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细则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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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细则及规定
一、投保范围:
1、意外+定寿: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
伤保障,保额5 万;疾病身故保额5 万元;
2、员工本人门急诊费用100%报销,保额1万元;
3、员工本人住院费用100%报销,保额5万元;
4、女性生育保障:100%报销,保额8000元;
5、每年不限次数报销,无起付线,无日限额。
二、不属于投保范围的情况说明:
凡曾患有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二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二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炎、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癫痫病、特定传染病、爱滋病、性病或者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不能作为本协议的被保险人。
三、报销须知:
1、普通疾病一次性门诊开药以7天量为限;急诊一次性开药以
3天量为限;
2、员工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应在社保二级
及二级以上社保定点医院治疗;
3、因专科疾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可在本公司指定的相应专
科医院治疗(但专科医院不可以就诊非专科诊疗项目);
4、员工因急诊或意外伤害需急诊或抢救时,可在任何社保范围
内医院就诊;
5、若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要转院治疗的请通知保险公司,并征得
保险公司同意;
四、报销所需提供材料:
疾病或意外门诊医疗:
1、填写报销申请书(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专业人员受理);
2、原始医疗收据、处方、药品清单(含药品名称、单价、剂量)、
诊断证明;
3、病历复印件、化验单、检查报告、治疗费明细;急诊需要提
供诊断证明并在收据处方上加盖急诊章;
4、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疾病住院医疗:
1、填写报销申请书(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专业人员受理);
2、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收据及住院项目清单和药品耗用
清单、病历复印件;
3、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首次报销员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银行卡号复印件,详细的银行开户信息具体到XX支行并签字。
五、报销时效要求:
1、疾病门诊索赔时效90天,疾病住院索赔时效90天;
2、被保险人申请医疗给付时,应按时间顺序提出索赔,本次索赔
的医疗费用、单据日期必须在上次索赔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