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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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案例

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案例

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案例2008年3月,某分行对XX粮油有限公司授信3300万元,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50%,客户以所持有在交易所注册登记的标准仓单做质押,质押率70%。

一、客户分析(一)客户基本情况。

XX粮油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0日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

其中XXX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20%;个人出资400万元,占80%。

公司主要从事粮油、农副产品、饲料等的经销、粮油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

而XXX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是XX省第一家和国内最早成立的大型期货公司之一,主营国内商品期货代理,信息咨询及培训业务。

2008年6月份,XX粮油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200万元,累计销售收入1051万元,利润总额9.1万元;该公司资产负债率93.89%,流动比率1.06,速动比率0.78。

(二)授信业务特点。

虽然从客户经营和财务指标看,该客户新近成立,经营规模较小、财务状况一般,授信审批通过难度较大,但是由于该客户收购和销售渠道畅通,在期货套期保值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有一定从业经验和技术优势;同时该客户在交易所的拥有大量的标准仓单,交易频繁,交易额较大;而标准仓单本身作为一种实物凭证,具有唯一性,持有标准仓单就拥有了其所代表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可以在任意地点和仓库都可以提取与标准仓单项下规定的相同货物;此外这种权利是在交易所登记和冻结,并经其确认,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该客户以其拥有的标准仓单做质押,银行授信业务的风险较小。

二、业务营销过程(一)业务营销的诱因:我国的期货市场经过几年的整顿,运营日趋规范,现货、期货交易日趋活跃,部分企业有在期货交易活动中进行保值、固定业务成本及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同时,在期货交易活动中沉淀着大量的资金。

(二)业务的营销的步骤:首先,通过对我行现有客户(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发展进行分析。

根据该客户提出的扩大自身业务规模,吸引更多的代理客户,并为其代理客户进行融资的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

仓储法律案例分析(3篇)

仓储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与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于物流公司的仓库中,仓储期限为一年。

合同中约定,仓储费为每平方米每月100元,共计12个月。

同时,合同还约定了货物保管责任、保险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2018年12月1日,商贸公司将货物全部入库。

然而,在2019年3月15日,商贸公司发现部分货物丢失,遂向物流公司提出索赔。

物流公司认为,货物丢失是由于仓库保管不善所致,应承担全部责任。

商贸公司则认为,物流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案件分析1. 仓储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本案中,物流公司与商贸公司签订的仓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 仓储物的保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

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物流公司作为保管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商贸公司的货物。

然而,由于物流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导致部分货物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责任认定首先,关于货物丢失的原因,物流公司认为是由于仓库保管不善所致,而商贸公司则认为是由于物流公司未尽到保管义务所致。

在本案中,由于货物丢失的具体原因难以确定,法院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仓储合同的约定:合同中约定了物流公司有保管货物的义务,并未约定货物丢失由商贸公司自行承担风险。

(2)货物丢失的规模:商贸公司发现部分货物丢失,但具体数量不明。

(3)物流公司的保管措施:物流公司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管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安排专人看管等。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认为物流公司在保管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赔偿金额的确定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法院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货物丢失的数量:本案中,货物丢失的具体数量不明,但法院可根据商贸公司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金额。

金融物流创新——以仓单质押模式为例

金融物流创新——以仓单质押模式为例

Finance金融视线 2012年4月127金融物流创新探析——以仓单质押模式为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李嘉琦摘 要:本文从金融物流创新的角度阐述仓单质押模式的运作,介绍了仓单质押模式的概念及其运作模式的发展现状,并通过分析仓单质押的优点及其不足,最后对仓单质押模式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的策略。

关键词:金融 物流创新 仓单质押模式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4(c)-127-02金融物流服务作为现代物流业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的业务,不仅是一种新的物流业务,也是一种新的金融业务。

金融物流两者的紧密结合加快了商品市场与资金的流通速度,加快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

仓单质押作为金融与物流相结合的一种新兴产物,已经备受各国所关注。

仓单质押是物流企业及金融企业联合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我国部分物流企业及金融业尤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作。

仓单质押模式提高了部分企业的融资空间,扩大了企业的发展规模,也为存货获取了一个新的利用价值。

利用仓单质押也是企业吸引新客户和新贷款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物流业与金融业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为强化我国物流业与金融业的共同发展,仓单质押模式是必不可缺的。

仓单质押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了新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仓单质押模式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运作效率进而增加利润率,还降低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也就是仓单质押模式对于我国物流业与金融机构以及客户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的仓单质押模式并不完全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因此,探析以仓单质押模式为例来探析我国金融物流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仓单质押模式的概念及其运作发展现状仓单是指物流公司将货物存入库后向存货人(货主)开具的证明货物入库情况的存单。

仓单既可以作为货物委托主直接提取货物的有效凭证,也可以作为寄托物品的转让及向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贷款的担保保障证件。

仓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仓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与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仓储公司的仓库中。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仓储公司出具仓单作为货物存储的凭证,并约定了仓储费用、仓储期限等相关条款。

