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先驱人物法家的由来与法治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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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之法家

百家争鸣之法家




韩非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 (约前281年-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 (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今 河南省新郑)。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 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 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 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韩非子口吃(结巴),不善言谈,而善于著 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子的学生,他博学多 能,才学超人,思维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 他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的大手笔。 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 的才学的。 韩非师从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 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 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 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 韩非 理论称为“术”。商鞅的理论称为“法”。 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 作品:《孤愤》、 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 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 《五蠹》、《说难》 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 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时代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关系的变革导致了政治 局面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社会矛盾:主要是私田主、国君与公田主即大夫之间的 经济关系矛盾;国君的集权与重臣擅权的政治关系矛 盾;以法治国还是以礼治国的治国方略矛盾。在制度 上是实行井田制和宗法分封制,还是实行私田制和君 主集权制的矛盾。
在这种局面下,虽然有大批有识之士以满腔的热 情一边深入思考,一边参与社会实践,视自己个人理 念和社会价值为一体,纷纷提出自己治国平天下的主 张,开始了后世学者所称道的先秦诸子之间的“百家 争鸣”,但是对当时社会变革影响最大而又最切实际 的还是法家了。
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改革家,也是第

法家文化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法家文化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子产曾执政郑国二十年。最富有意义的创举是“铸刑 书”,即把刑法铸于鼎上,这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此 举改革了全凭统治者之意判刑的旧体制。
子产主张为政宽猛结合,以猛为上。临终前曾对子大叔 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 若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有死焉;水懦弱,民狎 之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 韩非子的主要政治主张:
➢ 一 、天不能决定人事吉凶 ,人定胜天。 ➢ 二 、人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 ,而要把天当作物
类来利用。 ➢ 三 、国家要富强 ,要靠耕战。耕,是搞好农业
生产 ;战,加强战备。
➢ 四 、法治比德治更适合于当时社会 ,因为社 会发展变化了,一切事物也随之变化 ,因此具 体措施也应改变 。
法家只有借助于君权之势才能推行变法,一旦君权 不在,则改革难以继续,这是法家在历史上的悲哀。
➢ 5、商鞅
约前390—前338年,姓公孙,名鞅,因受秦孝公封商邑, 号商君,故称商鞅。商鞅在秦国变法使秦国富强起来,雄 居六国之上,奠定了秦统一中国的基础。
商鞅法制思想有:壹刑论,即“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 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策,乱上制者,罪死不 赦”。
➢ 3、李悝
前455—前395年,法家严格意义上的开山祖。在任魏国 相,主持变法。变法内容:经济上“废沟洫——废井 田”、“尽地力”、“善平籴( dí)”;政治上主张无 功不受禄,打击世袭特权,剥夺无所事事的贵族们的俸 禄,奖励有能有功者;军事上建立了常备正规军。
李悝的最大贡献是编著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 一部完备的成文法典。包括六篇:《盗法》、《贼法》、 《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 二、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
➢ 韩非子(前280—前233),出身于韩国贵族, 曾与李斯同师荀子。后被李斯陷害致死。

