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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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实务(第八章)

国际结算实务(第八章)
理解运输单据中的铁路、公路、内河运输单据;我国陆上、航空和 邮政包裹等运输方式的货运保险险别,保险单据的缮制;附属单据 中的检验证明书。运输单据中的租船提单、邮包收据及专递收据; 保险概论和运输保险单据的种类。
学习目标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能力点
会审核本章学习的所有单据 会填写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商业发票、海运提单、 保险单、包装单据、产地证明书等。
学习目标
第八章 国际结算单据
知识点
掌握单据的概念、作用、种类及单据的制作原则和要求;跟单信用 证项下汇票的缮制和审核要点;商业发票的内容和审核要点。
掌握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空运单据、多式运输单据的内容 和审核;保险单据的审核;海关发票、形式发票,包装单据、产地 证明书和受益人申明的内容和审核要点。
一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对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审核要点对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审核要点?是否需要汇票?汇票出票日期和地点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相符?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核查汇票金额与信用证和发票金额是否相符?核查汇票金额与信用证和发票金额是否相符?核查汇票上大小写金额及货币币别是否一致且规范?核查汇票是否按信用证的规定以指定银行作为付款人?核查汇票的出票人是否是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否有拼写上的不同?核查汇票上是否列明信用证号码该号码是否正确?核查汇票上出票人是否签章?核查汇票上是否应该有利息条款?在银行作为收款人时核查汇票背面是否由出票人背书背书是否正确?核查信用证中是否有关于汇票的其它条款二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案例讨论81
它是买卖双方收、付款记账的依据
它是进出口商进出口报关、缴纳关税的重要依据 它是供出口商计算和支付佣金的依据 它是出口商缮制其他单据的依据

特殊跟单信用证

特殊跟单信用证

请同学们思考讨论:
对于第二受益人(实际供货商)来讲,使用 可转让信用证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第二节 背对背信用证
▪ 一、背对背信用证的定义
是适应中间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需要而产生 的一种信用证,受益人以申请人开立的原始信用 证做保证,要求该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在该证 的基础上开立一张以实际供货商为受益人的新证。 这张新证就是背对背信用证。
二、可转让信用证的产生
1.大公司接受国外大宗订货,并打算分散在各地口岸 的分公司发货;
2.实际供货人受出口资格限制,须借用他人名义出口; 3.中间商在进口商和实际供货人之间做转手贸易牟利。
思考:可转让信用证对中间商有什么好处?
申请人 转售 第一受益人 买入 第二受益人
买方
中间商
实际供货商
第2笔交易
受益人、申请人名称改变
▪ 2)任何转让要求必须说明是否允许及在何条件
下允许将修改通知第二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必 须明确说明该项条件。
关于修改通知受让人的权利有以下三种情形:
保留修改权利 部分放弃修改权利,另一部分保留修改权利 放弃修改权利
5.通知转让信用证 6.交单
不变更条款的转让信用证,不要求第一受益 人调换发票,不赚取差价;
3.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 3.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 得不到原始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可以得到原始开证行的付款保

4.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银行就 4.转让行按照第一受益人的指
是该证的开证行
示开立变更条款的转让信用证,
其地位仍然是转让行
第三节 预支信用证
▪ 是在信用证上列入特别条款,授权议 付行或保兑行在交单前预先垫款付给受益 人的一种信用证。
第1笔交易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指凭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或仅凭货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

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是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

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的三个特点:
L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
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银行与出口商签订远期购货合同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了取得出口商开立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项下的全部金额而向其提供的有条件承兑或议付的书面保证文件。

它对进口方来说是一种担保,即如果出口商不能按照信用证规定交货时,则由开证行负责赔偿。

因此,信用证就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见的结算工具之一。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并依照开证行所在地的法律和惯例向受益人开立的有条件的保证支付指定款项的书面文件;或者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并依照申请人所在地的法律和惯例开立的证明申请人遵守信用证条款的一份文件。

可见,信用证是一种独立于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接受这个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只有经过该第三方验证认可才能够执行相关业务活动的协议,否则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无法获得利益补偿,而且这个第三方还享有索赔追偿等重大权力。

