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限速规定
长江VTS报告线及限速
长江VTS报告线及限速
船舶之间通信工作值守频道D36以上值守CH06
D36以下值守CH16
长江汽渡线
长江13#——14#海太汽渡
长江19#——20#通常汽渡
长江30#——31#通沙汽渡长江FB1#——FB2#皋张汽渡长江FB14#——FB15#火车渡
长江61#——62#黄田汽渡
长江67#——68#利港汽渡
长江71#——72#圩塘汽渡
长江86#——87#扬高汽渡
长江98#——99#大港汽渡长江99#——100#孩溪汽渡长江112#——112-1#镇扬汽渡长江116#——117#高资汽渡
长江湖北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3)
长江湖北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3)
1. 引言
长江湖北段是我国重要的水运通道,为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流畅,根据最新的航道管理要求,制定了本规定。
2. 规定内容
2.1 航道划分
根据航道宽度、水深和流量等要求,将长江湖北段划分为以下航道区域:
- 主航道:用于大型船舶,宽度不得小于200米,水深不得小于5.5米。
- 支线航道:用于中小型船舶,宽度不得小于100米,水深不得小于3.5米。
- 渡口航道:用于渡船和行人过江,宽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2 定线标识
在长江湖北段各航道区域内,必须设置定线标识以指引船舶航行。
- 主航道:沿主航道两侧设置纵向定线标识,标识离岸距离不
得小于100米。
- 支线航道:沿支线航道两侧设置纵向定线标识,标识离岸距
离不得小于50米。
- 渡口航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渡口航道的定线标识。
2.3 船舶限速
为了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制定以下限速规定:
- 主航道:船舶限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 支线航道:船舶限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 渡口航道:船舶限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4 船舶通行规则
为了提高航行效率和安全,制定以下通行规则:
- 船舶在航道内行驶应保持适当间距,避免相互干扰。
- 船舶超车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和速度,避免碰撞。
- 船舶靠岸时,应在指定的靠岸区域停靠,不得妨碍通航。
3. 监管与执法
船舶定线制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与执法。相关部门负责:
- 监测船舶的航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 对违反航行规定的船舶进行处罚,以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4. 结论
长江湖北段船舶定线制的实施,对于船舶航行安全和通行效率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与执法,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共同维护长江湖北段的航行秩序和安全。
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
发布时间:2010-10-13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提高航道整体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长江江苏段通航实际情况,对船舶航速规定如下:
一、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应当保持正规了望,注意观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及其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确定。
二、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正常航行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三、船舶在长江江苏段下列水域航行时,航速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航速限制:
一类水域为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和渡运水域。船舶进入一类水域前,对航速进行控制,抵达该水域上界或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进入该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最大航速不得超过三类水域对最高航速限制的规定。
二类水域为通航密集区和交汇区、汊河口水域。船舶在二类水域航行,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9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三类水域为除一类和二类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船舶在三类水域航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5节,其它月份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3节;逆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一类、二类、三类水域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的其他船舶,可不受最低、最高航速的限制。
五、本规定不免除船舶对于附近正常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任。
武汉过江限行规定