法家的法律思想

法家的法律思想

重信” 权势独制” (3)“任法”、“重信”、“权势独制”---------商鞅推 ) 任法” 商鞅推 行法治的方法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 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以刑赏为主体的法令。 法:以刑赏为主体的法令。 赏罚的信用。 信:赏罚的信用。 君主的权柄。 权:君主的权柄。
1、反对“刑书”,私造“竹刑”。他不但反对旧的奴隶主贵族, 反对“刑书” 私造“竹刑” 他不但反对旧的奴隶主贵族, 也反对以子产为代表的继承周礼的新贵族。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 也反对以子产为代表的继承周礼的新贵族。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 私自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 私自编了一部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 叫做“竹刑” 叫做“竹刑”。 传授法律知识,承揽诉讼传说。邓析还聚众讲学, 2、传授法律知识,承揽诉讼传说。邓析还聚众讲学,向人们传 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帮助别人诉讼。 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帮助别人诉讼。
二、商鞅的法律思想
(一)人物简介
商鞅,卫国人,卫鞅或公孙鞅。后因功封于商,史称商鞅。 商鞅,卫国人,卫鞅或公孙鞅。后因功封于商,史称商鞅。战国时期著名的政 治家、法学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现存《商君书》24篇 其中有商鞅自著, 治家、法学家,法家理论的主要奠基者。现存《商君书》24篇,其中有商鞅自著, 也有其他法家的作品。 也有其他法家的作品。
(二)法律思想
1、商鞅变法
(1)历史背景:群雄争霸,秦国弱小受歧视。 )历史背景:群雄争霸,秦国弱小受歧视。 (2)具体措施:二次变法(公元前 )具体措施:二次变法(公元前359年,公元前 年 公元前350年) 年 经济方面: 废井田, b重农抑商,鼓励发展农业生产 重农抑商, 经济方面: a废井田,授田于民 废井田 重农抑商 c统一度量衡 统一度量衡 政治方面: 废除世卿世禄, 推行郡县制,建立君主集权的行政制度 政治方面: a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 b推行郡县制 建立君主集权的行政制度 废除世卿世禄 推行郡县制 c改“法”为“律” 改

中国传统文化第四讲之四 法家思想及其他

中国传统文化第四讲之四 法家思想及其他

• 商鞅的所作所为为千人所指万人所骂,招致了 许多人的不满和仇恨。
• 公元前338年,对他始终信任不渝的秦孝公去 世,曾经被他处罚过的太子驷继位。怨声载道 的贵族宗室乘机反扑,控告商鞅谋反。
• 商鞅只好带着家眷和老母,匆匆踏上了逃亡之 路。但由于秦国日益强大,诸侯各国怕引火烧 身,对他如避瘟神,就连秦国边关的旅店都不 敢留他住宿。商鞅走投无路,被迫举兵反抗, 结果兵败被捕,受车裂的酷刑而死,全族被株。
• 商鞅变法使秦国突飞猛进,由弱变强, 奠定了秦国统一六国的基础。魏国失去 商鞅,也随之丧失了霸主地位。商鞅为 做大事甘当小人,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 的成功,却把自己送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悲惨的人生结局也 是自食其果。
3、申不害修术行道的改革实践
• 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决心进行改革。
• 3. 邓析(?——前501年)
邓析是郑国人,子产执政时曾任 郑国大夫,是一位具有法家思想萌芽 的政治家与思想家。《荀子.非十二 子》谈到: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 义。” 他反对将先王作为自己私造“竹刑”。 • ②传授法律知识,承揽诉讼。
• 商鞅是伟大的改革家、政治家,也是典型的小 人。他天资刻薄,待人少恩,为成就事业不惜 牺牲自己的名誉和人格,甚至不惜出卖朋友, 出卖良心。虽然兵不厌诈、各为其主,但他利 用朋友的信任来谋害朋友,还是践踏了为人最 基本的道义和良知。
• 不仅如此,商鞅还崇尚严刑峻法,对人苛虐残 酷,施用凿顶、抽肋、镬烹等多种残忍至极的 杀人方式,还设连坐之法,一人犯罪,亲邻株 连,犯罪之人鱼贯于途,时常触目可见。
要从变革中求得生路,这正是商鞅思想 的最可贵之处。
• 商鞅本名公孙鞅 ,卫国人。年轻时爱好 刑名之学,师从李悝,后来成为魏国宰 相公叔痤的家臣。公叔痤知道他是奇才, 临之死前把他推荐给魏惠王。