从理论上讲,除非客户没有收到单据(恶意拒收),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仅凭单据(不需审核原始单据的真伪及内容)即可对出口企业做出承诺或拒绝承诺的处理决定。

实践中很多银行发现出口企业有意造假、变造单据等欺诈行为时,通常也往往采取先放弃货款追讨,待货物装运后再将货款转入出口企业账户的办法。

但是实际生产中,出口企业故意制造假单据蒙骗银行,进而谋取高额货款的行为屡禁不止。

据了解,目前我国80%左右的进口融资性售后回租贷款资金流向为民间借贷市场,甚至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导致银行抽逃资本金的案例。

而进口押汇、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贷款等银行贷款则多被各类企业拿去炒房或投资股票市场,真正流向实体经济的资金极少。

在这样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管控压力更加巨大。

基于以上考虑,人民银行适时推出信用证新规,让银行严格区分“预先授信”与“凭单付款”两种交易方式,不再存在对同一笔交易两种业务标准的情形,为银行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创造公平环境,降低银行评估信用状况的难度和成本,为今后落实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国际结算7

国际结算7

可以分为:
全部预支信用证 部分预支信用证
全部预支信用证
是凭受益人的光票,由出口地银行 预先垫付全部货款的信用证。
绿条款信用证 (全部预支信用证) 部分预支信用证 是凭光票或收据预支一定比例货款的信用证。 红条款信用证
(部分预支信用证)
是有一定的条件和条款下,金额被支用后,仍然可以恢复
循环使用的信用证。(直到信用证规定的次数和金额被用完为止。
1 申 请 开 证
开证行
2开立信用证
通知 行
2开立信用证
开证 行
六、按信用证加列特殊条款性质来划分
预支信用证
可分为
循环信用证
是指允许受益人在交单之前, 支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证。
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条款,授权出口地 银行(一般是通知行),在提交货运单据之前,就向受益人垫 付全部或部分货款;当受益人发运货物后交单议付时,再从货款 金额中扣预先垫付的本金和利息。(受益人不能及时装运交 单,则出口地垫款银行可以向开证行提出还款要求。)
有保障,是对出口商有利的信用证,所以在国际贸易结算 中使
用最多。
可分为
不保兑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
(一)保兑信 用证
是指开证行以外的一家银行加具保证兑付的信用证。 即:第三家银行保证付款。
保兑银行所负的责任,完全与开证行所负的责任相同, 而且担保责任是绝对的,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片 面撤销。这类信用证只用于不可撤销信用证。
常见信用证修改的内容:
装运日期和有效日期 金额和货物数量
保险种类及改变 装运港、目的港的更改 提单抬头人及修改 允许分批装运 允许转运 或允许在某地转运 单价改变 贸易条件修改 银行费用的修改 删除某条款、加列某条款 保费\运费的改变

国际结算与单证制作课件:第8章 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

国际结算与单证制作课件:第8章 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审核
由于各种单据对货物的描述详略不同,因此除商业 发票外,其它单据中关于货物的描述可能只使用统称, 而这是允许的,只要不与信用证中的描述相矛盾即可。
例如: 一份商业发票内QUANTITY栏内注明
“2500PCS”,UNIT PRICE 栏内注明 “USD15.00/PC”,AMOUNT栏内注明 “USD38500.00”。
--单据内前后一致
案例1
某公司自德国进口白糖一批,所开出的信用证 中要求出口商开出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提单、 保险单等,并规定以青岛为目的港,但开证行收到 的单据中发现下列各点: (1)提交的商业发票名称为“INVOICE”; (2)发票的开证行名称拼写有误; (3)装箱单由包装公司签发; (4)为了方便,将发票和装箱单制作在一起; (5) 提单指示的目的港是大连港; (6)商业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依信用证的规定缮制为 “Grade 1 Chinese refined sugar”,而海运提单 上仅填该商品的统称 “refined sugar”。
我工艺品出口公司装运后即向开证行交单索汇,可是 开证行审单后却认为单证不符,并指出不符点为: 信用证规定价格条款为“USD35.00 PER SET, C&F KARACHI”,而我方提交的发票上表示的价格条款 是“USD35.00 PER SET, CFR KARACHI”。我方即 回电反驳:根据国际商会的规定,“C&F”术语已被 CFR取代。所以我方发票是正确的。
单据的收货人为指定开证行. (3)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必须为全套(Fullset)的正本
运输单据。 (4)运输单据上的货名描述可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货物描
述的统称。
(5)运输单据上的价格条款或有关运费的记载应与信 用证和发票一致。

