)
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文档一、政策背景近年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不断增长。
为了满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需求,2012年,我国发布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该政策旨在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政策目标1、扩大覆盖面: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扩大到城镇居民,使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障;2、提高保障水平:增加保险的报销比例,提高居民的医疗费用补偿水平;3、优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提高居民就医便利度,缓解医疗资源不足问题。
三、保障范围1、参保对象:城镇居民、农民工及其参保家属;2、医疗费用补偿:包括住院医疗、门诊诊疗、药店购药等费用;3、疾病保障范围:覆盖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等。
四、保险费用1、缴费方式:个人和共同缴纳;2、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根据收入水平不同而有所调整;3、补贴政策:对困难群体给予特殊补贴。
五、服务体系1、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优质医疗服务;2、联网结算:建立医保系统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网结算机制,简化报销流程;3、医保卡管理:发放医保卡,方便居民就医和报销。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指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2、参保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居民可参加医疗保险;3、门诊诊疗:指居民在门诊部接受医生的诊疗服务,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4、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保险服务;5、联网结算:医疗机构通过与医保系统联网,实现医疗费用的结算和报销。
附件: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缴纳明细表;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名录。
烟台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申请流程及时间
![烟台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申请流程及时间](https://img.taocdn.com/s3/m/1cb95917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ba.png)
烟台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申请流程及时间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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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慢性病医保申报流程有哪些
![烟台慢性病医保申报流程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f4b55219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0c.png)
烟台慢性病医保申报流程有哪些烟台市⾏政区域内的参保⼈员,在住院系统治疗后,经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出院时病情符合慢性病认定标准的,都可在出院六个⽉内,通过医院提出慢性病申请。
统筹病种申请表全市范围内统⼀格式。
凡经临床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病情符合门诊统筹病种认定标准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烟台慢性病医保申报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烟台市⾏政区域内的参保⼈员,在住院系统治疗后,经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出院时病情符合慢性病认定标准的,都可在出院六个⽉内,通过医院提出慢性病申请。
统筹病种申请表全市范围内统⼀格式。
凡经临床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病情符合门诊统筹病种认定标准的,⽆论该患者在哪个县市区参保,定点医院都应为其填写《门诊统筹慢性病申请认定表》。
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银屑病、原发性⾼⾎压(合并并发症)、癫痫(原发性)可经门诊或住院确诊后,提交确诊材料进⾏申报。
根据现⾏政策规定,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暂按⼀种认定执⾏。
申报具体流程申报的具体流程为,符合门诊统筹病种标准的参保⼈员出院时,应到所住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慢性病申请认定表》,该表由定点医院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员填写。
出院后,参保⼈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病历(需加盖病案室章,未经加盖⽆效),门诊确诊的需提交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及确诊依据原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送交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进⾏初审,经初审符合相应的统筹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医保办加盖公章,同意申报。
以上材料报送参保地的医保处审核登记,符合病种标准的,参加由市医保处统⼀组织的认定查体;不符合病种标准的,申报材料退回。
烟台⾏政区域外,办理异地居住(⼯作)的参保⼈员,需提供居住(⼯作)地⼆级以上医院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由单位经办⼈员送交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参加统筹病种体检认定。
烟台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