中国先秦哲学---法家

中国先秦哲学---法家
1、法、势、术
1)申不害,在韩国为相,主张重“术”。 2)慎到(赵国),重“势”,“于物无择,与 之俱往”(《庄子·天下》),强调自然之势。 3)商鞅,秦国实行变法革新“商鞅变法”,提 出“不贵义而贵法”,重“法”而不重“术”
1) 韩非对“法”的观念:
2、法、势、术三者结合,集大成者 -----韩非《韩非子》
儒家、道家、法家的人生哲学及其价值取向
人生哲学
儒家 人性本善
价值取向
倡导重义轻利的道德自觉 仁、义、礼、智、信 道家 人法自然 倡导无为不争的逍遥人生 “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 自然” 法家 人性本恶、 “轻利”“不争”都不符合竞争的 好利 时代要求,于是倡导破旧立新,务 求功利之“实”。
二、法家思想理论体系发展历程
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
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 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段,物质条件古今不同,故君主并无古律可循,亦无长法可依。 因此他反对把社会历史看成一成不变的,讽刺儒家赞美尧、舜、
汤、武的政治。“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待兔也”
。(《五蠹》)。
2)“当今争于气力”
韩非认为,社会历史变化发展的方向最终是由经济原因
引起的,是由人口的繁殖和物质生活资料相对缺乏的矛盾引
1)道乃万理之所依
韩非在天人之辩论继承了《管子》与荀子的朴素唯物主
义的路线。在韩非看来,“道”是统摄天地万物所有的变化, 包含了老子所说的无往不在的形而上的超越性,也有形而下 的外在具体的表现。 “道无常道”,是指道是变化的,人自身,自然,社会历
史永远不断的运动变化,随时间、条件的推移,总是与具体
起的。“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时至今日,“人民众而货 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试图从社会经济的 发展、物质生活的条件来解释道德现象,说明社会变化发展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

古代法家学派和思想体系随着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各种思想流派在社会中逐渐形成和发展。

其中,法家学派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为重要的一支。

古代法家学派兴起于战国时期,主要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子、李斯等。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法家学派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

法家学派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思想流派。

在法家学派看来,国家是最重要的,政治是最高的活动。

因此,法家学派强调政治手段的运用,认为一切都可以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

法家学派认为,国家应该制定一系列严厉而明确的法律和制度,必须依法治国。

在法家学派看来,法律和制度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在古代,法家学派的思想被广泛地应用于治理国家。

从秦始皇到唐太宗,中国历史上许多权臣都是受过法家思想影响的。

法家学派的思想也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法家学派的主要思想和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重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法家学派认为,国家只有制定了一系列明确而严格的法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法家学派主张制定一整套行政法规、刑法、民法等法律,以保证国家的正常运转。

法家学派强调法律的效力,并认为惩罚应该根据罪犯的罪行确定,制定法律必须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以及历史因素等因素。

同时,法家学派强调法律的严格执行,认为在执行法律时应该严格执法,不得有丝毫偏私。

二、知行合一法家学派认为,一个政治家必须拥有知识和行动的统一,即知行合一。

政治家必须具有清晰的思想,同时也要拥有行动力和实践经验。

在法家学派的思想体系中,知识和行动是同等重要的。

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反对墨家学派的兼爱主义,认为只有在实际行动中,才能体现真正的爱。

他认为,一个政治家必须有深厚的学识和实践经验,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决策。

三、重视统一和集权法家学派认为,国家统一是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法家学派追求强大的国家权力,要求国王或皇帝拥有最高的权力。

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许多强大的君主在国家统一和治理方面受到了法家学派思想的影响。

法家简介诸子百家之--法家②

法家简介诸子百家之--法家②

法家简介诸子百家之--法家②诸子百家之法家法家思想内容丰富,结构较为完整,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

法家伦理思想。

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人性观法家伦理思想中最具主题色彩的就是人性本恶论的主张。

在法家看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不可改变的。

从传承思想文化的角度看,法家的人性本恶论观念是从荀子性恶论思想的继承。

荀子的性恶论思想主要表现为:人的感官欲望的无法满足状态。

他在《荀子·性恶》说:“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

”他认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人的财产占有欲和好利之心。

《荀子·荣辱》中写道:“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秀,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