在货物存储期间,仓储公司出具了仓单,商贸公司收到后即按照约定支付了仓储费用。

然而,在货物存储期满后,商贸公司未能按时提取货物。

仓储公司多次催促无果,遂将商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逾期仓储费用,并赔偿因其逾期提取货物而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仓单的法律性质和效力;2. 仓储公司出具仓单后,其对货物的保管义务;3. 商贸公司逾期提取货物所应承担的责任;4. 仓储公司主张的损失赔偿是否合理。

三、案例分析(一)仓单的法律性质和效力仓单,是指仓储人(保管人)在接收仓储物时,向存货人(寄存人)开具的,证明仓储人已经接收仓储物并约定了仓储服务内容和费用的书面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仓储人应当按照约定接收仓储物,并向存货人出具仓单。

”仓单具有以下法律性质和效力:1. 仓单是仓储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2. 仓单是仓储人接收仓储物的凭证,具有证据效力;3. 仓单是存货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具有物权凭证的效力。

在本案中,仓储公司出具了仓单,且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仓单的法律效力。

因此,仓储公司对货物的保管义务自仓单出具之日起产生。

(二)仓储公司对货物的保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仓储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地点、期限和标准保管仓储物。

”在本案中,仓储公司作为保管人,对货物的保管义务包括:1. 保管好仓储物,防止仓储物受损、丢失;2. 保障仓储物的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意外事件发生;3. 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存货人交付仓储物。

在本案中,仓储公司未对逾期提取货物的商贸公司采取任何措施,导致货物在仓储期间受损。

国内典型物流企业案例分析

国内典型物流企业案例分析

一、我国物流企业的发展现状 及面临的形势
——铁路运输在体制和运营方式改革后,特别是实施中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投融资方式发生很大的变革后,发展会加快,在运输服务 和延伸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竞争力,将创造新的物流服务发展环境。
——航空运输会在既有为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围绕干线枢纽机场的 分工和定位,在企业化运作的支撑下,在运输效率与质量方面为物 流服务的拓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资源整合过程中的业务模式创新
——创新性物流服务的开拓
确立适合自己的资源条件、能力和业务拓展方向的
发展模式,才是借鉴别的企业展经验的根本。
主要内容
一、我国物流企业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二、近几年物流企业的发展成绩 三、当前物流企业存在的问题 四、解决物流企业问题的途径及对策 五、案例分析
国内典型物流企业案例分析
1
案例分析的思路
物流企业是一个大的系统概念,与物流的活动内容、
管理模式和实现方式紧密相关,其典型性来自于各种分类
企业发展基础上的代表性。
国家标准对物流企业采取了业务模式与活动相结合的
方式:运输为主、仓储为主和综合型,典型性企业的分析
主要围绕三类企业进行。
——传统业务企业的服务转型
——出现了营业收入超亿元甚至10亿的私营物流企业。如广州宝供、 浙江传化、天津大田、广东南方、北京宅急送、黑龙江华宇、上海 远成、大连锦程等。
二、近几年物流企业的发展成绩
——一大批外资物流企业,特别是世界知名的跨国物流企业,纷纷 进入我国物流市场。如丹麦马士基、美国总统轮船、英国英运、荷
兰天地、日本日通、美国联邦快递、联合包裹、德国邮政等。此外,
——经营管理方式正发生变革。通过服务提升和业务模式创新,向 物流服务转型。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用仓单及动产质押融资文山日报2010年12月01日在与中小企业的合作过程中,很多银行都发现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经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不断增长的需求。

因此这些银行经过积极的探索与业务的创新,逐渐从单一的贷款方式中摆脱出来,摸索出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模式。

比如,仓单及动产融资业务就是民生银行为民营及中小企业尤其是纯贸易型企业倾力推出的短期贸易融资产品之一。

该业务是以动产和货权质押为核心、以产业链为依托、以票据业务为平台的新的贸易融资组合模式,很好的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为民生银行带来很大的新的业务发展空间。

【案例】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是一家从事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业务的贸易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

C公司是国内某大型牛奶生产企业(上市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在深圳地区的牛奶总代理。

Y公司资产规模40多亿元,年销售额60多亿元,是国内经营良好、绩优蓝筹股的上市公司。

C公司作为一家成立时间较晚、资产规模和资本金规模都不算大的民营企业,自有资金根本不可能满足与Y公司的合作需要。

同时又没有其他可用作贷款抵押的资产,如果再进行外部融资,也非常困难,资金问题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

此时C公司向民生银行提出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申请融资的业务需求。

在了解C 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经营情况,并结合其上游供货商Y公司,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经过研究分析,开创性的推出了以牛奶作为质押物的仓单质押业务,给予C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敞口3000万元人民币,采用先票后货形式,以购买的牛奶做质押,由生产商Y公司承担回购责任。

该业务自开展以来,C公司的销售额比原来增加了近2倍,很好地扶持了企业,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有效控制了银行的风险。

【点评】案例只是民生银行仓单及动产融资业务支持的众多客户中的一个,通过对企业货权的控制,使物流和资金流正常有序的运转,既支持了企业的发展,又控制了银行的风险,真正实现了银企双赢甚至多赢。

