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大全审计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文档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涵盖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等方面。
二、内部审计管理原则
2.1 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不受其干预和影响。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应具有独立的思维和判断能力,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影响和压力。
2.2 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部门应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审计结果应基于实际数据和客观事实,充分保证被审计部门的合法权益。
3.3 审计执行阶段
审计执行阶段是内部审计的核心阶段,主要包括数据收集、事实调查、内部控制评估、财务核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需遵循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3.4 审计报告编制阶段
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审计报告,全面总结审计工作的结果和发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应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确保相关方能快速了解审计结果。
4.4 高管层
企业高管层应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高管层还应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评估和决策,并确保相关行动的执行和有效性。
五、总结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通过建立明确的管理原则和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综合性和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合规管理达到预期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应明确分工,高层领导、内部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和高管层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集团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三、内部审计管理流程
3.1 审计计划制定阶段
内部审计计划由内部审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风险管理需求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范围、目标和时间安排,并经集团公司高层批准。
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大全 审计管理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管理办法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结合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审计的任务、范围、权限以及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审计职责和权限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置审计中心,在集团公司总裁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进行审计;1)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审计;3)对集团公司投资的项目及子公司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和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审计;4)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5)对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对子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7)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执行公司各项管理管理办法和流程的情况进行审计;(2)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的重大经济、管理责任进行监察取证;(3)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舞弊嫌疑进行专项审计;(4)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董事会、集团公司总裁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5)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篇: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职能作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与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检查评价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及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有效整合系统内部审计资源,建立全面覆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执业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建议,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第七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原则,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考核评价,检查、监督工作质量,培训审计人员。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可暂时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与其承担的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公司文件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审计体系的管理模式、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等规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集团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
第五条审计体系受董事长领导并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审计部建立例会制度和内外部学习制度,保证审计人员的沟通交流与业务资格的继续教育权利。
第七条审计部根据需要配备6名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房地产工程技术工作经验3年以上;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等任一资格证书;3、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与阻挠,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了解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职责及权限第十三条审计部应履行以下内部审计职责:1、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对集团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3、对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营管理实施定期审计;4、对集团年度财报、中期财报、资金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工程预结算、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5、对项目负责人任职期间或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其他审计事项。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职能作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与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检查评价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有效性及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各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有效整合系统内部审计资源,建立全面覆盖、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
第五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执业水平,创新工作方法,为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建议,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管理第七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原则,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公司总裁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考核评价,检查、监督工作质量,培训审计人员。
第八条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可暂时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与其承担的审计任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思想品质和业务能力,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条分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和公司内控审计部的双重领导;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公司内控审计部的业务指导。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促使经济活动合规、真实,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集团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集团经营管理活动和实现集团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集团公司内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四条集团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统称为集团。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内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内审管理部(简称内审部),全面负责集团内审工作。
内审部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内审部门所需审计经费应列入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九条内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主要有:9.1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起草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等;9.2 依据集团战略和工作重点,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9.3 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9.4 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事项;9.5 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进行审计;9.6 完成内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9.7 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等;9.8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9.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人员第十条内审部门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
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效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内部审计组织架构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内部审计部门由总经理直接领导,依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三、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重点审计区域和审计项目。
2.内部审计部门有权要求公司各部门提供与审计相关的文件、账目、记录等资料,并对其进行审计。
3.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对经济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内部审计程序1.内部审计应根据审计计划执行,包括客观分析、内部控制评估、风险评估等程序。
2.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与被审计部门沟通,了解内部情况,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
3.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结果进行编撰审计报告,报告应包括审计发现、风险评估、内控建议等内容,并及时提供给总经理及被审计部门。
五、内部审计保密制度1.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过程和结果保密,不得将涉及企业机密的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2.内部审计报告仅供内部管理参考和改进使用,不得将其提供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六、内部审计结果的跟踪和整改1.被审计部门应对内部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整改情况的反馈。
2.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记录,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改进。
七、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八、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内部纪律和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所有。