然而穷年累世不知足,是人之情也。

”同时还认为,人的共同心理是好荣而恶辱,从尧舜到庶民百姓没有什么差别,而人世间最值得荣耀的就是掌握政治权利。

《荀子·王霸》里谈到:“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

”荀子认为人的这种本性是不尽合理的,这就应该借助于开展深入的社会实践来矫正,即'化性起伪’。

法家先驱及代表人物或先于荀子谈到了或在荀子之后拓展了这一人性论思想。

《管子·禁藏》说:“夫凡人之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

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

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

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

”商鞅认为,人的本性是好利的,人性好利的主要表现为人的生存欲望和生存需要。

《商君书·算池》里指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由于人有这种生存需要,因此,每一个人在利弊之间都要趋利避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

【国学】法家起源和法家思想展开全文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

法是通过具体的刑名赏罚来实现的。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法家思想渊源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士匄、子产,而实际的始祖,当推战国初的李悝。

此外还有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子等,均被称为“前期法家”。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而以商鞅为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

还有齐法家,除主张推行法治外,也主张容纳礼义教化。

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各家之长,兼言法、术、势,成为法家思想。

法家学派的背景法家学派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

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

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被称为东方法家或齐法家。

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始礼法并用的制度。

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

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

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在稷下学宫“三为祭酒”、深受齐文化熏陶的荀子,还培养出韩非和李斯两位法家代表人物。

先秦法家主要划分为“东方法家”即齐法家和“西方法家”即秦晋法家两大阵营。

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法家学派

法家学派

法家的历史哲学
可以说,法家的历史哲学观相对于其他哲学流派完全是一种全新、革命的观点。儒家、墨家、道家三家虽然思想主张各有不同,但是具有一种共同点: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自古代的“黄金时代”以来,历史在逐渐退化,因此,人的拯救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回到古代。这就是三家的“历史退化观”。三家的这种观念,来源于中国依循过去经验的传统思维方式。中国人大多是农民,农民通常被耕种的土地所束缚,很少外出旅行。农民种地,按时令变化耕耘种地,只需凭借过去经验,遇到新事,法家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依循。孔子喜欢援引古代权威周文王和周公来支持自己的学说,这对后世韩愈等许多哲学家有较大的影响。墨子与儒家争辩,援引比周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传说中比夏禹更古老的圣王。道家为能胜过儒家和墨家,请出伏曦、神农等三皇五帝比尧舜更早几百年。法家是先秦各哲学流派中最后出现的一派,他们认为,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其不得不变化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当今世界。古代的人民比较淳朴,只是当时物质条件的低下所造成的,古代人民的品德未必普遍高于当代人民。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子曾对守株待兔的故事做了评价: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商鞅也提过:“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春秋战国时期 “ 百家争鸣 ” 中主张 “ 法治 ” 的一个学派。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荀子(荀卿)是其先驱者,他的弟子韩非子(韩非)则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作为儒学大师的荀子在政治主张上对孟子的学说又有所发展。在尊王道、举贤能的基础上,荀子主张兼称霸力,法后王;不迷信天道鬼神而强调人的能动性,具有唯物主义的思想成分。韩非子与老师的政治思想也不尽相同,他尖锐攻击儒墨之道,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形成了较完整的封建专制主义理论。从文风来看,荀子的散文词汇丰富,句法规整,层次清晰,论点鲜明;而韩非的散文则善用寓言、比喻,锋芒锐利,议论透辟。师徒二人的散文对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汉初许多政论家的政论文有着直接的影响。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法家思想。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

提出了富国强兵。

以法治国的思想。

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

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

子产。

战国时李悝。

吴起。

商鞅。

慎到。

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

遂成为一个学派。

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

综合。

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强调“不别亲疏。

不殊贵贱。

一断于法”。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

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

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

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

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

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

一直被沿用至今。

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

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

文化。

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

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中文名,法家思想。

代表人物,李悝。

吴起。

商鞅。

学派,法家。

思想,以法制为核心思想。

法家始祖,李悝。

被称为齐法家。

齐国是“功冠群公”的西周王朝开国功臣姜太公的封国。

姜太公的祖先伯夷辅佐虞舜。

制礼作教。

立法设刑。

创立始礼法并用的制度。

太公封齐。

简礼从俗。

法立令行。

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

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

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

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至战国时期。

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

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

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代表人物——韩非。

韩非师从荀卿,但思想的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理论称为“术”。

商鞅的理论称为“法”。

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国在战国七雄中是最弱小的国家,韩非身为韩国公子,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希望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