《特殊跟单信用证》课件

《特殊跟单信用证》课件

特殊跟单信用证案例分析
汽车运输
一家德国大型汽车制造商与中国 某物流公司合作,使用特殊跟单 信用证处理运价问题。
石油贸易
俄罗斯某公司使用Βιβλιοθήκη 殊跟单信用 证进行石油运输和贸易过程中的 货款和保险操作。
船舶租赁
一家新加坡航运公司使用特殊跟 单信用证进行船舶租赁交易,以 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特殊跟单信用证优点和局限性
特殊跟单信用证流程
1
开证银行审核
2
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如确认后将通过
电文或书信的形式将开证通知书发送给
受益人的银行。
3
单据审查
4
受益人收到跟单后,对单据进行审查确 认是否与信用证及合同一致。
开证申请
买方向自己的银行提交申请,要求开立 特殊跟单信用证的信函,并提供所需的 信息和资料。
跟单组提单
根据开证、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贸易单据,跟单员编制出正确、完整的 跟单,然后通过银行的外汇局申报系统 上报到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特殊跟单信用证注意事项
条款决定交易
信用证相关的所有条款,都会 对贸易操作产生深远影响,因 此必须制定周密。
双方交流必不可少
在跟单流程和货物交付的过程 中,双方需要进行充分沟通和 信息交流协调。
谨慎审查单据
受益人在收到跟单后必须仔细 检查单据和货物,以及与信用 证和合同是否一致,避免因此 而导致的纠纷。
《特殊跟单信用证》PPT 课件
本课件旨在为您提供全面的《特殊跟单信用证》知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 种重要的金融工具,以便在商业贸易中使用并采取最佳实践。
信用证概述
定义
信用证是银行以开证人(即 买方)的名义向受益人(即 卖方)发出的,保证如期付 款的、不可撤销的付款保函。

人民大2024国际结算(第七版)PPT课件8 第八章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人民大2024国际结算(第七版)PPT课件8 第八章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纵审是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将其他单据一一与之对照,为 了达到“单单一致”。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及其要求
二、商业发票的审核要点
(1)注意发票的首部必须印有“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字样。
(2)要注意发票签发人名称、地址要与信用证规定一字不差。 即使信用证规定的是错误的,在没有改正的情况下,只能将 错就错,严格按信用证规定缮制。但可以用括号说明正确的 内容。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四、运输单据的审核要点
(1)确保运输单据种类与信用证规定的相符。 (2)收货人名称应符合信用证要求。 (3)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必须为全套(Fullset)的正本运
输单据。 (4)运输单据上的货名描述可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货物描述
的统称。 (5)运输单据上的价格条款或有关运费的记载应与信用证和
第八章 第一节 UCP600关于单据审核的相 关规定
三、UCP600关于相符提示的规定
相符提示的含义是提交到开证行、保兑行和指定银行的单 据必须和信用证内的要求和规定一致。同时,相符交单还 要与UCP600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 致。
第15条的规定,当开证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就必须兑付; 当保兑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必须兑付或者议付,并将单据 寄给开证行;当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必须兑付或者 议付,并将单据转递给保兑行或开证行。
(9)如果被保险人的名称不是保兑行、开证行或买方,应带 有适当的背书。
(10)确保货物投保金额要符合信用证要求。 (11)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否则保险单据的货币应与信用证
的货币相同。
第八章 第二节 审单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第8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第8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二、款项让渡的当事人 款项让渡业务涉及三个当事人,即款项让渡人、办理让渡 行、接受让渡人,现在分述于下。 1、款项让渡人(Assignor)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如欲将其在信 用证项下应得款项让渡给他人,应填写款项让渡指示或称 款项让渡书(Assignment of Proceeds Instruction)。 2、办理让渡行(Assigning Bank)是开证行,当其自行付款或 承兑和付款时(有时是指定银行,当其付款或垫款时), 接到受益人的款项让渡指示,如果同意办理,应通知受益 人接受。
7、付款 6、交单
Hale Waihona Puke 123通知行/ 中间行
5、(通过新通知行)通知背对背信用证
1、开证申请人与第一受益人签订合同后,向开证行申请开立 信用证。 2、开证行开出信用证之后递交给通知行。 3、通知行在审核原证的真实性之后把信用证通知给第一受益 人。 4、第一受益人以原证作为保证向中间行申请开立以第二受益 人为受益人的背对背信用证。 5、中间行开出背对背信用证后将此信用证递交给新通知行, 新通知行再通知给第二受益人。 6、第二受益人在收到背对背信用证之后及时发货、制单,并 在其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单。 7、中间行在收到第二受益人递交的单据之后审核单证一致即 付款给第二受益人。
二、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流程
1、申请开证
开证行
11 2 、 开 立 信 用 证 ( 原 证 ) 、 付 款
13、提示单据 14、付款赎单
申请人
第一受益人 、
4 请 求 开 立 背 对 背 信 用 证 8 9 、 通 知 换 单 、 换 单
、 通 知 原 信 用 证
、 寄 送 单 、 据 付 款
10
第二受益人
对开信用证的特点:

