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桩质量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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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管桩施工验收规范

预制管桩施工验收规范

管桩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 基本规定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1.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1.1.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1.1.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1.1.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1.1.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1.1.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1.1.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1.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2 管桩质量验收2.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2.1.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1.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1.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2.1.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1.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3 管桩验收程序和组织3.1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 管桩受力4.1管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4.1.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管桩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4.1.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管桩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转发省建设厅《广东省桩基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建筑【2001】395号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科[2000]137号)转发给你们,该文提高了桩基检测数量,特别是加大了一类建筑桩基、地质条件复杂及有争议的建筑物的桩基检测力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贯彻措施,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广州市建筑条例》的规定,在广州地区承担桩基(含支护桩)及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在我委办理注册手续,执有广州地区桩基检测许可证(以下称许可证)或广州市建筑业企业注册证书(以下称注册证书),并按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附有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未在我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不予认定。

二、禁止检测单位超越核定的检测业务范围进行检测,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担检测业务。

禁止检测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

发现检测单位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委将吊销其许可证或注册证书,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单位工程必须采取两种及其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检测,一个检测单位只能承接一种检测方法进行测试,不允许任何一个检测单位实行总承包。

四、基坑工程临时的支护桩或地下连续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测:(一)排桩的结构完整性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5根。

当低应变动测法检测结果发现桩身存在较严重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抗力时,应采用钻孔抽芯法进行补充检测,检测数为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一桩一孔)。

(二)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检测槽段数为总槽段数的30%,且不少于3个槽段。

五、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必须符合《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附件二)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同一单位工程中,对于不同强度等级、不同桩径的桩均应进行抽检;(二)同一单位工程若存在不同桩基类型时,应按比例进行检测;(三)裙楼、塔楼的桩基应分别进行抽检,总抽检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桩检测方法及数量一览表》的规定。

预制管桩质量控制及检测要求

预制管桩质量控制及检测要求

预制管桩质量控制及检测要求一、预制管桩的分类及特点预制管桩通常分为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 管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C 管桩)和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PTC 管桩)等类型。

PHC 管桩具有高强度、高耐腐蚀性和良好的穿透能力,适用于各种地质条件和大型工程项目。

PC 管桩的强度稍低于 PHC 管桩,但价格相对较低,常用于一般建筑工程。

PTC 管桩壁薄、经济实惠,多用于多层建筑和小型工程。

二、预制管桩的生产质量控制1、原材料控制水泥:应选用质量稳定、强度等级符合要求的水泥,其各项性能指标需经过严格检测。

骨料:粗细骨料的粒径、级配、含泥量等应符合标准,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和易性。

钢材:预应力钢筋的质量、规格和力学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确保管桩的承载能力。

2、生产工艺控制钢筋笼制作:钢筋的焊接质量、间距和保护层厚度要符合规范,保证钢筋笼的稳固性。

混凝土搅拌:严格控制混凝土的配合比、搅拌时间和坍落度,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均匀。

离心成型:控制离心速度和时间,使混凝土密实度达到要求。

养护:采用合理的养护方式和养护时间,保证混凝土强度的增长。

3、质量检验外观检查:检查管桩表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

尺寸检查:测量管桩的长度、直径、壁厚等尺寸,确保符合设计标准。

抗弯性能检测:对管桩进行抗弯试验,验证其抗弯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三、预制管桩的施工质量控制1、施工准备场地平整:确保施工现场平整坚实,排水良好,以满足桩机行走和施工要求。

桩位测量:准确测量桩位,设置明显的标志,并进行复核。

桩机选择:根据地质条件、桩型和施工要求,选择合适的桩机类型和型号。

2、沉桩施工垂直度控制:在沉桩过程中,随时监测桩身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值。

接桩质量:接桩时,要保证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对齐,焊接质量可靠,焊缝饱满、无夹渣。

贯入度控制: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桩的贯入度,当贯入度达到设计值时,方可停止沉桩。

3、施工记录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包括桩位编号、沉桩时间、桩长、垂直度、贯入度等数据,以便追溯和分析。

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l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计划:① 项目策划:根据工程特点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桩基施工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检测标准、施工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② 设计审核:对桩基设计方案进行细致审查,确保设计参数合理、结构安全可靠,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

