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0•【字号】遵府办函〔2020〕178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178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10日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报送和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决策参考、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服务,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遵义市政务信息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央、省驻遵单位等(以下统称各地各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工作。
第二章队伍建设与培训第三条各地各单位应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其中: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和一类考评单位应明确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二类和三类考评单位应明确1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确有特殊情况需变动的,应及时联系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更改确认(电话:27615711)。
第四条市级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政务信息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各地各单位也应不定期组织相应培训;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对各地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实行跟班轮训制,每季度由1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单位各派1人到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中心)跟班学习培训(依次轮流安排)。
第三章报送内容及要求第五条本《规则》所称政务信息,主要指围绕国家和省、市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典型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一般动态类信息(含简讯)不作为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编。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遵府办发[2014]59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遵府办发〔2014〕59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遵单位(企业):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市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常务副市长范元平:在原有分工不变的基础上,协助市长负责金融工作;分管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联系市离退休干部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及银行业、金融业、保险业、证券机构。
副市长郑欣:协助市长负责商贸流通、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及省级经济开发区等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遵义会议纪念馆、遵义红色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市委台办、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共青团遵义市委、市归侨侨眷联合会、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遵义海关。
副市长黄庆伟:协助市长工作,负责配合敖鸿同志联系工业经济工作。
副市长李莲娜:在原有分工不变的基础上,协助市长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分管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广播电视台、遵义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副市长敖鸿: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工业园区、科学技术、信息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市国资委)、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酒类发展管理局、遵义市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能矿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07•【字号】遵府办发〔2015〕60号•【施行日期】2015.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5〕60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及中央、省驻遵有关单位:现将《编制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7日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29号)要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及对应责任,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为贵州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职权法定。
严格按规定对部门行政权力及相应责任进行梳理界定,部门文件不得设定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
2.坚持简政放权。
加大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强化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有效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优势,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黔府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地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政治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是经省委同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部署推动全年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头戏”,作为检验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高位推动,在措施上具体深入,在成果上务实有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细化目标任务,合力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抓总职责,厘清本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界限,既不能“挂空名”只做“自家事”,也不能层层转嫁责任;要坚持实化量化项目化,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研究制定进度计划,分地区分行业科学下达目标任务,逐项谋划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实施。
对所涉事项,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坚持“同题共答”,建立“双台账”,细化“双责任”,问题整改实行“双销号”,完不成任务实行“双担责”。
工作中要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得简单地把召开会议、出台文件、调研检查、追责问责作为抓落实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从源头上防止“上下一般粗”“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三、开展跟踪督查,强化结果运用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于2024年2月18日前在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填报涉及任务分季度进度安排。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13•【字号】遵府办发[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12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市长慕德贵: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和编制、外事方面的工作。
常务副市长XXX: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接待处(侨办)、市档案局、市法制办、市方志办、市应急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市行政学院、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工作;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金融、保险系统方面的工作;联系市人大。
副市长余遵义:协助市长分管市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乡镇企业局(煤炭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企业职工解困和中央、省属在遵企业。
联系市煤监办、遵义供电局、遵义公路局、高管处、信息产业(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网通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何萍:协助市长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和智力支边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科协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副市长申楚:协助市长分管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联系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张黔:协助市长分管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信访、老龄人、残疾人、铁路联防工作;联系市国家安全局、遵义无线电管理分局;联系市政协、遵义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遵府办发〔2018〕20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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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8〕2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因工作需要,现将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王祖彬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贵州省煤监局遵义监察分局。
侯卫伟副市长:主要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协助市长负责卫生计生、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扶贫遵义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分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穆叶久副市长:主要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协助市长负责金融、企业上市、智力支边工作;分管市金融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智力支边办公室。
马世俊副市长:配合廖海泉同志联系扶贫开发工作。
鲁成军副市长:分管遵义市软件园区管委会(遵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委会)。
方东副市长:分管遵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调整后原分管联系领导同志不再分管及联系上述工作;其余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以遵府办发〔2017〕55
号文件为准。
2018年12月4日——结束——。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2•【字号】遵府办发[2008]92号•【施行日期】2008.05.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92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构建200万人口的中心城区,建设与遵义知名度和影响力相称的城市”的战略目标,根据指导城市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_2020)》进行修编。