![烟台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b9a1768f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c5.png)
烟台市是山东省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具有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裙体。
为了维护职工身体健康,烟台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旨在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政策背景烟台市政府高度重视职工健康问题,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在此背景下,烟台市出台了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旨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政策内容1. 报销范围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主要涵盖慢性病门诊用药和治疗费用的报销。
具体涵盖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和治疗费用。
2. 报销比例对于符合报销范围内的慢性病门诊用药和治疗费用,烟台市将提供一定比例的报销,具体比例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在烟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全球信息站公布。
3. 报销标准烟台市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烟台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慢性病门诊用药和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确保职工在患病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4. 报销流程参保的职工在就医时,可凭借基本医疗保险卡和有效唯一识别信息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就医后凭相关发票和医疗资料到指定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三、政策意义1. 保障职工权益通过实施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能够更好地保障职工裙体的基本权益,减轻患病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2. 促进就医积极性职工健康是企业的宝贵财富,而患病职工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通过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的实施,可以更好地鼓励职工及时就医,积极治疗,提高慢性病患者的治疗积极性。
3.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职工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促进城市的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政策建议1. 宣传政策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职工保险慢病门诊报销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职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享受到政策的实惠。
烟台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烟台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71d73628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5f.png)
烟台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为保障烟台市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烟台市人社局制定了相应的门诊报销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销范围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2.门诊药品费用:符合国家和省、市医保目录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
3.门诊特殊治疗费用:如放疗、化疗、血透、肾透析等特殊治疗费用。
4.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
1.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最高限额。
2.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三、报销限额
1.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
2.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3.门诊药品费用的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四、报销流程
1.参保人在就诊时,应出示本人有效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
2.医院或门诊部应当在24小时内将门诊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等
信息上传至医保中心。
3.医保中心根据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内余额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自动结算报销金额,并将报销金额直接划拨给医院或门诊部。
以上是烟台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合理使用医保资金,共同维护自身权益及医保基金的健康运转。
哪些慢性病可申请医保
![哪些慢性病可申请医保](https://img.taocdn.com/s3/m/468a980053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a2.png)
哪些慢性病可申请医保
“城镇职⼯⼤病、慢性病统筹病种范围能否进⼀步扩⼤?”“统筹慢性病申报有哪些条件,有什么申报程序?”医疗保障成为市民代表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副主任⾼*波介绍,城镇职⼯慢性病共21种,门诊费⽤实⾏起付线和限额管理,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起付标准⾄最⾼⽀付限额内,符合规定的由统筹基⾦⽀付80%。
“下⼀步,将根据基⾦的收⽀状况,研究适当扩⼤病种范围和建⽴⼀名患者多种慢性病费⽤负担机制。
