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最新1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1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简单地说,行政法学是关于行政法的学说、理论,而行政法则是关于行政的法,所以,学习行政法以及学习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的行政法学,理所当然地首先需要搞清楚什么是行政,明确行政的含义。
一、行政要弄清楚什么是行政,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的层面、不同的意义着手。
(一)“行政”的词源含义和词典含义“行政”的词源含义就是指“行政”一词在历史上最初含义。
早在商、周时代就出现了“行政”一词,其含义指推行国家政令,处理国家事务,即“执掌政务”。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也使用过“行政”一词。
英文和德文的“行政”单词均包含有“执行、管理”的意思。
这里说的“行政”的词典含义,主要是指《现代汉语词典》对“行政”的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对“行政”是这样解释的:行政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由上可以认为:行政就是管理的意思;行政是指所有的社会组织(即机关、企业、团体等)的管理行为,从总的方面可分: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公行政”一般社会组织的行政。
——“私行政”可是,我们讲的“行政”是行政法或行政法学意义上的行政,或者说,行政法上讲的行政,是国家机构层面上的有权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管理的行为,其主体主要限于国家行政机关,也包括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不包括一般社会组织如机关、企业、团体对内部进行的管理。
理论上把前者称为“公行政”,把后者称为“私行政”。
(二)“行政”的日常用法另外,我们还要注意“行政”一词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法,这主要是从词性的角度讲。
在社会生活中,“行政”一词人们是在名词和动词的两个方面来使用的:名词意义上的“行政”,是指组织机构、行政单位;动词意义上的“行政”,是指行政活动、管理行为。
比如“今天召开行政会议”、“教学方面的工作由行政负责”中的“行政”即是指行政组织(就我国而言,这种用语多出现在某一单位中存在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情形,负责党务工作的党的基层组织被称为“党委”或“党总支”,负责业务工作的部门被称作“行政”);而“依法行政”这句话中的“行政”则是行为的意思。
01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取得、行使与运用,以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并对其后果进行行政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章主要介绍的是行政法的基础知识,通过学习本章内容,了解掌握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和基本知识,明确学习行政法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为学习后面的内容打好基础。
重点问题:行政法的涵义与特征行政权的涵义与特征,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和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一、行政的涵义(一)、行政的概念“行政”(Administration)是行政法的核心概念,要学习行政法必须先了解“行政”的概念。
“行政”一词在日常生活中涵义较多,学术界对行政的解释也有不同的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1.“排除说”。
2.“目的说”。
3.“内容说”。
我们认为应该从行政的实质意义和形式统一的角度对“行政”进行解释,因此,行政就是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的这一定义包括了三层意思:(1)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
(2)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它是行政主体的特定活动,即行政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不属于行政。
(3)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控制等活动的总称。
(二)、行政的特征行政的特征反映的是行政自身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是行政与非行政的区别。
行政主要有以下特征:1.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强制性。
5.行政内容具有公益性。
6.行政具有受监督性。
二、行政权行政权不仅与行政有密切的联系,而且直接规定行政权力、公民权利的具体拥有和行使,因而,必须对行政权力、公民权利及它们的关系有一些基本认识。
(一)行政权1.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法整理
第一章行政法的概述1、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和特定的社会公共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对公共事务进行处理的活动。
2、我国的行政属于公共行政。
3、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或者特定的社会公共组织执行法律,对行政事务进行处理的权利。
4、行政权的特点:直接性与主动性、强制性与不可处分性、优先性与受益性。
其中优先性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所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
体现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关系。
包括推定有效权、先行处置权、社会协助权。
受益性体现为行政权主体依法享有国家提供的各种物质条件。