③ 材料检验:严格把关原材料质量,如钢筋、水泥、预制桩等,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进场前进行复检,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④ 施工队伍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⑤ 机械设备校验:施工前检查钻机、打桩机等设备性能,确保设备精度和稳定性,定期维护保养。

⑥ 施工过程控制:实行旁站监督,严格控制成孔、清孔、钢筋笼制作、混凝土灌注等关键工序,记录详细施工日志。

⑦ 质量检测:采用超声波、低应变等无损检测技术,对已完成桩基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桩身完整性、承载力等,不合格桩须按规范处理。

⑧ 信息化管理:利用BIM技术、项目管理软件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质量管理效率,实现施工数据实时监控与分析。

⑨ 问题整改与预防: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同时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预应力方桩工程

预应力方桩工程

1 预应力方桩工程1.1基本规定1、施工前应对成品桩做外观及强度检验,接桩用焊条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压桩用压力表、锚杆规格及质量也应进行检查。

2、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桩的接头的做10%的探伤检查。

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

3、施工结束时,应做桩的承载力及桩体质量检验。

4、压桩时压力不应超过桩身所能承受的强度。

同一根桩的压桩过程应连续进行。

压桩时刻注意压力表上压力值。

并在压桩前排出合理的压桩顺序。

1.2施工准备1.2.1技术准备(1)认真熟悉图纸,理解设计意图,做好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工艺标准。

(3)针对工程基本情况,收集工程所需的相关规定、标准、图集及技术资料。

收集工程相关的水文地质资料及场区地下障碍物、管网等其他资料。

(4)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图纸和施工方案交底,专业工种应进行短期专业技术培训。

(5)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6)进行测量基准交底、复测及验收工作。

(7)其他技术准备工作。

1.2.2材料要求预制桩材料要求:(1)钢筋:静压法沉桩时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6%,主筋直径不宜小于φ14。

(2)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静压预制桩施工材料要求:(1)钢板: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宜用低碳钢。

(2)电焊条:电焊条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一般宜采用E43。

1.2.3作业条件(1)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

(2)施工人员到位,机械设备已进场完毕。

(3)测量基准已交底、复测、验收完毕。

(4)混凝土预制已从具备资质的预制构件厂定购,部分进场并验收全格。

(5)临建工程搭设完毕。

1.3材料和质量要求1.3.1技术关键要求桩机就位:静压桩机就位时,应对准桩位,将静压桩机调至水平、稳定,确保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和移动。

预制桩起吊和运输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混凝土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强度设计值的70%方可起吊。

预制桩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处理_宋东

预制桩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及预防处理_宋东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中用量较大的预制桩是普通混凝土预制方桩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在采用锤击打入法施工过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经常出现的质量通病是:桩身断裂、桩顶碎裂、桩身倾斜、桩顶位移、沉桩达不到设计要求、接桩处松脱开裂等。

现就以上常见现象分别做一简单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及治理方案。

桩身断裂其表现为桩在沉入过程中,桩身突然倾斜错位,当桩尖处土质条件无特殊变化,而惯入度逐渐增加或突然增大,同时当桩锤跳起后,桩身随之出现回弹现象。

1 原因分析一是桩身在施工中出现较大弯曲,在反复的集中荷载作用下,当桩身不能承受抗弯强度时,即产生断裂。

二是桩在反复长时间击打中,桩身受到拉、压应力,当拉应力值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时,桩身某处即产生横向裂缝,表面混凝土剥落,若拉应力过大,混凝土发生破碎,桩即产生断裂。

三是制作桩的过程当中,水泥标号不合要求,砂、石中含泥量大或石子中有大量碎屑,使桩身局部强度不够,施工时在该处断裂。

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若方法不当,也能产生裂纹甚至断裂。

2 预防措施一是施工前,应将地下障碍物如旧墙基、大块混凝土、条石等清理干净,尤其是桩位下的障碍物,必要时可对每个桩位进行钎探了解。

并对预制桩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桩身弯曲超过规定或桩尖不在桩纵轴线上时不宜使用。

二是在初沉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如有可能,应把桩拔出,清理完障碍物或回填素土后重新沉桩。