跟单信用证概述

跟单信用证概述

跟单信用证概述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付款方式之一。

跟单信用证通常由买卖双方的银行作为中介来管理和执行。

本文将对跟单信用证的概念、特点以及使用流程进行概述。

什么是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由买卖双方的银行作为中介,以保证支付方式的信用工具。

买方的银行在买方的要求下开立跟单信用证,承诺在卖方按照指定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时支付货款。

跟单信用证是基于国际惯例和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 600)进行操作。

跟单信用证的特点1.可靠性: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非常可靠的支付方式,买方的银行承担着付款责任,为卖方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

2.防范风险:跟单信用证规定了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才能获得付款,这有效地防范了贸易风险。

3.灵活性:跟单信用证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进行制定,可以灵活地设置付款条件和交单要求。

4.全球通用性: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被广泛接受和采用。

跟单信用证的使用流程1.卖方与买方达成贸易合作意向,并商定使用跟单信用证进行支付。

2.买方通知自己的银行开立跟单信用证,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发票和其他要求的文件。

3.买方的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开立跟单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的银行,通知卖方准备交单。

4.卖方收到跟单信用证后,根据要求准备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并将单据提交给自己的银行。

5.卖方的银行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如果单据符合要求,则向买方的银行索取货款。

6.买方的银行根据跟单信用证的要求,支付货款给卖方的银行。

7.卖方的银行收到货款后,通知卖方,并将货款划入卖方的账户。

8.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并提供交货单据给买方。

跟单信用证的注意事项1.卖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跟单信用证的条款和要求,确保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单据。

特殊跟单信用证(ppt42张)

特殊跟单信用证(ppt42张)

2
可转让信用证运作程序
申请人
1 申 请 开 证 开证行
中间商/第一受益人 6 发货 4 3 要 供货商/第二受益人 求 通 转 知 让 6 交单 5 通知转让 7换寄单 L/C 通知行 / 转让行 2 开证
L/C L/C
3
卖方/第一受益人 3 通知L/C 4
买方
8 付款 6 交单 5通知转让 6 发货 供货商/第二受益人 L/C
11
二受益人发货、制单、索款。 背对背信用证的运作关系人: 申请人/买方
受益人一/申请人
受益人二/供货人
甲地
乙地 通知行/开证行二 通知行/议付行
12
开证行一
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操作程序
中间商/第一受益人 3 通知L/C 背 4 对申 通知行 背请
买方/申请人 7发货 1 申 请 开证行
L/C
第二开证行
22
三 预支信用证和循环信用证
一、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CREDIT)是在该证列入 特别条款授权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在交单前预先垫 款 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可以分为全部预支信用证(CLEAN PAYMENT CREDIT)及部分预支信用证(PARTIAL PAYMENT IN ADVANCE CREDIT) 两种。 *部分预付信用证依据其预付货款的条件,又可分为红条 款信用证和绿条款信用证。 (一)全部预支信用证 全部预支信用证的进口商意欲融资于出口商,在申请
8
BANK ONLY WHEN DOCUMENTS ARE RECEIVED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THE CREDIT TERMS AND COVER HAS BEEN RECEIVED UNDER THE ORIGINAL TRANSFERABLE CREDIT.” OR “DOCUMENTS WILL BE REQUIRED TO SEND TO CREDIT ISSUING BANK ON COLLECTION AFTER SUBSTITUTION. PAYMENT WILL BE EFFECTED UPON RECEIPT OF FUNDS FROM CREDIT ISSUING BANK.”