武汉过江限行规定
武汉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长江大桥的交通繁忙程度成为了武汉市发展的一个瓶颈。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武汉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过江限行规定。
根据规定,武汉市中央城区以及部分周边区域的所有机动车辆,每周指定两天的工作日不得越过长江大桥进入对岸的汉口和汉阳。限行范围主要包括汉口区、汉阳区以及武昌区、洪山区的江岸、江汉、硚口和武昌四个大桥。
过江限行规定旨在减少跨江通行的机动车辆数量,缓解长江大桥的交通压力,提高交通效率。长江大桥是武汉市通往汉阳和汉口两岸的重要桥梁,连接了武汉市中心城区和长江对岸的经济区域。由于交通繁忙,通行速度缓慢,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不便。过江限行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缓解长江大桥的通行压力,提高通行速度,减少拥堵现象的发生。
过江限行规定的实施方案为每周指定两天工作日限行。这意味着市民在规定的两天内不能越过长江大桥进入对岸,只能在自己所在的岸上解决工作、生活和娱乐等需求。限行的具体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过江通行的机动车辆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受限行规定影响最大的当属通勤族,特别是那些居住在对岸但工作在中心城区的市民。过江限行规定将给他们的通勤带来一定的困扰,需要他们提前做好调整和安排。市政府将尽可能提
供公共交通工具来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包括增加公交车和地铁的运力,确保市民能够顺利地从一岸到达另一岸。
过江限行规定的出台引发了市民的热议。一些市民认为这是一个有效的措施,可以减少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而另一些市民则表示担忧,担心限行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便,特别是那些需要经常越过长江大桥的市民。对此,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和引导,告知市民过江限行规定的意义和目的,帮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适应这一规定。
长江靠码头船速参考值
长江靠码头船速参考值
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14.816公里),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20.372公里);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船舶在长江一些地段水域航行,应当保持正确瞭望,注意观察,并采取安全航速航行,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及其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确定。
普通的杂货船的速度在12-15节,也就是22-27公里/小时;
大型的集装箱船的速度在20-28节,也就是36-52公里/小时;
大型的邮轮的速度和大型的集装箱船差不多,在20-28节,也就是36-52公里/小时。
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表示轮船航速的计量单位是节。
1节=1海里/小时,1海里=1.852公里,一节也是1.852公里/小时。
长江船行速度有一小时55公里,也有一小时65公里的,还有一小时30多公里的,因为船的型号不一样,装载的物品也不样,所以船的速度也不一样。
长江航速规定多少节?
长江货轮时速28公里。根据《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第十条规定: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防止发生事故,在不危及他船或设施安全的情况下,船舶正常航行。
长江航运的货船船行速度一般是多少呢?
长江中航行的货船船速一般约20km/h,之前配备的警用执法艇航速为25km/h左右,虽然能够满足。
安全▎一看你就懂!长江江苏段船舶限速规定
安全▎一看你就懂!长江江苏段船舶限速规定
经常有船员朋友通过公众号留言向我们询问,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时,倒底有哪些限速规定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做个整理,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迷团
01
总体限速要求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第十条规定: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防止发生事故,在不危及他船或设施安全的情况下,船舶正常航行时最高航速不得超过 15 节(约 28 千米/小时),最低航速不得低于 4 节(约 7.5 千米/小时)。船舶在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桥区水域下界浮以下通航分道内正常航行时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 节(约 11 千米/小时)。需要注意的是,这是船舶在正常航行的最高和最低航速要求,船舶为了避让、靠离泊等需要,需要采取更低航速的,不在此限。
02
桥区水域限速规定
《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附件5,长江江苏段桥区水域通航规定里这样描述,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这里的桥区水域未规