”⾼*波表⽰,常见的糖尿病和⾼⾎压占所申报慢性病的70%左右。
⽬前⼤病、慢性病统筹已经减轻了很⼤⼀部分家庭的负担。
参保⼈员经住院系统治疗后,出院时经主治医师诊断,病情符合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到所住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认定表》,并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保医师填写后,由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报送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参加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的体检认定。
部分病种如: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银屑病、原发性⾼⾎压(合并并发症)、(原发性)癫痫等病种,经⼆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门诊确诊即可申报;其他病种需经住院治疗后⽅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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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我院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已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参加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目前医疗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为使在此期间住院的人员及时结算以及患16种大病、21种慢性病的人员及时报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住院:暂时可凭身份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登记及报销手续。
二、凡符合大病及慢性病标准的人员请按下例程序申报1、由具备申报病种资格的定点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填写《申请认定表》;2、需提供2010年1月1日后出院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3、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已行透析的)、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甲亢、银屑病、原发性高血压、癫痫可经门诊确诊申报。
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后确诊本疾病的门诊病历及检查、诊断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5、上述申报材料送至市医保处三楼大厅17号窗口,审核通过后等待统一查体认定。
附: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细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一、糖尿病1.符合糖尿病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糖尿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2.糖尿病只将Ⅰ型、Ⅱ型纳入慢性病,其它类型不纳入慢性病。
3.认定要点:(1)糖尿病症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 mmol/L(200mg/dl)或(2)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 mmol/L(126mg/dl) 或(3)OGTT实验中,2hPG水平≥11.1 mmol/L(200mg/dl)二、消化性溃疡1.符合消化性溃疡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2.消化性溃疡主要是指发生在胃和十二指肠的原发慢性溃疡,发生在其它部位的或继发消化性溃疡不纳入慢性病。
3. 认定要点:(1)慢性、周期性、节律性上腹痛,上腹不适、腹胀、反酸、嗳气等症状。
(2)溃疡活动期上腹部可有局限性轻压痛。
(3)辅助检查:胃镜提示有溃疡存在。
▲三、类风湿关节炎1.符合类风湿关节炎临床诊断标准,除外其它关节炎,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2.认定要点:结合关节受累情况、血清学指标、滑膜炎及急性时相反应物4部分进行评分,总得分6分以上结合常规放射学类风湿关节炎骨破坏的改变可认定。
RA慢性病认定评分系统表关节受累情况得分(0-5)受累关节数(个)受累关节情况受累关节部位1 中大关节 02-10 中大关节 11-3 小关节 24-10 小关节 3﹥10 至少1个关节 5血清学得分(0-3)项目阳性物RF或抗CCP抗体均阳性 0RF或抗CCP抗体至少1项低滴度阳性 2RF或抗CCP抗体至少1项高滴度 3(>正常上限3倍)阳性滑膜炎得分(0-3)存在依据持续时间<6周 0>6周 1急性时相反应物得分(0-3)项目阳性反应物CRP或ESR均正常 0CRP或ESR增高 1 四、慢性肾炎及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1.符合慢性肾炎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慢性肾炎及遗传性慢性肾炎,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呈多样性,蛋白尿、血尿、高血压、水肿为其基本临床表现,可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减退。
(2)病史达到1年以上(含1年)。
(3)辅助检查:(a)尿液检测:尿蛋白定性一个“+”以上,(含一个“+”),定量>1g/d;尿沉渣镜检红细胞>3个/高倍视野;尿红细胞形态检查示尿红细胞形态符合肾小球源性血尿。
(b)肾功能检测:肾小球功能检查正常或不同程度受损。
(c)肾活检病理: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理改变。
特殊类型:单纯血尿的慢性肾炎患者不纳入慢性病。
肾病综合征:1. 符合肾病综合征的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肾病综合征及遗传性疾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2.认定要点:(1)尿蛋白大于3.5g/d(2)血浆白蛋白低于30g/L(3)水肿(4)血脂升高(5)肾活检病理:肾病综合征的病理改变。
其中(1)(2)为认定必备条件。
五、强直性脊柱炎1. 符合强直性脊柱炎的临床诊断标准,排除其它脊柱关节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下腰背痛的病程至少持续3个月,疼痛随活动改善,但休息不减轻。
(2)腰椎在前后和侧屈方向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正常人。
