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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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处罚条例

交通违法处罚条例

交通违法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保障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机动车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和行人违法行为。

第三条违法行为定义违法行为是指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公交车道等。

第四条处罚原则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严格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提高交通秩序。

---第二章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第五条超速行驶对于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根据超速程度不同,将采取罚款、扣除驾驶证分值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六条闯红灯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根据闯红灯情节的严重程度、对他人的影响,将采取罚款、扣除驾驶证分值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七条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对于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违反信号标志、标线的情节,将采取罚款、扣除驾驶证分值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三章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第八条骑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对于非机动车在非行人道路上行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九条非机动车闯红灯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条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对于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四章行人违法行为处罚第十一条行人闯红灯对于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车辆违规处罚条例

车辆违规处罚条例

车辆违规处罚条例场景版一、前言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车辆违规处罚条例。

二、违规行为及处罚1.闯红灯场景: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信号灯显示红色,仍然驶过停车线。

处罚:处200元罚款,记6分。

2.逆行场景:驾驶员在单行道、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的路口逆向行驶。

处罚:处200元罚款,记3分。

3.超速行驶场景:驾驶员在道路上的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处罚:根据超速程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4.占用应急车道场景: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处罚:处200元罚款,记6分。

5.酒后驾驶场景: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饮酒后驾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未礼让行人场景:驾驶员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行人。

处罚:处200元罚款,记3分。

7.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场景: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罚:处50元罚款,记1分。

8.乱鸣喇叭场景:驾驶员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

处罚:处50元罚款。

9.乱停车场景:驾驶员在禁停区域、路段停车或者未按规定停放车辆。

处罚:处200元罚款。

10.逾期未年检场景:驾驶员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处罚:处200元罚款,记3分。

三、其他处罚规定1.对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根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依法采取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强制措施。

2.对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在处罚的同时,应当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3.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中国政府依法制定的交通管理法规,旨在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该法的主要内容涵盖了道路交通安全基本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的交通安全、交通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对于机动车驾驶员的要求包括遵守交通信号、文明驾驶、安全行驶等方面。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法律也规定了相应的交通安全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为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防范,中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执法程序。

例如,驾驶机动车酒驾、超速行驶、逆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均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拘留等。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对交通肇事的处理及责任的划分,对于肇事逃逸等情况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其他相关法规除了上述两部主要的法规外,中国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法规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标识标线运用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规对于交通标识、标线的设置和运用进行了规定,以便提醒行车人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和规范,减少交通事故。

总结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规范交通管理,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然而,法律法规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只有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交通安全的目标。

考驾照罚款条例细则

考驾照罚款条例细则

考驾照罚款条例细则一、闯红灯驾驶员在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违规通过路口,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若因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驾驶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酒驾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间的,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将被认定为醉酒驾驶,将被罚款2000元,记12分,吊销驾驶证,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三、不系安全带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

前排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被处以罚款20元。

四、副驾不系安全带副驾驶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被处以罚款20元。

五、行驶中拨打电话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将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

六、行驶中抽烟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抽烟的,将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

七、遮挡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

若因遮挡号牌引发交通事故,驾驶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超速驾驶超速驾驶的罚款和记分根据超速的具体程度而定。

超速未超过20%的,罚款50元,记3分;超速20%至50%的,罚款200元,记6分;超速50%以上的,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九、副驾驶违规乘坐副驾驶乘客未按规定乘坐,如未系安全带、怀抱儿童等,将对驾驶员处以相应罚款,并可能记分。

具体罚款和记分标准参照上述条款。

本细则旨在规范驾驶员的行车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若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交通工具违章操作处罚规定

交通工具违章操作处罚规定

交通工具违章操作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道路行驶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等道路交通工具的驾驶人、乘车人及道路施工、养护等作业人员的管理和交通安全监督执法。

第二章违法行为分类与处罚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危害程度分为3类,分别为: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

具体规定如下:- 严重违法行为: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行为造成重大安全后果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逆行、无证驾驶机动车或无证驾驶其他道路交通工具等行为。

- 一般违法行为: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行为造成一般安全后果或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

- 轻微违法行为: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行为不具备严重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危害程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车窗贴饰物影响驾驶行为、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过马路等行为。