定是否为障碍性桥梁还是非障碍性桥梁),应当保持具有足够舵效的安全航速。也就是说,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应具有控制自己船位和正常调整航向的航速。同时,在船舶抵达桥区水域上界和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 8 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 11 节,进入桥区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一般来说,江阴以下为感潮河段,船舶需要考虑潮汐影响,通过苏通大桥、沪通大桥、江阴大桥(江阴大桥桥区水域上下界没有具体数据,所以江阴大桥限速规定一直也没法执行)时,应根据潮汐来判断船舶是处于逆流还是顺流,从而执行相应的限速规定。江阴以上水域为非感潮河段,所以江阴以上的桥区水域不必考虑潮汐影响,一律以上水作为逆流,下水作为顺流,即船舶在抵达桥区水域上下界时,上水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下水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各桥区水域的上下界请参见以前“备锚了头水域”的文章。船舶进入桥区水域之后,可以视情况(如船舶流量、能见度、周围环境等)采取安全航速,可以提速,但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5节。
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限制规定
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限制规定2010-06-23
1、正常航行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2、根据最高航速限制规定,将长江江苏段分为三类水域,各类水域最高航速限制为:
①船舶进入一类水域前,逆流不得超过8节,顺流不得超过11节;进入该水域后,不得超过三类水域的最高航速限制。
②船舶在二类水域航行,逆流不得超过9节,顺流不得超过12节。
③船舶在三类水域航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不得超过15节,其他月份不得超过13节;逆流不得超过12节。
3、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的其他船舶可不受最低、最高航速限制。
4、本规定不免除船舶对于附近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任。
5、本规定不免除船长在限速情形下对安全所负的责任。
6、本规定的航速限制水域如有调整,海事管理机构将及时发布。
长江大桥限号规则
长江大桥限号规则
长江大桥作为中国境内最著名的大桥之一,连接了南北两岸,
承担着重要的交通运输任务。为了保障大桥的安全和畅通,相关部
门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管理规定,其中就包括了限号规则。限号规
则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限制特定车辆通行的规定。下面将详细
介绍长江大桥的限号规则。
首先,长江大桥的限号规则主要是针对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这些车辆通常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通行,会给大桥带来较
大的交通压力。因此,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这些车辆在每周
一至周五的早上7:30-9:30和下午17:30-19:30之间禁止通行长江
大桥。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大桥通行效率。
其次,对于私家车辆,长江大桥也有一定的限号规定。在一些
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等,为了保障大桥的安全
和畅通,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对私家车辆进行限号管理。一般来说,这种限号规定会提前发布通告,告知市民相关信息,以便市民合理
安排出行。
除了以上的限号规则,长江大桥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限行规
定。比如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为了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交通
管理部门可能会临时限制大桥的通行。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通过媒
体发布通告,提醒市民注意交通安全。
总的来说,长江大桥的限号规则是为了保障大桥的安全和畅通,合理分流交通流量,提高通行效率。对于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
限号规定,有利于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大桥的通行效率。对于私家
车辆的限号规定,一般是针对特殊情况下的临时管理,为大型活动
和重要会议等提供便利。在特殊的天气条件下,限制大桥的通行也
长江隧道限行规定
长江隧道限行规定
根据交通法规,长江隧道是一种特殊的交通设施,需要对车辆的通行进行一定的限制。长江隧道限行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类型限制:
长江隧道限行规定对车辆类型进行了严格限制,只有轿车、商务车和客车(不包括大型客车)可以通行。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型车辆禁止通行,这是为了保障隧道内车辆的安全并减少交通拥堵。
2.车辆高度和宽度限制:
长江隧道对车辆的高度和宽度也进行了限制。根据规定,车辆的总高度不得超过2.8米,总宽度不得超过2.2米。这是为了确保车辆可以顺利通过隧道,并避免因车辆尺寸过大导致的通行问题。
3.速度限制:
为了确保隧道内车辆的安全,长江隧道限行规定对车辆的速度进行限制。通行隧道时,车辆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限速标志所示的速度。通常情况下,隧道内的限速较低,一般不超过80公里/小时。这是为了减少因超速驾驶导致的事故风险。
4.禁止倒车和超车:
长江隧道限行规定禁止在隧道内进行倒车和超车。倒车和超车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尤其在隧道这种狭窄的空间内更加危险。因此,驾驶员在隧道内应保持稳定的车速,严禁进行