沉桩至一定深度发生严重倾斜时,不宜采用移动桩架来校正。

接桩时,要保证上下两节桩在同一轴线上,接头处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操作规范要求来执行。

三是采用“植桩法”施工时,钻孔的垂直偏差要严格控制在1%以内。

植桩时,桩应顺孔植入,出现偏斜也不宜移动桩架来校正,以免造成桩身弯曲。

四是桩在堆放、起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或操作规程执行,发生桩身开裂超过有关验收标准规定时,不得使用。

3 治理方法当施工过程中出现断裂桩,应会同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方法。

静压预制桩施工质量标准

静压预制桩施工质量标准

碧桂园集团基础工程静压预制桩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试行版)碧桂园集团工程管理中心2014年8月目录一编制说明-----------------------------------------1 二概述---------------------------------------------2 三适用范围-----------------------------------------2 四准备工作-----------------------------------------2 五施工工艺流程--------------------------------------5 六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6 6.1一般施压先后顺序--------------------------------6 6.2记录--------------------------------------------6 6.3垂直度------------------------------------------6 6.4接管桩------------------------------------------6 6.5特殊情况----------------------------------------6 6.6压桩完毕----------------------------------------7 6.7质量标准----------------------------------------7 七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8一、编制说明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编制的《碧桂园集团桩基工程桩静压桩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是根据: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2.《静压预制混凝土桩基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DBJ/T 15-94-2013 结合碧桂园集团基础工程实际情况综合编制而成。

混凝土预制桩

混凝土预制桩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圆桩或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的打入桩工程。

二、施工准备2. 1技术准备1.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打试验桩工作,确定打桩施工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2.根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的规划及设计图纸,进行轴线控制网点和标高控制和移交、检验和校核工作。

3.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熟悉图纸和打桩施工标准并对进行施工的工人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

2. 2材料要求1.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明,强度要求达到100%, 且无断裂情况。

砂、石、水泥及钢材等桩体材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

2.焊条(接桩用):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用E 4303型。

3.钢板焊接(接桩用):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宜用低碳钢。

2. 3主要机具打桩机械主要有打桩机及辅助设备。

辅助机具有电焊机、氧割工具、索具、扳手、撬棍和钢丝刷等。

打桩机主要包括桩锤、桩架和动力装置三部分。

1.桩锤的选择:施工常用的桩锤有落锤、单动汽锤、双动汽锤、柴油桩锤和振动桩锤;液压锤是最新型桩锤。

其适用范围及优缺点见表2-4o必要时,也可通过现场试沉桩来验证所选择桩锤的正确性。

2.锤重的选择:锤击法沉桩,必须合理选用桩锤。

锤重小了不易沉至设计标高,而且影响施工进度;锤重大了容易将混凝土桩顶击碎,甚至击断。

因此,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桩尖穿越较厚的中间硬夹层,进入持力层,达到预定的深度。

(2)桩的锤击应力不宜过大,不致将桩头损坏。

(3)锤重的选择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的类别、强度、密集程度等情况确定,为防止桩受冲击时产生过大的应力,导致桩顶破碎,在打桩施工时应重锤低击。

2. 4作业条件1.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已测定完毕,并经过检查办理预检手续。

桩基的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桩,应设置在施工区附近不受打桩影响的地点,并应妥善加以保护。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混凝土预制桩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混凝土预制桩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混凝土预制桩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3.16•【字号】•【施行日期】202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混凝土预制桩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有关精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应用混凝土预制桩(以下简称预制桩)监管,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预制桩进场核验凡进入我市建筑工地使用的预制桩,其规格、几何尺寸和力学性能等指标应满足《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GJ32/TJ109-2010)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JGJ/T406-2017)等国家、江苏省地方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应提供预制桩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有关质量保证材料。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把关。

预制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进入我市建筑工程项目使用。

二、规范特殊桩型选用1.施工图设计采用特殊桩型或机械接头预制桩的,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相应预制桩生产企业不少于5家。

2.建设单位(招标人)在工程项目发包时,应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本中对采用特殊桩型或机械接头预制桩的要求予以明示。