第四条对于不同类别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2000元以上,吊销驾驶证,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200元以上,吊销驾驶证,拘留。

- 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罚款50元以上,记1-2分。

第三章监督管理与执法权利第五条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是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执法的部门。

第六条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行使下列执法权力:- 要求违法行为人、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检查酒精、毒品、违禁物品等情况;- 对违法行为人、当事人查证身份证明;- 验证驾驶员、行驶证、驾驶证、安检标志等证件的真实性;- 拍摄证据照片、视频;- 查扣或扣留违法行为人、当事人相关交通工具、证件等;- 督促违法行为人、当事人及时整改。

[2022交通法规处罚条例]2022交通道路处罚条例

[2022交通法规处罚条例]2022交通道路处罚条例

[2022交通法规处罚条例]2022交通道路处罚条例(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022交通法规处罚细则二: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2022年最新的交通违章处罚新新条例

2022年最新的交通违章处罚新新条例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标准

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标准

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标准交通违法行为是指驾驶人或行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违反交通法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我国对交通违法行为有着明确的罚款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其罚款标准。

首先,对于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超速行驶的罚款标准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超速行驶未达到20%的,罚款200元,记2分;二是超速行驶达到20%但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三是超速行驶达到5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于非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标准为20元。

其次,对于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为100元,记3分;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为20元。

再次,对于不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的罚款标准为100元,记3分;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的罚款标准为20元。

此外,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酒后驾驶的罚款标准为1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最后,对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如占用应急车道、违规变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罚款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100元至200元不等,并记3分。

总的来说,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有着具体的罚款金额和记分标准。

在日常驾驶和行走中,我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守法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2022年最新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全文有什么

2022年最新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全文有什么

2022年最新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全文有什么2022年最新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应当依法实行“罚当其罪、罚当其责、罚当其必”的原则。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罚。

第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公正、公平、严格执法,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治理和管理力度,采取预防、执法、宣传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秩序的规范化。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类和处罚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危害程度分为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第七条特别严重违法行为,包括:(一)醉酒、毒驾、无证驾驶、吸烟影响前方视线驾驶等行为;(二)驾驶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座椅等行为;(三)危险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鲁迅路口左转弯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四)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安全基本规则的行为;(五)在高速公路、隧道、桥梁等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行为。

第八条严重违法行为,包括:(一)违反安全距离的行为;(二)疲劳驾驶、操作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三)骑车不按规定上路、夜间未配备灯具等行为;(四)改变、遮挡或者伪造车辆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车辆相关证件的行为;(五)出租车、网约车等道路运输服务车辆停车、候客不当和不拒载等行为;(六)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一般违法行为,包括:(一)不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车辆相关证件的行为;(二)损坏道路设施、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三)其他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①醉酒驾驶机动车酒后驾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③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

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④超速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⑤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⑥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⑦使用伪造驾驶证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⑧记满12分继续驾车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⑩交通肇事后逃逸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⑪不给急救车让道扣3分2023年1月1日起式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把不让行急救车纳入扣分细则中。

其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交通违章行为是指驾驶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将介绍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首先,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实施条例。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规变道、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行为。

对于不同的违章行为,法律有明确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包括罚款、扣留驾驶证、暂扣车辆等措施。

具体的处罚标准根据不同的违章行为而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超速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超速行驶的处罚标准为罚款200元,并记3分。

而对于酒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为吊销驾驶证,并处以罚款。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交通违章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现场处罚,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进行处罚。

同时,对于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

总的来说,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对于不同的违章行为,有着明确的处罚标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人牢记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作为经济特区,交通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问题。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圳市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本条例的实施旨在规范道路交通行为,促进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条例对于违法停车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城市中,违法停车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市民的出行。

根据条例规定,对于违法停车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并可能进行拖车处理,以此来规范市民的停车行为,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其次,本条例对于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酒驾、毒驾是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不仅威胁了驾驶者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条例规定,对于酒驾、毒驾等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包括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措施,以此来震慑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本条例还对于超速行驶、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规定。

这些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中屡见不鲜,严重危害了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