5、行政权的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往往以规范性文件发布)、行政决定权(如行政许可权、政处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奖励权、强制权)、行政司法权6、行政法:是有关公共行政的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为价值取向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7、行政法的特点:①形式上的特征:行政法缺乏统一完整的行政法典;行政法律规范数量庞大、表现形式多样②内容上的特征:行政法内容广泛、变动性较强;行政法中的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常交织在一起。
8、职权法定原则的内涵:指任何行政权的来源和行使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否则,行政主体不能行使行政权来影响公民权利。
行政职权的来源有两种情形:一是职权来自宪法与行政组织法的设定;二是职权来自单行法律法规的授予。
行政权利来自法律,由法律设定或授予,也要服从法律。
9、行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地方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经济特区所在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与协定。
10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律规范对行政权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10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第一,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社会关系,是一种法律上的关系,而行政关系是一种非法律关系的事实关系。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法的定义 1.管理论 法国、德国) 管理论( 1.管理论(法国、德国) 行政法是关于政府机构中从事管理 活动的各种机构的组织、职权、 活动的各种机构的组织、职权、职 权力和义务的法, 责、权力和义务的法,强调管理对 象服从命令而轻视追究管理者的违 法责任。 法责任。
例如,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 例如,《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第 10条规定:“人民警察正在执行公务的各种警 条规定: 条规定 可以使用特殊音像警报器和回转警灯。 车,可以使用特殊音像警报器和回转警灯。对 使用特殊音像警报器和回转警灯的警车, 使用特殊音像警报器和回转警灯的警车,其他 车辆应当避让。 车辆应当避让。”
4.行政即管理 行政” 管理” “行政”与“管理”在一定意义上 是同等概念, 是同等概念,用管理来确定行政并 没有充分表示行政的含义。 没有充分表示行政的含义。
结论: 结论: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 组织对国家事务与公共事务的决策、 组织对国家事务与公共事务的决策、 组织、管理和调控。 组织、管理和调控。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组织 主体: 范围:国家事务、 范围:国家事务、公共事务 目的:国家目的, 目的:国家目的,公共利益 手段: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手段:决策、组织、
②公务受特别保护权 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务 时的人身和公务状态受法律特别保 护,其他人对公务进行阻挠或对公 务人员的人身进行价还将受到特别 惩处的权利。 惩处的权利。 例如:《刑法》规定:“以暴力、 例如: 刑法》规定: 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 法执行职务的, 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拘役、管制或罚金。 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行政法学概述
〔3〕涉及有关的 事实材料,但又不能自行调查 的或被其他行政主体占有的。
〔4〕执行公务花费本钱比协助执行显然更多的。
第五节 行政越权
1、无权限: 2、层级越权: 3、事务越权:超越本机关的主管权限范围。 4、地域越权:超越行使职权的空间范围。 5、内容越权:超越法定的范围和程度。 6、内部越权:内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互间逾
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行政标准
行政主体在行政立法所立之法以外建立的普 遍性规那么。
一、行政立法
1、特征: 2、行政立法的分类 〔1〕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2〕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自主性立
法
3、行政立法的技术
〔1〕法规和规章的结构: 〔2〕法规和规章的必要条款 〔3〕法规和规章的语言文字 〔4〕法规和规章的系统化
越职权。
第八章 行政行为
第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主体要件——行政权能的存在 行政权能是实施法律、作出行政行为的一种资 格。〔案例〕
2、权力要件——行政权力的运用〔案例〕 3、内容要件——法律效果的存在
法律效果是主体通过意志为行政相对人所设 定、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 4、形式要件——表示行为的存在
二、授权行政主体的范围 1、行政机构〔内部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 2、企业单位〔公用企业、金融企业、专业公司〕 3、事业单位〔教学科研单位、技术单位〕 4、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三节、行政主体资格
一、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1、职权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1〕机关的组成或有权机关批准 〔2〕行政权已由宪法典和组织法规定 〔3〕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设置内部机构和人
行政法概述
出退货。曹某拒绝。胡某将所购化肥送化工厂检验,证明为伪
劣的假货。化工厂向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技术监督部门将曹某
处剩余化肥查封,并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同前。依据《标
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派执法人员将剩余货物没
收,并对其罚款。并于第二天将处罚决定书送到曹某家中。曹
●问题:王某的行为是否正当,为什么?