倒车和超车等危险行为。
5.禁止占用应急车道:
长江隧道限行规定禁止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应急车道是为了应对意外情况及时疏散车辆而设置的,占用应急车道可能导致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撤离隧道。因此,驾驶员在隧道内应保持通行车道,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总之,长江隧道限行规定主要包括车辆类型限制、车辆高度和宽度限制、速度限制、禁止倒车和超车、禁止占用应急车道等内容。遵守这些规定,不仅可以保障自身安全,还可以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如有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将可能面临一定的交通罚款和处罚。因此,驾驶员在通行长江隧道时,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隧道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2号——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2号——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7.11.04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2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32号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已于2017年10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11月4日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通航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长江干线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受部委托组织落实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
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交通运输部在长江干线设立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分支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船舶航行
第四条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当准确并及时更新。
第五条船舶不得涂改船名、船籍港、船舶载重线标识。
第六条船舶应当按照长江航道管理部门公布的维护水深控制吃水,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富余水深要求。
武汉长江隧道限行规定
武汉长江隧道限行规定
武汉长江隧道限行规定是为了保障隧道交通的畅通和安全,提高路况的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关于武汉长江隧道限行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限行时间
武汉长江隧道限行时间为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9点。
二、限行车辆
1.汽车限行:除公务车外,凡总质量超过3.5吨的所有车辆禁
止通行。
2.非机动车限行:除特殊情况外,凡非机动车及行人禁止通行。
三、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1.政府车辆:政府公务车辆凭相关证件可随时通行。
2.抢险救援车辆:抢险救援车辆凭相关证件和特殊标识可随时
通行。
3.特殊货物运输车辆: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通行,并提供相
关证件,经批准后可通行。
四、限行处罚措施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具体措施如下:
1.违规通行的车辆将被拦截并劝离隧道入口。
2.交通执法部门将对违规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并记入违法记录。
3.累计违法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后,将会被暂停驾驶证,并进行
罚款。
五、限行的目的和意义
1.保障交通畅通:限行规定可以减少长江隧道内的车辆拥堵,
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
2.确保交通安全:限行能够减少车辆的数量,降低交通事故的
发生概率,提高交通的安全性。
3.保护隧道设施:限行可以减少车辆对隧道设施的磨损和破坏,延长设施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4.鼓励绿色出行:由于限行规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进行
了限制,可以鼓励市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如公共交通、步行和骑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总结:
武汉长江隧道限行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并鼓励市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从而减少空气污染。遵守限行规定对于每个驾驶人来说是必要的,也是对道路交通安全负责的表现。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提供更多的交通出行选择,优化交通设施和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以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