中国外运整体上市案例

中国外运整体上市案例

汇报人:日期:•中国外运概述•中国外运整体上市过程•整体上市对公司的影响目录•上市后的表现和评估•中国外运整体上市的启示和借鉴中国外运概述01国有控股企业中国外运是一家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的国有控股企业,具有深厚的政府背景和行业资源。

02成立时间和地点公司成立于1950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国内最早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之一。

03发展历程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外运逐渐从单一的货运代理企业发展成为综合性物流服务提供商,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背景和历史公司业务范围和规模主营业务01中国外运的主营业务包括国际货运代理、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供应链管理等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

营收和利润规模02根据公开数据,中国外运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均位于行业前列,显示出公司在行业内的强劲实力和良好盈利能力。

员工数量和分支机构03公司拥有庞大的员工队伍和广泛的分支机构,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物流服务。

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品牌价值和知名度公司的品牌价值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多次获得行业奖项和荣誉,得到客户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对行业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作为行业重要参与者,中国外运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中国外运在国际货运代理和物流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之一。

中国外运整体上市过程中国外运通过整体上市,寻求资本市场融资,以支持公司的扩张和发展计划。

融资需求提升品牌知名度策略上市可以提升中国外运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采取IPO方式,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同时上市,以最大化融资效果和品牌影响力。

03上市的目的和策略0201前期准备上市的时间表和步骤申请审批提交上市申请,与监管机构沟通,完成审批程序。

发行路演进行投资者教育,推介公司价值,吸引投资者关注。

包括财务梳理、业务重组、法律合规等工作,确保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仓单质押案例

仓单质押案例

中国金属抚顺红峰矿业有限公司——电解铜标准仓单质押融资融资类型:货押融资(预付账款融资)延伸行业:以下行业可以根据本案例复制营销。

铜、铝、镍、燃料油、棉花、大豆等交易所标准商品【案例1】中国金属抚顺红峰矿业有限公司——电解铜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企业基本情况中国金属抚顺红峰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是以生产粗铜、硫酸、铜精矿、锌精矿、硫精矿为主集采、选、冶综合生产能力于一体有色金属独立工矿企业,公司年经营收入5.7亿元。

公司业务发展稳定增长,生产铜价格日渐走高,目前该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存有近5000吨电解铜,均作保价交易,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电解铜每吨67000元计算,共占用该公司流动资金近3.3亿元,由此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

公司近年产能不断扩大,需要采购大量铜矿石,公司自产铜精矿量预计为8500吨,缺口为8000吨。

需采购资金1.8亿元。

银行切入点分析:授信方案:以该公司现有铜矿作为质押提供融资,用于铜精矿采购。

提款及还款方式:提款与还款方式应该与客户的资金需求匹配,提款必须用于采购,销售还款必须用于还款。

根据该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次提款。

银行信贷资金到期,该公司计划用其销售收入偿还。

该公司还款来源主要是经营收入,从收入来源分类,主要分为电解铜、工业硫酸、锌精矿三大类。

该公司目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存有近5000吨电解铜,到年底电解铜存有量将达7000多吨,该公司每个月能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1250吨电解铜,按照该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保价计算,每月仅电解铜的销售回款近9000万元,7000吨电解铜的销售回款将达到4.7亿元,具备还款能力。

供应渠道分析前三名供应商(按金额大小排名)金额(万元) 占全部采购比率%1 河北保定矿业有限公司 10352 21.5%2 辽宁桓仁矿业有限公司 8757 18.2%3 北京昊华金辉贸易有限公司7000 14.5%供应商总体评价:该公司供应商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采购铜精矿为国内短缺商品,是卖方市场,均为现款交易,公司年自产铜精矿8000吨左右,铜精矿缺口在7000吨—8000吨之间。

浅析仓储金融业务模式——以南储公司的仓单质押融资为例本科毕业论文

浅析仓储金融业务模式——以南储公司的仓单质押融资为例本科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浅析仓储金融业务模式——以南储公司的仓单质押融资为例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

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日期:指导教师签名:日期: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作者签名:日期:摘要: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迅速,更是带来了仓储金融业的春天,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融资企业、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三方合作为主体、资金流与物流互相匹配、相对较为完整的仓储金融体系。

从学习国外经验、引进国外技术到拥有结合中国国情的仓储金融运作模式,我们已进步成足。

然而与国外成熟的物流金融环境,先进的仓储融资运作模式相比仍有差距,现仍处在质押物品种涵盖少、融资对象保守、作业标准不统一的中期发展阶段。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仓储金融的发展模式以及结合自己在南储公司的实习经历浅析仓储融资业务的基本要素和业务控制模式,并试提出了就质押物选择、监管方式、风险控制等方面改善我国仓储金融服务业的建议。

