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V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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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a)处于公示阶段的审批,企业才可进行意见申述操作。
b)企业可随时进入系统,进行查看信息提醒、企业信息、审批情况等。
1.3
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 2000/XP/2003及以上;
浏览器:支持Mircosoft Internet Explore 6.0及以上版本,支持maxthon、Firefox等常用浏览器;
2)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进行无证书备案申请。已有资质的企业要进行已有证书备案。
3)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以及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企业,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要办理【首次申请】业务;已有证书的企业要进行已批证书登记。办理完毕后,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在相应功能进行业务申请即可。
查看企业基本信息,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本企业的有效资质证书,企业可以进行资质备案或首次申请,如果在系统中有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信息,企业可以申请其他业务。
【注】:百度文库
a)资质备案业务只适用于对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首次申请业务只适用于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的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
—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主管单位: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软件开发单位: 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山西索易科技有限公司
编写时间:2013年3月
版本号:V1.4.5
1.
1.1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供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筑业企业共同使用,可为企业用户提供资质证书的网上业务申请,以及审批进度和审批意见的查看;并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网上受理、网上批件的审批流转模式。
4)企业填写信息并进行上报,在等待审批结果的过程中,可以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状态,并在公示期间可进行申述操作(只有公示期间可以申述)。
5)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企业信息查看”中,查看本企业证书信息。
6)如果上报信息不符要求,在任何环节都可能被退回,企业用户需要改正信息或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
3.1
对首次申请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上报。
图2-1
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如图2-2。
图2-2
点击【在线申报】,打开页面后点击“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2.2
进入系统登录界面,企业用户需使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进行登录。如图2-3。
图2-3
首次登录系统时需要点击【点击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下载数字驱动证书。安装证书驱动成功后,需要在电脑上插入数字证书,然后点击【插入证书,点击此处登录】。输入正确的密码,点击【登录】即可成功登录系统。
【注】:
a)为了您的信息安全,建议在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修改密码的方法参照5.3节;
b)用户再次登录系统时,若电脑上证书驱动已安装,可直接插入证书进行登录;
c)如需离席,或切换管理系统,首先请退出系统,方法参见5.4节。
2.3
用户成功登录系统后所显示的界面如图2-4所示。
图2-4
3.
1)企业成功登陆系统后,弹出企业资质信息填写框,企业首先填写将要申请或者已有的信息。进入想对应的功能界面
8)内网审批结束后,把审批结果返回给外网。
【注】:
a)首次申请、延续申请项目可进行申述意见的填报;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批环节不可进行申述意见填报。
b)如果上报信息不符要求,在任何环节都可能被退回,企业用户需要更正信息或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
1.2
1.2.1
企业可以通过系统办理资质备案、首次申请、延续申请、证书变更申请、证书增补申请业务。
企业登录系统后,首先填写企业资质信息,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已有资质证书填写已批证书登记,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进行资质核发备案。申请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的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已有资质企业进行已批资质登记,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要进行首次申请。
显示器最佳分辨率: 1024 * 768及以上。
2.
企业用户需首先办理登陆系统所需要的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可参见《系统登录密钥办理方式》。申请数字证书并分配用户名后,即可登录本系统,进行资质证书的申报和其他相关业务操作。
2.1
通过浏览器访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xjs.gov.cn),进入网站首页,点击【在线申报】。如图2-1。
5)对于省厅不予受理的申请材料,在退回初审部门后,由初审部门填写意见后退回申请企业。
6)内网发布公示时,会将对企业申请材料的意见显示到系统中,申请企业可进行查看。在公示结束前,填写申述意见,并将申述意见上报初审部门。
7)初审部门查看企业上报的申述意见,在公示期结束前填写意见,并上报给省厅。如果审查不通过,则退回给企业,企业可以重新上报。
c)企业用户通过首次申请或资质备案办结完成并通过后,在系统中可办理延续申请、证书变更申请和证书增补申请业务。
d)企业已有资质证书,但没有在系统中登记,可以通过资质备案进行申报。
e)在同一时间段,企业只能申报一种业务,在一种业务未办理完成前,不能办理其他业务
1.2.2
系统包含的其他功能有:“查看和提醒”和“辅助功能”
安全生产系统的整体审批流程,如下图:
1)企业按照指定的格式填写申请表,预览和打印申请资料。
2)将申请表上报初审部门。
3)初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填写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审查通过。如果审查不通过,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给企业,企业可重新申报。如果审查通过,汇总上报至省厅。
4)省厅综合处对初审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如果材料符合受理要求,则填写意见后受理通过,如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在填写意见后退回初审部门。
【注】:
a)该申请业务只适用于对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需在【无证书备案】填写信息并上报审核后,向初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后,由初审部门完成。
a)处于公示阶段的审批,企业才可进行意见申述操作。
b)企业可随时进入系统,进行查看信息提醒、企业信息、审批情况等。
1.3
操作系统:支持Windows 2000/XP/2003及以上;
浏览器:支持Mircosoft Internet Explore 6.0及以上版本,支持maxthon、Firefox等常用浏览器;
2)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进行无证书备案申请。已有资质的企业要进行已有证书备案。
3)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不分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以及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企业,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要办理【首次申请】业务;已有证书的企业要进行已批证书登记。办理完毕后,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在相应功能进行业务申请即可。
查看企业基本信息,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本企业的有效资质证书,企业可以进行资质备案或首次申请,如果在系统中有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信息,企业可以申请其他业务。
【注】:百度文库
a)资质备案业务只适用于对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首次申请业务只适用于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的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
—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主管单位: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软件开发单位: 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山西索易科技有限公司
编写时间:2013年3月
版本号:V1.4.5
1.