这使他非常悲愤和失望。

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

韩非与李斯同师苟卿。

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多次上书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乃发愤著书立说,以求闻达。

秦王政慕其名,遗书韩王强邀其出使秦国。

在秦遭李斯、姚贾诬害,死狱中。

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大成。

韩非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散文家,是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他融合法、术、势,主张法治。

他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后来他的思想被秦国接受并通过其法治思想和中央集权思想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可以说韩非的法治思想影响了秦国和秦朝的政策,也影响了秦以后的中国政治思想。

法家依法治国思想

法家依法治国思想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价值
建设法治文化
将法治元素融入社会文化生活中,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弘扬法治价值
倡导以法治为核心的社会价值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04
法家依法治
依法治国
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
执法规范
注重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通过制定执法规范和标准,确保执法行为的统 一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和问责机制,防止执法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 象的发生。
03
法家法治观念普及与教育
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宣传法律知识
通过媒体、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 ,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
代表人物
商鞅、韩非子、李斯等。
依法治国思想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法治原则
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 性,主张以法治国,反对人治

平等原则
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 特权和等级制度。
公正原则
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主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 准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开原则
强调法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主张法律应当公开、明确、易 懂,便于公民遵守和监督。
依法治国思想在现代社会意义
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治国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 性和普遍适用性,有助于维护
社会稳定和秩序。
保障公民权利
依法治国思想强调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和公正原则,有助于保 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促进经济发展
依法治国思想强调法律的公开 性和透明度,有助于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推动法治建设
体系。

第五章 法家的法律思想

第五章  法家的法律思想

第一节 法家先驱人物管仲的法律思想

法立令行,则民之用者众矣;法不立,令不行,则民之用 者寡矣。故法之所立、令之所行者多,而所废者寡,则民不 诽议;民不诽议,则听从矣。法之所立,令之所行,与其所 废者钧,则国毋常经;国毋常经,则民妄行矣。法之所立、
令之所行者寡,而所废者多,则民不听;民不听,则暴人起 而奸邪作矣。
第一节 法家先驱人物管仲的法律思想
3、法与天道自然的关系
“唯圣人知四时。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
“顺天者有功,逆天者怀其凶,不可复振也。” 四禁者何也?春无杀伐,无割大陵,倮大衍,伐大木,斩 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夏无遏水达名川,塞大谷, 动土功,射鸟兽。秋毋赦过、释罪、缓刑。冬无赋爵赏禄, 伤伐五谷。故春政不禁则百长不生,夏政不禁则五谷不成, 秋政不禁则奸邪不胜,冬政不禁则地气不藏。四者俱犯,则 阴阳不和,风雨不时,大水漂州流邑,大风漂屋折树,火暴 焚地燋草;天冬雷,地冬霆,草木夏落而秋荣;蛰虫不藏, 宜死者生,宜蛰者鸣;苴多螣蟆,山多虫螟;六畜不蕃,民 多夭死;国贫法乱,逆气下生。
第一节 法家先驱人物管仲的法律思想
一、“以法治国”的思想
“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
权威不能由两人共享, 政令不能从两条门路发布。 以法治国则举措无不成功。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于法者君也,守法者臣,
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第一节 法家先驱人物管仲的法律思想
“必不得已而去之,于斯二者何先?”曰:ຫໍສະໝຸດ 去食。自古皆有 死,民无信不立。”
二是社会发展的进化史观。
第二节 商鞅的法律思想
三是“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 之情也。

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初探

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初探

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法律思想初探作者:王萍来源:《克拉玛依学刊》2013年第04期摘要: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倡导“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

法家在当时是诸子百家中最重视法律、对法律最有研究、政治上最有作为、并十分注重政治实践的一个学派。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法家的地位十分重要。