关键词:质押物;仓储融资;仓单质押;风险控制Analysis the Chinese Warehousing Financing Model——Take t he Nanchu’s Warehouse ReceiptPledge Financing for ExampleAbstract: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s logistics indus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especially for the warehousing financing industry,we have been formed a relatively completely warehousing financing system which that corporate, commercial banks and logistics companies tripartite cooperation as the main body, money flow and logistics match each other.We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and ourselves warehousing financing model combined with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s,because we learn from foreign technology and experience. However, we still have the gap compared with the mature logistics finance,advanced warehousing financing model, we still in the interim stage of development that the pledged collateral’s breed scantily, conservative finance objects, operating standards are not uniform. This paper mainly analyses the Chinese warehousing financing model and combining the Nanchu internship experience on the basic elements of the warehouse financing activities and operations control mode, and try to make some suggestions about making choice of pledged collateral,the way of supervision and the risk controls to improve Chinese Warehousing Financing. Keywords: Pledged collateral; Warehouse financing; 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Risk control在整个物流业被称为第三利润源泉的大经济环境下,人们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匹配要求越来越高,供应链的竞争愈加激烈。

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单质押融资模式与风险分析

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单质押融资模式与风险分析

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单质押融资模式与风险分析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单质押融资模式与风险分析物流活动不仅伴随着资金的活动,而且受到资金流的制约。

从某种程度上说,资金流决定着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

如何突破资金“瓶颈”,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不仅是物流企业界关注的焦点,也是金融业热衷的话题。

虽然“现代物流与金融创新”现在来看还是个比较前瞻的话题,但是市场上已经有了这份期待,一些企业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比如有些企业开展“融通仓”、“银行保理”、“仓单质押”等业务。

但是目前市场上通行的物流融资模式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使物流融资服务并没有能够被广泛接受,这就给物流融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仓单质押融资就是这样一种全新的物流融资模式。

仓单的概念仓单是仓库经理人或者仓库公司在收存货主交来的货物时出据给货主的收据。

即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既能证明收到货物,又能作为提货的根据。

仓单不象提单那样可以通过背书流通转让。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因而仓单持有人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办理过户手续,第三人才能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仓单的性质1、仓单为有价证券《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由此可见,仓单能表明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对仓储物的交付请求权,因而为有价证券。

2仓单为要式证券《合同法》第386条规定: “仓单须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且须具备一定的法定记载事项。

”如所列记载事项缺少则无法律效力。

因此仓单为要式证券。

Ellipticity of elbow pipes with diameters less than or equal to 150 mm must be not greater than 8% diameter of 200 mm or less shall not be greater than 6%. Wall thickness of the pipe wall thinning rate must not exceed the original 15%. Crease roughness: diameter 125 mm or less,shall not exceed 3 mm diameter less than or equal to 200 mm, not more than 4 mm. 7.3.9 simmering bending production of square steel tube extension, to use the whole tube bending. Interface if necessary, the welding position should be located in the middle of the vertical arm. 7.3.10 install expansion joints should be done. If design is not required, pipe compensator lengthen should conform to the requirementsin the following table: square scale length δ x is equal to 1/2. Pre stretch tolerance: casing + 5 mm, +10 mm. 7.3.11 pipe form, location, spacing shall meet the design and specifications. 7.3.12 piping on back or return pipe at higher levels of the upper to automatic valve toinstall a drain valve below the horizontal parts. 7.3.13 supports and hangers of checks and the number 1) hanger installed must be checked before installation of supports and hangers part models, specifications of springs setting values, whether the materials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drawings and documents; 2) supports and hangers of material, size andaccuracy shall conform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design drawings, materi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should be consistent with national standards, industry standard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related to the alloy spectrum review should be carried out; 3) pipe supports and hangers part plant product quality certificate for each variable spring supports, constant support hangers, dampers, damper function, there should be factory calibrated test3、仓单为物权证券仓单上所载仓储物的移转,必须自移转仓单开始发生所有权转移,故仓单为物权证券,即谁手持仓单谁就对货物拥有所有权。

中远物流金融物流业务案例介绍

中远物流金融物流业务案例介绍
交付货物
国内 工厂 6
中远物流
5 采购原料 8
7 提交信用证要求 单据
国内 出口商
4
3
1 国际贸易合同 2 开具信用证
国外 进口商
特点:1、缓解采购资金压力; 2、保证国际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 3、降低银行出口信用证打包业务的融资风险。
银行
监管范围
操作流程
进口押汇项下的“海-陆-仓”模式
4 发运货物
11、现今,每个人都在谈论着创意,坦白讲,我害怕我们会假创意之名犯下一切过失。21.9.817:57:2317:57Sep-218-Sep-21
12、在购买时,你可以用任何语言;但在销售时,你必须使用购买者的语言。17:57:2317:57:2317:57Wednesday, September 08, 2021
监管流程
经销商
1,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按经营需要 向银行缴纳保证金, 申请放款。
5,根据经营需要归 还银行部分或全部 资金,并申请释放 对应车辆。
汽车生产商 银行
中远物流
3,按银行放贷 金额将成品车发 运至经销商仓库。 (可委托中远全 程承运)
2,银行审查单 据后向经销商放 贷,并将款项汇 至广本。
银行向国外供应商开具信用证 远洋运输、报关报检、货物抵达仓库
银行发出提货指令 办理提货手续 提取相应货物
适用客户群
➢产业链完整行业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货物价值相对较高、易变现 ➢市场需求较大、流通速度快 ➢货物品种单一、数量较大
目录
1 仓单质押 2 核定库存 3 海陆仓 4 速贷仓 5 加盟仓
报告完毕 谢谢!
THANKS!
坑口
炉口
煤炭集运站
电厂
多节点(指五个库存点)、多渠道(涵盖海运/陆运货物)的监管模式

