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要管在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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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管在理上

在新形势下的部队管理是篇大文章,如何才能做得更好?总结一些单位在这项工作上的经验教训,我认为要有一个认识:管理,要管在理上。

管在理上的题中应有之义,首先是管得在理、合理。这个“理”,就是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条令条例是我军几十年建军、作战和带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搞好管理必须遵循的准绳。然而,我们基层管理者却常常借口“严格”,制定一些有悖于条令条例精神的“土规章”,甚至“以言代法”、“以罚代教”。由于严得不在“理”,战士轻者不服气,重者不服管,结果不仅无益于加强管理,还损害了官兵关系和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军队管理历来失之于宽,得之于严。但严,一定要严之有理,严而有据。条令条例就是我们严格管理的“理”之所在,“据”之所依。只有用条令条例去严格规范军人的言行举止和部队的各项活动,才能管得在理,管得大家心悦诚服。

管在理上的另一层涵义是要注重说理、明理。管理带有强制性,但是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思想支配的,所以,管理不仅要靠行政手段,而且要注重管思想,加强说服教育。诚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为着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而发布的行政命令,也要伴之以说服教育,单靠行政命令,在许多情况下就行不通。”可是,我们却往往疏于

说理,动辄吹胡子瞪眼,甚至体罚责骂。这就很难搞好管理带好兵。常言道:以理服人,心悦诚服;以力服人,口服心不服。战士表面上也许顺从、听话,背地里却可能给你出难题,闹别扭。所以,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我军政治工作的优势,贯彻说服、教育、疏通、引导的方针,使被管理者明白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能那样做的道理。许多优秀带兵者的实践表明,把理说得愈生动、愈有力,官兵执行纪律就会愈自觉、愈坚决。

管得在理也好,注重说理也好,实质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把严格管理和说服教育结合起来。只讲严格,没有说服教育的管理是无灵魂、无方向、缺乏自觉性的管理。严格管理是刚,耐心教育是柔,刚柔相济,带兵之法;严格管理是铸形,耐心教育是凝神,形神兼备,相得益彰。我们这支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军队的性质、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也完全能够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只有我们依章敢管,遵法会管,能讲善管,管在理上,既具有行为的准确性,又具有行为的自觉性,那么就不仅能管得住,而且能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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