为确保总规修编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 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副组长:曾永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戴贵兵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敖卫遵义军分区参谋长刘跃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杨斌市委常务副秘书长许志远市政协秘书长吴高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候湘江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张继勇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郭世刚市经贸委主任骆明军市教育局局长刘兴万市财政局局长赵正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XXX江市建设局局长周冬生市城管局局长李本强市房管局局长胡学华市交通局局长张立市水利局局长罗绍怀市农业局局长向守都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局长杨永华市商务局局长王朝擎市卫生局局长金明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孙国文市人防办主任宋义松市统计局局长黎代琼市环保局局长黄天舜市旅游局局长舒存水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区长王晓东汇川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光强遵义县人民政府县长娄冰仁怀市人民政府市长张集智赤水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忠桐梓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凌习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肖发君湄潭县人民政府县长廖海泉凤冈县人民政府县长宋晓路余庆县人民政府县长覃儒方绥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宋霖正安县人民政府县长江朝伦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陈实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吴黄汉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毕强遵义供电局局长庹必翼遵义市供排水公司董事长曹东屏遵义市电信公司总经理陶曙光遵义市移动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永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高波、张继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06•【字号】遵府办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驻外机构:《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一月六日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以下简称驻外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驻外机构在宣传推介、招商引资、接待联络、信息沟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驻外办事机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驻外机构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在派驻地及周边地区开展工作。
第三条驻外机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
同时接受驻地政府及贵州省政府驻该地办事处的工作指导。
第四条驻外机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不断深化改革,树立政府驻外机构的良好形象,积极为遵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主要工作职责第五条驻外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与驻地政府及部门联系处理有关公务,参加有关会议和双边活动,促进友好往来。
对授权范围内和政策明确规定的事项应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
凡超越职权范围的事项和重大问题应随时请示,经批准后再行处理。
重大紧急事项可在不违背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妥善处理,事后须及时报告。
第六条驻外机构作为我市在派驻地的“窗口”和“桥梁”,应积极为我市与驻地政府、企业牵线搭桥,促进经济技术、人才、商贸、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遵府办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94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四日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遵义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1.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拨款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5.本实施意见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性质等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岗位等级、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2•【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已经2018年12月13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日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目录第一章会议组成第二章会议任务第三章议题确定第四章会务办理第五章决策落实第六章会议纪律第七章新闻报道第八章附则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类型市人民政府会议包括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行业)工作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组成,遵义军分区不是市委常委的主官参加,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以下简称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
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邀请)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的通知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9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文拟制第三章公文办理第四章公文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二章公文拟制第四条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室拟稿工作实行“谁主办,谁拟稿,谁负责”原则。
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除部门代拟外一律由承办科室起草。
非涉密文件送签须统一通过贵州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办理,并在“遵义市人民政府发文稿纸”中按要求填写拟稿单位、拟稿人、核稿人、是否信息公开、主送和抄送机关、使用文种、印制份数、缓急程度等内容。
第六条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对政策规定已经明确的,不再重复发文;文件内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原则上不予发文;能用非正式公文解决问题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遵义市招生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12)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遵义市招生委员会成员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8•【字号】遵府办发[2012]87号•【施行日期】201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遵义市招生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87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遵义市招生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一、成员单位名单主任委员:李莲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委员:杨升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晓灵市教育局局长周旭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蒲朝武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委员:胡凤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明义市保密局局长王长林市编委办主任金明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唐自力市卫生局局长张绍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时雨市环保局总工程师王华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肖军市司法局局长郑明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任超英市教育局副局长马松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小远市财政局副局长彭粤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屠松宝市发改委总经济师谭绍鹏遵义供电局局长刘建国市气象局局长黄泽润市卫生监督局局长贺孝亚市物价局局长余波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吴国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志广武警遵义支队支队长江泽黔遵义无线电管理分局局长XXX遵义师范学院院长杨培勇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王俊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曹东屏遵义电信公司总经理欧阳军遵义移动公司总经理市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考试中心在市教育局,由夏吉伟同志担任市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公安部门:负责高考报名考生户籍审查工作,加大对“高考移民”、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负责试卷保密室安全管理检查、发放启用合格证,全程参与试卷运送、值班保卫;负责考前、考中、考后对对互联网、校园网监控,发现有害国家教育考试(含中考,下同)的信息,按照“先删后查”的原则,及时删除有害信息,重点监控网上出售所谓国家教育考试试卷、答案、提供“枪手”作弊,销售作弊器材等有害信息的传播和扩散,并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和查处;负责对考试环境进行专项治理,考点周边交通保畅整治,考生住地安全防范等,并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处置和排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2•【字号】遵府办发[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22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企事业单位: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名单如下:一、遵义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永涛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姜灵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汪先明市统计局局长成员:王长林市编委办主任王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邱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晓灵市教育局局长段开强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陈志平市工业和能源委主任郑明蛟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主任程开志市民政局局长肖军市司法局局长靳立国市财政局局长韦圣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廖海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继勇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周冬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学章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罗绍怀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张立市水利局局长杨永华市商务局局长张鹏健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唐自力市卫生局局长金明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国文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李晓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斌市旅游局局长万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郭黔生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局长罗仕军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贺孝亚市物价局局长焦军市粮食局局长姚茂宽市档案局局长李兴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黄泽润市卫生监督局局长秦岭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兴勇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张大强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云忠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胡大力遵义电大校长谢学刚市国税局局长赵书强市地税局局长穆旭市工商局局长张仁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智伟市水文水资源局局长刘建国市气象局局长杨志刚遵义公路管理局局长江泽黔遵义无线电管理分局局长张国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汪先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锡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遵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遵义市重大动物