案例2:
●刘某与王某为夫妻,双方均系再婚。王某曾有一女,归
男方抚养。1991年初,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村委
会妇女主任到刘家作妇检工作,告知其到间隔年龄可以再
生一胎。1991年底,王某生育一女。1992年乡计划生育办
公室工作人员到刘家,以其生育没有办理准生手续,属于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
二、行政主体的分类:
●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地域性行政主体与公务性行政主体
●职权性行政主体与授权性行政主体
授权性的行政主体:
内部机构、派出机构、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组织
●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
三、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含义: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地位
●行政法规范的正确实施
●弥补行政法规范的不足和疏漏
第二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行政法治原则
对行政法律关系各方主体的意义
行政主体:权力和权限的法定性
行政相对方: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法治原则的派生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应急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法学总论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是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而不包含对一般社会组织、私人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
2、各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的定义,从方法上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1、消极说,也称扣除说,认为“行政是指国家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的职能”,它是建立在分权思想基础上的学术观点。
2、积极说,即试图从正面给行政下一个积极的定义或描述。
3、形式意义说,即以国家机关的行政为标准,凡是行政机关所为的行为或活动都是行政,而不论它在实质上是否为“准立法行为”或“准司法行为”.4、实质意义说,即着眼于活动性质,只要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不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国家立法机关,或国家司法机关具体实施,都属于行政的范畴。
5、综合说,即对行政多角度的界定。
3、我们对于行政法上的“行政“的认识,从如下特征的角度加以描述?1、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
2、行政具有公益性。
3、行政具有整体性和能动性。
4、行政具有过程性。
5、行政具有法定性与(自由)裁量性。
6、行政具有受监督性。
4、所谓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5、行政权的内容?1、制定行政规范权。
2、许可批准权。
3、行政检查监督权。
4、行政处罚权。
5、行政强制权。
6、行政裁判权。
6、行政权的特性?1、从属性2、法定性3、强制性4、优益性5、不可处分性。
7、行政法这个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它的法语表达形式是droit ad-ministratif,法国因而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母国。
8、学者们对行政法概念的表述也存在分歧,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种?1、管理论2、控权论3、平衡论。
9、行政法的特征?1、内容广泛、易变。
2、形式多元,难以制定统一的法典。
3、效力多元。
4、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
10、行政法的作用?1、保权说2控权说3、权衡说。
11、行政法具有双重作用?1、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2、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
行政法总论
• 1、一方面是防止权力的行使者滥用权力从而保障公 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2、另一方面则是使行政权能有效地运作,从而使行 政活动发挥效能并能尽为民服务之职责。
(二)行政法是行政管理法
“行政法既是管理被管理者的法又是管理管 理者的法”
其中,主要应是指对行政主体及其行政管理 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
果方面(内容) 3、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形式)
三、行政法的特征
(一)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二)我国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1、行政法是国内公法 2、行政法是政治性与技术性相统一的法 3、行政法既是控制法又是保障法 4、行政法是具有多元性的法 5、行政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综合
第二节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与 调整结果
一、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或基于行 政权而从事的公共管理活动)而形成或引发 的各种社会关系
1、组织关系 2、行为关系 3、行政救济或监督关系
二、行政法的调整结果——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受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 权行使而形成(或引发)的权利义务关系
(3)从法律要素上看
2、行政如何依法?
(1)消极防范:
法律规范和控制行政,从而防止行政权的滥从而促进行政
3、如何保障行政依法?