1.1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供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筑业企业共同使用,可为企业用户提供资质证书的网上业务申请,以及审批进度和审批意见的查看;并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网上受理、网上批件的审批流转模式。
4)企业填写信息并进行上报,在等待审批结果的过程中,可以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状态,并在公示期间可进行申述操作(只有公示期间可以申述)。
5)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企业信息查看”中,查看本企业证书信息。
6)如果上报信息不符要求,在任何环节都可能被退回,企业用户需要改正信息或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
3.1
对首次申请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上报。
图2-1
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如图2-2。
图2-2
点击【在线申报】,打开页面后点击“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审批系统”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2.2
进入系统登录界面,企业用户需使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进行登录。如图2-3。
图2-3
首次登录系统时需要点击【点击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下载数字驱动证书。安装证书驱动成功后,需要在电脑上插入数字证书,然后点击【插入证书,点击此处登录】。输入正确的密码,点击【登录】即可成功登录系统。
【注】:
a)为了您的信息安全,建议在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修改密码的方法参照5.3节;
b)用户再次登录系统时,若电脑上证书驱动已安装,可直接插入证书进行登录;
c)如需离席,或切换管理系统,首先请退出系统,方法参见5.4节。
2.3
用户成功登录系统后所显示的界面如图2-4所示。
图2-4
3.
1)企业成功登陆系统后,弹出企业资质信息填写框,企业首先填写将要申请或者已有的信息。进入想对应的功能界面
8)内网审批结束后,把审批结果返回给外网。
【注】:
a)首次申请、延续申请项目可进行申述意见的填报;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批环节不可进行申述意见填报。
b)如果上报信息不符要求,在任何环节都可能被退回,企业用户需要更正信息或补齐资料后重新申请。
1.2
1.2.1
企业可以通过系统办理资质备案、首次申请、延续申请、证书变更申请、证书增补申请业务。
企业登录系统后,首先填写企业资质信息,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已有资质证书填写已批证书登记,没有证书的企业可以进行资质核发备案。申请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的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等级的设计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已有资质企业进行已批资质登记,没有资质的企业需要进行首次申请。
显示器最佳分辨率: 1024 * 768及以上。
2.
企业用户需首先办理登陆系统所需要的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可参见《系统登录密钥办理方式》。申请数字证书并分配用户名后,即可登录本系统,进行资质证书的申报和其他相关业务操作。
2.1
通过浏览器访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xjs.gov.cn),进入网站首页,点击【在线申报】。如图2-1。
5)对于省厅不予受理的申请材料,在退回初审部门后,由初审部门填写意见后退回申请企业。
6)内网发布公示时,会将对企业申请材料的意见显示到系统中,申请企业可进行查看。在公示结束前,填写申述意见,并将申述意见上报初审部门。
7)初审部门查看企业上报的申述意见,在公示期结束前填写意见,并上报给省厅。如果审查不通过,则退回给企业,企业可以重新上报。
c)企业用户通过首次申请或资质备案办结完成并通过后,在系统中可办理延续申请、证书变更申请和证书增补申请业务。
d)企业已有资质证书,但没有在系统中登记,可以通过资质备案进行申报。
e)在同一时间段,企业只能申报一种业务,在一种业务未办理完成前,不能办理其他业务
1.2.2
系统包含的其他功能有:“查看和提醒”和“辅助功能”
安全生产系统的整体审批流程,如下图:
1)企业按照指定的格式填写申请表,预览和打印申请资料。
2)将申请表上报初审部门。
3)初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填写审查意见,决定是否审查通过。如果审查不通过,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给企业,企业可重新申报。如果审查通过,汇总上报至省厅。
4)省厅综合处对初审部门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如果材料符合受理要求,则填写意见后受理通过,如不符合受理条件则在填写意见后退回初审部门。
【注】:
a)该申请业务只适用于对申请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劳务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b)如需办理延续、证书变更、证书增补等申请,需在【无证书备案】填写信息并上报审核后,向初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后,由初审部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