中外运案例

中外运案例

中外运—敦豪的作业成本管理案例分析中外运—软牵(全称为中外运软豪国际航空快递有限公司)是第一家在中国服务的国际快递公司,成立于1986年,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和敦紊环球快递两家公司各注册资金一半。

该公司融合西方管理和东方文化于一体,利用作业成本法提供的更具有价值的信息,有效地改进服务流程,进行成本管理。

确立合理的定价政策,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解决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国物流网络、标准的操作及信息系统,帮助管理层有效地制定和实施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成功地将救豪作为全球领先的快递和物流公司所拥有的丰富经验与中国外运集团公司在中国外运市场的经营优势结合在一起,努力从传统货运代理企业转变成一个提供快速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

一、作业成本管理在案例中的应用分析(一)作业成本法的成功实施。

从1998年,中外运—敦豪开始在北京、上海和J “州三个合资公司实行作业成本法,并推广到全国的其他分公司。

在调查其在中国各地分公司的成本结构时他们发现,不同地区的业务,成本差距很大。

例如:北京一辆车可以覆盖100个客户,哈尔滨可能只覆盖50个客户,作业效率显然要低于北京,单位成本相对要高,不过哈尔滨员下的薪水肯定低于北京…即使在同一地区的业务,成本也不尽相同.成本结构比较复杂。

在深入了解各地成本结构的基础上,通过改进服务流程,中外运—敦豪将一个作业的整个流程(从客户打进电话要求服务一直到快递货品到达目的地)分解成50个成本动作,再把50个成本动作压缩成5一6个成本动因。

成本动因主要包括:取件成本、空中运输成本、转移中心分检成本、清关成本和目的地派送成本,并且把客户服务的成本、财务成本、管理成本涵盖在业务流程中。

按成本动因分配成本,并以此来建立成本体系,与按照生产工时等比例分配间接成本的传统方法比较,作业成本法提供了更为精确的成本信息。

现全国已有10家分公司实行了这一方案。

(二)重新制定定价策略。

如何准确核算成本,直接影响到单一产品和客户盈利性的衡量。

仓储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仓储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仓储、物流服务的公司。

该公司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拥有现代化的仓储设施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2018年,仓储公司因与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的仓储合同纠纷案被诉至法院。

贸易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18年5月与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仓储公司的仓库中,仓储公司负责货物的保管、装卸、搬运等工作。

合同中明确了仓储费用、保管期限、货物交接方式等条款。

二、案件事实2018年6月,贸易公司将货物运至仓储公司仓库,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仓储费用。

然而,在货物存放期间,由于仓储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货物在仓库内发生了火灾,造成部分货物损毁。

贸易公司认为,仓储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保管义务,导致货物损失,要求仓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公司则辩称,火灾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根据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仓储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仓储公司提出,贸易公司在火灾发生前已经提前取走部分货物,因此火灾造成的损失与仓储公司无关。

三、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仓储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以及仓储公司的保管义务。

1. 不可抗力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是争议的焦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火灾属于自然灾害范畴,通常情况下应认定为不可抗力。

然而,在本案中,仓储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火灾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法院未采信仓储公司的抗辩理由。

2. 仓储公司的保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八条规定:“仓储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仓储物妥善保管。

”在本案中,仓储公司未能履行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货物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仓单法律案例(3篇)

仓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XX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被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案由:仓单纠纷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因业务需要,于2018年6月与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仓储公司的仓库。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仓储公司应向甲公司出具仓单,甲公司有权根据仓单提取货物。

2018年7月,甲公司将货物运至仓储公司,仓储公司出具了仓单,载明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存放地点等信息。

然而,在2018年9月,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约支付仓储费用。

随后,仓储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仓储费用。

二、争议焦点1. 仓储公司是否应当向甲公司出具仓单?2. 甲公司是否应当支付仓储费用?三、法院审理过程1. 庭审中,仓储公司提交了与甲公司签订的仓储合同、仓单等相关证据,证明其已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出具了仓单。

2. 甲公司辩称,虽然与仓储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但双方并未实际履行,因此不同意支付仓储费用。

3. 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仓储公司签订的仓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仓储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出具了仓单,甲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仓储费用。

四、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 甲公司应支付仓储公司仓储费用人民币XX万元。

2. 本案诉讼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仓单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仓单的性质与效力仓单是仓储合同的证明,具有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的双重属性。

在仓储合同中,仓储公司作为保管人,有义务向存货人出具仓单。

仓单的出具,既是对存货人权利的确认,也是对仓储公司义务的确认。

2. 仓储费用的支付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仓储费用。

仓储公司有权要求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存货人不得以未实际履行合同为由拒绝支付。