构建一系列的制度、社会环境以及思想意识 其中,就制度而言,包括民主政治制度(如:
公民的民主参与、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和法 律制度 法律制度包括:
划分视角:内容的一般性、特殊性 1、一般行政法:
适用于各行政领域并具有共通性的基础性法律 规范。
2、特别行政法:
在行政法共通原则之下所分的次级领域。
第一章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相对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内容上的广泛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
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的含义 • 一般含义:执行事务或政务的组织和管理 • 特殊含义:国家的组织活动。 • 行政的分类 • 一般行政 • 公共行政 • 国家行政
公共行政的含义
• 动态的、职能的角度:决策、组织、管理 和调控。
• 静态的、国家机关的角度:决策、组织、 管理和调控的国家行政机关。
• 公民权利(略) • 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 行政权源于公民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种 特殊的转化形式。
• 对立、统一且总体趋于平衡。
案例分析
• 公立高校成被告 • 足协处罚球霸 • 夫妻看黄碟与警察扫黄 • 处女嫖猖案
行政法的概念
• 含义: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 律规范与原则的总称。
• 两层含义 • 法律规范与原则的总称 • 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 ★★★★★中国学者的误读,德国法本意保护 法的受益行为,是对合法性原则的突破, 是对违法性的维持,目的保持法的安定性。 许可法确立的是依法行政原则,学界集体 误读德国法信赖保护原则。扩大为政府行 为不管合法与否。
• ◎◎适用条件: • (1)信赖的基础是政府的行为; • (2)对政府行为存在信赖; • (3)信赖值得保护。
权。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
• 符合立法目的; • 不考虑不相关的因素; • 平等适用法律; • 符合自然规律; • 符合社会道德。
立法体现
• ★比例原则:公私权衡,限制不利,保持比 例。
• 三个要求: • 1.目标适当性要求。 • 2.措施必要性要求。 • 3.措施与目标比例性要求。
• ★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应守信,正当信赖要 保护,合法损害要补偿。
•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 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 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 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 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 合作公司和港方。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海淀区法院审理认为,携带写有与考试有关内容的纸条, 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其偷看过纸条,其行为尚未达到考试作 弊的程度,应属于违反考场纪律。北京科技大学可以根据 本校的规定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这
种处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精神,至少不得 重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 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 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 的,应予以纪律处分。”北京科技大学的校规中,不仅扩 大了认定“考试作弊”的范围,而且对“考试作弊”的处 理方法明显重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的规定。因此,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 退学处理的规定是无效的,不能作为法院审理的依据。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行政法学概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主体————————行为的主体 行政行为的概述 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子昂之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行政赔偿制度 -- 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
二、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的组织与职权、条件与程序, 以及对行政予以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行政法的特征 1.形式上的特征: (1)行政法没有一部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由不同效力层次的法律规范组成,且行政法律规范 的数量众多,居于各个部门法之首。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 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 例:交通违章法律关系中的要素中,主体为公安局、违章者,内 容为公安机关有管理交通秩序的权力,并对违章者加以处罚的权 力,特定相对人(违章者)有接受处罚之义务,同是也有提起复 议、诉讼之权利,客体则为相对人之行为。
•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
• 本书定义:行政是一定的国家组织或社会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 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 为理解行政定义,应辅以行政之特征认识:
• 1.行政是社会塑造活动。区别于司法。
• 2.行政的出发点是公共利益。
• 3.行政主要是积极的、针对将来的塑造活动。 • 4.行政是为处理事件而采取具体措施或者执行特定的计划的活动。
各种定义之分析
• 定义只能描述,非价值判断所能解决。 • 因此1、2、4更可取,3不可取。但本书定义包
括“救济关系法律规范”的认识不可取。 • 理解行政法之关键在于行政法与私法(民商法)
的关系。 • 理论上公法与私法有多种区分如:利益说、支
配说等,而实践中是否行政法规制范畴问题往 往在具体案件中出现,如行政事实行为、行政 合同、公共设施的使用等案件。
二、行政法概念
• 行政法的概念繁多: • [德]毛雷尔:行政法是指以特有的方式调整行政——行政行为、
行政程序和行政组织——的(成文或不成文)法律规范的总称。 • 吴庚:行政法乃关于行政之法,即有关行政之组织、职权、任务、
程序以及国家及其他行政主体与人民间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规。 例外情形尚包括人民相互间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法法规。 • 姜明安: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 规范系统。 • 本书: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主体、职权、行为及程序、违法及责 任和救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0261 行政法学
00261 行政法学00261 行政法学第一章:行政法学概述A. 行政法学的定义和发展历程1. 定义: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主要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安排和实际运行等方面的问题。
2. 发展历程:行政法学起源于法国,经过几个阶段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现代行政法学体系。