根据条例规定,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并可能扣留驾驶证,以此来规范道路交通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总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实施,将对于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提高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

希望市民们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够严格执行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深圳成为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

山东交通违章处罚标准

山东交通违章处罚标准

山东交通违章处罚标准山东省交通违章处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合法权益。

对于交通违章行为,山东省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一、机动车违章处罚标准。

1. 闯红灯,机动车驾驶员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将被处以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

2. 超速行驶,机动车驾驶员超过规定的最高车速,将根据超速的情节和程度处以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记3-12分的处罚。

3. 酒驾,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吊销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4. 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扣3-12分的处罚。

5. 逆行,机动车驾驶员逆向行驶将被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6.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将被处以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非机动车违章处罚标准。

1. 闯红灯,非机动车驾驶员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将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2. 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驾驶员逆向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3. 未按规定骑行,非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骑行,将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4. 酒驾,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将被处以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5. 未佩戴头盔,非机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

三、其他违章处罚标准。

1. 乱扔垃圾,乱扔垃圾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

2.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令标志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3. 乱涂乱画,乱涂乱画将被处以20元的罚款。

总结,山东省交通违章处罚标准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希望广大驾驶员和行人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中国交通法规中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该法规的实施条例在2024年11月起正式施行,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更为具体和详细的规定,以提高交通管理和法律执行的效果。

下面将就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主要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为依据,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细则,交通违法行为可分为轻微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和特别严重违法四个级别,对应的处罚力度也逐级加大。

轻微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一些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规行为,如停车乱扔垃圾等。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主要采取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并给予教育训诫,对于一些经常犯轻微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还可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

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对交通安全有一定危害、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如超速、疲劳驾驶、逆行等。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同时要求违法驾驶员参加法律学习和交通安全教育。

严重违法行为是指对交通安全造成较大危害,或者违反交通法规的重大行为,如闯红灯、酒驾等。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可以采取暂扣驾驶证、罚款、限制驾驶等处罚措施,并要求违法驾驶员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强制治安教育。

特别严重违法行为是指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如肇事逃逸、恶意冲撞等。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吊销驾驶证、拘留、刑事追责等处罚措施,并对驾驶员实施监管、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细则,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传票、处罚决定书等书面形式通知,也可以通过电子交通违法通知书等电子方式通知。

在进行处罚时,要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依法听证,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增强了交通管理和法律执行的严肃性和效果。

交规管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交规管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交规管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四)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二、违法行为处罚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记6分:(一)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三)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五)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桥梁、隧道等特殊路段不按规定通行的;(六)驾驶机动车在禁止左转弯、右转弯的路段转弯的;(七)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一)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的;(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三)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五)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六)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到70%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停车、上下客的;(三)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车、变更车道的。

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为了维护交通安全,规范交通行为,依法惩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机构
第一节设立
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是依法设立的执法部门,负责执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节职责
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实施交通安全规章制度;
2. 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管理;
3.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 监督和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5. 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和应急事件。

第三节执法权力
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依法行使交通管理的执法权力。

第三章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第一节违法行为分类
违反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第二节处罚措施
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扣留驾驶证、暂扣车辆等。

第三节处罚程序
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程序包括查证、听证、裁决和执行等环节。

第四章处罚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对于不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或者请求复议。

第五章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破坏交通设施、逃逸、提供虚假证据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主要内容,旨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并维护交通安全。

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共同努力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罚款处罚总结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罚款处罚总结