法家的“法治”理论是在空前壮观的政治大变革中得以发展和成熟起来的。

法家的代表人物比较多,且各具特色。

春秋时期法家的先驱有管仲、子产、邓析,战国时期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一般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

前期法家代表人物主要有李悝、吴起和商鞅,后期法家代表人物主要是韩非。

总体来说,他们在政治法律思想上都坚持“以法治国”的“法治”,但在思想上仍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法家;先秦;代表人物;法律思想中图分类号:D9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3)04-0024-05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倡导“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法家在当时是诸子百家中最重视法律、对法律最有研究、政治上最有作为、并十分注重政治实践的一个学派。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法家的地位十分重要。

一、先秦法家法律思想产生背景自春秋以来,以血缘关系为依托的旧式贵族在激烈的竞争中日益丧失自己的特权地位和优势,逐渐被社会所淘汰,而一些与原政权没有太近血缘关系的、凭着自己努力而获得土地的平民,构成了社会变革的激进势力,开始显示出自己强大的实力和进取精神。

随着宗法制度的崩溃和激烈的政治军事竞争,这一阶层从自己的利益和立场出发,并在一定程度上顺应广大人民(平民和奴隶)的愿望,强烈反对旧式的不合理的统治秩序,主张从政治、经济、法律各个方面推行新的制度。

至战国时期,这些新兴阶级则已开始运用政权的力量在各个社会领域发展封建制度,对各种不利于封建制度发展的社会制度进行改革。

在长期的实践中,新兴阶级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形成一整套政治法律理论。

[1]15-16这些法律理论集中体现在杰出的法家代表人物管仲、李悝、吴起、商鞅、韩非子等人的理论著作和政治实践中。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哲学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哲学

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哲学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哲学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并称为中国古代“三家”思想。

法家思想注重制度和法律的建设,追求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而哲学则探索人与社会之间的基本关系,关注人的内心世界和自我发展。

本文将从法家思想和哲学两个方面来介绍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哲学。

一、法家思想1.法家的核心理念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法治”,即通过制度和法律来治理社会和管理国家。

法家认为,人性本恶,只有严格的法律制度才能约束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法家强调权力的集中和统一,主张严格的法律规章制度,以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法家的代表人物在中国古代,有许多重要的法家思想家,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韩非子和李斯。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奠基人,他的代表作《韩非子》中详细阐述了法家的理论体系。

而李斯则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宰相,他致力于推行法家的改革政策,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法家思想的政治实践法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秦朝是法家思想得以实施的典型例证。

秦始皇在位期间,大力推行法家的改革政策,建立了严密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法律体系,对中国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法家哲学法家思想强调社会和政治的管理,而法家哲学则更加关注个人的内心世界和自我发展。

1.法家哲学的特点法家哲学注重实用性和功利性,关注人的自我修养和实践能力。

法家哲学倡导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强调实际和效益,主张以个人的自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聪明才智和实际行动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2.法家哲学的影响法家哲学的影响不仅局限于政治和社会层面,还渗透到文化、法律等多个领域。

法家思想的实用性和功利性观念,对中国古代经济和商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法家哲学中重视个人能力和实践经验的观点,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结语中国古代的法家思想与哲学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韩非子》的政治理论分析

《韩非子》的政治理论分析

法治思想的影响: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视为中国法律文化的瑰宝之 一。
君主专制: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力,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法治思想:主张以法律为工具,约束臣民的行为,维护君主的统治 官僚制度:建立官僚制度,选拔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提高行政效率 统一思想:强调思想的统一,通过教育、文化等手段,使人民服从君主的统治
著作:《韩非子》是韩非子的重要著作之一,其中包含了丰富的政治理论、哲学思想、人性论 等方面的内容
法治思想:《韩非子》 主张以法治国,建立 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为核心的法治思想。
集权思想:《韩非子》 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 对的权力,实行集权 统治,以保证国家的 稳定和发展。
功利主义:《韩非子》 强调功利主义,认为国 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是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 的。
推崇君主专制:韩非子主张君主专制,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力。这对现代民主建设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即 民主制度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重视功利主义:韩非子认为政治应该以功利为目的,这对现代民主建设也有启示意义,即政治决策应该以人民的 利益为出发点。
强调中央集权:韩非子主张中央集权,这对现代民主建设也有启示意义,即民主制度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 府来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
缺乏民主意识:缺乏对民主制度、公民权利等现代政治理念的认知
思想保守:过于保守,缺乏对新兴社会力量和思想的接纳和包容
难以适应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适应现代社会 的政治需求
强调法治的重要 性:《韩非子》 认为法治是治理 国家最有效的方 式,对现代法治 建设具有启示作
用。
强调法治的重要性:《韩非子》认为法治是政治的核心,现代政治制度建设也应该注重法治,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法家及主要思想