B.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组织权和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法学的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安排和实际运行等方面的学科。
C.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论1. 研究对象: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法律制度、政府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2. 方法论:行政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实证研究等。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1. 合法性原则的含义:行政法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合法,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2. 合法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政权力的行使、行政决策的制定等方面。
B. 公正原则1. 公正原则的含义:行政法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公正,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内行使权力。
2. 公正原则的适用范围:公正原则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决策、裁决、处罚等方面。
C.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1.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含义:行政法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优先保护公共利益,个别利益应当服从公共利益。
2.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适用范围:公共利益优先原则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决策、政策制定等方面。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制度A. 行政组织制度1. 行政组织的构成: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职能等。
2. 行政组织的制度设计:层级制度、职权划分、职权行使等。
B. 行政手续制度1. 行政手续的基本要素:程序的公开、公平、合法等。
2. 行政手续的程序性保护:复议、申请复议等。
C. 行政裁决制度1. 行政裁决的性质和要件: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决定。
2. 行政裁决的救济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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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2、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3、熊文钊:《现代行政法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 4、叶必丰著:《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3年第二版; 5、皮纯协、张成福主编, 《行政法学》, 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官渡镇人民政府认为,原农业承包合同已到期, 其法律效力自然消失,且侯某的户口已不在本社,在 续签承包合同时,同等条件下与该社其他村民相比无 优先承包权,发包方的大多数社员又同意不再发包联 产地给侯某承包。故社里的决定某市市委办公室《关 于完善土地承包和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若干具体问题 的通知》中关于“在完善土地承包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的处理,应充分尊重本群众意见,只要多数人同意就 行”的文件精神。四川省某出版社出版的普法读物 《农村政策法规一千问》中也有关于在人多地少地区 可对考入大中专学校的学生的承包地适当调整或收回 的规定。据此,某市官渡镇人民政府于1995午4月4口 头作出了维持明月村六社收回侯某的联产地的处理决 定 。 问题:官渡镇人民政府的裁决正确吗?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一、为什么要学习行政法? 二、行政法的概念 三、行政法的渊源 四、行政法的效力
五、课堂练习
一、学习行政法的意义
1、是中国依法行政的现实要求。 2、行政法学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 权益的基本工具。 3、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必考内容。
2010年网络流行语
2009--2010年雷人语
1、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河南省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 2、新华网不就是文化单位么?我是管文化的,你敢 在新华网曝光,我就叫它关闭拘留,二次劳教,三次判刑 4、业主拍摄法院执法被拘 院长:法院习惯性这么 做;过去毛泽东时代刘少奇不也受冤被关了起来, 邓小平不也被子关过,忍一忍不就过去了。我相 信一个月以后,这件事,你就不会那么看了,也 不会那么愤怒了。
问题: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规定能否作为行政执法 的依据?
四、行政法的效力
(一)空间效力 (二)时间效力
1、生效问题:规定时间、发布时间、文本下达时间等
三、行政法的渊源
【案例1】
侯某原是四川省某市官渡镇明月村六社村民。 1994年8月19日考入武汉水运工业学校,同时将户口 迁入该校。1994年10月,官渡镇人民政府根据某市市 委41号文件精神,对镇内已到承包期限的联产地进行 调整并续签承包合同。侯家于1988年5月30日与明月 村六社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5年,现已到期, 属于这次调整和续签联产地合同的农户。1994年11月 2日,明月村六社以发包方身份召开村民大会,绝大 多数社员同意不再发包联产地给侯莱耕种,而由本社 另一村民耕种。侯某不服,认为四川省政府对此有明 确规定:大中专在校学生,虽然户口、粮食关系已转 到学校,但还需要家庭负担的,原定承包的土地面积 可以不退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结业分配后,当地土 地所有者可将其土地收回,另行调整承包经营面积。 故以此为由请求官渡镇人民政府解决。
分析
• 《农村政策法规一千问》是一本普法性 读物,其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介绍与解释 只能作为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不 能作为法律依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完 善土地承包和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若干 具体问题的通知》属于党委文件,可指 导行政决定的作出,但不可直接作为法 律依据。
【案例2】
刘亮是吉林省某乡某村人,1990年12月28日与 王英再婚。刘亮与前妻张某曾生一女孩,在二人 离婚前夭折,王英与前夫曾生一女孩,现归男方 抚养。1991年初,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女服务员到 其家检查计划生育工作,并告知够间隔年龄可再 生一胎。1991年11月16日,王英生育一女。1992 年4月1日,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到刘亮家,以孩子 出生未办准生手续,违反了《吉林省计划生育条 例》和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贯彻<吉林省 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刘亮处以罚款处罚。刘 亮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1、管理论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 法律。 代表人物:应松年
2、控权论
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 代表人物:王连昌