仓单的法律案例(3篇)

仓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仓单纠纷,原告甲公司因与被告乙公司发生货物存储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甲公司声称,其将一批货物存放在被告乙公司经营的仓库中,双方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保管。

然而,在货物存放期间,原告甲公司发现货物数量短缺,遂与乙公司协商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二、案件事实1. 仓储合同签订:2019年5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公司经营的仓库中,乙公司负责保管。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种类、数量、储存期限、费用等内容。

2. 货物存放与保管:甲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仓库,乙公司予以接收并入库保管。

在货物存放期间,乙公司未发生火灾、盗窃等意外情况。

3. 货物短缺:2020年5月,甲公司再次前往仓库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短缺了一定比例。

4. 协商未果:甲公司发现货物短缺后,与乙公司进行协商,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乙公司承认货物短缺,但表示是由于仓库管理不善所致,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拒绝全额赔偿。

5. 诉讼提起: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因货物短缺造成的损失。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仓单的法律效力以及货物短缺的责任认定。

1. 仓单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仓储物交付时成立。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仓储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仓储物。

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仓储合同,并交付了货物,因此,该合同自货物交付时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2. 货物短缺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仓储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仓储物。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因仓储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作为仓储人,在保管过程中未妥善保管货物,导致货物短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仓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仓单的法律案例(3篇)

仓单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1月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方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方所拥有的仓库中,乙方负责货物的保管。

合同中约定,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仓储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仓单。

2021年2月,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存放在乙方仓库,并取得了乙方开具的仓单。

2021年5月,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乙方将货物出库,但乙方以甲方未支付全部仓储费为由拒绝出库。

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将货物出库。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仓单的法律性质及效力;2. 乙方是否享有拒绝出库的权利;3. 甲方是否应当支付全部仓储费。

三、法院审理过程1. 法院查明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仓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存放在乙方仓库,并取得了仓单。

乙方在甲方未支付全部仓储费的情况下拒绝出库,存在违约行为。

2. 法院对争议焦点的分析(1)关于仓单的法律性质及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仓单是仓储合同的证明,具有债权凭证的效力。

仓单持有人凭仓单可以请求仓储人交付仓储物。

本案中,甲方持有的仓单是合法有效的,具有债权凭证的效力。

(2)关于乙方是否享有拒绝出库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仓储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

在本案中,乙方作为仓储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

但是,乙方以甲方未支付全部仓储费为由拒绝出库,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仓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关于甲方是否应当支付全部仓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仓储费,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仓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仓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当事人甲、乙、丙三方,甲为货物所有者,乙为仓储保管人,丙为提货人。

甲将其拥有的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中,并取得了乙开具的仓单。

后甲因资金周转需要,将仓单背书转让给丙,丙持仓单向乙要求提取货物。

乙以甲未支付全部仓储费用为由拒绝交付货物,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件事实1. 甲于2020年5月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中,双方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仓储费用为每吨100元,共计5000元。

2. 甲于2020年6月1日支付了部分仓储费用,共计3000元。

3. 2020年6月10日,甲将仓单背书转让给丙,丙于同日持仓单向乙要求提取货物。

4. 乙以甲未支付全部仓储费用为由拒绝交付货物。

三、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仓单的效力以及仓储保管人是否有权拒绝交付货物。

1. 仓单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仓单是保管人出具的证明货物已交付保管人保管的凭证。

仓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二)货物的交付时间;(三)保管人的名称、地址;(四)保管人的印章;(五)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仓单作为仓储合同的重要凭证,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证明货物已交付保管人保管。

(2)作为货物所有者提取货物的凭证。

(3)在货物所有权转移时,可以作为转让的凭证。

本案中,甲将仓单背书转让给丙,丙持有仓单向乙要求提取货物,符合仓单的效力规定。

因此,仓单在法律上对丙具有约束力。

2. 仓储保管人是否有权拒绝交付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保管货物,不得擅自处分。

保管人违反约定,擅自处分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作为仓储保管人,有权根据仓储合同约定保管货物,但无权擅自处分货物。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保管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拒绝提取货物:(一)保管人认为提取货物可能损害保管物的;(二)提取货物违反保管合同的约定;(三)提取货物可能损害保管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外运集团发展仓单质押业务意义和要求-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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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业务概念的发展
• 物流货物质押——客户将处于仓储、运输 等物流状态的货物质押给银行,由银行指 定的企业来提供物流服务和监管服务,在 货物监管期间,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或其 他融资服务。
商品物流与商品融资(物流金融)——物 流企业与银行合作, 对冶金、化工、钢铁、 农副产品、纸业、化肥等大宗原材料的每 一种商品的物流、结算、融资等进行设计, 制定物流融资方案,向商品生产、流通等 企业提供全过程的一揽子物流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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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在两个层面的全面合作
• 总对总层面——建立外运集团与总行之间的战略 合作和协调体系,包括共同的理念,管理体制的 统一,制度和标准的统一(包括产品标准,控制 风险,业务推广,信息系统对接,新的合作产品 开发,项目审批和管理等)。 • 分行与外运子公司层面(包括三级公司)——日 常操作和监管协调机制。
• 外运已完成仓单质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办法, 操作管理办法,客户仓库监管操作指导书,审批管理流程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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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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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业务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 “集中控制,分级管理,统一标准,授 权经营”的基本管理原则; • 三级管理,各司其责的基本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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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控制的基本管理原则和方法
集团总公司对仓单质押业务必需有足够的控制能 力,保证集团在与银行的全面合作,仓单质押业务 的管理和操作标准,信息系统开发,业务管理的一 体化体系建设,以及日常的风险控制等统一一致。 运输管理部是外运集团集中控制仓单质押业务管 理的机构。负责管理与银行的合作,管理制度和操 作标准,信息系统开发,业务管理的一体化体系建 设,日常项目审批和风险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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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是什么样的业务