3.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桩型等指标的,建设单位应征求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并重新办理施工图审查,所产生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加强过程监管1.施工图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得通过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预制桩的生产企业、产品专利号、企业技术标准或图集的方式,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

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预制桩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必查内容。

预制管桩施工验收规范

预制管桩施工验收规范

管桩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 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2 管桩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3 管桩验收程序和组织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 管桩受力管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管桩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管桩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根据管桩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以及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征、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地基和建筑物体形的复杂性,管桩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确定设计等级。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

关于桩基检测的要求、问题处理、验收条件和程序规定一、桩基检测的一般要求1、试样必须源自受检桩基工程,,并采用见证的形式确定试样。

试样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2、试验桩的数量级位置由设计按相关规范确定。

3、对桩基的验收检测,试样数量按下列原则确定:①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

(注:即试桩报告不得作为静载正式检测报告)②单位工程相同条件下的桩基作为一个抽检批次③具体的抽检数量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4、验收检测的试样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并应均匀分布。

确定试样位置还应考虑下列因素:①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②设计方认为重要③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④施工中有异常注:①静载检测需在桩全部施工完毕后由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定,以设计院为主,不得事先指定;②对于抗拔桩和计算有摩擦力的抗压桩,若在挖土之前做承载力检测的,需报设计院出具增加的承载力设计值作为静载检测的依据,以弥补挖土造成的承载力损失5、从桩基施工完毕到开始进行检测的最短间歇时间(1)承载力检测①混凝土灌注桩28天②预制桩:砂土7天、粉土10天、非饱和黏性土15天、饱和黏性土25天、桩端持力层未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25天注:若验收检测工期无法满足间歇时间,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进行承载力检测,具体由设计院确定(2)完整性检测①当采用低应变或超声波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低于15MPa②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或预留立方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二、桩基检测的具体要求单位工程针对不同的桩型静载(含抗压、抗拔)需分开检测,其它具体要求如下:1、大直径挖孔灌注桩注:①目前已淘汰HPB235盘圆钢筋,按照新规范设计的均为HPB300及以上,施工时不得采用已淘汰的HPB235盘圆钢筋②由于部分工地低应变和静载同时做,往往做静载检测的桩遗漏了做低应变,切记在做完静载检测后补做低应变检测,保证超声波(或取芯)和低应变检测数量和为桩总数的100%③超声波未做或漏做的,采用钻孔取芯,补足检测比例;检测长度:桩身通长直至持力层表面(测量出沉渣厚度);检测数量:未做或漏做超声波的桩数量,达到30%,且均不得少于10根的要求④试件为标养,2、预制桩注:①本条仅限于外地(南京地区以外)的预制管桩②由于目前限制管桩做抗拔桩,故本条基本不用,若图纸已审图则可行③若为条基下预制桩,④试件为标养,建议多留置1-2组同养试压试块并在基础或承台混凝土浇筑之前试压;3、沉管灌注桩注:①目前已淘汰HPB235盘圆钢筋,按照新规范设计的均为HPB300及以上,施工时不得采用已淘汰的HPB235盘圆钢筋;②由于沉管灌注桩可靠度较低,建议低应变100%全做;③试件为标养,三、桩基相关问题的处理1、行为问题提前开工的:办理监督注册前已施工完成的部分依据《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宁建工字[2009]109号)附件二执行2、资料问题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的或未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标准及文件的:依据《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宁建工字[2009]109号)附件一执行2)完整性检测出现III、IV类桩的,出现III、IV类桩需通知我站,并同报其它责任主体,且该工程需进行100%的完整性检测,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对出现III、IV类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出具专项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做好隐蔽验收工作,监理按方案,进行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处理完毕后再次进行完整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和其它桩一并进行桩基验收,涉及到III、IV类桩的原材料需有检测报告,并留置相应试块3)桩基偏位图、偏位表未做,或偏位图、表仅标注偏位超标桩号的,①桩基偏位图、偏位表未做的需补充完整,所有桩均需标注偏位,超标的报设计院处理②某一轴线上单个桩不超标,但轴线上桩多数偏向一个方向,偏移值接近允许最大值的,需由设计院出具处理意见4)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的:①预制管桩填芯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不合格的,设计院复核②灌注桩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不合格的,抽检桩顶表面芯样5)其它3、现场实体问题1)偏位偏位超标,或某一轴线上单个桩不超标,但轴线上桩多数偏向一个方向的,偏移值接近允许最大值(报设计院处理)2)桩头锚固筋长度不足的(搭接补焊,注:正常情况下单面焊不应≤10d,双面焊不应≤5d)3)锚固筋焊接钢筋规格不一致(补焊钢筋需和原桩头锚固筋规格一致)4)桩头严重不平、桩心低、桩周边混凝土高(凿除周边混凝土,保证桩头基本平整)5)桩头松散混凝土或浮浆未凿除干净(凿除干净)6)桩头突出垫层高度不足(见附图一)(重新开挖垫层到符合要求为止)7)为了突出垫层人为在桩头上浇注一层混凝土夹心层的(去除混凝土夹心层,并保证桩头突出垫层高度,不足的按6)处理。