法家及主要思想

法家及主要思想一、法家及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韩非子》:法家思想先驱可追溯到春秋初期的齐国管仲和郑国子产,实际创始者是战国前期的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等。

而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战国末期的韩非子,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据说韩非子口吃,不善言谈,但善于著述,其文章气势逼人,当时堪称大手笔。

他与李斯曾同是荀子的学生,但由于博学多能,才智过人,思维敏捷,让李斯很是嫉妒。

其虽师从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理论称为“术”。

商鞅的理论称为“法”。

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最终成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著作不受韩王重视。

后来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王政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

后来秦王攻打韩国。

鉴于形势紧迫韩王安便派遣韩非出使秦国。

秦王政见到韩非,极为高兴,却未予信任和重用。

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诋毁,说其“终为韩不为秦”,“不如以过法诛之。

”于是秦王下令将韩非入狱审讯。

李斯伺机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

韩非想向秦王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

后秦王后悔,下令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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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倡使法变动得太过于经常: 工人数变其业则失其功,作者数 摇徙则亡其功……凡法令更则利害 易,利害易者民务变,务变之谓变 业。故以理观之,事大众而数摇之 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伤 败,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 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 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 国者若烹小鲜。”(《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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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齐国法家的学术活动与法治思想

齐国素有变法传统,齐桓公(前 375-前357)时,稷下学宫之建 立,繁荣文化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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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干《中论》云: “昔齐桓公立稷下之官,设大夫 之号,招致贤人而尊宠之。” 齐威、宣王时,稷下学宫有七十 六人为上大夫,学士数百千人。
法家的由来与法治哲 学思想
1


【学习目的】 了解法家的思想发端和主 要著述,结合其先驱人物的有关事迹著 述,认识其基本特点; 了解战国前期与中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人 物及其思想;掌握法家的集大成学者韩 非子的法治哲学思想,正确认识法家的 历史教训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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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法家的思想发端、 基本特点与先驱人物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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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有国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 生于是以有国之术,所以有国之术,故 谓之有国之母。夫道以与世周旋者,其 建生也长,持禄也久,故曰“有国之母 可以长久”。树木有曼根、有直根,根 者,书之所谓柢也。柢也者,木之所以 建生也;曼根者,木之所以持生也。德 也者,人之所以建生也;禄也者,人之 所以持生也。今建于理者其持禄也久, 故曰“深其根”。体其道者,其生日长, 故曰“固其柢”。柢固则生长,根深则 视久。故曰:“深其根,固其柢,长生 久视之道也。(《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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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2)申不害 郑国京(河南荥阳东南)人,生卒年不 可考。《史记》:

“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 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 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 强,无侵韩者。学本于黄老而主 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 子》。”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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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2 3:47 PM
13
赵盾 赵盾乃衰之子,襄公时代,赵衰 将中军,为政既成,以授阳处父、 贾陀,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襄 公卒,使先蔑,士会迎立公子雍 于秦,后背先蔑以败秦师,立灵 公。贾季尝曰:赵衰,冬日之日 也;赵盾,夏日之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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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盾掌晋之国政,所施行变法措 施有: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 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 礼,出滞淹等。赵盾行此诸项于 晋国,“以为常法”(《春秋左 传》文公六年)。
《隋书· 经籍志》谓: “梁有《申子》三卷,韩相 申不害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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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子力主以君言正天下,重君术、 刑名、法令。谓: “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张 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 之情无所逃之也。”(严可均: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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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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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偃