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案例介绍

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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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商的责任 仓单出具与管理 质押物存储 质押物查询 质押物监管
质押物提货
配合银行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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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案例介绍
中外运2000年底开始与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 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湛江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 合作推出银行质押服务。 2000年至2003年监管产品主要涉及建材、设备、纸张、化工等几 大类,参与仓单质押项目操作的分公司主要有广东分公司、天津 分公司、江苏分公司等,2003年度融资额度达到10个亿。 2004年起开始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合 作开展电子通讯类高附加值商品仓单质押业务,参与公司涉及全 国32家分公司,主要质押物为诺基亚和摩托罗拉手机年监管融资 额度近100亿元。
仓单质押业务目标市场所有权明确仓单质押业务物流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物流服务商承担的环节与动作入库验货物流服务商的责任仓单出具与管理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案例介绍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涉及监管类型自有仓库的在库监管利用我司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场地对于存放于仓库场地的动产所提供的库内场内的监管服务广东公司输出监管我司为存放于出质人仓库场地或公共仓库场地的动产所提供的库内场内的监管服务天津公司在途监管利用我司自有或外包的运输资源为水运公路铁路航空运输途中的动产所提供的在途监管服务天津公司进出口贸易项下监管我司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对于进出口货物和单据特别是提单的监管对于单据的监管主要包括进口项下的单据保管报关报检和出口项下的报关报检交单于质权人而对于货物的监管主要包括进口货物清关后的代运在库监管和出口货物报关前集港过程中的监管等浙江公司网络化监管我司通过网络操作的平台为同一出质人或同一贷款项目下的统一授信提供的标准化的多点监管服务北京公司注

仓单质押融资案例

仓单质押融资案例

仓单质押融资案例第一篇:仓单质押融资案例仓单质押融资案例(2007-09-17 08:12:07)营销建议1、仓单质押授信的申请人限定在以标准仓单作为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工业企业,或以对应的货物作为销售对象的商贸企业。

2、可以将三大期货交易所、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为营销目标,通常这些交易所对银行的融资非常感兴趣,商议合作模式后,由其推荐成员单位办理质押融资业务,这样可以提高银行营销客户的效率。

3、建议营销可以定位在如下行业:钢材、汽车、油料、不锈钢、粮食、有色金属、煤炭、棉花、木材、塑料原材料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价值稳定、易变现产品。

〖案例一〗江西省南昌市九七油脂公司的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一、企业基本情况南昌市九七油脂公司是江西省较大的油脂经销企业,公司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公司每年需要大量采购大豆,资金支出较大。

二、银行切入点分析某银行经过分析后认为,南昌市九七油脂公司为当地的龙头企业,资金运作能力较强,年销售规模较大,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大豆价值稳定,属于油脂加工的初级原材料,交易较为活跃,可以作为质押物。

经过研究后,银行设计采用标准仓单质押方式融资。

三、银企合作情况某国有银行南昌分行接受南昌市九七油脂公司提出的用大豆标准仓单质押贷款的申请,授信金额为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该行与郑州商品交易所一道,起草《仓单质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分别与借款人、经纪公司、担保回购方签定一式四份的《仓单质押贷款担保协议书》及一系列附属文件,对授信金额、期限、利率、质押率、标准仓单的质押冻结和解冻、保证金比率(不高于70%)、资金用途等均做了明确规定。

标准仓单的质押价格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中华粮网》公布的同期同品质的平均价格为准。

为控制质押仓单所列商品价格波动或因交易所品质鉴定、注销再生成标准仓单而按期货合约标准重新检验带来的风险,协议规定了警戒线和处置线。

警戒线:指在质押标准仓单市值总和与贷款本息之比小于等于75%时,借款人在接到银行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采取追加质押物、更换质押物或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措施,否则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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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项下监管
我司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对于进出口货物和单据(特别是提单)的监管,对于单据的监管主要包 括进口项下的单据保管、报关、报检和出口项下的报关、报检、交单于质权人,而对于货物的 监管主要包括进口货物清关后的代运、在库监管和出口货物报关前集港过程中的监管等(浙江 公司)