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桩基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桩基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桩基工程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规范标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管理是桩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工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优先考虑。

第五条桩基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计划,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桩基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尤其是在进行高空作业、危险作业等情况下,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告知施工人员相关安全事项,确保工程的后续安全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九条桩基工程质量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条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桩基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桩基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杜绝次品材料的使用,确保桩基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桩基工程施工中,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施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章管理体系第十四条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明确责任人,分工合作,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第十六条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应由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形成管理合力。

第十七条桩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应加强,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确保桩基工程施工的安全可靠。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施工方法及质量控制<1>质量管理1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教育,开工前对全体中员工进行一次全面质量管理教育,使每一个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宗旨。

2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3工程技术负责人配合项目负责人管理工程质量并在施工技术措施方面对工程质量起指挥作用;4工地质量员负责各工序质量及自检工作,各道工序必须在工地质量员认真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施工前由施工技术负责人认真分析阅读设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向各施工班组作施工技术交底,并由公司副总工程师主持召开技术交底会议,针对工程中质量重点环节,着重提出易出差错的工序质量点及如何预防的技术措施。

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事先制定处理措施,实行事先控制。

6把好工序质量关,发挥工地质量员的岗位作用。

工地质量员有权否决施工班组的工序质量并要求其返工或整改,在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认为自检通过。

7值班施工员要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设立专职资料员,对每天施工中的原始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建档成删。

8施工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生产不停,指挥不断,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制订质量奖惩制度。

9原材料进场及用量应及时报监理人员验收。

原材料进场,材料员应对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必须进行验收,并与监理工程师一起取样送验。

10所有原材料在开工前必须具备如下质量保证资料,并在材料使用前交验监理工程师:①钢材质保书及原材料试验报告;②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砼配合比试验报告;③钢材的焊接试验报告;砂、石分析试验报告;④桩的检验应逐根进行,验收时,应具备下列资料:a桩的结构图;b材料检验记录;c钢筋和预埋件等隐蔽验收记录;d砼试块强度报告;e桩的检查记录;f养护方法等等;⑤电焊条合格证;<2>质量保证体系:1施工准备过程的质量保证.施工准备关系到工程施工的经济合理性和工程质量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工程的最终质量:①综合地分析本工程特点,提出防范措施,按施工组织设计和规划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指导各项施工活动。

预制桩监理细则

预制桩监理细则

预制桩监理细则一、总则1.为有利于实施基础预制桩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水闸基础预制桩的施工监理。

3.基础预制桩施工监理应实行施工全过程巡视旁站。

工程质量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申请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4)检查施工条件;(5)测量控制网点移交;(6)组织设计交底和试桩签证;(7)下达单项工程开工令。

2、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基础搅拌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地质钻探资料;(3)施工准备及其完成情况(包括材料和水电供应、清障和施工场地等);(4)施工期保证交通畅通措施;(5)施工设备(包括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时生产率、机组性能使用说明及易损件备品、配件供应情况);(6)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7)生产人员的编制和素质;(8)安全文明生产及事故处理办法;(9)施工进度计划。

三、施工质量控制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桩位、桩型、桩径、桩长,复勘场地地质条件和持力层埋藏深度,选择成桩施工机具设备。