(4)影像学检查:双侧骶髂关节炎Ⅱ—Ⅳ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Ⅲ—Ⅳ级。
患者具备(4)并分别附加(1)-(3)条中任何一项可认定。
六、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1.符合Graves病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疾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高代谢症状和体征(2)甲状腺肿大(3)有或无眼征(4)辅助检查:(a)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增高(b)促甲状腺激素(TSH)减低(c)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和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ATPO)阳性(d)B超符合Graves病表现。
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1.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慢性咳嗽、咳痰,有或无喘息,每年发病持续3个月,并连续2年或2年以上。
(2)辅助检查: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舒张药后FEV1/FVC <70%及FEV1预计值<80%。
八、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 符合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血液分析:多次检验血小板计数少于50×109/L。
(2)骨髓象示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3)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九、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出血性血小板增多症)1.符合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临床表现:血小板显著增多,伴有出血及血栓形成,脾常肿大。
(2)辅助检查:(a)血液分析:血小板大于450×109/L(b)骨髓象示各系细胞均明显增生,以巨核细胞增生为主,并有大量血小板形成。
(c)不符合CML、PV、PMF、MDS或其它髓系肿瘤的WHO诊断标准。
(d)骨髓JAK2融合基因:(+)可能阳性或没有反应性血小板增多证据。
▲十、血友病(血友病A血友病B)1.符合血友病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血友病A:①男性患者,有或无家族史,有家族史符合X连锁隐形遗传规律②关节、肌肉深部组织出血,可呈自发性,或发生于轻度损伤、小型手术后,易引起关节畸形及血肿,伴随血肿压迫症状;血友病B同血友病A。
(2)辅助检查:血友病A① APTT延长②FVIII:C减低血友病B①APTT延长②FIX:C减低(3)排除血管性血友病。
十一、运动神经元病1. 符合运动神经元病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符合运动神经元病肌无力、肌萎缩和或锥体束征的临床表现;(2)辅助检查:肌电图呈典型性神经原性改变,主动收缩时运动单位时限增加,有时可见束颤或纤颤电位,神经传导速度正常。
十二、帕金森病1. 符合帕金森病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符合帕金森病静止性震颤、运动迟缓、肌强直及姿势步态异常的临床特征。
(2)辅助检查:MIR检查正常或仅有脑萎缩表现。
(3)除外继发帕金森综合征。
▲十三、重症肌无力1. 符合重症肌无力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临床表现:主要临床特征是部分或全身骨骼肌呈病态疲劳,且明显局限于某一组,呈现较规律的晨轻暮重波动性变化,首发症状多为一侧或双侧眼外肌麻痹,多不对称。
(2)辅助检查:①疲劳试验(Jolly试验)受累肌肉重复活动后肌无力明显加重。
②电刺激试验:低频和高频均使动作电位降低10%以上。
③药物试验:新斯的明和腾喜龙试验阳性。
(3)排除其它导致肌无力的疾病。
十四、格林-巴利综合症1.符合格林-巴利综合症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临床表现:病前1-4周有感染史,急性或亚急性起病,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或呼吸肌麻痹,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可有感觉异常,呈手套袜子样分布,脑神经常受累,以双侧周围性面瘫最常见,可合并自主神经症状,所有症状均为单相病程。
(2)辅助检查:①脑脊液检查:蛋白含量增高而细胞数正常,呈蛋白细胞分离是本病特征之一。
②电生理检查:早期F波或H反射延迟;NCV减慢、远端潜伏期延长、波幅正常或轻度异常。
十五、癫痫1. 符合癫痫国际临床诊断标准,排除继发性癫痫,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临床表现:符合癫痫各种类型发作的临床表现。
(2)辅助检查:①脑电图(EEG):可出现尖波、棘波、尖-慢波、棘-慢波。
②脑MIR:无阳性表现。
▲十六、系统性硬化病1.符合系统性硬化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排除其它疾病,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主要指标近端硬皮病:对称性手掌及掌指或跖趾近端皮肤增厚、紧硬、不易提起。
类似皮肤改变同时累及肢体的全部、颜面、颈部和躯干。
(2)次要指标:①指端硬化:硬皮改变仅限于手指;②指端凹陷性瘢痕或指垫变薄消失;③双肺底纤维化:标准X线胸片双下肺出现网状条索、结节、密度增加,也可呈弥漫性点状或蜂窝状,并已确定不是由原发于肺部疾病所致。
(3)辅助检查:血清抗核抗体、抗拓扑异构酶Ⅰ抗体阳性均支持诊断。
具备主要指标或≥2个次要指标者可认定。
十七、银屑病1.符合银屑病的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①寻常型:腊滴现象、薄膜现象、点状出血为银屑病特征。
②脓疱型:有寻常型银屑病病史,常因治疗不当或应激情况下发生脓疱型。
③关节型:银屑病关节炎纳入标准:有银屑病病史至少有一个关节炎并持续3个月以上至少有银屑病皮损和(或)一个指(趾)甲有20个以上顶针样凹陷的小坑或甲剥离血清IgM型RF阴性<1:80除外其它疾病导致关节炎。
④红皮病型:全身呈弥漫性潮红浸润,其中可有片状正常的“皮岛”,可有手套袜套样脱屑。
十八、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1.符合慢性病毒性肝炎临床诊断标准,有明确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1)急性肝炎病程超过半年,或原有乙、丙型肝炎或HBsAg 携带者而因同一病原再次出现肝炎症状、体征及肝功能异常者。
(2)临床表现:反复出现乏力、食欲减退、尿黄、肝区不适等肝炎症状。
(3)辅助检查:①肝功能检查:反复或持续升高。
②病原学检查:乙肝、丙肝相关抗原抗体有阳性提示。
③影像学检查:B超符合慢性肝炎肝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