特殊跟单信用证

特殊跟单信用证

第八章特殊跟单信用证▪第一节可转让信用证▪第二节款项让渡▪第三节背对背信用证▪第四节对开信用证▪第五节预支信用证▪第六节循环信用证▪第七节信用证的修改与撤销▪小结第一节可转让信用证▪一、可转让信用证的涵义▪二、可转让信用证的文句表示▪三、可转让信用证的转让顺序▪四、可转让信用证的修改▪五、可转让信用证的功能及其转让方式一、可转让信用证的涵义▪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请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转让行);或如果是自由议付信用证时,可以要求信用证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二、可转让信用证的文句表示▪(1)This Credit is Transferable;▪(2)Transfer to be allowed.▪但不能出现Divisible, Fractionable, Assignable, Transmissible等措词。

三、可转让信用证的转让顺序▪只能转让一次,即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但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转回给第一受益人不在禁止之列。

但可以分割转让,其条件是允许分批出口或在不同地方的港口分别出口。

四、可转让信用证的修改▪(一)第一受益人的修改权(3种)▪(二)第二受益人的修改权(一)第一受益人的修改权▪ 1.保留修改权利▪ 2.部分放弃修改权利▪ 3.放弃修改权利1.保留修改权利▪保留修改权利(Retainment of Beneficiary¡¯s Right on Amendments)。

其常用通知词句如下:▪ The Beneficiary retains the rights to refuse to allow the Transferring Bank to advise amendment made under the original Credit to the Transferee(2nd Beneficiary).▪ Therefore the Transferring Bank must obtain approval of the Beneficiary before advising amendment to the Transferee.2.部分放弃修改权利▪部分放弃修改权利(Partial Waiver of Beneficiary¡¯s Rights on Amendments)。

国际结算(第八章)

国际结算(第八章)

第二节
背对背信用证
一、背对背信用证的定义 1、适用的贸易情形:背对背信用证(Back-to-Back Credit) 是适应中间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信 用证。 2、含义:在进口商开立的信用证是不可转让的情况下, 受益人以其持有的信用证(母证,Original Credit or Master Credit)作保证,要求此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 在该证的基础上开立一张以本地的或第三国的实际供 货商为受益人的新证(子证或第二信用证,Secondary Credit)。这张另开的新证就是背对背信用证。 • 新证开立后,原证仍有效,由新证开证行代原受益人 (中间商)保管。
3、分类:预支信用证可以分为全部预支信用证(Clean Payment Credit)及部分预支信用证(Partial Payment in Advance Credit)两种。
(1)全部预支信用证
含义:在全部预支信用证中,申请人在申请开证时就将全 部预支款项足额交给开证行,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加列预支 条款,授权议付行凭受益人交来光票(或收据)以及承诺书 予以议付购买,而将全部信用证金额扣减利息预先垫付给 受益人。 全部预支信用证现在很少使用,因为银行和申请人要为此 承担较大的垫款风险。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际结算
苏宗祥、徐捷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
(第五版)
第八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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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可转让信用证 第二节 背对背信用证 第三节 款项让渡 第四节 预支信用证 第五节 循环信用证和信用证含有分期装运条款 第六节 对开信用证 第七节 长期信用证和无效信用证
三、信用证款项让渡实务中的关注点 1、单据必须由受益人提交,或由款项受让人代表受益人提 交,受让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交单据。 2、依各国法律不同,受益人让渡款项时必须向开证行和指 定银行发出通知,甚或得到确认/同意 (acknowledgement/consent)时方能生效。 四、信用证款项让渡的风险 1、拒付风险。 2、欺诈风险。 3、让渡书的撤销风险。 4、法律风险。