3、平衡论
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别和冲突 是现代社会的普遍现象,正确处理社会 关系应统筹兼顾。一方面,必须赋予行 政机关必要的权力以维护行政管理的有 效实施;另一方面,又必须维护公民的 合法权益,重视行政权利的补救以及行 政权的监督。 代表人物:罗豪才
较大的市
• 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 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 市”。目前享有较大的市立法权的城市是三类: 一是省会所在地的市,共有27个。二是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的市,目前共有18个。目前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的市是:唐山、大同、包头、大连、 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 岛、洛阳、宁波、淄博、邯郸、本溪、徐州、苏 州。 三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即深圳、厦门、珠海、 汕头四城市。
刑事诉讼法
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通过,1990年10月1 日起实施
(四)行政法的体系
1. 行政主体法 2. 行政行为法
3. 监督与救济行政法
授课安排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第四章 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 第五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六章 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处罚 第二节 行政强制 第三节 行政许可 第七章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 第八章 其他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合同 第二节 行政指导 第三节 行政司法 第九 章 行政复议 第十章 行政诉讼 第十一章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案例1】
侯某原是四川省某市官渡镇明月村六社村民。1994 年8月19日考入武汉水运工业学校,同时将户口迁入 该校。1994年10月,官渡镇人民政府根据某市市委41 号文件精神,对镇内已到承包期限的联产地进行调整 并续签承包合同。侯家于1988年5月30日与明月村六 社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5年,现已到期,属于 这次调整和续签联产地合同的农户。1994年11月2日, 明月村六社以发包方身份召开村民大会,绝大多数社 员同意不再发包联产地给侯莱耕种,而由本社另一村 民耕种。侯某不服,认为四川省政府对此有明确规定: 大中专在校学生,虽然户口、粮食关系已转到学校, 但还需要家庭负担的,原定承包的土地面积可以不退 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结业分配后,当地土地所有者 可将其土地收回,另行调整承包经营面积。故以此为 由请求官渡镇人民政府解决。
(二)行政法的概念
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主体 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行政 主体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 与救济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 和。
(三)行政法的地位
第一,行政法是一个独立 的法律部门。
第二,行政法仅次于宪法, 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实体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 …….
法 律 体 系
法律 宪 法 法规
• 问题的关键:《关于完善土地承包和搞 活土地经营使用权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和《农村政策法规一千问》能否成为行 政机关执法的依据?
分析
• 《农村政策法规一千问》是一本普法性 读物,其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介绍与解释 只能作为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不 能作为法律依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完 善土地承包和搞活土地经营使用权若干 具体问题的通知》属于党委文件,可指 导行政决定的作出,但不可直接作为法 律依据。
2009--2010年法治进程中的几件大事
1、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家赔偿法,增设 “精神赔偿”的规定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 2、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4、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2010年4月29日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 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 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 (三)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 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 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 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 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 风报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五)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 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法律解释包括宪法解释、立法解释、应 用性解释、司法解释。
宪法解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条文的解 释。 立法解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国务院对行 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主体为适应需要 对法律规范本身所作的进一步界定和补充。 应用性解释是指国务院的法制办、省法制办对法 律、法规和规章在具体应用上所作的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 司法工作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返回
行政措施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措施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的决议或上级命令和决议而制定的各种 办法和手段。 • 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 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
江苏省公安厅制定的《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 导意见 》
第二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 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 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 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200元以 上、不满1000元的。 赌资数额未达到上述低限标准的,不予处罚,但应当给 予批评教育。 问题:此法条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