《商君书· 更法》称: “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 成大功者不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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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 晋语四》载:

“(晋)文公问于郭偃曰:‘始 也吾以国为易,今也难。’偃对 曰:‘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 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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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韩非子“说林”故事 与哲学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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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隰朋从于桓公而伐孤竹, 春往东反,迷惑失道,管仲曰: “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 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 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 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 水。”乃掘地,遂得水。以管 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 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蚁,今 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 不亦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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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著《吴起》四十八篇,亡 佚。 今存《吴子》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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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商鞅 (BC390-BC338年),复姓公孙, 因封于商邑,故称之商鞅。为相十 年。思想以重农、重战、重法、重 君权为其大要。谓“圣人不法古, 不修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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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2 3:47 PM 5
(一)关于法家研究的文献十种 1、《李子》三十二篇。名悝, 相魏文侯,富国强兵。 2、《商君》二十九篇。名鞅, 姬姓,卫后也,相秦孝公。
2/15/02 3:47 PM
6



3、《申子》六篇。名不害,京兆人, 相韩昭侯,终其身, 诸侯不敢侵韩。 4、《处子》九篇。《史记》云:赵 有处子。 5、《慎子》四十二篇。名到,先申 韩,申韩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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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家的思想渊源
早期法家思想都可以追溯到姜太 公望。 管子也对后来的法家思想造成一 定的影响。 法家学派与道家也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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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家先驱人物

《韩非子· 南面》说: “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 武不王也。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 晋,则桓、文不霸矣。”韩非子这 里所涉皆是历史上变法的积极提倡 者与实施者。关于伊尹、太公以及 管仲,前已略叙及。今就郭偃其人 略作稽考。
2/15/02 3:47 PM
3

“法家”以重视法治而见 称。司马谈《论六家要 旨》指出:“法家不别 亲疏,不殊贵贱,一断 于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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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说:“法家者流, 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 制。 《易》曰:先王以明罚饰法,此 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 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 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
三、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韩非子的法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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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韩非子生平事迹与著述

韩非(?-前 233年),韩 诸公子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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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老庄申韩传》: “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 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 说,而善著书。与李斯具事荀 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非见韩 之削弱,书以书谏韩王,王不 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 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 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 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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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 子产,姓公孙,名侨。 《春秋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当简 公时,子产为政 “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 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 而与之,泰侈者阴而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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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载:

“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曰: ‘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 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 及三年,又诵曰:‘我有子弟, 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 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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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朱之弟杨布衣素衣而出,天雨, 解素衣,衣缁衣而反,其狗不知而吠 之。杨布怒,将击之。杨朱曰:

“子毋击也,子亦犹是。曩(nang) 者使女狗白而往,黑而来,子岂 无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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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灵公之时,弥子瑕有宠,专于 卫国。 侏儒有见公者曰:“臣之梦践 矣。”公曰:“何梦?”对曰: “梦见灶,为见公也。”
又称: “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 臣如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 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 柄,臣事其常……故善为主者, 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 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 无为,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 之,示人有余者人夺之,示人 不足者人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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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 刑法志》称:

“是时(指三国魏明帝时)承用秦 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 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 王者之政,莫于盗贼,故其律始于 《盗》、《贼》。盗贼须劾捕,故 著《网》、《捕》二篇。其轻狡、 越城、博戏、接假不廉、淫侈逾制, 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 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 皆罪名之制也。”

38



韩非“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 愤》、《五蠹》、《内外储》、 《说林》、《说难》十余万言。” 书成流布,秦王见之,惊叹:“嗟 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 矣。” 《韩非子》五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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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 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 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 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 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 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 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 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 亡。……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 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 (《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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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术、势三者结合 所谓“法”,在韩非子看来 就是编纂于图籍,设立于官 府、并且在民间公布的成文 法; “术”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权 术; “势”就是国君的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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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理论的哲学基础: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 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 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故虚静以待令。令名自命也, 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 静则知动者正。(《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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