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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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本规则为国有企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主要用于规范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

第一章委员会组织机构第一条委员会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席由公司副董事长或其他高管担任,主席、副主席应具有资深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社会关系。

第二条委员会成员由 company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应少于5人。

第三条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公司职员担任,全面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二章委员会职责第四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为董事会提供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和决策建议;审核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对公司战略和的调整和解释提出建议;审议公司重大战略合作项目和投资决策建议,指导和监督战略合作项目的实施,促进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战略和发展规划管理制度。

第五条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业务需求,结合委员会的专业领域、经验和资源优势,就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业务拓展、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制定建议,提出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方案,评估效果、风险和影响,提供决策的依据。

第三章委员会工作方式第六条委员会应当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委员会应当经常与公司各经营层面进行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业务、机构及管理状况,并及时根据公司现状和发展方向变化调整自身工作重心。

第八条委员会可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行业领袖参加委员会会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为委员会提供参考。

第九条委员会应当密切关注公司在业务拓展、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公司的战略方向、投资项目提出建议。

第四章委员会工作纪律第十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维护商业机密和委员会秘密;在职业行为举止方面要切合风气与纪律,不得有损公司形象和待遇;要保持独立的专业性和品行,在委员会讨论中以诚实、坦率和负责任的态度表达自己的看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重要机构。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组建、职责、运作、决策和监督五个方面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组建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确定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等。

1.2 设立委员会章程: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会议程序等,确保委员会工作有序进行。

1.3 指定主席:委员会主席应具备丰富的战略规划经验和领导能力,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并推动决策执行。

二、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的长期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明确。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3 提出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提出战略建议,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三、运作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公司发展。

3.2 建立工作小组: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深入研究特定领域的战略问题,提出专业建议。

3.3 沟通协调:委员会应与董事会、高管团队等其他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决策4.1 民主决策:委员会应遵循民主原则,充分听取成员意见,共同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2 风险评估:在制定战略决策时,委员会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4.3 制定执行计划:委员会在决策后应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地。

五、监督5.1 绩效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绩效,分析成果和问题,及时调整战略方向,提高公司发展效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战略发展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成员构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以确保其有效运作。

二、职责和权责1.制定公司战略规划: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并确保其与公司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评估战略风险: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战略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3.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对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并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4.提供战略建议:战略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供专业的战略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成员构成1.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席。

2.高级管理层代表:委员会可以邀请公司高级管理层代表参加会议,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程序1.定期会议:战略委员会应按照事先确定的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确保战略工作的顺利进行。

2.会议议程:委员会主席应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将其发送给委员会成员。

议程应包括战略规划、战略执行情况、战略风险评估等内容。

3.会议记录:会议期间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4.决策程序:委员会应通过多数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

在主席无法出席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委员代理主席职责。

五、决策机制1.共识决策: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充分讨论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

如无法达成共识,应通过多数票决方式做出决策。

2.决策执行:委员会决策的执行应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执行情况。

六、绩效评估1.定期评估:董事会应定期对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委员会的决策质量、工作效率和对公司战略发展的贡献等。

2.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董事会应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七、附则1.本细则的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董事会有权对本细则进行修改和补充。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制定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委员会根据本细则和董事会的授权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3名,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委员会委员可以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第四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第五条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委员会行使如下职责:(一)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组、转让公司所持股权、企业改革、资本运作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四)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和拟定的公司战略、规划,以及须报董事会决策的重大投资、融资、改制、重组、资本运作、资本经营、组织结构调整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研究决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提出审议意见或建议并提交董事会。

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委员会的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第十条提交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公司有关部门拟定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二)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投资方案以及相关辅助资料;有关部门对上述项目的审查意见和建议;投资委员会评审意见;(三)总经理办公会的审查意见及建议;(四)委员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战略规划和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董事会成立发展战略委员会,拟定本规则。

第二章委员会职责
1.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公司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2.统筹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并制定战略计划,确保战略的一致性。

3.研究国内外市场环境,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战略调整提供依据。

4.研究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积极探索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组织架构。

5.探讨和制定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6.研究和决策涉及公司战略性重大事项。

第三章委员会成员
1.发展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决定委派。

2.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经验。

(2)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有效把握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和机遇。

(3)秉持公司战略思路,忠实于公司长远利益,不偏听偏信。

(4)能够有效地协作工作,能够理性讨论问题。

(5)负责对外汇报工作和组织内部交流。

3.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和罢免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委员会制度
1. 发展战略委员会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主席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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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决策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

本文档旨在规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以及决策程序,以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2. 组成2.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包括董事会主席、CEO以及其他关键高级管理人员。

2.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该由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独立董事。

2.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

3. 职责3.1 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并确保其与公司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3.2 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3.3 审查和评估公司的战略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3.4 提供战略指导和建议,协助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

3.5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战略执行发展。

4. 运作方式4.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频率根据需要确定。

4.2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者其指定的成员主持,并由秘书处提供必要的支持。

4.3 会议议程应提前发布,并包括战略目标评估、战略计划审查、战略风险评估等内容。

4.4 会议应记录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

4.5 会议应充分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决策程序5.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评估,并以多数成员认可的方式达成共识。

