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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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国资委转发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国资党发20号文件精神,密切配合集团公司对本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一、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性.2、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做好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3、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凡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都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个人和少数人专断.4、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5、经集团党委、董事会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国资委、集团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置方案;企业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及职工的工资、奖金、住房、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企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其他重要问题等.2、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按照管理权限,企业中层干部的考核、选聘、任免、调整、推荐、调动、奖惩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由上级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3、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合营、合资、合作项目;融资、担保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准备事项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监管事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各类固定资产处置等.4、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所有对外投融资借款、担保,贷款计划;单位固定资产、单笔大宗材料采购、工程款单项支出在50000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单项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签订;财务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大额机动资金使用;其他大额度资金的调动.二、主要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分工权限规定,分以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等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替代集体决策.1、决策酝酿1会议议题由总经理、书记根据党政班子成员或有关部门的提议,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并与班子其它成员进行沟通.2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提出可供决策的意见或报告.3依照有关规定,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决策之前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4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提交职代会决策前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2、集体决策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凡需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代替.3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4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参会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5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6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为通过.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采取票决制.7前次会议做出的决策,如有与会同志提出复议,在征求应出席会议同志的意见后,决定是否复议.8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9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负责人和部门.10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3、执行决策1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政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2与会成员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成员个人对集体决策的不同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3组织实施部门应在实施中、实施后将决策事项的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或委托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向会议进行详细汇报,遇到疑难重大问题及时请示研究.4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要经会议重新做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做出临时处置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事后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并负责;未完成事项如需会议重新做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决策执行.三、监督检查1、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的贯彻执行情况,由有关科室具体负责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督办.检查和督办情况及时向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3、接受集团党委、纪委对党政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4、“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除按有关规定不便于公开外,应在公开栏和相关会议、文件中进行公开.5、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党政班子主要领导报告.四、责任追究1、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1违反决策程序规定的;2应提交决策的事项未提交,擅自决定实施的;3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4决策事项贯彻执行不力或者执行过程中主观上有过错造成重大影响的;5提供不实或者虚假信息误导决策者,造成决策失误的;6违反保密纪律的.2、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它负责人的相应责任.3、发生违反规定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相应会议进行检查;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主要领导或上级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二〇一一年月日。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 三重一大 " 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要求进行决策 , 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董事会、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

是指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三)公司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的制定和调整;(四)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审定;(五)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六)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改制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七)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八)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九)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十)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荣誉称号的授予和需通报的奖惩事项;(十二)公司薪酬分配、奖金分配、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三)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十四)公司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十五)需向上级单位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十六)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企业内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决策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实施该制度的要点和细节。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三个决策层次和一个决策组织机构,包括:1.重大决策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2.重要事项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3.日常事务由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决策,重要问题要向上级领导报告;4.设立公司领导班子办公室,对公司决策做出研究和决策,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实施要点1. 制定细则企业必须精心制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细则,明确指出应该履行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细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决策的程序和流程;•决策的权限和职责;•决策的时间要求;•决策的文化内涵和标准。

2. 建立决策组织机构企业必须建立一个决策组织机构,承担内部决策工作。

该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班子负责人牵头,并设立“办公室”来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必须有一定的决策权力,能够对公司内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和决策。

3. 分工协作企业必须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人会议。

各级别的主管人员必须积极参与讨论,商讨企业各方面的决策和事务,互相协作和配合,共同推动企业决策的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系统,确保上下层之间能够及时沟通和反馈。

4. 评估与调整企业应定期评估决策机制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

同时,企业应该根据内部的经营管理情况、市场竞争情况、产业政策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决策模式,以保持企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总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科学有序的决策方式和有效的实施措施,可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决策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公司特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本制度旨在确保决策的参与者多元化,决策过程透明化,并通过多方参与和权力制衡,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决策参与者“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参与者分为三类:主要决策者、参与决策者和被询问者。

1.主要决策者:主要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重大投资决策、领导层任免等事项。

主要决策者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成员等。

2.参与决策者:参与决策者是主要决策者的重要参谋,他们负责提供相关决策建议、评估方案等。

参与决策者通常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等。

3.被询问者:被询问者是指可能受到决策影响的人员,他们具有权利对决策进行意见和建议的提出。

被询问者包括公司全体员工、相关部门、利益相关方等。

三、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决策程序分为三个关键步骤:确定议题、制定决策方案和决策执行。

1.确定议题:主要决策者首先确定需要进行决策的议题,明确决策的目标、范围和时间表,并正式向参与决策者和被询问者宣布。

2.制定决策方案:参与决策者根据主要决策者的议题明确要求,提供合适的决策方案,并提交给主要决策者进行评估和选择。

参与决策者应当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数据支持,并积极与其他参与者协商、沟通,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决策执行:主要决策者根据参与决策者提供的方案进行决策,向被询问者宣布决策结果,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决策的执行。

四、决策透明与公正为了保障决策的透明与公正,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决策过程公开:主要决策者应当公开决策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与者,确保决策的全程透明。

2.意见征询:主要决策者应当听取参与决策者和被询问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认真考虑和综合,确保决策的多元化。