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法第53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公路法78条公路法第53条: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5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公路法77条公路法第4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公路法第51条: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一、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69条2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据公路法74条注意:此条行政处罚权主体只能是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无权处置公路法第9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二、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依据公路法79条公路法第5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3万元以下罚款,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一、一违反公路法第44条第1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依据公路法76条公路法第4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二违反公路法第45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公路法76条公路法45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三违反本法第47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依据公路法76条公路法47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四违反本法第48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依据公路法76条公路法48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五违反本法第50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依据公路法76条公路法50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六违反本法第52条、第56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依据公路法76条公路法5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公路法56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一、违反本条例第20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58条条例20条:第二十条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二、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依据条例60条条例25条: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条例29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涉路施工完毕,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验收;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涉路工程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不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三、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60条条例27条1至5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四、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64条条例33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五、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65条条例38条: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超限运输申请的,应当为超限运输车辆配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式样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禁止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依据条例67条条例40条: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不得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禁止通过引路绕行等方式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逃避超限检测提供便利;七、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68条条例40条: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5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公路法75条注意:此条行政处罚权主体只能是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无权处置公路法25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二、违反本法第55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公路法80条公路法55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三、违反本法第56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依据公路法81条公路法56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一、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依据条例56条条例13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条例13条第7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二、......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27条6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2万至10万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59条条例22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4万至20万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车型和技术参数改装车辆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依据条例63条1万至5万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资质证书;依据条例70条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条例65条条例38条: 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超限运输申请的,应当为超限运输车辆配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式样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禁止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24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24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24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10•【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4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4年4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十二项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第三章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征信第四章执法程序第五章执法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罚。

交通违章处罚条例全文

交通违章处罚条例全文

交通违章处罚条例全⽂颁布单位:公安部⽂号:公安部第46号令颁布⽇期:2000-03-01执⾏⽇期:2000-03-01时效性:现已失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处罚的权限第三章处罚的决定第四章处罚的执⾏第五章⾏政强制措施第⼀节传唤第⼆节暂扣机动车、⾮机动车第三节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第四节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第五节收缴⾮法装置或者牌证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条对交通违章⾏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为应当予以纠正, 并责令当事⼈改正或者限期改正。

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章处罚的权限第五条对当事⼈处以⾏政拘留的, 由交通违章⾏为发⽣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对当事⼈处以五⼗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对当事⼈处以五⼗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般程序,由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第⼋条对当事⼈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 (⼀)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以下的,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处罚的决定第九条对当事⼈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交通违章⾏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当事⼈有权进⾏陈述和申辩; (三)当事⼈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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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处罚条例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4、驾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5、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6分。

16、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3分。

17、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罚款50元。

18、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19、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50元,并吊扣驾驶证3个月,记分6分。

20、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2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2、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5、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26、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记分2分。

27距离是多少?28、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记分2分。

29、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记分2分。

30、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记分2分。

3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上不按规定行驶,记分1分。

??32、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2分。

33、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2个月,记分3分。

3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35、不按规定掉头,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6分。

36、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罚款3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7、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8、驾驶噪音、排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39、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

40、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罚款20元,或单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41、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2、违反车速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46、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7、其他车辆违反装载规定,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1分。

48、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报警器或标志灯具,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49、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2分。

50、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1、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57、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音量超过标准,罚款100元,记分3分。

58、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罚款5元,记分2分。

59、小型客车前排不使用安全带,罚款5元,记分1分。

(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10、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1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12、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13、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2分。

14、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5、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6、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7、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18、实习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19、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

20、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的地方,违反管制措施的,记分3分。

2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罚款20元。

22、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记分2分。

23、不按高速公路分道行驶的规定在主车道上行驶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2分。

24、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5、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上落客(货)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2分。

26、在行车道上检修车辆或试车的,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27、未经许可,在高速公路上拖引车辆的,罚款200元。

28、施工人员、机械场地不按规定着反光衣、喷涂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罚款200元。

29、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

30、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1、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32、因故障、事故在行车道上停车时驾驶员和乘车人没有立即转移到右侧安全地带的,罚款100元,记分12分。

33、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34、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35、不按规定停车或因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处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36、驾驶与驾驶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37、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3分。

38、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

39、驾驶穿插、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处吊证4个月,记分6分。

40、驾车下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1、驾驶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3分。

42、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的,罚款50元。

4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30元,并处并处吊证3个月,记分6分。

44、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罚款30元单处吊证1个月,记分2分。

45、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6、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7、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信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

4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罚款30元,或单处吊证2个月,记分3分。

49、驾驶噪音、废气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罚款20元,记分3分。

50、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罚款5元,并处吊扣驾驶证1个月,记分3分。

51、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罚款5元,记分1分。

52、驾车不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罚款5元,记分1分。

53、驾驶和乘座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罚款5元,记分1分。

54、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罚款5元,记分1分。

55、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罚款5元,记分1分。

56、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罚款5元,记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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