网络化监管
我司通过网络操作的平台,为同一出质人或同一贷款项目下的统一授信提供的标准化的多点监 管服务(北京公司)
有权的企业,提供以货物或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为质押的新型融资 授信服务。 中小企业 仓储运输
质押贷款
质押货物 监管协议
物流公司 银行
货物监管
3
仓单质押业务主要参与方
业务参与主体
客户
质押 贷款 质押物监管 物流服务
银行
物流服务商
4
仓单质押业务由来及发展前景
• 仓单质押项目的由来
分销商缺乏周转资金 银行需要扩大贷款业务 物流商寻求提供增值服务
7
仓单质押业务物流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
较高的信用度和中立立场 相应的仓储、运输资质 地理位置优越 专业的物流管理、丰富的操作经验 全国性服务网络 完备的信息系统
8
物流服务商承担的环节与动作
入库验货 出单 接受查询并做答复 仓单批注与监管
按银行指示提货
核销仓单
5
仓单质押业务目标市场
目标客户类型:制造商、经销商、进出口贸易商
产品类型:原材料——钢材、棉花、木浆、有色金属 中间产品——聚乙烯、聚丙烯 制成品——汽车、手机、家电
6
仓单质押业务质押物应满足的条件
所有权明确
易保存、不易变质 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 易变现 规格明确、易于计量 符合国家标准


11
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涉及监管类型
自有仓库的在库监管
利用我司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仓库、场地,对于存放于仓库、场地的动产所提供的库内、场内的 监管服务(广东公司)


输出监管
我司为存放于出质人仓库、场地或公共仓库、场地的动产所提供的库内、场内的监管服务 (天 津公司)
在途监管
利用我司自有或外包的运输资源,为水运、公路、铁路、航空运输途中的动产所提供的在途监 管服务(天津公司)
• 仓单质押业务的发展前景
仓单质押项目是金融行业同物流行业结成战略联盟的一种崭新的 合作模式,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物流公司逐渐将眼光投放在增值服务上,单纯提供运输或货代业 务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即使是大型的分销商也存在资金周转的问题,急需银行协助。 银行需要扩大贷款业务范围。
9
物流服务商的责任 仓单出具与管理 质押物存储 质押物查询 质押物监管
质押物提货
配合银行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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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运运作仓单质押业务案例介绍
中外运2000年底开始与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 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湛江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 合作推出银行质押服务。 2000年至2003年监管产品主要涉及建材、设备、纸张、化工等几 大类,参与仓单质押项目操作的分公司主要有广东分公司、天津 分公司、江苏分公司等,2003年度融资额度达到10个亿。 2004年起开始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合 作开展电子通讯类高附加值商品仓单质押业务,参与公司涉及全 国32家分公司,主要质押物为诺基亚和摩托罗拉手机年监管融资 额度近100亿元。
注:以上监管类型的区别在于监管责任范围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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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项目简介
《×××项目》于2005年开始正式运作,目前涉及×××手机经销商50多家,涉及监 管仓库32个,年监管货值超过50亿元。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流程,与银行的合 作十分顺畅。 ×××项目旨在为×××及其经销商提供全国性的物流服务,为×××银行提供货物 监控保障。 ×××项目的源头公司为北京公司,所有信息由北京公司统一接收和处理,以保障信 息传输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中外运速递 仓单质押业务简介
仓单质押业务介绍主要内容
仓单质押业务简介
中外运仓单质押业务运作经验总体情况简介
中外运仓单质押业务具体案例分析
业务内容 总体流程 主要单据
中外运仓单质押仓储管理系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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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业务简介
仓单质押业务定义:银行与物流公司合作,为拥有在库、在途货物所
×××项目的具体内容为:××由中外运当地仓库负责监管。×××银行根据各地经销商的信用额度及其发 货申请,通知北京公司发货。北京公司接到发货通知书立即通知各地外运公司进行发货 和物流配送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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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项目运作模式
中外运对仓单质押类业务设定标准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制定了 《中外运质押监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内部控制 针对银行对该项目具体需求,确定个性化的《物流解决方案》, 以保证满足特定客户的要求 将物流解决方案细化,制定专门的《项目操作手册》,内容包含 项目整体流程、操作细节、信息沟通方式等 根据项目具体需求,确定信息系统、运力资源、仓库资源、提派 资源等具体要求,提前进行各项硬件、软件方面的准备 对项目涉及公司进行操作培训,设定专门的项目团队,包括项目 经理、操作主管和客服主管等,与客户建立有效沟通 项目准备期和运作前期,总部直接参与项目运作,并时刻关注项 目运行情况,出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整改 经常与客户进行项目运作情况的回顾,并确定KPI指标,对项目 运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内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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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单质押项目整体流程
15
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项目经理
岗位职责
负责整个项目的人员及工 作安排 负责协调与分销商和银行 之间的业务运作 负责现场的出入库及仓库 管理 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等资源 负责出、入库货物明细信 息的统计及单据存档工作
工作要求
合理调动各项资源,保证项目正 常运转 与分销商和银行协商解决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 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各项操作, 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合理安排设施设备及人员使用, 既满足客户要求又节约成本 将各类单据分类妥善保管,并将 原始数据在电脑中准确及时留存 数据完整、准确 将出、入库和库存信息汇总,并 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给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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