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28
•【字号】遵府办发[2011]245号
•【施行日期】2011.1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遵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
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1〕24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遵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遵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进行调整充实。
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刘兴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秦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绍怀市农委主任
成员:张大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仁志市发改委副主任
曹光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红梅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朝擎市卫生局局长
穆旭市工商局局长
唐自力市疾控中心主任
李文胜武警遵义支队支队长
李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段开强市科技局局长
周冬生市城管局局长
张仁慧市质监局局长
向首都市林业局长
王启宏市广电局局长
戴林遵义日报社总编
石茂林遵义公路管理局局长
智文国遵义火车站站长
杨大权市邮政局局长
杨永华市商务局局长
史忠辉市农委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罗绍怀兼任办公室主任,史忠辉、何仁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制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22
•【字号】遵府办发[2012]51号
•【施行日期】2012.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2〕5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因人事调整及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遵义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田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晓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海泉市环保局党组书记
成员:
袁竞市发改委主任
陈志平市工能委党委书记
陈小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冬生市城管局局长
罗绍怀市农委主任
张立市水利局局长
向守都市园林局局长
王珏市国土局局长
李勰市安监局局长
杨斌市旅游局局长
徐江市住建局副局长
宋锡林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晓灵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廖海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领导及成员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领
导及成员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遵府办发[2012]114号
【发布部门】遵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18
【实施日期】2012.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领导及成员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2〕11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遵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领导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第一政委:
1 / 1。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许禄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1 / 1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许禄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遵府任[2017]17号
【发布部门】遵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18
【实施日期】2017.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许禄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17〕1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7年8月18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许禄荣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党涛江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伟同志。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遵府办发〔2019〕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有关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赵继锋同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协助联系魏树旺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
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
分管市人民政府驻外工作机构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龚永育同志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协助联系王祖彬常务副市长、穆叶久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市外事办公室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外事科、放管服改革科、行政科。
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沈建通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协助秘书长负责魏树旺市长政务活动的统筹服务及重要文稿的审核把关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上行文的审核把关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综合科及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5•【字号】遵府办发[2012]81号•【施行日期】2012.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81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残工委)成员进行调整,其组成人员如下:主任:王祖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主任:王华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道文市残联理事长唐自力市卫生局局长孙逐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周冬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贺凯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永群市财政局总经济师戴尚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委员:胡凤海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仁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小义市工业能源委党委副书记姜清连市科技局副局长吴桂兰市民委(民宗局)副主任(副局长)张大强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市司法局纪检组长王光杰市城管局副局长万林市扶贫办副主任白天人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正友市交通局副局长肖宜河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何家琴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邓XXX 市国税局副局长罗永生市地税局副局长唐恩友市统计局副局长高思革市工商局副局长张萌萌市质监局副局长罗文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明江市外事侨务办调研员张世先遵义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柯小勇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程进团市委副书记祝华静市妇联副主席林铁毅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刘燕农行遵义分行副处级干部市残工委下设秘书处在市残联,王道文同志兼任秘书长,具体负责市残工委日常工作。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7•【字号】遵府办发[2012]176号•【施行日期】2012.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76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2012〕27号)精神,为加强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遵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敖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冯光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永华市商务局局长段开强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穆旭市工商局局长张仁慧市质监局局长成员:雷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运动市综治办副主任周新宪市法院副院长苟玉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仁志市发改委副主任吴键市工业能源委副主任杨世杰市公安局副局长兰明豪市监察局副局长吴世禄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树立市财政局副局长白天人市环保局副局长冯仕强市农委副主任黄建国市商务局副局长兰永丽市文体广电局党组副书记雷鹏远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绍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夏正贤市林业局总工程师罗文市法制办副主任姜清连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邓洪友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洋市质监局稽查局局长彭诚市国税局副局长吴德基市地税局副局长曾理遵义海关副关长刁韶峰遵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葛建刚人行遵义中心支行纪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由杨永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黄建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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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
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遵府办发[2015]67号
【发布部门】遵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7
【实施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5〕6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代理市长魏树旺: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就业、审计、机构编制及外事侨务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编委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常务副市长范元平: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
计、物价、政府法制、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生态文明、金融以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市粮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智力支边办公室、市行政学院、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铁路建设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仁怀茅台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离退休干部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遵义调查队、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遵义银监分局及银行业、金融业、保险业、证券机构。
副市长王祖彬:协助市长负责公安、交通运输、旅游发展、司法、信访、国安、维稳、国防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