1、桩位、桩径及桩机倾斜度控制:(1)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桩位放样成果单,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放样成果进行审查和现场校验。

校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证,准予下道工序施工。

(2)机具就位、试运转或开机生产前,施工单位机组负责人(机长)、各操作工和质检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否则,监理人员可现场指示不予开工。

预制桩不合格处理方法

预制桩不合格处理方法

预制桩不合格处理方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预制桩是一种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基础设施的重要构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性。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预制桩不合格的情况,这给工程施工和使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及时处理预制桩不合格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些处理方法。

发现不合格预制桩后,应该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测量,以确定具体的不合格问题。

常见的不合格问题包括预制桩的尺寸不符合要求、混凝土强度不达标、钢筋数量和排列不符合设计要求、预制桩表面有裂缝或其他缺陷等。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 更换预制桩:如果发现的不合格问题较为严重,直接更换预制桩可能是最保险的处理方法。

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

但是这种处理方法会增加一定的成本和工期,需要施工方及时补救。

2. 补救处理:对于一些不太严重的不合格问题,可以进行一些补救处理。

比如对于尺寸不符合要求的预制桩,可以通过切割或打磨来调整尺寸;对于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的预制桩,可以通过表面修复或增加外部保护层进行强化;对于钢筋数量和排列不符合要求的预制桩,可以进行补充或调整。

但是在进行补救处理时,一定要注意保证工程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强化监控:预制桩不合格的情况可能是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在处理不合格预制桩的也需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控。

确保每一个预制桩的制作和安装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从根源上避免不合格问题的出现。

对于处理不合格预制桩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充分沟通:在处理过程中,施工方、设计方和监理方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定最合适的处理方法和方案。

尤其是在更换预制桩的情况下,需要及时与供应方联系,协调好生产和交付的时间。

2. 记录和总结:对于每一个处理过程都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总结,包括不合格问题的具体情况、处理方法和效果等。

这样可以为日后的施工提供参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简述预制混凝土打入桩质量控制要点

简述预制混凝土打入桩质量控制要点

简述预制混凝土打入桩质量控制要点
预制混凝土打入桩是一种常用的基础结构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桥梁、水利工程等领域。

为了确保预制混凝土打入桩的质量,以下是一些质量控制要点: 1. 原材料质量控制:预制混凝土打入桩的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的要求。

如水泥、砂、石子等原材料必须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对不同供应商的原材料进行比对,选取质量稳定可靠的材料。

2. 施工质量控制:在预制混凝土打入桩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

如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桩身垂直、桩底平整等。

同时,必须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模板和支撑质量控制:模板和支撑是预制混凝土打入桩施工的关键部分,必须保证其质量和稳定性,确保桩身的平整度和支撑的牢固性。

同时,对模板和支撑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打入桩质量控制:在预制混凝土打入桩打入过程中,必须保证桩的打入深度和位置符合要求,同时避免桩的偏斜和弯曲等质量问题。

在打入桩后,必须对桩身进行验收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稳定性。

5. 养护质量控制:在预制混凝土打入桩的养护过程中,必须保证其温度和湿度处于稳定状态,避免因为养护不当导致桩身的变形和质量问题。

同时,对养护过程进行记录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预制混凝土打入桩的质量控制需要从原材料、施工、模板和支撑、打入桩和养护等多个方面进行,必须全面、系统地进行检测和管理,以确保其质量和稳定性。

富阳市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富阳市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富阳市桩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桩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桩基工程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现依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浙江省《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技术规程》(DBJ 10-4-98)等现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基桩质量是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桩基础中的“主控项目”(桩体质量检验、桩位偏差、承载力)。

第三条桩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本规定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桩基工程应进行符合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详细勘察工作,为选定桩的类型、长度、确定单桩承载力、群桩沉降以及相应的施工方法,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第五条工程勘察单位应查明工程场地深度范围内岩土层厚度的变化、岩性及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勘察文件中应提出供设计人员参考的基桩类型、桩端持力层及桩长、桩径等建议。

第六条桩基设计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桩基础设计应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进行。