3.决策结果公布:主要决策者应当及时向被询问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布决策结果,并解释决策的依据和理由。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了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大决策须先由小组讨论、再经过中层审核、最后由高层决策。

本文将详细说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

一、小组讨论阶段1.组建小组:对于需要作出大决策的事项,公司将组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小组。

小组成员应确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调研和资料搜集:小组成员在讨论前应进行调研和资料搜集工作,以确保决策的依据和准确性。

3.讨论和研究:小组成员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讨论和研究。

讨论内容应包括问题的分析、解决方案的探讨和评估等。

4.撰写报告:小组成员应根据讨论结果撰写决策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问题陈述、解决方案、风险评估和预期结果等内容。

5.决策报告初审:小组负责人将决策报告提交给相关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报告的完整性和逻辑性。

二、中层审核阶段1.审核程序:初审通过后,决策报告将交由相关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复审和审核。

审核内容应包括问题的探讨、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2.提出意见:中层管理人员应对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应具体、明确,并配以论据和依据。

3.修改报告:小组负责人应根据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4.决策报告再审:修改完善后的决策报告将再次提交给相关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复审。

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逻辑性和可行性的评估。

5.审核结论:中层管理人员将根据审核结果给出审核结论。

如果决策报告符合公司的要求,将进入下一阶段。

三、高层决策阶段1.决策报告提交:通过中层审核的决策报告将由小组负责人提交给公司高层领导。

2.高层研究讨论:公司高层领导将组织相关会议,对决策报告进行研究和讨论。

讨论内容主要包括问题的深入分析、解决方案的可行性评估和风险控制等。

3.决策结果:经过研究和讨论后,公司高层领导将做出决策并给出相应的决策结果。

四、决策结果落实1.通知相关部门:公司高层领导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部门,确保决策能够快速、准确地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2)1.1 制定目的 (2)1.2 适用范围 (3)1.3 基本原则 (4)二、决策范围 (5)2.1 “三重一大”事项的定义 (5)2.2 需要提交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 (6)三、决策程序 (8)3.1 决策准备 (9)3.2 提交与受理 (10)3.3 讨论与审议 (11)3.4 决策执行 (12)3.5 决策调整与变更 (13)四、决策方式 (14)4.1 会议决策 (15)4.2 专题会议 (16)4.3 紧急决策 (17)五、决策责任 (18)5.1 责任主体 (19)5.2 责任追究 (20)六、监督与考核 (21)6.1 监督机制 (22)6.2 考核办法 (23)七、附则 (24)7.1 解释权 (24)7.2 施行日期 (25)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决策效能,推进三重一大决策(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透明化、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确保公司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全体公司成员应共同遵守本细则,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1.1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这些事项都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公司的前途命运和员工的切身利益。

为了确保这些事项得到正确、高效、安全的处理,必须建立健全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

本细则旨在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和决策监督,确保公司各级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决策主体在决策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可持续发展。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意见以及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落实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再由相关治理主体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应在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依法依规决策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防范出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保证决策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三)民主决策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原贝L 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保障决策的民主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科学高效原则。

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实行科学决策,并提高决策效率,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型:(一)党委直接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决定,或审议通过后报集团、股东会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上级单位党委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由相关决策主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重大事项;(三)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经营计划的制订;(四)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机构调整,重大授权管理, 重大产业布局及区域布局调整优化;(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案建议方案;(六)年度投融资、担保计划,重大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工程建设事项,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重大风险管理以及重要法律事务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七)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方案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A)考核分配方案、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收入分配方案、中长期激励计划、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九)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十)其他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防止和纠正腐败现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

第三条本企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与董事会、总经理班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企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公开透明决策、责任明确决策、有效执行决策的原则,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五条本企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的论证调研、党委(党组)意见前置、集体决策、决策执行、程序合规等制度,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如下:()重大决策事项。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1.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3.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4.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原则,由公司党委成员和经理班子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