武汉长江隧道限行规则
武汉长江隧道限行规则
根据武汉市关于实施武汉长江隧道车辆限行的紧急通告,武汉长江隧道将实施车辆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武汉长江隧道。
二、限行时间:早7点至晚9点,每天24小时。
三、限行车辆:仅限于没有购买过武汉长江隧道通行证的机动车;以及有效期内拥有武汉长江隧道通行证的机动车。
四、处理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由武汉长江隧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五、紧急情况:出现重大紧急情况或者特殊情况时,武汉长江隧道管理部门可以暂停本次限行措施。
长江上海段最高航速限制研究
集 装 箱 船 、 货 船 、 船 、 沙 船 等混 在 一 起 , 以 数 散 渔 黄 难 计 在此航 段航 行 的船舶 , 能 同时 存在 与多艘 船舶形 可 成 多个 避让 关 系 ,使避 碰规 则 和地方 规 则 的适用 发 生 困难 , 让 动作 和 时机容 易 出现 不协 调 , 多 事故 因此 避 许
长 江 上 海 段 最 高 航 速 限 制 研 究
上 海 海 事 局 杨 晓 东 蒋 卫 东
内容 提 要 : 进 一 步 规 范 船 舶 的 航 行 行 为 。 障 船 舶 航 行 安 全 , 广 泛 听 取 港 航 单 位 和 驾 引 人 员 意 见 的基 础 j 对 长 江 【 为 保 在 . : 海 段 船 舶 最 高 航 速 限 制 进 行 了 专题 研 究 , 析 了 长 江 上 海 段 实 行 最 高航 速 限 制 的 必 要 性 和可 行 性 , 提 出 了各 航 段 最 高 航 速 分 并 限制 的建 议 。
海港 船舶 航行 安全 的主 要高 风险 因素 之一 。
1 需要 采取最 高航 速 限制 的水域 范 围
乘潮 进 出上海 黄 浦江 的 习惯 ,使长 江 上海 段水 域 在特
定 的时 间段 内船 舶密 度 出现峰 值 ,给 船舶 的 航行 安全
关于在长江上海段实行最高航速限制的通知
关于在长江上海段实行最高航速限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长江上海段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满足广大航运单位的需求,适应上海港现的实际情况,现定于2009年1月1日起在长江上海段部分航道水域实行最高航速限制,通知如下:
一、凡航行于长江上海段水域的船舶,应当遵守本通知之要求。但下列船舶可不受本通知最高航速的限制:
(一)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
(二)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
(三)往来崇明三岛的客船、高速客船;
(四)经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船舶。
二、长江口深水航道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5.0节;圆圆沙警戒区东边界线至浏河口上海港港界线之间的长江上海段航道水域内船舶航速不得超过12.0节。
三、本通知不免除船舶对于附近正常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的浪损责任。
四、本通知不免除船长在任何时候采取安全航速的责任。
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通告
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长江江苏段船舶航速规定的通告
为维护长江江苏段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提高航道整体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长江江苏段通航实际情况,对船舶航速规定如下:
一、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航行,应当保持正规了望,注意观察,并采用安全航速航行,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安全航速应当根据能见度、通航密度、船舶操纵性能和风、浪、水流、航路状况及其周围环境等主要因素确定。
二、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水域正常航行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三、船舶在长江江苏段下列水域航行时,航速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航速限制:
一类水域为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和渡运水域。船舶进入一类水域前,对航速进行控制,抵达该水域上界或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进入该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最大航速不得超过三类水域对最高航速限制的规定。
二类水域为通航密集区和交汇区、汊河口水域。船舶在二类水域航行,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9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三类水域为除一类和二类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船舶在三类水域航行,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5节,其它月份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3节;逆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2节。
一类、二类、三类水域具体情况见附件。
四、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务船舶、正在从事搜寻救助的船舶、以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准的其他船舶,可不受最低、最高航速的限制。
南京长江隧道通行规定
南京长江隧道通行规定
南京长江隧道通行规定