十、补充说明本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经营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集团审计稽核管控制度与操作流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目录第一部分管控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计准备.......................................................第三章审计实施.......................................................第四章审计终结.......................................................第五章审计意见和决定.................................................第六章审计档案........................................................第七章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与法律保护.............................第八章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九章附则........................................................... 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指导手册..................................................一、资产类............................................................1. 货币资金审计目标和程序..........................................2. 短期投资审计目标和程序..........................................3. 应收票据审计目标和程序..........................................4. 应收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5. 坏帐准备审计目标和程序..........................................6. 预付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7. 其他应收款审计目标和程序........................................8. 待摊费用审计目标和程序..........................................9. 存货审计目标和程序..............................................10.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审计目标和程序.............................11. 长期投资审计目标和程序.........................................12.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审计目标和程序...............................13. 固定资产清理审计目标和程序.....................................14. 在建工程审计目标和程序.........................................15.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审计目标和程序.............................16. 无形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17. 递延资产审计目标和程序.........................................二、负债类...........................................................18. 短期借款审计目标和程序.........................................19. 应付票据审计目标和程序.........................................20. 应付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21. 预收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22. 应付工资审计目标和程序.........................................23. 应付福利费审计目标和程序.......................................24. 未付利润审计目标和程序.........................................25. 未交税金审计目标和程序.........................................26. 其他未交款审计目标和程序.......................................27. 其他应付款审计目标和程序.......................................28. 预提费用审计目标和程序.........................................29. 长期借款审计目标和程序.........................................30. 应付债券审计目标和程序.........................................31. 长期应付款审计目标和程序.......................................32. 实收资本审计目标和程序.........................................33. 资本公积审计目标和程序.........................................34. 盈余公积审计目标和程序.........................................35. 未分配利润审计目标和程序.......................................三、损益类...........................................................36. 产品销售收入审计目标和程序.....................................37. 产品销售成本审计目标和程序.....................................38. 产品销售费用审计目标和程序.....................................39. 管理费用审计目标和程序.........................................40. 财务费用审计目标和程序.........................................41.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审计目标和程序...............................42. 其他业务利润审计目标和程序.....................................43. 投资收益审计目标和程序.........................................44. 营业外收入审计目标和程序.......................................45. 营业外支出审计目标和程序.......................................46.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审计目标和程序.................................47. 所得税审计目标和程序...........................................四、其它............................................................48. 或有损失审核程序...............................................49. 审计总体计划...................................................50. 审计标识.......................................................51. 符合性测试常规程序-销售与收款循环.............................52. 符合性测试常规程序-购置与付款循环.............................53. 合性测试常规程序-仓储与存货循环...............................54. 符合性测试常规程序-生产循环...................................55. 符合性测试常规程序-工薪与人事循环.............................56. 符合性测试常规程序-融资与投资循环............................. 第二部分操作流程........................................................内部审计流程...........................................................第一部分管控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天汉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促使经济活动合规、真实,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公司。
二、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权限(一)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科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汇报工作。
(二)职责1、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推动实施,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情况和风险管理的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2、财务收支活动的审计,按月度提交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2.1 货币资金随机抽查盘点;2.2 销售收款是否依公司政策,无款下单及发货是否按签批文件执行;2.3 对库存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定期抽查盘点;2.4 待摊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是否正确摊销;2.5 其他应收款中代偿其他公司贷款附件是否齐全,对余额较大的重点核查;2.6 集团内各公司内部费用类、代偿类转账手续是否齐全,双方是否都已入账;2.7 对工资及提成计算、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复核;2.8 对制造费用归集、结转生产成本重点审核;2.9 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正确使用;2.10 经销商支持费用标准是否按预算执行;2.11 管理费用的分摊是否合理;2.12 财务账务调账的权限及签批流程;2.13 外账用原始单据及内、外账原始单据原件和复印件的使用;2.14 采购付款是否依据合同约定。
3、对固定资产的转移、处置监督;对废旧物资的处理进行监督。
4、工程项目结(决)算进行审计。
5、公司中高层、财务关键岗位人员调岗、离任审计。
6、受董事长指派进行其它专项审计。
(三)审计权限1、有权让被审计公司(部门)按时报送生产、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2、有权参加本公司和被审计公司(部门)的有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有权检查被审计公司(部门)相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现场勘察有关实物资产。
公司内部审计流程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流程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司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的专业审计机构或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作过程、内部控制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的活动。
为了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审计流程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公司内部审计流程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论述。
二、总体要求公司内部审计流程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是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高效性。
审计工作应该遵循法律法规、行业准则以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并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风险管理相一致。
三、流程管理1. 审计计划编制公司内部审计流程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审计计划编制。
审计工作应根据公司的风险评估和业务特点合理安排,确定审计目标、范围、时间和资源的分配,并确保审计计划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认可。
2. 审计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在程序上应该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步骤进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系统评估、风险评估、测试程序、数据分析等环节。
审计程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3. 审计发现及沟通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重大风险,应及时记录、整理并报告给相关部门或管理人员。
同时,需要与被审计对象进行沟通,就短板和问题进行解释和交流,并制定改进措施。
4. 审计报告撰写与提交审计工作结束后,需要对审计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撰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发现、问题分析、建议改进措施等内容,同时注重报告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管理人员,并确保报告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四、责任与监督1.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专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内部审计部门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并与公司其他部门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审计结果和建议改进措施。
2. 监督与评估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工作监督、评估与考核。
监督与评估应注重对审计质量、效果和工作态度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管理精品]XX集团管控制度与核心流程汇编--审计管理-专项审计管理办法(DOC4页)
专项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信息,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专项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依法运用审计手段,就与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经济管理有关的特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专项审计主要内容及程序第四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在实施专项审计时,可根据需要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专项审计组。
专项审计组对审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人员办理专项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调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做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第六条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应当注意保守被调查企业的秘密。
第七条进行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1)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2)审计中心门选定的专门事项;(3)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交办的其它调查事项。
第八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制定审计调查方案。
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审计的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间、方法、人员分工等。
第九条在进行专项审计前,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
被调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条专项审计可以采取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并编入专项审计工作底稿。
专项审计组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第十二条专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应当准确、简洁、通俗易懂。
第十三条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反映被调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既要有综合性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项审计项目说明;(2)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4)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5)其它需要反映的内容。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监督各个子公司和部门的运营状况,制定和实施一套严格规范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式。
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有效控制风险:集团公司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例如内部财务造假、资产侵占等。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
2.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透明度和合规性,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这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增强企业形象非常重要。
3. 支持决策和改进业务流程: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时提供相应建议,帮助高层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
此外,审计结果还可以促进业务流程的改进与优化。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该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独立运作,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2. 审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范围应囊括集团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
3. 审计计划与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计活动。
审计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数据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等环节。
4. 审计报告与追踪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应撰写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提交。