健全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职工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决定的重大措施,公司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指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公司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非经营性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非经营性、集团外超过公司领导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的范围和程序,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管理层面;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指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工程建设项目、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事项:5.1 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5.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调整,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建设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5.3 重大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5.4 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5.5 企业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稳定等重要举措;5.6 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和股份公司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5.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涉及公司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事项:6.1 负责直接管理的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选拔标准的制定、选聘和任免;6.2 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工资制度以及招议标、大宗物资采购、生产装备、工程建设项目、技改技措等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以下事项:7.1 公司发展战略;7.2 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7.3 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调整;7.4 公司重要制度修订,以及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7.5重大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7.6 大宗物资采购、生产装备、工程建设项目、技改技措等项目设立和安排,以及涉及重大招议标项目;7.7 其他重大项目或议题;第八条大额度资金的运作,是指涉及公司班子成员在授权限额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以下事项:8.1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与管理;8.2 预算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与管理;8.3 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对外捐赠、赞助等;8.4 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形式及基本程序第九条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主要采取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形式,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凡涉及企业战略规划、安全、生产、经营、工程项目、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一般采取总经理办公会方式决策;凡涉及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事项一般采取总经理办公会或党委会议方式决策;凡涉及到公司工资制度、业绩考核及薪酬调整等事项一般采取职代会方式决策;第十条会议决策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票决等表决方式;第十一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题,由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列为相关会议议题,并确定相应的决策形式及程序;第十二条在议题提交会议决策前,相关部门或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准备: 12.1 提出方案;相关部门对提交议题应当认真组织调查和研讨,提出处理意见或决策方案;12.2 充分协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应对提交会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先沟通和磋商;公司领导之间未沟通或未达成原则意见的重大事项不得提交会议研究;12.3 论证评估;公司涉及的发展规划、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决策事项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并形成论证评估报告;12.4 征求意见;涉及面广、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已确定提交的决策事项,应按照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未履行或未完成决策前程序的,不得提交会议决策;第十四条会议决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4.1 提交决策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提交决策材料;包括决策方案及说明材料、调研报告、科学论证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14.2 除重要人事任免材料外,有关决策材料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会前送参会人员阅研;14.3 规范组织会议;会前应书面通知有关与会人员,到会成员应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召开;明确会议议程;会议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14.4 充分讨论;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会上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集体决策的事项按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除特殊情况,未列入议题的“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临时动议;14.5 形成会议决定;14.5.1 凡需以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职代会形成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的,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14.5.2 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在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时,保证每个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因特殊情况缺席,会后及时征求其意见;14.5.3 会议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推迟作出决定;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作出决定的,决定人应承担决策责任;14.5.4 在会议集体讨论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依法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暂缓实施的决定;14.5.5 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必须主动回避;14.6 备案备查;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记录人等内容,应由总经理办公室或相关人员负责详细记录、整理,并存档备查;第十五条决策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对需要报集团、股份公司备案或审批的事项,应履行相关报备及审批手续;第十六条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得泄露,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第四章决策执行及变更中止第十七条公司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集体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阻碍或者拒绝执行;第十八条决策作出后,公司班子应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并纳入月度考核,以确保执行效果;公司党总支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员工,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加以纠正;第十九条决策事项的经办部门,应主动承办决策执行中的相关事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有关协助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及完成时限,并适时组织检查、督办,确保落实决策事项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第二十条对执行公司决策的情况,纳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一条因不可抗力或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公司决策目标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据实提出变更或中止的理由和建议;决策需要变更或中止的,依照本办法第三章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五章决策监督第二十二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公司班子成员应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公司班子成员应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第二十三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秘密外,“三重一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应当结合厂务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开公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第二十四条公司党总支应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监督职责权限内一项重要任务,对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加强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强化监督,及时纠正不足;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五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集体组织及责任人,按照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出席会议的人员,会上应表达自己对所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持“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明确态度,并对此负责;第二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形的,进行责任追究:27.1 违背集体决策原则和决策程序,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27.2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27.3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27.4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错改正的;27.5 泄露公司决策事项的秘密,或向外提供涉密决策事项材料,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27.6 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情形之一的,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直接责任及领导责任,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股份公司相关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1、公司党委会、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2、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支委)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七)企业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八)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决策原则。

决策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

(二)科学决策原则。

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

(三)民主决策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四)集体决策原则。

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完善集体决策机制,严格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重大决策事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一)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二)公司重要投资、融资、担保等决策事项;(三)公司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新产品开发等决策事项;(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决策事项;(五)公司重要合同、合作协议等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一)提出决策建议;(二)进行前期调研论证;(三)提交决策机构审议;(五)形成决策结果。

第三章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四)公司重要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决策程序:(一)提出任免建议;(二)进行考察、评议;(三)提交决策机构审议;(四)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五)履行任免手续。

第四章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一)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二)对公司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三)对公司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精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依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体酝酿、会议决定的请求举行决策,保证权力精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步伐、执行、监视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依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举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团体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团体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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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国资委关于转发《**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国资党发[20**]**号)文件精神,密切配合集团公司对本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性。

2、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做好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3、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凡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都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个人和少数人专断。

4、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经集团党委、董事会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
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国资委、集团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理方案;企业机构的设置调整
和人员编制;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及职工的工资、奖金、住房、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企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方案;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其它重要问题等。

2、重要人事任免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按照管理权限,企业中层干部的考核、选聘、任免、调整、推荐、调动、奖惩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由上级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任职和建议免职;其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3、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企业对外投资、联营、合营、合资、合作项目;融资、担保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项当前期准备事项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监管事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各类固定资产处理等。

4、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所有对外投融资
借款、担保,贷款计划;单位固定资产、单笔大宗材料采购、工程款单项支出在50000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单项非生产性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对外重大合同的审批、签订;财务预算中未列出具体项目或不可预见的临时性特殊支出、大额机动资金使用;其它大额度资金的调动。

二、主要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分工权限规定,分以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等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替代集体决策。

1、决策酝酿
(1)会议议题由总经理、书记根据党政班子成员或有关部门的提议,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并与班子其它成员进行沟通。

(2)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之前,分管领导和职能部
门要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提出可供决策的意见或报告。

(3)依照有关规定,应交职代会审议经过的重要事项,在决策之前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经过。

(4)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提交职代会决策前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

2、集体决策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凡需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代替。

(3)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4)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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