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中注明工程是否设计了试桩,如设计了试桩应注明试桩数量、位置、单桩竖向承载力预估值等信息,施工图中应注明该工程桩单桩承载力、停锤标准、静压终止压力值、单桩承载力检测及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数量及方法及其它有关数据。

第七条工程桩施工过程中,当施工技术参数与工程试桩施工技术参数有明显异常的,应暂停施工,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分析原因,采用相应措施,并形成书面纪要,及时向本站报告。

打桩工程管理制度

打桩工程管理制度

打桩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公司打桩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的各类打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桩、桩基础、小桩、大桩等。

1.3 公司打桩工程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1.4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执行工程管理规定,保证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

1.5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通知相关人员。

二、工程前期准备2.1 项目经理应当在项目启动前提前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调研、技术方案编制、人员配备等。

2.2 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工程要求确定桩基础类型、桩径、桩长、桩号等参数,并制定相关技术方案。

2.3 项目经理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打桩机械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2.4 项目经理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施工地点、地质情况、周边环境等因素,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信息。

2.5 项目经理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队伍组织、施工流程、施工周期等内容,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三、施工准备工作3.1 项目经理应当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场地整洁、安全设施完善,确保施工安全。

3.2 施工队长应根据项目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全面了解工程要求,熟悉作业流程。

3.3 施工队长应当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消除隐患,确保施工质量。

3.4 施工队长应当根据项目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3.5 施工队长应当制定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流程、工期安排、人员调度等内容,并报批项目经理。

四、施工过程管理4.1 施工队长应根据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

4.2 施工队长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安全。

4.3 施工队长应按照要求进行桩基础检测,确保桩基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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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质量管理的通知【发布日期: 2013-08-19 】【索引号: EA220-D0101-2013-0029】【阅读次数:300】【打印下载关闭窗口】苏住建规〔2013〕6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质量管理的通知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近年来,我市建筑工程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这里的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主要指管桩和空心方桩,以下统一简称为预制桩)使用量不断增加,为加强预制桩质量管理,确保预制桩施工质量,根据国家、省相关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依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砼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27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加强预制桩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预制桩质量监管工作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商品住宅及保障性安居等各类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预应力砼预制桩基础,因其在施工中具有低噪声、无污染、施工快等特点,在工程上越来越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因建设工程使用的预制桩存在的设计、配筋、检验不规范等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桩基工程质量,甚至严重影响到建设工程结构的质量安全。

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制桩质量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预制桩质量监管水平,切实维护预制桩生产企业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重点,加强预制桩质量的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单位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未办理桩基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不得组织工程开工。

2.狠抓预制桩生产单位的质保体系建设,确保预制桩产品质量。

预制桩生产单位生产预制桩所用的水泥、钢材(含端板)、骨料等材料合格证及复检报告、预应力张拉记录、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预制桩型式检验报告、蒸汽养护记录等质量控制资料应及时建立档案存档、备查;预制桩生产单位应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对出厂预制桩进行质量检验,预制桩合格证应按出厂时间即时签发。

预制桩生产单位在向我市建设工程提供预制桩产品时,应向建设工程委托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生产过程重要质量保证资料。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合格证编号、产品等级,产品使用标准编号,预制桩品种、规格、型号、长度及壁厚,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出厂检验抗裂性能,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工程名称、使用单位,检验员签名或盖章等。

《产品说明书》应包括相应批次预制桩的产品性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注意事项等。

型式检验由预制桩生产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型式检验应按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预制桩区分分批进行,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3.预制桩使用实行按批告知制度。

预制桩进入我市工程现场前,预制桩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如工程实施总承包的,则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应告知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

告知内容包括预制桩产品的购销合同;产品标准名称、标准号(非标产品应提供设计文件);产品生产厂家、销售工程名称、地址和使用单位。

为定期分析生产单位和工地现场产品的使用情况,全市预制桩产品及使用情况实行季报统计制度。

我局负责全市预制桩产品及使用情况季报统计工作,并委托苏州市工程监理协会具体实施。

各市、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内预制桩产品及使用情况季报统计工作。

各市、区住建局应当于每季度末的25日前将季报如实填妥后上报,姑苏区由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按季度直接上报。