国际结算:特殊跟单信用证

国际结算:特殊跟单信用证
2007年9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收到来单,通 知第一受益人上海ABC公司更换汇票和发票,并向开证行 寄单索汇。
开证行收到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寄来的单据后,依据 信用证审核单据,认为交单相符,支付了款项。
10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收到开证行支 付的该信用证项下的货款USD64152.40,该行 首先按照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交单面函上的付款 指示,扣除费用以后将USD 50115.11划入交单 行账户,再将剩余的差价USD13837.29划入上 海ABC服装公司的账户。
3. 部分转让和全额转让。如信用证不准分批装运, 则只能全额转让,但允许第一受益人扣除作为 中间商该得的佣金。
4. 原条款转让和变更条款转让。 5. 国内转让(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在同一
国家)和国外转让(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 不在同一国家)。
转让信用证案例
(一) 案例背景 信用证类型:自由议付可转让信用证 适用:UCP600 开证行:INDUSTRIAL BANK OF KOREA,SEOUL 通知行: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SHANGHAI BRANCH 转让行: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SHANGHAI BRANCH
第八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第一节 可转让信用证 第二节 背对背信用证 第三节 款项让渡 第四节 预支信用证 第五节 循环信用证和信用证含有分期装运条款 第六节 对开信用证 第七节 长期信用证和无效信用证
第一节 可转让信用证
一、可转让信用证的产生 国际贸易中,中间商为防止买方与供货商直接订约成交,
(4)必须通过转让行办理转让。 (5)只能按原证规定的条款转让,但下列项目 除外:①信

《跟单信用证》课件

《跟单信用证》课件

跟单信用证的特点和流程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信用证,要求卖方按照一定的条件提交必要的单据给付款行。流程包括开证行发 出信用证、卖方按要求装船和提交单据、承兑行检查和支付货款。
跟单信用证的优势和风险
跟单信用证为卖方提供了可靠的支付保证,减少了付款风险。然而,也存在着单据准备和符合要求的压力,以 及信用证之间存在的不一致性和不可抗力的风险。
跟单信用证的注意事项和常见 问题
在使用跟单信用证时,卖方应仔细阅读和理解信用证条款,并确保提交符合 要求的单据。常见问题包括货物符合度、单证错误和付款延迟等。
跟单信用证的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跟单信用证的应用和问题。比如,处 理迟交货、货物损坏和文件错误等情况。
总结和展望
跟单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支付工具,它为双方提供了对信任和风险的 平衡。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跟单信用证将进一步简化和提高效率。
《跟单信用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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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定义和作用
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由银行或金融机构以买方的请求为基础, 向卖方承诺支付货款。它在国际贸易中作为一种支付保证,确保交易双方的 利益。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买卖双方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为卖方提供了信任和支付保证,同时也为买方提供 了商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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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款项让渡并不是信用证下执行权利的让渡。 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 或转让给他人,即款项让渡.受益人将信用证项下执 行权利让渡或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即转让信用证.款 项让渡关系图:
卖方(受益人)
买方(申请人)
付款/议付行 或指定银行
开证行 被让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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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背对背信用证和对开信用证
8
BANK ONLY WHEN DOCUMENTS ARE RECEIVED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THE CREDIT TERMS AND COVER HAS BEEN RECEIVED UNDER THE ORIGINAL TRANSFERABLE
CREDIT.” OR “DOCUMENTS WILL BE
5 开立背对 背L/C
第二通知行
6 通知背对背L/C
背对背L/C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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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背对背信用证与原始信用证比较
1、原始信用证是背对背信用证的依据、抵押品;没有 第一信用证就不可能有第二信用证。
2、原始证的受益人是背对证的申请人,原证申请人付 款给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付款给第二受益人。在
此安排下,供货的第二受益人获得比款项让渡还要大 的保护。
一、背对背信用证 (一)定义---普通信用证的受益人不能把该证转让
出去,可转让信用证不能满足受益人的商业要求,作 为中间商人的受益人自己不能供货,需要从供货商那 里购买货物和付款给供货人,他将国外开来受益于他 的原始信用证(ORIGINAL CREDIT),又称为主要信用 证 (master credit or primed credit )作为担保品,请求银行 依据原始信用证条款,开出以供货商为受益人(第二 受益人)的信用证,称为背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又称为第二信用证(SECONDARY CREDIT)或称为补助信用证。凭背对背信用证,由第
REQUIRED TO SEND TO CREDIT ISSUING BANK ON COLLECTION AFTER SUBSTITUTION. PAYMENT WILL BE EFFECTED UPON RECEIPT
OF FUNDS FROM CREDIT ISSUING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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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款项让渡
3、背对背信用证必须按照原始信用证的措词的开立, 以便在原始信用证要求期限内,按照原始信用证的规 定制作单据,使第一受益人能在该证期限内交单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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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转开背对背信用证注意事项 1、信用证金额只能小于原始信用证的金额,两者之差
2、开证行必须在信用证上注明“可转让-- transferable”
字样,才能转让。
2
可转让信用证运作程序
申请人 1 申 请 开 证
开证行
中间商/第一受益人
6 发货
3
4 要