南京长江隧道作为南京市的一座重要交通枢纽,连接了长江两岸的交通往来。为了确保隧道的安全运行,保障通行的顺畅与高效,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通行规定,以下是对南京长江隧道通行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通行时间限制
1. 通行时段为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10点,晚间22点至次日凌
晨6点期间关闭通行。
2. 特殊情况下,如需要紧急维修、事故处置等,管理部门可以临时关闭隧道通行。
二、车辆限制
1. 除特定车辆外,通行的车辆以轻型车辆为主,包括小型轿车、面包车、摩托车等。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超过限定尺寸和重量的车辆禁止通行。
2. 特定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应保持通行畅通的车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定速度。
三、速度限制
1. 隧道内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不得超速行驶。
2. 特定车辆如警车、消防车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超速行驶。
3. 驾驶人应服从交通指挥,并保持车距,不得占道或超车。
四、安全规定
1. 隧道内禁止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行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通行。
2. 在长江隧道内,不得拍照、录像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以免分散注意力造成危险。
3. 隧道内禁止停车,如发生紧急情况需停车时,应将车辆停到应急停车带,并开启危险警示灯。
五、禁止违规行为
1. 在隧道内禁止违反交通规定行驶,如逆行、掉头、违反信号灯等。
2. 不得超速行驶、抢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3. 不得扔掷垃圾、烟蒂等物品,保持隧道内的卫生环境。
六、疏导交通
1. 交通拥堵时,管理部门可进行交通疏导,通过限制通行车辆数目、开启应急通道等方式缓解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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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江苏段一、二、三类水域一览表类别航段或水域名称和范围
一类水域桥区水域
(5座大
桥)
1、苏通大桥(上界:大桥轴线上3400米;下界大桥轴线下
3800米。),2、泰州大桥(上界:大桥轴线上1500米;下
界大桥轴线下1000米。),3、南京四桥(上界:南京长江四
桥施工6#浮对标联线,下界:南京长江四桥施工1#浮与南
京炼油厂12号码头联线。),4、南京大桥(上界:北岸浦口
火车轮渡码头与南岸护桥部队铁制瞭望台之间的联线;下
界:南京长江大桥以下1000米处南北两岸联线。)5、大胜
关高速铁路大桥、南京三桥(板桥汽渡)(上界:南岸凤翔
码头与北岸七坝三角测点联线;下界: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桥
轴线下游800米处南北两岸联线。)
渡运水域
(13道客
汽渡)
海太汽渡(上界:长江#14红浮与B#12黑浮联线;下界:长
江B#11黑浮经#13黑浮与南岸联线),2通沙汽渡(天生港
专用水道下口)(上界:天#3红浮经通锚#1浮与通锚#2浮
联线;下界:以长江#30左右通航浮和长江30#红浮联线下
游1000米的水域),3、张皋汽渡(上界:张家港锚地(No:
11)下界浮与南岸七圩三角测点联线;下界:长江#38-1左
右通航浮与大新#1浮联线),4、江阴火车轮渡(福姜沙水
道上口)(上界:北岸小桥港与南岸肖山水文站联线;下界:
FB14#黑浮上游600米处与南岸大河港联线。),5、韭菜港汽
渡和黄田港汽渡(上界:长江#62红浮与黑浮联线;下界:
北岸金泰水塔与南岸江阴船厂码头联线。),6、利港汽渡(上
界:长江#68黑浮与南岸利电烟(下)联线;下界:长江#67
红浮与黑浮联线。),7、圩塘汽渡(上界:长江#72红浮与
黑浮联线上游300米;下界:长江#71红浮与黑浮联线上游
800米。),8、扬中汽渡(上界:高港水泵房码头与南岸二
墩港河口上400米联线;下界:北岸船厂水塔与南岸扬中水
厂专用浮联线。),9、大港汽渡(上界:北岸东还原测点下
1000米与南岸大港三期散货码头上端联线;下界:长江#98黑浮
与南岸大港塔形岸标联线。),10、孩溪汽渡(上界:北岸
江心洲水塔与南岸仲家村测点联线(长江101#黑浮和红浮
联线);下界:长江#100红浮与#100黑浮联线。)11、镇
扬汽渡(上界:润扬大桥北汊桥下1200米与南岸长江#113
黑浮联线;下界:瓜洲水塔与南岸龙门口塔形沿岸标联线。),
12、燕八客渡(上界:燕子矶架空过江电缆;下界:南京二
桥。)13、宁浦客渡(上界:北岸宁港工程码头与南岸油运
公司#1码头连线(长江142#红浮上游1000米南北两岸联
线);下界:北岸北杆三角测点上400米与南京港客运站码
头联线(长江142#红浮下游1000米南北两岸联线)。)
二类水域交汇区、汊
河口水域
(9处)
1、白茆水道上下口(分别以长江#4左右通航浮和长江#14
左右通航浮为圆心、半径1000米的水域),2、大新专用水
道下口及福姜沙北水道下口(分别以长江#38左右通航浮、
长江#38-1左右通航浮为圆心、半径1000米的水域),3、
福姜沙南水道下口(以长江#45左右通航浮为圆心、1000米
为半径的圆形水域),4、口岸直水道三江营河口(上界:以
长江93#红浮为中心南北两岸联线,下界:以长江92-1#红
浮为中心南北两岸联线),5、太平洲捷水道上下口(分别以
长江#76黑浮和红浮联线上下游各1000米水域、长江#95黑
浮和红浮联线上下游各1000米水域),6、宝塔水道上口(以
西方角塔形左右通航标为圆心、半径1000米的水域)。
通航密集
区(6段)
1、通州沙水道长江#20黑浮至苏桥#(1)黑浮,
2、福姜
沙南水道, 3、嘶马弯曲航段,4、尹公洲航段,5、焦山水
道长江#108浮至长江#111浮航段,6、宝塔水道下口长江
#136至#138浮航段。
三类水域除一类、二类水域以外的其他航段或水
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