统计报表格式可详见附件。

4.强化预制桩进场的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桩的,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应严格选用符合《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12)、《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JC/T2029-2010)、《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08SG360)、《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苏G/T17-2012)等标准、图集进行生产的预制桩产品,严禁使用“老标”或无设计文件的非标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预制桩生产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供的预制桩规格、型号、尺寸应符合相应工程的设计要求,并且按批量提供预应力预制桩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

预制桩进入施工现场时,建设(监理)单位和桩基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当核对管桩企业资质证书和复印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核查生产过程重要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含端板)、水泥的复试报告等原材料质量检验资料、砼试块的试压报告、生产过程质量检查资料等;同时还应对预制桩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检查预制桩表面是否按标准要求留设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日期等预制桩标记,记录预制桩生产单位及预制桩进场时间和数量。

监理单位要对预制桩的出厂龄期进行重点核查,对于龄期和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允许施工,对于问题严重的或不听劝阻强行施工的,应当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

5.严格进场预制桩质量的见证取样检测。

进入施工场地的预制桩,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住宅工程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每进场300节作为一个批次必须抽取一节,其他类型工程按同一生产厂家每进场500节按标准进行试验,不足上述节数的,每一标段或单位工程至少按一个批次进行试验,严禁无代表性的集中一次送样。

当试验不合格时,应从同批产品中按标准规定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试判定。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现场取样,并由建设(监理)单位现场共同见证。

取样后由建设(监理)单位见证送样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其他场地进行检测的,检测原始记录应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签字确认,未经建设(监理)共同见证的检测结果不得作为工程验收依据。

检测结束样品应在留样一周后处置。

检测项目除抗裂及极限抗弯性能外,增加预制桩壁厚、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预应力钢筋直径、螺旋筋直径、螺旋筋间距、加密区长度或区内螺旋筋圈数、端板厚度等七项检测内容。

所增加的检测内容列入预制桩质量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提供的预制桩质量检测报告需载明检测依据及检测结论。

三、加强监管,全力保障桩基工程质量安全1.各地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

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强化“两场联动”,严格市场的准入与清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图审、检测、监测等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桩基工程的质量安全。

2.各地住建局要切实加强对供应预制桩的生产企业的延伸管理工作。

预制桩实行“一厂一证”制度,严禁挂靠和无资质生产。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预制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试验室和执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对生产设备、工艺及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原材料复试、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试块留置情况和检测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各地住建局要强化对预制桩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预制桩质量开展专项抽、巡查工作,并定期发布情况通报。

督促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认真核查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资料,严把预制桩进场关,未经检验合格不得使用;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现场对预制桩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必要时进行破坏性检查;加强对送检预制桩样品真实性和送检预制桩检测报告真实性的监管,严肃查处调换送检预制桩样品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桩满足设计要求。

4.各地住建局要加强对不合格预制桩及使用单位的监督处理工作。

参加预制桩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对不合格的预制桩做好记录,并在预制桩两端和桩身中部混凝土表面用油漆作出明显标志,24小时内报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并责令退场,同时将退场处理结果上报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

5.对未办理桩基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许可手续,建设单位擅自组织桩基开始施工的,已施工的桩应进行加倍低应变和静载检测;对现场采用不合格预制桩的,已施工的桩应采取经原设计院核准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对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组织专家论证并加倍进行低应变和静载检测。

同时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桩基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如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列入)进行约谈,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突出治理,积极组织开展预制桩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预制桩质量的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预制桩质量整治活动,着力推进预制桩质量的全面提升。

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的预制桩质量控制和管理。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各地住建局要将预制桩质量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要制定方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整治工作的全面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二是加强监管,依法查处。

对监督检查发现预制桩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一律上网公示,并录入其企业诚信档案;对参与使用假冒伪劣预制桩违法情节严重或多次违法的,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涉嫌的预制桩生产单位、检测机构、监理单位、桩基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如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列入)实行重点监管;对涉嫌犯罪的,相关责任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协会参与,行业自律。

各地住建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行业协会应积极参与、配合各地质监机构的监督管理。

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质监机构,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督。

四是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保护诚信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忽视预制桩质量、严重违规违法、导致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

本通知自发布起30日后施行。

附件:预应力砼预制桩产品及使用情况季度统计报表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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