5.2 对于重大战略决策,应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分析,并征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5.3 决策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在公司内部广泛传达,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6. 监督与评估6.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和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

6.2 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其运作的透明和合规。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制定和决策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细则,以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首席执行官担任副主席。

三、职责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建议。

3.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行业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参考。

4. 确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差异化战略,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5. 审议和决策重大投资、合作和并购事项,确保其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

6. 监督战略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成果,及时汇报给董事会。

四、运作细则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额外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

2.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由秘书处提供会务支持,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3. 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处共同确定,包括战略目标审议、战略计划评估、重大决策等内容。

4. 会议前,委员会成员应提前收到会议材料,以便充分准备。

5. 会议期间,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多元化和科学性。

6. 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确保会议的讨论和决策过程被准确记录。

7. 会议结束后,秘书处应及时整理会议记要,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评估和调整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运作效果和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运作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但需经董事会批准。

六、总结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公司战略制定和决策的核心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明确的组成、职责和运作细则,可以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实施,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应高度重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决策能力,以推动公司战略的成功实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的高级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的科学性,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和决策流程。

二、委员会组成1.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包括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家。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规划能力,能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效的建议和指导。

3. 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三、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确保其与公司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相一致。

2. 监督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评估战略执行的效果,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建议。

3. 分析和评估市场环境、竞争对手和行业趋势,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4. 审查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如并购、投资、合作等。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四、委员会运作方式1.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时间和地点由委员会主席确定。

2. 委员会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和会议记要,确保会议的效率和决策的透明度。

3. 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议题的讨论。

4.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议决策负责。

5. 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特定的战略项目的研究和推进。

五、决策流程1. 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委员会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如有必要,可以通过投票确定最终决策结果。

3. 委员会的决策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确保决策的执行和监督。

六、绩效评估和改进1. 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绩效和工作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2. 委员会应接受董事会的绩效评估,确保委员会的工作符合公司的期望和要求。

3. 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报告工作发展和成果,接受监督和审查。

014-09战略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014-09战略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范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七至九名成员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也可以聘请公司外部有关专业人士担任委员。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二)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战略性、多元化经营方面重大事项进行前期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应作好董事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必要依据:(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将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草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管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为了更好地指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指引,以确保其有效运作。

一、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1.1 确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战略目标、发展方向和关键措施,确保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清晰。

1.2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公司的战略执行有效。

1.3 提出战略调整建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内部情况,提出战略调整建议,确保公司战略的灵便性和适应性。

二、建立有效的战略决策机制2.1 制定决策程序和流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决策程序和流程,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2 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充分调动公司内外部各方资源,包括管理层、员工、专家顾问等,共同参预战略决策,提高战略执行力。

2.3 定期评估和调整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决策,及时跟踪战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3.1 建立全面的信息采集机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全面的信息采集机制,及时采集和分析市场、行业和竞争对手的信息,为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3.2 分析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分析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包括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和社会环境等,及时调整公司战略,应对市场变化。

3.3 预测未来发展趋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包括技术发展、消费趋势和市场需求等,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指引。

四、加强内部管理和协调4.1 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战略执行效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与目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公司战略决策和执行能力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其目的在于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本细则旨在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组成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决策能力。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任命,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三、职责1. 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出相关建议。

委员会应对公司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方向。

2. 监督战略执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委员会应定期评估战略执行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意见。

3. 风险管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委员会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 重大决策支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

委员会成员应对重大决策进行充分讨论和评估,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 公司管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监督公司管理的有效性。

委员会应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推动公司管理的持续改进。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以讨论和决策相关事项。

会议应由董事会主席主持,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并保存。

2. 决策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如有必要,可进行投票表决。

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3. 信息共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沟通。

委员会成员应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并积极参预讨论和决策过程。

4. 委员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秘书,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和信息传递等工作。

秘书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确保委员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1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word 可编辑版)

2021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word 可编辑版)

2021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人员组成 (2)
第三章职责权限 (3)
第四章决策程序 (3)
第五章议事规则 (4)
第六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委任。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决议落实等日。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的委员会。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包括董事会主席、CEO、CFO、COO等高管,以及具有战略规划经验和能力的外部专家。

1.2 委员会主席选举:委员会主席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协调工作。

1.3 委员会秘书安排:委员会应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会议安排、文件归档、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短期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与董事会的整体愿景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2.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评估和管理公司的战略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确保战略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公司全体员工披露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保持透明度和沟通畅通。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4.1 全票通过: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应当经过全票通过,确保各成员对战略决策的支持和认可。

4.2 多数通过:对于一些日常性的决策,委员会可以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提高决策效率。

4.3 投票程序:委员会的投票程序应当规范,确保每位委员的表决权利和程序公正。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监督机制5.1 监督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旨在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本文档旨在详细描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其有效运作,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

二、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职责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委员。

主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任命,其他委员由董事会推荐并经过投票选出。

2.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工作和决策。

(2)副主席:在主席无法履职时,代表主席履行职责,并协助主席完成委员会的工作。

(3)其他委员:参预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提供专业知识和建议,协助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