供货商/第二受益人



6 交单
L/C L/C
7换寄单 2 开证 通知行/转让行
5 通知转让 L/C
3
卖方/第一受益人
L/C
4
3 通知L/C

求 转
通知行

转让行
7 寄单索款
买方
1



2 开立原始

L/C
6 交单 8 付款
开证行
5通知转让
6 发货
L/C
供货商/第二受益人
4
可转让信用证
3、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也就是第二受益人不 能再将信用证转让给第三受益人。
4、信用证的转让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第一受益人不能 自行转让给第二受益人。UCP500要求,第一受益人 必须指示转让行,他是否同意将修改也转让给第二受 益人。
8、除非另有相反的规定,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将信用 证的有效地点改至信用证的受让地点,并在信用证到 期日内对第二受益人履行付款或议付。
6
可转让信用证
(三)按照转让的不同情况分类 1、不替换发票的转让和替换发票的转让
(1)不替换发票的转让。第二受益人接到部分转让 或全部转让后,由自己制单并提交转让行要求议付, 然后由转让行/议付行寄单给开证行向其索偿。 (2)替换发票的转让。第一受益人不让第二受益人 和申请人之间相互知道对方的名称和地址及不同单价, 以防止他们直接交易。第一受益人需要申请转让行换 开新的可转让信用证,变更上述七项条款通知第二受 益人,凭以发货、制单、交单给转让行要求议付。
5、在有数个第二受益人时,某个第二受益人拒绝修改, 不影响其他第二受益人接受该修改。
6、除了七项内容可以改动外,信用证转让只能按原条 款转让。
5
可转让信用证
可变动的七项内容是:金额减少、单价降低、装运期提 前、最迟交单期限缩短、到期日缩短、保险金额百分 比增加、申请人名称被第一受益人替换。
7、第一受益人可以用自己的发票、汇票替换第二受益 人的,并在信用证项下支取其发票与第二受益人发票 之间的差额。如果第一受益人为能在首次时予以调换, 转让行有权将第二受益人的单据直接寄给开证行,并 不对第一受益人负责。
7
转让行接到第抬头,按原单价开立的发票、汇票替换第二 受益人的发票、汇票。转让行将替换过的单据寄给开证 行要求偿付。
2、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 3、原条款转让与变更条款转让。 4、国内转让与国外转让。 (四)转让行是否是转递行
是否是转递行关键看信用证上是否有如下条款: “PAYMENT WILL BE EFFECTED BY THE TRANSFER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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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益人发货、制单、索款。 背对背信用证的运作关系人:
申请人/买方 受益人一/申请人
受益人二/供货人
甲地 开证行一
乙地 通知行/开证行二
通知行/议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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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操作程序
L/C
中间商/第一受益人 3 通知L/C
背4 对申 背请
通知行
买方/申请人
7发货
1
申 请
第二开证行
2 开立L/C
开证行
第八章 特殊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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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可转让信用证和款项让 渡
(一)定义---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收益人(第 一收益人)可以请求指定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
让给一个或数个收益人(第二收益人)使用的信用 证.
(二)说明
1、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商介入的转口贸易,卖方 不是真正供货方,他只是赚取差价,他将信用证转让 给实际供货方执行。中间商是第一受益人,供货方是 第二受益人,只要允许分批装运,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第二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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