报告应准确详尽地描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高层汇报。
5. 保密与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审计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1. 培训与教育集团公司应向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教育,使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篇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辰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其次条内部审计机构: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和经营管理部。
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由财务审计部统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部协作完成经营审计部分的工作。
集团公司将依据进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肯定的政治素养、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学问和审计阅历。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需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爱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集团公司本部有关部门;2.集团公司本部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集团公司参股公司的派驻人员;4.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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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方案的执行状况;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状况;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状况;6.公司制度体系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正性;7.事业部、子公司日常经营状况;8.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和经营责任;9.协作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10.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集团公司规章制度;3.公司经营方针、方案、目标;4.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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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管理办法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结合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审计的任务、范围、权限以及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审计职责和权限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置审计中心,在集团公司总裁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五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1)负责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进行审计;1)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审计;3)对集团公司投资的项目及子公司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和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审计;4)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5)对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对子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7)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执行公司各项管理管理办法和流程的情况进行审计;(2)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的重大经济、管理责任进行监察取证;(3)负责对集团公司、子公司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舞弊嫌疑进行专项审计;(4)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董事会、集团公司总裁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
(5)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六条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中心必须会签:(1)董事长、集团公司总裁要求督办的事项;(2)重大经济活动,如工程施工招标、战略物资采购等;(3)下属子公司经营者的离任(调任)。
第七条审计中心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是:(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等;(2)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3)参加审计中心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各种会议;(4)对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纪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集团公司总裁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7)向被审计单位和股份有关领导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的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建议集团公司总裁或提请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通报。
情节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第四章审计准备第八条确定审计事项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应根据对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集团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九条组成审计组确定了审计事项后,集团公司审计中心组织成立临时审计工作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子公司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收集资料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子公司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子公司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子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1)被审计子公司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2)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3)银行账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4)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5)相关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6)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7)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8)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子公司的影响;(9)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子公司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总体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计划。
(2)总体审计方案是对从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
具体审计计划是依据总体审计方案制定的,对实施总体审计方案所需要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所作的详细规定和说明。
总体审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和审计事项名称;2)审计方式;3)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4)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5)预计的审计工作进度、时间;6)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7)其他有关的内容;8)编制总体审计方案的日期。
(3)总体审计方案应当由总部审计总监审核批准,重要审计事项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具体审计项目的以下基本内容:1)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目标;3)审计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4)执行人和执行日期;5)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6)其它相关内容。
具体审计计划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定。
第十二条发送审计通知书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有关部门。
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亦可在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子公司时向被审计子公司递交。
审计通知书一式两联。
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2)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3)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4)被审计子公司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5)审计中心门公章和签发日期。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认为需要被审计子公司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被审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审计实施第十三条听取情况介绍审计组进驻被审单位后,应向其子公司领导说明审计意图,提出有关要求,并听取被审单位和财务负责人介绍情况。
主要听取被审计子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经营规模、范围、财务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审计事项的要求,审计组应随时调取有关资料,填写《资料登记表》,办理接收、归还手续。
第十四条实施检查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分工,按照具体审计计划,可运用详查、内控测评,抽样审计、计算、分析性复核、观察、询证、监盘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子公司银行账户、会计凭证、帐表;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
审计重点应根据不同行业的子公司和审计种类确定。
第十五条收集证据(1)审计证据是审计机构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材料。
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1)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2)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3)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4)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言证材料;5)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6)其它证据。
(2)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客观性;2)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审计证据具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相关性;3)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充分性;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合法性;5)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场。
(3)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当经过审计组组长复核后,交被审计子公司有关人员、被审计子公司或者被审计子公司有关部门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调查取得的其他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者签名或签章。
(4)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对其出具的审计证据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原因和日期。
该证据仍可作为审计证据。
(5)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6)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7)审计组对现金、有价证券的盘点监督,对被审计子公司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取证,以及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办理。
(8)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通知书。
(9)审计组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要按审计目标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评价,以便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10)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发现审计证据不足或取证手续不完备时,应及时补充取证或补办手续。
第十六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1)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2)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得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有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应当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3)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形成,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
(4)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被审计子公司名称;2)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3)审计过程记录;4)审计标识及其说明;5)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初步处理意见及建议;6)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7)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8)索引号及页次;9)其他说明事项。
(5)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如实反映被审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工作底稿不得擅自删减或修改。
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证明材料若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6)审计底稿必须要用钢笔书写,以便保存。
(7)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号及顺序编号(8)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9)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