三、委员会的职权和职责1. 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目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方向和目标,并根据市场和行业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的资源、竞争环境、风险和机遇等因素,确保战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监督战略的执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

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战略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建议,以确保公司能够实现战略目标。

3. 审核和批准重大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并不限于并购、重组、投资和战略合作等。

委员会将评估这些决策的风险和回报,并确保其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4. 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为董事会提供战略咨询和建议,匡助董事会做出明智的决策。

委员会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战略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

四、委员会的运作方式1. 会议的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频率由委员会成员共同决定。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进行,但必须确保所有委员能够参预并发表意见。

2. 决策的原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将采用多数原则,即在委员会成员中获得多数支持的决策将被采用。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模版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模版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评价和相关分析预测工作,完善集团公司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章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集团公司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发展战略委员会是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和办事机构第三条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担任,人数不得少于3人。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具备适当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四条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集团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解除。

第五条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根据监管规定和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进行提名,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发展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包括:(一)领导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二)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根据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三)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四)确保委员会及时就所有关键的及适当的事项进行讨论,并且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

第七条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1名委员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办事机构由工作机构和秘书机构共同组成。

第九条集团公司战略发展与投融资部为发展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会议提案的组织及决议草案的准备、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落实等;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发展战略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会议组织、会务安排、会议通知、会议决议、会议纪要的整理、会议资料的保管与报送和会议文件的规范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发展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并适时评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明确公司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3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CEO、CFO、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第4条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CEO担任,负责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5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记录。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6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监督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评估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发展方向。

第7条委员会的权力包括: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最终审批权。

对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重大调整拥有决策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8条战略规划的制定流程:市场调研与分析。

初步战略草案的编制。

委员会讨论与修订。

最终审批与发布。

第9条战略规划的监督流程:定期检查战略实施情况。

评估战略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必要时进行战略调整。

第五章决策机制第10条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集体讨论,民主集中。

重大决策需经过委员会成员多数同意。

第11条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内外部因素,包括市场趋势、公司资源、风险评估等。

第六章会议制度第12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

第13条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筹备和记录。

第14条会议内容应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七章文档管理第15条秘书处负责委员会所有文档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研究报告等。

第16条所有文档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存档。

第八章保密与纪律第17条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公司战略信息。

第18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章附则第19条本细则由委员会主席负责解释,秘书处负责修订。

第20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 附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 附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细则附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展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有效发挥战略委员会的功能,维护本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展战略委员会是本行董事会开展发展战略研究和进行战略决策的参谋机构。

根据本行的战略目标,发展战略委员会拟定本行的近期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分析和论证,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为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之需要,实现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大对全省、全国及我市周边地区金融市场的调研工作,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探索本行如何走战略扩张、做大作强之路。

第二章组织方式第四条发展战略委员会由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及若干名委员共同组成,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

并可根据需要,聘请会计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法中介机构参与,并聘请有关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策划和财务顾问。

第三章资格规定第五条发展战略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必须有较强的专业素质,深谙银行业务,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对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走向有一定研究,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和决策能力,工作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六条负责制定本行的三年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第七条对本行的经营和运作状况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及相应的对策措施。

第八条参与本行的重大发展项目的规划与前期论证。

第九条组织开展如何实现我行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考察和调研,借鉴外地经验,提出加快我行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并加以实施。

第十条研究分析国内的政治、经济、金融动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以实现本行在确保资产质量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以尽快成为上市公司为目标,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分析和论证,提出发展目标和规划,确保发展战略与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相一致。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除公司参股公司以外的其他营利性单位兼职或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四条 公司总裁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核。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与解聘第五条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六条 总裁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

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总裁职权第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总裁负责,向其汇报工作,根据分派的工作范围和任务,履行相关职责。

第四章 总裁会议第十条 总裁应定期主持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总裁会议包括公司经营工作会议、公司例会。

总裁会议由总裁主持,总裁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副总裁主持。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工作会议的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各部门主管、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公司经营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总裁决定召开时间。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董事制度范文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董事制度范文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董事制度范文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董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的作用,明确董事的工作职责,根据《法》、《上市治理准则》、《证券治理准则()》、《董事备案办法》、《在上市建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是指不在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及其主要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章程董事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但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董事的任职条件和性第四条董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指导意见》所要求的性;(三)具备上市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经济、会计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符合章程规定的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董事必须具备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一)在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前十名股中的自然人股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单位或者在前五名股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在其他证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七)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八)XX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董事及拟担任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XX的要求,参加XX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董事的提名、和更换第七条董事人数按照《指导意见》、《上市治理准则》相关要求设立,应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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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指导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健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发展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委员资格自动失效,董事会可根据上述第三至第四条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发展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议事程序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研究部负责协助发展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议案并提供有关资料:
(一)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和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如有必要,应提供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对上述事项所发表的咨询意见;
(三)有关对外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应事先征求公司相关部门或聘请的法律顾问意见;
(四)公司经营层对上述项目所形成的初步意见。

第十一条发展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召开,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同时应附投反对票委员的意见。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须明确表达同意或反对意见,不得弃权。

第十四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发展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发展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保存。

第十九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工作细则生效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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